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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系联盟国家的主要支柱──苏共的过分集权
潘德礼 来源:载《超级大国的崩溃──苏联解体原因探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01月第1版 2010年03月18日

载《超级大国的崩溃──苏联解体原因探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01月第1版

  “由于共产党处于社会主义社会政治体制的中心,是它的核心,所以研究政治体制的任何一个方面,只有考虑到党对于它的影响才会有成效”。长期以来,苏共在苏联政治体制中起着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在苏联这一联盟国家中起着领导作用、凝聚作用。因此,在揭示苏联解体政治根源的时候,首先涉及的必然是有关苏共的各种问题。

  一、苏共高度集权,以党代政,联盟国家兴衰系于苏共

  十月革命的胜利使俄国无产阶级从被压迫阶级变成了国家的主人,使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从“地下”走到“地上”,从发动和领导暴动的革命党变成了领导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执政党。苏维埃政权初期,在面临着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国内阶级敌人破坏、颠覆的威胁,社会、民族矛盾十分复杂、尖锐的形势下,要在俄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落后、文盲占居民绝大多数,缺乏民主传统的多民族国家里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重新架构新型的国家政权体系,把饱受沙俄民族压迫的其他各民族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的国家,就必须有共产党的领导,“任何国家机关未经党中央指示都不得解决任何重大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不可避免地需要采取一系列强制性的措施,“‘在战时我们以作战姿态出现,我们不许诺任何的自由和民主’”。显然,这种做法带有临时的、暂时性的、被迫的性质。然而,在斯大林时期,所有这些都被当作长期的、必不可少的原则加以运用和发展。从而使政治体制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向高度集中方向转化,并于30年代形成了苏联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

  第一,苏共长期以来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包揽国家和社会事务,使党陷入日常的管理工作,客观上削弱了党对国家和社会的总的政治领导。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必须对国家实行领导,社会主义国家是通过共产党代表全体人民掌握政权来实现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在于共产党如何实行对国家的领导。苏共成为执政党后,逐渐出现党包揽一切,党政职能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党的组织混同于苏维埃政权组织,包办代替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过多干预社会团体事务,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具体事务。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加强和实现了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实际上是以削弱党的总政治领导为代价的。列宁在世时曾注意到这些问题,提出“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能”,批评党的某些领导人“过分热衷于事务的纯行政方面”,“太热衷于行政手段”。

  在斯大林时期,党政不分的情况进一步发展。斯大林认为:“我们的苏维埃组织和其它群众组织,没有党的指示,就不会决定任何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这个事实应当认为是党的领导作用的最高表现”。各管理机关和权力机关“通过任何一项重要的决议都非有党的有关指示不可”。 在革命和战争年代,作为革命的领导者──共产党需要铁的纪律,磐石般的团结,需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来对国家和社会实行领导和管理。而在和平建设年代,随着国家政权机器的逐步完善,一些管理国家的职能理应由国家政权机关来担负。在这方面苏联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战时的领导方法。夺取政权几十年后,苏共实际上并未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革命和战争时期的许多做法被作为一般规律和经验加以运用。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党垄断一切经济和政治权力,把其它一切国家机构和社会机构仅仅看成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宪法明确规定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苏联最高苏维埃,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级地方苏维埃实际上处于党的直接干预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名无实。这使得苏共不仅肩负着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任,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肩负着维护联盟国家统一的任务。既然事无巨细都要由苏共来拍板,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和积极性自然受到抑制,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担当重任。而一旦党本身出现问题,便不仅影响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联盟国家的生存问题。 第二,苏共党内形成高度集权的官僚体制,为个人专断,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提供了可能,党逐渐脱离群众。苏联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说到底就是苏共党的领导体制的高度集权。用久加诺夫的话说,就是对权力的垄断。然而,这种垄断实际上并非是全党对权力的垄断,更不是统治阶级──无产阶级对权力的垄断。问题恰恰出在党的上层、个别领袖拥有无限的权力。这种对权力的垄断需要制度上、体制上的保证,官僚命令体制便应运而生了。

  沙皇俄国是比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更加野蛮的、中世纪的、经济落后的、军事官僚式的帝国”。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布尔什维克来说,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不容易,而消除旧的传统的残余,建立新型的国家机器则更加困难。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在建立新的制度的时候,必然会重复一系列旧的东西。正如列宁所说,苏维埃国家机构是“从沙皇制度继续下来的,不过稍微涂了一点苏维埃色彩罢了”。在国内战争时期需要必要的集中和强制命令,领导国家政权的重任自然落到党的肩上,而党在领导国家方面的职能绝大部分又是委托党的机关代行的。在许多场合,许多决定必须及时作出,这使得党的领导人拥有不受或很少受到监督的权力,行政命令的方法成为主要的工作方法。显然,这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措施。然而,斯大林却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内的巩固和发展,阶级斗争将不断存在和加剧,所以在斯大林时期不仅没有抛弃或改造这种领导体制,反而将其制度化。党的“日常工作”机关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集中了越来越大的实际权力。同时,由于党内缺乏民主,这些党的机关实际上又不受选举产生的党的各种机构的监督。特别是在党中央,党中央“日常工作机关”──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掌握着党和国家的决策权,从而形成了一整套以党的官僚机关为核心的行政命令的官僚体制。 苏联的官僚主义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高度集权,一切权力集中于各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的权力又集中于书记手中,层层集中,逐渐变成个人领导,从而为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使党的机关和组织变为个人的工具成为可能。这种官僚主义体制逐渐形成自己的特殊的利益,越来越脱离群众。斯大林时期滥用权力和专政,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现象,正是由于这种官僚主义体制的存在和发挥作用而得以出现的。其结果是使党的威信下降,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无法发挥。而在少数民族地区(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等)和针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滥用权力和专政,则不仅仅是党脱离群众的问题,而且更加深了对俄罗斯族和联盟中央的久已有之的民族隔阂、猜忌和不信任。 第三,苏共党内高度集权领导体制影响了联邦制国家体制的发展。根据苏共党章,苏共是按照地区和生产原则建立的,党的组织结构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苏共在组织上是“单一制”机构,而不是像国家体制那样实行联邦制。苏联作为联邦制国家,按照宪法有关规定在国家管理方面应实行联盟中央与各加盟共和国分权制。但从斯大林时期起,由于党内高度集权领导体制的形成,高度集中的组织领导原则实际运用到国家管理方面,破坏了列宁的联邦制原则。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地位完全丧失,形成了中央高度集权的国家管理体制,苏联联邦制有名无实,事实上成为单一制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往往过分重视全苏统一的利益,忽视各民族地区的特殊利益,各加盟共和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缺少自主权,往往只能按联盟中央统一的指令行事。全苏利益与各民族共和国利益之间不可能完全一致,矛盾、冲突的出现和发展使各共和国与联盟中央的离心力逐渐加强。

  二、苏共思想理论僵化、唯上唯书,逐渐丧失思想上的先进性

  作为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保持自己思想上的先进性至关重要。退一步讲,尽管如上所述苏共及其领导人在党政关系、党与国家、社会的关系等方面有不少失误,如果苏共能够始终掌握社会发展方向,及时纠正错误,顺应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改革过时的体制,也不至于使苏联政治体制的弊病愈积愈深,最终导致苏联的剧变和解体。

  无产阶级政党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必须保持自己思想上的先进性。布尔什维克党之所以能够唤起俄国劳动群众,取得十月革命的胜利,首先是由于它的思想理论正确地反应了现实生活,正确地回答了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首先是从无产阶级政党思想上的胜利开始的。

  在苏维埃政权初期,列宁曾想通过“战时共产主义”实现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这一尝试的结果是造成了政治和经济危机。列宁认识到:“我们原来打算……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的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据此,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转向新经济政策,实质上就是承认在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承认物质利益的重要性。列宁的社会主义建设思想和实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他并不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绝对化,而是根据俄国国情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前进的道路。

  列宁的后继者们很缺乏这种从实际情况出发勤于思考、勇于探索的精神。

  第一,对马克思主义采取教条主义的理解,凡事从教条和本本出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方面,列宁以后的苏共领导人在不同程度上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的理论教条化,把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看得过于简单,急于求成,盲目乐观,急躁冒进。斯大林在1936年宣布“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赫鲁晓夫在1959年1月召开的苏共二十一大上提出苏联已进入“全面开展共产主义社会建设时期,共产主义现在已经不是遥远的理想,而是我们最近的明天”。在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上他再次提出苏联在20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的空想目标。勃列日涅夫在1967年宣布苏联已经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苏共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必须消除私有制和商品生产等观点固守教条式的理解,追求所有制上的“一大二公”,排斥商品和市场作用。斯大林等领导人坚持本世纪初的帝国主义战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观,用资本主义总危机不断深化的理论看待资本主义,看不到战后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忽视战后出现的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对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的深刻影响。 第二,以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看待和解释世界和苏联社会现实,把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这一人类共同规律看得过于简单。斯大林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在列宁关于帝国主义的基本理论基础上,得出资本主义已经陷入“总的和根本的危机”,危机必然以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而告终的著名的“总危机”理论。直到苏共二十七大时苏共仍在重复这一理论。另一方面,苏共领导人对苏联社会现实作出不符合实际的解释,长期忽视苏联社会存在矛盾,否认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强调苏联的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同生产过程的社会化完全适合。认为苏联没有经济危机,也没有生产力破坏的情形。对民族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历来认为“十月革命的胜利永远消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不平等的现象”。苏联历届领导人都不同程度地把民族问题简单化,认为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压迫之后,苏联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纠纷、各种种族和民族不平等和压迫,都随着社会对抗一起不复存在了”。“形成了社会主义民族,现在他们构成了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在苏联,“一劳永逸地消灭了民族压迫和民族不平等的各种形式和表现”。 第三,教条主义、形而上学必然导致脱离实际、脱离现实生活、固步自封、思想僵化。苏共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解释往往被奉为经典,不容置疑,任何怀疑、探讨都被指责为异端邪说,进行政治上的打击、迫害。这种“对真理的垄断”,使得苏共长期不能克服思想理论上的失误。同时还在党内和从事理论工作的知识分子中造成一种趋炎附势的现象,“唯书”、“唯上”、为领导人的言论作注释的风气盛行,使许多错误的理论观点长期得不到纠正,更谈不上发展马克思主义,而这不仅仅只是影响到党的具体决策。教条主义、思想僵化使苏共在思想上逐渐落伍,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不断下降。五、六十年代在苏联社会上出现了对党的领袖人物的“信任危机”,到了七、八十年代便自然转变成对苏共整个思想理论体系的“信仰危机”。  

  三、苏共缺乏党内民主,自身建设存在问题,处于渐变的过程中

  列宁在世时很注意发扬党内民主问题,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党内、党的领导层内意见分歧、争论是很自然的现象。

  斯大林担任苏联领导人之后也曾多次谈到发扬党内民主、反对官僚主义、密切党群关系问题,其中不乏正确的见解,但也存在着谬误。第一,在谈到发扬党内民主时,他往往强调的是党的集中、纪律、统一,而把党内民主、说服教育放在从属的位置上。他认为:“党内民主就是提高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并加强党的统一,加强党内自觉的无产阶级纪律”。显然,纪律不等于民主,加强铁的纪律更不能说就是完善民主,尽管党内民主和党的纪律、党的统一应当一致。第二,斯大林认为实行党内民主是有条件的,其内部条件是发展工业,使工人阶级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不断增长;外部条件是保证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没有它们,“党内民主是不可思议的”。这种认识为限制党内民主提供了借口。第三,斯大林不加分析地把党内意见分歧同阶级斗争挂起钩来。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用阶级观点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包括党内分歧,从一般性原则上讲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将任何一种党内分歧都当作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都作“阶级分析”,显然既不符合实际,也很容易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犯“左倾”错误。斯大林说:“党是靠清洗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而巩固起来的”。这显然有悖于常理,根本不利于发扬党内民主。 正是在斯大林时期,苏共党内民主受到极大的限制,党内监督机制无法对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系列错误进行纠正。这些违法行为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其中包括各加盟共和国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历史创伤,使苏共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受到极大的损害。当然,缺乏民主,忽视党的自身建设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绝不仅仅是这些。 首先,在党的领导层产生了不受党纪、国法约束,不受党组织、普通党员监督的特殊的个人和组织,广大党员民主权利遭到削弱。苏共历届党章都明文规定,党的最高机关是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应定期举行,中央委员会是它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向它负责并报告工作;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则是中央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工作”的机关。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的权力是党的代表大会授予的,重大问题应由党的代表大会审议,交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贯彻执行。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是广大党员享有民主权利的标志。然而,在斯大林时期,党章有关召开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期限的规定被严重破坏,一切重大事务都由政治局、书记处,特别是作为总书记的斯大林本人决定。压制党内不同意见,把党内意见分歧与阶级斗争联系起来,逐渐形成了一言堂和家长制,集体领导原则遭到破坏,党内权力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决策不民主、不科学、脱离实际给苏联带来巨大损害的例子在苏联历史上俯拾即是。 其次,苏共掌握着制定干部政策,培养、选拔各级干部的权力,由于党内缺乏民主,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事实上实行的是委任制、高级领导人的终身制。这种干部政策造就出了一批批只对上级负责,不对普通党员群众负责的干部,其中不乏阿谀奉承、吹吹拍拍、追逐私利之徒。干部以权谋私,生活待遇特殊化,逐渐演变为一个脱离群众的特殊的利益集团。 再次,党内缺乏民主自然影响到党组织的自身建设。60年代苏共提出“全民国家”、“全民党”的口号,更进一步使党的先锋队作用下降。与党的上层拥有巨大权力相对照,苏共基层组织涣散,党的基层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

  苏共党内民主直接关系着苏联社会的发展。正如罗伊·麦德维杰夫早在70年代初说过的:“如果真正的民主不是共产党生活准则的话,那么,这种民主也就不能成为我们整个苏维埃社会生活的准则”。 作为执政党,苏共对苏联的解体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苏共历史发展情况中可以看出,苏联政治体制从建立之初就存在着过度集权的弊端,而作为这种体制核心的苏共由于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犯了错误,又未能及时纠正,致使苏共这个列宁亲手缔造的俄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新形势下逐渐蜕变,最终未能在国家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担当扭转局势的先锋队和战斗堡垒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