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按照马克思对物化的论述, 物化现象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对物化的研究也尚存争论空间。 理解物化不能仅作概念的浅层分析, 需要进行整体性研究。 马克思物化理论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这是因为物化理论是有层次结构的。因此, 在研究物化问题时也需要分层次, 本文将马克思物化理论分为三层结构。 分别用物化 I、 物化 II 和物化 III 表达。 其中, 物化 I 指人的劳动力等特质物化为商品;物化 II 指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物化; 物化 III 指资本主义社会人性的物化。 物化的产生有其根源, 它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物化 I、 物化 II 和物化III 三者之间在批判力度、 生成条件以及被理解的难易程度方面均是层次递进的。根据马克思物化理论的三重内涵, 我们应警惕 “人沦为商品”,打破物化的藩篱, 破除对资本主义的迷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关键词】 马克思物化理论 资本主义批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王治东 (1973- ), 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上海 201620); 谭勇 (1993- )ꎬ 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上海 201620)。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彻底而深刻的ꎬ 其中他的物化理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具有独特价值, 但目前学界对马克思物化理论的认识仍然存在争论。 马克思物化理论的研究还有较大的探讨空间。
一、 物化与对象化、 异化、 事物化概念之间的辨析
探讨马克思物化理论, 需要厘清物化与对象化、 异化、 事物化之间的关系。 它们之间有联系,但也有很大的差别。
首先, 关于物化与对象化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两者相同, 都是指人把自己的观念、 想法、 劳动等对象化出来。 这一理解源自马克思的重要论述: 一是在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中, 马克思指出: “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 物化的劳动, 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 [1] 二是在 «资本论» 中, 马克思写道: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 [2]在这两处, 物化与对象化同时出场, 并且 “物化的劳动” 与 “劳动的对象化” 意思非常相近, 都是指人的劳动转化到对象上, 表示劳动从主体转移到客体的过程, 即主体输出劳动, 客体凝结劳动。 再者, 用 “或” 来连接 “对象化” 与 “物化”, 两者含义的等同性已非常明显。 在这个意义上推论之, 因为观念、 想法、 思考具有脑力劳动的性质, 于是就有了物化与对象化均表示主体把自己的观念、想法、 劳动等外化到客体。 但是, 马克思在 «资本论» 中更多的,也是更重要的, 是在批判意义上使用物化, 并赋予了它多重内涵。 后文对此将会详细论述。 物化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 相反, 对象化则没有取得这样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 对象化始终表示主体的劳动、 观念等转化到客体上, 描述的是人类发展史上任何时代都会存在的现象, 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象化过程。 有人往往将对象化与异化混同起来,认为对象化也构成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实际上, “劳动的对象化并不一定导致劳动的异化” [3], 只有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形式下, 劳动的异化才会产生。
其次, 关于物化与异化的关系。 这两个概念之间关系比较密切, 在马克思的理论语境中提及异化概念, 也是带有较强的批判色彩的, 它的矛头直指资本主义社会,异化概念是马克思用来对资本主义社会当中人的生存状态的批判。马克思在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当中对异化作了全方位的论述, 指出了异化的四重规定, 即劳动产品的异化、 劳动的异化、 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和人同人相异化[4]。 除了把握异化的这四重规定,我们还需要认识到, 在马克思看来, 异化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 因为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雇佣劳动形式之中, 工人们才与其 “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 [5]这一特性相异化。 同时, 我们还要认识到马克思在提出异化概念时, 其哲学思想尚带有人本主义色彩。 此时, 马克思在谈异化问题时, 预设了人的类本质, 就是说预设了人应该是 “自由的有意识的” 类存在物, 物化的出场, 则是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 “异化” 批判后的具有建设性的思考, 物化批判背后是对人类解放之路的探寻。
最后, 关于物化和事物化之间的关系。 目前学界主要是区分 “Verdinglichung” 对应的 “物化”[6] 和 “Versachlichung” 对应的 “事物化”, 探讨事物化。 实际上是学者们根据马克思撰写的德文版 «资本论» 中曾使用 “Versachlichung” 和 “Verdinglichung” 两个词, 旨在更加充分地研究马克思物化理论。有学者指出, “所谓事物化, 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颠倒为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 ‘物化’ 则是指, 事物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颠倒为物的自然属性” [7]。 并认为事物化是最初级的, 而 “物化” 则更高级。还有学者指出, 如果 “事物化是指社会关系表现为物象和物象之间关系的话,那么 ‘物化’ 则是指物象和物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表现为纯粹的物的质或者物的属性” [8]。“物化” 的层级在这里看起来也更高。 当然, 也有与上述研究结论不同的看法, 即事物化的程度比 “物化”来得更为严重, 认为 “ ‘物化’ 是未经反思的自然状态,而事物化则是意识有所反思甚至奥秘已被看穿的非自然状态” [9]。
毫无疑问, 从区别物化和事物化两个词的内涵入手来把握马克思物化理论是很有必要的, 但仅仅做简单的区分还不够。 这是因为: 第一, 将马克思的物化理论仅仅理解为 “Verdinglichung” 一词的内涵, 显然削弱了马克思物化理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力度,此种理解过于简单, 甚至狭隘; 第二,仅仅停留于谁者程度更为高级的分析与理解则过于表面, 未能揭示马克思物化理论的多重内涵, 因而也就不能进一步厘清其多重内涵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三, 把马克思物化理论仅作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区分和理解, 过于停留于理论和文本层面, 没有关照鲜活的事实, 将很难回应当今世界面临的多重物化问题。
因此, 笔者通过将两者作为合成的物化来理解和探讨马克思的物化理论。 主张马克思的物化理论是由 “Verdinglichung” 和 “Versachlichung” 概念共同构成的、 与相关要素形成内在逻辑结构的、具有圈层结构的理论体系。 这一理解有如下理由: 第一, 在原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的 «资本论»中, 两词统统被译为物化, 因而在 «资本论» 的传播过程中, 人们已经习惯了 “合成起来” 的整体物化概念。 第二, 马克思虽然在德文版 « 资本论» 中使用了 “ Versachlichung” 和 “ Verdingli ̄chung”, 但在其亲自翻译校订的法文版 «资本论» 中却并未对二者进行区分。因此将物化理解为由 “Versachlichung” 和 “Verdinglichung” 共同构成, 一定程度上是符合马克思原意的。 第三, 与上述第一种较为主流的观点所理解相似,事物化较为初级, 而物化则更高级, 两者有其内在的联系, 不能简单地分割开来理解马克思的物化理论。 第四, 根据德文版 «资本论», 物化的首次出场, 是在事物化两次出场之后: 事物化第一次和第二次出现分别是在 «资本论» 第 1 卷 135 页和 «资本论» 第 3 卷 442 页;而 “物化” 的首次出场是在 «资本论» 第 3 卷 940 页。这种出场的前后关系, 某种意义上已经展示出 “物化” 的层次更高。 第五, 仔细对比马克思在德文版 «资本论» 各种使用 “Verdinglichung” 和 “Versachlichung” 的地方就会看出, 马克思在使用 “Versachlichung” 一词时,前面的限定词都是 “生产关系”; 而在使用 “Verdinglichung” 一词时, 前面的限定词都是 “社会关系”, 显然生产关系的范围小于社会关系, 因为按马克思唯物史观来理解,生产关系决定着人的社会关系。 因此, 笔者所坚持的物化概念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物化概念, 也就是说, 物化的内涵包含事物化的内涵。 基于以上概念的区分, 本文的重点是关注马克思的物化理论,并将其作为一个具有圈层结构的整体, 将物化分成具有逻辑关系的三个层次。
二、 物化的三重意蕴及其逻辑关系
物化的生成是有特定条件的, 它必然出现于具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之中, 马克思揭示物化理论, 目的是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有力的批判。为便于论述, 本文将马克思物化理论的三重意蕴符号化,即把 “人的劳动力等特质物化为商品” 称为 “物化 I”,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物化” 称为 “物化 II”, “资本主义社会人性的物化” 称作 “物化 III”。
1. 物化 I: 人的劳动力等特质物化为商品
在 «资本论» 第 1 卷的 “货币或商品流通” 一章中,马克思指出: “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 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 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只是当作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 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 ———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了发展了的运动形式。” [10] 这里, 物化前面的限定词是 “人格”。
仔细分析上述引文我们可以看到, 在商品这种形式当中有四种对立。 其中一种是 “物的人格化 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 那么, 如何理解 “物的人格化” 和 “人格的物化” 呢? 有学者指出, “物的 人格化, 商品生产者对商品的支配关系, 表现为商品、 货币支配劳动者的矛盾关系” [11], 商品、 货币 之所以能够支配人, 是因为在商品流通中, “没有人买, 也就没有人能卖” [12], 商品生产者卖不出去商品, 商品就可能坏掉, 会失去价值;再者, 商品能不能卖出去取决于别人, 即有没有人买。 这样,人就被商品、 货币等事物及其规律给支配了。
马克思还指出, “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 例如良心、 名誉等等, 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占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 并通过它们的价格, 取得商品形式” [13]。 因此, 物化的一个涵义可以理解为属于人的特质[14]的东西, 如劳动力、 人格、 良心、 名誉、 身体等,在商品关系当中物化为商品, 这就是物化 I。 值得注意的是, 物化 I 会带来两种比较严重的后果: 其一是人的劳动力等特质的物化会加重人的片面化,其二是人会更加受制于外部的客观的商品世界, 即受制于价值规律。 前者是因为人的劳动力等特质物化为商品, 就意味着人们需要提高自己作为 “商品” 的竞争力, 从而被资本家购买。而要提高这种竞争力, 人们就不得不片面地发展某一特殊的技能, 从而愈加片面化。 后者是因为, 商品本身需要服从价值规律, 而人的特质物化为商品则意味着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商品,既然是商品,那就得受价值规律的制约。 由此, 物化 I 的提出构成了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生存状态的深刻批判。
2. 物化II: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物化
马克思在 «资本论» 中指出: “在 G—G'上, 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 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 资本的生息形态, 资本的这样一种简单形态, 在这种形态中资本是它本身再生产过程的前提, 货币或商品具有独立于再生产之外而增殖本身价值的能力, ———资本的神秘化取得了最显眼的形式。” [15] 在这里, 马克思指出了物化的又一内涵, 即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关系物化了,也就是马克思提到的 “货币或商品具有独立于再生产之外而增殖本身价值的能力”,物化的这一内涵可以通过马克思在 «资本论» 中的其他论述加以论证: “因此, 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 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 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16] 值得注意的是, “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 表现为 “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而私人劳动者即是生产者,他们形成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生产关系, 这与前面提到的物化内容 “生产关系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完全契合。所以, 这里已经基本上可以看到生产关系的物化的内涵,“但是, 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 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 [17]正是这里, 马克思特别清晰地阐明了物化的又一内涵, 即 “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物之间的关系掩盖了劳动者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在此处还特意打了一个比方, 以此来阐述物的关系是如何掩盖私人劳动同社会总劳动的关系的: “如果我说, 上衣、 皮靴等等把麻布当作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一般化身而同它发生关系, 这种说法的荒谬性是一目了然的。 但是当上衣、皮靴等等的生产者使这些商品同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麻布 (或者金银, 这丝毫不改变问题的性质) 发生关系时, 他们的私人劳动同社会总劳动的关系正是通过这种荒谬形式呈现在他们面前。” [18] 所以, 上衣、 皮靴等商品是不可能自己来同麻衣发生关系,进行交换的, 它们之所以能够发生关系, 只是人使它们这样的, 体现的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却被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了。
此外, 马克思还通过将中世纪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对比来进一步阐述这一物化内涵: “无论我们怎样判断中世纪人们在相互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 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 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 “劳动中的社会关系” 显然是一种生产关系。 在中世纪社会, 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直接进入社会机构, 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直接的社会关系; 而在资本主义社会, 生产者的生产劳动同社会总劳动的关系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并且商品得以交换的因素之一是它凝结了人类的抽象劳动。 所以, 物化还有一个含义, 也就是物化 II: 物之间的关系掩盖了劳动者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物化了。需要注意的是ꎬ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ꎬ 由于人们是按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生产生活的ꎬ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物化” 就必然存在。 正如马克思所言: “对受商品关系束缚的人来说, 无论在上述发现以前或以后,都是永远不变的, 正像空气形态在科学家把空气分解为各种元素之后, 仍然作为物理的物态继续存在一样。” [19]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物化 II 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问题: 一方面,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物化” 将进一步导致人受制于物及物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 它打通了将资本的社会属性变成自然属性的通道, 从而为资本主义宣称其社会形态是最符合人性的 “自然产生的社会” 提供了支撑。 在前一种情况中, 因为这一物化让人迷失在物及物的关系之中,自然无法看透商品关系、 商品运动的实质。 因而 “在交换者看来, 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 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 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 [20]。 在后一种情况中, 由于资本主义要维持其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 展现其社会制度的优越性, 所以资本主义一直在自我美化。 对于资本主义自我美化的观点,不少人表示认同, 其原因就在于没有看透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物化”。 物化 II 因而具有非常深刻的批判, 在物化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承接物化 Iꎬ 引出物化III。
3. 物化III: 资本主义社会人性的物化
在 «资本论» 第 3 卷中, 马克思指出: “在资本—利润 (或者, 更恰当地说是资本—利息), 土地—地租, 劳动—工资中, 在这个表示价值和财富一般的各个组成部分同其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 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 这是一个着了魔的、 颠倒的、 倒立着的世界。” [21] 在这里, 马克思不仅指出了物化的又一内涵, 即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物化, 还给出了物化形成的原因,即 “资本—利润ꎬ土地—地租, 劳动—工资” 形成的三位一体。
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物化, 是指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作物的固有属性。 马克思指出: “资本表现为劳动资料的自然形式,从而表现为纯粹物的性质和由劳动资料在一般劳动过程中的职能所产生的性质......因此, 天然就是资本的劳动资料本身也就成了利润的源泉,土地本身则成了地租的源泉。” [22]由此我们看到, 本来属于人类社会关系产物的资本, 在资本主义物化状态中, 却被视作是纯粹物的性质, 也就是被错误地看作劳动资料的固有性质, 好像劳动资料天生就具有资本性质一样。但是, 劳动资料作为资本出现, 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然, 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失, 劳动资料就不会再具有资本这种性质了。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 这些劳动条件 “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具有的一定的历史时代所决定的社会性质,也就成了它们的自然的、 可以说一向就有的、 作为生产过程的要素天生固有的物质性质了” [23]。 这一论述更加清晰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物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 使得生产资料作为资本同工人对立, 使得土地成为地租的源泉, 但生产资料取得资本性质、 土地成为地租的源泉仅仅是 “一定时代所决定的社会性质”, 它们归根到底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阶段性形式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产物。 而在这里, 这些劳动条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取得的暂时的社会性质,却被视为自然的、 固有的、 永恒的物的性质。 本来, 这一层面的物化就很难为人们所揭示出来, 再加上资产阶级为了自身利益, 又把这种观点和看法进一步巩固, 这就让人更加难以识别这一层次的物化。 “这个公式也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 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 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 [24] 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展开的人与人的关系取得了 “自然的必然性” 和 “永久的合理性”, 被当作像 “梨树能结出梨子” 一样的所谓永恒真理。 由此,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一个物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把资本能够产生利息像 “苹果树能够结出苹果” 一样当作资本的纯粹的物的属性, 把商品具有交换价值像 “白糖是甜的” 一样当作商品的纯粹的物的属性, 把劳动在货币中获得的社会形式看作物的纯粹属性等,总之, 就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作纯粹的物的固有属性。
因此, 既然资本主义社会是 “自然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生产关系是 “自然的”, 那么生活于其中的人, 其所体现出的人性均是 “自然的” “本来面目的”。如此, 资本主义社会人性的物化也就形成了, 此即为物化 III。 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荒谬的论证逻辑: 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性是 “自然的人性”, 或者说 “本来的人性”, 这样资本主义就由于它是最符合人性的 “自然的社会” 而成为一个 “绝对完美的社会”, 其他任何社会形态都在它面前黯然失色。在某种程度上说, 这也是一些人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要原因, 因为他们在不能透彻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的情况下, 很容易相信资本主义社会乃是 “自然的社会”。马克思的物化理论在这一维度上达到了批判资本主义的特有高度。
4. 物化产生的根源及内在逻辑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物化产生的根源, 这表现在以下四个层面: 其一, 马克思指出, “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 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 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 [25]。 在马克思看来, 使用物品或者说劳动产品作为商品时,同时有三种形态发生了变化: 首先是 “人类劳动的等同性”, 即汗水、 肌肉消耗等相同的体力、 脑力消耗, 用 “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 来表现。 这是商品能够交换的第一个基础。 任何一个商品都凝结了人的具体劳动, 而人类劳动具有等同性。 其次是 “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用 “劳动产品的价值量” 来表现了。 这是商品交换的第二个基础, 决定着类似多少麻布换多少烧酒这样的商品交换的比例。 最后是 “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用 “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 来表现。 也就是说,生产者和社会的接触等生产关系现在得通过商品的流通关系等来表现。 前两个变化使得商品交换得以可能, 后一变化表示人的生产关系得用 “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 即商品关系来表现。 到这里,物化的源头, 即商品形式已然浮出水面。
其二,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中的雇佣劳动形式保证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 从而使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成为持续性、 长期性的过程。 这样, 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形式的反复实践过程中,人的劳动力等特质逐渐物化为商品,甚至出现工人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就不能生存的状况。
其三, 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剩余价值的生产, 同样是物化产生的关键。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剩余价值的追逐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拥有了目的和动力,高效地生产物质财富。 对剩余价值的追逐使得雇佣劳动进一步强化, 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 对剩余价值的获取本质上就是对工人的剥削, 而剥削工人是通过雇佣劳动来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 剩余价值的生产促进了物化的产生。 此外, 由于它带来了比其他社会形态更为丰富和庞大的物质财富, 这使得不能透过表象看到事情本质的人们轻而易举地就相信了资本主义社会乃是 “自然的社会”, “是最符合人性的社会形式”。
其四, 马克思指出: “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 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从那时起, 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 [26] 可见, 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的前提是 “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时候。 此外,马克思在将中世纪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作对比的时候指出, 在中世纪社会,也就是在商品关系没有发展或是发展水平很低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披上 “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 [27]。 因此, 有充足的理由认为物化产生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三重物化之间具有何种逻辑关系呢? 应该说, 物化 I 的程度最浅, 是物化 II 和物化 III 形成的基础,物化 II 的层次居中, 物化 III 的程度最高。
第一, 就三者的批判力度而言, 物化 I、 物化 II 和物化 III 依次增强。物化 III 意味着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作物的固有属性, 意味着物化已经侵入了人的意识。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性视作 “本来的人性”, 意味着人们已经彻底丧失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思考和批判。 人们已经很难跳出资本主义维度的思考模式, 从而限制在资本主义内部思考人类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因而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广度。 物化 II 则意味着人们将资本主义社会当作 “自然的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受制于物与物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因为它的虚幻性让人无法把握而又确实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物化 I 意味着属人的特质物化为商品, 进而人因为商品化而受制于同样客观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规律。 所以, 就批判力度而言, 物化 III 强于物化 II,物化 II 强于物化 I。
第二, 就三者的生成条件来说, 渐次复杂。 三者的生成条件从根源来说都是一样的, 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当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的时候,物化 I 便有出现的 “苗头”, 但物化 I 的真正确立, 必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一个社会当中占据统治地位。 物化 II 的真正确立则必须等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完全确立,也就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统治地位的基础上,相应的制度体系等也要建立好。 但是跟物化 II 和物化 I 比起来, 物化 III 的确立条件就更为复杂: 那就是马克思所强调的 “资本—利润, 土地—地租, 劳动—工资” 经济三位一体建立起来之后, 物化 III 才会真正地出现。
第三, 就三者被揭示出来的难易程度或者说被人们理解的难易程度而言, 物化 I 最容易, 物化 II 居中, 物化 III 最难。 物化 I 是最容易被人看透,也是最容易被人理解的。 对物化 II 的理解, 是需要透过表象进入更深层的思考和反思层面才能把握。 物化 III 比物化 II 更难以认识, 对物化 III 的把握,不仅需要人们透过表象世界深入思考和反思, 还需要运用唯物史观的认识方法才能把握。
三、 马克思物化理论的当代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识到, 物化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 物化就不会自动消失。 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物化理论在当代无疑具有积极的启示价值。
1. 警惕 “人沦为商品” 而带来的危害
在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下, 人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 从而维持自身以及家人的生存。 这种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当中不断得到强化, 进而使得人作为劳动力商品出卖也进一步加强,而且把其他特质———尊严、 名誉、 身体等也作为商品来看待, 以致于人沦为商品。
马克思指出, “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 [28], 工人要把自己的劳动力以更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上卖出,而资本家则希望以更低廉的价格买进劳动力, 两者是相互矛盾的, 而这一交换的达成, 则受价值规律支配。 “这些不得不把自己零星出卖的工人, 像其他任何货物一样,也是一种商品,所以他们同样地受到竞争的一切变化、 市场的一切波动的影响。” [29] 可见, 在资本主义社会, 工人的处境更加艰难, 因为他的劳动力以低于最低生存标准的价格卖出,或者根本就无法卖出, 其生存就会受到影响。 此外, 危害还表现在工人为了提升自己作为商品的竞争力, 增大自己作为独特商品的使用价值, 从而受到资本家青睐, 在市场上更加容易、高价的卖出,开始片面地发展自己的专门化的劳动。 这种片面发展的劳动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使人畸形发展, 人的丰富的五官感觉、 丰富的情感、 能动性、 创造性、 主体性等都在这种片面化的过程中受到摧残。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 要警惕雇佣劳动的物化向度, 防止商品经济的负面和消极效应。
2. 认清物化,打破物化的藩篱
马克思所揭示的物化理论非常重要, 因为 “物之间的关系掩盖劳动者的社会关系” 是通向拜物教的阶梯, 意味着人将会像受到宗教制约那样受到物的束缚。 一句话,本来是由人类社会发展所创造出来的物、 社会的物, 由于其虚幻性而让人无法看透其本质, 由此反过来制约人。
由于互联网、 智能手机、 物联网、 人工智能等的涌现, 物与物的关系更加复杂化。 要突破物的束缚, 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 认清物化所掩盖的劳动社会关系,超越物化。马克思恩格斯在 «共产党宣言» 中指出: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 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30] 诚如有学者所言, “马克思恩格斯认,只有通过扬弃私有财产的共产主义现实运动,建立 ‘自由人联合体’, 才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道路” [31]。 这里的 “自由” 并非指个人任凭心之所想, 为所欲为的自由,而是指人类通过了解、 认识、 运用自然规律来促进人的发展, 人们由此得到自由。
那么, 如何打破物化的藩篱或者说扬弃物化呢?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 物化在今天虽然还存在,但已难以为继。物化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正如我们所知道的, “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 而只是一种历史的、 和物质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 [32], 资本主义终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成为历史。 物化的扬弃遵循着它自己的发展历程。 在 «资本论» 当中,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深刻地把握了资本主义社会物化的现象和本质, 指出物化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因而它必然像资本主义一样是人类历史中的一个阶段,会随着资本主义的消亡而得到扬弃。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自由人联合体不是自由主义个人联合体。 而是以消灭阶级为基础的自由人联合体,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 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存在阶级对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而历史的规律已被论证为 “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33], 也就是历史会在阶级斗争中前进。 因此, 资本主义社会就必然会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以无产阶级的胜利而步入下一个历史阶段,即共产主义阶段。 共产主义的实现, 意味着阶级已不存在, 国家也已消亡,物质极大丰富, 人的精神世界也将得到充分发展, 商品关系、 商品交换都已失效, 如此,物化也将失去存在的物质基础。
3. 破除对资本主义的迷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通过抽茧剥丝的论证, 我们认识到, 资本主义社会所吹捧的 “自然产生的社会” “最符合人性的社会” 其实不过是一种物化状态, 是人与人社会关系的物化。是资本主义社会人性的物化, “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几百年来蓄意制造的一个公式, 就是 ‘占有财富= 个性+自由’。; 可是, 它始终回避的一个问题, 当财富的占有转化为对于他人劳动的占有、从而变成主宰人类命运的资本王国时,自由、 个性又从何说起?” [34] 所以, 对于资本主义国家声称的那一套 “占有财富= 个性+自由” 式的民主是 “普世民主” “真正的民主”, 或者称资本主义社会是 “历史的终结” 等都要批判地认识, 其本质是人与人社会关系的物化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人性的物化的体现。
事实已然证明,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进中,探索、 创新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高度契合中国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迎来从 “富起来” 到 “强起来” 的历史性转变。 因此, 我们要破除对资本主义的迷信,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资本逻辑视域下的技术正义研究” (15BZX034) 的阶段性成果。
1. 马克思: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4 年, 第 47 页。
2.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51 页。
3. 周书俊: «正确理解和区分马克思劳动的对象化与劳动的异化», «东岳论丛» 2014年第 1 期。
4. 马克思: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4 年, 第 54 页。
5. 马克思: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4 年, 第 53 页。
6. 本文将 “Verdinglichung” 对应的翻译用引号内的物化表示,即 “物化”。
7. 孙乐强: «物象化、 物化与拜物教———论 ‹资本论› 对 ‹大纲› 的超越与发展», «学术月刊» 2013 年第 7 期。
8. 韩立新: «异化、 物象化、拜物教和物化»,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4 年第 2 期。
9. 刘森林: «物象化与物化: 马克思物化理论的再思考», «哲学研究» 2013 年第 1 期。
10.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ꎬ 第 135 页。
11. 吴凤林: «论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物化的矛盾———三论商品矛盾关系», «沈阳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1987 年第 1 期。
12.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135 页。
13.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123 页。
14. 这里指人与动物相区别而言, 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 “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曾指出 “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 因而人和动物有别。 在这一比较的层面上人的劳动力与动物的劳动力不同, 人的器官也与动物的器官不同, 等等。一句话, 人和动物在商品化过程中, 反思批判程度是不等同的。 人在商品化过程中, 其身上任何一点 “东西” 商品化, 都要进行深刻反思和批判。
15.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3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442 页。
16.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0 页。
17.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3 页。
18.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3 页。
19.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2 页。
20.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2 页。
21.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3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40 页。
22.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3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34 页。
23.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3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35 页。
24.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3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41 页。
25.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89 页。
26.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0 页。
27.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95 页。
28.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204 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1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年, 第 407 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1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年, 第 442 页。
31. 张三元: «论美好生活的价值逻辑与实践指引», «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8年第 5 期。
32. 马克思: «资本论» 第 3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年, 第 289 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1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年, 第 400 页。
34. 侯惠勤: «从 “四个自信” 上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 «思想教育研究» 2016 年第 8 期。
参考文献:
[1] 〔德〕阿克塞尔霍耐特: «物化: 承认理论探析», 罗名珍译,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 年。
[2] 刘森林: «物与无: 物化逻辑与虚无主义»,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3 年。
[3] 〔匈〕卢卡奇: «历史与阶级意识», 杜章智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ꎬ 2012 年。
[4] 刘士才、毛华滨: «马克思和海德格尔的物化批判理论之比较»,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3 年第 2 期。
[5] 李怀涛: «物化批判: 卢卡奇对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的解读», «广西社会科学» 2010年第 12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