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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俄新经济政策和中国改革开放之比较
郑异凡 来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5年第4期 2011年01月10日

(中共中央编译局 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 北京 100032)

  【摘要】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道路、模式可以搬用,必须通过改革寻找适合本国国情的方法、道路和机制。苏俄的新经济政策和中国的改革开放在原因、内容以及过程等方面有颇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所不同的是,苏俄新经济政策最终夭折,而中国的改革开放则取得了巨大成功。

  【关键词】新经济政策;改革开放;比较

  【作者简介】郑异凡,中共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苏联史。

  【中图分类号】D6; 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574 (2005) 04-0031-09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的社会主义仅仅提供了一般的原理和设想,这些原理和设想的实施需要一个探索过程,其间肯定会有各种曲折和挫折,问题在于执政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修正理论和实践中的错误,找到最适合本国特点的建设道路和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是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必然道路。

  十月革命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布尔什维克党强调的是革命,是进攻。直到1921年11月列宁在《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一文中,才首次提出了苏维埃政权下的改良(改革)问题,并作了较为明确的论述。那时苏俄实行了新经济政策,开始了社会主义国家第一次重大的改革。因此列宁说,“目前的新事物,就是我国革命在经济建设的一些根本问题上必须采取‘改良主义的’、渐进主义的、审慎迂回的行动方式”[1](p610)。他解释说,“所谓改良主义的办法,就是不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商业、小经济、小企业家、资本主义,而是活跃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审慎地逐渐地掌握它们,或者说,做到有可能只在使它们活跃起来的范围内对它们实行国家调节”[1](p611)。“无产阶级取得胜利以前,改良是革命的阶级斗争的副产品但对取得胜利的国家来说,如果经过极度紧张的斗争,实力仍然不足以用革命手段来实行某种过渡,那么改良又是一种必要的、合理的喘息时机”[1](p617)。

  列宁这里的用语是реформа,реформизм,按照惯例译作“改良”、“改良主义”,其实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改革”。在国际共运史上对“改良”和“改良主义”批判得太厉害了,以至于谈改良而色变,所以列宁不得不反复解释“改良”在新时期中的含义。也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戈尔巴乔夫搞改革就不敢用реформа这个词,而发明了一个перестройка(改建、改造,我们把它译作“改革”)这个词。列宁《论黄金》一文中的话自然是针对当时的俄国说的,那时他多少把实行新经济政策当作一种暂时的退却,一种喘息时机。不过列宁的话传达了两个重要信息: (1)社会主义国家需要改革(改良和改良主义); (2)这个改革就是不摧毁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而是审慎地逐渐地掌握它们,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如果再加以引申的话,那就是说,社会主义改革就是在不摧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的情况下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中不适应新的要求的东西进行改良主义的修改。

  1921年,苏俄实行了三年之久的军事共产主义之后,改行新经济政策,这是无产阶级国家实行的第一次革命性的改革。而中国在经历了十年“文化革命”的大动乱之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这是在一个有十亿多人口的国家开始的一场大变革。苏俄和中国的改革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的,在不改变根本制度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改革,尽管两者的最后命运不同,但两者之间存在非常多的可比性。对这两者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把我国的改革开放搞得更好。

一、改革是历史的要求

  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时刻,有识之士会顺应时代的要求,群众的呼声,提出改革的主张。苏俄国内战争的后期,中国文化革命结束之际,社会各界都在酝酿改革。

  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党实行的是以粮食征收制为核心的军事共产主义。这一政策到1920年国内战争临近结束之际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的强烈反对,已经难以为继了。布尔什维克党内,拉林在1920年初首先提出了放弃粮食征收制的主张。接着,托洛茨基于1920年春通过对西伯利亚的考察,提出改行粮食税的建议,但那时多数政治局委员还没有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托的建议以11票对4票被否决。半年以后,奥辛斯基于1920年9月在《真理报》上著文指出,农业下降的原因是粮食政策。他提出一个后来在俄共十大上被看作是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根据的一个很重要的原理:农民经济只有在公开的自由市场的基础上才能活下去。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也都提出改革经济政策,废除军事共产主义政策的要求。在1920年12月召开的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讨论《关于巩固和发展农民的农业经济的措施》这一法规草案时,孟什维克的代表唐恩批评了“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粮食政策”。认为这种政策虽然取得了粮食,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播种面积普遍缩小,牲畜饲养量缩小,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缩小,农村经济严重滑坡,毁坏了占国民经济四分之三的农民经济所赖以存在的基础。他说:“我们认为这种强化对农民的暴力的道路是极端有害的,只会导致城乡之间出现不可逾越的鸿沟,用自由组织起来的农民阶级进行建设事业要容易得多。”[2](pp42-43)与此同时,广大农民对粮食征收制的不满越来越强烈。在军事共产主义末期,农民暴动蜂起,最后出现喀琅施塔得水兵暴动,严重威胁苏维埃政权的存在。可以说,到1921年初,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中国经过十年动乱,各界都有改变现状的要求。这种要求在民间是悄悄地进行的,一般都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进行,那里中央的权力难以触及,地方采取瞒上不瞒下,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给地下进行的改革试验提供宽松的环境。安徽农村的联产承包制,浙江温州的小商品市场、农民城就是这样兴起的。农民走在官方政策的前面,需要的是使他们的“不合法行动”得到官方的认可。

  两国的改革在初始阶段都带有被迫被动的性质,是危机局势下的应急措施。俄国当时陷入最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之中,必须寻找摆脱危机的出路。严重的形势迫使俄国共产党人抛弃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放弃自然经济,走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中国经过二十年左右的“左倾”,“文化革命”所进行的“十年内战”,使中国的国民经济走到崩溃的边缘,中国必须走另一条道路。

二、从农业开始

  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这是两国的共同点。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无产阶级革命应当在资本主义较为发达、无产阶级较为成熟的国家先进行。然而,历史却让俄国和中国这样的落后的农业国家的共产党先取得政权,执掌政权。这就出现如何对待农民这一人数众多的阶级的问题。列宁当年曾经设想,先夺取政权,然后利用政权的力量,进行经济文化建设,为社会主义创造物质前提。但是,这种设想在苏联和中国建国的最初年代都没有得到实施。

  在苏俄,如果说在内战初期是红白两军的对垒的话,那么在内战的后期,起来反对布尔什维克政权的就变成广大农民了。理论上,十月革命之后农民分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但他们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好处——他们生产的粮食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按照粮食征收制被国家收走了,即使有剩余,也不能上市交易。小生产被看作苏维埃政权的大敌,随时准备予以消灭。毫不奇怪,在国内战争结束时面对的不是太平景象,而是广大农民对粮食征收制的严重不满情绪,这种情绪以暴动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苏俄的改革是从对农民的让步,取消粮食征收制,实施粮食税开始的。

  中国没有出现农民的暴动,但是中国的农业问题、农民问题经过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折腾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关头了。“文化革命”中农村没有发生严重的动乱,保证了全国粮食的基本需求。但是贫穷落后的农村,衣食无着的农民,在四个现代化的目标下已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农民对于改变现状的要求已经不可阻挡。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中国的农民已经多次悄悄地进行改革的试验。农业是立国之本,不解决农业问题其他改革是无法进行的。正如在国内战争中农民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一样,在改革中中国的农民又一次走在了前面,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他们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旦得到官方的肯定,中国的改革也就真正开始了。

三、自发行动和政府的支持

  改革的行动大多是农民自发地或地方当局应农民的要求而首先采取的。农民有切身体会,他们知道需要什么,知道怎么办,他们是改革的主体。然而,归根到底农民的自发行动只有得到政府的支持才能开花结果。

  在苏俄,在内战末期有的地区已经采取粮食税性质的措施,取得良好的结果。如1920年夏秋在斯摩棱斯克实行了特殊的“小新经济政策”。从10月份关于粮食征收的汇报中可以看到,这里的粮食运动在9月1日开始,到10月1日就结束了,而其他地区几乎要拖延一整年时间。关键就在于,这里的农民在6月份已经知道要缴纳多少粮食和土豆,并得到此外不再征收任何东西的保证。采取这种措施,一个原因是当时的对波兰战争需要巩固后方,要搞好同农民的关系;另一个原因是在地方苏维埃中有许多孟什维克,他们对省的管理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也在粮食政策上得到反映。

  在中国,早在60年代初,安徽农民已经开始试验包产到户,到70年代末,安徽凤阳农民又带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据说,浙江温州的农民悄悄采取的行动比这还要早。这说明,改革的发明创造权是来自第一线的生产者,他们最熟悉情况,最明白问题之所在,最清楚应当采取何种措施。“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3](p382)。中国农村改革到70年代末已经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群众中拥有无限的创造力,问题在于是压制,还是让它释放出来。

四、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道路、模式可以搬用

  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道路、模式可以搬用,必须寻找适合本国国情的方法、道路、机制,在探索中向前发展。

  苏俄在实行新经济政策过程中,列宁对商业、货币、市场就有一个重新认识,有一个从否定到予以承认的过程。有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之前(两星期或者三星期前),列宁曾找列扎瓦(1918-1920年任中央消费合作总社主任,1920-1925年任副对外贸易人民委员)谈话,商讨合作社以及由粮食征收制改行粮食税的问题。在谈话中,列扎瓦有意使用“商业”一词,想看看列宁对此词的反应。然而列宁对此没有任何表示,对当时准备实行的交换是否叫做“商业”没有表态。因为从当时实行的实物交换改行“商品交换”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上是一个突破性的转变,列宁对此不能不持谨慎的态度。列扎瓦写道:“记得在这次谈话中我曾数次使用‘商业’一词,并且很想知道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对这一用语的态度,但他对我使用这个词没有任何反应,所以在离开他的时候我仍然不清楚,弗拉基米尔·伊里奇这时候是否设想过正在筹划中的商业形式的商品交换,或者真的想搞地方周转范围内的实物交换。然而,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后不久,在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参加下讨论加米涅夫投资委员会关于商品周转的法令报告时(这是最早的一批法令之一),由于弗拉基米尔·伊里奇的积极支持,我得以加进‘商业’一词。”[4](pp380-386)

  人们把俄共十大当作新经济政策的开始,一般说来是对的。然而,十大并没有解决使用商品货币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那时候虽然用了“商品交换”这个术语,但其含义并不是如后人所理解的那样是本来意义上的商品交换。1921年10月,列宁写道,“商品交换要求(尽管没有说出来,但还是要求)不通过商业而直接向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向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迈步”。他接着坦率承认:“结果是:现实生活使商品交换失败了,以买卖取代了它。”[5](p506)从这时候开始,列宁一步步地认识到商品市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从打算取消商品货币转到号召共产党人学会“做生意”,学会经商,甚至把做买卖的合作社看作是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列宁观点的这一转变,是马克思主义史上一大突破。

  这一过程说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改革都是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用中国常用的话说,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所遇到的问题是不取决于个人意志的。由于这是对传统理论的重大修正,又无先例可循,所以列宁采取的是既积极探索,又谨慎行事的态度。从实行粮食税之初的“商品交换”到真正转入商品买卖,肯定市场商业的作用,把商业这个环节提到首位,前后就经过半年甚至还要长的探索阶段。

  1985年8月,邓小平会见穆加贝时表示:“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 苏联的模式僵化了。”[3](p139)“列宁的思路”究竟好在什么地方?好就好在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开始走上运用以往一直被看作资本主义机制的市场关系来建设社会主义。那么,僵化了的苏联模式又是什么模式呢?有人说,是后期的斯大林模式。这是不合逻辑的说法。邓小平肯定的明确无误的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而斯大林模式恰恰否定了新经济政策,所以邓小平说,后来苏联模式僵化了。这个“后来”,就是新经济政策之后的后来。

  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经历了更长的时间,跨过了更多的不同阶段。起初, 市场经济在中国还是理论上的禁区,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1978年第四季度召开的国务院务虚会,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提法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4年10月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仍然延续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才最终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与苏联20年代不同,由于中国坚定地朝市场经济方向迈进,不惧怕“资本主义”的东西,不畏惧外资的引入,最后走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阶段。在社会主义历史上写上了崭新的提法。从中国的这一认识和实施过程,可以预期,如果新经济政策在20年代末不被人为地中断,苏联是存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可能性的,至少不能否定这种可能性。

五、市场和计划

  1920年2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关于电气化的决定,说“现在苏维埃俄国初次有可能进行比较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科学地制定并彻底执行整个国民经济的国家计划”。1920年12月制定“俄罗斯联邦电气化计划”,并提交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1921年2月22日,列宁发表《论统一的经济计划》,盛赞这个电气化计划。

  搞计划经济是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前就决定了的。这一点也不奇怪,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是传统社会主义的两个基本点。在军事共产主义时期,在国有化(当时实现社会化的主要手段)搞得很彻底,连中小企业都被国有化了。但由于战乱,没有来得及实施国民经济的计划化,所以一旦战争形势缓和,或战争临近结束的时候,计划问题就提上了日 程。1921年初,在严重的危机逼迫下,决定实行粮食税,实施新经济政策,运用市场机制。然而,计划问题并没有被搁下,仍然被当作建设社会主义的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措施。没有人注意到计划同市场的关系问题。相反地,每当经济上出现问题,一些领导人如托洛茨基总是认为,问题就出在缺乏有计划的领导上。计划被看作是克服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法宝。在新经济政策下,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发展市场关系,但由于没有解决市场与计划的关系,市场始终未得到良好的发育。一些理论家始终认为计划调节是主要的,市场调节仅起辅助作用,运用价值规律的目的是为了最后消灭价值规律。他们最多只认为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主 义建设阶段需要市场机制,但到了社会主义阶段就必须以计划调节取代市场调节。市场没有取得真正的合法地位。

  中国在改革中也不断出现市场与计划的关系问题。在一段时间,有人把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把主张市场经济等同于鼓吹资本主义,市场未得到合理的定位。直到邓小平出来讲话才廓清这个问题。1990年底邓小平明确指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是计划、市场这样的内容。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那回事。1992年初,他在南方讲话时更明确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一番话,对于当时正处于理论十字路口的改革如同拨云见日。

  这样,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苏联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得到了明确的解决,这是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重大突破。

六、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

  这个问题在实践上就是要解决在改革中富裕起来的人怎么办的问题。在苏俄,因新经济政策而得到好处富裕起来的主要有两种人:城市中经商的耐普曼和农村里的富裕农民。对城市里的耐普曼,列宁生前没有把他们当作一回事。1922年11月,列宁在回答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阿·兰塞姆的提问时,首先肯定了实行新经济政策一年多以来所取得巨大成就,说卢布趋于稳定,农民生产和轻工业生产活跃,国家银行开始获利。在回答耐普曼会不会成为政治力量时列宁强调,当时被叫做“耐普曼”的“与其说是政治经济学上的严肃用语,不如说是报纸上的戏语,他们掀起的喧嚣远远超过他们的经济力量。因此,如果有人把继经济力量之后必定出现政治力量这个简单化了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用在我国‘耐普曼’的身上,那么我担心他会大错而特错,甚至会成为许多荒谬可笑的误解的牺牲品。”[7](p263)1922年2月20日,列宁在《关于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一文中号召生意人发财。他说:“做生意吧,发财吧!我们允许你这样做,但我们将加倍严格要求你做老实人,不得有一丝一毫违背我们的法律。”[5](p428)话虽如此说,但整体上苏维埃政权当时并没有制定出保障因做买卖而富裕起来的商人的立法。

  农村的情况也同样如此。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在农村除了实行粮食税以外,还陆续开放雇工和土地的租佃。布哈林为此专门写文章号召农民“发财吧”。然而,布哈林的口号受到党内“左派”的激烈攻击,后来还被斯大林上纲为“恢复资本主义”的口号。上层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统一,基层就更混乱了。在农村,那些富起来的原先的贫农和中农,往往被当作富农遭到剥夺。后果是农村的广大农民害怕露富,有钱不敢盖好房子,有农业机械不敢公开使用,他们担心因富而被打成“富农”。报纸收到大量农民来信,抱怨当局一方面要求发展生产,与此同时却把富裕起来的农民当成“富农”,重新没收和分掉他们的财产。到30年代实现农业全盘集体化的时候,不仅剥夺了富农,而且对全体农民实行了剥夺,没收了他们的全部家当和大小牲口,造成农业生产的大破坏。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当时党内的“左派”一直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注视着新经济政策下的苏联城乡的发展,时刻担心资本主义在苏联的恢复和泛滥。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同样遇到此类问题。一些人要按照《资本论》中引用的说法,计算雇工多少算是资本家,对每一项措施都想问一个“姓资姓社”。这种思想严重阻碍了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对付这种思潮,邓小平有一个明智的办法:停止争论,不要去争论“姓资姓社”,先干起来再说。当群众的生活一天天富裕起来,感受到改革开放的好处的时候,再来争论“姓社姓资”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这就是中国的“猫论”。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最近中国出台的物权法草案在保护国有财产和私人财产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七、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

  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那么,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言论自由,创作自由,真正做到我们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应当说,在20年代的苏联,随着新经济政策的推行,在文化管理体制方面有长足进步。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国外的俄侨中出现“路标转换派”,他们愿意回国参加经济建设,国内对他们也表示欢迎。俄共对知识分子的政策也有所改进,开始注意做那些旧文化人的工作,允许各种流派的共存,虽然某些派别(如无产阶级文化派、岗位派)企图垄断文化领域的领导权,排斥其他流派,但是他们得不到俄共中央的支持。1925年经过广泛讨论最后通过的关于文化政策的决议,主张各个不同流派之间的自由竞争,主张无产阶级作家用自己的作品来赢得领导权。在理论问题上,允许不同观点之 间的争论,如布哈林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之间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争论,是在报刊上公开进行的。这样,相对于其他时期, 20年代苏联的文化是蓬勃发展的,流派繁多,风格各异,出现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和理论著作。这和30年代规定“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方针之后的形势迥然不同①。出现这种局面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当时的主要领导人大多在西方民主国家流亡过,接受过西方文化的熏陶,因此在文化政策上比较开明。

  中国在50年代曾经提出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可惜从提出之日开始,就没有真正实行过。改革开放以来,在这方面有所进步,作家、理论家获得了较多的发表自己见解和作品的可能性。然而,在这方面显然还不尽如人意。书报检查制度仍有待逐步放宽,以至取消。理论创新必须有言论自由的环境,否则是谈不上任何创新的。如有,也只是少数几个人的“创新”。一种理论、一个观点、一项发明创造是否正确,唯一的检验标准是实践,而不是某位长官的意志或看法。

八、经济改革需要政治改革予以促进,给于保障

  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应当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等方方面面。

  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初,并没有意识到这本当是一场全面的改革,而仅把它看作是作为权宜之计的经济上的退却,企图把这种退却限制在经济领域。1921年举行的俄共十大认识到必须废除取消一切民主的党内战斗命令制,实现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大会通过了一个实行“工人民主制”的《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决议对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否认能找到一种绝对正确的、对革命过程中的一切阶段都合适的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相反,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应当完全取决于具体的历史环境的特点以及由这种环境直接产生的任务”[6](pp49-63)。根据这一观点,十大做出了实行“工人民主制”的决定。这种工人民主制“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从下到上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工作制和监督制等。工人民主制的工作方法是:对一切最重要的问题,全党必须遵守在党的决议通过以前展开广泛的讨论和争论,充分自由地进行党内批评,集体制定全党性的决议的规则。

  然而,与此同时,十大还做出禁止派别活动的决定。实践上,派别活动与意见分歧是很难作出明确的区分的。从历史上看,在多数情况下是按照“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原则办事的,谁掌权谁就有权宣布争论的对方搞派别活动。这样,俄共十大关于实行工人民主的决定自通过之日起就被束之高阁。而实行工人民主制,是布尔什维克党由夺取政权的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关键问题。由于这一转变没有能够完成,布尔什维克党仍然像一个革命党行事,始终把抓阶级斗争放在第一位,没有能够如列宁所建议的那样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文化主义”上来,转到文化经济工作上来。

  列宁在最后时日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在给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信中提出:“我很想建议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作一系列的变动。”[7](p337)列宁建议从 党的制度开始改革,主要思路是加强党的集体领导,防止党的分裂;加强监督,特别是对党的最高领导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改善国家机关,防止官僚主义;反对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坚持大小民族一律平等;等等。此前,列宁还提出党政分开,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等问题。从列举的问题看,列宁当时还缺乏一个整体的改革政治体制的通盘计划。那时他已经重病在身,没有可能去制定完整的改革计划,而只能就看到的迫切问题提出自己的改革设想。然而,就是这样的不够全面的设想,也受到以斯大林为首的党的最高领导人的抵制,列宁的设想或者被束之高阁,或者被偷梁换柱,变得面目全非,根本没有得到落实。这样,在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根本性的改革之后,苏联的政治体制从十月革命以来几乎没有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变而作相应的改变。对党内的许多领导人来说,实施新经济政策本来就是被迫的,他们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搞资本主义,有人为此而痛哭流涕。这些人后来就成为斯大林中止新经济政策的积极拥护者。缺乏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改革的每一个措施几乎都遇到反对和阻力,最后被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所中断,终于“见鬼去了”。

  中国的改革也出现过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有人认为可以单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暂时不触动政治体制改革,有人热衷于威权主义。其实,邓小平早就提出政治体制的改革问题,并且强调了它的重要性。1986年9月至11月,邓小平多次指出:“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3](pp176-178)

  邓小平指的实际上就是苏联新经济政策中止的教训。要吸取苏联的前车之鉴,及时展开政治体制的改革,包括党内制度的改革,以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保障 改革能够持续不断地继续下去,保证改革不可逆转。

九、关键问题是对干部的教育,统一全党的思想

  改革的要求是基层提出来的,但要使这种要求变成全国性的行动,把改革由上而下地推行开来,这就需要使干部的心态跟得上改革的步伐。

  实际上,无论苏俄的改革还是中国的改革,对广大群众来说,接受起来并不困难。他们对那些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是非常熟悉的,只要解开束缚,就能熟练地运用起来,就能够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改善自己的生活,提高国力。问题在于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在苏俄讨论实行粮食税的时候,列宁曾经抱怨说,当着我的面你们都说同意,而我一转身,你们又表示不同意。当然,在形势的逼迫下最后苏俄还是比较顺利地通过了实施粮食税的政策,但许多领导干部的思想还是不通。在共产国际的大会上,有人为苏俄实行新经济政策而痛哭流涕,认为这是倒退到资本主义去了。广大干部仍然留恋简单易行的、凭借发号施令办事的军事共产主义制度,害怕商品货币机制,担心恢复资本主义。所以,当1929年底斯大林宣布“让新经济政策见鬼去”的时候,能得到一批干部的支持。思想认识的转变要难于一纸决议的通过。问题一是对干部进行教育,二是让干部和全体人民从改革中得到切实的好处,从而体会到改革的必要性,大家一起捍卫改革,使改革不可逆转。当然,还需要强有力的政治体制的保证。政治体制必须适时地进行改革,旧的过时的政策体系、思想观念是不能保障经济改革的不可逆转的。

  比较中俄两国的改革,可以看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准备利用市场机制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个思路是好的,是具有开创性的,适合俄国的国情。可惜的是,当时的改革不配套,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及时提上日程,使经济改革缺乏政治体制的保障,终于夭 折。中国的改革开放吸取了苏联新经济政策成败的经验和教训,不仅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成功地利用了市场机制,而且把这一机制上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解决了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市场和计划的关系问题,使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在中国的大地上复活和发展。这个发展甚至大大超出列宁当年所能设想的限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新经济政策“见鬼去了”,新经济政策万岁!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第八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速记记录,转引自《经济问题》1991年第12期。

  [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4]《列宁文集》第4卷,莫斯科-列宁格勒1925年版。

  [5]《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6]《苏共决议汇编》第2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7]《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责任编辑:黄登学)

  注释:

  ①参见郑异凡《布哈林论稿》,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0—207页及马龙闪《苏联文化体制沿革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0-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