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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辛基宣言》、人权规范及对苏联的影响
徐振伟 来源:《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5年第1期 2015年03月09日

  【内容提要】20世纪7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不仅通过双边外交的方式开展对苏联的人权攻势,还积极利用欧安会多边机制来推行人权外交。欧安会因此成为美国人权外交的工具,而欧安会通过的《赫尔辛基宣言》成为美国、国际人权组织以及苏联内部异议人士共同的行动纲领和指导原则。《赫尔辛基宣言》虽然具有内在的矛盾之处,但苏联却承认西方在人权标准上提出的原则,意味着苏联接受了西方在人权议题上的话语霸权。该宣言成为美国用来“开放”苏联社会的动力和武器,也是苏联解体的催化剂之一。

  【关键词】苏联;《赫尔辛基宣言》;欧安会;人权

  【作者简介】徐振伟,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071)

   

  作为欧安会《赫尔辛基宣言》的签字人,美国前总统福特于1991年8月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自豪地宣称:“我真诚地认为,《赫尔辛基宣言》在引发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人权运动、加速苏联目前的分裂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时间越长,《赫尔辛基宣言》的作用就越明显。”[1]福特将他出席欧安会并签署《赫尔辛基宣言》所引发的影响,作为其总统任期内最重要的外交成就。然而,国内外学者在研究苏联解体的原因时,对欧安会所起的作用还未予以足够的重视[2]。实际上,美国及其西欧盟友通过欧安会以及《赫尔辛基宣言》所制订的人权规范,对苏联解体起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外部推动的规范和苏联内部对规范的接受,使西方遏制和瓦解苏联的战略获得了成功。本文力图从这一角度来进一步探究苏联解体的原因。

一 欧安会与《赫尔辛基宣言》的诞生

  召开欧安会的倡议最初是由苏联提出的。1954年,面对北约逐步强大、德国重新武装及其加入北约的举动,苏联领导人产生了通过建立集体安全体制来削弱美国对欧洲的控制和影响的想法。时任外长莫洛托夫提出召开全欧洲范围内的安全会议,要求美国只能作为观察员与会。在当时的背景下,受到美国控制的西欧国家唯美国马首是瞻,拒绝了苏联的这一提议[3]。但是苏联人并未放弃这一想法。1966年,在华约布加勒斯特会议上,苏联将这一想法再次付诸实施。华沙条约组织在会后发表的《布加勒斯特宣言》中,呼吁在北约和华约之间建立友好关系,进行和平对话。苏联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召开欧洲范围的安全与合作会议,确认二战后的边界现状,推动与西方的经济合作,以及在此过程中离间美国与其西欧盟友的关系。1968年,“布拉格之春”引发的抗议浪潮使苏联更迫切地感到,为改善其国际形象及孤立的国际地位,需要召开一次欧洲范围内的安全与合作会议。因而,在1969年召开的华约组织布达佩斯首脑会议上,在苏联的主导下,正式通过了一份题为《华约成员国向所有欧洲国家的呼吁》的文件。

  对于苏联领导人的倡议,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亨利·基辛格认为,虽然苏联的目的是在于确认二战后欧洲的政治现状,并且通过欧安会议来削弱美国主导的北约对欧洲的影响,强化苏联对东欧的控制[4],但这一倡议有助于解决欧洲当前所面临的政治问题,因而美国并不反对会议的召开,但前提是,美国必须作为会议的正式参与者[5]。之后召开的北约外长会议认可了美国的态度,同意召开欧洲安全会议,并提出美国必须参加会议。在此基础上,双方探讨了“有助于进行建设性会谈的具体问题”[6]。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双方加快了会议筹备的进程,并最终确定了欧洲安全会议的召开。

  如果说以勃列日涅夫为首的苏联领导人认为欧安会是一种确保二战后边界安全的工具,是一个讨论经济和技术合作的机会,那么,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欧安会是一个讨论并推行欧洲安全和保护人权相关议题的平台,同时也是一次检验苏联缓和“诚意”、对苏联推行“和平演变”的大好时机。因为在美国及其西欧盟友看来,虽然欧安会并不能对苏联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但是通过谈判,应该能获得苏联在人权领域的让步[7]在美国参议员亨利·杰克逊看来,只有将人权与欧洲安全挂钩,欧洲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他认为,“东西方关系的发展必须建立在比经济、信贷、贸易、军事因素更牢固、更持久的基础上,这就是人权”[8],“如果苏联不改善国内的人权状况,东西方的缓和以及欧洲安全合作就缺乏坚实的根基”[9]。因此,美国和西欧国家力图通过召开欧安会将苏联引导到它不熟悉的人权领域。

  在会议过程中,苏联代表团与西方代表团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双方立场迥然不同。在人权问题上,西方国家,例如英国代表,表达了推进苏联东欧国家人权问题进展的坚定决心:“在双边关系和合作中,与会国将遵守原则,无论通过联合的还是各自的方式,都将努力推动这方面特别是联合国原则中规定的工作。为达此目的,它们鼓励传播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信息,以及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这方面的努力。无论在英国还是在其他地方,这都将是适用的。”[10]法国代表主张将人权问题作为国家间关系的基础。联邦德国代表则进一步提出关于人权议题的具体建议,即,“制定长期或短期的联系项目计划,推动非政府组织之间达成协议,扩展实际的便利条件以鼓励年轻人的交流。”[11]

  针对西方国家的提议,苏联方面的态度非常冷淡,采取了一种回避的立场,强烈主张将西方国家代表所提出的民间交流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西方国家力图推动信息流动与思想交流的自由化,以此削弱苏联在本国及东欧的影响与控制力,但苏联对此同样持保守立场,并在1974年3月11日向预备会议提交议案,表达了有限制、有条件开放信息交流的立场。在领土与边界问题上,苏联代表团重申,地区和平只有在不侵犯他国边界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而法国和联邦德国的代表则一致认为,边界问题只有在尊重国际法、双方达成一致并尊重人民自决权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才能变更[12]。

  基于此,在1975年召开的第一次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欧安会)上,东西方国家共同签署的《赫尔辛基宣言》包含了不同的内容,体现了东西方国家不同的立场和意志。《赫尔辛基宣言》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关于欧洲安全的相关问题,确认二战后的边界现状;二是在经济、技术和环境领域的合作;三是在人道主义方面的合作,各国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四是确认将举行后续会议。第一、二方面满足了苏联政府对会议的期望,第三方面则是美国及其西欧盟友迫使苏联与之达成的妥协。前两方面内容使得苏联二战后的边界得以确认,意味着美国和西欧国家承认了苏联在东欧霸权的合法性以及苏联获得领土的正当性。美国人将该宣言看作是欧洲政治分裂的象征,所以,“在1975年,只有39%的美国民众认可政府的对苏政策”[13]。但从另一方面看,虽然苏联政府在欧安会中并不想触及人权议题,但在美国等国的压力下,会议还是达成了人权问题的条款。从后来的演变来看,这种“议题联系”战略发挥了巨大作用。

  所谓“议题联系”战略,即欧洲的安全必须与人权问题挂钩,只有各国改善国内的人权状况,促进东西方之间的人员、信息和思想的自由流动,欧洲和平才会实现。美国和西欧国家承认苏联的利益,但前提条件是苏联要按照他们的人权标准来执行《赫尔辛基宣言》,而欧安会的后续会议就是要监督和检查苏联改善人权、遵守该宣言的情况。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迫使苏联在人权议题上让步,并接受西方的人权规范。很显然,美国及其冷战盟友参加欧安会是有备而来,他们对苏联积极倡议召开欧安会的动机心知肚明,而提出人权议题,则是要尽可能榨取苏联这只柠檬“缓和的汁水”,来扩大西方的影响力。

二 《赫尔辛基宣言》的内在矛盾与效力

  苏联政府签署《赫尔辛基宣言》,意味着苏联接受和默认了西方的人权规范。苏联领导人更看重二战后的欧洲边界问题、它在东欧霸权的合法性以及与西方的经济与技术合作,这些愿望通过欧安会和《赫尔辛基宣言》得到了实现。苏联领导人在为自己外交的“成功”沾沾自喜的同时,却忽略了人权议题的重要性,也并不清楚默认西方的人权规范对苏联的未来意味着什么。美国和其冷战盟友利用自己在人权领域的话语霸权,抓住了苏联的“阿喀琉斯之踵”。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说:“因为苏联阵营特别容易在人权议题上遭到攻击,把苏联集团的注意力吸引到人权领域和在此领域的疏漏,是西方外交一个有价值的进攻和自信的开端。”[14]

  苏联政府签署该宣言不久,宣言的人权条款开始在其国内流传、发酵。苏联国内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异议人士,把宣言作为他们抵抗苏联政府的盾牌,苏联犹太人及少数族裔人士、宗教人士和民族分裂主义者等开始援引宣言的人权条款、民族自决条款以及人员、信息自由流动的条款,要求苏联进行国内改革。而且,苏联的异议人士在各地成立赫尔辛基观察组,开展人权运动,要求政府遵守和执行宣言的人权条款,并呼吁得到西方的支持。与此同时,“描述苏联政府侵犯人权的文件开始从这些人权组织的手中大量流入西方”[15]。

  仔细研读《赫尔辛基宣言》的内容,可以发现该宣言具有内在的矛盾和冲突。该宣言所宣称的原则是尊重各国主权,不干涉别国内政,维护欧洲的和平与安全,苏联政府也明确主张宣言的人权条款要符合苏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但在美国和西欧国家的领导人看来,尊重主权并不意味着对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的人权事务置之不理。

  第一,宣言强调尊重各国的主权,不干预别国事务,但要求苏联政府尊重人权,遵守宣言的规定并加以实施,赋予其国内异议人士更多的权利,承认国内人权组织的合法性,放宽对国内居民尤其是犹太裔民众出国的限制,并按照西方的要求实现东西方居民的迁徙自由,以及人员、信息的自由流动,否则,美国及其西欧盟友就联合国际人权组织和苏联国内的异议人士在欧安会向苏联施压。

  第二,宣言强调尊重主权和不干预别国事务,苏联领导人的理解是尊重二战后的边界现状以及承认苏联在东欧的霸权,西方不能以人权为借口干预苏联东欧的内部事务。而美国及西欧国家的目的是要苏联政府尊重东欧各国的主权和人权,不要干预东欧事务。美国及其盟友力图通过宣言来消解苏联在“布拉格之春”事件后提出的“勃列日涅夫主义”。美国等国的政府认为,苏联不仅要改善国内人权状况,还要敦促其东欧盟友执行《赫尔辛基宣言》的人权条款;而且,东欧国家的民众建立人权组织、呼吁更多政治自由时,苏联不能干预[16]。另一方面,美国和西欧国家的政府认为,通过加强与东欧国家在经济、文化、政治和人权议题的联系,有助于提高东欧国家的独立性,从而可以推动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离间苏联与东欧国家的关系[17]。这一点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说:“一个渐进提升和推进东欧人权进步的持续过程,需要更多地强调东欧与苏联之间相互矛盾的态度和利益。”[18]因此,如果说苏联政府和领导人设想通过欧安会和经济合作来拉拢西欧国家,挑动美国与其盟友的矛盾,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则力图通过人权这一工具来离间苏联与东欧国家的关系。

  第三,宣言强调尊重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各成员国不能以军事手段获得领土。苏联领导人以为这一条款是约束成员国未来的行动,而对苏联原来的行为并无约束力[19],但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认为,这一条款不仅针对未来,而且对苏联过去的行为也有效。美国政府不承认苏联在波罗的海三国的主权[20],因为它违背了当地民众的意愿,也侵犯了他们的人权。因此,美国通过“人权”武器极大地抵消了苏联在欧安会的所得,《赫尔辛基宣言》为未来苏联的演变以及美国的插手干预埋下了伏笔。更重要的是,美国的行动具有了国际条约的依据和合法性,使它能够“理直气壮”地干预。

  《赫尔辛基宣言》第一部分与第三部分的矛盾之处,也是美苏两国不同立场的体现。在美国领导人看来,人权问题更多的是一种外交工具与手段,是美国在自身实力下降的情况下用来与苏联进行讨价还价的杠杆。而苏联政府则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反对美国及其西方盟友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其内政。

  《赫尔辛基宣言》是一份政治文件和政治声明,主要是为了实现政治目的而非法律目的。如果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政治性文件无法约束签署国,但对《赫尔辛基宣言》这样的政治性文件来说,其效力却丝毫不亚于甚至高出一般的国际法条约。首先,该宣言借鉴和部分吸收了国际法公约如《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内容并强化了这些公约,宣言中指导欧安会成员国之间关系的原则“包含了作为国际法原则具有约束力的规定”[21];第二,该宣言具有政治公信力,并在政治上约束各成员国;第三,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操纵下,该宣言通常被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被成员国和非政府组织采用;第四,虽然该宣言不是国际法的组成部分,但是可以为成员国的立法机关设定规范尤其是人权规范。在其后众多的欧安会文件中,成员国被要求根据《赫尔辛基宣言》的内容来制定或修改本国法律。

  一位研究欧安会的美国权威学者的观点很好地反映了美国和西欧国家政府对该问题的认识。他说:“一项义务不需要因为其约束力而被严格遵守,约束力的合法性和非合法性的区别在于,与此约束力有关的结果而非在此约束力下产生的结果。”[22]他的这句话力图表明,《赫尔辛基宣言》虽不具有国际法层面的法律效力,但在政治层面的约束作用很大。它为传统国际法提供了根据,并超出了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基本人权范畴,包含的内容更加广泛。从这一角度来看,美国的一位官员对该宣言的评价可谓一语中的:“每个人有时会忽视自身权利的充分实现,而普通的国际法期许其他文件来补救这种被忽视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赫尔辛基宣言》找到了一个更充足的补救。”[23]

  西方国家的政府和领导人主张该宣言应作为欧安会成员国立法实践的依据,在他们的推动下,人权议题成为《赫尔辛基宣言》和欧安会进程的核心因素。该宣言虽不属于国际法,却成为“被最广泛引用的政治性文件”[24],而且,《赫尔辛基宣言》中强调人权条款的做法,在冷战的背景下具有突破性的意义。在美苏两极格局下,双方主要寻求的是现实的国家安全利益,尤其是政治和军事安全,而《赫尔辛基宣言》将人权纳入到欧洲安全合作的范畴当中,不仅体现出当时在国际关系中已经出现的安全观念范围的扩展,也标志着国际立法的创新。因为,在欧洲,人的观念和人的价值自文艺复兴以来一直受到相当的尊崇,这种游离于国家理念之外的价值取向映射在安全的现实考虑上,就体现为对人权的尊重和对人的安全的关注,从而构成了对欧洲安全进行战略考量的重要变量[25]。另外,《赫尔辛基宣言》规定的言论与新闻自由、迁徙自由以及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的内容,均是对保护人权的具体阐述,在冷战的背景下,这些保护人权的内容具有特殊的意义。

三 《赫尔辛基宣言》对苏联的影响

  《赫尔辛基宣言》第一次通过欧安会的多边机制使各国能够互相监管和批评别国的人权政策,任何成员国都有权向其他成员国就宣言的执行情况提出质疑,并予以监督。美国与其他西方国家拥有人权话语霸权,而苏联缺乏人权治理的经验,因此不可能提出与西方国家抗衡的人权话语体系。并且,对苏联而言,更为重要的是,苏联自身的人权状况的确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内政方面,苏联的人权实践并不乐观,如苏联政府在对待“持不同政见者”问题上,更多的是采用强硬的手段,包括逮捕、监禁、流放及驱逐出境等,当时较有名的“持不同政见者”都被关进了监狱或劳改营,有些甚至被关进了专门为政治犯设置的特种精神病院。在外交方面,苏联推行霸权主义政策,尤其是在处理与东欧各国的关系方面存在严重的大国沙文主义倾向,以勃列日涅夫主义为指导思想,肆意干涉东欧国家的内政外交事务。因此,在面对西方的人权攻势时,苏联政府的反击有些脆弱无力[26]。苏联政府和领导人只能将美国的人权倡议视为非法干涉苏联内政的行为,斥责这种行为与《赫尔辛基宣言》尊重主权的宗旨相违背——“任何企图过分强调宣言的某些条款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尝试都将破坏目前的缓和,这种片面的做法是非法的”[27]。

  但是,苏联政府要想维护它在欧安会所得的利益,必须屈从西方国家的“议题联系”战略。在美国及其西欧盟友、国际人权组织、苏联内部异议人士的联合压力下,苏联政府在人权问题上不得不作出一些让步。美国领导人第一次通过欧安会多边机制实现了美苏双边机制没有实现的目的[28]。在欧安会多边机制框架之下,西方的人权规范成为其指导原则,而且欧安会成员国向他国提出关于《赫尔辛基宣言》的问题也不再被看作是干预别国内政。在苏联异议人士的推动下,宣言的人权条款逐渐在苏联国内产生了影响,渐渐被“内化”和“本土化”,一个明显的改变是,《赫尔辛基宣言》的人权原则被纳入1976年苏联宪法第29章中。具体来说,《赫尔辛基宣言》对苏联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一定程度上促使苏联政府放宽了本国居民尤其是犹太居民出国定居的限制,贯彻了迁徙自由的原则。许多犹太人认为自己无法融入苏联社会,借助宣言的人权原则申述自己的要求,将移民运动建构于人权运动的权利之中。例如,他们认为《赫尔辛基宣言》赋予了他们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早就规定的权利。1948年各国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和1966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每个人都有离开任何国家的权利,包括他自己的国家,并且有返回他的国家的权利。”[29]由于西方的压力,加上国内掀起的人权运动,苏联政府被迫作出让步,开始准许并推动犹太人移民。

  苏联的让步,一方面是希望将不能同化的犹太人礼貌地“驱逐出境”,加强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力,防止民族分裂主义的抬头和蔓延,消除那些民族意识一直很强的地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通过这种方式为解决民族矛盾提供新的机制。另一方面,苏联政府将对外移民看作是与美国讨价还价的重要筹码。鉴于犹太集团在美国政治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苏联领导人也意识到允许移民可以迎合美国的“口味”,帮助自己建立一个更加宽松的国际环境,换取美国的经济与技术合作,推动美苏关系的发展,并且维护它在欧安会的所得利益[30]。

  但是,这种移民运动无疑侵蚀了苏联政权的合法性。大部分犹太人将移民的目的地选择为美国或以色列,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苏联的制度不如西方。而且,更消极的影响在于,苏联本身就地广人稀,缺乏劳动力,犹太人的大量离开使得苏联国内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的劳动力进一步短缺。苏联的犹太人始终是各民族中受文化教育程度最高的民族。尽管犹太居民只占苏联总人口的2%(1971年统计数字约270万),但在文化、艺术、教育、科学、医疗等部门工作的人数却占到了30 % ,犹太族大学生占全苏大学生总数的14% ,犹太族科学家占全苏科学家总人数的13%[31]。随着更多的犹太人被允许出国定居,苏联政府不得不面对移民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而苏联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却在逐年下降,“1960年苏联人口自然增长率是17.8‰,到1980年,这一数字下降到了8‰”[32]。大批移民的离开损害了苏联的国家利益,也导致大量的人才外流。

  (二)苏联和东欧的异议人士成为西方人权规范的内在推动者和实施者。这些异议人士包括来自不同阶层的东欧民族主义者、苏联的民族分裂主义者、宗教人士和人权活动家,他们在各地成立人权委员会,呼吁苏联政府遵守《赫尔辛基宣言》,按照西方标准改善国内的人权[33],并寻求西方的支持,通过上述方式实现他们自己的利益。

  不分宗教、地域和民族的界限,对《赫尔辛基宣言》人权原则的拥护是异议人士的共同之处[34]。所以,该宣言构成了苏联东欧人权运动的“核心价值观”。基于这种共同点,各地人权组织相互合作,这种合作不仅包括相互交流、交换信息和财政支持,也包括建立统一战线来抵抗政府的压制。这种合作正如许多异议人士所说:“我们的身份是非常不同的。乌克兰爱国者、犹太复国运动者、立陶宛人、拉脱维亚人、罗马尼亚人、亚美尼亚人,尽管有这样的不同,但我们是团结的,我们都是苏联的政治犯,这种艰难的命运把我们团结在一起。尽管有不同的渴望,我们却能共同表达一个都能认同的纲领。”[35]在这些组织中,莫斯科赫尔辛基小组(МХГ)是这些团体中比较有影响力的一个,这个创建于1976年5月的民权组织,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欧安会《赫尔辛基宣言》的贯彻,监视苏联对该宣言的遵守状况,以及揭露苏联政府侵犯人权的行为。从成立之日起,该组织就经受着克格勃和苏联其他国家安全机构的打压,1976年至1982年期间,有八名成员被加以不同的罪名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六人被迫放弃国籍,移居海外[36]。在苏联当局的压力下,剩下的成员也一度被迫停止活动。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莫斯科赫尔辛基小组在苏联的人权问题上仍不乏成果,从创立之日起到1982年,该集团发布过195个文件和若干评论,以及一系列有关苏联人权问题的声明和公告[37]。1976~1977年间,类似的赫尔辛基小组在立陶宛、乌克兰、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等加盟共和国也相继出现[38]。不仅在苏联,而且在东欧诸国,《赫尔辛基宣言》也引发了广泛的抗议活动。在宣言签署仅仅四个月后,波兰59名艺术家、科学家、作家联名写信要求波兰政府遵守该宣言的人权条款,并随后成立了劳工保护委员会(KOR)。捷克斯洛伐克的知识分子也于1977年1月成立了七七宪章组织(Charter 77),要求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人权内容[39]。即使冷战重新进入高潮,即美苏之间的对抗重新代替缓和之后,这种人权国际化和人权组织相互合作的运动仍在进行。

  苏联人权组织诉诸西方的人权规范,在国家的竞技场上为推动其自身目标而努力,以最终影响本国的政策选择。“当国际规范在国内立法和宪法结构中成为惯例,他们就能为国内行为体所借用,并达到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引起反响的目的”[40]。这是国际规范“国内化”的结果。

  当苏联人权组织宣扬人权高于一切、“人权高于主权”时,这种争取人权的运动最终演化成了主权之争和民族独立运动。东欧民族主义者借助人权的招牌来脱离苏联的控制,而苏联国内的许多团体打着人权的旗号要求民族自决,这是西方人权规范在一个多民族国家自然演化的结果。虽然人权组织宣称“人权高于主权”,但在它们看来,人权的最高诉求是获得主权,主权大于一切,这对苏联少数族裔的人权组织来说尤为如此。

  苏联政府通过放宽移民限制来缓和少数民族权利的诉求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苏联国内的人权运动使得苏联政府越来越难以招架。“在波罗的海地区、高加索地区、中亚地区,很多民族开展本土抗议活动,这种抗议促使在民族权利方面持有的不同政见快速发展,民族问题日益突出。”[41]从这个意义上说,欧安会以及《赫尔辛基宣言》不仅是东西方关系中的重要事件,也是苏联国内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

  (三)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政府和民众,成为迫使苏联政府接受西方人权规范的外在推力。《赫尔辛基宣言》强调公民个人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有权引用国际人权宣言以及其他国际公约来维权,同时公民个人和民间组织有权利和义务帮助别国的人权运动。这使得西方势力毫无顾忌地帮助苏联东欧的异议人士,共同向苏联政府施压。

  而且,美国政府利用自身的优势,大力开展公共外交,发动对苏联的人权攻势,鼓励民众和民间团体参与对苏联的外交活动。20世纪80年代,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通过公共外交进一步对苏联施加影响,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通过各种渠道寻求与苏联对话[42]。相比里根政府对苏的强硬态度,美国民间团体力图创造一种合作与信任的氛围,通过这种氛围影响苏联。美国民众的参与、互动与交流,给苏联留下好感,相信“西方民众是温和的,对合作抱有诚意”[43]。美国的这一“良苦用心”,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说:“公众团体的压力应与美国政府的压力区别开来。发展一个美苏之间大规模的人权网络系统要求美国民众的合作。如果民众和团体将他们的意志加入到苏联的人权记录中,苏联政府将记录下这些情感。私人组织带来的压力给美国政府提供了和平外交的强大杀伤力。”[44]

  对西方国家的政府来说,人权议题成为与欧洲安全相关的选举议题。在美国,民间团体和国会议员为表示对《赫尔辛基宣言》的重视,在1976年成立了赫尔辛基委员会,隶属于美国国会,专门负责监督欧安会各国人权情况的进展,通过民间和官方渠道来确保各国尤其是苏联改善人权状况,并定期发布关于《赫尔辛基宣言》执行情况的报告。赫尔辛基委员会主张联合其他的人权团体,支持苏联东欧境内的异议人士和人权组织,以达到提高苏联阵营普通民众的“人权意识”和向苏联政府施压使其尽快接受西方人权规范的双重目的。此外,赫尔辛基观察(Helsinki Watch)和言论自由基金会(Fund for Free Expression)等民间组织也相继在美国成立。东西方人权组织的联系日益密切,并逐步形成跨国联盟[45]。仅就莫斯科赫尔辛基小组的经费来看,西方通过人权组织对苏联的渗透已经可见一斑。根据莫斯科赫尔辛基小组(МХГ)公布的消息,其主要的境外赞助者有欧共体、约翰和凯瑟琳·麦克阿瑟基金会、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开放社会”基金会、美国国际开发署等[46]。这些人权组织的资金来源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苏联的人权组织对西方力量的依附,它们的活动也势必符合西方国家的政治利益。

  总体上说来,1985年之前,苏联领导人是在被动接受和抵御西方的人权规范,在欧安会的几次后续峰会上,苏联政府与美国及西欧国家还围绕人权问题进行了激烈的对抗。随着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苏联政府推行所谓的“新思维”及“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在人权等问题上开始与西方进行合作,并逐步接受西方的人权理念。这种接受西方规范的结果是,1991年召开了欧安会莫斯科会议。西方之所以选择莫斯科作为欧安会的举办地,是为了“表彰”苏联在人权领域所做的“贡献”,并推动苏联进一步“和平演变”。按照一位西方人士的说法,“如果1991年之前苏联人权状况没有多大改变的话,能有什么比在莫斯科召开一届人权会议来向全世界公布这一好消息并重申西方人权规范更好的呢?”[47]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苏联在人权领域的“贡献”,是国内大量难民的出现。苏联民族分裂主义者在扩大“人权”要求的幌子下,采取一系列以民族为基础的血腥暴力和冲突,使得大批难民成为苏联解体的牺牲品。“苏联国内由于族际关系急剧尖锐化,居民被迫大规模迁徙,超过60万人离开常驻地点。而且这一进程在许多地区仍在持续……难民问题涉及8个加盟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的半数地区。一系列共和国中分离主义倾向的增强,导致迁徙的人群急剧增多。”[48]难民潮的出现和难民数量的激增,不仅损害了苏联的利益,也威胁到欧洲的安全和西方国家的利益。总之,苏联的解体有其深刻的内部原因,但是欧安会和《赫尔辛基宣言》在瓦解苏联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催化作用。

  注释:

  [1]Thomas M.DeFrank, Write It When I’m Gone: Remarkable Off-the-Record Conversations With Gerald R. Ford, New York: Penguin Group Inc., 2007, p.72.

  [2]国内学术界更多的是对欧安会演变进程及会议本身的叙述,缺少对会议最终文件《赫尔辛基宣言》的深入剖析,如申红果的《英国与欧安会的起源》(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刘长新的《美国对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态度分析》(《历史教学》,2012年第8期)。国外关注的重点同样在会议的召开过程及各国之间的博弈,如John J.Maresca(To Helsinki-The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1973-1975)对会谈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且对美国的立场和态度做了分析,Wenger Andreas(Origins of The European Security System:The Helsinki Process Revisited,1965-1975)分析了欧安会的整个历程,进而探讨了欧洲安全体系的建立过程,Laurie Salitan(Domestic Pressures and the Politics of Exit)则重点强调了美国国内各不同利益集团对欧安会的不同态度和不同解读,并影响美国政府向苏联施压来实现本集团的利益。

  [3]Department of State,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ep 1, 1972. DDRS, CK3100574949.

  [4]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FRUS), 1969-1976, vol.39, p.4.

  [5]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FRUS), 1969-1976, vol.39, p.5.

  [6]Department of State,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Sep 1, 1972. DDRS, CK3100574949.

  [7]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Declaration of the North Atlantic Council, 04 Dec, 1969-05 Dec, 1969, http://www.nato.int/cps/en/natolive/official_texts_26904.htm(北约电子图书馆)。

  [8]William Dudley, The Cold War : Opposing Viewpoints, San Diego: Greenhaven Press, 1992, p.220.

  [9]Ibid, p.217.

  [10]Igor I. Kavass, Human Rights, European Politics and The Helsinki Accord. The Documentary Evolution of The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1973-1975,Ⅰ, Williams. Hein& Co., Inc. 1981, p.120.

  [11]Ibid, p.30.

  [12]Ibid, pp.115-116.

  [13]Miroslav Nincic, the United States, the Soviet Union, and the Politics of Opposites, World Politics ,Vol.40, No.4, July, 1988, p.473.

  [14]Stephen A. Garrett, American Human Rights Policy Toward Eastern Europe, The Review of Politics, Vol.43, No.4, Oct., 1981, p.524.

  [15]Dante Fascell, “Did Human Rights Survive Belgrade?”, Foreign Policy, No.31, Summer, 1978, p.106.

  [16]Dimitri K. Simes, “Human Rights and Détente”, Proceedings of the Academy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33, No.1, The Soviet Threat: Myths and Realities, 1978, p.146.

  [17]Stephen A. Garrett, “American Human Rights Policy Toward Eastern Europe”, The Review of Politics, Vol.43, No.4, Oct., 1981, p.523.

  [18]Ibid, p.526.

  [19]Harold Russell, “The Helsinski Declaration: Brobdingnag or Lilliput?”,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70, No.2, Apr., 1976, p.266.

  [20]Ibid.

  [21]Jan Niessen, “The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and Other European Fora on Migr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Vol.28, No.3, Autumn, 1994, p.581.

  [22]Jane Wright, “The OSCE and the Protection of Minority Rights”, Human Rights Quarterly, Vol.18, No.1, Feb., 1996, p.193.

  [23]Jordan Paust, “Transnational Freedom of Speech: Legal Aspects of the Helsinki Final Act”, Law and Contemporary Problems, Vol.45, No.1,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Winter, 1982, p.69.

  [24]Harold Russell, “The Helsinski Declaration: Brobdingnag or Lilliput?”,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70, No.2, Apr., 1976, p.248.

  [25]李道刚、喻锋:《欧安会/欧安组织框架下的人权与安全——基于<赫尔辛基最后文件>的法理分析》,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

  [26]Mary Hawkesworth, “Ideological Immunity:the Soviet Response to Human Rights Criticism”, Universal Human Rights, Vol.2, No.1, Jan.-Mar., 1980, p.79.

  [27]Ibid.

  [28]美国政府力图通过贸易最惠国待遇与人权挂钩来向苏联施压,迫使苏联政府放宽本国居民出国定居的限制,并改变国内的人权状况,但被苏联领导人拒绝。

  [29]Laurie Salitan, “Domestic Pressures and the Politics of Exit: Trends in Soviet Emigration Policy”,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Vol.104, No.4, Winter, 1989-1990, p.670.

  [30]Ibid, p.676.

  [31]张建华:《简论苏联的犹太人问题》,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年第2期。

  [32]Laurie Salitan, “Domestic Pressures and the Politics of Exit: Trends in Soviet Emigration Policy”,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Vol.104, No.4, Winter, 1989-1990, p.682.

  [33]Dante Fascell, “Did Human Rights Survive Belgrade?”, Foreign Policy, No.31, Summer, 1978, p.106.

  [34]Ibid, p.107.

  [35]David Kowalewski, “Human Rights Protest in the USSR: Statistical Trends for 1965-78”, Universal Human Rights, Vol.2, No.1, Jan.- Mar.,1980, p.27.

  [36]Григоренко П. Г. В подполье можно встретить только крыс. — М.: Звенья, 1997. — ISBN 5-7870-0013-7

  [37]МХГ,http://www.mhg.ru/history/13DFED0

  [38]Московская хельсинкская группа. // Вести.Ru

  [39]Yale Richmond, Cultural Exchange and the Cold War, University Park: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188.

  [40]Andrew Cortell, James Davis, “How Do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Matter? The Domestic Impact of International Rules and Norm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40, No.4, Dec., 1996, p.454.

  [41]David Kowalewski, “Human Rights Protest in the USSR: Statistical Trends for 1965-78”, Universal Human Rights, Vol.2, No.1, Jan.- Mar.,1980, pp.7-8.

  [42]Daniel Deudney, G. John Ikenberry, “The International Sources of Soviet Change”,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16, No.3, Winter, 1991-1992, p.113.

  [43]Ibid, p.114.

  [44]Dimitri K. Simes, “Human Rights and Détente”, Proceedings of the Academy of Political Science,Vol.33, No.1, The Soviet Threat: Myths and Realities, 1978, p.147.

  [45]Niall Ferguson,the Shock of the Global,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0,p.248.

  [46]Доноры // Сайт МХГ.http://www.mhg.ru/donors

  [47]Dominic McGoldrick, “Human Rights Developments in the Helsinki Process”, The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 Vol.39, No.4, Oct., 1990, p.934.

  [48]〔俄〕盖达尔:《帝国的消亡:当代俄罗斯的教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23页。

(责任编辑张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