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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暂禁烟花爆竹
叶 子 来源:2009-12-28 《远东经贸导报》 2010年05月05日
  本报讯  12月10日,乌兹别克斯坦内阁出台了整顿烟花爆竹流通市场措施,以防止此类商品的非法流通,保证各类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为此,乌政府决定,在全境临时禁止进口、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标准局等有关部门将在一个月内制定出与烟花爆竹流通、使用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许可证申领程序等相关法规。在禁令解除之前,对违反规定者将予以惩罚,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