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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联体国家与中国建立新型安全合作关系的历史回顾
郑羽 来源:《国际资料信息》2001 年第12期 2011年01月04日

  苏联解体使原来苏联的疆域上出现了15个新兴国家 其中12 个为独联体国家, 使与中国有共同陆路边界的国家由12个增加到15个, 同时也使相关国家面临新的安全环境。1991 年12月以来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开始探索建立一种新型安全关系模式—合作安全关系。这一过程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是有关国家在边境地区各自裁减军事力量并在边境地区建立相互信任; 其二是有关国家在长期悬而未决的边界划分问题上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中国与相邻独联体国家在共同边境地区裁减军备和建立相互信任。在中国与相邻的独联体国家建立新型边境安全关系和边境裁军的过程中, 中俄两国之间的军事合作关系和安全领域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建立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

  而中苏之间关于在边境地区建立相互信任和裁减军事力量的共同努力, 为独联体成立后中俄两国在这个领域的合作取得长足进展打下了良好基础。1995年5月中苏关系正常化的同时, 两国领导人还就将中苏边境地区军事力量裁减到与两国正常睦邻关系相适应的最低水平问题达成了协议, 两国的外交和军事专家小组于1989年11月就此问题开始了谈判工作。

  1990年4月, 中国国务院总理应邀访问莫斯科, 两国领导人会晤期间签署了《关于中苏边境地区相 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指导原则》。

  独联体建立后, 1992年9月8日,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4 国全权代表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签署协议, 决定在与中国举行的关于在边境地区裁军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谈判中组成联合代表团。

  中国与俄罗斯两国政治关系的顺利发展为边境地区裁军和建立相互信任奠定了基础。

  1992 年12月俄罗斯总统叶利钦访华期间, 双方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 强调:“ 两国所有的问题将以和平方式解决, 相互不以任何形式, 包括不利用同对方接壤的第三国领土、领水、领空, 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并为此建立相互对话机制。” 这既是对以往历史经验的总结, 也是两国新型军事安全关系的核心原则。同时双方还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问题的谅解备忘录》, 进一步推动双方(包括独联体其他 3国)在此领域的谈判进程。

  与此同时, 中俄两国在军事安全领域其他问题上的合作关系也迅速发展。1992年8月末中国国防部长秦基伟访问莫斯科, 双方探讨了两国军事技术交流及在更广泛的领域加强合作与交流的问题, 正式建立了两军之间的联系。1993年6月和8月, 中国国家军委副主席和总参谋长分别访问莫斯科, 进一步探讨了双方在军事技术和军转民领域的合作。

  1993年6月, 俄罗斯国防部长格拉乔夫访问北京, 双方签署了两国国防部合作协议, 确立了国防部长定期会晤机制。1994年6 月, 中国国防部长迟浩田访问俄罗斯, 双方签署了《中俄两国政府预防危险军事活动协定》.1994年9 月江泽民主席访问莫斯科, 这是中国国家元首在俄罗斯独立后首次访俄, 两国首脑签署了《关于不将本国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联合声明》, 这一举措虽然从军事技术角度来说是象征性的, 但却反映了两国的关系水平和在军事安全领域内的相互信任的提高。中俄两国在上述领域合作与交流机制的发展, 为两国在边境裁军领域的合作建立了巩固的政治基础和足够的相互信任。

  经过共22轮的谈判和磋商, 中国与相邻( 个独联体国家在边境地区加强信任和裁军问题等一系列细节问题上终于达成一致。1996年4月26日, 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在上海签署了《中国同俄、哈、吉、塔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 该协定共16 款, 主要内容为: 1.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 不进行威胁另一方及损害边境地区安宁与稳定的任何军事活动。2.双方交换部署在边界线各自一侧 10公里地理区域内的陆军、空军、防空军航空兵、边防部队人员数量和武器装备、军事技术基本种类数量的资料。3. 双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 限制实兵演习的规模、范围和次数, 在边界线各自一侧10公里的区域内, 除边防部队以外, .双方布部署新的战斗部队。4.相互通报边境100公里纵深地区的重要军事活动情况, 相互邀请观察实兵演习。5.采取措施预防危险军事活动。6.加强双方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和边防部队之间的友好交往。7.该协定无限期有效。

  经各签署国最高立法机关批准后, 该协定于1998 年5 月7日生效。1997年4 月24日, 中国与上述( 国在莫斯科签署了《中国同俄、哈、吉、塔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 以及关于协定适用范围议定书、关于裁减程序议定书、关于交换资料议定书、关于监督和核查议定书等( 个附件。该协定除了再次重申《中国同俄哈吉塔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外, 还强调双方裁减和限制部署在边界线两侧各100公里纵深地区内的陆军、空军、防空军航空兵的人员和作战坦克、装甲作战车、火炮、战术导弹发射架、作战飞机、战斗直升机等主要种类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的数量, 确定其最高限额, 规定了在边界线两侧各100公里纵深区域内的边防部队人员(13.4万人)及其主要种类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装备数量的最高限额, 确定了武装部队人员和军事技术装备的裁减方式及其期限(2年), 并交换有关资料和进行相互监督等。协定有效期至2020年12月 31日, 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

  根据协定, 在规定的两年内, 在中俄东段边界和中国与哈、吉、塔共同边界两侧规定的各100公里区域内, 独联体4国将“ 裁减人员13万(其中俄罗斯12万)、坦克3900辆、装甲车5 800辆、大炮(4500门、作战飞机290 架、直升机434架。” 由于《裁军协定》规定在边界线100公里范围内每一方保留的武装部队的最高限额为13.4万人, “ 根据这些数字推算, 在7500公里的边界线上, 100公里以内的边境地区每平方公里只有17-18名军人。换句话说, 如果这些军人分成三班, 且只担负守卫边界线的任务, 那么每个边防军人就得分管200米长的边界线” 。1998 年12 月7日戈尔巴乔夫在第( 届联合国大会上又宣布苏联将单方面裁军50万人以后, 到1990 年底, 这一裁军计划基本完成, 其中在中苏东段边界所处的远东地区裁减了12个师共20 多万人。.双方在军事安全领域达到的这种透明度是非军事联盟国家关系中前所未有的, 双方通过以上两个协定的达成, 开创了冷战结束后处理国家间安全问题和地区安全的全新模式和全新理念。

  可以认为, 由于中国与俄罗斯等独联体( 国睦邻友好和相互信任关系的建立, 双方边界地区的现存武装力量在军事上只具象征性意义, 如果中国与独联体国家关系长期保持目前水平, 它的主要功能将只在于防止其他一些非传统安全因素破坏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定。

  (二)中国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绝大部分边界分歧得到解决。虽然冷战年代中苏关系的破裂并非双方在边界问题上分歧的结果, 但双方在边界划分问题上的分歧使相互间的矛盾更具对抗性, 并导致了1969年 3月在边界东段珍宝岛地区、1969年8月在边界西段铁列克提地区直接的军事冲突。新中国建立后, 中国与原苏联之间进行的边界谈判共经历了3 个阶段, 即1964 年2-8月的第一阶段, 1969年10月一1978年7 月的第二阶段,1987年2月一1991年5 月的第三阶段。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 由于苏联政府放弃了一些显然不合理的要求, 使两国的边界谈判工作在东段地区开始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1986年7月28日, 戈尔巴乔夫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发表讲话, 提出苏中两国东段国界可以按照两国界河的主航道中心线来划分。这与勃列日涅夫时期认为苏中两国国界线在中国河岸的立场有了很大的变化, 为新一轮谈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政府立即对此作出反应。1986 年9月, 中国外长吴学谦与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在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了会晤, 双方商定1987 年2月在莫斯科恢复边界谈判。经过两年多的磋商, 中苏双方就东段边界走向达成了原则协议。1991年5 月, 江泽民主席访问莫斯科期间, 双方外交部长签署了《中苏国界东段协定》。 该协定共10项条款, 主要内容为+ 确定了中苏边界东段除黑瞎子岛等两块争议地区以外的边界走向, 同意继续谈判解决尚未达成一致地区的边界走向问题< 通航河流国界线沿主航道中心线走向、非通航河流国界线沿河流中心线 走向, 并依此划分岛屿归属< 双方各类船只, 包括军用船只, 可从乌苏里江经哈巴罗夫斯克城下至黑龙江无阻碍地航行< 中国船只可沿图们江下游通海往返航行< 成立联合勘界委员会负责实施勘界立标工作。1992年2月13日, 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批准该协定, 同年2月25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协定, 1992年 3月6日, 俄罗斯外长科济列夫访华期间双方互换了批准书, 协定从当日起生效。

  1994 年9月江泽民主席访俄期间, 双方签署了《中俄国界西段协定》, 该协定在1995年10月17 日两国在互换两国最高立法机关的批准书后开始生效。1997 年11月, 叶利钦总统第三次访华, 两国元首签署《中俄联合声明》宣布, “ 根据1991年5 月16 日协定进行的中俄国界东段勘界的所有问题业已解决, 中俄东段已勘定的边界( 约4200公里)在两国(约55公里) 的勘界工作。双方将继续谈判公正合理地解决遗留的边界间题, 以便将共同边界全部确定下来。” 1999年4月27 日, 中俄边界联合勘界委员会俄罗斯代表团宣布, 俄中联合勘界部门共绘制和完成了有关两国边界协定的175 张详尽地图及辅助文件, “ 双方已经沿东部4195公里长的边界(从蒙古至图们江) 及沿西部54公里长的边界(从哈萨克斯坦至蒙古) , 立下2084个界标及界碑。” 待议地区的“ 座岛屿的命运将留待未来决定” 。1999年12月上旬叶利钦总统对北京进行非正式访问期间, 两国外长签署了《中俄关于中俄国界线东段的叙述议定书》和《中俄关于中俄国界线西段的叙述议定书》。

  在中俄边界勘界工作进行之时,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边界谈判和划界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中国与这两国的边界谈判主要以1987-1991年间的中苏边界谈判为基础。当时, 中苏双方已经就中苏西部共同边界中的中哈和中吉段绝大部分边界走向达成了协议, 并讨论了中塔地段的边界问题。1992 年9月8日, 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组成了联合边界谈判代表团, 共同开始了与中国方面的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共同边界总长约1770公里。1994年4月26 日, 李鹏总理在访问阿拉木图期间与哈总统签署了《中哈国界协定》, 协定于1995年9月11日生效。协定确定了除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两块争议地区以外的中哈边界走向, 同意继续谈判解决尚未达成一致的地区的边界走向问题, 决定成立联合勘界委员会负责实施勘界工作。在关于两个争议地区的边界走向问题上, 中哈双方本着逐一谈判、逐一签订协定的原则予以解决。1997年9月24 日, 两国签署了第一个《中哈国界补充协定》, 叙述了1994 年《中哈国界协定》没有包括的自中哈国界第69界点至两国国界西南端终点汗腾格里峰全长约10公里的边界走向。

  1998年7 月4日, 江泽民主席在出席于哈萨克斯坦首都举行的“ 上海五国” 第三次元首会议期间, 与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签署了第二个《中哈国界补充协定》, 叙述了中哈边界上察汗鄂博和夏尔希里两块地区的中哈边界走向。该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中哈边界问题全部解决。1999年11月下旬, 纳扎尔巴耶夫访问北京, 双方签署了《中哈关于两国边界问题获得全面解决的联合公报》。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共同边界约1096 公里。1992年5月, 双方发表关于两国友好与合作关系的联合公报, 承认1087-1991年中苏边界谈判中关于中吉边界所取得的成果, 愿以此为基础就遗留问题继续谈判。吉边界谈判代表团参加了1992年9月成立的俄、哈、吉、塔4国组成的联合边界谈判代表团的工作。1996 年7 月4 日, 作为中吉边界谈判的阶段性成果, 江泽民主席在首次访吉期间与阿卡耶夫总统签署了《中吉国界协定》, 协定于1999年8 月26 日生效。协定规定了两国除一块争议地区外的边界走向, 规定成立联合勘界委员会实施勘界立标工作。1999 年8 月26 日, 两国签署了《中吉国界补充协 定》, 最终划定了一块争议地区的边界走向, 从而使两国边界问题得到了全面解决。

  同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相比, 中国与塔吉克斯坦的边界问题较为复杂, 争议涉及的领土面积也要大得多。

  1882年中国清政府与沙皇俄国签订了《中俄喀什噶尔界约》,1882年双方又签订了《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 规定了今天帕米尔地区的中国与塔吉克斯坦边界的大致走向。

  1891年9月和1892 年4月, 沙俄政府利用《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中关于边界走向的不规范之处, 即中俄两国的边界线在乌孜别里山口地区, 俄国边界一直往西南, 中国边界一直往南的规定, 出动军队不仅占领了乌孜别里山口西南的待议地区, 而且人侵了山口以东直至萨雷阔勒岭的中国领土, 清政府因此与沙皇政府进行了长达两年多的交涉。

  1894年清朝政府与日本关系陷人严重危机之时, 为避免两线作战, 清政府于当年4月与沙俄政府换文, 同意维持帕米尔地区的现状。同时, 清朝政府在换文中明确指出2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 并不意味着放弃中国对于目前由中国军队占领以外的帕米尔领土所原有的权利。

  它认为, 应保持此项以1884 年议定书为根据的权利, 直到达成一个满意的谅解为止。由于上述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中国与塔吉克斯坦的边界争议地区 的面积达2.8万平方公里, 两国仍然为最终解决这一间题在进行外交谈判。

  由于中国和俄罗斯等有关独联体国家建立了新型的安全合作关系, 以及冷战结束后国际安全形势和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 中国也真正开始面临着一个总体上有望长期保持稳定的周边安全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