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捷克布尔诺11月3日电 (记者孙希有)捷克宪法法院3日在布尔诺作出裁定,《里斯本条约》不违背捷克法律。随后,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该条约,使之在欧盟27个成员国均获批准。
捷克部分议员认为《里斯本条约》的个别条款违反了捷克的法律,为此向捷克宪法法院提出诉讼,力图阻止《里斯本条约》的通过。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捷克收回纳粹德国占领的苏台德地区,同时将该地区250万日耳曼人驱逐出境并没收他们的财产。这些遭驱逐者本人或他们的家人一直要求重返家园和返还被没收的财产,但为捷克政府所拒绝。
2007年12月颁布的《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有54项关于公民权利的条款。在《里斯本条约》实施后,《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将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英国和波兰曾获得部分豁免权,以避免其国内的一些法律与宪章有抵触。
为避免在苏台德问题上接受《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约束,捷克总统克劳斯提出,在他签署《里斯本条约》之前,欧盟必须确保捷克在《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享有与英国和波兰同样的豁免权。
欧盟轮值主席、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10月29日在布鲁塞尔说,欧盟峰会当天同意捷克为签署《里斯本条约》提出的条件,欧盟将“以一种令捷克及其邻国都能接受的方式”,使捷克在履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方面享有一定的豁免权。欧盟的这一决定,扫清了《里斯本条约》生效道路上最后一个政治障碍。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