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斯洛伐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虽然中国不是斯洛伐克利益的优先地区,但作为一个国力不断增强的亚洲大国,它对于斯洛伐克来说也是一个重要国家,尤其是中国潜力巨大的市场对斯洛伐克公司意义重大。斯中两国都将经贸合作确定为双边关系发展的主要方面。
一 政治往来 1994年2月,斯政府总理梅恰尔访华,受到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接见,与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两国政府经济和贸易协定、两国文化部1994~1995年文化合作计划。8月,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访斯。1995年4月,中国务院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访斯。9月,斯国民议会议长卡什帕罗维奇访华,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与其举行会谈。1996年4月,斯总统科瓦奇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科瓦奇举行会谈。1997年5月,斯外长哈姆日克访华。6月,中斯两国政府就1997年7月1日后斯在香港特区保留名誉领事馆问题达成协议并换文。1999年10月,斯国民议会议长米卡什率领议会代表团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与米卡什进行会谈,双方就发展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两国经贸关系及其他领域的合作。2000年6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对斯进行正式友好访问,与斯议长米卡什举行了会谈,双方表示要推动两国友好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2002年1月,斯国民议会副主席赫鲁肖夫斯基访华,双方表示要积极开展两国议会领导人、各专门委员会和友好小组之间多层次、多渠道的交往。11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访斯,同斯副总理兼经济部长涅姆齐茨举行会谈。2003年1月,斯总统舒斯特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就进一步加强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友好合作与中方领导人会谈并达成共识。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斯洛伐克共和国联合声明》,相互尊重对方人民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相互赞赏对方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希望在双边和多边领域扩大和加深合作,愿意继续保持两国、两国政府、议会和其他国家机构的代表的定期接触和互访,就经济、金融、文化、教育、法律等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交流经验,致力于扩大两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支持两国司法、公安、内务等部门的互利合作,重视发展科技研究、文化、教育和体育等领域的合作。2004年5月,斯副总理兼经济部长鲁斯科访华。8月,斯洛伐克在上海开设总领事馆,以期推动斯中经贸往来。2005年12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斯洛伐克,两国总理举行了会谈,表示要不断加强两国政治交往、经贸合作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
在台湾问题上,斯坚持一个中国、不同台湾进行官方接触的政策,在西藏和人权问题上亦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场。2003年7月,台湾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设立贸易代表处,但斯政府明确表示将恪守两国建交公报和联合声明中所确立的一个中国原则,台驻斯机构仅为非官方的民间机构,斯不会与台进行任何具有官方性质的往来。
二 经贸关系 斯中两国的经贸关系有着较长的历史。1993年以前,斯中经贸往来在当时的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和中国间进行。1993年1月斯洛伐克共和国成立,斯中两国的经贸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自1994年10月斯中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互相交流经贸信息并鼓励两国企业间建立直接经贸合作关系。
斯中两国的经贸合作有着良好的法律基础。根据斯中两国签署的外交换文,斯承认中国与捷斯联邦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海关事务合作协定继续有效。1994年斯总理梅恰尔访华时,双方签署两国政府经济贸易协定。2001年中国国务委员吴仪访斯期间,两国签署了林业合作及动、植物检疫协定。此外,两国还签有技术标准化、计量和质量控制合作协议等。2005年12月中国总理温家宝访斯时,两国签署了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的附加议定书和信息通讯合作协定。
自1993年以来,斯中两国的贸易时有起伏,但总的趋势是贸易额不断增长。近年来,两国贸易取得了较大发展,但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与1998年相比,2003年斯洛伐克对中国的出口额增长了12倍,但斯方逆差一直呈增长趋势,对此,斯方表示关注。由于转口贸易等原因,两国海关统计的数字出入较大。据斯海关统计,斯中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1993年为6960万美元,1997年为1.3亿美元,2000年为1.86亿美元,2004年为8.5亿美元,其中,斯进口7.7亿美元,出口8000万美元。据中国海关统计,中斯贸易额1993年为4985万美元,1997年为3371万美元,2000年为5599万美元,2001年为7428万美元,2002年为1.3亿美元,2003年为2.59亿美元,2004年为2.88亿美元(同比增长11.3%),其中中国出口1.6亿美元,增长16.6%,进口1.28亿美元,增长5.3%。斯洛伐克向中国出口的商品主要有轿车、电动机和发电机、家用和工业用洗衣机、钢材、轴承、化工产品、锅炉、机械产品、木材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主要有数据处理设备、无线电话、广播接收设备、家用电器、镁及其制品、冻鱼片、鸡肉和其他食品、机器和零件、化工原料、玩具、体育用品、鞋、纺织品等。
斯中相互投资起点较低,但有所发展。中国在斯洛伐克的国营公司为数不多,私营企业占绝大多数,主要是中餐馆和从事轻纺产品、食品贸易的公司,还有一些从事房地产的公司。斯洛伐克在中国投资主要面向小型农用柴油机、糖果和啤酒生产领域。主要合作项目有:1997年5月在山东威海成立的罗克斯糖果有限公司,以及1997年5月在山西长治成立的春泉泰力斯啤酒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斯洛伐克通用信贷银行在上海建立了代表处,旨在发展银行业务和为斯企业在中国开展业务以及在华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但几年后,该代表处撤消。2003年1月,斯洛伐克总统舒斯特访华期间,斯中双方签署了关于斯洛伐克公司Deltaline在北京周边植树造林的条约,计划每年植树造林30万公顷,价值2亿美元。2005年5月,Deltaline公司负责人与中方有关部门正式签订了《关于在宁夏实施“绿色中国”项目协议书》,内容包括植树造林、种子生产和林木的维护等。2003年1月,斯洛伐克诺瓦杜布尼察机电研究和设计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它为销往欧盟等地的中国机电工业产品签发证书。目前,斯洛伐克与中国的最大经济合作项目是建成山西神头发电厂,该项目由捷克公司和斯洛伐克特尔马奇能源机械公司联合完成,斯方为电厂供应流质锅炉和相关技术,价值约为45亿斯洛伐克克朗。截至2004年9月,斯对华投资项目32个,实际投资为2831万美元。此外,2003年,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州与中国上海市领导实现了互访,签署了《上海市与布拉迪斯拉州合作协议》。
三 双边文化、科技与教育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斯中两国建交后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团组互换频繁。1994年斯总理梅恰尔访华时,双方签署了1994-1995年度文化合作计划。1994年1月,中国在斯洛伐克国家博物馆举办了“西藏艺术展”,斯文化部长斯洛博得尼克出席开幕式,斯总统科瓦奇参观展览。1996年9月,中国文化部副部长艾青春访斯,双方签署两国文化部1996~1998年文化交流计划。1997年11月,斯国家电视台台长库比什访华,签署斯中两国电视台合作协定。1998年6月,斯文化周在中国北京举行。2000年5月,斯文化部长克尼亚什科访华,双方签署两国文化部关于延长合作计划有效期的议定书,期间还举办了“斯洛伐克文化日”。2001年9-10月,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象雄艺术团和甘肃省敦煌艺术剧院联合组成“中国民族艺术团”赴斯访演。2002年,在斯首都布拉迪斯拉发举办了《世界文化遗产在中国》图片展。10月,斯中首次发行联合邮票首发式在斯举行。2003年1月,斯总统访华期间,两国文化部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文化部2003-2005年文化合作计划》。2004年9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同斯洛伐克国家广播电台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11月,为庆祝中斯建交55周年,“中国电影周”在斯首都布拉迪斯拉发的塔特拉影院开幕。在文学译著方面,《斯洛伐克民间故事精选》和斯洛伐克前总统鲁道夫·舒斯特的著作《最后通牒》先后于2001年和2003年被译成中文出版;中国名著《红楼梦》和《孔子论语》等也被译成斯文出版,且很受斯读者喜爱。
两国科技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前景广阔。1997年2月,斯教育和科技部部长斯拉夫科夫斯卡率科技代表团访华,双方签署了两国政府科技合作协定。1998年4月,中国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和斯教育部国务秘书涅姆乔克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京签署中斯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一届会议议定书。2002年3月,中斯第二届科技联合委员会会议在斯召开,确定了14个合作项目。2003年1月,斯总统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和斯洛伐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在造林领域合作的议定书》。
两国重视发展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两国高校建立和发展直接联系。1994年7月,两国签署1994~1997年教育合作计划。1998年5月,斯教育和科技部部长斯拉夫科夫斯卡来华签署两国1998-2001年教育合作计划。2001年12月,中斯签署两国教育部2001-2004年教育合作计划。2004年,中国有2名教师在斯任教;斯在华留学人员8名。从2003年9月起,北京外国语大学设立了斯洛伐克语教研室,现有1名斯洛伐克藉教师。
两国在体育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入。
此外,两国还保持在军事领域的交流,互派友好参观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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