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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评析
刘薇娜、米军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1年第8期 2012年06月06日

  从理论上讲,服务贸易市场化、自由化无疑对推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以及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略高于货物贸易,已有不少发达国家步人服务经济社会[1]。因此,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在体制转换的同时,也致力于服务贸易的发展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改革,以分享服务贸易带来的益处,从而有助于加快实现转轨之初预定的赶超目标。

一、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体制转换的导向和目标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纷纷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在体制转换的进程中,各国的初始条件有所差异,选择的转轨路 径大体分为“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模式。无论是“激进式”还是“渐进式”的改革,目的都是向市场经济过渡,即通过扩大开放、引人竞争,使原有国家垄断或高度集中的国有企业暴露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所以,改革的具体内容大体相同,都包含市场自由化、私有化、改造所有制结构、改革对外经贸体制、撤销或完善原有法规等内容。服务业实行改革,就意味着放松服务的国内管制、降低服务提供商的市场准人门槛以及增强服务政策透明度等,即将国内市场向外国服务提供商开放。各转轨国家服务贸易体制转换的基本方向和目标也与其经济体制转换的 模式和改革任务相互关联,且相辅相成。

  从总体上来说,虽然转轨国家服务业已走上市场自由化之路,但其发展速度的快慢、步伐的大小则取决于这些国家所选择的经济转轨模式。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的服务业,尤其服务贸易体制改革的方式和导向也服从于其经济体制转换的模式和目标。俄罗斯在经济转轨之初,实行了“一刀切”式的“休克疗法”,试图通过自由化、私有化和稳定化,一步到位地实现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相应地,俄国内银行业在转轨伊始就基本放开,对金融市场准人的控制也较为宽松,外国金融机构能够大量进 人俄金融市场,并且从事与俄国内银行几乎毫无差别的金融业务[2]。但是,由于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以及过早、全面地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衰退之后,俄认识到国家管理的重要作用,并重新加强对金融服务部门的政府监管,扩大金融业务的监管范围,增强国内金融部门降低乃至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本国金融服务企业最终走向国际市场、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基础。

二、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特点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被忽视、被压抑的状态,服务部门几乎零发展,更不要说服务贸易的发展。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其国内体制转换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而多边或区域经济组织则成为推进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外部力量。

  (一)服务部门转型从零开始

  在经济转型和制度变迁以前,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普遍实行国家指令性的、统负盈亏的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服务业成为被忽略的经济部门。具体表现是:服务法规和有利于发展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经济政策缺失;服务数据统计不足;经济研究中通常只考虑物质生产因素,将服务因素视为计量分析的剩余变量。造成服务业及服务贸易被忽视的原因主要有:其一,计划经济体制不具备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经济条件和空间。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对外贸易由国家设立的专门贸易机构按照政府指令进行,企业被高度集中的国家计划指令阻隔在国际市场之外,无法感受到外部的竞争压力,其内部规章的制定及行为规范不受竞争因素制约。在此种情形之下,社会分工的细化没有使其像西方发达国家所经历的那样,建立起市场经济关系,即同类市场内部及不同市场之间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关系。市场力量不足,市场关系缺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能力欠缺,再加上与外部市场隔绝、缺乏竞争压力以及较低的经济水平,导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不存在服务活动发展的空间,不具备发展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经济条件。只有通过体制转换和经济转轨,释放出市场力量,提升服务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才有可能促进服务业及服务贸易高效发展。其二,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抑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在经济转型前对服务的认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马克思理论强调物质生产在价值和剩余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生产物质商品、提高物质生产效率被看做是创造财富的最基本因素。而非物质生产则不创造价值。相应地,服务部门被视为“非生产性”的、不能创造价值和财富的行业。受这一意识形态影响,在会计账目分类中,经济活动被划分成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类。非生产性经济活动主要是指所谓的“非物质”领域,诸如金融、保险、法律咨询、娱乐消遣、旅游、教育、医疗卫生、公共管理及国防等服务部门。由于不能产生国民收人,这些部门中的大多数也就不被列人优先发展的范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很多传统服务,要么由大型国营制造企业内部提供(如运输服务、一些基本的商业服务等),要么由听从中央计划指令的专门国有企业提供(如分销、金融服务等)。俄罗斯和中东欧国家对服务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竞争力和协调经济全面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从而导致其在体制转换前对服务业发展的严重忽视。因此,服务质量低、服务提供的范围有限也就在所难免。

  (二)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内市场化改革平行展开并相互促进

  “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就是不断改革服务业国内规制、降低和削减服务贸易壁垒以促进服务要素自由流动的过程。”[3]从这个意义上说,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的自由 化过程就是其国内进行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的过程,且二者是同步、平行开展的。由于经济转轨无前人经验可以借鉴,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只能摸索着前行。所以,在服务贸易自由化不断深人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相关的国内服务法律法规等。从实践看,为迎合“激进式”转轨模式,一步到位地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俄罗斯在服务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对原有法规进行修正;另一方面,针对以往既不基于市场规范又不受经济体制制约的真空地带,出台了一些新法规。在这方面,俄十分重视与WTO接轨,强调其实行法律调控的透明性和客观标准。同时,俄罗斯颁布了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一些服务部门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制定出了与服务业相关的资格证书、技术标准和注册要求,对服务部门进行适度开放。为建立服务业良好的竞争环境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及限制垄断,俄罗斯颁布并多次修订《反垄断法》,1999年和2001年又相继颁布了《金融市场竞争保护法》和《关于在对外经贸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利益法》。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使俄罗斯在较短时间内摆脱了旧体制的束缚,迅速建立起适应服务经济需要的新体制。目前,俄罗斯的服务经济环 境大为改善。在金融服务领域,俄对外国服务商开放了几乎一半的市场,允许外资银行在俄市场上以独立法人的资格经营。在保险领域,外资保险公司在俄保险业务资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提至50%。快递服务领域实行全面开放,外商可独资经营快递公司。在专业服务领域,外资可进人电脑、广告、市场调研、管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公证服务除外)等部门。在交通服务领域,开放海洋、航空和公路运输中某些服务环节以及运输辅助性服务领域(仓储、装卸货和货运代理服务)[4]。俄罗斯服务贸易体制转换在一定程度上使其停滞的经济重获活力[5]。由于不断总结经验,俄罗斯服务贸易自由化改革又促进国内市场化改革走上良性发展道路。例如,俄罗斯吸取1998年金融危机的教训,实行有管理的服务业自由化制度安排,俄经济自此步人平稳发展的轨道。

  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部门的服务提供能力大大增强,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市场化的国内服务规章制度的保障作用。市场化的服务规章制度催生一大批中小型企业,不仅丰富了所有制和企业规模结构,促进了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而且为服务提供形式的多样化注人了活力。波罗的海转轨国家的经验证实,有效的国内管制和体制规则在构建友好、竞争型服务商业环境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6]。通过不断改变体制和商业环境,一些中东欧国家国内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中东欧国家的第三产业已经取代制造业几十年来在经济中的统治地位。例如,马其顿的服务业成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其收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其二,对外开放服务市场。受计划经济体制下较严格的服务管制和较低下的服务竞争力的影响,原来的服务提供主要定位于国内市场,对服务的进口也非常有限。通过引进市场机制,对外开放服务市场,改善了服务提供的外部市场条件,增强了国内服务提供者的竞争意识,从而诱发服务提 供能力不断提高。此外,市场放开后,商业领域和公共部门对中介服务的需求以及长期受到限制的消费者服务需求突增,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服务提供者增强服务提供能力。其三,外国直接投资(FDI)的重要拉动作用。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在向市场化转型过程中,注重吸引外国投资者投资其欠发达的服务部门。最初引进FDI的主要是商业和金融等服务部门,它们引资速度非常快。例如,2002年中东欧转轨国家的服务投资占总投资的56%[7]。通过引进FDI,投资国先进的硬(厂房、设备和工艺等)软(知识、信息和专有技术 等)技术优势所产生的外溢效应大大提高了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部门的竞争力,进而加快了融人世界服务市场的步伐。

  (三)多边或区域经济组织成为推进转轨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外部力量

  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纷纷通过参与或组建多边或各种类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促进本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以加快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例如,很多转轨国家已经加人或正在申请加人WTO ;一些中东欧国家已经成为欧盟成员或正为之努力;俄罗斯组建了独联体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所有这些成果和努力无疑对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产生积极影响,也有助于推动其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1.加入WTO与服务贸易自由化

  20世纪90年代初东欧剧变和经互会(CMEA)解体后,中东欧和独联体等转型国家急需确立新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发并完善新贸易部门以及重新布局对外贸易关系等。加人WTO,不仅有助于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还可推动本国贸易自由化,加快融人世界经济。因此,长期以来,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一直为融人世界多边贸易体系而努力。波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三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就按照特殊条款加人关贸总协定(GATT) , WTO成立后自然成为其成员;捷克和斯洛伐克作为GATT的创始成员,分裂后仍保有成员资格。除此之外,吉尔吉斯斯坦、格鲁吉亚、摩尔多瓦、亚美尼亚和乌克兰等也陆续成为WTO成员。但是,土库曼斯坦至今未提出“人世”的申请,而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其他国家仍为WTO观察员国[8]。

  “人世”对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就已经“人世”的转轨国家而言,它们中的大多数仍居发展中国家行列,自然适用并理应享受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的优惠条款。从具体实践来看,“人世”给它们带来了诸多益处:其一,GATS为转轨国家带来了更多的服务贸易机 会;其二,转轨国家就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具体承诺,有助于提高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有利于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和增强政策透明度。以匈牙利、波兰和捷克为例,其自由化程度已经达到70%-80%的水平[9]。而对俄罗斯来说,与服务有关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以及在服务领域的“人世”承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其服务经济环境,并使停滞的经济重获活力。其三,GATS为包括已“人世”转轨国家在内的所有WTO成员提供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服务活动的标准以及普遍认同的解决国际服务贸易争端的法律依据,有效保证服务提供者的利益,有利于WTO成员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总之,“入世”,既加快了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融人世界经济的进程,又促进了其国内经济增长。

  2.加入欧盟和服务贸易自由化

  对于成功“人盟”的中东欧转轨国家来说,包括政治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及其工具必须与欧盟接轨,同时国民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服务和服务贸易意识等也随之发生改变。所有这些“新”因素相互交织、充分融合并相互促进,将共同推动新“人盟”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经济的发展。在服务贸易领域,中东欧国家开放服务市场及参与外部市场竞争,不仅促使 本国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而且还为国内服务供应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资料显示,新“人盟”中东欧转轨国家都积极地实行各项改革。在电信业方面,各国纷纷加强相关立法(如捷克、波兰等国目前已经建立了有关电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框架),鼓励放宽监管政策,为电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和法制环境,以利于吸引外资。目前,德国、法国和西班牙等欧洲电信主导运营商都已在许多中东欧国家建立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不仅为自己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中东欧新兴电信市场成为其收人的重要来源),而且还给中东欧电信业的发展注人了活力。 此外,匈牙利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地处中东欧地区的中心位置)为本国物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2004年加人欧盟以后,匈牙利物流企业的发展空间空前加大,同时也为外国投资者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物流和运输服务业是匈牙利政府支持发展的七大主要行业之一,成为国家发展规划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匈政府正致力于将匈牙利发展成为中东欧地区的物流中心,……从智能型运输系统,到港口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进出匈牙利货物或过境货物提供更多高附加值服务,包括相关的顾问、咨询业和财务服务等。”[10]可以预见,随着欧盟进一步东扩,中东欧国家服务贸易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新“入盟”的中东欧国家自然会越来越快地吸收并采纳西欧成熟服务贸易市场的“新”业务,促进本国服务贸易市场更快、更好地发展。但是,新兴的、处于转轨中的服务贸易市场发展难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新“人盟”的中东欧国家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及配套措施,保障“新”业务更好地推广和普及。

三、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反思

  经过多年改革开放和自由化的发展,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在服务经济和贸易总量 以及服务的多样性方面都取得很大进步。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统计,1990年转轨国家[11]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1.447亿美元,2008年达242.495亿美元,2009年为199.020亿美元,20年间增长了10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转轨国家的服务经济已经较为发达。在乌克兰、阿尔巴尼亚、摩尔多瓦和马其顿等一些中东欧转轨国家的街头,随处可见ATM机、银行网点和外币兑换处。然而,这并不表明这些国家的金融业发达。实际上,这些国家的银行中有80%以上都是外资银行。为了进一步推动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反思过去的实践,提高 认识。

  其一,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健康发展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由于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建立在较为成熟的货物贸易基础之上,因此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消费者服务大多成为少数富人休闲、享乐的特权,导致消费者服务无法全面展开并朝着理性、健康的方向发展。诚然,倡导大力发展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市场开放存在诸多好处,但是绝对不能将其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特别是不能忽略精神层面的建设,以免受制于人。

  其二,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在受惠于 服务自由化的同时,也被其所致的安全隐患困扰。例如,外资大量流人,致使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国内企业资本使用成本提高。外国投资者将利润汇回母国,这无疑会对东道国的国际收支产生消极影响。例如,与服务FDI相关的汇回利润(如证券、股票收益等)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超过最初流人的资本量,从而造成东道国的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另外,服务贸易自由化也为国际投机资本攫取转轨国家财富提供了快速而便捷的通道。

  其三,20多年改革对于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是远远不够的,服务业的壮大、成熟需要良性的竞争环境,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服务的特殊性,政府管制或管理对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俄罗斯和中东欧转轨国家政府而言,规制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难点不是解除服务管制、消除服务贸易壁垒,而在于对服务改革或管理的动态理解——服务规制需要不断修正。同样,构建一个合理的服务竞争环境也绝非易事,更非一劳永逸。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和浙江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本文为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新趋势与中国战略选择》(项目编号:l0YJA79013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1]姜义茂:《论服务经济社会的实质及中国经济发展战略》,《国际贸易》2009年第5期。

  [2]郭连成、米军:《金融全球化与经济转轨国家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5期。

  [3]樊瑛:《国际服务贸易模式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研究》,《财贸经济》2010年第8期。

  [4]郑羽、蒋明君等:《普京八年:俄罗斯复兴之路(2000-2008)》(经济卷),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第222-223页。

  [5]刘筱娜:《俄罗斯服务贸易体制转换与其发展分析》,《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6]Promoting Trade in Services: Experience of the Baltic States,OCED,2004.

  [7]World Investment Report,The Shift Towards Services, United Nations, 2004.

  [8]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_e/whatis_e/tifa/orgo_e.htm

  [9]庄起善、王健:《贸易开放、贸易增长与贸易平衡——对转型国家贸易发展的实证研究》,《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10]《匈牙利物流市场分析》,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f/2007-11-13/9759.shtml

  [11]包括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波黑、克罗地亚、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黑山、摩尔多瓦、俄罗斯、塞尔维亚、塔吉克斯坦、马其顿、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

(责任编辑:高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