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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多瓦将从2008年实行新的所得税征收办法
来源:2007年06月07日 商务部 2010年05月12日

2007年06月07日 商务部

     据摩独立报5月31日消息,近日摩政府通过了新的所得税征收办法,计划从2008年开始实行。

    据介绍,新办法将根据年收入界定所得税征收税率,年收入在25200列伊以下的(1美元约合12.42列伊),税率为7%;年收入在此数额以上的,税率为18%。

    有关负责人还特别指出,目前,摩实行单一的所得税税率(12%)还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