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了寻求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当今国际社会的多民族国家都致力于将其境内的若干个文化民族整合为一个国家民族,而国家则是这一建构过程的主体。自独立以来,包括塔吉克斯坦在内的中亚五国各自为打造一个以主体民族为核心的国家民族做出了种种努力,这主要体现在通过整合国内具有分裂性的政治文化,开展声势浩大的历史寻根运动,建立一套有利于培养爱国主义的教育制度三个方面。尽管这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迄今国家民族在中亚各国出现的前景仍不明朗。
【关键词】中亚;国家民族;塔吉克斯坦;政治文化;历史寻根;教育
【作者介绍】曾向红,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研究生;杨恕,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教授。(邮编: 730000)
一般认为,民族有文化民族(cultural nation)与国家民族(state-nation)两种类型。[1]最早做出这种区分的是德国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迈内克(FriedrichMeinecke)。[2]迈内克认为,文化民族是操同一种语言和拥有共同祖先的人们,而国家民族则是生活在同一个政府之下的、有着共同法律和官方语言以及宗教的人口。美国政治学家卡尔·多伊奇(KarlW. Deutsch)提出了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politicalnation)的划分,他认为前者是历史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后者是拥有国家的群体,或者是已经产生准政府功能,有能力制定、支持、推行共同愿望的群体。[3]庞中英在《族群、种族与民族》一文中认为,民族的形成与产生具有两种不同的路径,由此分别产生了文化民族与国家民族。“与血缘文化相关的人群集合,即属于一个在血缘和文化上的人群分享着一样的团结感”而形成的是文化民族,而“与血缘无关,但与政治认同有关的不同族群与语言群体的人民由于分享着同样的团结感而组成的民族”则是国家民族,它是“基于国家、领土、公民身份和政治原则来界定的宪政意义上的民族”。[4]因此,我们可以将文化民族视为原生意义上的民族(ethnicity),它是以种族、语言、宗教、生活地域为纽带,在长期的历史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共同情感、共同心理、共同历史经验、共同偏好等文化特征的人类共同体。而国家民族则是国家层面的民族,它具有特定的政治含义,是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阶段后由国家这一政治机构在文化民族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手段将人民的认同从文化民族引导到国家这一层面上而逐渐形成的共同体。各文化民族可以保持各自的文化特征和享有自己的文化生活,与此同时他们都拥有作为一国公民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的经济地位以及共同的公民身份。简而言之,国家民族就是与民族国家融为一体的公民实体。根据对文化民族与国家民族的这种界定,英国的苏格兰人、英格兰人、威尔士人,中国的汉族、回族、维族等可以被视为文化民族,而人们经常提及的美利坚民族、法兰西民族、中华民族等则属于国家民族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文化民族与国家民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在一个包含有多个文化民族的国家民族里,其文化是多元的,只不过各文化民族在政治上都统属于国家民族这一更高级的实体。诚如卡尔·多伊奇所言;“国家就是控制了一个政权的民族”,[5]这个民族可以是一个民族(文化民族),也可以是几个民族(文化民族)成分在社会动员中转化的结果。[6]当一个国家成功地将其境内的各个文化民族整合成一个国家民族时,它也就成了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7]
国家是建构国家民族的主体
意大利议员马斯穆德·阿泽利奥(Massimod Azeglio)有一句名言:“我们已经缔造了意大利,现在是构建意大利人的时候了”,其大体涵义是:意大利完成国家统一后,接踵而至的首要任务就是建构一个国家层面上的意大利民族。尽管今天离意大利统一已经过去了二百多年,但阿泽利奥的话对当代国家来说仍是极富教益的。在全球化持续推进和民族主义大行其道的今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依然面临着将全体国民整合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重要任务。其实质在于“把民族国家建构为迈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的载体”,[8]从而促进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而这对于还只有十几年独立历程的中亚各国来说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一)国家建构国家民族的必要性
马斯穆德·阿泽利奥认为民族是由国家建构的。无独有偶,波兰解放者毕苏斯基(ColonalPilsudski)和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也持同样的观点。毕苏斯基认为,是“国家创造了民族,而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9]黑格尔也说:“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10]我国学者郝时远对此也予以肯定:“民族国家是构建民族的主导力量……国家力量是塑造民族的主角”。[11]但盖尔纳(ErnestGellner)则持与此截然相反的观点,他认为国家独立与民族形成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而是彼此独立和偶然的,“国家当然是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民族当然是在没有得到自己的国家的祝福的情况下出现的”。[12]随着当代西方民族理论研究中现代主义理论的兴起,[13]民族作为一种人类共同体是被建构起来的看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即使民族的建构主体并不必然是国家。
国家之所以要建构国家民族,其最终目的在于寻求国家合法性的基础。“一个始终寻求增强其内在动力的国家因此被迫期望逐渐废除所有的偏袒,并为所有人建立平等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国家本身可以行使它自身真正的权力——为促进它自身目标的实现,毫无例外地运用其全体公民的剩余力量。”[14]因为在本质上,用以建构国家民族的途径——民族主义是一种关于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它能够为国家的统治提供强有力的合法性基础。[15]民族主义通过实现民族与国家的有机结合,“为分裂冷漠的世界提供大规模、强大的共同体,提供能够获得最低限度社会聚合力、秩序、意义的信仰体系,可以使社会转型最强有力的现代代理人——理性国家——的活动合法化,并且变得更有意义”。[16]而这种合法性的具体依托就是利用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在一个或多个文化民族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国家民族。
(二)国家建构国家民族的可行性
在当今国际社会,没有几个国家是由单一、纯粹的文化民族构成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因为“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有当一个族裔与文化单一的群体居住在一个国家的疆域内,而且那个国家的疆域与那个族裔与文化单一的群体所居的疆域相互重合时,我们才可以把这个国家称之为‘民族国家’”。[17]而在广泛使用的层面上,民族国家是一个已经具备了国家主权、获得了国际社会承认,致力于整合其境内文化民族从而构建一个国家民族的实体。
由于文化民族是基于血缘、宗教、语言、种族等具有基本性、持久性因素产生的群体,因此相对基于国家、领土、公民身份和政治原则联系起来的国家民族而言,其所属个体对文化民族的认同更为稳固也更为持久,所以人们对文化民族的认同往往会消减对国家民族的认同,对此美国人文地理学家哈茨霍恩(R. Hartshorne)曾经说过,“没有一个国家能使其政治价值与制度所培育的国民对国家的忠诚程度超过文化亲缘关系”。[18]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语言、宗教、种族等具有持久性的民族特性也不是以一种根深蒂固的形式存在的,“历史的记载表明,民族特性并非某种不活跃和不变的东西,数世纪以来,它被证明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和易变性,动辄发生深远意义的变革和革命。”[19]在某种程度上,文化民族仍是一种民族成员想象的共同体,是成员主观认识的产物,因此通过主观努力,人们对人类共同体的认同感既可以得到强化、巩固,也可能被消融、转移。诚如安东尼·D·史密斯所言,尽管人类认同的社会界限是相对固定的,但“族裔的文化内容和性质是根据每一个人的理解和态度随着文化、时期、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它们从来都不是静止不变的”。[20]正是由于民族认同的可塑性和易变性,国家致力于将国民对文化民族的认同引导到更大范围、更广地域、更大规模的国家民族上的努力有其可行性,这也是世界各国努力打造国家民族的前提与基础。
(三)国家民族的出现有赖于国家的努力
既然由民族国家建构国家民族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国家独立以后国家民族就会自动出现呢?对此,霍布斯鲍姆(EricHobsbawm)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在他看来,“并不是国家建立了,民族内涵就会应运而生”。[21]为了实现凯杜里(ElieKedourie)所说的民族特性“深远意义的变革和革命”,即将文化民族打造为国家民族,还有赖于国家这一“权力集装器”(power-container)[22]的努力。只有通过国家机器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采取相应措施,才可能实现全体国民对国家民族的认同。这种国家建构国家民族的努力通常被称为国家民族主义(state nationalism)或官方民族主义(official nationalism),用加拿大学者威尔·金里卡的话来说,就是“民族国家(应为国家民族——作者)建构方略”(thetools of state nation-building)。[23]国家民族主义为塑造一个国家民族实施的政策手段和具体策略可能并不完全相同,但通常会采取诸如国家控制下的初级义务教育、国家组织的宣传活动、官方的历史重写(re-interpreting history)、军国主义等手段。[24]无论如何,国家统治者为了获得其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构建一个国家层面的民族是一项尽管艰巨、然而却又不得不为之全力以赴的系统工程。
就中亚国家而言,多未在历史上形成以国家民族为依托的民族国家,只有塔吉克族和乌兹别克族曾先后建立过几个封建汗国。中亚各国“基本上都没有形成民族国家的经历,也从未有过稳定、统一的民族认同意识,民众的忠诚往往仅仅属于其所在的民族与部族,而不是归属于民族国家”。[25]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苏联这种民族国家的国际联盟体系中,各个被命名的民族(即建立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的民族)形成了一个“民族无国家、联盟无民族”[26]的二元冲突结构,这自然要求各国在苏联解体之后着手塑造一种不同于原来被引导到“苏联人民”这一概念上的、新的国家认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苏联没有为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打造出一个国家层面上的民族,但苏联在中亚长达几十年的统治对各国民族自我意识的发展与成长还是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一点得到了联合国的肯定,联合国在1996年发布的有关塔吉克斯坦内战问题的人权发展报告中指出:“在苏联的遗产中包括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形成塔吉克斯坦(国家)民族认同的统一的集体身份意识,尽管这种认同是发育不良的,但今天它还是阻止了塔吉克走向迫在眉睫的分裂。”[27]这种“发育不良的”(国家)民族认同不仅在塔吉克斯坦存在,在包括整个中亚国家在内的所有苏联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也同样存在。苏联解体之后,完善这种“发育不良”的民族认同,并将其引导到新的国家民族上去,就成了这些国家的当务之急。
中亚国家建构国家民族的举措
(一)塔吉克斯坦建立国家民族的目标
在中亚五国中,塔吉克斯坦的情况比较特殊。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五国中最为贫穷、最不稳定、发展进程最为滞后、社会秩序最差的国家,[28]而且还因为它是中亚五国中唯一在独立后发生过内战的国家。尽管塔内战随着1997年6月27日《关于在塔吉克斯坦建立和平与民族和睦总协定》(简称《总协定》)的签署而结束,但却产生了一个比较严重的后遗症,即诞生了中亚唯一的有合法地位的宗教性政党——塔吉克斯坦伊斯兰复兴党。该党作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在塔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将对塔政局的未来发展和走向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塔吉克斯坦不仅面临着与其他四个中亚国家一样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国家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的任务,而且面临更加迫切的任务:尽快构建一个能够得到国民广泛支持,能有效整合国内基于地域、部族、民族、政治派别等团体的形形色色认同的国家民族。
安东尼·D·史密斯曾经区分了国家塑造国家认同的两种模式:分别以文化民族为依托的“族裔”认同模式(ethnic identification model)和国家民族为依托的“公民”认同模式( civic identification model),也就是族裔民族主义( ethnicnationalism)与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29]按照塔吉克政府所明确宣称的目标,塔吉克将致力于建立一个以国家民族为依托的公民社会。然而,“公民民族主义往往只能在运转良好的民主化制度环境中才能生根发芽,当制度缺位时族裔民族主义就会应运而生,因为族裔民族主义更多地依赖于文化而不是制度。因此,当制度不健全以致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或其他看似唾手可得的制度又遥不可及的时候,族裔民族主义就会大行其道”。[30]考虑到塔吉克斯坦与其他中亚各国一样尚不具备完备健全的民主制度,塔吉克政府毫无疑问将通过族裔民族主义的方式来整合其国内93个大小民族,构建国家民族。这种族裔民族主义的实质就是提升主体民族的地位,使之成为新社会中的决定性因素。[31]其他中亚四国的情况与此大同小异。
(二)塔吉克斯坦建构国家民族的措施
1.致力于构建和谐的政治文化
如前所述,塔吉克斯坦用来建构国家民族的方式是以主体民族为核心的国家民族主义,这种方式主要依据一国既存的文化。如安德森(BenedictR. Anderson)所言,为了深刻地理解民族主义,“我们应该将民族主义和一些大的文化体系,而不是被有意识信奉的各种政治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来加以理解。这些先于民族主义出现的文化体系,在日后既孕育了民族主义,同时也变成民族主义形成的背景。只有将民族主义和这些文化体系联系在一起,才能真正理解民族主义”。[32]在文化体系中,与族裔民族主义的出现联系最为密切的是政治文化。民族主义一般在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中产生,之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又构成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同时对政治文化产生影响。在这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中,政治文化无疑是一个核心变量。稳定、统一、进步的政治文化为民族主义构建国家民族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出现的民族主义也更具包容性,从而有利于统一的国家民族的形成;相反,混乱、分裂、反动的政治文化带来的往往是排他性的民族主义甚至种族主义(racism),而这不利于构筑持久性和包容性的国家民族。
由于地理位置上的特殊性,中亚地区长期以来就是各种文明相互汇集、彼此冲撞的地方,再加上这一地区长期以来处于非独立国家的地位,结果形成了以脆弱性、附属性、易变性等为特征的政治文化。即使到了近代,包括塔吉克斯坦在内的中亚五国所具有的政治文化在“相当长的时期是作为政治亚文化存在的,即是作为沙俄和苏联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存在,但都具有特殊的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和民族政治心理”。[33]值得庆幸的是,与殖民统治“使不列颠统治下的印度斯坦同自己全部古代的传统历史断绝了联系”[34]不同,在沙俄和苏联统治时期中亚各国在很大程度上保存了自己的文化传统。即便如此,在这些以政治亚文化形态存在的多民族国家内部又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政治亚文化,包括地域政治亚文化、宗教政治亚文化、部族政治亚文化、阶级政治亚文化、集团政治亚文化甚至还有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政治亚文化。如果把中亚各国国家层面的政治文化视为杜赞奇所说的主流“叙述结构”,那么地域的、宗教的、种族的等政治亚文化则是能对主流“叙述结构”构成挑战的“潜在叙述结构”。[35]由于这些“潜在叙述结构”的存在,国家建构国家民族的努力通常会遭遇意想不到的障碍,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引发国家政治的分化乃至分裂。塔吉克斯坦内战就是“潜在叙述结构”挑战主流“叙述结构”的一个鲜明例子。
共产主义在塔吉克斯坦的终结,导致该国在独立后出现了一种意识形态的真空。为了填补这一真空,世俗的、宗教的、地域的、部族的等传统认同形式竞相角逐,以博取人民的认同。但由于这些认同具有不可兼容性和结构性冲突,最终演变成一场内战。从源头上讲,塔内战的爆发是基于部族认同(clan loyalties)产生的地方主义(factionalism),“就塔吉克斯坦而言,以各地区为中心的部族认同是导致国家分裂的首当其冲的因素。塔吉克内战因此也被视为部族竞争最淋漓尽致的展示。”[36]在塔吉克斯坦,部族认同和地域认同特别强烈,而且“这些冲突性的认同并不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族群(ethnic group)或宗教集团有关,而内在地与基于所处部族或地区的‘亲缘性’(affinities)所带来的情感和网络密切联系。”[37]与部族血缘关系的远近虽然也是融入部族的一个基本要素,但这种部族认同实质上是在某一特定地域基于血缘和亲缘关系延伸了的关系网络,其典型特征就是围绕这一地区比较显赫的家族和部落的部族认同而扩展到其他地区。国家权力的地域分布不均和地区经济的发展失衡,就在塔内部形成了以区域划分为标识的形形色色的认同,产生了强烈分裂性的地方主义。[38]这种状况在塔吉克斯坦一首流传甚广的打油诗中得到了明白无误的体现:
列宁纳巴德(即现在的索格特州)人高高在上,加尔姆人奔走经商,库利亚布(库利亚布州与库尔干—秋别州合并为哈特隆州)人扛枪打仗,帕米尔人起舞弹唱,库尔干—秋别人种田打粮![39]
一般认为,塔内战的导火线在于以苦盏为中心的北部地区和以库利亚布为中心的南部地区基于权力斗争而出现的社会分裂。内战结束后,随着出身于库利亚布的拉赫莫诺夫确立了在国家权力中的领导地位,南部地区终于打破了在苏联时期一直由北方人垄断国家权力的局面。国家权力向南方人的转移又引起了北方人的怨恨与不甘。除了这两个地区之间的权力之争以外,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潜伏状态的库利亚布人与主要居住在库利亚布、库尔干—秋别地区并遭到这里的本地居民歧视的加尔姆人(他们主要是在上世纪50—70年代从瓦赫什谷地迁入)及东部的戈尔诺—巴达赫尚人(即帕米尔人)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浮出水面。由此使得塔吉克斯坦的国内政局错综复杂、扑朔迷离。
在塔吉克斯坦,人们对各种共同体的认同强度的顺序是:家庭认同—(部族认同)—地域认同—国家认同,虽然国家认同是这几种认同对象中最高层次的认同,但却也是强度最低的认同。为了将塔吉克斯坦人民的认同从前三者引向国家认同,就有必要塑造一个能有效消减那些不利于国家统一的认同类型。事实上,早在内战结束之初,塔吉克斯坦领导人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1998年,塔顺利举行了内战后的首次总统和议会选举,塔外交部长纳扎罗夫对此评论说:“新生的、年轻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开始走出了迈向一个基于自由市场经济和以民主原则及理想社会生活为导向的现代民族国家的第一步。”[40]这一点也得到了原塔吉克斯坦内战一方——塔吉克联合反对派领导人努里的认同。在与塔政府签署了《总协定》以后,努里饱含深情地说:“我们只有一个祖国,她的名字叫塔吉克斯坦,她不应该分裂,她应该被呵护而且应该得到发展!”[41]
在《总协定》签署以后,塔总统拉赫莫诺夫刻意对部族和地方问题淡化处理,力图构建一个不以部族和地方为核心的国家民族,塑造一种和谐团结的政治文化,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 (1)为了缩小平原地区与山区发展水平的差异,政府在1994年宪法中赋予戈尔诺—巴达赫尚地区以自治地位以后,投入很多精力促进帕米尔山区的农业发展,并在1995年下半年通过的《塔吉克斯坦土地法》中规定农民可以在当地土地管理委员的直接指导下管理自己的土地,这实质上也即土地私有化。截至1999年,戈尔诺—巴达赫尚地区的土地有约80%的可耕地已经实现了私有化。(2)鉴于内战的巨大破坏,为了改善人民生活,拉赫莫诺夫呼吁国际社会为塔重建提供物质和资金支持,为此,塔与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如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IDNDR)、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OCHA)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展开了相关合作。另外,塔政府还寻求得到诸如美国国际开发署等发达国家政府机构的援助。(3)为了改善妇女的经济地位,塔政府于1995年设立妇女发展局(WID),并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进行合作,向一些城市地区(尤其是苦盏与杜尚别地区)的妇女创办小企业提供贷款。(4)从2001年开始,拉赫莫诺夫对政府进行改组,撤换了一批政府部长及州长、区长,回应人民要求惩治腐败的呼声,也惩治了那些靠内战起家的不称职官员;同时拉赫莫诺夫还对一些部委进行了改组,加强了这些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总之,随着和平进程的持续,塔吉克斯坦的部族意识和地方主义情绪不再像原来那么引人注目,地域和部族等传统观念相对弱化,一种相对和谐的社会氛围已经初步出现。拉赫莫诺夫的总统地位也得到了大部分公民的认可,他们认为:“对我们来说,拉赫莫诺夫总统出身于哪个地区不重要。在这里我们能够拥有一种相对安全的感觉,而且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如果拉赫莫诺夫能够维持和平的局面,那么我们让他多担任几年总统又有何妨呢?!”[42]可见,一种比较宽容的政治文化已经开始出现,这无疑有利于塔吉克斯坦人对国家民族的认同,尽管它的成熟还有待时日,但毕竟是向国家民族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2.利用文化积淀打造一个现代塔吉克民族
国家民族的建构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努力。首先,构建民族必须具备“建筑材料”,建构主体必须在既有文化民族的基础上利用历史、象征、符号、神话、集体记忆这些集体认同的“基本原则”作为建构国家民族的基础和依据。国家民族这一“‘想象的共同体’不是虚构的共同体,不是政客操纵人民的幻影,而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变迁相关,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的心理的建构”;[43]其次,国家民族的出现有赖于构建主体的主观努力,“一个民族,即使它确实不是新近才创造的,也很难说是一种原初本质的实现。相反,它是一个旨在容纳某些群体并以暴力的形式排斥其他群体或将其他群体边缘化的历史建构”,因为“历史材料只是喧哗的‘噪音’,其意义需要历史学家通过叙述来‘象征’性的揭示”。[44]这个“排斥其他群体或将其他群体边缘化”的建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区别“自我”与“他者”从而实现对国家民族的认同的过程。由于国家民族的出现依靠在文化民族的基础上进行主观建构,因此“人们只有把握它们的族裔—历史的基础,把握现代的趋势被持久的族裔纽带重新塑造并获得新生的方式才能对此作出解释。”[45]
中亚五国独立后,无一例外地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历史寻根运动,希望以此激发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增强国家凝聚力,其最终目的是塑造一个让人民感到自豪的国家民族。这些国家的政治家和学者纷纷进行“历史寻根”,强调王朝统治、历史人物、文字记载、政治神话等象征性符号,以期证明本民族历史的连续性,从而塑造一个国家民族并实现对国家民族的认同。[46]在这一方面,塔吉克斯坦同样颇具代表性。鉴于塔吉克民族在历史上曾经建立过强大的萨曼王朝(874—999),并在这一时期取得了极其辉煌的文化成就,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学者,塔政府和人民将这一王朝视为自己最早建立的国家,并将这个王朝与建构当代塔吉克斯坦国家民族密切联系起来。因为“强有力的民族粘合剂,无疑是19世纪所谓的‘历史民族’,尤其是那些会让人把它和其境内某一特定民族联结在一起的国家”。[47]塔吉克学者同样认为,正是在这一时期塔吉克人开始形成对塔吉克的民族意识,产生了塔吉克民族;萨曼王朝的奠基者伊斯玛仪·萨曼尼汉也因此被认为是塔吉克人的祖先。通过强调萨曼王朝与现代塔吉克斯坦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强调拥有共同祖先、共同历史以及创造或重构的民族传统所产生的全体人民的同一性,塔吉克政府得以“赋予自己统治国家以合法性,并以此来建构一种崭新的认同”。[48]
塔吉克斯坦向萨曼王朝寻求国家认同的动向从塔独立时就已经开始。1991年,塔吉克斯坦政府开展了对重要的公共设施重新命名的活动,如将列宁纳巴德州恢复其原名——索戈特州,同时将该州首府列宁纳巴德市恢复原名——苦盏,把杜尚别的列宁广场更名为自由广场,普托夫街改名为伊斯玛仪·萨曼尼街。这种历史寻根运动在《总协定》签署后达到高潮: 1998年11月,塔文化部和国家科学院在首都杜尚别联合举办纪念萨曼王朝诞辰1100年的大型会议,会后专门出版了一部描述萨曼王朝历史的会议记录; 1999年9月9日即塔第八届国家独立日,政府又举办了一场同一主题的规模宏大的纪念活动,投入巨资、用黄金打造了一尊高达11米的萨曼尼塑像,作为整个塔吉克民族的象征。“语言是那些将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差异性的外在的和可见的标志”。[49]作为中亚五国中唯一保留使用波斯语的国家,语言的独特性使塔吉克斯坦得以轻易地与其他四个中亚国家区别开来,还为它通过强调本民族语言与古代萨曼王朝之间存在的亲缘性而将本民族的认同与萨曼王朝联系起来,提供了最方便的工具,因为萨曼王朝是同时代唯一以波斯语为官方语言的中亚汗国。
历史寻根活动的展开,导致在塔吉克斯坦出现了一种把当代许多问题与萨曼王朝联系起来的倾向,例如:萨曼王朝时期的战争胜负、艺术成果、科学成就都成了源远流长的塔吉克民族历史的一部分;引发内战的地方主义被追溯到萨曼王朝时期;与乌兹别克斯坦之间现存的紧张关系被解释为起源于萨曼王朝时的王朝征战;甚至政府之所以设立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也用萨曼王朝时期的经验来加以辩护。由此,塔政府所指挥和运转的国家机器把萨曼王朝的烙印深深地刻在塔吉克人的记忆中,以致这一时期的重要性似乎可以与1991年塔吉克斯坦取得国家独立相媲美。显而易见,为了建构一个国家民族,塔吉克斯坦政府的典型做法就是通过描述过去来阐述现在,在塔领导人的意识里,“记忆、神话、象征符号的链条把民族与那种普遍而持久的共同体,即‘族裔’联结在一起,而正是这些东西赋予了民族独一无二的特征,并使其牢牢控制了如此众多的人们的感情”。[50]
3.通过教育塑造国民意识
自法国大革命后,利用国家教育体系来塑造国家民族的做法得到了现代国家的推崇,国家权力的体现之一就是能够控制教育制度,并按照统治者的意志设置有利于构建国家民族的课程体系。无论是认为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的安德森,还是加拿大学者威尔·金里卡,都看到了教育在塑造民族认同中的重要性。安德森认为,政府设立的学校形成了一个结构上类似国家官僚体系的、巨大的、高度理性的并且受到严密的中央集权控制的层级组织,这一类组织与属于地方性和个人性事业的地方学校不可同日而语,因为“统一的教科书、标准化的文凭和教师证书、受到严格管制的年龄群划分、班级和教材,这些因素共同创造了一个自足的、有连贯性的经验世界”。[51]安德森敏锐地察觉到了教育体系的政治性,而将这一点以更加明白无误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是凯杜里。在凯杜里看来,“教育并非传授知识、传统的智慧和一个社会所设计的用来关注公众事物的方式;它的目的完全是政治性的,也就是使年轻人的意志服从民族的意志”。[52]正是基于教育在培养国民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塑造国民对国家和民族的强烈认同上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任何企图建构一个国家民族的国家都不会对它的作用视而不见。
与成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之前相比,得益于苏联推行的11年义务教育和免费大学教育,中亚各国的文化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塔吉克斯坦而言, 1925年苏联建立塔吉克自治区时,文盲率高达96. 3%。当塔吉克斯坦独立时,识字率已经达到了98%。塔吉克斯坦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教育对于构建国家民族的重要作用,独立以后即开始构建本国国家民族的教育体系。1993年通过的《塔吉克斯坦宪法》第41款规定:“每个塔吉克斯坦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保证教育机构在竞争的基础上为公民提供自由接受初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普通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机会。其他形式的教育由相关法律做出规定。”为了建立比较完备的教育体制,塔吉克斯坦议会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塔吉克斯坦语言法》、《塔吉克斯坦教育法》、《塔吉克斯坦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法》、《国家2005—2010年发展教育法》等。
在塔吉克斯坦的教育体系中,民族政策和语言政策是结合在一起的。在1989年7月通过的《塔吉克斯坦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语言法》中,塔吉克语被确定为塔吉克的官方语言和正式教学语言。独立后,塔吉克斯坦并没有摒弃苏联时期使用的斯拉夫语拼写方式,而是使用包含有波斯文字的斯拉夫—塔吉克语。这实际上是塔吉克斯坦与其苏联历史达成的一种妥协,因为塔领导人认为,承认苏联在本民族历史过程中产生的影响,有利于体现本民族历史的连续性(塔吉克斯坦的这一立场不同于其他四个中亚国家)。在教学中,塔吉克斯坦法律规定,非主体民族可以使用本民族的母语教学,但学习塔吉克语是任何一个民族学生的必修课程,政府希望以此来增强塔吉克人的民族意识。
由于塔吉克斯坦所要建立的是一个世俗的国家民族,因此塔政府有意将伊斯兰的影响限制在正常的教学活动之外,这样,教育制度又成了实现在国家生活中去“伊斯兰化”的重要手段。尽管《塔吉克斯坦教育法》允许宗教组织兴办学校,但它们一般都处于政府的监管之下。此外,为了加强对各类教学机构的监管,几年前,塔教育部设立了教育监督处,其重点监管对象之一就是宗教学校。为了增强国民的塔吉克民族意识,塔政府于1999年开始推行一套排斥伊斯兰影响的教学方法,这是与塔吉克斯坦从历史传统中、主要是从萨曼王朝寻求民族认同的努力相一致的。这套教学方法的核心是改革教师讲授必修课程的方式,向学生赞美本民族的悠久历史和曾有的灿烂文化,以此来培养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其实质是通过实施一体化的教学体系,使塔吉克文化逐渐摆脱浓厚的伊斯兰文化色彩。[53]
中亚国家在建构国家民族问题上的局限
本文以塔吉克斯坦为例,主要从文化层面考察了中亚国家建构国家民族的努力,即塔吉克斯坦通过整合国内具有分裂性的政治文化、开展声势浩大的历史寻根运动、建立一套有利于培养爱国主义的教育制度来构建一个国家民族。尽管本文的重点分析对象是塔吉克斯坦,但其他四个中亚国家在此问题上也采取了与塔大同小异的建构策略。因此,在塔吉克斯坦建构国家民族问题上存在的局限也见诸于其他中亚四国。
首先,整合分离性的政治文化并非易事。强烈的地方主义、部族认同、伊斯兰主义、非主体民族对主体民族的隔阂,以及这些国家长期以来就存在的专制和权力崇拜等传统,都对这一整合过程构成了巨大挑战。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强化和突出,都可能影响到和谐的政治文化的出现。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各国政府使本国主体民族取得特殊地位的做法很容易引起非主体民族的反对,“建立多元合成的国家机构并不能保证人们文化上对国家的认同,或接受主体‘族裔’的‘民族神话’,精英们发明一种能够包括大范围的民族神话来支持该国的合法性,而实际上可能使人口中重要的部分没有被触及或被孤立”。[54]如果这些非主体民族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未能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那么,他们很有可能通过非法手段来追求自身的合理权利,而这种前景可能会使国家民族的建构努力付诸东流。
其次,各国的历史寻根运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凝聚整个国家的共识,但这一过程也伴生了两个问题。一方面,中亚各国政府一再强调要本着真实、准确、客观的精神来研究本民族的历史,但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寻根运动存在着大量“创造”、粉饰、美化本民族历史的现象;另一方面,为了凸现本民族辉煌的历史成就,在中亚各国间出现了“争斗”名人和历史文化遗产、乃至贬损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倾向,这肯定不利于这些国家彼此之间关系的健康发展。[55]前一方面的问题可能更为麻烦,中亚各国为了强调本民族历史的连续性,在特意从历史中寻找国家政权合法性基础的同时又刻意抛弃某些东西,这很可能带来人们思想认识上的混乱,造成历史与时间的脱节。“有些民族不能调和其时间上的分裂,叙述结构上的失败表现为强调民族古代本源者与强调新鲜的现代性者之间的政治冲突”,[56]从而导致不赞同官方叙述结构的国民对政府所致力建构的国家民族的疏离。
最后,尽管中亚各国在独立后为建立和完善本国的教育制度投入了很多资源,但由于起步较晚、国力有限等因素的掣肘,这些国家的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比较缓慢,这不利用国家民族的建构事业。如在塔吉克斯坦,内战后普遍存在的贫困现象同样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教育部门都存在着资金不足、教材缺乏、师资有限、方法陈旧、计划落后等问题。塔吉克斯坦教育部长萨·拉贾博夫在“2005亚洲教育北京论坛”上的讲话证明了这一点。他列举了塔教育发展面临的三个主要问题,即学校数量少、具有专业水平知识的人才缺乏、教科书不足。[57]以教材为例。大体而言,在塔吉克斯坦,无论小学、中学还是大学,正在使用的教材有一部分还是1980年代苏联时期的教材,这严重影响到塔吉克民族意识的培养,不利用引导民众对塔吉克民族的认同,也不利于塔实现建构国家民族的目标。其他四个中亚国家的情况要比塔吉克好一些,但要建立现代化的、完善健全、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同样尚需时日。
总之,中亚各国近几年来都致力于构建一个国家层面的民族即国家民族。尽管这个问题对当前的中亚各国来说,还不是首当其冲、刻不容缓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但就长远的国家利益来说,国家民族的构建是“不得不”为之的一项长远事业。不论是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势力,还是对付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抑或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都有赖于全体国民的“合力”,而只有当一个有效凝聚了绝大多数国民认同的国家民族出现后,才能让国民自愿地为国家统一和发展作出卓有成效的努力。主观的良好意愿毕竟不能代替事实本身,任何认为中亚各国将在短时间内成功塑造国家民族的看法,都会被证明是不切实际的。
注释:
[1]由于nation一词原系西方引入中国,对于nation及其衍生概念的内涵、界定,国内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本文并不打算介入对民族及其相关概念的讨论,只对涉及的两个主要术语即文化民族与国家民族做相关说明。
[2]王联主编:《世界民族主义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资中筠主编:《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5页。
[3]资中筠主编:《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第95页。
[4]同上书,第92页。
[5]〔美〕卡尔·多伊奇:《国际关系分析》,周启朋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102页。
[6]王恩涌等:《政治地理学:时空中的政治格局》,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17页。
[7]有人认为一个国家可以有多个国家民族,这是笔者所不能认同的。如我国学者周平认为“多民族国家由于掌握和享有国家政权的民族不止一个,所以国族也不止一个”,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对国家民族政治内涵的误解。见周平:《民族政治学导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3页。
[8]〔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中挽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王宪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9]〔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
[10]转引自马曼丽、张树青:《跨国民族理论问题综论》,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87页。
[11]郝时远:《苏联多民族国家模式中的国家与民族》,王建娥等:《族际政治与现代民族国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12]〔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13]参见叶江:《当代西方的两种民族理论》,《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146—157页。
[14]〔德〕费希特:《现时代的特征》,转引自〔英〕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张明明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页。
[15]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第2页。
[16]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第4页。
[17]同上书,第103页。
[18]转引自王恩涌等:《政治地理学》,第202页。
[19]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第139页。
[20]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第35页。
[21]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第88页。
[22]〔英〕安东尼·D·史密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45页。
[23]〔加〕威尔·金里卡:《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邓红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导言”第3页。
[24]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7页。
[25]王亚栋:《中亚的制度变迁——挑战与回应》,《东欧中亚研究》2000年第3期,第33页。
[26]王建娥等:《族际政治与现代民族国家》,第113—135页。
[27]R.R. Sharma,“State Building inTajikistan: Problem and Prospects”,DialogueQuarterly, vo.l 3. no. 4,2002, p. 109.
[28]赵常庆主编:《十年巨变:中亚和高加索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84页。
[29]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29—130页。
[30]R.R. Sharma,“State Building in Tajikistan: Problem and Prospects”, p. 108.
[31]王亚栋:《中亚的制度变迁:挑战与回应》,第33—39页。
[32]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第11页。
[33]杨恕:《转型的中亚和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3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3—64页。
[35]杜赞奇:《从民族国家中挽救历史》,第1—2章。
[36]Suchandana Chatterjee,Society and Politics in Tajikistan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CivilWar, New Delh: i Hope India Publications& PurisBusinessCenterLtd., 2002, p. 44.
[37]Ibid., p. 45.
[38]Ibid., pp. 44—64.
[39]Suchandana Chatterjee,“Politics and Society inTajikistan in theAftermath of theCivilWar in theLight of Recent Writings”,ContemporaryCentralAsia, vo.l V, no. 2, August2001, pp. 35—48.
[40]R.R. Sharma,StateBuilding in Tajikistan: Problem andProspects, p. 107.
[41]Ibid, p. 106.
[42]Suchandana Chatterjee,“Politics and Society in Tajikistan in theAftermath of the Civil War in the Light of Recent Writings”, p. 39.
[43]吴叡人:《认同的力量》,引自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导读”第16—17页。
[44]杜赞奇:《从民族国家中挽救历史》,“导言”第14页、第13页。
[45]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58页。
[46]潘志平主编:《中亚的民族关系——历史现状与前景》,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6页。
[47]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第83页。
[48]AnaMariaAlonso,“TheEffects ofTruth: Re-presentations of the Pastand the Imagining ofCommunity”,Journal of Historical Sociology, vo.l 1, no. 1, March 1988, p. 50, quoted from Jill E. Hickson,“Using Law to Create National Identity: The Course to Democracy in Tajikistan”,Texas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vo.l 38,no.347, 2003, p. 362.
[49]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第58页。
[50]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91—192页。
[51]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第116页。
[52]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第77页。
[53]Faizullo Sharifov (1999),Integrative Education: Problems, Research and Thoughts,p.1,quoted from Jill E. Hickson,“UsingLaw to Create National Identity:The Course toDemocracy in Tajikistan”, p. 371.
[54]安东尼·D·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第43页。
[55]买尔旦:《中亚各国民族政策及调整》,潘志平主编:《中亚的民族关系——历史现状与前景》,第97—99页。
[56]杜赞奇:《从民族国家中挽救历史》,第18页。
[57]塔吉克斯坦教育部长阿·拉贾博夫在“2005亚洲教育北京论坛”会议上的发言,载《2005亚洲教育北京论坛全体大会实录》, 2005年10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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