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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现状、问题及前景
童伟、〔俄〕伊戈里·戈尔基 来源:《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3年第1期 2014年01月07日

  【内容提要】近20年来,俄罗斯对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通过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健全基本养老金增长机制、鼓励非国有养老保险机构发展,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由国家统包向以保险为原则、以市场调节与国家调控相结合的新型养老保障制度的过渡。

  【关键词】俄罗斯;养老保障;保险费率

  【作者简介】童伟,1967年生,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北京100081);伊戈里·戈尔基,全俄函授财经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

   

  促使俄罗斯对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的最主 要原因,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一样主要源于人口危机。人口危机加重了每一个劳动者的养老负担,也使俄罗斯在养老保障方面的财政危机不断加剧。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测算,2031年俄罗斯的人口危机将达到高峰,届时俄罗斯劳动年龄人口7650万人[1],老年人口4007万人,两者之间的比例由2010年的2.8:1,下降到2031年的1.9:1,老年抚养系数由36%上升到53%,将提高47.2%[2]。

  人口危机迫使俄罗斯寻找最优的养老保障机制,在此过程中,世界银行关于“如何防止老龄化危机:保护老年人、促进经增长的政策”的研究报告对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产生了极大影响。该报告指出,在某些情况下,阻止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将由国家包揽一切的养老保障制度完全或部分私有化。受世界银行这一建议的影响,20年来,俄罗斯对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旨在由国家预算拨款向融资渠道多元化过渡的改革。

一 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历程

  (一)20世纪90年代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独立伊始,俄罗斯就于1990年和1991年通过了《国家养老金法案》和《退休养老基金法》,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为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启动奠定了法律基础。

  《退休养老基金法》确立了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建立的基本方向,即俄罗斯应从由国家预算拨款的养老保障制度逐步过渡到与市场经济原则相适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障制度。其核心思想为:(1)养老保险与国家预算脱钩,建立国家预算外养老基金。(2)提高养老金最低标准,并使其每季度指数化上升。(3)养老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雇主按工资总额31.6%缴纳,雇员按工资收入5%缴纳。养老金给付水平一经法律确定,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政府、劳资双方以及养老基金)都无权改变。(4)改革养老金发放方法,将养老金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按平均收入或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一定比例发放,所有人员一视同仁,另一部分与领取者的工龄和收入水平挂钩,区别对待[3]。

  (二)2002年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2002年,俄罗斯发布“201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将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前景目标设定为:实现养老保险收支的长期平衡。为此,依据实际宏观经济形势及人口状况,俄罗斯将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务确定为:提高退休金的实际数额,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养老金不受各种因素损害;保障养老体系财务稳定;打破养老金发放中的平均主义,强化不同保险缴费之间的差异;强化养老金与当前工资水平及养老保险缴费之间的联系;增强雇主及雇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意愿;预防俄罗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障危机。

  根据这一设想,改革后的俄罗斯退休养老金转化为三部分: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金和养老储蓄金。(1)基本养老金与工龄及退休前的工资收入无关,由政府统一发放给低收入退休人员,以使其免于贫困。基本养老金由联邦预算中来自统一社会税的收入支付。2002年,统一社会税按工资总额的35.6%征收,其中28%用于养老基金,4%用于社会保险基金,3.6%用于强制医疗保险基金。此时,养老基金的一半收入(即14%费率的养老基金)上缴联邦预算,用于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其后,随统一社会税税率下降,基本养老金收入标准亦随之下调,2005年降至6%。(2)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于企业缴纳入统一社会税的强制养老保险缴费。2002年,保险养老金的费率为14%(1967年前出生者为14%,1967年及以后出生者为8%)。养老保险金存入每位职工在国家预算外养老基金设立的个人账户。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总额取决于个人账户上资金的多少。(3)养老储蓄金与养老保险金一样,拨款也来源于强制养老保险缴费。与养老保险金不同的是,养老储蓄金的资金可由国家进行投资,以扩大基金收 益,实现保值增值。法律规定,只有1967年及以后出生的在职工作者有权缴纳养老储蓄金,之前出生者无需缴纳养老储蓄金,当然,也就无权领取养老储蓄金。2002年,养老储蓄金的费率为6%。

  (三)金融危机后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给俄罗斯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也使俄罗斯改革养老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及目标发生了一系列变化。2009年及以后几年的总统预算咨文中,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被设定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养老保障机制,使当代及后代老年公民都能获得充足的养老金。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拓宽养老金融资渠道,发展非国有养老保险,提高养老储蓄管理水平。”“在保险原则上建立可靠的、收支平衡的养老保障机制,使养老金与工资保持在一个社会可普遍接受的范围,在不提高社会保险费率的情况下,逐步缩小养老基金赤字”。

  其实,早在2008年11月颁布的《俄罗斯2020年前社会经济发展构想》中,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长期任务就被确定为:(1)在2016~2020年间,逐步提高劳动退休金的平均发放水平,使其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5~3倍;(2)自2010年起,养老金的发放水平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3)创造条件,使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不低于40%。

  但是金融危机的爆发改变了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需要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GDP的增长速度和规模、就业结构、通货膨胀和工资基数等都对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产生了负面影响,养老金数额、指数化速度、保险费率等都受到影响。

  危机迫使许多国家修改养老政策、减少养老储蓄、减慢指数化速度,但危机却并未减缓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2010年,以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险为原则,俄罗斯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措施。

  1.取消统一社会税,重新开征包括强制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的费率自2011年起提高到26%,力争使养老基金保持财务平衡。

  2.取消基本养老金,将其合并入养老保险金,并与工作年限挂钩。由此,2011年,养老保险金的费率被提高到26%,其中,1967年前出生者为26%,1967年及以后出生者为16%,另缴10%的养老储蓄金。

  3.取消不同类型投保人之间不公平的差别保险费率,确保各类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不被剥夺。

  4.恢复养老基金对养老保险费用的征集、发放管理职能。

  5.取消累退税率,确定最高收费限额,年收入41.5万卢布以下部分按26%费率缴费,年收入超过41.5万卢布以上部分不再缴费(2012年后此项规定取消,改为年收入51.2万卢布以下部分按22%费率缴费,年收入超过51.2万卢布以上部分按10%费率缴费,详见表1)。

表1 俄罗斯社会保障基金费率变化情况(单位:%)

 
2002年
2006年
2011年
2012年
统一社会税(社会保险费)
35.6
28
34
34
养老基金
28
20
6(41.5万卢布以上不缴费)
22(51.2万卢布以下)
10(51.2万卢布以上)
基本养老金
14
6
-
-
养老保险金(1)1967年以前出生(2)1967年及以后出生      
22(51.2万卢布以下)
14
14
26
10(51.2万卢布以上)
8
8
20
16(51.2万卢布以下)
     
4(51.2万卢布以上)
养老储蓄金:1967年及以后出生
6
6
6
6

  资料来源:根据俄罗斯预算法典、税法典及相关法律文件整理。

  6.给未达到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贫困老龄人口提供额外的物质补助。

  7.重新核算养老金,弥补2002年前退休、特别是1991年前苏联时期退休人员因市场经济改革遭受的损失。2002年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加10%,1991年之前的工龄,每年增加1%的养老金。

  8.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平均养老金提高到7476卢布,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1.67倍。通过上述改革,2010年,俄罗斯养老金发放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比2007年提高了2.4倍,平均养老金与平均工资之间的比率关系则由2007年的22.9%提高到2010年的35.4%,提高了54.6%(见表2)。

表2 俄罗斯2010年养老保障支出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养老金支出占GDP比重(%)
5.1
5.1
7.0
8.9
平均养老金(卢布/月)
3 116
4 199
5 191
7 476
养老金平均增长情况(%)
104l.8
118.1
110.7
134.8
平均养老金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之比
1.02
1.15
1.27
1.67
平均养老金与平均工资之比(%)
22.9
24.3
27.9
35.4

  资料来源:Гурвич Е.Т. Как обеспечить стабильность пенсионной системы? http://www.opec.ru

二 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完善了养老保障体系、改善了老年人口福利待遇,使俄罗斯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与此同时,在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中,也还有不少问题依然存在,例如财政负担沉重,支出可持续化难以保障;养老保障支出效益低下;人口老龄化危机依旧等。

  (一)联邦财政负担沉重

  重新核算养老金、提高养老金支付水平、补偿因推迟提高某些领域养老缴费标准带来的财务损失、弥补养老基金赤字,使2007~2010年俄罗斯联邦政府用于养老保障的转移支付大幅度上升,其占GDP的比重由1.5%上升到5.2%,提高了近2倍,增长了3.7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俄罗斯养老保障资金占GDP的比重(单位:%)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缴费
         
 基本养老金和养老保险金缴费
3.9
3.6
3.9
3.6
4.7
 养老储蓄金缴费
0.4
0.6
0.7
0.7
0.7
联邦政府养老保险转移支付
1.5
2.0
3.3
5.2
4.3
预算拨款在养老金支出中所占比重
28
36
45
60
47

  资料来源: расчеты ЭЭГ на основе данных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финансов РФ и ПФР.

  2011年,俄罗斯养老保险费率由20%提高到26%,保险费率的提高增强了养老基金的财务独 立自主性,使联邦政府用于养老保障的转移支付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其占GDP的比重下降到

  4.3%。虽然如此,联邦预算依然是俄罗斯养老保险支出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约占到整个养老保险支出的一半,比2007年提高了近1倍。这一规模已远高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3倍,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平均水平的2.1倍(见表4)。

表4 2007年世界各国养老保险预算支出情况(单位:%)

国家
养老保障预算拨款
国家
养老保障预算拨款
发达国家
占GDP比重
占全部养老保障支出比重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
占GDP比重
占全部养老保障支出比重
奥地利
3.8
30
保加利亚
3.3
39
德国
3.3
31
匈牙利
2.2
21
希腊
3.2
27
波兰
4.7
41
西班牙
0
0
罗马尼亚
0
0
意大利
3.6
26
斯洛文尼亚
2.2
32
葡萄牙
1.5
13
捷克
0
0
法国
0.4
3
发达国家平均
2.4
20.5
瑞典
3.2
34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平均
2.1
22.1

  资料来源:Гурвич,Принципы новой пенсионной реформы//Вопросы экономики,2011,№4.

  (二)养老保障支出效益低下

  俄罗斯的养老保险费率水平和国家预算补贴规模在世界各国中居于前列,但俄罗斯养老金的替代率在世界各国中却居于中下游水平,这表明,俄罗斯养老保障的支出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俄罗斯平均养老金与平均工资之间的比率(即替代率[4])第一次创纪录地达到35%,但这一替代率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强制养老金的替代率,仅为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平均水平的2/3,经合组织(以下称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60%。

  与此同时,俄罗斯养老金的支出负担却远远高出绝大多数国家。从强制养老金支出占GDP的比重来看,2010年,俄罗斯为8.2%,如果再加上货币化养老补贴,则俄罗斯各项养老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接近9%(见表5)。

表5 俄罗斯养老保障支出占GDP比重(单位:%)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劳动退休金
4.2
4.3
5.9
7.6
7.4
联邦预算拨款的社会养老金和其他养老金
0.3
0.3
0.5
0.6
0.6
货币化养老补贴
0.6
0.5
0.6
0.7
0.7
合计
5.1
5.1
7.0
8.9
8.7
预算拨款所占比重
28
36
45
60
47

  资料来源:Гурвич,Принципыновойпенсионнойреформы.

  2010年,OECD国家养老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为8.3%,发达国家养老保障支出平均占8.4%,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养老保障支出平均占6.0%,均低于俄罗斯。

  衡量养老金支出负担还有另一个指标——养老保险费率。OECD国家的养老保险平均费率为21%,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养老保险平均费率也与此相近,分别为20.2%和22.1%(见表6)。

表6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费率(单位:%)

国家
雇主
雇员
合计
国家
雇主
雇员
合计
发达国家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
澳大利亚
0
9.0
9.0
俄罗斯(2011)
0
26.0
26.0
奥地利
10.3
12.6
22.9
比利时
7.5
8.9
16.4
保加利亚
7.1
8.9
16.0
英国
11.0
12.8
23.8
8匈牙利
9.5
24.0
33.5
德国
10.0
10.0
19.9
墨西哥
1.7
7.0
8.7
希腊
6.7
13.3
20.0
波兰
11.3
14.3
25.5
爱尔兰
4.0
10.8
14.8
罗马尼亚
10.5
20.8
31.3
西班牙
4.7
23.6
28.3
斯洛文尼亚
7.0
20.0
27.0
意大利
9.2
23.8
33.0
土耳其
9.0
11.0
20.0
加拿大
5.0
5.0
9.9
捷克
6.5
21.5
28.0
荷兰
19.0
5.7
24.7
韩国
4.5
4.5
9.0
挪威
7.8
14.1
21.9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平均(不含俄罗斯)
7.5
14.7
2.1
葡萄牙
11.0
23.8
34.8
法国
6.8
9.9
16.7
瑞典
7.0
11.9
18.9
美国
6.2
6.2
12.4
OECD国家平均
  
 
 
21.0
日本
7.7
7.7
15.4
发达国家平均
7.9
12.3
20.2

  资料来源:Ageing Report / European Commission,2009; Social Security Programs throughout the World /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Association,2009,2010.

  2006~2010年,俄罗斯养老保险费率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近——20%,但自2011年起提高到相对较高水平——26%。居于高位的养老保险费率与居于末位的养老金替代率表明,俄罗斯养老保障支出的效率明显低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亟待提高。

  (三)人口老龄化危机加剧养老金支出负担

  对于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人口状况的不断恶化。据俄罗斯联邦统计局预测,2031年,俄罗斯劳动年龄人口将比2010年减少1100万人,其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将由2010年的61.8%下降到55%,减少12.4%;而退休人口将增加900万人,其占总人口的比重将由22%上升到28.8%,增加30.9%。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的老年人将由36人上升到53人,抚养负担率将提高47.2%[5]。

  每一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的退休人员数量的急剧上升,使现有的养老保险融资模式难以维系。据测算,如果想要在今后仍然能够保持目前的养老金替代率,那么,在2010~2050年间,就需要每年将养老保险的费率提高1个百分点,但提高费率不仅会增加税收负担,还会严重降低俄罗斯经济的投资吸引力;或是提高养老保障的联邦预算拨款水平,使联邦预算养老保障转移支付占GDP的比重每5年提高1个百分点,即在40年间将养老保障拨款占GDP的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达到13%,这是不可想象同时也完全超出经济许可范围的[6]。

  综上所述可发现,俄罗斯2010年实施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既未能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障危机,也未能提高养老保障的实际支出效益。在核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养老金支出水平的举措使俄罗斯联邦预算体系的负担不断加重,多年累积的养老储备逐渐消耗殆尽,加剧了养老保障体系的脆弱。

三 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因其普遍性、多元化以及从苏联时期遗留下来的巨额养老金债务,使其成为21世纪俄罗斯不得不面对的最沉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过程中,积极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离开了国家调节,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内部存在的两大问题:日益扩大的养老基金赤字、不断降低的养老金替代率都将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由此,在整个转轨时期,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和人口政策方面的决策以及联邦预算给养老保险体系的财政支持,都使国家调节成为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成功的基础。

  (一)构建国家调节下的养老保障机制

  对于养老保障机制来说,国家调节的关键是 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即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人口条件:

  1.提高出生率,降低死亡率,吸引国外劳动力移民,扩大社会保险费缴纳人群的数量,从根本上促进养老保险体系收入的全面提高;

  2.改善健康状况,提高疾病预防质量,降低劳动年龄男性的死亡率;

  3.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在人口危机和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使养老金依然能够达到应有的水平;

  4.采取措施减少灰色经济和隐匿工资收入的行为;

  5.提高就业率,创造新的工作岗位,降低失业率,取缔灰色就业,减少有害、繁重和危险类工作岗位;

  6.抑制会导致养老金贬值和实际购买力下降 的通货膨胀速度。

  (二)提高养老保障支出效益

  俄罗斯养老保障支出效益低下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养老政策目标不明确,部分养老保障的受益人群定位错误。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任务是使老年人口免于贫困,但俄罗斯2010年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消了基本养老金,将其与养老保险金合并在一起。其实,基本养老金与养老保险金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就像政府的其他社会救济一样,只应提供给最需要的人,而有较高收入的退休人员,如继续工作的退休者则不应享受基本养老金的资助。目前,在俄罗斯有34%的退休者在继续工作,对这些人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约占到GDP的0.5%,这部分养老金的支出效益非常有限。

  由此,应重新分列基本养老金和养老保险金,并制定不同的征管规则和指数化增长系数。作为无劳动能力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养老金的数额应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确定,并随最低生活保障线指数化提高。

  (三)改善劳动年龄人口与退休待养者之间的数量关系

  俄罗斯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养老金领取条件宽松,退休年龄起点较低。OECD国家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女性63岁,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3岁,女性60岁,但俄罗斯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实际上,在俄罗斯还存在大量的提前退休,俄罗斯的实际退休年龄为男性54岁、女性52.5岁。在俄罗斯每年新增的退休人员中,有1/3为提前退休,而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又留在原岗位继续工作。在养老金领取工龄限制方面,俄罗斯的要求也极为宽松。俄罗斯的养老金领取工作年限要求仅为5年,而发达国家的平均工作年限要求为20年,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平均工作年限要求为18年,均高出俄罗斯数倍。

  近20年来,世界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的一个举措就是提高退休年龄或延长养老金领取工作年限,采取这一措施的国家有:阿根廷、匈牙利、法国、德国、意大利、土耳其、捷克、日本、美国、英国和希腊等。

  提高退休年龄对经济发展和养老金财务均衡将带来有益影响:首先,提高退休年龄可增加劳动力,促进经济增长;其次,养老金体系可因此获得更多的缴费收入;第三,可有效减少养老金领取者的数量,减轻联邦预算财政负担。

  计算结果表明,提高退休年龄节省的财政资金可达GDP的1.4%~2.3%:减少养老金领取者的数量可节约相当于GDP1.2%~1.9%的资金,而养老金缴费人数的增加则可带来相当于GDP0.2%~0.4%的额外收入。

  但提高退休年龄的目的不仅在于节约财政资金,更重要的还在于:在养老金领取人数与在职劳动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不断恶化的情况下,提高退休年龄可使养老金与平均工资之间的替代率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由此,提高退休年龄、延长养老金领取工作年限,就成为俄罗斯未来改革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方向之一。

  (四)以制度抑制养老基金赤字的扩大

  2005年前,俄罗斯预算法规定,养老基金自负盈亏,养老金的所有支出均由养老保险缴费负担,量入为出。由此,俄罗斯的养老基金一直处于盈余状态,2004年俄罗斯养老基金盈余1350亿卢布。2005年,为降低税负、走出灰色经济,俄罗斯将统一社会税的税率由35.6%下调到26%,养老基金费率由28%下降到20%,免征额由年收入10万卢布提高到28万卢布。税率的大幅度下降以及免征额的大幅度提高,使俄罗斯养老基金收入锐减,养老基金开始出现赤字。2005年,俄罗斯养老基金赤字870亿卢布,在动用部分盈余的同时,联邦预算还从稳定基金中支出300亿卢布用于弥补养老基金赤字。

  由此,俄罗斯开启了以联邦预算弥补养老基金赤字的先河,养老基金赤字也由此愈演愈烈。2010年,俄罗斯养老基金的赤字达到1.3万亿卢布,约为当年GDP的2.9%。

  2011年,随养老保险费率由20%提高到26%,俄罗斯养老基金赤字开始下降,降至GDP的1.8%。据统计,在今后若干年间,俄罗斯养老基金的赤字规模还将继续下降,但却不会消失。2050年,俄罗斯养老基金赤字预计为GDP的1.25%。俄罗斯卫生部2010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如果不进行进一步的改革,要想完全消除俄罗斯的养老基金赤字,养老保险的费率需要提高到32~34%。大幅度提高养老金费率因其会对俄罗斯经济带来不利影响而遭到所有学者及有关部门的反对。因为提高养老保险费率不仅会削弱俄罗斯经济的竞争力,而且在工资弹性高且公众对非正式就业容忍度较高的情况下,还会刺激非正规或灰色就业规模的扩大。因此,要想保障养老基金的收支平衡,最为明智的做法就是根据养老保险的类型、层次及目标对其进行分类,并使每一类养老金都能有充足的资金来源。

  当所有养老保险支出缺口都由联邦预算无偿弥补时,养老保险支出面临无限膨胀的危险,而当一个部门的支出决策需要依赖其他部门的资金予以支援时,就会消除“扭曲的动机”(道德风险)、增强财务纪律、抑制养老保险赤字的扩大。由此,应对各类养老保险进行分类并辅以恰当的资金来源加以保障。

  设计合理的养老保险体系应由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金及养老储蓄金三部分组成。在这三类养老金中,基本养老金的任务是保障老年人免于贫困,是由养老保险体系对劳动力市场分配不公进行的一种再分配。基本养老金(包括各类社会养老补贴)应由联邦预算负担;养老保险金是对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是将养老金与养老保险缴费贡献率相结合的一种保障机制,养老保险金来自于养老保险缴费;养老储蓄金不具有再分配性质,主要反映的是中产阶级个性化养老保险需求,主要由积累型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见图1)。

图1 俄罗斯养老保险体系结构

  (五)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多元化鼓励发展自愿养老保险

  据调查显示,在俄罗斯只有1%的劳动年龄居民参加了自愿养老保险。俄罗斯自愿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在于:(1)绝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无力承担额外的保险支出;(2)对非国有金融机构缺乏信任;(3)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有限,远低于其他类型投资的回报率;(4)自愿养老保险给付水平较低,即使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2000~2011年,俄罗斯非国有养老保险基金的数量大幅度下降,由262家下降到146家,下降了近一半。2011年,参加自愿养老保险的居民只有659万,仅为劳动年龄人口的7.5%;人均养老金1773卢布/月,不到平均养老金的20%。自愿养老保险如此之低的覆盖率和保障程度,完全不足以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见表7)。

表7 俄罗斯非国有养老保险基金

 
200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非国有养老保险基金数量
262
290
289
252
235
165
151
146
参保人数(万人)
337
605
642
675
674
675
663
659
获得养老金人数(万人)
28
70
86
102
113
127
136
147
获养老金者占养老金参保人数的比重(%)
0.7
1.8
2.3
2.7
2.9
3.3
3.4
3.7
养老金支出总额(百万卢布)
599
7 569
10 317
13 842
17 515
22 152
26 659
31 304
月人均养老金( 卢布)
177
893
993
1 124
1 290
1 448
1 631
1 773

  资料来源:根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为使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多元化,需要国家多方鼓励自愿养老保险的发展:

  1.加大国家支持力度,鼓励协同缴费系统发展

  为鼓励养老保险储蓄,俄罗斯《养老储蓄金补充保险缴费和国家支持设立养老储蓄金法》(2008年4月30日第56号联邦法)规定,在职工将部分工资自愿存入养老储蓄金账户时,国家会存入等额资金,以提高自愿养老储蓄账户余额[7]。但国家协同缴费制度因存在几方面问题,而难以发挥实际效应:一是缺乏吸引力。国家协同缴费最长年限为10年,每年国家存入个人养老储蓄账 户的最高限额为12000卢布,10年累计120000卢布。参加自愿养老储蓄者在退休后每月仅可增加1000卢布退休金(按2008年价格计算),如果再加上通货膨胀的侵蚀,国家协同养老金的实际吸引力会进一步下降。其二,自愿养老储蓄缴费系统繁复,操作难度较大,不利于推广;三是与有关法律冲突,在一些问题上存在法律解释盲点。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阻碍了自愿养老保险的推动与发展。切实提高国家协同补贴额度,简化缴费制度,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是俄罗斯加速自愿养老保险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2.建立准自愿养老保险体系,满足中产阶级养老保障需求

  通常情况下,中产阶级都会在强制养老保险以外进行额外的储蓄,以保障退休以后的生活水平不出现明显下降。但俄罗斯绝大多数中产阶级却并没有为未来的养老进行储备。在俄罗斯,即使在经济最好的时期,中产阶级也只有30~40%(一般情况下为20%)的人有少量的储蓄,储蓄规模约为平均工资收入的6~9倍。这一储蓄用于应对失业较为有效,但用于长期养老显然很不充分。

  为此,应建立适合高收入人群,完全由雇员自行承担费用的准自愿养老保险体系。在建立准自愿保险体系中,国家的任务是:促使提供准自愿保 险服务机构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增强保险机构的透明度,加强对保险机构的风险监督与控制,并以立法的形式批准建立个人和企业商业养老账户。

  〔本文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1BZZ047)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0YJA790173)资助。〕

  (责任编辑:张红侠)

  注释:

  [1]俄罗斯适龄劳动人口是指16 ~59 岁的男性和16 ~54 岁的女性。

  [2]Предположительная численность населения РФ до 2030 года ,Росстат,2010.

  [3]肖来付: 《俄罗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新进展》,载《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7 年第 7 期。

  [4]俄罗斯的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平均养老金与当前平均工资之间的比率关系,而非平均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之间的比率关系。

  [5]Предположительная численность населения РФ до 2030 года ,Росстат,2010.

  [6]Гурвич, Принципы новой пенсионной реформы //Вопросы экономики,2011,№ 4.

  [7]高际香: 《俄罗斯新一轮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解析》,载《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0 年第 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