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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尼亚交纳所得税规定
来源:2002年12月01日 商务部 2010年05月12日

2002年12月01日  商务部

       亚美尼亚交纳所得税规定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征收所得税与亚公民相同。外国自然人雇主的收入、交纳给国家的社会保险金、退休金、就业金应从征税总额中扣除。其他自然人,包括外国公民,实行年申报制度。交税最后期限不得迟于次年的3月1日。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应在每笔收入获得一个月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