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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互信互利,推动合作共赢——第三届中国-中东欧论坛综述
曲岩 来源:中国俄欧亚研究网 2017年01月05日

  2016 年 10 月 21—22 日,第三届中国社会科 学论坛 ? 中国 - 中东欧论坛在上海隆重召开。此次 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上海大学主办,中国社会 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上海大学上海合作 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承办。 论坛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及相关 问题的研究,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传统友谊和 互信,增进相互了解与沟通,为推动“16+1”合作 和“一带一路”建设献计献策。论坛主题为“从‘16+1’ 到‘一带一路’:合作 ? 发展 ? 共赢”。在为期一 天半的时间里,来自国内十多家学术机构和高等院 校、11 个中东欧国家以及俄罗斯和乌克兰等国相 关机构的 70 余位专家学者共聚一堂,从政治、经 济、外交、文化等多个视角出发,讨论了中东欧国 家转型发展现状以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评析 了“16+1”合作取得的成果并指出了面临的挑战, 探讨了“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关系等 问题。

  一、中东欧国家发展现状 

  国别研究、基础性研究是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 家合作的基础,只有了解这些国家的发展现状,才能让中国走出去的资金和企业有的放矢。国务院发 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马细谱研究员与中 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朱晓中研究员 指出,在中东欧研究中要加强基础研究和国别研究, 真正了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哪些领域、哪些层面 上需要展开务实合作。对中东欧国家了解不充分将 会影响双方关系,会导致“16+1”合作出现偏差。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姜琍研究员 认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相互信 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她指出,1989 年之后相当 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之间的联系和 认知比较少。中东欧国家在1989年政局剧变之后, 致力于政治经济和外交的全面转型以及尽快融入欧 洲一体化进程;中国也集中精力于国内的经济和社 会发展,外交上实行韬光养晦的政策。直至国际金 融危机和欧元区债务危机发生之后,中东欧国家和 中国的联系才有所增强,互相提升了对方在对外关 系中的地位。由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方 面还存在差异,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 规模有限,中东欧国家的新闻媒体不能客观公正地 报道中国的情况,如今在中东欧国家依然有一些政 治精英、企业家和普通民众对中国存在偏见,习惯 用怀疑和否定的观点看待中国以及与中国的合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周东耀认为,在“16+1”合作中要充分了解中东 欧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欧盟的相关法规。斯洛 伐克欧洲和北美事务中心亚洲研究所副所长理查 德 ? 图尔恰尼认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投资、 贸易出现偏差是因为中国对中东欧国家了解不够, 与他们打交道的经验也不足。很多中国企业和投 资者认为这一地区不够稳定,他们不理解这一地 区已经发生的政治经济转型,政府的更替只是政 治生态的一部分。事实上中东欧国家投资环境在 世界排名比较靠前。

  近年来,中欧政治出现了右倾的趋势,与会学 者针对这一新动向展开了热烈讨论。2010 年匈牙 利右翼政党“青民盟”在议会选举中取得胜利,其 领袖欧尔班上台执政是这种趋势的标志性事件。欧 尔班执政后,匈牙利外交政策出现民族主义倾向, 作为基本法的宪法也被按照保守主义原则进行了修 改,自由民主的原则被保守主义原则所取代,同时 政府的权力得到加强。匈牙利科学院社会科学研究 中心政治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托特 ? 安德拉什对欧 尔班之所以在匈牙利取得成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他认为,欧尔班是克里斯玛式的领导人物;虽然欧 尔班采取的很多政策看起来似乎极端,但是在现实 中仍有所妥协?;而欧洲的核心问题是欧元区的危 机,致使欧盟无暇顾及匈牙利正在发生的变化。托 特指出,欧尔班上台以后匈牙利经济状况有所好转, 因此容易获得民众支持,尽管如此,匈牙利仍然存 在很多问题。例如经济增长更多依靠欧盟基金,而 没有调动国内经济参与者的积极性,医疗和教育预 算减少,大量年轻人移民国外,老龄化严重,政府 职员过多,高税率,经济增速依然缓慢等等。他认 为贸易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而“16+1”合作平 台能够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增长。

  斯洛伐克科学院政治学所高级研究员尤拉伊 ? 马鲁夏克认为,整个中欧都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 经济增长放缓,民众和政治精英都很沮丧,开始怀 疑欧洲一体化的政治共识,加之政党腐败丑闻频出, 民众希望新的政治力量能够代替原来的政权党,这 样的时代背景给右翼政党提供了登上政治舞台的机 会。他还分析了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右倾趋势, 并指出在这种大背景下,现在的中欧更加分裂和保

  守,更关注民族国家本身,民族主义盛行,对待欧 盟的态度更加现实。

  来自俄罗斯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的资深研究员鲍 里斯 ? 古谢列托夫也注意了到中东欧国家的这种趋 势。他指出,越来越多的公民对自己的生活环境表 示失望,认为加入欧盟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民众 支持极右翼势力以表达不满。2008 年开始的经济 危机和 2015 年开始的难民危机加剧了这种情绪, 并反映在近期的选举结果中。中左和右翼政党在转 型开始的前 10 年到 15 年占据主导地位,带领中东 欧国家加入北约和欧盟。然而金融危机和难民危机 导致这些政党力量被削弱,极右翼势力增强,未来 几年里这种趋势还会加强。

  “16+1”合作机制中的中东欧 16 国,除欧盟 成员国之外,还有尚未加入欧盟的西巴尔干地区。 这一地区曾是欧洲大陆的不稳定因素,战争结束之 后基本维持和平稳定的局势。波黑前驻俄罗斯大使 伊万?巴尔巴里奇介绍了波黑的发展现状。他谈道, 尽管现在人们对《代顿协议》有很多指责和非议, 但是协议确实促进了和平。自《代顿协议》之后, 波黑政治经济发展逐渐转好,各族人民不断交流, 基础设施也在重建,对外商投资也打开了大门。巴 尔巴里奇强调,地区国际组织在西巴尔干发挥着重 要作用,弊端则是波黑政治精英过分依赖地区国际 组织。他认为对于西巴尔干国家而言,“16+1”合 作与“一带一路”倡议可以促进本地区合作与交流。 此外,黑龙江科技大学副教授孙邦俊梳理并介绍了 罗马尼亚医疗保障改革的历史与现实,可以帮助人 们了解中东欧地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和 方向。

  二、“16+1”框架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关系 

  “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都是以双边 为基础的多边合作框架。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 研究所崔宏伟研究员认为中波合作的动力主要源自 于双方政治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但目前仍然存在 挑战,欧盟与其他在中东欧有影响力的大国都会成 为影响中波关系的重要因素。崔宏伟认为未来中波 关系发展的着力点在三个方面:首先要加强战略对话,“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要和波兰优 先发展目标实现对接,要重视波兰地方政府的作用 和双方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中国欧盟互 联互通平台的机制,加强金融创新。第二,双方可 加强国家治理和改革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可借鉴 波兰改革经验。第三,进一步探讨中国、波兰开展 第三方市场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总之 中波关系的发展需要与中欧关系的整体性和“16+1” 的整体性协调一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 发展研究所苗华寿研究员认为发展中波关系要注意 的问题包括:1. 要充分认识波兰的国情;2. 要认 识到波兰经济发展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欧盟的结构 基金;3. 要重视波兰在欧盟、欧洲的战略作用以 及在“一带一路”中的枢纽作用,同时也要注意到 波兰在对外合作上是典型的实用主义者,执政的法 律与公正党更是如此,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

  捷克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理查德 ? 卡尔帕奇指 出,自 2014 年中捷关系转圜以来,一直保持较为 稳定的发展态势,未来会越来越好。塞尔维亚国际 政治和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杜什科 ? 迪米特里耶 维奇指出,中国是塞尔维亚外交四大支柱之一,是 塞国最重要的外贸和投资合作伙伴之一。在过去的 十年里,中国在塞尔维亚的投资和中塞之间的贸易 额不断增长。中国对塞尔维亚的投资有助于塞尔维 亚培育高质量劳动力,促进资本市场的构建。首都 师范大学文明区划研究中心克罗地亚籍研究员白伊 维(中文名——作者注)谈了“16+1”框架下的中 克关系。他指出,克罗地亚的外交政策具有倒向西 方,反南斯拉夫、反巴尔干的倾向。对克罗地亚而 言中国“走出去”战略是其调整外交政策的良好机 遇。克罗地亚反南斯拉夫和反巴尔干的倾向导致克 国始终担心中塞关系对中克关系的影响,对于与中 国开展进一步合作仍有政治上的顾虑,因此始终没 有积极参与“16+1”合作。另外,中方投资者也不 了解克罗地亚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国情、文化。他建 议在“16+1”合作中建立更具体的更有针对性的基 于东南欧合作的框架。

  罗马尼亚阿斯彭研究所项目主任奇普里安 ? 斯 特内斯库以罗马尼亚为例介绍了全球经济形势背景 下中国对外投资状况,目前双方已签订了共同建设 核电厂的项目意向书,该核电厂将会成为中国在中东欧国家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他表示罗马尼 亚的劳动力成本在欧洲是较低的,对于中国而言是 很好的投资目的地国。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田建军副教 授分析了中国在保加利亚的投资现状。他指出,保 加利亚政府对“16+1”合作反应并不积极,几次峰 会保方派出的人员级别较低。虽然如此,“16+1” 的农业发展中心还是设在保加利亚,“16+1”大学 联盟秘书处设在了保加利亚大学,2018 年领导人 峰会将在保加利亚举办。在经贸合作领域,天津农 垦、华为、长城汽车组装厂都在保加利亚投资建厂。 保加利亚的三大国宝——酸奶、玫瑰油产品和葡萄 酒也都与中国有相关合作项目。在“一带一路”建 设和“16+1”合作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中国的投资 和投资项目成了保加利亚媒体最多提及的词语,经 常被赋予很多政治上的意义。媒体上炒得很热,但 是现实中投资落实却寥寥无几。保加利亚经济部的 解释是中方投资很慢也很复杂,公司在决定投资之 前首先要得到国家层面的支持,然后才能一步步落 实;而中方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保 加利亚当局和商人为吸引民众眼球,总试图推进一 些不太符合实际的项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赵会荣 研究员谈了白俄罗斯在“16+1”与“一带一路”中 可以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发挥的作用。她认为中白 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对于“16+1”机制的 意义首先是促进中东欧地区的交通一体化。白俄罗 斯在利用现有交通网络的基础上,通过交通基础设 施现代化改造,提升过境运输潜力,从而为 16 国 提供更多的货物运输以及人员交流的可能性,部分 解决 16 国一些港口吞吐能力、货运能力过剩,以 及包括中欧班列在内的铁路和公路运输能力过剩的 问题,促进中东欧地区航空交通便利化,带动 16 国的旅游产业发展。其次,16 国与白俄罗斯地理 临近,经贸联系相对密切,16 国可以参与中白工 业园产业对接,面向欧盟和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形 成区域产业链,16 国企业可以利用工业园的优惠 政策,参与项目,入驻工业园建立生产企业、高科 技企业。中白在工业园建设投资金融等领域合作的 经验教训一定意义上可以为“16+1”相关领域的合 作提供参考。

  三、“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多边合作 

  (一)政党合作 

  中联部六局副局长严宇清在发言中分析了政党 在“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她 认为,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交流中,政党渠 道是不可取代的重要一环。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 发挥着重要作用,做中东欧国家政府工作实际上就 是在做党派工作。在超越社会制度、超越意识形态、 超越价值观念“三超越”原则基础上,中国共产 党奉行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 内部事务的党际交往四原则,和中东欧国家越来越 多的政党打交道、促合作、谋发展。尤为重要的是 在很多政党处于在野地位时中联部就与其建立了良 好的联系。中匈关系、中捷关系的逐渐密切,都与 这种工作方式有着紧密的联系。要把政党对话纳入 “16+1”合作项下,将政党对话打造成双方探讨合 作大思路、大方向的平台,打造成深化理念沟通、 共谋合作之道的舞台,使政党对话的成果转化为政 府的政策,用共同的利益、责任、命运的纽带,将 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二)地方合作 

  在“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过程 中,地方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是非常有活力的合 作模式。到目前为止,中国与中东欧已经举行了三 次地方领导人会议,确立了“16+1”地方领导人合 作机制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贾瑞霞副研 究员认为地方领导人会议主要在增进人文交流、巩 固友谊、产能合作、加强地方层面感性认识这四 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贾瑞霞还对未来的地方领导 人会议提出几点建议:应持续巩固政治友好,积极 发挥省州长联合会的作用,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平 台。上海大学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兼职研 究员戴勇斌指出,目前中国主要中心城市在“一带 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如北京和上海。同时, 很多城市也正在成长为区域性或次区域性的金融中 心。戴勇斌认为,可以通过城市之间的合作来推进 中国和中东欧之间的合作,发展出一批能够和中东欧国家进行合作的功能性国际经济城市。来自波兰 罗兹大学的梅德明以四川成都为例,通过平行外交 理论来分析地方政府在“一带一路”中的作用。他 指出,地方政府在中国的外交政策当中扮演了辅助 的角色,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解决,也 会对决策流程发生很大的影响。

  (三)“16+1”合作与“V4+”合作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刘骞副教授从方 案形成的原因、推进的内在动力和实施的环境等三 方面对“16+1”合作与“V4+”合作进行比较分析。 他指出,“16+1”合作是中国主动选择的过程,有 很强的自主意愿,合作框架的经验来源于中国在东 亚地区合作的一些尝试,充分兼顾了跨界国家之间 的差异性,为合作建立开放式平台。与“16+1”的 情况不同,“V4+”的合作框架是基于维谢格拉德 集团四国(V4)的地区合作之上的。V4 集团最初 是中欧四个国家希望通过抱团达到入盟的目的成立 的。在入盟的目标完成之后,V4 面临发展方向的 问题。其框架经验来自于欧洲一体化以及欧洲地区 合作,符合中小国家进行多边合作的国家利益需求。 刘骞指出,两个合作框架有良性互动的可能性,但 也存在一些问题,这种多边机制能否真正解决双边 的难题仍然值得进一步思考。

  四、“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关系 

  “16+1”合作与“一带一路”之间的关系受到 了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两者是否可以对接、前者 对后者的启示和意义等问题,都引起了广泛而热烈 的讨论。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杨烨教授关注 “16+1”合作对“一带一路”的启示。她认为“16+1” 合作是一个特殊的现象,其可复制性和可仿效性非 常低,与“一带一路”不易对接。同时,中国和中 东欧 16 国之间有一定相似性,双方关系维系性比 较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不具备这个特点。 此外,中东欧 16 国与中国没有直接的地缘联系, 而“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大部分都跟中国有很紧 密的地缘联系。地缘政治因素的存在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这一倡议有政治上的顾虑。但她也认为, “一带一路”倡议可以借鉴在“16+1”合作中已采 纳的以双边关系为基础的多层次、多边合作新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高歌研 究员从时代背景、基本原则、合作方向、合作重点、 机制平台五个方面入手,通过文本来分析“16+1” 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之间的关系。她认为,“16+1” 与“一带一路”拥有相同的时代背景、大致相同的 基本原则与合作重点,“16+1”合作方向是完全涵 盖在“一带一路”之内的,二者完全有可能相互借 鉴,相互促动。同时她指出,“16+1”与“一带一 路”的基本原则和合作重点有所不同,机制平台更 是完全不同。她由此提出两个值得继续深入思考的 问题,即如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借鉴“16+1” 合作的经验以及如何协调“16+1”与“一带一路” 两大倡议的作用。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王雅梅教授也谈到了 “16+1”合作发展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启示。 她认为,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首先 要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往来,加强信 息沟通和人文交流,增信释疑,凝聚共识;其次 要高度重视并处理好与其他利益相关国家的关系, 为双边和多边经贸合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有利的环 境;最后在合作中要努力通过多途径,采取多种 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务实而富有成 效的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 投资贸易问题 

  斯洛伐克欧洲和北美事务中心亚洲研究所副所 长图尔恰尼认为与过去相比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 确实有所增长,但是增长的幅度并不大,远远比不 上中国和西欧贸易的增幅,而且在“16+1”合作之 前双方贸易增幅更大。另外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投 资依然很少,很多项目仍在谈判之中,并没有真正 的落实。双方贸易增速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中东 欧对于中国的出口并没有增长,双方贸易逆差巨大。 这一方面是因为中东欧国家的商品种类少,竞争力 不够强;另一方面中东欧国家的企业认为中国的法 规太繁杂,市场保护主义倾向严重,他们希望看到 中国更加开放。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赵金龙副教授讨论了“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FTA)战略的路径选择,中国 自由贸易区战略如何在“一带一路”区域实施。他 指出,中国在与中东欧 16 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方 面进度缓慢,既没有同任何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区协 定,也没有同任何经济组织签订相关协定。通过对 FTA 战略的合理性因素及其对中国进出口和贸易产 生的潜在影响、安全因素等进行分析,他得出我国 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自由贸易区战略路线图, 在中东欧 16 国中,捷克、波兰、匈牙利、斯洛文 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等六国情况比较有利于 FTA 战略的实现。

  辽宁大学韩爽副教授关注外国直接投资(FDI)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 她的结论是,FDI 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 际人均GDP 的增长,但对高收入国家组和中低收 入国家组的拉动力并不相同。她根据研究结论提出 建议,在进行 FDI“一带一路”投资的过程中,应 该区分不同收入水平国家投资情况,也应该注意到 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对 FDI 敏感的行业不同,投资应 更有针对性。

  很多学者都指出,对外投资会面临一系列风险, 在“走出去”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应对风险的措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王洪起研 究员认为整个巴尔干地区目前仍然处于裂变时代, 从安全角度看属于世界亚热点地区。在西巴尔干地 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打造中欧陆海快 线应充分考虑西巴尔干地区的地缘政治因素以及该 地区政治上的不稳定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刘海泉 副教授对政治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 议。刘海泉认为,要应对这些风险,中国需要采取 预防性措施,即加强对中东欧国家的了解并增进互 信。此外,中国作为在中东欧地区投资的后来者, 要与在该地区发挥影响的大国处理好关系。还要采 取救济性措施解决已出现的问题。建立官方和民间 的危机管理机构,并积极参与国际仲裁。

  (三)“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 人文交流问题 

  人文交流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 带一路”建设中民心相通的基础。北京外国语大学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院长赵刚教授指出,文学在中国 与中东欧国家的交流中始终扮演重要角色,为双方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 是双方人文交流的重要内容。波兰前驻华大使孔凡 与波兰驻华大使馆文化处主任蔡梦灵也介绍了中波 文化交流。蔡梦灵认为“16+1”框架也包含了文化 合作。文化对话效果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 文化及其产品促进政治经济合作的作用巨大。中国 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黄立茀研究员以波兰前 驻华大使孔凡的文化外交活动为个案分析讨论“一 带一路”建设中的文化外交。她认为孔凡大使的文 化外交活动拉近了中波两国民心的距离,是“一带 一路”建设民心相通的最好案例。拉近民心,既需 要在政治层面,由政党合作引领,更需要在文化层 面,通过文化交流以使感情共鸣,通过学术研讨交 流使感性相通上升到理性认知。

  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宋黎磊副教授谈 的是中国文化外交近几年来的发展状况。中国对中 东欧国家开展文化外交主要是以其民众、企业、团 体为对象,长期目标是构建良好的国家形象,中期 目标在于加强合作,短期目标是为破除中东欧国家 媒体舆论的负面影响,消解中国投资行为的压力。 她还分析了影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开展文化交 流的因素,一方面是文化传统的差异,另一方面是 价值观的束缚。关于完善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文化外 交的途径,宋黎磊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制度支撑, 二是主要平台的落实,三是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 文化外交应改变传统思维,自下而上,通过民众的 交往来推动。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 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嘉珊教授从文化贸易的角度分析 “一带一路”建设的文化交流与人文合作。她认为, 文化贸易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的先导链和压 舱石。中国文化资源丰富,但是可贸易的文化产品 极其缺乏,加工、利用、转化文化资源成为可贸易 产品的能力较弱。而文化贸易需要更多地通过民间 力量、社会组织的力量来实现。此外,北京外国语 大学国家语言能力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李艳红 介绍了转型后波兰的语言政策与规划。来自上海大 学上海电影学院的林少雄教授从文化、历史的角度 深入分析了古代丝绸之路与现代丝绸之路的异同。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陈逢华副教授为 大家介绍了阿尔巴尼亚电影的发展历程。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陈犀禾教授介绍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 之间电影文化的交流。

  五、对推进“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 

  第一,“16+1”合作应考虑中东欧国家的多样 性,从中国与不同国家双边关系的不同层级出发, 实现精准、务实合作。

  朱晓中研究员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发展 现状出发,提出应根据双边关系的层级、不同的国 家类型来开展有针对性的务实合作。北京大学中东 欧研究中心主任孔凡君教授指出,中东欧各国在国 家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归属、“回归欧洲” 程度上的差别非常大。中国应根据不同中东欧国家 的特点、需求和优先方向来进行合作。此外还要考 虑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差异性。姜琍研究员也 指出了在“16+1”合作中应注意中东欧国家的多样 性。多样性突出的特点会导致中东欧国家倾向与中 国开展双边合作,影响他们对加强“16+1”合作制 度化建设的积极性,也会导致“16+1”合作的成效 以及合作的稳定性受到消极影响。捷克科学院经济 所研究员维勒姆 ? 塞梅拉克也十分关注中东欧 16 国的多样性问题。他认为只有关注差异才能预测这 些国家对待中国政策的不同反应,才能在“16+1” 框架内找到平衡,实现真正务实的互补性措施。塞 梅拉克认为,应把16国按照不同的需求再次分组, 展开更有针对性的合作。

  第二,“16+1”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需重 视欧盟的态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所马细谱研究员和周 东耀研究员以及姜琍研究员都指出了“16+1”合作 推进过程中应注意欧盟的影响因素,要充分考虑中 国、中东欧国家与欧盟关系的复杂性。姜琍指出, 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需要与欧盟进行对话和磋商来进 一步增信释疑,要力求使欧盟相信“16+1”合作是 中欧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阿尔巴 尼亚前驻华大使穆内卡也提出中国的“16+1”要与 欧盟保持合作。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中心 主任张迎红分析比较了欧盟的亚洲地区战略和“一 带一路”倡议,并结合欧盟对华战略文件,指出欧盟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看法经历了阶段性变化, 现已开始考虑与其对接,尤其是开展第三方合作。

  第三,中国政府应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 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穆内卡大使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 仍然对这一倡议并不了解,要寻找更为合适的方式 向这些国家宣传,应与这些国家利益集团保持接触, 组织中外专家进行“一带一路”的解读。中国还可 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资助建立小型区域中心, 作为非营利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的工作。

  第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姜琍研究员指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第三 方市场合作是一个美好的愿景。非洲、中东、拉美 这些国家的工业化程度比较低,在基础设施、能源、 卫生、金融和环保领域有着较大的建设需求,中国 和一些工业基础比较好的中东欧国家可以通过双方 的优势产业互补,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合作。

  第五,中国在国外的建设项目要更多采用绿地 投资方式,雇佣当地的技术人员和员工。

  斯洛伐克欧洲和北美事务中心亚洲研究所副所 长理查德 ? 图尔恰尼认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投资 存在结构性差异。中东欧国家希望通过与中国合作 吸引投资,拉动就业,但是大部分中国公司并没有 这样的目标;另一方面,中东欧国家对于中国提供 的投资条件并不需要。他建议对中东欧国家增加绿 地投资,这才是中东欧国家最需要的投资方式。阿 尔巴尼亚前驻华大使穆内卡指出,在投资目的地国 吸收当地技术员工,既可解决当地失业问题,又可 消除所谓“中国威胁论”的不利影响。中国的专门 机构还可开办当地人员短期培训班。

  第三届中国 - 中东欧论坛获得了与会中外学者 的高度赞扬,他们一致认为,论坛进一步推动了中 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及相关问题的研究,为促进 “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是一次多学科、多领域、多层次、广度与深度并重 的高水平国际论坛。

  【作者简介】 曲岩,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