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捷克
捷克与斯洛伐克的关系
姜丽 来源:《捷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1月版 2010年04月07日


载《捷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9181028,在奥匈帝国的废墟上捷克和斯洛伐克这两个民族携手建立了共同的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直至19921231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和平解体,两个民族共同生活了74年,其间,分歧和摩擦不断,但共同生活的历史为后来两个国家间形成的“超水平”友好关系奠定了基础。

捷克和斯洛伐克的政治家在解体时就许诺,两国间将保持“超水平”的友好关系,捷斯联邦共和国的最后一任联邦政府总理杨•斯特拉斯基甚至公开宣称,分开不会使公民的生活受到影响。19921029,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共和国的总理签署了16个关于解体后进行合作的协议。解体后,捷克和斯洛伐克继承了原联邦的一切协定和义务,两国均视对方为重要的外交伙伴,定期就国家安全问题进行磋商,在国际组织尽可能采取一致立场。但两国在共同边界和财产继承等一系列问题上产生了愈来愈多的摩擦,两国关系逐渐走下坡路。

共同边界问题。在解体前,捷克总理克劳斯曾表示,在两国的共同边界上将不设立海关。但从199312日起,捷克占据了捷斯共同边界上的关卡,而且从14日起,开始了公路海关检查。2月初,斯洛伐克开始实施类似的措施。1993330,两国签署关于在共同边界上设立海关通道的条约。在斯洛伐克拒绝了捷克提出的共同巡逻边境的要求后,捷克开始采取单方面措施。从1993年中期起,捷克外事警察机构开始在公路,后来又在铁路上进行正常的护照检查。一年后,斯洛伐克也实行护照检查制度。尽管如此,两国公民在过境时出示身份证依然有效。

货币联盟问题。解体后,两国的货币联盟只维持了几个星期,199328,两国各自发行了新货币捷克朗和斯克朗。

关税联盟。根据199210月签订的协议,解体后两国建立关税联盟,以便两国均可继承原联邦的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和条约(如中欧自由贸易协定),但这个关税联盟缺少针对第三国的共同贸易政策。同时,由于斯洛伐克实施贸易许可证制度,甚至对一些产品实行数量配额制,关税联盟也很快出现裂痕。

财产分割问题。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原联邦共和国财产按21的比例在两国间进行分割(捷2,斯1),但双方在银行欠款、斯洛伐克存放在布拉格的黄金等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

双重国籍问题。根据捷法律,从199311日起,大约有6万名生活在斯的捷公民由于选择了斯国籍而失去了捷国籍。捷克拒绝提供给原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的公民双重国籍。

1994年秋梅恰尔政府上台,斯洛伐克的转轨速度放缓,趋同欧盟共同法的速度放慢,捷斯关系也同时受到影响。19981~7月,两国关系进入“冰冻期”。

199810月斯祖林达政府执政后不久,斯国防部长卡尼斯对捷进行了正式访问,分别与捷总统哈韦尔、总理泽曼和国防部长维特希进行了会谈。双方表示要重视捷斯传统,加强两国关系。117,捷总统哈韦尔应斯四个非政府组织邀请,对斯进行了非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他与斯总理祖林达举行了会晤,表示要恢复维谢格拉德集团合作,并称捷政府将以最积极的态度解决影响两国双边关系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1123,捷总理泽曼正式访斯,他与祖林达商定,在12个月内解决财产分配问题,维持目前对两国边境的松散检查,支持关税联盟的存在并要继续深化合作,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更便利两国人员往来和商品的流动。此外,捷克修正了关于公民国籍的法律,对那些在19921231前是捷克斯洛伐克公民、在19931231前因选择了斯洛伐克国籍的而失去捷克国籍的人恢复捷克国籍,允诺凡在19921231前是捷克斯洛伐克公民的捷克公民今后不会再因为得到斯洛伐克国籍而失去捷克国籍。这些变化为解决两国间的问题,发展两国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目前,捷斯两国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联系与合作日益得到加强,两国已建立起“超水平”的关系。

在政治领域,两国总统、总理和政府间的接触、交流不断,并成功地解决了影响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120005月,捷斯两国总理在布拉格就搁置了7年之久的财产分配问题达成协议。斯方用其在捷商业银行中的股份换取捷在斯信贷银行中的股份,捷则同意免除斯所欠高达258亿捷克克朗的债务,并归还斯4.1吨黄金;(2)两国签订了一系列旨在改善两国关系的条约和协议,如两国公民在对方国家医院可享受免费的必要医疗服务(从200141日起协议生效),在对方国家就业时不需办理工作许可证并可领取抚恤金,在对方国家学习的学生享有与所在国学生一样的待遇,互相承认对方开具的学历证明等。此外,两国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相互支持。两国内、外政策立场在许多方面相似,甚至一致,为两国在维谢格拉德四国集团、中欧自由贸易协定和中欧倡议等地区合作组织内解决问题时互相协调立场创造了前提条件。由于捷先于斯开始入盟谈判,捷将一些谈判经验和准备法律条文的经验传授给斯,两国还协调步骤争取一起入盟。在斯加入北约问题上,捷全力支持斯在2002年北约布拉格峰会上被邀入约。

在经济领域,两国贸易条件不断改善,相互贸易额和直接投资额不断上升。200111,斯方取消了自1997年开始实施的限制进口商品数量进口附加税。斯方保留了进口商品的数量限制,捷方也采取了对等措施,双方还对部分进口商品互相实行配额。200212月,在欧盟宣布接纳捷、斯两国入盟的同时,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议,消除了所有余留的贸易障碍。从20031月起,两国实行与欧盟一致的贸易规则,两国实施真正的关税联盟,双方都希冀从此实现双边贸易的复苏。两国现互为对方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相互加大了对对方的直接投资力度。捷银行和公司纷纷到斯建立分支机构,斯在私有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方面稍落后于捷,捷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将在国内取得的经验推荐给斯,收效很好。如今,斯最畅销的报纸、第二大银行、最大的购物和娱乐中心、两大移动通讯公司之一的负责人都是捷克人。斯一些大公司鉴于与捷语言交流的便利和以往合作的经验,在捷建立合资企业。

 

7-5  20002002年捷斯双边贸易额与互相投资额(单位:万捷克朗)

名 称

2000

2001

2002

2002年总额比例

双边贸易额

16063756

17649458

16593437

6.44%

捷出口额

8605558

10192590

9670580

7.72%

捷进口额

7458198

7456868

6922857

5.22%

捷贸易逆差额

1147360

2735722

2747724

 

斯向捷直接投资

153740

25590

513660

 

捷向斯直接投资

88590

96100

310250

 

资料来源:http//www.mzv.cz/

 

在双边贸易中,捷一直顺差。捷向斯主要出口交通工具、钢铁产品、煤、焦炭、烟草制品、药品、电缆等。斯向捷主要出口钢铁产品、提炼产品、机动车配件、药品、纸、水泥等。

在文化、教育和体育领域,两国不断扩大合作、进一步融合。两国的文化交流分别在三个层面开展:官方互换活动、双方艺术机构组织的商业性质的演出活动和非赢利性质的交流活动。每年在斯科希策举办“捷克日”活动,在斯东部地区宣传捷文化和加强斯境内捷克人同乡会之间的联系。2001年,在布拉格举办了“捷克和斯洛伐克文化相融月”活动,两国相互举行著名艺术家的作品展览、戏剧团体演出、电影周、音乐演出。斯举办“捷克戏剧节”,捷文化部拨款支持《捷克斯洛伐克桥梁周刊》的出版和其他赴斯文化活动。

在教育领域,两国每两年签订一次政府间文化和教育合作协定,19951998年间,两国教育部间的协议规定,每年两国可互换80名学生,1998年以后,两国政府决定取消相互留学限制,规定两国学生可自由在对方学习并享受与本国学生一样的待遇。20002001学年,3 542名斯学生在捷大学学习,264名捷学生在斯大学学习;20012002学年,2 300名斯学生在捷大学登记入学,在捷学习的斯学生人数接近5 800名,而在斯大学新入学的捷学生为90名。

在体育方面,两国联合举办手球甲级联赛。

鉴于捷斯间特殊的国家关系,两国公民在对方国家办理移动电话手续、在银行开户、在饭店付款均能享受特别待遇。在斯洛伐克,对外国人和本国人一直实行不同的服务价格标准,但将捷克人列入“本国人”的范畴或者最多是“半个外国人”。现在,在斯任何一个大城市都可以购买到捷绝大多数的日报,捷电视台互相竞争,争取斯观众的收视率,在斯商店可购买到捷大部分食品,捷克的政治事件直至体育新闻都会被斯新闻媒体详细追踪和分析。在斯书店出售的图书中1/4为捷语书。在捷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斯人数约为40万。与此成鲜明对照的是,相当多的捷克人对斯洛伐克不感兴趣,在捷很难买到斯日报和图书,在斯学习的捷学生也人数有限,捷年轻的一代逐渐不熟悉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