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 商务部
国内生产总值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按现行价格计算为 440.69亿列伊,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5年增长4%,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46.4%。2001-2006年期间摩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6.5%。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是因为生产方式的改进,服务领域的明显改善和产品税收及进口税收大幅增长起了决定作用。
2006年服务领域创造的总增加值同比提高了7.7%;其中该领域增加值提高最为显著的是建筑业(16.3%),运输和通讯业(14.8%)。虽然产品税收和进口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仅为18%(2005年为17%),增长速度(11.9%)大大低于2005年(21.7%),但仍对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增长形成2%的拉动作用。产品和进口税收总额中进口税收占66.5%,商品及服务税收占33.5%。
由于商品生产领域增加值增长速度比2005年下降了5.5%,该领域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也由2005年32.2%下降到2006年29.5%。这种情况是农业和工业总增加值分别下降4.1%和7%而引起的。
上述变化导致经济总增加值数据下降,增长速度由2005年5.2%下降到2006年2.6%,因此,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也由2005年7.5%下降到2006年4%。
2006年促进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固定资本总投资增长了17.4%,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由2005年24.6%上升为28%,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影响力由2005年3.1%提高到4.3%。
2006年最终消费比2005年增长6.7%,这主要是源于家庭消费同比上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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