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 中国;俄罗斯;区域合作;科技合作
[ 中图分类号] F125.5512 [ 文献标志码] C [ 文章编号] 1008-0961(2006)05-0009-03
一、中俄区域科技合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中俄区域科技合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果,但科技合作的水平与两国全面加强区域合作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与两国同样面临的经济全球化、经济科技一体化的机遇和挑战也不很适应。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经济转轨的特定历史阶段影响中俄科技合作规范化
中俄两国目前都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双方尚未形成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计划和市场两种体制事实上交叉并存,合作中双方在观念、体制和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异,相互很不适应。双方经济互信不强,一些合作伙伴存在着浮躁情绪,存在着急功近利的思想和短视行为。比如俄方对一些高技术,尤其是关键技术的转让常常是漫天要价或拖而不决,以期加价,而中方一些合作者只签意向,扎扎实实落实合作项目力度不够,办事效率较低。
(二)制度层面与市场秩序尚未与国际接轨
如存在运输堵塞与“灰色清关”,投资保护与争端仲裁机制缺位,银行结算不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有些法规不完善,政策随意性强,缺乏透明度,经营风险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
(三)缺少显示度高的战略性合作项目,现有合作项目与两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结合不够紧密
双方战略性大项目显得偏少。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在航空航天、能源、水资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科研成果较多,有一些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但在上述领域合作潜力尚未挖掘出来。在诸多高技术和军事高科技领域,俄对华合作的方式以出售产品和装备为主,技术转让为辅,科技合作显得薄弱。商签的一些科技合作项目尚未与两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接轨,因而得不到政府层面政策上和资金上的有力支持。另外,俄罗斯准备在东部地区建设20个工业和科技园区,目的是将东部地区大院大所和高校的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我东北地区现有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大庆、吉林、鞍山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双方的工业和科技园区开展的对口合作和交流远远不够,尚未形成有力的合作伙伴关系。
(四)缺乏高科技合作项目风险投资保障机制
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研发项目因资金短缺而搁置或终止。
(五)科技合作队伍中的人才危机
中俄科技人员之间的传统友谊是双方开展科技合作的独特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老一辈的专家学者已陆续到了退休年龄,受西方文化影响的年轻一代对俄中友谊的理解有所不同。因此,及时培养既懂俄语或汉语,又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已成当务之急。目前双方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已成为发展中俄科技合作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另外,下功夫培养新一代知华派和知俄派也应摆在双方有关方面的工作议程上,这是中俄世世代代为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永不为敌的重要保证。
二、俄罗斯对华科技合作的政策
中俄已建立起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随着两国良好的双边关系的发展,政治互信的加强,在科技合作领域俄罗斯也将中国视为对外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国家和可信赖的合作伙伴。目前,出于对世界格局和自身利益的考虑,俄罗斯开展对华科技合作的基本政策和积极性不会改变。在严格管理和加强保护俄方利益的同时,与我国开展合作会越来越采取比较灵活务实的态度,在某些敏感性领域会采取缓慢开放的政策。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在世界的影响也不断扩大,中俄合作在俄罗斯国际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愈显重要。因而,俄方在保持和加强同美国、欧盟(特别是同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科技合作的同时,日益重视同中国开展卓有成效的科技合作。
(一)重视政府间的合作
在俄对华科技合作的格局中,俄方尤为重视官方渠道的合作。俄方认真对待一年一度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下的中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该委员会商签的年度科技合作议定书执行双边科技合作项目,从政府层面研究和分析中俄科技合作现状和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探讨有关推动双边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确定新的合作领域和工作机制。
(二)看重俄科研成果的转让
俄方重视利用中国引进、消化、吸收俄高技术产品的 能力和巨大的市场需求及市场机制,通过科技合作扩大俄科研成果,特别是科技半成品、高技术产品对中国的技术转让。为此俄方对莫斯科中俄友谊科技园、烟台中俄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合作园和黑龙江省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的建立和在促进两国科技合作中技术转让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上述科技园或基地的发展和对俄合作。
(三)期望创新领域的合作
目前,中俄创新领域的合作已经成为双方科技合作的重点。随着俄罗斯经济情况的好转和改革的深入,俄更加重视经济发展中知识要素的作用。俄罗斯对华科技合作已不满足于一般的技术及高科技产品的转让和输出,而是更加关注自身创新体系的建立。因而在对华合作中希望利用中方管理经验和在一些高技术领域的投资,如在信息通讯、医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家用电器等领域开展合作。为此,2000年11月,中俄签订了《中俄创新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之后双方成立了司、局级创新工作组。到目前为止,该工作组已召开了几次工作会议,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推动双方在创新领域的合作。今年5月下旬,在烟台专门召开了中俄创新领域的研讨会,进一步推动两国在创新领域的合作。
(四)强化市场化的合作方式
在科技体制改革进程的影响下,俄罗斯科研机构已更多地走向市场。面对竞争,在开展对华科技合作中更加重视取得商业利益。由于俄罗斯参与国际经济科技合作活动的增多和某些西方国家以较高的价格捞取俄的高技术和人才,使俄方合作伙伴对中方科技转让的要价也越来越高,并通过协议和合同等法律文件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加强对国家投资的技术和高科技项目出口的管理,对重点合作项目实行单项审批制度。在与中方交往中,俄方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市场观念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五)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大学和地方与我国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直接对口合作并建立较紧密、可靠的合作伙伴关系
俄方支持并鼓励中俄双方科研机构、企业、大学和地方开展直接对口合作,支持它们举办国际科技博览会、经贸展、经贸洽谈会、技术交易会、高层论坛、报告会等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同时对中国实行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表现出了很大兴趣,表示愿意参与一些技术改造项目和探讨新项目的合作。
三、关于提升2006—2010年期间中俄区域科技和经济技术合作水平的政策建议
为了提升2006—2010年期间中俄区域科技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水平,建议在以下九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不断完善双边合作项目筛选机制
中俄必须站在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高度,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制定一个区域发展合作共同计划并确定一批合作项目。中俄合作目前定位重点应是高精尖技术,主要包括有利于双方实现技术跨越的共同研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和有利于两国在同西方打交道时有更大回旋余地的经济技术及科技合作项目。重点领域应是:能源(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新材料、机械电子、生物技术、信息和通讯技术、农业科技等。
(二)加强东北地区国家重点科研院所与俄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远东分院以及远东地区俄国家科学中心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合办研发机构和建立联合实验室,互派科研人员,特别是年青的科研人员到对方研发机构和实验室工作,工作期限可长可短
(三)加强东北地区和俄东部地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合作
中俄双方都是发展中的大国,在目前科研经费都有限的情况下,那些投资巨大的基础和探索性研究项目都面临许多困难,但在俄罗斯政府和科技界的努力下,在航天、核能、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俄罗斯仍然拥有雄厚的科技实力,特别是仍然维持并拥有许多独特的大型科研设备和装置。双方可以考虑通过中俄科技合作将双方的重点研发项目结合起来,共同利用双方现有的一些大型科研设施,派遣科技人员参与一定的研究工作,努力缩小双方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并争取双赢的效果。现在,中俄双方正通过努力加强各自国家重点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发展双方在科技优先发展领域的互利合作,并开始研究各自的国家研究计划向对方开放的问题。
(四)加强中俄合作基地和科技园的对口合作力度
东北七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在对俄开展科技合作中应发挥主力军作用。因为高新技术开发区具备三个战略目标:1.积累创新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2.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3.成为扩散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和工业基地改造的辐射源。因此东北地区高新区在构建东北亚经济圈中可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化的良好平台,所在城市对外合作的重要窗口,国际人才、先进技术和资本的集聚地,特别是要发展成为对俄开展科技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基地,起到内引外联的作用。目前在黑龙江省已建立的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有工业技术合作中心、农业科技合作中心和哈尔滨国际合作城。俄方也在其东部地区拟建立近20个工业科技园区。另外,双方共同努力创建了莫斯科友谊科技园。建议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即俄方的技术和人才,中方的基础设施和资金及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和运用市场机制,在平等互利和共赢的基础上,加强园区之间的对口合作,少走弯路,缩短合作周期,减少合作中的不信任感,提高合作项目的成功率和合作的水平。
(五)在“引进来”的同时加强“走出去”
在中俄科技合作中,中国过去主要强调从俄引进技术和人才,而很少考虑将自己的成熟技术推出去。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技术水平还不高;二是缺乏推出去的意识;三是俄罗斯缺乏境外投资的资金。现在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我们要加大“走出去”的力度。中国作为俄罗斯最大的邻国,在俄罗斯的投资尚未进入前十名,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到目前为止,中俄相互直接投资的规模都很小,大项目少,对双边贸易起不到有效的带动作用。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中俄双方对彼此的经济实力及科技水平和需求缺乏了解,对对方的投资环境和投资政策了解也不多,因此双方要加大相互宣传的力度,多举办一些投资合作论坛,多参加一些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展览和经贸洽谈会。
中央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到俄罗斯创业,独办或合办一些双方都需要的企业。双方有关部门应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各自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力量对对方市场进行系统摸底,根据市场需求和各自的技术优势,编制技术交流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清单或建议书。
从目前情况看,在IT产业方面,宜充分利用我国IT产品制造业的优势,结合俄方优秀的技术力量和较低成本的材料,推出我国的硬件产品设计,采用投资办厂,承包工程的方式出口我国的技术和设备。另外,在家电、汽车及零配件、农机、印刷机械、食品包装机械、建筑材料及建筑机械等领域推出我国技术、设备和人才的空间也很大。
(六)合作方式要多样化,要灵活和务实,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
现提出以下三种合作方式:
1.技经结合、技贸结合
目前科技合作已不只限于科技领域。随着科技合作的深入发展,有不少合作项目已跨出单纯意义的科技合作范围,同经济技术合作和投资办厂相结合。双方技术贸易和技术含量高的商品贸易也在逐渐增加。
2.军民两用技术结合
几年来,双方在军转民领域合作不断扩大,为此双方于2003年成立了军转民工作组。近年来,俄有关部门派团积极参加了在重庆举办的军转民博览会并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后应努力推动这项工作在中国东北与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展,以便军民两用技术能冲破一些条条框框,结出丰硕成果。
3.官产研或官产学相结合
实践经验证明,凡是有政府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或大学积极参与的合作项目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如烟台引进的真空冷冻装置和浙江巨化引进的氟化工技术就是很好的例子。今后我国无论哪一层次派团考察或洽谈合作项目,应鼓励官产研或官产学相结合的方式,以期达到优势互补和形成合力的效果。
(七)加强中俄科技合作的协调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
中俄科技合作不仅涉及科学技术领域,而且还渗透到经济、金融、税务、海关、商检等部门。科技合作不应局 限于科技领域,必须与经济技术相结合,要为扩大贸易起先导作用。因此建议: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行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加强科技合作分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员会、能源合作分委员会等的协调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双方有关部门的横向联合和相互配合。建议双方在开展区域科技和经贸合作时要善于利用上述委员会和合作机制。
(八)加强中俄科技和经济技术合作的中介和咨询机构的建设
开展科技合作,从信息获取、分析与企业洽谈,到成果转化为商品,在这过程中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从对翻译的要求到技术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都希望有一定素质和诚信度高的科技中介机构介入。建议我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东部地区率先共建若干具有一定资信,条件较好的中介机构,协助重点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双方合作伙伴有效实施商签的合作项目,并为中国东南沿海经济、科技较发达的省份提供全方位服务。
(九)设立对俄科技合作风险基金
俄方向中方转让的技术和技术诀窍,往往是因缺少资金而中断产业化的项目或者是科技半成品,在引进过程中需要注入资金完成后续工作。这些科技成果既具有重大的开发前景,又隐藏着较大的风险。目前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因缺乏资金而无力进行对俄科技合作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测试投资。缺乏资金支持和风险担保已经成为中俄科技合作成果转化的最大难题。有不少项目只要有一点资金投入,就会产生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建议东北地区有关政府部门,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建立中俄科技合作风险基金,着重支持俄罗斯科技成果在我国形成产业化。
[责任编辑:刘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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