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1]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已经10年,已渡过混乱、衰退的最艰难时期,大多数国家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框架,转型开始进入攻坚阶段,制度基础和金融体系的完善及大中型企业的改造将成为今后的主要挑战。随着地区局势逐步稳定、入盟进程加快,中东欧经济增长前景较为乐观。
一、转型经济现状
(一)经济转型程度与成效。
1、政府职能发生根本转变。
目前,政府摆脱了“全能政府”的困境,走出了完全从经济中抽身的歧途,主要通过资源配置、财政政策等手段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利用税收、利率、信贷等手段对国有企业实行间接管理,并通过加强地方政府的自治职能、发挥公共领域中各类机构的社会功能,减轻中央政府的负担。
2、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
(1)价格实现自由化。到1994年,各国都已实行市场价格体制,创造了必要的市场竞争环境。(2)外贸实现自由化,重心西移。到1993年多数国家就已取消对外贸的垄断,目前大部分商品进出口实现了关税减免。欧盟已成为该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多数国家与欧盟的贸易额已占其外贸总额的60%以上。(3)以私有制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形成。除南联盟和波黑受战乱影响不能正常进行私有化外,整个地区私有经济占GDP比重已超过60%,其中匈牙利最高,达85%。(4)新的金融体制已具雏型。首先,二级银行体制已经建立,央行基本保持了独立性,已不再为政府财政赤字融资,只对宏观经济和商业银行发挥调控作用。商业银行基本实现股份化、多元化和企业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参与了大中型国企的私有化和重组。其次,多数国家建立了汇市、股市和债市,资本要素市场启动;实现了货币的国内可自由兑换,并开始与欧元挂钩;波、匈等国已成功向国外发行政府债券。(5)财税体制与欧盟趋同。引入西方通用的“公共财政”概念,预算范围限于行政管理、国防、教育、医疗等部门,而不再包括企业财务,并已基本取消各种物价补贴。减少税种,主要征收增值税、利润税、所得税、消费税等,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6)社会保障体制初步建立。各国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榜样,建立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社会保障体系,向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在养老保险方面,大多数国家采用多支柱体系取代现收现付垄断体系[2];在医疗保险方面,大多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由雇主和职工共同交纳。在失业保险方面,向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至2年不等的失业救济金,并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
3、产业结构得到调整。
经过10年转型,中东欧国家的产业结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调整,波、罗、保等国的工业、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明显下降,服务业大幅上升,分别从1989年的34.8%、19%和20.1%提高到1998年的62.1%、52.7%和50.2%。目前,除阿尔巴尼亚、南联盟、波黑外,其余国家的服务业均已占据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波、匈、斯洛文尼亚已超过60%。
4、总体经济形势趋好。
(1)经济恢复势头良好。1999年,波兰、斯洛文尼亚两国GDP已超过剧变前水平,分别为1989年水平的117%和104%,斯洛伐克已与1989年持平,匈、捷接近恢复,均为95%。这些国家已进入发展阶段。罗、保、阿、克、马等国虽离剧变前水平尚远(仅为1989年水平的66-86%),但已走出谷底,开始恢复性增长。南联盟和波黑目前正进行战后重建。(2)预算赤字有所回落。多数国家政府通过控制财政支出和增加财政收入,使预算赤字明显下降。如阿尔巴尼亚的预算赤字从1991年相当于GDP的31%减少到1999年的13.8%;保加利亚1993年曾达10.9%,1998年实现1%的盈余;匈牙利从最高时1993年的8.9%降至1999年的4.5%。1999年,波、罗、斯(文)已达到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赤字不超过GDP3%的标准,分别为3%、2.7%和1%,斯洛伐克为3.2%,接近这一标准。但从总体上看,中东欧国家的预算赤字仍普遍偏高,且不太稳定。(3)高通胀基本得到遏制。1999年,多数国家的通货膨胀均已控制在一位数,其中波兰、斯洛文尼亚分别从1989年的639.5%和2772%降至6.5%,保加利亚从1997年最高时的578.6%降至2%,克罗地亚从1993年最高时的1149%降至4%,马其顿从1992年最高时的1935%降至2%。(4)失业率有所下降。波、匈、罗、保等国失业率已下降至10%左右,1998年分别为10.4%、9.1%、10.3%和12.2%,捷克与斯洛文尼亚则一直保持在一位数,1998年分别为7.5%和7.9%。(5)外资流入持续增长。据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统计,到1998年中东欧10国(不含南联盟和波黑)共计吸引直接外资529.31亿美元,其中波、匈、捷三国就占78%。
(二)转型中的问题与代价。
一些关键领域的体制转型仍不到位或存在偏差,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对中东欧国家的转型至关重要。
1、金融中介薄弱。
除匈外,其他各国银行系统均存在呆坏账积压严重、惜贷现象普遍、自有资本和风险备用金比例太小、腐败等诸多漏洞和问题,金融丑闻和危机频发,甚至成为引发经济危机的导火索。如1996年,保10多家银行倒闭,导致严重经济危机。同年,捷亦有10多家银行倒闭。目前,捷商业银行坏账率仍在50%以上,保高达60%。此外,证券市场尚处起步阶段,规模小、发育不健全,易受外来金融风潮的冲击。如1998年受俄罗斯金融危机影响,华沙、布拉格、布达佩斯的股市和汇市均出现剧烈动荡,损失巨大。
2、外贸结构性逆差难以扭转。
中东欧国家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出口仍以原材料和纺织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低附加值的粗加工产品为主,出口结构和数量都没有明显改观,而对西方日用消费品等的进口需求则大幅度增加,致使多数国家进口增长快于出口增长,贸易逆差持续增加。如1999年保外贸逆差相当于GDP的10%,波外贸逆差高达144.62亿美元,成为阻碍经济高速发展最突出的问题。
3、企业改造陷入瓶颈。
首先,已私有化的企业仅完成了所有权转换,生产结构、经营管理机制等均未得到明显改善,没有达到增产增效的目的。其次,“靓女先嫁”的做法,使一大批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因亏损严重而卖不出去,资金不足而转产困难,破产、关闭又遭到工人的强烈反对,甚至引发大规模罢工,令政府左右为难。
中东欧国家普遍忽视制度建设使社会经济问题丛生,目前当局虽已意识到这点,但已难以挽回或尚无力弥补。其后果是:
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私有化过程中一味求快或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国有资产现象严重。此外,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部门和控制舆论导向的媒体等被外国公司或跨国集团收购,存在国民经济命脉被西方掌控的危险。匈牙利最为突出,私有化收入在各个环节上流失近50%,能源、电讯、金融及传媒业等均向外资出售,到1997年底,私有化收入中的外汇比例高达77%,外资企业产值占GDP的1/4,约40%的银行资本掌握在外国人手中。
腐败和有组织犯罪猖獗。腐败成为中东欧各国的社会通病。欧洲复兴开发银行1999年度报告指出,许多国家政府部门以变相方式向公司索贿的情况屡见不鲜,波、匈、捷三国经常行贿的公司约占1/3,巴尔干国家的比例更高。阿、保两国在世界最腐败国家中分别名列第3和第8。洗钱、卖淫、贩毒、走私军火和拐卖人口等有组织犯罪活动迅速蔓延。据推算,该地区犯罪组织牟取的非法资金高达3500亿美元,其所经营的企业通过贿赂向政府和议会施加影响,甚至控制了一部分国家机构。
地下经济泛滥。高税收和征税机制不健全,使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加之腐败、走私等,各国的灰色经济规模十分惊人。1998年匈地下经济产值相当于GDP的30%。1993—1998年间,罗地下经济猛增400%以上,仅1998年就增长了1倍,相当于GDP的49.1%。保1999年地下经济相当于GDP的35%,1998年仅与欧盟的非法进出口就达8.5亿美元,相当于当年的国防预算支出。
社会贫困化严重。失业、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资金困难,使社会贫富分化日趋严重,贫困人口迅速增加。根据保制定的贫困线标准(为平均工资的45%),1997年有73%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目前,阿有1/3以上的人生活十分贫困,匈也有1/4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综上所述,经过10年摸索,中东欧的经济转型已涉及各个领域,但各领域的转型程度不一,有的已基本到位,有的正处于完善和攻坚阶段。各国之间的转型进度也有明显差距,即使进展较快的波、匈、捷等国也没有完成转型。忽视制度建设使各国饱尝苦果,增加了转型的后期成本。
由上还可看出,中东欧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南北差距日益拉大。据IMF统计,各国1999年人均年收入依次为:斯洛文尼亚10000美元,捷克5300美元,匈牙利5100美元,波兰4200美元,斯洛伐克3800美元,保加利亚1800美元,罗马尼亚1700美元。对此,西方舆论称“东欧正在分裂成不同的板块”。北部的波、匈、捷、斯(文)四国已进入被称为“发达国家俱乐部”的经合组织,南部的罗、保、阿、克、马等国仍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南联盟、波黑则备受战乱打击,经济转型无法正常进行。
二、未来5-10年的展望
未来5—10年,随着改革触及深层次问题,大部分国家的转型将进入攻坚阶段。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环境、地缘态势、转型进度及入盟前景等因素存在明显差异,并将继续发挥重要影响,因而转型的重点领域和完善程度将存在区别,经济发展的南北差距将可能继续扩大。
(一)转型前景分析。
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都已明确转型目标,即努力建立一个既与欧盟接轨、又符合自己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
1、制度基础将得到明显加强。
未来几年,各国对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将更加迫切,以期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减轻社会代价,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改革深化,为经济良性发展创造健康环境。为此,各国将着重加强法律、制度及市场机制建设,使之与欧盟趋同;提高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调控能力;加强反腐败力度,完善征税体系,遏制地下经济。但由于各国现有制度基础不一,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也不尽相同。波、匈、斯(文)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如匈将继续进行行政改革,力求缩减政府规模以减少财政支出,提高工作效率以加强宏观调控职能,将地方政府改革作为中长期结构改革的重点,充分发挥地方自治机构与社会团体的辅助作用。[3]罗、保、阿等国制度漏洞还较大,今后的重点是继续加强立法、使制度框架逐步健全。各国入盟心切,必将加快和加强制度建设,以达到欧盟的标准。
2、金融体制将进一步健全。
入盟进程较快的国家(捷克例外)把完善金融体系的重点放在更好地与欧盟接轨及加强未来参与欧盟市场竞争的能力等方面。如波兰提出将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完成商业银行的私有化,加强“银行保障基金”的职能,完全按照欧盟要求改善储蓄保障体系;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研究,使交易体系现代化,改善交易结算等,以提高资本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实现与欧盟一体化,为未来参与单一市场的竞争作准备。[4]捷克由于银行私有化后,70%以上的股份仍控制在国家手中,形成了国家控制银行,银行控制投资基金,而基金控制着企业的所有制关系,银行业成为捷克经济当前和今后最主要的问题。
离入盟目标尚远且金融基础仍比较薄弱的国家,将着重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督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使之逐步完善和提高效率,达到防范金融危机,推进企业结构改造的目的。如保由于坏债、腐败等原因,金融业风险很大,今后将重点加强监督机制,增加储备金,使资本充足率达到12%,并将优先出售最好的银行,以积累资金和经验。[5]
3、企业结构改造攻坚艰难。
各国将企业改造列为中长期战略的重点,志在攻坚,提高本国经济在欧盟和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为达这一目标,各国将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不同举措。波兰一方面将提高企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加速企业私有化,尤其是冶金、煤炭、天然气和电力等四大支柱型工业部门,逐步使国有企业2/3的财产实现私有化,并在2005年使私营部门产值达到GDP的90%。[6]保加利亚的目标是增强工业的竞争力,建立开放和出口导向型经济,并将解决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贫困化加剧、居民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等问题寄托在成功完成企业结构改造上。为此,将严肃企业的财政纪律,清算明显无效益的国有企业;加快私有部门的发展,以吸纳更多因国有企业关闭而失业的劳动力,缓解就业压力。[7]
企业私有化和结构重组无疑是中东欧国家入盟的核心问题和下一阶段转型的重中之重,但顺利完成的难度较大。如波兰尚未实现私有化的工业企业占45%,几乎全是严重亏损和在经济中占举足轻重地位的大型支柱产业,很难启动私有化进程。捷克以大众私有化方式很快实现了私有化,但国家仍在通过银行和投资基金直接间接地控制和影响企业,担心关闭亏损企业将使数万工人失业,不敢轻举妄动。保关闭国有企业已使2000年的失业率创下转型以来的最高记录,政府的社会压力空前加大。罗在企业改造方面更是走走停停,问题越积越多,今后的转型道路将更加艰难。
4、在提供最低保障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各国政府都将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保护家庭、增加就业作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还要达到削减政府财政支出的目的。波、匈在失业保障、多支柱养老保险方面做得较好的情况下,将医疗体制改革列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匈将实行家庭医生制度及门诊部私有化,鼓励建立自愿互助性质的健康保险机构。波准备推行以独立于政府和自治机构的保险基金为基础的大众医疗保险制度,但因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进展将十分艰难。斯洛文尼亚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废除现收现付垄断的养老金体制作为今后最紧迫的任务。保将加强社会援助体系,保护最贫困家庭;并将在政府的年度预算中规定医疗保险支出的限额,鼓励建立公共与私人混合的医疗服务机构,以达到既节省费用、又能为居民提供最基本保障的目的;在对第一支柱养老保险进行重大改革的基础上,开始引入第二、三支柱,并将逐步加强其在整个养老金保障体系中的作用。[8]
各国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各有侧重点,总的看来,北部较好的国家,将继续向西欧社会保障体系看齐,南部国家由于财力所限,只能以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为首要目标,而且由于前几年改革的滞后,今后的改革将比北部国家更加困难。
(二)经济形势展望。
随着政治体制的逐步健全,中东欧国家党派斗争按“游戏规则”进行,政局产生动荡的可能性减小,且朝野各党的经济改革主张和目标已基本一致,政权更迭不会使经济政策失去连贯性,对经济正常运行的负面影响减弱;经过10年的摸索,各国积累了不少经验教训,加深了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对西方的建议也进行了反思,已开始注重根据本国国情和改革进展情况制定相应政策,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中东欧国家与国际市场接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欧盟和世界经济前景看好,将有利于该地区吸引更多投资,扩大外贸出口,促进经济增长。
基于上述诸多有利因素,国际金融机构与中东欧国家本身对经济增长前景均持乐观态度。欧洲委员会(COE)预测,2000年中东欧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可望平均增长3.7%,2001年则可增长4.6%。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认为中东欧国家“未来10年经济将快速增长,大多数国家年平均增长速度将为4-7%”。其中,北部的波、匈、捷、斯和斯(文)等国经济已相继进入良性循环,今后将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势头。波财政部制定的“2000-2010年经济发展战略”试图将波经济“纳入年增长7-8%的高速增长轨道”,匈政府预计2003-2004年经济增长速度将为6%左右。而罗、保、克、阿、马等国仍将保持恢复性增长,保政府与IMF共同制定的增长目标是2000年增长4%,2001年增长5%。南联盟和波黑则尚处于战后重建、医治战争创伤阶段,要恢复到剧变前水平尚需时日。
但“转型不会稳步走向成功也不会是直线进程,曾经出现并将继续伴随着挫折甚至危机”(引自EBRD《1999年转型报告——转型十年》)。当转型进程受阻、政策出现失误或受到战争威胁时,也不排除某些国家与地区出现增速放慢,甚至衰退的可能。
中东欧地区在保持总体经济增长的趋势下,现有的南北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北部国家入盟前景明朗,预计2003-2005年可能被欧盟接纳,这将成为这些国家加速与欧盟接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动力,入盟后,各种补贴和基金将为其加快经济发展注入新的血液。而南部一些国家虽已开始入盟谈判,但短期内加入的希望渺茫。
过去10年中,中东欧各国从打破计划经济框架到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从照搬西方理论到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政策,有些国家已经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转型之路,经济发展开始走上良性轨道;中东欧人民从对改革充满天真幻想到冷静地面对现实,从依靠计划体制下的大锅饭到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已经逐渐接受了市场经济的理念,对转型风险的承受力日益增强。目前,中东欧国家政治逐步趋于稳定,经济已经走上正轨,外交上与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更加明晰。因此可以预见,21世纪初,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前景将比较乐观。
注释:
[1]本文所指的中东欧国家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马其顿、南联盟、波黑12国。
[2]第一支柱——现收现付支柱,仍以定额给付制度为基础,但缩减了规模并进行了重组。第二支柱——强制性基金化支柱,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提供资金,由养老金基金提供服务。第三支柱——自愿的、辅助性的支柱。(见《新一轮的养老金改革浪潮席卷东方——转轨经济学的一个分类》,作者米哈伊·茹特柯夫斯基系世界银行欧洲和中亚地区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人。)[3]匈政府与欧盟签署的《综合评价:匈牙利政府中长期(2000-2004年)宏观经济政策及发展重点》(2000年4月6日)。
[4]波政府与欧盟签署的《波兰中长期经济政策优先目标》。
[5]保政府与欧盟签署的《保加利亚中长期经济政策优先目标》(1999年6月8日)。
[6]波财政部于1999年4月制订的“2000-2010年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7]保政府与欧盟签署的《保加利亚中长期经济政策优先目标》(1999年6月8日)
[8]匈、波、斯(文)、保等国政府的“中长期经济政策优先目标”。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