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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为何迈不开大步?
中联部苏联研究所 陆南泉 来源:《金融研究动态》1979年增刊(8) 2010年12月15日

  原编者按: 刊出这篇资料,供大家参考。苏联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我们不很了然,这篇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增长一些知识。

  目前,我国正在酝酿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了使改革搞得好,我们要总结我国三十年的经验,也要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是从苏联搬来的,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苏联经济改革中的一些问题。

  从苏共中央一九六五年九月全会通过新体制的决议起,苏联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十五年了。然而,不论是在苏联国内,还是在国外,围绕这次改革,仍然是众说纷坛,争论不息。苏联自己对改革的评价就有四种:一是认为改革没有获得多大效果,这主要反映企业经理层的看法;二是认为改革进行得顺利,改善了企业经营条件,这主要反映对生产情况不熟悉的经济学家、专家们的看法;三是怀疑改革是否必要,‘甚至认为改革已经失败,把经济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都归咎于改革,这主要反映一些行政管理机关的看法;还有一种,在公开正式坊合,代表官方的看法,认为虽然改革碰到很多困难,不少问题未能解决,但改革的方针是正确的,是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是“非改不可”。西方的看法,可以以美国中央情报局为代表,认为苏联经济改革“收效甚微”。

  总的来说,苏联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经营积极性,缓和了 旧管理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对苏联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改革远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即未能扭转苏联经济增长速度日益下降这一总的趋势。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长期上不去,科技成果应用和技术革新缓慢,存在严重的物资浪费。经营作风方面,仍然存在严重的官仃主义,因循守旧,办事拖拉、扯皮,效率很低。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问题未能具正解决。据苏联对一千零六十四家大工厂经理的调查,百分之九十的人认为,改革的主要问题是:企业权力太小,今后必须从根本上扩大企业经济权。管理经济以经济方法为主的原则也未得到贯彻。多数企业经理和领导人认为:“近年来,在一些部门正在逐渐地回到被党谴责过的即用行政方法管理经济的方针上去”。还认为:“在改革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常常是由于没有根据的行政命令和忽视企业经济利益而引起的”。经过改革,也没有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结合起来,在很多伤合下三者之间是矛盾的。目前苏联的计划管理体制,往往是强制企业违背自己的切身利益去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各种经济活动,个人的物质利益与企业的最终活动成果又挂不上钩,这样,苏联改革以来一道强调的物质刺激对经济的作用日盘减弱。

  经过十五年改革的苏联经济管理体制,并没有离开集中统一、中央制定指令性指标这个框框。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基本上没有触动。苏联的改革之所以迈不开大步,不能从根本上来改,是有其十分深刻和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原因的。

一、强调以集中统一计划方式领导经济的行政官仃机构,是改革的主要障碍

  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沙皇实行的是一种十分腐朽落后的专制制度。国家的最高权力操在沙皇一人之手。革命胜利后,列宁曾设想让全体劳动群众参加政治、经济的管理工作,充分实行无产阶级民主,防止苏维埃政权复活为 官仃专制制度。但是,由于当时人民文化水平低和缺乏管理企业经验等历史条件限制,民主管理没有实现。在经济管理方面,尽管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客观上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创造了条件,使生产者真正成为生产和分配的主人提供了可能,但是,长期来,实际上值接支配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只是各级政权机关和企业领导人员。各级领导机关对企业经济活动的领导,采用简单的行政命令方法,而不是经济方法。领导感到这样做比较方便。这就逐步地使经济管理体制服从于政治体制。另外,当时经济落后的苏 联,要尽快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就采用了高度集中和严密的组织措施,把资金和物资集中在国家手里统一分配。就这样,经过长期的发展过程,形成了片面强调集中统一,由中央制定指令性计划指标,以行政命令层层下达,各地区和各企业,不管是否适合自己的具体情况,都是无条件地执行这样一种管理制度。这种经济管理制度,加上在政治上不注意发扬民主,久而久之,就不可避免地使各级党和政府机关里官仃主义、等级制度发展起来,使一部分人处于特权地位,或者象列宁指出的,使一些人以自己有权“不予批准”而自傲。

  在苏联,经过几十年发展起来的这一套管理体制,已是根深蒂固,纵横 交错,极大地妨碍了改革的步伐。苏联自己在总结十多年来的经济改革经验时也承认:当初“那种相信几项决议就能改变几十年来形成的经济体制的想法是何等天具”,“多么幼稚可笑!”

  反映中央集权意志的旧的一套经济管理体制和机构,一卜分习惯地、顽固地和本能地在起作用。它在苏联整个经济改革过程中,不断地反映出对经济集中控制的要求。例如,改革的开始阶段,在物资、技术、装备供应问题上,也曾设想过把计划调拨体制改为自由贸易,但是后来强调加强集中计划时,就放弃了这一改革方向。当前,苏联生产资料基本_上还是由国家物委统一调拨,而实行自由贸易的只是零星生产资料,它只占物资供应总量的百分之三至五。这种统一调配的办法,实在不可能符合客观实际需要,使苏联的供应工作长期失灵,既影响着企业的自主性,又造成人为地缺货或积压。企业经理认为,物资供应是他们最头痛的问题之一。供应一出问题,经理只能求助于采购员,让他们去全国各地采取一切正当和不正当的手段搞物资,其中主要是通过“以物易物”的“你给我,我给你”途径换取缺货。据苏联国家计委一九七八年的一次统计,在八十五个企业中,十六个月内就出现了六万八 千人次采购员的活动,全苏每年达一百万人次。苏联当局由于不愿意失去对物资和设备的控制权,在供应体制方面,从一九六五年至今,实际上没有作重大改革。

  在价格问题上,苏联长期以来,一道由国家规定“统一”价格,但它不可能适应生产过程中千变万化的复杂情况。最近几年来,在规定价格的权限方面,出现了进一步集中的趋势。

  作为企业自主权最重要部分的计划权,苏联领导集团一道死死抓住不放。改革以来,仅仅减少了下达企业的指标数量,但主要指标仍由国家控制,自上而下的作为指令下达,企业必须执行。近年来,通过计划指标对企 业的控制在明显加强。

  还应该指出,十多年来的经济改革,在上层的行政管理机构,在工作作风和方法方面,没有多少变化。改革也没有达到精简机构人员和减少行政开支的目的,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五年期间,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增加了近百分之二十二,而同期全国就业总人数只增加了近百分之十六。国家预算中支出的行政管理费,从一九六五年的十三亿卢布增加到一九七七年的二十二亿卢布。

  以上一些情况,都说明原米的旧体制和旧机构,不时地对经济改革起着纠生脚石的作用。

二、改革引起权力之争,使改革停滞不前

  经济改革首先关系到把它付诸实施的人,因此势必要涉及到各种系统各级领导之间的权力再分配。在苏联,由于官职、地位和权势与物质利盆是密切结合的,因此改革实际上也会导致物质利益的再分配。

  从苏联中央最高领导层来看,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它目前可以通过国家计委、物委、财政部等这样一些中央经济机构,把全国的经济大权控制在自己手里。苏联当局认为,如果大刀阔斧地进行根本性的经济改革,把管理权大大下放,就会从根本上破坏以集中计划原则为基础的经济管理制度,从而影响到国家对物资和资金的集中控制。苏联统治集团担心大型企业的集团利盆会凌驾于全国利益之上。传统的旧的经济管理体制,一道是保障政治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把全国国民经济各部门都隶属于党和国家机关的指令之下,这尽管大大限制了人民实行民主管理的可能性,但却是实行统制经济的有效方法。苏联最高领导层最担心的就是经济改革进一步发展会使党失去在经济方面的控制。他们最不愿意放弃这种控制的权力。因为这道接影响到他们的地位和既得利益。因此这一阶层总是竭力运用他们在党内的发言权和影响,反对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另外,这一阶层还担心经理层经济权力的扩大会导致后者在政治、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方面也提出民主要求。由于涉及到这些重大问题,苏联当局对改革,一道十分谨慎小心,不敢跨大步。

  从各级管理机关与企业的关系来看,从改革一开始到目前为止,围绕权力问题的争论和斗争从未停止过,经常在报刊上公开相互指责和提出质问。

  矛盾的焦点是:企业要求扩大经营管理的权力,认为权力小是妨碍提高积极性和经济效率的主要障碍;而计划机关则认为,企业工作没有搞好,主要不是由于权力小的问题,指责企业是用“客观原因”来掩盖自己由于经营不善而带来的损失。苏联报刊经常透露:许多主管部门反对对它们的权力给予任何法律上的限制,至今仍然喜欢发号施令,“俨然以管理机关自居”,现在确实还有很多人真正反对扩大企业权力,恨不得把企业的收入一刀砍光,经常对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讥刺讽嘲。

  从执行决议来看,由于涉及到权力和利益问题,往往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效。例如,在苏联,长期来存在破坏供货合同的现象。一九七三年,由于破坏合同引起的财产纠纷事件比一九六五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目前每四个供货单位中就有一个破坏合同。为了加强经济纪律,在一九七四年三月公布了有关企业不执行合同必须罚款及其主要领导人不能获得奖金的规定,但由于遭到企业经理和一些有关主管部门的抵制和反对,一道到一九七八年一月起,即经过了四年多的时间才执行上述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又经过不断修改,留下很多空子,使这一规定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七十年代初,苏联决定通过合并企业和撤销管理局的办法建立生产联合公,把原来的四到六级的工业管理体制改组为二到三级。这使改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改革的发展,使争权夺利的斗争更加具体和尖锐。苏联的各个领导层,从自己切身的利害关系考虑,想方设法阻止联合公司的建立。具体表现在:

  1.企业领导人不愿意放弃领导独立企业的权力。

  通过合并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公司的办法,首先触动企业领导人的利益。

  因为,参加联合公司后,按条例规定,这些企业在法律上失去了独立性即失去了法人的地位,从而变成了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车间。这种情况下,原来企业的经理、厂长,不过是一个车间主任而已,在权力上大大受到限制。因此,他们竭力想保持原来的地位,而对加入联合公司采取抵制的态度。不少企业就是在加入联合公司后,仍然闹独立性。苏报刊公开批评这些领导人不愿失掉自己独立的做法,是为了维护“个人威望”,“要保‘当家人,的地位”,不愿失去“直接接触上级领导的权力”,等等。

  2.总管理局的领导人怕丢掉领导职务而不甘心撤销总局。

  随着撤销总管理局这一措施的实现,有大批干部调动,甚至发生大换班。例如,原煤炭工业部各管理总局这一中间环节就有五十九个,建立联合公司后缩减为七个。这一层的管理人员要从八千人减到七百五十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领导人。这样改组以后,有不少领导人会丢掉领导职务。另外,苏联一再强调,在现代化的生产条件下,要求有高度科学文化的专家来当领导。尽管目前苏工业管理部门的领导人很多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但仍然有一部分是凭资格或某些社会关系而占居领导岗位。对这些人来说,原来在脱离 生产的总局还可混得下去,但一旦到生产第一线领导一个道接指挥生产的联合公司就困难了。还有一些党政干部必然要调离原来的工作,另做不熟悉的工作。因此,取消总局,引起了这层领导人的不满和反对,直至对抗。

  3.部不愿交出自己的企业和权力。

  按规定,建立联合公司后,工业各部在管理和计划方面的权限要缩小,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解决部门发展远景和提高生产效率的根本问题,以及完善计划体制和管理方法”等。另外,有不少联合公司是跨部门的,这样有些企业就会转到另外的部门去。这使得部也不积极建立联合公司。

  4.地方行政机关怕丢掉自己的企业而反对联合公司。

  联合公司是以生产同类产品的部门为原则而建立的,往往是跨地区的。

  大的联合公司可以包括一个州、一个边疆区、一个共和国甚至全国范围内的一个部门的全部或几乎全部的企业。各级地方行政机关都无权插手联合公司的事情。这样,地方利益受到很大影响。如原属地方的生产日用品的企业,缴纳的周转税大部分属于地方财政收入,而当企业参加联合公司后,地方的财政收入就要减少。据苏透露,这一矛盾在闹得厉害的时候,财政部门不得不对地方机关采用财政补贴的办法来缓和矛盾。又如地方机关过去经常利用手中的权力,从其所在地区的企业捞取各种实惠,象占有企业用自己的基金建筑的住宅(尽管这是违反企业条例的),经常让这些企业为本地区完成某些工作,等等。由于这些非常实际的利害关系,地方机关不愿失掉这些企业。苏报刊在谈到地方机关阻碍建立联合公司的态度时认为,它们有时比主管部门“还要顽固”,一再提出要与狭隘的本位主义和地方主义作坚决斗争。

  这种权力之争,极大地妨碍了联合公司的发展,长期实现不了原定的发展计划。

  以上种种情况说明,改革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部分人权力增加,另一部分人权力缩小的情况,会涉及到各种利害关系。正如恩格斯讲的:“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07页)在今天的苏联,围绕改革而进行的权力斗争表现得非常突出、非常尖锐,从而对改革的阻碍作用也就非常大。

三、理论禁区束缚了经济改革

  苏联经济改革迈不开大步,与存在理论禁区有关。例如,与价值规律有关的市坊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苏联一道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在斯大林时期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一版写道:“价值规律严格地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它只在商品流通领域“在一定的有限的范围内保持 某种调节者的作用”,而对社会生产只“发生影响”,但“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赫鲁晓夫时期,随着经济改革的舆论准备工作的展开,经济界开始强调价值规律的作用,但都没有道接提它对生产的调节作用。勃列日涅夫上台后,由于正式推行经济改革而强调利用经济杠杆来刺激经济,经济学界对过去否认价值规律起调节作用的观点进行了批判,道截了当地提出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要求“广泛予以利用”,还有人认为,市坊机制起着实现经济规律要求的手段作用。但是,苏联当局认为这种观点影响着集中的指令性计划制度,以后就逐步压制其宣传。随后,苏联经济界越来越多地展 开了对市坊调节的观点的批判。按照苏联的官方理论,解决国民经济计划比例只是靠集中的指令性计划,而不是靠利用市坊调节。计划与市坊是两个对立的东西:一个是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计划化乡另一个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特有的市坊机制。这两个相互排斥的因素不能凑合在一起。认为市坊调节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资本主义式的“市坊社会主义”,是一种“牙卜说”。它会使中央计划机关只起情报中心的作用,它是“右倾修正主义”要求计划工作“民主化”,向“官仃主义”作斗争的借口,实际上只会使经济离开党和国家的政策,造成经济混乱。

  在苏联,至今还把市坊调节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前不久,苏共中央社会科学院院长麦德维杰夫发表的文章(《经济报》一九七九年第二十六期),还强调要揭露借改善计划制度之名,而引向“市坊社会主义”方向去的“伪善建议”,说要积极地抵制这种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的送言。这样的理论框框,妨碍人们通过实践去检验理论的正确性。这些都道接地阻碍经济改革的发展,使得经营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谁都能看得见的一系列弊病得不到纠正。例如,苏联对把规定商品价格的权力适当下放,改变目前这种过于集中作法的建议,就看成是现代的“市坊社会主义”论,说这一理论的目的是:在反对价格形成的,’,言仃主义化”,使这个领域“民主化”的幌子下,用市坊原则偷换社会主义经济所固有的管理经济的计划原则。官方警告提这些建议的人,别忘了并非无名之辈的希克(希克曾任捷克经济研究所所长,一九六八年任副总理,苏入侵时逃亡维也纳)因奉行这种政策而给捷克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又如,当有人提出改变目前统得过死的物资调配制度,而采用自由选择供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建议时,就有人出来写文章指责这种建议,是要把苏联倒退到早已结束的关于计划和市坊的争论上去,应该打 退这种倒退到市坊问题上去的任何企图。总之,苏联当局把一切有损于它对经济集中控制的改革建议和理论,统统给戴上“右倾修正主义”等帽子,因此,使经济改革也只能在集中计划控制这个大框框里扭来扭去。

  另一个问题是,从一些报刊文章来看,苏联当局一道担心,过多地给予企业经营管理权会导致企业自治,并坚持认为,企业自治是修正主义的。还断言:正是在解决企业经营管理权限的问题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企图用来“冲垮”和“破坏”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

  从上述的分析来看,现今的苏联领导集团,为了保持其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正统”形象,宁愿容忍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种种缺陷而不去改革,并且还经常以各种方式对象匈牙利这样的国家施加压力,不让别人偏离苏联的轨道。

四、干部制度不能适应经济改革的要求

  自经济改革以来,苏联对干部经济知识的教育工作加强了,更多地注意了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据统计,一九七九年初,全苏国民经济中,具有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水平的专家已达二千六百四十万人。目前除了在高等院校设有经济管理系培养经济管理干部外,还建立了两所国民经济管理学院,对经济干部进行轮训。一九七八年还在莫斯科成立了国民经济学院,主要培训苏联经济管理机关的高级领导干部。苏采取这些措施,主要想提高经济工作干部水平,适应“新经济体制”的需要。

  但是应该指出,经济改革以来,从根本上讲,苏联的干部制度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从上到下都是上级任免制,群众无权选举和罢免,没有正常的撤换和更新干部的制度,这样使得有主动精神的干部发挥不了作用。没有重大政治原因和错误,.官职一般是终身制。在苏联,至今对主要领导干部连认具的考核制度也未建立起来。一九七三年,苏通过的《关于对工业、农业、交通和邮电等企业领导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实行鉴定的决定》,规定每 三年对上述人员作一次鉴定,用公开方式作出“合适”或“不合适”现任职务的鉴定,提出“提升”、“奖励”或“调任其他工作”等建议。但是,这一规定,不包括由上级机关任命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即经理等人。另外,各级领导(从经理到部长)的报酬制度,一般与他们的最终工作成果关系不大,而主要取决于官职。总之,在这样的干部制度下,很多领导,更多地是考虑保持自己的职位,考虑如何利用它来追求更多的物质特权,而不愿去冒风险搞各种改革。他们总是竭力维持现状,保护旧制度,反对和阻止改革。

  从苏联的情况可以看到,干部制度不进行改革,就不能为进行根本性的经济改革创造条件。干部制度中那种落后保守、官仃主义、追求特权等腐朽的东西,必然是也只能是改革的阻力。

五、经济发展情况还没有紧逼到非大改不可的地步

  自七十年代以来,苏联经济增长速度出现的下降趋势日益明显。但是,从发展生产的客观条件来看,苏联还有较大的余地,如自然资源丰富,品种也较齐全;国内市坊大,对国外市坊依赖性小;很多重要部门和产品,如化纤等,还处于生产开始阶段,大有发展余地;利用集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可以解决一些重大而迫切的经济问题,如开发东部地区,等等。由于这些条件,在今后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从一个长远趋势看,每年平均保持百分之三、四的增长速度还是可能的,目前的经济局面还能支撑得住。因此,苏联当局仍可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继续维持下去。当然,在今后的时间里,改革还会不断进行。苏联很久以来就在酝酿各种新的改革方案。今年七月,苏联公布了《关于改善计划工作和加强经济机制对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的作用的决议》。苏联认为这一决议,是进一步完善整个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从决议的整个内容来看,这次重点想解决刺激科技进步,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更多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达到节约原材料和活劳动的目的。在计划指标体系、评价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指标、基建管理制度等方面,有较大的变动。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如计划权、计划的指令性、物资供应制度、价格制度和市坊机制作用等方面,未作实质性的改变,仍保持由中央集中控制的一套制度。所以,总的看来,这次决议提出的改革措施,是一九六五年改革以来的继续和发展,仍然是一种修补性质的。

  苏联经济改革的历史和现实向我们表明,改革并不是一嗽而就的事,道路相当长,而且是曲折而不平坦的。苏联自己也承认,道到现在,改革还未能使经济机构灵活地运转。改革涉及到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并相互牵制。

  要改变人们长期来形成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克服各种阻力,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下很大的决心才能取得成效。

  (转载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编《理论动态》17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