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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新《破产法》:企业连续2年以上亏损必须破产
来源:2008-07-01 来源: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2010年05月25日

2008-07-01 来源: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据阿尔巴尼亚新公布的《破产法》,对连续2年以上财务亏损的企业,阿税务办公室(Tax Office)必须宣布其破产。据阿企业协会Konfindustria称,阿许多企业连续多年亏损,但隐瞒事实,靠从银行贷款支撑,给经济带来许多危险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