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旅游合作是新疆与中亚次区域众多合作领域中的最佳切入点。在合作方面,新疆与中亚次区域具有旅游合作愿望强烈、区位优势明显、旅游资源互补性强、合作历史悠久、市场制度供给足、合作机制健全的独特优势,合作前景广阔。新疆应利用这些优势,与中亚次区域各国在健全旅游合作政策、建立旅游合作机制、大力发展边境旅游、改善次区域基础设施、整合次区域旅游资源,设计开发跨国旅游线路、联合开展宣传促销等方面加强合作。
关键词:旅游资源;旅游合作;互补性;整合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0)07-0064-03
作者简介:陈荣婕(1966-),女,天津人,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旅游企业管理;熊关(1970-),男,陕西西安人,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旅游经济、旅游文化。
一、新疆与中亚次区域开展旅游合作的意义
在新疆与中亚次区域开展合作的众多领域中,旅游领域的合作是最佳的切入点之一,应该作为先导产业,优先发展。这是因为:第一,在中亚次区域开发合作中,由于我国与中亚五国都属于经济不发达国家,都缺乏开发合作所需的必要资金。旅游业属于新兴产业,是国际资本的投资热点,优先开展旅游合作,可以提高包括新疆在内的中亚次区域在吸引国际投资方面的竞争力,能相对更多、更容易地为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争取到所需资金。第二,中亚次区域的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都比较落后,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是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在中亚次区域优先开展旅游合作可以促进次区域人员的流动,从而对中亚次区域的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产生更多、更高的需求,促使交通、通讯和住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的提高和完善不仅为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中亚次区域的投资吸引力,反过来又为次区域经济合作吸引更多的资金,使次区域经济合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第三,优先开展中亚次区域旅游合作必然带来次区域人员流动的增加,将加深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有利于发现更多、更好的贸易与投资合作机会,而贸易和投资合作又可带来更多的游客,反过来促进次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形成旅游促进贸易与投资,贸易与投资促进旅游的良性互动效应。第四,旅游业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效应,以发展旅游合作为切入点,可以带动中亚次区域落后的餐饮、住宿、娱乐、交通运输等众多相关产业的合作与发展,拓展与中亚国家进行经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二、旅游合作的有利条件
(一)强烈的旅游合作愿望
中国与中亚各国很早就表现出强烈的旅游合作愿望。早在1992年5月中吉双方就签署了在旅游领域开展合作的文件。2004年7月,在新疆柯尔克孜自治州举行的首届南疆旅游节的“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上,以吉尔吉斯斯坦第一副总理朱玛里耶夫·库巴尼其别克为首的中亚各国代表表达了要积极推进与中国进行旅游合作的愿望。同年同月,在喀什举办的“二十一世纪旅游经济的发展前景”论坛上,中亚地区旅游城市市长就如何发展旅游经济、合作开发新市场展开研讨。2005年11月,在西安举行的首届欧亚经济论坛旅游合作会议上中方提出“丝绸之路旅游合作战略构想”,得到包括中亚各国代表在内的与会成员的积极响应。同年12月,在徐州召开的“2005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研讨会”上,我国与中亚五国签署了《新丝绸之路沿线城市旅游合作徐州备忘录》,预示着新丝绸之路旅游业的发展将进入一个联合开发、共同繁荣的阶段。2006年10月在乌鲁木齐举行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五次部长会议上通过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综合行动计划》中,正式将旅游列为新的四大合作领域之一,成为中国与中亚开展旅游合作的一个里程碑。
(二)区位优势
作为我国西部对外开放的前沿省区,新疆独一无二的地缘条件为新疆参与中亚次区域旅游合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中亚有5个国家,新疆与其中的3个国家(哈、吉、塔三国)直接接壤;新疆5600公里的国际边境线中长达3200公里是与中亚共同拥有的;新疆10个沿边地州中的7个与中亚国家毗邻;新疆17个对外口岸有12个是对中亚国家开放的。目前,中国和所有中亚国家都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成功地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领土问题,签订了一系列的边界条约和协定。在睦邻友好的外交关系基础上的区位优势为新疆与中亚地区开展旅游合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三)旅游资源互补性强
新疆与中亚的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为双方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古丝绸之路在新疆境内绵延达5000公里,在中亚五国境内达1000公里左右。无论是新疆段还是中亚段的丝绸之路,其沿线都遗留下大量品位极高的古城遗址、古墓葬、石窟、关隘、塔碑楼阁、寺庙建筑以及宗教和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双方的这些旅游资源,具有明显的同构互补性。如果整合在一起,打造“四大文明交汇地”,可以形成具有垄断地位的世界级旅游资源。新疆和新疆以西的中亚地区在我国古代被称为“西域”地区,这个地区的文明统称为“古西域文明”。新疆与中亚各自境内都存在大量的“古西域文明”古迹资源,这些构成同源互补性旅游资源。如果将其整合开发,将会对具有“西域情结”的中国、日本与东南亚游客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同时,新疆的许多旅游资源,中亚各国人民也非常感兴趣,如新疆的购物商品、滑雪场、风味独特的新疆民族饮食,天鹅湖、喀纳斯湖等山水风光,高昌古城遗址、交河古城遗址、楼兰古城遗址等等,这些都能构成异质互补性旅游资源。
(四)较足的市场制度供给
用于发展旅游的生产要素能否跨国界自由流动以及这种跨国界流动能否在该次区域内达到更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是次区域旅游合作能否成功的两个关键条件,这两个条件的实现需要有比较健全的市场制度来保证。中国、吉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哈、乌、土、塔都在向世界标准靠拢,并且都在积极申请加入世贸组织,其中美国已承认哈国为市场经济国家。中亚五国自独立以来,不断建立和健全各项经贸政策法规,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市场经济环境的巨大改善为世界所公认。目前,五国均实行开放的外贸政策,市场开放程度总体上高于中国,仅对极少数商品实施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关税水平,除乌兹别克斯坦高于中国外,其他各国均低于中国。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货物和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已基本到位。2004年颁布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2004年新疆出台的《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实施意见》不仅为新疆参与中亚次区域旅游合作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环境,也为新疆在发展与中亚国家的旅游合作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三、旅游合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与旅游合作相关的政策
为了促进新疆与中亚五国的旅游合作,新疆政府首先应积极请求在中央政府帮助下,建立健全各种与旅游合作相关的政策,为与中亚五国的旅游合作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1.健全跨境旅游的相关政策。出境旅游目的地方面:截止到2009年9月,世界上共有145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但还没有一个中亚国家,新疆政府应请求中央政府尽快批准中亚五国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
签证方面:我国目前只与塔、土两国互相实行了外交和公务互免签证,团体旅游互免签证仅与土国开通,落地签证只有哈萨克斯坦单方给予中国,因此应尽快与哈、吉、乌三个国家进行协商,早日实现与全部中亚国家外交、公务和团体旅游签证互免,争取各国更多的口岸获准落地签证权。此外,还应与中亚五国积极磋商,争取相互早日开放个人申办出境旅游签证的业务;建议中央政府在条件成熟时,努力促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倡议的在中亚与我国实行“持有一国签证,即可在其他各国间多次往返”的类似欧洲申根签证的单一签证体系,以推动新疆与中亚的旅游合作。
出入境检查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实行简便政策,简化出入境证件、个人随身物品、卫生、检疫等海关检查的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2.健全旅游相关企业跨境合作的相关政策。目前我国已与中亚五国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并与乌、哈、吉三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还应加快与塔、土两国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新疆实施“走出去”、“向西开放”战略,加强与中亚进行经济合作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框架和更有利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还应尽快与中亚各国签订《旅游业合作投资保护协定》,为与中亚各国在旅游方面的合作提供更为具体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支持。同时,新疆政府对从事跨境旅游合作的旅游相关企业要在财政支持、融资便利、外汇管理、保险理赔、税收减免、人员出入境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各种优惠和便利。实行审批“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部门,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放开行业准入限制,改变以往“只鼓励国有企业,不鼓励民营企业”的做法,允许国内非国有涉旅企业进入中亚地区从事旅游投资与合作。
(二)建立旅游合作机制
新疆与中亚各国开展旅游合作,除了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经济合作机制以外,还应考虑建立专门的旅游合作机制。可以由新疆政府作为发起人,建立一个由中国与次区域各国政府、实业界、学术界人士组成的“中亚次区域旅游合作委员会”,来推动和协调次区域旅游合作。另外,还应建立旅游首脑定期会晤机制、旅游论坛机制等机制。
(三)把发展边境旅游作为最初时期的主要形式
新疆与中亚各国应把相互进一步发展边境旅游作为开展旅游合作最初时期的主要形式,这是由新疆以及中亚次区域各国目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新疆应主动与吉、塔、哈三国积极商谈,争取为彼此更多的一二类口岸签订开展边境旅游的意向性协议;还应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在新疆的一些边境口岸开通异地办证业务,方便其他省区的国内游客就地参加边境旅游;并努力争取国务院批准更多的口岸向第三国开放,以便允许第三国旅游者参加边境旅游;鉴于自驾车旅游活动的兴起,新疆应积极与中亚国家商谈配合,开通更多为自驾车跨境旅游提供服务的口岸。另外,双方还应合作扩延边境旅游的范围,一方面,将双方边境旅游对接,另一方面,把边境旅游从边境地区延伸到各自国家的内地,与国内旅游连接起来。在条件具备时,进一步将线路向第三国延伸,最终将双边边境旅游发展成为多边边境旅游,使多方获益。
(四)合作改善次区域旅游基础设施
新疆与中亚国家交通通道建设是开展旅游合作的前提,只有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合力构筑便利的旅游交通网络体系,才能为次区域旅游合作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2006年10月19日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上发表的《乌鲁木齐宣言》,已明确提出将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方面的合作做为重点合作领域之一,为今后新疆与中亚国家交通通道建设指明了方向。
铁路方面,第二亚欧大陆桥经乌鲁木齐和阿拉山口向西进入中亚地区,将我国和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直接相连,为新疆与中亚国家旅游合作提供了最便利、最廉价的铁路通道。中乌吉三国目前正在合作建设从新疆喀什经吉国奥什到乌国安集延的新铁路,预计2010年建成通车,届时以喀什为中心的南疆地区与中亚的联系将更加方便。不过目前铁路建设合作方面还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问题,双方今后应重点在这些方面积极商谈,争取采取统一标准,促进铁路交通发展。
在公路方面,中国与中亚国家已经签署了19项公路运输协定,就各国在对方国家建立办事处、开通运输线路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以及国家间运输程序都进行了约定。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中国与中亚国家已经开通了53条公路运输线,其中中哈间30条、中吉间21条、中塔间2条。以后中国还计划在新疆境内建设12条通往中亚国家的公路干线,其中5条公路定为近期重点建设路线。目前公路交通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诸如新疆与中亚国家间的公路运输线路主要分布在新疆与中亚邻国两侧,不能连接所有国家、覆盖整个中亚次区域;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签订的运输协议多为双边协议,缺乏管理整个区域的多边运输协议,使得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经第三国的运输十分不便;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公路技术标准不同等方面的问题。
航空运输方面,中国已经开通同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的直达航线。其中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经营乌鲁木齐—阿拉木图航线;哈萨克斯坦国家航空公司经营阿拉木图—北京航线;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经营塔什干—北京航线;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经营乌鲁木齐—比什凯克航线;吉尔吉斯斯坦航空公司经营比什凯克—乌鲁木齐航线等航线。航空运输方面的合作,目前存在机型小、机场小,且数量少、航线少、航班少等问题,急需各方合力推进次区域航空业发展,以促进次区域的旅游合作。
(五)联合规划、整合次区域旅游资源,设计、开发跨国旅游线路
在新疆与中亚的旅游合作中,开发和整合各自的优势旅游资源,联合设计和衔接跨国旅游线路,打造世界级旅游精品,增强次区域旅游市场竞争力,是合作的重中之重。新疆与中亚各国应充分利用中亚次区域的旅游资源优势,根据世界旅游市场的需求,联合打造、设计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1.丝绸之路旅游线路。将丝绸之路新疆段乃至中国段与中亚段对接,产生“聚合效应”,必将使丝绸之路的吸引力成倍地增加。现在在国际市场上,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的游客已开始将目光投向丝绸之路中亚段,但很多游客都希望途经中国新疆到达中亚国家,因为中国是丝绸之路的发源地。新疆应抓住此机会,与中亚各国协力打通新疆与中亚的丝绸之路,将此作为双方合作的突破点。可利用丝绸之路在新疆分为三路通往中亚的特点,设计环状封闭型“新疆-中亚丝绸之路游”作为黄金旅游线路。可分为小环形和大环形两种线路。小环形丝绸之路线路为:乌鲁木齐—伊犁—阿拉木图—塔什干—撒马尔罕—喀什—阿克苏—库尔勒—吐鲁番—哈密—乌鲁木齐。依历史文化、中亚民俗风情为特色。大环形丝绸之路线路为:敦煌—哈密—乌鲁木齐—伊犁—阿拉木图—伊塞克湖—塔什干—撒马尔罕—阿什哈巴德—喀布尔—伊斯兰堡—喀什—和田—楼兰—敦煌。以古城寻觅、沙漠探险、高山湖泊风光为特色。
2“.中亚民俗风情游”旅游线路。中亚民族风情多姿多彩,可以新疆喀什、吉国奥什、乌国安集延、哈国的塔拉兹、塔国的戈尔诺—巴达赫为中心,形成喀什-奥什-戈尔诺-巴达赫-安集延-塔拉兹旅游线路,这条线路包括了新疆、吉国、乌国、哈国最富特色、最具有代表性的民族风俗、节日等,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3.专题旅游。针对特殊旅游专题的需要,可以考虑开发一些专题旅游线路,如:科考、登山、沙漠探险、古迹探秘等旅游线路。
(六)加强与中亚各国在旅游宣传促销方面的合作,共同开发旅游市场
加强新疆与中亚地区的旅游合作必须在旅游宣传促销方面积极开展合作,通过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向客源市场大力推介次区域各国和我国新疆的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交通和旅游商品,树立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和统一品牌,增强区域吸引力和竞争力。将新疆与中亚的西域古国旅游资源整合,在中国内地、日本以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开展联合促销,吸引对西域古文明感兴趣的游客。将新疆与中亚的四大古文明的旅游资源整合,联手在全世界进行宣传,吸引对四大文明感兴趣的游客。
参考文献:
[1 ]刘军.发展西部旅游业的对策探索[J].经济论坛,2004,(20).
[2]张海霞,张旭亮,阎顺.乌鲁木齐市冬季旅游开发及对策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2005,(02).
[3]夏骏,王琪. 对民族地区建设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性思考[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0,(03).
[4]高志刚.新疆经济发展的战略[J].开放导报, 2004,(03).
[5]阿布力孜·玉素甫. 中亚的不稳定因素与中国对中亚五国友好政策的战略意义[J].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8- 01).
[6]李晓伟.中国的和平发展与中亚安全合作[J].昆明大学学报,2007,(01).
[7]贾滨.发展新疆旅游电子商务的对策选择[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11).
[责任编辑:陈合营]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