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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顾强 来源:《现代国际关系》2012年第1期 2013年04月26日

  [内容提要]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转型已历时二十余年,目前七国的政治体制已牢固确立,但还不够成熟,七国的民主政体已具备由半成熟向成熟阶段发展的条件; 中东欧七国的政党力量都表现出向集中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基本形成以两个或三个大政党为中心的政党政治格局,但不会形成美英式的两党制;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政党在短期内难有较大发展。

  [关键词]中东欧;政治体制;民主政体;社会主义政党

  [作者介绍]顾强,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 2009 级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欧洲问题和国际政治心理学。

   

  2004 年 5 月 1 日,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正式加入欧盟。2007 年 1 月 1 日,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入欧盟。这标志着上述中东欧七国的政治体制已基本达到了加入欧盟的“哥本哈根标准”(Copenhagen criteria)[1]。

  中东欧七国的政治体制转型已历经二十余年,取得了丰硕成果。首先,政治体制已牢固确立。这可从内外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内部主要是制度和人两方面因素,外部则主要是受到美国和欧盟的影响。从制度因素观之,中东欧七国的政治体制已达到较高的制度化程度。目前,中东欧七国与政治体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相当完善,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 依的目标。一方面,中东欧七国的宪法体制已确立起来。它们要么制订了新宪法,要么对宪法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完善,特别是建立了强有力的宪法法院,有力促进和保护了民主和宪法的实施。[2]另一方面,中东欧七国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政治体制的相关法律。如对于总统、议会、总理之间的权限划分更清晰明确,新的《政党法》也对政党的组建及其活动进行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同时,大量的法律法规非常明确地保障着公民的权益。从心理因素观之,人们已接受和认可现行政治体制。(见表1)

表1 2002-2009 年中东欧七国的自由度*

国家
2002
2004
2006
2007
2008
2009
保加利亚
2.0
1.5
1.5
1.5
1.5
2.0
捷克
1.5
1.5
1.0
1.0
1.0
1.0
匈牙利
1.5
1.5
1.0
1.0
1.0
1.0
波兰
1.5
1.5
1.0
1.0
1.0
1.0
罗马尼亚
2.0
2.0
2.0
2.0
2.0
2.0
斯洛伐克
1.5
1.5
1.0
1.0
1.0
1.0
斯洛文尼亚
1.5
1.0
1.0
1.0
1.0
1.0

  数据来源: Sharon L.Wolchik,Jane L.Curry eds,Central and East European Politics From Communism to Democracy,New York: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11,p.137.

  * 自由度是累计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的平均数,得分从 1 到 7,1 为最自由,7 为最不自由。

  普通民众对现行政治体制认可的一个方面,即认可这一体制所体现的民主价值观,而“民主价值观是民主治理的基本原则”[3]。从美国皮尤研究中心 2009 年对这些国家所作的民意调查中可看出,这一体制主要体现的民主价值观已获得较广泛的认可。(见表2)

表2 中东欧国家普通民众对民主制度和自由重要性的认识(认为“非常重要”的比例)

国家
司法公正
多党选举
媒体自由
宗教自由
言论自由
军队国家化
中间值
匈牙利
79%
70%
59%
66%
65%
36%
66%
保加利亚
81%
61%
61%
58%
58%
27%
60%
捷克
78%
57%
66%
46%
47%
36%
52%
波兰
64%
51%
52%
62%
50%
29%
52%
斯洛伐克
57%
43%
42%
47%
39%
21%
43%

  数据来源: Richard Wike,“Hungary Dissatisfied with Democracy,but Not Its Ideals”,Pew Research Center Publications,April 7,2010.

  从外部因素观之,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的发展深受美国和西欧的影响。这使得它们不太可能实行有异于美国和西欧的政治体制。在加入欧盟之前,中东欧七国就按照欧盟的标准改革和完善其政治体制。在入盟之后,欧盟也同样影响着中东欧七国的政党政治。[4]美国历来把推行和捍卫民主价值观视为其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的一部分,对于在地缘政治上处于关键地位的中东欧国家,美国也不例外。而中东欧七国主要领导人访美时,大多也会强调与美国有着共同的民主价值观和政治制度。

  由上可见,受内外因素的共同影响,中东欧七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已牢固确立起来,无论什么政治力量上台,都不会脱离现行政治架构。

  其次,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将由半成熟阶段向成熟阶段发展。剧变后二十余年间,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的转型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即确立实行西方式的民主体制; 由确立这一体制到稳定运行; 由稳定运行到现在的半成熟阶段。可以预见,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中东欧七国的政治体制将由半成熟阶段向成熟阶段发展。胡安·J.林茨(Juan J.Linz) 和阿尔弗莱德·斯泰潘(Alfred Stepan) 对“巩固的民主政体”给出的操作性定义是: 就行为层面而言,在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没有重要的民族(nation-al) 、社会、经济、政治或者制度性的行为者会将重要的资源用于建立非民主政体,或者用于暴力,或者用于寻求外国干涉以求获取独立; 就态度层面而言,在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绝大多数民众都具有这样一种信念,即民主程序和制度是治理社会集体生活最合适的方式,反体制力量的支持者非常少,或者是他们或多或少地被孤立; 就制度层面而言,在一个巩固的民主政体之中,全国范围内的统治力量和非统治力量都服从于特定的法律、程序和制度,并且习惯于在这些法律、程序和制度范围内解决冲突,而这些法律、程序和制度产生于新生的民主程序。[5]从上述三个层面观之,中东欧七国已是巩固的民主政体,基本实现了西方式的民主。如在保加利亚,“通过自由和公平的选举建立了健全的民主”。[6]在波兰,2011 年 10 月议会大选结果“提醒了人们这个国家在民主转型和巩固上的成功”。[7]

  尽管如此,即使按西方的“民主”标准,中东欧七国仍不是成熟的民主政体,这可从十年来其民主得分(Democracy Score) 大体持平这一状况反映出来。(见表3)

表3 2000-2009 年中东欧七国政体的民主得分*

国家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保加利亚
3.58
3.42
3.33
3.38
3.25
3.18
2.93
2.89
3.04
2.86
捷克
2.08
2.25
2.46
2.33
2.33
2.29
2.25
2.25
2.14
2.18
匈牙利
1.88
2.13
2.13
1.96
1.96
1.96
2.00
2.14
2.14
2.29
波兰
1.58
1.58
1.63
1.75
1.75
2.00
2.14
2.36
2.39
2.25
罗马尼亚
3.54
3.67
3.71
3.63
3.58
3.39
3.39
3.29
3.36
3.36
斯洛伐克
2.71
2.50
2.17
2.08
2.08
2.00
1.96
2.14
2.29
2.46
斯洛文尼亚
1.88
1.88
1.83
1.79
1.75
1.68
1.75
1.82
1.86
1.93

  数据来源: Sharon L.Wolchik,Jane L.Curry eds,Central and East European Politics From Communism to Democracy,New York: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11,p.137.

  * 民主得分从最高值 1 到最低值 7,取七项指标的平均值。这七项指标是: 选举过程、公民社会、媒体独立、国家的民主治理、地方的民主治理、司法架构及其独立性、腐败。

  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不够成熟,主要由三方面因素造成: 一是经济因素。经济状况与民主政体的发展和成熟虽不是线性关系,但总体而言,经济状况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民主政体运行的质量。中东欧七国的经济水平虽已有一定提升,但与西欧国家相比仍有一定距离,特别是严重的贫富分化和高失业率问题困扰着各国政府。中东欧国家“经济因素严重地阻碍了民主政体的成熟,如持续的经济困难和高失业率已导致了人们对现行制度的不满”。[8]二是政党体制因素,集中体现为中东欧七国的政党体制仍未定型,各种类型政党的分化组合依旧频繁,“即使像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这些回归欧洲比较快的国家,迄今为止也没有定型的政党政治”[9]。三是政治宽容度。“政治宽容是关键的民主价值信仰之一,成功和健康的民主制度需要这一信仰的支撑。”[10]政治宽容主要是对相反意见的包容,[11]此外还包括整个国家对原共产党失误和错误的宽容、社会对政府的宽容、朝野政党的相互宽容、本国居民对外国移民的宽容等。据有关学者对保加利亚、波兰和斯洛文尼亚所作的数据分析表明,与成熟的民主国家相比,这三国的政治宽容度明显处于较低水平。[12]而民粹主义的兴起,[13]也从侧面反映了中东欧七国社会宽容度的缺失。

  政治体制由半成熟向成熟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制度、公民素质以及国内外环境等。正如前文所述,中东欧七国在制度建构方面已经比较完善,现已构建起完备的宪法体系以及政党法等政治方面的法律,保护私有经济、规范市场运作等经济方面的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和隐私等人权方面的法律,以及维护国家福利、保护和支持社会团体等社会方面的法律。这为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由半成熟向成熟阶段发展创造了制度性条件。

  总体而言,较高的公民素质,包括教育素质和政治素质,对民主体制的发展和成熟具有积极作用。二十余年来中东欧七国在教育方面的长足进展为其培养出大量受到良好教育的公民。例如波兰,“几乎所有(99.8%) 15 岁以上的波兰人具有读写能力”。[14]而转型二十余年来中东欧七国大量的选举和政治宣传教育了国民,使之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欧盟委员会开展多年的、以提升公众的民主意识为中心目标的民主教育项目,[15]也提升了中东欧七国普通民众的政治素质。

  政治体制由半成熟向成熟发展,需要相对和平的环境。可以预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中东欧七国不太可能发生大的国内动荡。中东欧七国相继加入 欧盟和北约,有了更好的外部环境。虽然这些国家有时也与俄罗斯发生一些摩擦,但总的来说,这些摩擦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太可能发展为大的冲突。和平而稳定的国内外环境为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由半成熟向成熟阶段发展创造了环境性条件。

  因此,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东欧七国的政治体制会由半成熟向成熟的阶段发展。这一阶段也将会是较长的发展阶段。中东欧七国的民主化水平也会有所提升。

  第三,政党力量向集中化方向发展,但难以形成两党制。除匈牙利和保加利亚外,中东欧其余五国现政府都以联合组阁的方式组成(各国政府具体组织形式参见表 4) ,这反映出目前中东欧七国政党力量仍处于较分散状态。但中东欧七国政党力量向集中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究其原因,一是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政党数量大为减少。在剧变初期,政党的组建、进入议会的条件都处于“低门槛”状况,致使中东欧七国的政党数量均多达上百个,有些国家甚至达 200 多个。数目庞大的政党数量分散了政党的力量。各国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提高了组建政党和进入议会的门槛,使政党林立的局面得到改变,降低了政党力量的分散性。二是意识形态的淡化缩小了主要政 党间的分歧,挤压了小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在剧变之初,意识形态在政党的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如今,政党越来越淡化其意识形态,改为主要依靠提出发展国家经济的政策吸引选民。相对较小政党而言,主要政党更能提出较有影响和较切实可行的发展国家经济的政策主张,选民在投票过程中也会更青睐于这些政党。反过来,制订政策能力较弱、政策影响力较小的政党的发展空间受到压缩。三是选民更倾向于传统主要政党。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民对存在时间较长、影响力较大的主要政党更为熟悉,也逐步适应了在存在时间较长的主要政党间进行选 择。由于选民心理上的适应性防碍了新政党力量的发展,进而使政党力量集中化。中东欧七国政党力量向集中化方向发展,逐渐形成以两个或三个大政党为核心的政党政治格局。(见表4)

表4 中东欧七国现政府组成情况及政党力量集中方向

现政府的组成情况
政党力量的集中方向
国家
政府上任时间
政府的组成
执政政党数量
 
保加利亚
2009 年 7 月
争取欧洲进步公民党
1
争取欧洲进步公民党(右翼)
为了保加利亚(中左) 、社会党(左翼)
匈牙利
2010 年 5 月
青年民主主义者联盟
1
青年民主主义者联盟—基民盟(右翼)
社会党(左翼)
波兰
2011 年 11 月
公民纲领党、农民党
2
公民纲领党(中右) 、民主左翼联盟党(左翼)
法律与公正党(右翼、民粹政党)
罗马尼亚
2009 年 12 月
民主自由党、匈牙利族民主联盟
2
民主自由党(右翼) 、国家自由党(右翼)
社会民主党(左翼)
斯洛文尼亚
2008 年 9 月
社会民主人士党、自民党
退休者民主党、真理党
4*
社会民主人士党(左翼) 、民主党(右翼)
捷克
2010 年 7 月
公民民主党、TOP09 党、公共事务党
3
公民民主党(右翼) 、TOP09 党(右翼)
社会民主党(左翼)
斯洛伐克
2010 年 6 月
民主基督教同盟—民主党
自由与团结党
基督教民主运动桥党
4
民主基督教同盟—民主党(右翼)
自由与团结党(中右)
社会民主—方向党(左翼)

  资料来源: “现政府的组成情况”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 “政党力量的集中方向”是笔者依据中东欧七国最近几次议会大选及相关资料作出的判断。

  * 2011 年 3 月和 6 月,退休者民主党和真理党相继宣布退出斯洛文尼亚政府,该国执政党数量由 4 个减为 2 个。

  与此同时,中东欧七国的政党体制又难以形成美英式的两党制,这主要根源于其政府体制和选举制度。如表 5 所示,在中东欧七国中,波兰和罗马尼亚实行半总统制,其他五国实行议会制,即中东欧七国政府皆由议会选举产生。实行半总统制和议会制国家的政府不存在总统制国家“赢者通吃”的情况。这意味着即使政党在议会选举中失败或仅获得少数议席,仍可能通过与其他政党联合执政的方式进入政府,从而为中小政党留下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其独立性也得到较好维持。大政党也会在考虑政党间的“意识形态倾向、选举力量和历史轨迹”后与中小政党联合执政。[16]从选举制度方面看,在中东欧七国政治体制中,决定政府组成的议会的议席全部或大部分按比例代表制选出。研究表明,小选举区制容易产 生两党制,而比例代表制则容易产生多党制。[17]

表5 中东欧七国政体与选举制度

国家
政治体制
选举制度
波兰
半总统制
两院制,决定政府组成的众议院议员按比例代表制选出
匈牙利
议会制
一院制,设 386 个议席,其中 176 个议席按小选举区制选出,210 席按依比例代表制选出
捷克
议会制
两院制,决定政府组成的众议院议员按比例代表制选出
斯洛伐克
议会制
一院制,国会议员全部按比例代表制选出
罗马尼亚
半总统制
两院制,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同决定政府组成; 众议院除 18 个议席留给少数民族外,其余按比例代表制选出,参议院全部按比例代表制选出
保加利亚
议会制
一院制,国会议员全部按比例代表制选出
斯洛文尼亚
议会制
一院制,除保留两个议席分别给意大利族和匈牙利族外,其余按比例代表制选出

  资料来源: 作者依据中东欧七国的宪法、选举法,相关著作、学术论文、媒体报道以及网络资源等相关资料整理所得。

  对于中东欧七国的中小政党而言,实行比例代表制使之无须获得绝对多数选票便可获得议席,进而进入议会对政局产生影响,这为其提供了生存空间。中小政党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政党的力量,使得中东欧七国难以形成美英式的两党制。

  多党制和政党力量的集中趋势使中东欧七国的政府组成主要以两个或三个大政党为中心,难有一党独大的局面和两党轮流执政的局面,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大党仍然需要与其他党派联合执政。

  第四,中东欧七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在短期内难有突破性发展。这主要受三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一,现存的社会主义政党影响有限。剧变后,中东欧七国原共产党,除捷克-摩拉维亚共产党外,均宣布放弃马克思主义,放弃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纷纷改旗易帜转向民主社会主义,大多数共产党更名为“社会党”或“社会民主党”。总体而言,这些左翼政党在中东欧七国的政坛上仍有较强的影响力,但与之前的共产党已有本质区别。这些“原来由共产党改名重建的社会党,不仅已与原共产党的过去决裂,而且比起他们的西欧同志来,与自由主义的关系更加趋同,他们自己已经不再使用‘左’‘右’的概念,更反对使用‘左派复兴’、‘红三角’(指议会、总统、政府均为左翼人士) 之类的概念”[18]。与此同时,一批以“共产党”命名的新的社会主义政党建立起来,如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波兰共产党等,但它们在政治舞台上的影响非常有限。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作为个体对本国政局影响有限。新成立的社会主义政党在大选中的得票率非常低,在议会中往往只能获得个位数的席位,其政策主张对民众也缺乏吸引力; 二是作为整体对欧洲政党的结构影响有限。欧洲一体化使许多欧洲国家不同类型的政党之间也形成了某种程度的一体化。而新成立的社会主义政党对欧洲政党结构不能产生大的影响,在政策制订、竞争影响和结构调整上这些政党都没有扮演中心角色。[19]故总体观之,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党影响有限。

  其二,受历史因素制约。剧变前中东欧七国原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多少存在一些历史问题。正如一位长期从事东欧问题研究的历史学家所言,这一地区并没有真正让共产主义成为过去,喷涌而出的关于共产党人的丑闻充斥着这一地区。[20]大量的历史丑闻,使之很容易成为反共人士攻击社会主义政党的口实,也使普通民众在短期内难以对社会主义政党的负面印象发生大的改观,这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政党的发展。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大部分共产主义政党都表示即使执掌政权也不会回到过去,但很多从旧体制中走出来的人仍无法对历史达成谅解”[21]。这极大地限制了社会主义政党的发展空间,也给原共产党的后继政党带来不小负担。原来是共产党人出身的左派,他们“急于摆脱过去的‘历史包袱’,生怕别人说他们无法与‘苏联模式’划清界限”。[22]历史问题成为中东欧七国社会主义政党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障碍,绊住了这些政党前进的步伐。

  其三,国内外环境性因素的制约。中东欧的社会主义政党不但受到国内多方政治力量的刁难,而且还受到美国和西欧右翼力量、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期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右翼力量刁难中东欧七国社会主义政党的方式有很多种,较常见的是揭原共产党的历史伤疤。此外还通过制订法律和组成政治联盟的形式来反对共产主义。[23]如在 2011 年11 月 16-17 日,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有关机构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举办名为“中东欧反对共产主义抵抗”的国际大会,其主要任务就是要追究中东欧共产党执政时期的历史问题。[24]在欧盟层面,其相关机构就多次通过反共决议,欧盟高级官员也多次发表反共言论。[25]此外,当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使中东欧七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很难得到有利于发展的外部环境。

   

  [本文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重点课题《欧盟及其成员国研究》(编号: 2007114001)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1] “哥本哈根标准”是一系列用来衡量某国家是否有资格加入欧盟的标准。参见欧盟委员会网站: http://ec.europa.eu/enlargement/enlargement _ process/accession _ process/criteria/index _ en.htm.(上网时间: 2011 年 10 月 28 日)

  [2] James T.Richardson,“Religion,Constitutional Courts,and Democracy in Former Communist Countries”,Law,Society,and Democracy: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Jan.2006,pp.129-138.

  [3] Russell J.Dalton,Hans-Dieter Klingemann 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Political Behavior,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p.418.

  [4]Paul G.Lewis,Zdenka Mansfeldová eds,The European Union and Party Politics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2006.

  [5][美]胡安·J.林茨、阿尔弗莱德·斯泰潘著,孙龙等译:《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 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 6 页。

  [6]Timothy Frye,Building States and Markets After Communism: The Perils of Polarized Democrac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0,pp.210-211.

  [7]Roy H.Ginsberg,“The Elections in Poland”,The New York Times,October 13,2011.

  [8]R.Duane Ireland,Laszlo Tihanyi,Justin W.Webb,“A Tale of Two Politico - Economic Systems: Implications for Entrepreneurship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January,2008,pp.107-130.

  [9]孔寒冰: “东欧、中东欧和东南欧的社会主义觅踪”,《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10 年,第 1 期,第 45-49 页。

  [10]Sandra Marquart-Pyatt,Pamela Paxton,“In Principle and in Practice: Learning Political Tolerance in Eastern and Western Europe”,Political Behavior,Vol.29,No.1,Mar.,2007,pp.89-113.

  [11]Russell J.Dalton,Hans - Dieter Klingemann 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Political Behavior,p.325.

  [12]Sandra Marquart-Pyatt,Pamela Paxton,“In Principle and in Practice: Learning Political Tolerance in Eastern and Western Europe”,Political Behavior,Vol.29,No.1,Mar.,2007,pp.89-113.

  [13]Andrej Skolkay, “Populism in Central Eastern Europe ”,Thinking Fundamentals,IWM Junior Visiting Fellows Conferences,Vol.9: Vienna 2000.

  [14]Zoran Pavlovi ’c ed,Poland,New York: Chelsea House,2008,p.62.

  [15]David O.Sears,Leonie Huddy,Robert Jervis eds, Oxford Handbook of Political Psychology,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637.

  [16] Eltan Tzelgov,“Communist successor parties and government survival in Central Eastern Europe”,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50,2011,pp.530-558.

  [17] Maurice Duverger,Political Parties: Their Organization and Activity in the Modern State,London: Methuen,1955,pp.217,239.

  [18] 金雁著: 《从“东欧”到“新欧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 34-35 页。

  [19] MichaelHolmes,SimonLightfoo,t“Limited In? uence? The Role of the Party of European Socialists in Shaping Social Democracy in Centraland Eastern Europe”,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Vol.46,No.1,2011,pp.32-55.

  [20] Padraic Kenny,The Burdens of Freedom: Eastern Europe since 1989,New York: Fernwood Publishing,2006,p.82.

  [21] 张萍: “剧变后东欧共产主义政党状况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 年,第 5 期,第 31-34 页。

  [22] 金雁著: 《从“东欧”到“新欧洲”》,第 35 页。

  [23]Hilary Appe,l“Anti - Communist Justice and Founding the Post-Communist Order: Lustration and Restitution in Central Europe”,East European Politics and Societies,Vol.19,No.3,2005,pp.379 -405.

  [24] European Network Remembrance and Solidarity,“Conference‘Anti-Communist Resistance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http://enrs.eu/en/projects/projects- 2011/305 - conference - anti - communist -resistance.html.(上网时间: 2011 年 10 月 27 日)

  [25] 影响较大的决议是 2008 年通过的“European hearing on crimes committed by totalitarian regimes”和 2010 年通过的“The Memory of the Crimes Committed by Totalitarian Regimes in Europe”。2011 年8 月 23 日欧盟司法专员维维安·雷丁(Viviane Reding) 再次发表涉及原中东欧国家历史问题,题为“The Europe-wide Day of Remembrance for the victims of all totalitarian and authoritarian regimes”。具体信息可参见欧洲委员会发表的相关声明和信息,http://ec.europa.eu/index_en.htm.(上网时间: 2011 年 11 月 8 日)

(责任编辑: 沈碧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