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08年,俄罗斯政治生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俄罗斯政府有条不紊地推出一系列宪法和法律修正案。从现阶段俄罗斯政治体制内容和性质的大背景来看,梅德韦杰夫的政治改革措施是对1993年以来俄罗斯政治发展的一个阶段性总结,表明“梅普组合”决心给俄罗斯政治制度建设画上一个句号。可以说,稳定和发展是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的主旨。
关键词:俄罗斯 政治改革 稳定 发展。
2008年是俄罗斯政治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俄罗斯顺利举行总统大选,普京将总统职位移交给新当选的梅德韦杰夫并出任总理、随后出任"统一俄罗斯"党主席,俄罗斯政治生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2008年11月5日,梅德韦杰夫总统发表了就任以来的第一份国情咨文,提出对俄罗斯现行政治体制进行改革的一系列措施,随后有条不紊地推出一系列宪法和法律修正案并在年底之前成为法律。"梅普组合"拥有广泛支持和庞大政治资源,这些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将付诸实施。从现阶段俄罗斯政治体制内容和性质的大背景来看,梅德韦杰夫的政治改革措施是1993年以来俄罗斯政治发展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可以说,稳定和发展是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的主旨。
一、通过改革,进一步集权
梅德韦杰夫在国情咨文中表示,1993年以来俄罗斯的民主制度建设是自上而下进行的,要使这些民主制度在社会所有阶层生根,首先必须展现这些制度的有效性,同时要把更多社会政治职能直接交给公民及其组织和自治机关。为此,梅德韦杰夫提出包括提高人民代表水平和质量、吸引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10条建议,例如,支持小党的选民在国家杜马中也应有自己的代表;只有在地方议会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才有资格向总统提名地方行政首长;取消政党参加各级选举的押金制度;等等。
显而易见,扩大政治参与是梅德韦杰夫改革措施的主旨。1993年以来的俄罗斯国家杜马保持多党制格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通过修改选举法,小党有机会进入国家杜马,有利于扩大政治参与,进一步拓宽政权的社会基础。梅德韦杰夫指出,"这些举措有利于提高人民代表性的质量,更加全面地考虑人们的利益,加强公民对政权的信任和社会的团结。"
就本届国家杜马的基本组成而言,"统一俄罗斯"党占据宪法多数席位,持中间立场;左翼和中左翼分别有俄共和"公正俄罗斯"党;右翼力量缺席以及部分自由派力量游移在国家杜马之外,导致国家杜马出现一定意义的代表性失衡。
因此,从近期俄罗斯右翼阵营的分化组合和建党活动来看,俄罗斯当局似乎在为安排右翼力量的代表进入下届国家杜马做准备,当然这是受到当局控制的,或者说是被当?quot;招安"了的右翼党派。目前,在右翼阵营,有前棋王卡斯帕罗夫和前总理卡西亚诺夫以及部分右翼人士组织的"团结"运动等不妥协的亲西方右翼力量。而通过组建"右翼事业"党,俄罗斯当局将部分温和右翼纳入现有政治框架、并为其在下一届国家杜马选举获得席位创造了必要的组织和政治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右翼事业"成立不久,便与代表中小企业的"俄罗斯支柱"组织签订合作协议。这也是当局试图将其与不妥协的部分右翼力量区分开来的重要步骤。这表明,代表寡头集团利益?quot;右翼力量联盟"已经成为历史,而其他不妥协的右翼力量将成为被当局边缘化的主要对象。
政治力量格局的另一翼是左翼方面。执政当局毫不掩饰其以另一政党取代俄共的意图。受执政当局支持的、继"统一俄罗斯"党之后的第二个"政权党"--"公正俄罗斯"党在最近两年之内连续整合了九个政党,正在成为替代俄共吸引左翼选民的政党,很有可能在下届国家杜马选举中进一步挤压俄共的活动空间。
俄共在前不久举行的十三大上拒绝社会民主主义,固守传统价值;"统一俄罗斯"党在十大上提出的所谓保守主义价值的内容尚在设计之中。因此,下一届俄罗斯国家杜马政党的格局很有可能是持中间和保守主义立场?quot;统一俄罗斯"党作为中派力量一党独大;俄共争取占据传统的左翼阵地但受到"公正俄罗斯"党的挤压;"右翼事业"党代表私人部门和大企业利益,加上处于边缘地带的个别小政党,构成一个较为稳定的、代表性较为宽泛的可控的多党制议会。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这种议会政党格局的形成。
2008年12月22日,梅德韦杰夫向国家杜马提交法案,对现行的联邦主体立法与行政机关组织原则和政党法进行修改,其主要内容是改变现有的联邦主体首脑提名办法。根据梅德韦杰夫提出的修正案,在某个联邦主体立法会议拥有多数席位政党的常设集体领导机关,在现任联邦主体负责人任职到期后90天内与总统进行协商,并提出不少于三名候选人供总统挑选。若总统不认可,则该党在与总统协商后再次提出不少于三名候选人。若总统再次不满意的话,则直接与联邦主体立法会议进行协商,并由该立法会议各政党提出候选人。在协商之后,总统向该立法会议提出候选人,履行有关任命程序。若立法会议否决总统提出的候选人,则总统提出新的候选人。若立法会议再次拒绝,则总统有权解散该立法会议。
从这个法案的立意来看,政党积极参与地方行政首长提名,从法理上强化了普京对地方行政首长任命过程的影响力。原因是?quot;统一俄罗斯"党在83个联邦主体的79个立法会议中拥有多数席位。其次,此举实际上将原来属于总统联邦区代表的地方行政首长提名权划给了"统一俄罗斯"党。这也说明,在加强垂直权力方面,现有的联邦区总统全权代表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自己的意义。
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在地方议会占据主导地位的"统一俄罗斯"党获得地方行政首长提名权,对于俄罗斯政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梅德韦杰夫上述改革措施是对普京时期政治实践的微调,首先强化了"统一俄罗斯"党领袖普京对地方行政系统的主导权,同时总体上并未给其他非议会政党营造宽松的环境。因此,可以说新的地方首长提名制度进一步强化?quot;梅普组合"的政治作用,进一步将权力集中到"梅普组合"手中。
二、强化总统权力,进一步稳定政权基础
梅德韦杰夫表示,俄罗斯目前面临实施国家长期发展计划、过渡到新经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军队现代化、管理庞大国家等等一系列重大任务,需要加强民主制度和保持稳定。而保持稳定的具体措施就是延长总统和国家杜马的任期。
第一,扩大联邦会议的宪法权力,赋予国家杜马对执行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制定宪法条款,要求政府每年向杜马汇报工作并回答质询。
第二,扩大总统和国家杜马的任期分别至6年和5年。
梅德韦杰夫提出两项具体措施时特别强调,这些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多次提起。这两项措施仅仅是宪法修正案,并非宪法改革,并不涉及现有制度安排的政治和法律实质。这两项修正案将给现有制度安排赋予更大的稳定性。梅德韦杰夫表示,俄罗斯现行宪法是有效的且运转正常,其基础条款应该在未来基本保持不变。宪法所界定的公民权利与自由、人民主权、国体、联邦制、司法和地方自治的组织原则以及其他宪法制度的基础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应保持稳定。梅德韦杰夫特别强调,针对现行宪法的"改革家之痒"是完全不可取的。
(一)延长总统任期的原因
从政治角度来看,延长总统任期无疑是强化总统权力。单纯就总统任期而言,各国的具体实践不尽相同。奥地利和爱尔兰的总统任期分别是6年和7年。但这两个国家是总统-总理制,大部分行政权力属于总理。法国的总统任期曾经是7年,希拉克时期改为5年。事实上,俄罗斯在1993年制定宪法的时候,总统任期就有4年、5年、7年等不同版本,但当时叶利钦迫于反对派的压力做出让步,最终确定的总统任期为4年。目前,俄罗斯政治精英对延长总统任期是有共识的。但也有专家认为,从发展民主的角度,在"统一俄罗斯"党控制杜马、普京的声望和影响力如日中天的背景下对宪法的调整还是给俄罗斯的政治发展留下了一些阴影。
上述改革措施并非梅德韦杰夫的"原创"。普京本人在任时,联邦委员会主席米罗诺夫等就提出过延长总统任期的问题。从立法角度看,延长总统任期需要修改宪法,并得到全国2/3联邦主体立法会议的同意。目前,"统一俄罗斯"党拥有国家杜马以及全国83个联邦主体中79个立法议会的多数席位。梅德韦杰夫政改措施不存在任何政治上的障碍。与此同时,梅德韦杰夫国情咨文发表之后的当天,有克里姆林宫高级官员表示,总统和国家杜马任期的延长不适用于现任总统和议会。换言之,这些新举措将适用于下一个选举期,即2011年举行的国家杜马选举和2012年举行的总统大选产生的新一届国家杜马和总统。
值得注意的是,普京在任期间的2000年到2007年,曾多次坚决反对修改宪法。但在2007年,普京首次表达了可以修改宪法的意见。当时普京表示,对俄罗斯而言,4年总统任期是不够的,6年或者7年任期则是完全可行的,但连任的次数应该受到限制。可以说,通过修宪延长总统任期这个重大的政治决定应该是普京在任最后一年--2007年做出的。
从俄罗斯政治发展的角度看,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出台的背景大致有以下几项:
首先,普京执政8年,俄罗斯精英内部实现整合,对俄罗斯发展道路及政权模式具有一定共识。俄罗斯政治局势稳定,"统一俄罗斯"党内部稳定;在野的左翼和右翼政党和势力均无力挑战现体制。延长总统任期,就是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稳定最高权力,为发展创造稳定政治环境。
其次,俄罗斯近年来经历了一个高增长阶段,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国力增强,外交上的进取性十分明显。同时,经济发展短期内难见成效,需要长期稳定的环境。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俄罗斯需要一个适合自身特点的、能够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体制,需要一个足以保障俄罗斯发展的长期战略稳定局面。这是改革的基本逻辑之所在。
纵观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举措,虽然涉及到宪法、选举法和政党法等,但在实际操作层面都是对这些重要法律的"微调"。总统任期有所延长,但总统依然是全民选举产生。总统在俄罗斯人心目中仍将是俄罗斯合法性最高的政治制度安排。延长国家杜马任期并未改变其选举产生的办法。换言之,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并未削弱,政权的稳固性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进一步实现国家杜马的可控性
国家杜马任期延长至5年,并且国家杜马的选举和总统大选分开进行。其中的主要考虑是,国家杜马选举在总统大选之前举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总统大选的预选。为了保证国家杜马选举的结果,总统往往要动员大量的政治资源。在叶利钦时期,如1995年国家杜马选举为此后1996年总统选举中叶利钦获得连任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再如1999年国家杜马选举前,执政当局为了使叶利钦开创的"改革"大业后继有人并使其选定的接班人普京与实力雄厚的普里马科夫、卢日科夫集团相抗衡,以"团结"联盟和"我们的祖国-全俄罗斯"联盟为基础组建了一个新的联盟,随后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统一俄罗斯"党。在2003-2004选举年结束后,当局花费了大量资源,最终通过组建"公正俄罗斯"党来解决"祖国"党的问题。因此,国家杜马任期延长并与总统大选的时间错开,使得总统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调配国家杜马的构成,且不使国家杜马的选举结果对总统大选产生干扰效应。
作为对延长总统任期的补偿,国家杜马获得了听取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的权力以及质询权。在目前情况下,由于普京担任总理和"统一俄罗斯"党主席,而"统一俄罗斯"党控制国家杜马,那么这种安排实际上是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表面上看此举强化了国家杜马的职能,但实质上进一步使国家杜马处于总统权力、"梅普组合"的掌控之中。
(三)普京本人的政治选择留有余地
对梅德韦杰夫进行分析的第一个问题是,既然这些措施在普京时期就已经提出,且完全可以在任期内顺利完成,为何到现在才提上议事日程?有分析认为,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延长总统任期后的第一任总统是普京本人。甚至有人认为,2009年普京将以某种方式重新担任总统。
2008年12月4日,普京在与民众第八次网络互动时,就延长总统和国家杜马任期问题进行了解释,普京首先强调完善政治体制的措施是总统提出的,他本人对此完全支持。此外,总统的"建议并不是根本性的、对宪政体制基础的改变","因此,总统和议会的选举、任职等与此前是一样的。这些建议不是要取消国家最高政治领导的更替制"。普京强调梅普二人在此问题上的立场完全一致。
其次,普京依然没有就他本人未来的政治安排作任何明确的说明。普京只是表示,2012年之前不会重返总统宝座。"俄罗斯下一届总统大选将在2012年举行。因此我认为, 每个人应该在自己的职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现在不应该瞎忙活2012年的事情"。"到时候再看。"普京这番话表明,一方面2012年之前不会有提前总统大选,而他2012年是否参选是开放式的问题。这就使得普京有足够的回旋余地,保持对政治局势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列瓦达中心12月初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俄罗斯人(65%)反对在近半年提前举行总统大选,只有15%的受访者则表示支持,另外20%的受访者对此没有作答。这个调查从一个侧面表明,俄罗斯民意对提前举行总统大选总体上持反对意见,似乎在为普京有关2012年之前不会举行提前总统大选的一番话作了民意的注解。
(四)对梅德韦杰夫宪法修正案的分析
梅德韦杰夫上述两项改革旨在实现俄罗斯最高权力的"去个人化"(俄罗斯政治发展过程中最高权力具有高度个人化的特点)或者制度化,立足长远,建立一个稳固的以政权党为基础的、在设定框架内国家最高权力平稳过渡的政治制度框架。换言之,"梅普组合"政治改革蓝图的初衷,就是俄罗斯政治的长期稳定性。这些改革措施无疑是1993年以来俄罗斯政治发展的一个阶段性总结,为俄罗斯实现长期政治稳定打下稳固的政治基础。
梅德韦杰夫通过延长总统任期这个步骤向俄罗斯国内外发出了一个明晰的信号:俄罗斯最高权力的更替将在一个已知和稳定的框架内进行,并且其方式和结果是可预测的。这也使得俄罗斯国内外政治力量在进行政治规划时将从一个明确的时间框架出发。因此,梅德韦杰夫延长总统任期,就是要通过俄罗斯最高权力的稳定来保障国内的政治稳定。
三、打击腐败,为发展保驾
梅德韦杰夫在国情咨文中把解决腐败问题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宗明义地指出"腐败是自由、民主和公正社会的头号敌人"。而俄罗斯的官僚依然与20年前一样,对自由人及其自由的行动不信任。官僚"整治"企业,控制新闻媒体,干预选举过程,对法庭施加压力。官僚机关已经成为俄罗斯最大的雇主、最积极的出版人、最好的制片人,官僚认为自身就是法官、政党和人民。这个体系是绝对无效率的,只能导致腐败。它造成了大众的法律虚无主义,与宪法相矛盾,遏制创新经济和民主制度的发展。但是,强大的国家并不等同于无所不能的官僚。
事实上,梅德韦杰夫就任总统后就将反腐败问题作为首要任务。2008年5月19日,俄罗斯设立反腐败委员会,并规定其主席团每年向总统提交两份工作报告。总检察长将不定期经常性地向总统和该委员会介绍有关情况。2008年7月,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国家反腐败计划,并将相关法案提交国家杜马审议通过。该法案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等特点,首先旨在消除产生腐败的制度因素--国家政治和经济体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对海关、内务部、检察院、联邦安全局、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规范。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预防,创造一种腐败"不合算"的氛围。
(一)反腐败的具体措施
第一, 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和地方自治机构公职人员的要求,他们必须提交收入和财产的信息,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要严格核实,甚至可以使用侦查手段。
第二, 国家和地方自治机关公职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有关的规范,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第三, 对非国家组织中滥用职权者追究刑事责任,将其等同于国家公职人员。
第四, 对法人规定行贿的行政责任。
第五, 对法官的财产状况进行监督。
(二)俄罗斯腐败问题积重难返
第一,根据俄罗斯"争取民主"基金的研究,每年非商业性贿赂的金额约为30亿美元,其中法院系统约占8%,约合2.1亿美元。
俄罗斯商业贿赂的规模从2001年到2005年扩大了10倍,约为3 160亿美元,几乎相当于联邦财政的收入。
第二,2008年"透明国际"的研究表明,俄罗斯是全球22个经济大国中最腐败的国家。
(三)梅德韦杰夫反腐败计划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反腐败立法;第二部分是以反腐败为目的完善国家管理;第三部分是法律干部的培训和法律教育;第四部分是实施反腐败计划的第一批措施。
第一部分规定,10月1日之前草拟并提交联邦反腐败法,对腐败行为提出定义,以及打击腐败的主要政策方向。同时计划草拟对包括刑法典在内的25部现行法律的修正案。
俄罗斯有关人士认为,申报财产可以使有关方面看到某个国家公职人员在一年内个人财产的变化情况。但是,很难规定必须申报财产的官员亲属的范围。从目前情况看,配偶、父母和子女属于申报的范围。如果某个官员的财产申报表引起怀疑,有关方面可以查证其财产情况,但不会监控官员的支出。同时,俄罗斯计划制订有关游说的法律,对代表某些机构的利益提供法律服务和腐败之间划出界限。其次,修改刑法典,将国家公职人员和商业领域的法律责任一致化。
除了对现行25部法律进行修改之外,还需要修改预算法、国家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在第二部分完善国家管理方面,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公平竞争、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一系列规定。此外,还要提出国家机构向居民提供服务的标准,向地方政府移交部分职能并强化监督等,保障新闻自由,等等。
2008年12月19日,国家杜马三读通过了梅德韦杰夫总统提出的一揽子反腐败法案。根据这个法案,从2010年起,1)官员在有人试图行贿时必须向司法机关举报,但没有义务举报同事的受贿情况。2)禁止官员接受价值3 000卢布以上的礼物。超过这个价值的礼物应上缴国库。3)持有公司股票的官员应在任期期间将股票托管。4)官员在离职后2年内禁止在其此前主管行业的企业任职。5)商业贿赂的罚款从原来的50万卢布增加到100万卢布。6)官员每年申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收入和财产情况。但对于不申报的情况未规定刑事责任。
此外,在刑法典的修正案当中,强化了对商业机构及其他组织滥用职权和行贿的刑事责任。在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中,简化了对议员、法官等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众所周知,俄罗斯腐败问题可以说是积重难返。在目前"梅普组合"、政治稳定背景下,已经成为俄罗斯稳定和发展的最大威胁。因为腐败在微观层面上能够扭曲重大政治经济决策的执行和效率。同时,在俄罗斯国际联系密切的背景下,俄罗斯精英集团的腐败有可能成为外部势力的工具,对俄罗斯内外政策的独立自主造成不利影响。
反腐败是俄罗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政治稳定尤其是最高权力稳定的背景下,反腐败取得成效的几率会大大增加。与此同时,也要看到俄罗斯腐败问题的历史和传统成因。在经历20世纪90年代大规模私有化及其伴生的大规模腐败之后,反腐败措施在短期内从根本上难以奏效。
四、新的"俄罗斯思想"?
梅德韦杰夫在国情咨文中对俄罗斯意识形态问题作了详细阐述,其主要内容是:
1)公正,理解为政治平等、法庭的公正无私、领导人的责任。在具体实践中则是社会保障、解决贫困和腐败问题。每个人在社会上有自己的位置,俄罗斯在国际上有自己应有的地位。
2)自由,个人、个体的自由。经商、言论、信仰、选择居住地和职业的自由。还有更为广泛的作为一个国家的自由,即俄罗斯联邦的独立和自主。
3)人的生命、福祉与尊严。民族和谐。多样文化的统一。保护少数民族。承认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独立也属于保护少数民族的例子。
4)家庭传统。爱与忠诚,关心老幼。
5)爱国主义。对国家的历史和远不那么完美的现状有清醒的认识。在任何情况下相信俄罗斯,眷恋故乡和伟大的文化。
梅德韦杰夫认为,这些就是俄罗斯的价值道德基准,是一组不证自明的价值共识。
意识形态问题的提出,既有内政的需要,也有外交政策的需求。从内政来看,政治稳定需要全社会精英阶层与绝大多数民众的共识,即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以此来凝聚民心,动员全社会资源完成国家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就对外政策而言,面对西方民主人权自由等宣传攻势,俄罗斯需要拿出自己的立场,改善自身形象,回应西方在价值观方面的挑战。
与此同时,"统一俄罗斯"党作为"政权党"缺乏明确的意识形态,在几乎所有问题上持中间立场。因此,梅德韦杰夫提出的"一揽子"价值共识,实际上是为"统一俄罗斯"党所作的意识形态规划。值得一提的是,从普京2000年上台以来,俄罗斯官方和学术界一直在设计一个能够凝聚人心的官方意识形态。因此,不排除梅德韦杰夫对俄罗斯价值的阐述有可能成为未来正式推出的意识形态设计--新的"俄罗斯思想"的核心。
五、一党独大的"民主政治"模式
分析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措施,首先应该从俄罗斯1993年以来政治发展的脉络着手。大致来说,俄罗斯1993年宪法是在激烈的政治对抗,在"血与火"中产生的。从实践角度看,俄罗斯1993年宪法具有很大的弹性。譬如,普京执政的8年期间,在没有修改和调整宪法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联邦区、改变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选举和组成办法、地方行政首长从选举制改为任命制等,保持了国内的政治稳定。
因此,梅德韦杰夫在上任伊始提出的改革举措,实际上是延续了普京政治路线。
第一,梅德韦杰夫提出政治改革时,多次强调1993年宪法的重要性和不可移易性。至少可以说,俄罗斯当局认为,经过15年的调整,大部分政治经济精英对国家发展路径达成共识,现体制是俄罗斯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合理的选项。
第二,梅德韦杰夫的改革立足长远,要为俄罗斯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因此,2012年梅德韦杰夫和普京法律上都有资格参加总统大选,但实际上具体人选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新的体制是针对普京-梅德韦杰夫之后的一个长远的设计。无论何人上台,都将在一个以"统一俄罗斯"党为核心的、上下高度整合的权力架构内按照设定的"游戏规则"开展工作,其唯一的任务则是动员各种资源,完成俄罗斯经济社会军事等等的全面现代化改造。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意图的话,那就是建立一个稳固的政治体制框架,今后俄罗斯谁当总统这个问题不再重要。从这个意义上看,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从长远上试图克服俄罗斯最高权力高度个人化的弊端,彻底打破"元首行则国家兴,元首不行则国家不幸"的怪圈。
梅德韦杰夫的政治改革表明,俄罗斯自1993年以来政治过渡期宣告结束,随着立法程序的完成,将形成一种俄罗斯式的"民主政治"模式--可以姑且称为"非典型民主"或者墨西哥模式(美国学者对二战后日本和瑞典政党制度所给出的一个界定),其主要特征是,"政权党"一党独大,但实行外部治理(普京担任"统一俄罗斯"党主席,却不是该党党员;总统办公厅全面控制该党内部重要人事安排);"政权党"虽然缺乏明确的意识形态,但却有对"领袖"的忠诚及对"领袖"选择的发展道路的支持;"政权党"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处于次要地位。就俄罗斯而言,这样一个"政权党"可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政治稳定的基础。
因此,梅德韦杰夫政治改革举措的主旨就是求稳定、促发展。而改革的逻辑则是,只有政治稳定得到保障之后,发展才能顺理成章地提到议事日程的首要地位,并成为下一阶段俄罗斯的核心议题。政治稳定在俄罗斯具有特殊意义,俄罗斯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且封闭运行,维持精英内部的共识是政治稳定的首要和先决条件。
*薛福岐,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俄罗斯政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