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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世纪清朝与沙俄商贸关系探究
张杰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0年第6期 2011年03月26日

  【内容提要】 清朝与沙俄的商贸关系同两国外交关系、政治关系和军事关系一样,经历了复杂曲折的过程,有过友好和睦时期,也经历了矛盾斗争的历程。历经三百多年的商贸关系缘于两国资源与商品的强大互补性,在竞争与矛盾中两国都得到了收获与发展。探析清朝政府与沙俄对商贸活动采取的各项政策,发现其中的内在规律,有利于推动当今两国的商贸发展。

  【关键词】 清朝 沙俄 商贸关系 恰克图

  【作者简介】 张杰,1971年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副教授、经济学硕士。(北京 100038)

  清朝向西方开放有很长的历史,在与诸欧洲 国家的商贸关系中,大清尤其重视的是沙俄,因为只有俄罗斯才能从陆地上西、北两个方向威胁中国的腹地。沙俄与中国一切关系始于商贸关系的出现,最初交往动力来自于人类最原始的行为——对商品的需求。

  两国开展商贸关系的客观基础非常坚实,漫长的边境线和商品与资源强大的互补性支撑了几个世纪经济关系的演变,经历了沙皇俄国、苏联、俄罗斯联邦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并没有因为战争和冲突而消失。双方不论是国家还是公民均从这种关系中获得了动力与利益。

一 清朝和沙俄签订的与商贸问题有关的条约

  自明朝起,中国与沙俄就有了较大规模的商 贸关系,正式商贸关系始于清朝1689年与沙俄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之后。19世纪以前与两国商贸关系有关的条约还有:1727年的《布连斯奇条约》、1728年的《恰克图条约》、1858年《天津条约》、《瑷珲条约》、1859年的《黑龙江通商条规》、1860年《北京条约》和1862年的《中俄陆路通商章程》。

  《尼布楚条约》是起始性条约:“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往来,并许其贸易互市”[1]。《恰克图条约》对商贸活动的地理位置给予了规范:“在两国交界处进行零星贸易者,可以在尼布楚及色楞格之恰克图选择适当地点,盖房屋、墙垣和栅子”[2]。《瑷珲条约》主要对交易性质做了表述:“两国所属之人互相取和,乌苏里江、黑龙江、松花江居住两国所属之人令其一同交易,官员等在两岸彼此照看两国贸易之人。”[3]这些商务条约的共同点是对两国商贸关系的税收政策、商务活动次序做了规范,具体体现了以下内涵:

  第一,免税与低税政策是中俄边贸中频繁使用的手段。

  《北京条约》第四条规定:“所定交界各处,准许两国所属之人随便交易,并不纳税。各处边界官员护助商人,按理贸易。”[4]1859年(咸丰九年)4月,黑龙江将军奕山与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订立《黑龙江通商条规》14条,规定了两国边界贸易以货换货,俱不纳税,官为照料,以免争端。吉林与俄国的边界贸易亦按该条规实行[5]。“两国一切闲杂人等,除交换货物外,不准私自前往各屯易换物件及往来游玩”。《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侧重指出“边境百里不纳税”的内涵[6]。

  第二,当时人们追求自由贸易的思想,尽管这种思想不是对等的。

  北京条约规定中俄通商之处,准其随便买卖,该处官员不必拦阻。两国商人亦准其随意往市肆铺商零发买卖,互换货物。或交现钱,或因相信赊账俱可。居住两国通商日期,亦随该商人之便,不必定限[7]。

  尤其是“边境百里不纳税”的规定可看出这一时期国家之间贸易思想的雏形。在俄国远东地区与中国相邻的沿边地带,存在着一条宽50俄里(1俄里等于1.06公里)的免税区[8]。这形同今天的自由贸易区,它比恰克图条约中的“贸易不取税”之意更接近现代自由贸易区之处在于,对免税地域的边界给出了具体范围。19世纪末这一形式可称作中国地区出现得最早的自由贸易区了,只是它是非平等之贸易。

  第三,上述条约透漏出沙俄对中国经济扩张的意图。《北京条约》中规定:“东北重新划定的交 界各处准予两国之人随便贸易,并不纳税;新疆贸易除伊犁和塔尔巴哈台外,增辟喀什噶尔为通商地点;俄国商人可由恰克图到京,也可经过库伦、张家口地方,销售货物。”[9]《天津条约》规定:“除两国旱路于从前所定边疆通商外,今议准由海路之上海、宁波、福州府、厦门、广州府、台湾、琼州府第七处海口通商。”[10]

二 清朝与沙俄商贸形式的变化

  中俄当时商贸关系发展主要特点是以货易货贯穿始终,商队贸易、边境贸易、边界贸易、自由区贸易等现象则是主要载体。

  第一,商队贸易是最早出现最先退出的。

  中国商队以明清的茶商——晋商为主。早在《恰克图条约》签订之前,晋商就已经开辟了北京—张家口—库伦一线的通商渠道。《恰克图条约》的签署为中国商户提供了发展的机遇。晋商凭借经商和资本优势,促进了恰克图、库伦的商路。

  但中国作为接纳方的时候更多,因为俄国商队比中国商队更多地进入中国境内。这时期两国商队都经历了政府的挤压与扶持过程,都经历了官商、半官商、私商的竞争与并存过程。俄商队进入中国时,清政府还负责食宿。俄国更为突出的是官商,他们有官职,受沙皇嘱托,怀揣训令,并带有秘密的外交和情报任务,除满足自己获利外,还为沙俄帝国未来扩张政策的落实担负投石问路的任务。

  1730年(雍正八年),清政府批准在恰克图的中方边境地区建立买卖城,这样就将恰克图分为南北两市,南市为中国商民居住,称为“买卖城”;北市为俄国商民居住,称为“恰克图”。由于尼布楚、祖鲁海尔地理位置偏僻,恰克图就成为中俄贸易往来的重要据点。1755年(乾隆二十年),清政府中止俄国商人来北京贸易,就使得中俄贸易集中在了恰克图。

  商队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开启了中俄商贸关系的开端。沙俄代表第一次接触中国是在17世纪20年代的明朝。沙俄代表1618年5月9日在“中国驻了四天,中国皇帝对他们以礼相待:住在宾馆里,饮食丰盛。让他们原路返回[11]。中华民族的热情好客引起了沙俄强烈的兴趣和愿望。尤其是蒙古人不断在莫斯科和西伯利亚市场出售从中国带回来的货物,勾起了沙俄无限幻想,并促使沙俄于17世纪中叶正式向清朝派出第一个商队,由费多尔·伊萨科维奇·巴伊科夫带队。这些首批商人在给沙俄的国书中提到:“道路畅通无阻,并宣称,今后中国对俄国使臣和商人仍将以礼相待。”[12]虽然当时沙俄没有足够力量和资金扩大同中国的贸易,但是欧洲到中国的北方路线算自此有了开端。

  第二,俄国人用“边界贸易”与“边境贸易”作 文字游戏。

  边界与边境是俄国人为了预防清政府限制贸易政策而想出来的预防之辞。俄国当时为摆脱本国商队与边境贸易之竞争,呼吁取消商队贸易而保留边境贸易。但沙俄官商不希望取消本国商队的贸易,因为当时的商队活动主要是官方或者半官方的。沙俄官员解释道,商队活动并未对边境贸易构成威胁,原因是商队贸易在过境时进行的贸易活动是在边境上,而非边界[13],而人们在边境地区开展的贸易活动是在边界线上的“边界”贸易,而非商队过境过程中的边境地区,因此商队不会对边界贸易构成竞争和威胁。

  从商队到边境贸易,再到边界贸易,体现出了商贸活动从游历状态到固定状态的转变以及人们认识上的变化。商队最终的消失和被边境贸易所取代,是私商战胜官商的历史佐证。

  第三,以货易货成为当时两国主流的商贸方式。

  清朝时期以金属货币为媒介的交易方式并没有在中俄双边商贸中占居主流方式,而以货易货的原始方式倒是从17世纪持续到21世纪(中苏关系破裂时间除外),跨越了近400年,这不能不对20世纪的中俄边贸产生深刻影响,甚至渗透到现代中俄商业行为文化中。

  这种灵活、随意、原始性的商贸特征更直接地体现商品的含义和价值,更直白地表达了人类对商品的原始需求。时至20世纪90年代,中俄仍然延续着这种原始的易货方式,就不能不令人想到,它乃中国与俄国商贸关系史中衍生出的双边“交流语言”和“交流方式”的偏好,体现了中俄商贸关系存在基础之坚实、两国资源与商品的互补性之强烈。

  以货易货给现代商贸中的人们带来了种种不便。然而它成为20世纪以前数百年中俄贸易方式主流。不能不探讨中国与沙俄几百年的商贸关系背景以及其中碰撞发生了什么与众不同的事件,其内在本质与内涵是否可以给21世纪中俄关系以启迪?如果可以,那是什么?

  中国清政府与沙俄之间似乎留下了一个不解之谜:在不涉及能源合作的前提下,私人商业活动总是战胜官商活动的。

  两国商贸发展中,都面对了官商与私商的斗争。沙俄希望通过发展官商带动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向纵深发展。彼得大帝时期人们把官商盈利能力低下归结为私商冲击的结果。为此彼得还颁布严厉酷刑和相关法律,以制止私人从事商业活动扰乱官商获利的行为。可见,打压私商活动的“习惯”不是俄罗斯独立后养成的,而是有着几个世纪的传承了。这种偏好直到20世纪初还保留着。1918年,中国宣布关闭中俄边境贸易,一切贸易往来都中断了。1921年两国政府又达成协议,恢复边境贸易,由于俄方不喜欢互市贸易,只同意搞“消费合作社”贸易,即官贸,互市贸易停止,官贸得到迅速发展。

  官商屡屡被私商击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18世纪初,沙俄政府几经争取都未能与中国建立纯粹的官方贸易,这时期基本维持在俄国对华商务半官方和半私商性的状态下。私商幸运地在两国边界建立的市场中发挥能量,值得一提的是恰克图私商掀起的繁荣性经历了两个多世纪都没有动摇。巧合的是中国官商也没有摆脱被私商战胜的命运,直到今天,民间经济往来仍然占据主流。

  甚至21世纪的中俄商贸活动也未摆脱官商 脆弱的宿命。2001年“中国商场”项目在有关高层亲自督导下,在中国商业部策划与运作下,在莫斯科开业,这些行为填补了长久以来中俄之间缺少高层商业往来的空白。然而,现在到过莫斯科的许多中国人还未曾去过这家门庭清冷的商场。而那个被中国人称作“一只蚂蚁”的伊兹麦伊洛夫小商品市场,2008年被查抄后的命运更被关注。一些人分析官方商业的代表“中国的莫斯科商场”项目的暗淡是因为进货渠道走正常的俄罗斯关税,高成本推动了高价格。这种解释存在一定合理性,但这不是唯一理由。“私商强于官商”不是 中国与独立20年的俄罗斯的独创。关于这个现象的合理解释是,腐败是官商最终失败的原因。彼得时期官商就开始私藏收益,私下把官商所得放到自己口袋里,借官商活动搞私人商贸活动。

  因此,只有接纳官商与私商并存而不是相互替代,才是顺应历史潮流的。现代进驻俄罗斯的中国商户酷似17世纪俄国进入清朝的商队,似乎在弥补着在上个300年鲜去俄国争夺对外市场的空白。这是否表明: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开放程度,与商业活动的客观扩张性呈正相关。然而,今天的中国民企在历史机遇面前美中不足的是——俄罗斯频繁取消“市场”。以民商代替官商,或给民 商扣上官商色彩的计划都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只有大力支持民商,出台调整秩序的措施,才是顺势而为。

三 沙俄在搜集中国商业情报中找到了领土侵略的机会

  本文开篇提到,沙俄与中国的关系开端始于商贸关系,而这个开端的原动力是商业利益还是领土扩张,或者说这个开端的最终目的是商业利益还是领土扩张?这个疑问也许从沙俄在商贸活动中兼顾的“副业”中能揭开一些谜团。

  中俄商贸交往几百年,沙俄展现了无与伦比的全方位的思维技能,那就是在情报意识上的先决,使得它在许多并不占优势的竞争中拔得头筹,尤其在追逐中国市场的过程中“意外”地找到了说服自己进行侵略战争的可行性依据。

  尽管商人们并不清楚沙皇在何时下达占领中国领土的命令,但积累情报的秘密使命贯穿了彼得大帝时期的对清朝的商业活动。

  18世纪初,商务部给劳伦特·朗克的训令中第8条写道:“每年在商队启程时,领事应将其工作日志抄录副本一份存查,并将原件寄来。领事亦应督促副领事从事广州将公务日志和情报一并寄来。在此等情报中,不仅包括有关商情,并应包括国家各项机要事务。为便于此等重要商务活动,兹检附密码表以供领事及副领事之用。”[14]第10条训令更为心惊:“任何俄罗斯臣民到中国后, 应将其行程及沿途经历情况缮具书面报告,领事应搜集此等报告列入工作日志中寄送商务部。”[15]

  从商业情报中获得发动侵略行为的依据,寻找发动占领行动的可行性理由。情报的获取与管理的能力来自俄国有着雄厚的对外交往经历。尤其与中国商贸关系的磨砺中,沙俄比中国更早地认识到了情报的意义和价值。俄国人不但拥有商业情报意识,还拥有一套完整获得和搜集情报的方法体系;它不但建立了不同行业(商业、军事等)的情报相互沟通的体系,还运用这个体系网络获得了土地:

  第一,沙俄建立了广泛的常态的商业情报来 源渠道。为了能更好地促进与中国的商贸关系,俄国发动了一切进入中国的俄国籍公民:教会人员、商人、官员,让他们把搜集情报这项工作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来完成。

  第二,沙俄深谙商业情报与政治情报、军事情报、民情等的关联性,把商业情报搜集的范围延伸到军事情报、政治情报和民情等层面。沙俄用从中国获得的情报挖开了中国领土的战略先知与将商业、军事等个行业情报体系相互勾连地搜集与利用的战术,足见其并非局限于人员的专门化,也并非局限于部门情报的各自为战,倒是更注重广泛搜集成果的相得益彰。这应该说也是当代中国 情报工作应该弥补的功课。如商业情报、警务警报、反恐情报、军事情报等等,它们在中国似乎尚停留在各自为战的状态,并未充分彼此佐证与服务。

  第三,沙俄形成了把不同类别情报统一起来,集中反映到一个统一部门加以收藏和使用。这既避免了情报的重复和丢失,又利于来自不同渠道的情报相互印证,从而提高情报的使用价值,在商业竞争中占领主动地位,在未来军事行动中占有主动性。

  第四,在情报积累上沙俄既有战术,又有战略。耐心搜集,系统分析和应用之后,这些情报既为商贸服务,亦为制定对外战略服务。许多情报 当时看意义不大,但百年之后体现出了它们的战略价值。俄国人在18世纪与清朝和平商贸时期耐心积累起来的情报,在清朝国力衰弱的19世纪时发动侵略行为时派上了用场。

  第五,用机构作掩体,创建搜集商业情报的平台。例如在北京开办的东方语言神学院[16],就是一个搜集信息的平台。谁能说今天世界上宗教盛行的国家没有别有用心地在中国公民精神世界发扬这个工具的特质呢?

  “18世纪初期,俄国就已经完全取得了有关它的劲敌中国的直接知识。中国方面除了在1712年至1715年间越过西伯利亚访问伏尔加河下游的土尔库邑特人的图里琛使臣做过深入观察以外,可以说中国在与俄国不断接触的40年间,对于俄国有什么也不知道。俄国则相反,从个人经验中取得了关于中国地理、商业和政治方面的宝贵情报。远在1676年尼果赖就指出到西伯利亚的若干条道路。”[17]

  尽管中国设下重重障碍,俄国赴华商队的12次商队的商务官和4次外交使团,总能不断地带回有关中国的经济和军事的精确情报。1727年和1728年间俄国派赴中国的外交代表斯拉维赤,在那个时候就看出庞大的中国的弱点,看出中国很愿通商,而不愿战争,武器能力差[18]。

  如果说扩张主义是一个民族与生俱来的,那 么向谁扩张和扩张到哪里,确实是俄国人后天在情报意识上的成熟认识决定的。

  俄国人经商之余耐心积累情报的特质使其扩张主义得以实现,而不断地对外扩张磨炼了此种能力。俄国人在清朝时期扩张主义的得逞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人忙碌于权力之稳固而忽略疆界之广度的“千年传承”,另一方面是清朝官员软弱的偶然性与俄国人善积情报的必然性。

  当然,清政府缺乏情报意识与实践经验,有着数千年闭关自守的封建制度的内因,使其对外斗争经验远不如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皇室内部权力斗争经验来得丰富。但经验的匮乏不意味着国民愚钝。

  19世纪时,清政府没有同意俄国人在广州发展海路贸易,说明清政府对俄国趁商业活动到处搜集情报的行为有所觉察,不仅觉察到了,还在关键时刻采取了必要的抵制性的措施[19]。

  从这里可以看出,沙俄在19世纪的西方帝国主义从海路进入中国之前对东南沿海的商机存有先知。大概是俄国商人揣着政治任务在货摊上吆喝的双重面孔让清政府开始有了对外斗争的觉悟和立场。

  综上所述,人们今天对沙俄占领中国领土的结果不能不醒悟——中俄商贸关系是一切后果的纽带,是使一切领土的不平等成为可能并存在下去的面具。今天国家之间为发展商贸关系而解决 领土纠纷,是否可以看出:原来的起点(商贸关系)变为终点,原来的终点(侵略领土)变成了起点;经济与政治、军事的循环往复表明了三者历来是不可分割并相互利用的。

四 两国对商贸活动次序的管理

  沙俄与清政府的整个商贸活动是在管理与调控状态下发展的。清政府的思路是有限开放,在数量上限制,地域上控制,秩序上加以规范。尤其1718年以前商业管理的思路是:提供便利时保证秩序。

  清政府发现过多的商队人数易引起秩序混乱;且中国担负俄国商队食住费用,包括牲口和马匹,还要派人护送他们的来去,开支巨大[20]。因此对这时期沙俄商队限定在200人以内,每3年来一次北京,平时则以边境贸易为主。

  例如康熙年间沙俄商队经过蒙古时,必须在土谢图汗处停留,商人要把商队的人数禀报给中国的皇帝,因为康熙规定这期间到中国的每次商队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最后一封信写于康熙43年5月12日,即1704年6月13日[21]。

  清政府的第一种调控手段是在人数的管理上严格而灵活。一些俄国商队已到达中国边境的,人数超出者一定不能通过。如1704年1月22日,格利高瑞·阿法纳瑟夫·奥斯考尔考夫的商队奉沙俄财政部命令到中国交换貂皮和毛皮,商队人数超过200人,在从蒙古进入中国时,多余人数被限制入境。俄国对于清政府的限制并非无异议。早在1702年2月西伯利亚总督噶噶林亲王给理藩院的信中,要求过进入北京人数比200多一些[22],尽管当时未被理会。不过1704年清政府给予了一些放宽,将人数限制在220人[23]。

  另一种管理手段是通过对商业活动地域范围和对经商人员身份的限制来调控市场的供需。中国人曾抱怨俄国商品积压过多,俄国商队来得太频繁,每两年或者三年来一次就够了。为了避免俄国毛皮产品过剩,清政府采用了两种调控措施:一是把到达北京的商队的间隔期限拉长;二是对商人合法身份进行限制,只允许西伯利亚总督签 署了合法证件的商人进入。这并不是完全拒绝规模小的私商,主要是在地域上进行限制,只允许他们在北方边境贸易中心活动,例如满洲里的齐齐哈尔或者色楞格斯克。

  两国还在条约中规范商业活动次序,如《北京条约》规定,俄国商人往中国通商之区,须本国边界官员给予路引,内写明商人头目名字、带领人多少、前往某处贸易、并买卖所需及食物、牲口等项;两国商人在通商之处,准其预定货物、代典铺房等事,写立字据,报知领事官处及该地方官署;遇有不按字据办理之人,领事官及该地方官令其照依 字据办理。其不关买卖,若系争讼之小事,领事官及该地方官会同查办,各治所属之人之罪[24]。

  不能不补充的是,17~19世纪“风起云涌”的中俄商贸活动能够断断续续持续3个世纪,不能不得益于那些操作性极强的各类双边条约之条款,这些体现了当时人们对商贸秩序的管理意识与一定的管理水平。

  当然双方商贸关系发展中并非全是和谐的。双方因领土而搁置贸易,又因贸易而将领土之战搁置的例子屡见不鲜。清朝初年还试图以经济制裁解决领土争端,主要有两个典型时期。

  第一次是在18世纪上半叶,清政府因俄国对中国西北和漠北地区的侵犯从经济上采取了制裁手段:禁止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杜绝俄商来北京贸易,中俄贸易中断。俄国为保住为其带来丰厚利润的中国巨大市场,1725年(雍正三年)派代表团来华谈判,希望能扩大通商。1727年(雍正五年)与俄国签订的《布连斯基条约》和1728年的(雍正六年)《恰克图条约》即是经济制裁的反应。条约规范了俄商队人数、频次,免除关税以及在两国边界处建立恰克图、尼布楚、祖鲁海尔设互市的内容。用经济制裁手段使俄国回到求和的谈判桌上,这应该算之中国在对外贸易关系史中的成功典范。

  第二次是乾隆年间的“停市”制裁。清朝初年 最繁荣的恰克图边境贸易也并非一帆风顺,在俄国干预清朝平定准噶尔部叛乱中,乾隆的制裁手段与祖宗不同,他采取3次“停市”(即停止恰克图贸易)的做法,以警示俄国收纳叛乱人员、妄图分裂中国的行为。这三次停市分别发生在1765(乾隆三十年)~1767年,1779(乾隆四十四年)~1780年,1785年(乾隆五十年)。1792年,双方签订《恰克图开市条约》,条约谴责了俄国以前的行为,明确告诫俄国不许违反法规。

  恰克图是两国政府在经济上互惠的时期。到了19世纪中叶,俄国对华贸易占俄国对亚洲国家输出的总额的60%,占俄国从亚洲国家进口额的 43.8%[25]。

  处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俄国,对中国产品需求强烈,中国是其最大的商品输入国;而中国当时依然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对外需求不大。因此,停市给俄国所造成的打击远远超过中国,不仅生活日用品的来源被切断,就连国家财政收入也大为减少。因忙于俄土、俄瑞战争,俄国不得不委曲求全地同清政府谈判,希望开通贸易。

  清朝采取了用经济制裁的手段,从当时战术上看似乎是有利的,给予了沙皇威慑,但是从战略上看是失利的。因为所谓制裁,从广义上讲,制裁者与被制裁者都会受到冲击,对被制裁者而言,受到的冲击更大。制裁表现出清朝对商贸是可有可 无的,并以期待俄国从占有的土地撤回为目标。清政府制裁手段没有从长远上彻底地实现目标,如果反行其道,大胆放开与沙俄的经济贸易,让俄国不仅从茶叶上形成对中国的依赖,而且从其他层面也形成依赖关系,或许会让沙俄动用军事力量时产生更多的顾虑从而从战略上制约其扩张的野心。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在商品中中国最有代表性的是茶叶,即使在其他商品的供需出现变动的时候,中国的茶叶始终是沙俄时期人们无法克服的饮品。它甚至是沙俄计划战争时的顾虑。

  尽管沙俄迫切希望扩大与中国的经济交往层面,清政府在与沙俄半推半就地发展起来的经济关系中,没有挖掘中国商品的丰富性,没能从商业战略意识上建立使俄国对其产生更广泛和足够的依赖感。清政府既没有认识到沙俄的扩张性,也没有认识到自身的弱点,反而让俄国在经济市场中窥探了清朝政治弱点与军力的外强中干。

五 沙俄和其他西方列强与中国商贸关系的不同

  当然,清政府时期的商贸关系,并不是仅仅与沙俄发生的。由于19世纪下半叶海运事业的发展,沙俄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因为西方列强的海路渗透,变得复杂起来。值得一提的是沙俄在大英帝国向中国贩运鸦片的诱惑面前守住了与中国的贸易底线——禁止向中国贩运鸦片。曾经有少量鸦片经过塞米巴拉金斯科斯运到清帝国的西部地区。1840年财政大臣卡利亚金上书沙皇,提出必须禁止在恰克图进行鸦片贸易。1841年5月,枢密院同中国理藩院说,为“友谊和亲善”俄国政府已严禁一切俄国臣民公开或秘密地向中国输入鸦片[26]。

  商队虽显赫一时,但沙俄志向不仅在北京为止,其经商权从恰克图进入库伦,又开辟了喀什噶尔、乌里雅苏台等地的通商,在这些地区享受免税待遇;还到达了上海、宁波、广州、厦门等地。1805年俄国克鲁逊什特勘察队船只希望号和涅瓦号带 着珍贵的皮货到达中国最南端广州。

  俄罗斯通过19世纪的工业化、对中国茶商征税、在湖北等茶厂使用机械化、由陆路转为海路运输手段等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相比之下,清政府对晋商的扶持就弱于俄国,清朝商户典型晋商用牲畜运输成本高,纳税重,税金比俄商高出10倍。晋商的尴尬境地刺激了清朝商业工业化进程,它作为《恰克图条约》之前就与沙俄经商的中国典范,19世纪开始摆脱传统经营模式,引用英国机器以缩短工时,减少生产成本。清政府也加强对商户的扶持,1868年(同治七年)同俄国达成协议,同意晋商进入俄国内地建立商号,并大量减 免晋商沿途关税,提高了商户盈利能力[27]。

  如果沙俄与中国经济往来更多体现为易货贸易,那么西方帝国主义采用了资本入侵的方式。在与西方争夺时,俄国传统贸易方式没能抵挡住西方列强的势力,恰克图贸易量受到极大冲击。但俄国很快吸取教训。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吸取了沙俄新金融派代表维特的主张,开始了新的经济攫取方式,计划实施维持“和平帝国主义”计划,其中包括在东北地区建立俄国的银行和公司进行渗透[28]。比如维特主张建立的华俄道盛银行,是西化派的典型工具[29]。

  这是抵抗日本对中国扩张、对西方列强瓜分 中国强势的暂时“示弱”之选择,本质是用经济手段延缓和掩饰占领东北地区的政治奢望,并淡化和英国等列强与之竞争中国市场的企图,保留自己在中国的胜利果实。

  一些俄国学者认为沙俄是纯粹地从经济利益出发,这是不可信的。这一时期沙俄已经不甘于原始的边贸关系,而是开始向中国内地和沿海纵深发展。西方列强的加入,使得商贸竞争逐渐从原始的双边演变成三边、多边竞争。而大清国的薄弱,使得俄国和其他西方势力直接面对面展开对中国市场的瓜分。1851年2月15日沙皇签署的一份决议中写道:在作出最后决定之前,阿穆尔河尼古拉耶夫斯克军事哨所以俄美公司贸易点形式保留下来[30]以防止英国等国产生占有的计划。

  然而,沙俄因资本运作能力不足没能占上风。19世纪末的中俄商贸关系被西方列强冲击不小,1884~1885年十年间和中国的贸易量上升有限,石油出口也未满足预先估计的那样,且陆路运输的茶叶贸易遭到来自锡兰和印度等国的海陆运输茶叶贸易的竞争。俄国对中国的出口比从中国进口少三倍。俄国内部工业抵挡不过外国货的尴尬境况激化了它对垂涎已久的中国领土占有计划的推进。

六 小结

  清政府与沙俄支持发展商贸的态度是相似的,两国国库与臣民都因此得到实惠。但出发点不同,沙俄是有为弥补国内商品不足的现实需求和为追逐经济利益而争取商贸的便利与频次;清政府为了维护边塞安定,巩固皇权,有限度地满足俄国商贸的需求。在这种商贸关系中,俄国始终处于主动态势,清朝处于被动态势。

  沙俄商人1724年1月16日给圣彼得堡的报告中写道:中国大臣虽曾给予劳伦特·朗克领事希望,但万一商队仍未获准入境,全权大臣应竭力使商队随同进入中国境内[31]。沙俄追逐现实利益的特点体现出其民族更具现实主义色彩;而清政府延续汉王朝千年来追逐与崇尚权力同时对商贸的兼顾加剧了沙俄敲开对中国商贸之门的志在必 得之势。这主要是因为沙俄把它开辟国外商业市场的行为融入了扩张领土的野心中。它不仅成为俄国从外部盈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也将商业活动变成了其实现扩张野心的保护伞。从19世纪中叶到1917年间,沙俄对华经济活动的扩张性更为突出。

  清朝政府则一方面警惕地来自北方的威胁,另一方面维护与沙俄建立起的和平稳定关系。这就使得其对俄商贸政策具有了双重性:既有限制,又有支持。清初期采取的是意识上限制、操作上放宽的政策:给俄国商队尽量提供便利,未征收赋税。这种对外自由贸易政策,还曾经被1699年来中国贸易后返回沙俄的希腊人大肆宣传[32]。因为清政府鼓励发展边境贸易的目的是摆脱对手在国境附近和首都之外,与其让侵占边境领土的对手深入中国腹地,不如放在国境附近和首都之外进行商贸来得保险。因此清初期采取了以边贸为主、以进京商队为辅的对俄商贸政策。沙俄竭尽全力扩大与清朝的商贸空间,清政府一方面无心对这个主动求访的大商户充分研究,另一方面试图以商贸限制甚至“经济制裁”达到让其交还占领领土的目的。

  简言之,前者把经济利益作为主业去追逐,甚至发动战争来以改变不利于经济利益更大攫取的环境;而清朝把权力的追逐作为主业,为了维护皇权稳固而安抚对外的贸易。18世纪俄国的商业观点和清政府的政治观点,最终混合在一起诞生了以《恰克图条约》条约为首开创的一系列包含商业规范的条约。边境界限不清给商业秩序带来的困扰,两国对这一点的共识也增大了恰克图条约等一系列条约成功签署的可能性。

  边界确定的含义是双重性的。客观上带有侵略性,主观上,从清政府看,以为在无法退去俄国占领的情况下,带有被侵略性的条约可使俄国商人甘于远离皇城北京的市场,保住地位稳固,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从现代商贸发展看,边界的确 立使边境管理秩序化,有利遏制非法走私给商人的危害。这些做法促进了边境商业活动秩序化,促进了贸易的繁荣。今天中俄两国边界确定的历史依据和深远意义便在于此吧。

  (责任编辑 张昊琦)

  注释:

  [1]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三联书店1957年9月版,第2页。

  [2]同上,第8页。

  [3]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86页。

  [4]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149~150页。

  [5]同上,第142~143页。

  [6]丁荟语:《中俄边民互市贸易今昔谈》,载《黑河学刊》1998年1期。

  [7]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151页。

  [8]张凤鸣:《19世纪中叶后沙俄远东地区关税政策变化述评》,载《西伯利亚研究》2007年第6期。

  [9]施达青:《从〈瑷珲条约〉》到〈北京条约〉》,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5页。

  [10]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87页。

  [11]〔苏〕A·普罗霍罗夫:《关于苏中边界问题》,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31页。

  [12]〔苏〕A·普罗霍罗夫:《关于苏中边界问题》,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31页。

  [13]〔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编著:《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 1619~1792》,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97页。

  [14]班蒂什-卡缅斯基:《莫斯科外交部档案》,1725年第4号,第508~511页。

  [15]同上。

  [16]〔法〕加斯东·加恩著:《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95页。

  [17]同上,第294页。

  [18]同上。

  [19]〔苏〕纳洛奇尼茨基等:《远东国际关系史》,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65页。

  [20]〔法〕加斯东·加恩著:《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6页。

  [21]同上,第90页。

  [22]〔法〕加斯东·加恩:《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1页。

  [23]同上,第96页。

  [24]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150~151页。

  [25]〔苏〕A.普罗霍罗夫:《关于苏中边界问题》,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04页。

  [26]《俄国对外政策档案》主档11-3,1839-1844年,卷案5,第11,24,49,67~68页。

  [27]晋商与中俄恰克图贸易,http://www.nmg.xinhuanet.com/nmgwq/2007-09/29/content_11298599.htm。

  [28]〔苏〕纳洛奇尼茨基等:《远东国际关系史》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76页。

  [29]〔美〕亨利·赫坦巴哈等:《俄罗斯帝国主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78年版,第353页。

  [30]〔苏〕纳洛奇尼茨基等:《远东国际关系史》,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26页。

  [31]〔法〕加斯东·加恩:《彼得大帝时期的俄中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30页。

  [32]同上,第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