就此,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作者权益组织副总经理格亚索夫表示,仅2009年第四季度,在塔什干销毁了大约17.7万张DVD\CD\VCD\碟和录像带,总价值2.724亿多索姆(17.42万美元),盗版被法院看做刑事犯罪。
2009年全年,抽查流通盗版产品,没收和销毁72.4945万张此类产品,总价值9.686亿苏姆(61.97万美元)--他公布。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作者权益组织以为领导人透露,国家各地法院,已经处理了多起侵犯作者权益案件。依次,成就了多为作词家、作曲家和作者。
官方公布,2006年,起,乌兹别克斯坦实行了“作者权益和相关职业权益”保护法规,但未提到涉及销售、生产、租用等内容。科学作品、文学艺术品、视听和视频产品没有同作者签订所有权协议。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作者权益组织代表建立了电子数据,记录了1.7万多作品,将近2000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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