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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分析
布娲鹣·阿布拉、张凯、陈俭、方媛、肖霞 来源:《新疆农业科学》2011年第6期 2012年05月30日

(布娲鹣·阿布拉:新疆大学理论经济博士后流动站,乌鲁木齐 830046;
布娲鹣·阿布拉、张凯、陈俭、方媛、肖霞: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乌鲁木齐 830052)

  摘 要:【目的】吉尔吉斯斯坦与我国毗邻,具有丰富的农业自然资源,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规模呈扩大趋势。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的加强以及我国向西开放战略、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为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分析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充分发挥贸易互补性,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对策建议。【方法】统计分析法与贸易指数分析法相结合。【结果】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间的主要进出口农产品呈现互补关系。中国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是吉尔吉斯斯坦的主要进口商品,如蔬菜、水果、鸡、羊等活动物、天然蜂蜜、动植物油脂和食品、饮料、酒和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制品;而吉尔吉斯斯坦出口到中国农产品也是中国主要的进口农产品,如棉花、动物皮毛等。【结论】在发展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双边贸易时,应充分发挥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促进双方的农产品贸易不断发展。

  关键词: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330(2011)06-1130-0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063020)

  作者简介:布娲鹣·阿布拉(1968-),女(维吾尔族),新疆乌鲁木齐人,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产品贸易与中亚贸易,(E-mail)buwajian@sina.cn

The Complementarity Analysi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Kyrghizstan

Buwujian Abula1,2,ZHANG-kai2,CHEN-Jian2,FANGYuan2,XIAO Xia2

(1.The Postdoctoral Mobile Research Station ofAcademic Economy ofXinjiang University, Urumqi830046,China;
2.The Economic andTrade College ofXinjiangAgricultural University, Urumqi830052,China)

  Abstract:【Objective】Kyrghizstan, adjacent to our country is rich in agricultural and natural resources. The scal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us is expanding. The intensity of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of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as well a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ies of opening to the West and agriculture“goingout”create agood opportunityforthe developmentofthe bilateral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The study analyses the complementar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of these two countries, and provid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howto make full use of trade complementarity and promote bilateral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Method】Statistical analysis combined with the trade index analysis method is applied.【Result】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 ofthe maj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of China andKyrghizstan appears to be complementary. The export that China exports to Kyrghizstan are what the country needs to import:vegetables, fruits, honey, live animals (chicken, lamp), animal and plant oil, food, beverage, wine, vinegar, tobacco, and smokeless tobacco;while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 country exports are what China wants to import: cotton, animal skins and wool. The goods imported and exported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have great competitive advantages.【Conclusion】When it com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bilateral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Kyrghizstan, the full advantage of the complementar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these two countries should be emphasized so as to ensure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trade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China; Kyrghizst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complementarity

   

  0 引言

  【研究意义】吉尔吉斯斯坦是中亚五国中唯一一个世贸组织成员国,是目前中亚国家中开放度最高、对外贸易依赖度较高的国家,也是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往来最频繁的国家。自2008年以来,吉尔吉斯斯坦已成为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因此进一步加强与吉尔吉斯斯坦在农产品贸易方面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吉尔吉斯斯坦在棉花、烟草、水果、蔬菜、香精油植物以及牛、羊、马等产品上具有出口比较优势,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弱,且正面临着粮食安全问题,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食品等劳动和资本集约型产品的进口需求较大。与此相反,我国在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食品等劳动和资本集约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并且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不具有比较优 势的土地密集型产品如棉花,从吉尔吉斯斯坦的进口逐渐增加。因此,根据比较优势原理,我国和吉尔吉斯斯坦贸易互补性很强,再加之比邻的地缘优势,会大大降低商品的运输成本,非常便利于贸易。因此,充分利用吉尔吉斯斯坦迫切希望在上海合作组织经贸框架内加强与我国的农业领域经济贸易合作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我国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对于实现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提高我国资源性短缺农产品供给程度具有深远的意义。【前人研究进展】中国与中亚五国间的农业互补性较强,随着中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应充分发挥我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业互补性,在上海合作组织的经贸合作中加大农业经贸合作[1]。中亚五国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其植物产品对中国的出口显示了较强的实力。而中国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蔬菜、瓜果及农产品加工品上显示出较强的比较优势。中国和中亚五国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互补[2]。通过对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对比分析,在动物产品及植物产品上都具有竞争力,两国在这两类产品上会有较大的竞争[3~9]。【本研究切入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协议中所采用的农产品的定义,分析HS分类中1~24章所涵盖的农产品上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贸易互补性的研究较少。【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通过对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双边农产品贸易现状的分析,揭示两国在哪些农产品上具有互补性,为优化双边农产品贸易结构提供现实条件分析,同时,为政府推动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1.1.1 中和吉两国农产品贸易规模逐年扩大,但双边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较低

  随着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经贸合作的不断加强,双方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且我国一直处于顺差的优势地位。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和出口额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2009年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 545×104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330.42%。其中出口额为9 438.6×104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327.5%;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农产品贸易额为106.4×104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979.1%。

  从整个农产品贸易来看,虽然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加,但是这个规模还是非常小。以2009年为例,2009年两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只占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总额的0.113%。图1,表1

表1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比例(%)

Table1 The percentage that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Kyrghizstan accounts for the total amount of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全部农产品所占比例
0.046
0.115
0.113
0.105
0.113
第一类农产品所占比例
0.012
0.206
0.234
0.319
0.315
第二类农产品所占比例
0.093
0.017
0.016
0.093
0.101
第三类农产品所占比例
0.008
0.007
0.01
0.019
0.017
第四类农产品所占比例
0.017
0.021
0.018
0.017
0.023

  数据来源: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ITC)数据库www.trade.map.org

  1.1.2 两国农产品贸易商品结构呈现多样化

  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范围不断扩大,涉及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食用油脂、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和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制品等四大类农产品。

  按照大类农产品来讲,2009年中国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活动物、动物产品(HS的1~5章)贸易额为5 097.2×104美元,占全部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的54%;出口植物产品(6~14章)贸易额为3 715.15×104美元,占全部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的39.4%;出口动植物油、脂、蜡、精致食用油脂(15章)的贸易额为139.7×104美元,占全部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的1.5%;出口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制品(16~24章)的贸易额为486.6×104美元,占全部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的5.1%。2009年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没有进口的活动物、动物产品(HS的1~5章);进口植物产品(6~14章)贸易额为78.6×104美元,占全部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农产品贸易额的73.9%;没有进口动植物油、脂、蜡、精致食用油脂(15章);进口食品、饮料、酒和醋、烟草及制品(16~24章)的贸易额为27.85×104美元,占全部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农产品贸易额的26.1%。

  1.2 指标选择及数据来源

  1.2.1 指标选择-贸易互补性指数

  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关系的紧密程度可以用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TCI)来衡量。其计算公式为:

  

  在上述公式中X代表出口,M代表进口,W代表世界;i,j分别代表两个国家,K代表产品分类。如果TCI指数为0,表示两国之间没有贸易,大于1表示两国贸易的互补性较强。当某国的主要出口产品类别与另一国的主要进口产品类别相吻合时,两国间的互补性指数就大,相反当某国的主要出口产品类别与另一国的主要进口产品类别不能对应时,两国间的互补性指数就小。

  1.2.2 数据来源及说明

  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ITC)数据库www.trade.map.org,这个数据库以联合国UNCOMTRADE数据库为基础,数据都来源于COMTRADE的统计。UNCOMTRADE数据库按协调编码制度(HS)和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1TC)两种商品分类方法提供了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产品和分流向的贸易统计数据。WTO农产品协议所指的农产品主要是HS分类中的1~24章的产品,研究便采用这种农产品的定义,分析中运用的农产品贸易数额是上述24章产品的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将农产品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活动物、动物产品(对应HS的1~5章);第二类是植物产品(对应HS的6~14章);第三类是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对应HS的15章);第四类是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对应HS的16~24章)。

  2 结果与分析

  2.1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间第一大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

  中国第一大类农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的出口相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贸易互补指数TCI除2009外均小于1,说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活动物、动物产品的贸易互补性不强,即吉尔吉斯斯坦的第一类产品市场对中国不重要。表2

表2 中国—吉尔吉斯斯坦第一大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Table2 The complementary index of the first ki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from China to Kyrghizstan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第一类
0.29
0.20
0.25
0.27
0.30
0.36
0.36
0.31
4.90
01
0.011
0.023
0.025
0.027
0.000 76
0
0.02
0.003
0.09
02
0.21
0.12
0.17
0.16
0.16
0.18
0.17
0.13
1.86
03
0.35
0.24
0.27
0.24
0.200
0.202
0.17
0.14
2.96
04
0.07
0.05
0.042
0.043
0.066
0.098
0.13
0.12
0.17
05
0.34
0.48
0.13
0.098
0.16
0.12
0.20
0.07
0.86

  数据来源: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COMTRADE,下同

  Data source:The trade database of United Nations,the same as below

  吉尔吉斯斯坦第一大类农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出口相对于中国进口的贸易互补指数TCI除2009年外均小于1,在2009年达到4以上,并且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活动物、动物产品的贸易互补性不强,中国活动物、动物产品市场相对于吉尔吉斯斯坦并不是很重要,但是中国市场对吉尔吉斯斯坦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其中,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04类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指数TCI大体上呈现出递增的趋势,2006年的互补指数TCI超过了1,2009年达到9,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该类产品的互补性逐渐增强,中国的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来说重要性在增强。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05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TCI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该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较强,中国的其他动物产品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较重要。表3

表3 吉尔吉斯斯坦—中国第一大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Table3 The complementary index of the first ki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from Kyrghizstan to China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第一类
0.15
0.19
0.29
0.33
0.55
0.64
0.61
0.52
4.51
01
0.002
0.003
0.002 6
0.97
0.46
0.18
0.23
0.26
3.02
02
0.001
0.000 4
0.013
0.007 8
0.002
0.003
0.002
0.003
0.10
03
0
0.000 2
0
0.001 9
0
0.003 0
0.03
0.03
0.16
04
0.26
0.34
0.50
0.48
0.83
1.21
0.92
0.77
8.97
05
0.34
0.84
1.03
1.19
1.62
1.01
0.88
0.58
8.04

  2.2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间第二大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

  中国在第二大类农产品—植物产品的出口相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贸易互补指数TCI除2003、2004、2008年之外均大于1或接近1,而2009年互补指数达到7,说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植物产品的互补性较强。其中,中国—吉尔吉斯斯坦09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TCI除2006、2007、2008年以外均大于1,说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该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较强,吉尔吉斯斯坦该类产品市场对于中国来说很重要性。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10类产品的TCI值除2004年以外均大于1,说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该类产品的互补性较强,吉尔吉斯斯坦该类产品的市场对于中国来说很重要。中国—吉尔吉斯斯坦11类产品的TCI值除2003、2008年其他各年均大于1,说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该类产品的互补性较强,吉尔吉斯斯坦该类产品市场对于中国来说比较重要。表4

表4 中国—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Table4 The complementary index of the second ki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from China to Kyrghizstan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第一类
1.18
1.28
0.74
0.59
0.98
0.93
1.05
0.63
7.34
06
0.001 3
0.003 3
0.006 9
0.009 8
0.010
0.010
0.04
0.04
0.55
07
0.12
0.09
0.11
0.14
0.11
0.23
0.02
0.01
0.30
08
0.06
0.12
0.13
0.26
0.35
0.44
1.04
0.70
11.50
09
5.53
1.82
1.48
1.40
1.02
0.70
0.26
0.22
3.02
10
2.04
3.53
2.76
0.59
1.63
1.22
2.85
1.71
30.45
11
1.28
3.14
0.70
1.39
3.51
2.45
3.09
0.94
5.98
12
0.20
0.12
0.13
0.06
0.10
0.054
0.07
0.01
0.46
13
0.45
0.03
0.18
0.12
0.067
0.17
0.07
0.04
0.35
14
0.05
0
0.027
0.025
0.25
0.012
0.73
0.29
5.38

  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类农产品—植物产品出口相对于中国进口的贸易互补指数TCI均大于1,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植物产品的互补性很强,中国的植物产品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来说很重要。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14类产品的互补性较强,但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说明中国的该类产品市场对吉尔吉斯斯坦来说很重要,但重要程度在下降。吉尔吉斯斯坦—中国12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TCI除2007年外均大于1,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该类产品的互补性较强,中国的该类产品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来说很重要。吉尔吉斯斯坦—中国07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呈上下波动态势,中国该类产品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说重要性忽强忽弱。吉尔吉斯斯坦—中国08类产品从2007年开始呈现出较强的互补态势,即中国的该类产品市场对吉尔吉斯斯坦来说越来越重要。表5

表5 吉尔吉斯斯坦—中国第二大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Table5 The complementary index of the second ki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from Kyrghizstan to China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第一类
1.05
1.13
1.06
1.55
1.23
1.78
2.57
2.52
27.52
06
0.005
0.006
0.004 5
0.007 9
0.006
0.008
0.12
0.09
0.80
07
0.85
1.03
0.55
1.32
1.49
2.78
0.01
0.01
0.97
08
0.34
0.47
0.34
0.27
0.24
0.58
2.54
1.89
30.69
09
0.02
0.10
0.085
0.074
0.03
0.008
0.27
0.31
2.11
10
0.12
0.02
0.035
0.058
0.001 8
0.023
0.01
0.009
0.22
11
0.39
0.29
0.405
0.049
0.11
0.027
0.03
0.02
0.90
12
4.42
3.46
3.91
4.10
1.50
1.76
0.84
1.12
8.13
13
0.11
0.34
0.11
0.12
0.19
0.27
0.07
0.03
0.84
14
21.53
9.77
7.02
9.73
1.01
7.29
1.20
1.16
3.19

  2.3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间第三大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

  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第三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的贸易互补指数TCI除2009年外均小于1,说明吉尔吉斯斯坦该类产品的市场相对于我国来说并不是很重要。吉尔吉斯斯坦—中国的贸易互补指数从2005年开始大于1,并呈现出快速上升趋势,说明中国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越来越重要。表6

表6 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之间第三大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Table6 The complementary index of the third ki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from China and Kyrghizstan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中—吉
0.37
0.19
0.25
0.23
0.32
0.37
0.18
0.17
1.47
吉—中
0.015
0.18
0.073
0.032
1.02
3.78
3.42
2.09
14.57

  2.4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间第四大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

  中国第四大类农产品—食品、饮料、酒t和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制品的出口相对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贸易互补指数TCI均大于1,说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该类产品的互补性较强,吉尔吉斯斯坦市场对于中国来说很重要。中国—吉尔吉斯斯坦24类产品的互补指数均大于1,说明两国的该类产品互补性较强,吉尔吉斯斯坦的该类产品市场对中国很重要。中国—吉尔吉斯斯坦16、17、20类产品除其中几年的互补指数小于1外,其互补指数均大于1,说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在该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性 较强,吉尔吉斯斯坦该类产品市场对于中国来说很重要。表7

表7 中国—吉尔吉斯斯坦第四大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Table7 The complementary index of the fourth ki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from China to Kyrghizstan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第四类
1.93
1.83
1.59
1.78
1.83
1.76
1.48
1.09
10.11
16
1.56
1.04
1.25
1.24
0.79
1.11
0.21
0.16
2.28
17
1.25
2.73
1.48
2.06
2.43
2.33
0.48
0.43
3.75
18
0.18
0.18
0.18
0.23
0.34
0.35
0.38
0.37
2.69
19
1.13
0.81
0.79
0.98
0.97
0.86
5.59
4.26
26.72
20
1.45
1.47
1.24
1.47
1.78
1.36
0.25
0.24
1.77
21
0.46
0.37
0.42
0.43
0.41
0.36
0.07
0.08
0.89
22
0.80
0.80
0.68
0.71
0.53
0.50
0.76
0.59
4.68
23
0.04
0.08
0.25
0.11
0.095
0.088
0.51
0.26
2.80
24
3.26
1.93
1.89
1.81
2.06
1.46
1.79
1.20
12.53

  吉尔吉斯斯坦第四大类农产品—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制品的出口相对于中国进口的贸易互补指数TCI除2009年外均小于1,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该类产品的互补性不强,中国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来说不是很重要。其中,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17类、24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指数TCI均有两年小于1,其余年份均大于1,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在该两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较强,中国市场对于吉尔吉斯斯坦来说很重要。表8

表8 吉尔吉斯斯坦—中国第四大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

Table8 The complementary index of the fourth kind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from Kyrghizstan to China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第四类
0.62
0.48
0.25
0.38
0.40
0.28
0.22
0.17
1.80
16
0.001
0.005
0.006
0.004
0.003 8
0.005 9
0.11
0.08
0.58
17
1.10
1.75
1.12
3.63
2.02
1.13
0.40
0.22
1.86
18
0.006
0.006
0.001 7
0.004 7
0.080
0.12
0.19
0.15
0.96
19
0.002 3
0.028
0.031 5
0.032
0.095
0.149
0.03
0.06
0.91
20
0.068
0.031
0.036
0.029
0.080
0.054
0.29
0.05
0.003
21
0.13
0.32
0.38
0.35
0.20
0.24
0.17
0.16
1.47
22
0.02
0.010
0.014
0.079
0.17
0.036
0.14
0.14
1.32
23
0.04
0.02
0.006
0.002
0.008 7
0.007 6
0.28
0.21
3.01
24
5.28
3.26
1.70
1.12
1.65
1.70
0.36
0.30
2.92

  4 讨论

  4.1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农产品贸易的种类将呈现多样化,而中国在很多农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却不及吉尔吉斯斯坦,随着双方交往的日益深入,吉尔吉斯斯坦将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会迅速进入中国市场。

  4.2 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呈现出互补关系。吉尔吉斯斯坦畜牧业较为发达,许多畜产品表现出极强的比较优势,例如,吉尔吉斯斯坦的活动物产品出口显示出较强的实力,而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比如蔬菜制品、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制品,在吉尔吉斯斯坦很有市场。

  4.3 贸易指数的分析结果显示:吉尔吉斯斯坦应出口04、05、08、12、14、15、17、24类产品到中国,中国应出口09、10、11、16、17、20、24类产品到吉尔吉斯斯坦,从上述结论可以发现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在第24类产品上产生了产业内贸易,究其原因是两国消费者偏好相似所致。

  4.4 中国出口到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主要为植物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和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制品(此类产品我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要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植物产品(其中一些产品如棉花,吉尔吉斯斯坦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5 结论

  5.1 中国应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的中亚成员迫切希望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发展与我国在农业领域的经济贸易合作这一有利时机,完善和出台相关政策,推进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5.2 在充分了解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调整双边农产品贸易商品结构,以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互补,获得较大的贸易利益,赢得较好的贸易发展环境。

  5.3 鉴于吉尔吉斯斯坦从我国进口的主要是植物产品和大量的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我国应充分利用具有完整的工业体系,食品加工业较为发达的优势,积极发展面向中亚的食品加工业。

  5.4 积极创造条件进口吉尔吉斯斯坦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和部分动物产品,满足国内需求和提高资源性农产品的保障程度。

  5.5 中国的植物产品如蔬菜、水果以及动物产品和吉尔吉斯斯坦形成竞争之势。因此,在发展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时要通过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品差异化,扩大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其他中亚国家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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