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 卢卡奇把拯救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主要理论旨趣,将其看成实践或历史辩证法、总体性辩证法, 并被限定在社会历史领域, 强调主客体相互作用。对此, 不仅在柯尔施那里得到认同, 葛兰西以合理的辩证法、科西克以具体辩证法的阐发做出辩护性回应, 而且萨特以人学辩证法、哈贝马斯以交往辩证法的方式, 在跟随卢卡奇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解释的基础上又有各自的理论超越; 阿多尔诺否定的辩证法、“ 科学的辩证法冶却对“ 以黑解马冶进路进行质疑甚至背离; 而当代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现象学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努力重新阐释辩证法。对上述西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轨迹的考察与反思, 有助于在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同时, 避免过度诠释。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西方马克思主义 卢卡奇 辩证法
[作者简介]: 张秀华(1963- ),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100088)。
众所周知, 西方马克思主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主题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解读与阐释, 旨在从第二与第三国际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冶那里拯救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之作、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把理论旨趣直接定位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研究, 以期重新澄明和恢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本性及其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的理论地位。可以说, 经柯尔施、葛兰西对卢卡奇的回应和共同努力, 开创了人本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的学术传统。然而, 正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内部经历着不断分化的过程那样, 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阐释也存在不断分化的趋势, 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理解经历了从跟随卢卡奇,到超越卢卡奇, 再到背离卢卡奇的理论发展脉络, 最终在分析马克思主义那里再次产生反辩证法与为辩证法辩护的理论冲突。为此, 有必要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立场, 重新考察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解读, 以期深化当代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研究。
一、“合理辩证法冶“具体辩证法冶对卢卡奇辩证法解读的应和
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圣经, 奠定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西方马克思主义阐释范式和原则, 即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看成革命的辩证法, 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重要性; 认为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拯救出来的辩证法的根本原则, 因此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总体性辩证法、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实践和历史辩证法; 它只能在社会历史领域, 将其放到自然领域就会丧失辩证法的革命性, 从而把马克思的辩证法与自然辩证法对立起来,强调作为总体的无产阶级意识, 并试图回答无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何以可能。尽管之后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有多种不同的解读, 但他们大都批判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 把辩证法限定和封闭在历史领域, 与主体关涉起来, 凸显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原则和主体间性。实际上,卢卡奇在1967 年《历史与阶级意识》再版序言中已经检讨了自己把历史辩证法与自然辩证法对立起来并主要承认前者的做法, 但其最初的观点产生了始料未及的后果。
直接认同卢卡奇的是柯尔施, 他最早把自己和卢卡奇看成“非正统的冶西方马克思主义者, 自觉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冶者区别开来, 并且认为马克思主义不仅有哲学, 而且在终结旧哲学后创建了现代实践哲学。然而,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一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原则却被解释成旧哲学的思维与存在、观念与物质的关系。对此, 柯尔施主张, 马克思主义不是正统意义上的“科学冶, 既不是第二国际把马克思主义视为经济与社会理论意义上的科学, 也不是旧唯物主义意义上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理论表现, 认识辩证地表现在革命的行动上。因此,“必须从历史的、唯物辩证法的视角, 把所有这些较早和较晚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看成历史演变的产物[1]”; 这些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只能被理解为“最近以各种方式复兴的阶级斗争实践经验的理论反思[2]。不仅如此, 柯尔施还再次回应和肯定了卢卡奇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从黑格尔那里继承下来的“总体的观点冶, 把社会看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总体。无疑, 这些思想都确认了卢卡奇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理解。
葛兰西在《实践哲学》一书中倡导, 必须研究卢卡奇的思想。他认为,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辨的辩证法, 马克思哲学是对物质一元论与精神一元论的超越, 因此是“合理辩证法冶“实践辩证法冶, 是对(旧) 唯物论与唯心论的辩证统一。在葛兰西看来, 马克思从未把自己的哲学称作“唯物主义的冶(这里指旧唯物主义), 当他论及法国唯物主义时, 总是批判它, 并断言这个批判要更加彻底。所以, 马克思从来没有使用过“唯物辩证法冶的公式, 而是称之为同“神秘的冶相对立的“合理的”[3]。为了说明“合理的冶辩证法, 葛兰西还专门在页下做了脚注: 马克思在为《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所写的“跋冶中说, 在黑格尔那里, 辩证法以头站地, 而为了把它倒过来, 就必须从神秘的外壳中抽出合理的内核。所以, 合理的辩证法的定义专门用来同黑格尔辩证法的方式相对立。但是, 这不能等于从同“唯心主义冶的对立中变成“唯物主义的冶, 这是一个费尔巴哈的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概念”[4]。
实际上, 葛兰西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践哲学”[5]称谓及其合理的辩证法的命名, 一方面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特别是机械唯物主义和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区别开来; 另一方面要与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区别开来, 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特质。他首先用“实践冶“生产冶概念来解释“自然冶“物质冶概念, 阐释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就是说, 物质本身并不是实践哲学的主题, 成为主题的是如何为了生产而把它社会地历史地组织起来[6]。葛兰西在批判《通俗教材》时, 认为布哈林只是把马克思主义看作一种形式的社会学, 而且没有任何辩证法的内容。其原因在于: 一方面把实践哲学当成一种社会学的历史和政治理论, 一种按照自然科学方法加以构造的要素; 另一方面哲学的唯物主义被看成形而上学或机械唯物主义的别名[7]。因而, 他指出, 《通俗教材》不理解革命的辩证法, “如果只是把实践哲学看作臣服于另一种哲学, 那就不可能领会新的辩证法, 然而, [实践哲学] 却正是通过它[指辩证法] 来实现和表现对旧哲学的超越的”[8]。所以,葛兰西要求人们必须研究卢卡奇关于实践哲学的观点。同时, 他针对卢卡奇认为人们只能就人类历史、而不是就自然谈论辩证法, 进一步评论道: 如果人类历史也应被看作自然史的话, 辩证法怎么能同自然分割开来呢[9]? 应该说, 这一对自然辩证法的理解是深刻的。
捷克新马克思主义者科西克跟随卢卡奇对马克思辩证法的解读, 特别着重阐发了卢卡奇“具体总体冶的观念。他在《具体的辩证法》一书中认为: 观念与概念的区分、形相世界与实在世界的区分、人们平日的功利主义实践和人类的革命实践之间的区分, 一句话“分割原一冶, 是思维透视“物自体冶的方式。辩证法是一种批判的思维, 它力求把握“物自体冶, 并系统地探寻把握实在的方式; 它必须扬弃伪具体以达到具体的思维, 在现象的外表背后揭示出现象的规律和本质的过程[10]。在科西克看来,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就是具体总体的辩证法。“在具体总体中, 实在的所有层次和一切向度都得到了理智的再现[11]。这里的关键是必须把实在视为一个具体的总体, 一个结构性的、进化着的、自我形成的整体; 总体不应被看成一切事实的集合, 而只能意味着一个有结构的辩证的整体[12]。因此, 摧毁伪具体的辩证思维方式是改造实在的革命的辩证法的另一面。
二、“人学辩证法冶“交往辩证法冶对卢卡奇辩证法解读的跟随与超越
萨特继承了卢卡奇关于辩证法的思想传统, 把辩证法安置在社会历史领域。他在《辩证理性批判》[13]一书中主张: 辩证法是人的“行动的活的逻辑冶, 是实践辩证法。在《科学与辩证法》一文中, 他强调“辩证法的说明有其限度冶, 因为“辩证的关系不存在于自然本身中, 而是存在于人对自然的认识中冶, 理性是辩证的; “当人们把辩证法输入自然界时, 辩证法的可理解性顿时消失;“辩证法的特性其本身就是人类的特性冶, 辩证法根源于人的实践, 是“总体化的活动”[14]。作为总体化的实践不可能归结为个别活动的简单总和, 但每一个活动又整个地表现着全部实践。实践使得总体表现为一个过程, 表现为正在进行或正在构成的发展。总体化的辩证法也就是实践辩证法; 辩证法的规律就是社会与我们相互总体化。简言之, 辩证法不是别的, 只不过是实践。然而, 萨特在存在主义立场下又认为, 辩证法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 因此这种辩证法也叫作“人学辩证法冶, 而且个人的实践体现了最纯粹的辩证法。同时, 他认为, 以集团为主体的实践, 即社会实践是不同程度地“反辩证法冶的, 因而是惰性实践。显然, 这种对个人主体实践的肯定、对集体实践的否定与卢卡奇的阶级作为总体的主体而进行的阶级斗争实践之间就产生了解读张力。
萨特在1961 年12 月7 日巴黎哲学研讨会上的发言, 开始便说: 在目前的情况下, 我们今天是否有权利谈论一种自然辩证法, 如同我们有权利谈论一种历史辩证法? 历史辩证法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人类历史作为一种辩证过程, 恰在历史的某一时刻已经变成明显可见了, 而且在这方面, 对历史和理解的辩证意义的发现本身就是受全部历史辩证地制约的[15]。他还引用卢卡奇对辩证法的理解,即辩证法始终围绕着同一个问题(认识历史过程的总体) 转[16], 进而评论道: 由于卢卡奇的这个发现, 思想了解到历史是一个总体化过程, 同时了解到, 思想发现自己已处于历史的中心, 并按照产生思想自身又总是为思想所理解的过程, 而这一过程同时也在总体化着和被总体化了。人发现基础是整体, 而他自身即在此整体之中。因而, 从理解的观点来看, 辩证法才具有可理解性。那就是说,辩证法本身有一种半透明性, 它来自辩证法所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的东西, 即“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17]。萨特再次确认, 历史存在和关于这个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是总体范畴, 这是黑格尔的发现。诚然, 黑格尔也曾谈论过自然辩证法, 但那是作为他的逻辑学的一个环节而在后来出现的。
萨特承认历史辩证法的存在, 为历史辩证法做了人学辩护。因为, “辩证法, 作为存在又作为方法, 从总体观念来看……认识对存在有一种经常的适应。黑格尔得出的结论就是存在与认识的辩证同一性[18]。他还说, 存在并没有被吞没在人们对存在的观念中, 它有物质性的存在, 有一种既是关于存在的知识又是在存在自身之内, 而且受存在所制约的知识。存在不能归结为知识, 但是思维参与存在。因此, 思维对存在的辩证法符合乃是由于思维———就其属于存在而言—是按照现实的规律而发展自己的[19]。这样, 萨特就将辩证法的可理解性置于历史领域, 与有思维的人的生存密切关联起来, 创立了基于总体性原则的人学辩证法、历史辩证法。由于萨特认为把辩证法与自然领域关联起来将会使辩证法变得无法理解, 所以他反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 还说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就是辩证唯物主义, 就是把辩证法从社会历史领域像黑格尔那样推到了自然界。一定要说自然界有辩证法或自然辩证法, 也只不过是一个类比而已。坚持说自然界存在辩证法不仅看不到自然规律问题是自然科学研究的领域, 而且还会走向神学。萨特还通过自然界对我们的外在性、非总体性存在来拒斥自然辩证法。
总之, 萨特作为一个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 怀抱着要弥补正统马克思主义所谓人学空场的学术抱负, 跟随卢卡奇对马克思历史、实践辩证法的解读, 以及总体性辩证法的阐释, 特别是对自然辩证法的否定, 再次否定了自然辩证法的可理解性, 并将其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等同, 比卢卡奇对自然辩证法的否定性理解走得更远了, 以至于影响了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批学者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批判。萨特之所以否定自然辩证法, 是因为他不理解客观世界本身具有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性质, 这种性质是客观的,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哈贝马斯也极力倡导辩证法, 但他的辩证法既不同于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 也不同于黑格尔思辨的辩证法、“劳动冶(精神劳动) 辩证法, 他反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 不能容忍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思辨及其把辩证法本体论化的倾向, 而是跟随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特别是跟随卢卡奇的主体-客体的辩证法, 在主体间性原则和交往行为理论下, 创建了解释学的辩证法。
哈贝马斯在其著作《理论与实践》中提出了很有影响的命题: “辩证法是主体的, 也是客体的。”[20]之所以如此, 主要在于辩证法只不过是由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于历史的实践活动所产生的,从而辩证法在本质上是历史的。他还用卢卡奇的话来表达, 辩证法是阶级意识中引起社会的自我反思的辩证法。这就把辩证法再次限定在社会历史领域。因而, 从辩证法的这种理解出发, 必然将马克思与恩格斯对立起来, 他甚至指责恩格斯及其追随者违背了马克思的意愿, 而把历史辩证法降格为自然辩证法与逻辑学这样的科学。在《唯物辩证法问题》[21]一附录中, 哈贝马斯说, 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称黑格尔是“伟大的冶, 说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 把对象性的人, 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同时批评黑格尔从来没有从这种具体的劳动中来理解作为劳动过程的逻辑学。人作为他的劳动的结果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创造自身的。劳动是人同自然的交换。对自然对象的强制变成了劳动; 甚至, 从事劳动的人相互交往, 也受自然的统治。不同一的东西归属同一的东西; 人遭到了像物一样的对待。劳动成了统治, 这不仅表现在人同自然的关系上, 而且也表现在从事劳动的人的相互交往上。这种统治以及一切权力所固有的特征, 让人想到这种统治是一种谬误, 尽管它是实存的。人完全被物化, 而辩证法恰在阻挠统治完全成为统治的时刻发挥了光和热。辩证法是统治的一种忧虑和心病, 也就是说, 辩证法揭示的是客观矛盾, 客观矛盾就在于, 在异化劳动中———在异化劳动中劳动者作为个人不能把自己当物———人必然像物一样地被对待。
在此, 哈贝马斯展开讨论: 如果物能够从范畴上, 而人在同其物的关系方面以及在其相互关系方面只有从对话上才能够恰如其分地来理解, 那么, 辩证法就可以从对话中来理解———虽然辩证法本身不是对话, 而是对话受压制的结果。在这里, 哈贝马斯提出, 辩证法既是客观的, 也是主观的。这就是说, 只要自然强制贯穿于辩证法中, 如同贯穿于一切逻辑中那样, 辩证法就是客观的; 只要辩证法既重视自然强制的不平衡, 又重视个性的需求, 它就是主观的。在辩证法的最明显的反思形式中, 即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 辩证法既重复主观要素, 又重复客观要素。但是, 哈贝马斯引用了阿多尔诺在《黑格尔的哲学观》一书中长长的一段话来证明“唯心主义是错误的, 因为它把劳动的总体性在劳动总体性的自身存在中弄颠倒了, 把劳动的原理提升为形而上学的原理, 提升为纯粹的精神劳动, 倾向于把人生产的东西、过时的东西、有条件的东西, 连同给人带来痛苦的劳动, 变为永恒的东西和合理的东西”[22]。进而哈贝马斯论证了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就是历史辩证法, 讨论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并认为, “辩证法并未占有全部历史: 辩证法不是历史的逻辑, 而是历史中的逻辑轨迹; 这一轨迹, 当人们理性地和积极地加以研究时, 它导致辩证法的发展和废弃。实践上完美的辩证法同时也是被废弃的辩证法[23]。最后, 他确认: 辩证法的实现, 就是辩证法的废弃。只要不是唯物主义地在辩证法的历史偶然性中思考辩证法, 而是唯心主义地把它想象成一种为绝对意识和一切历史奠定基础的辩证法, 它就永远不会被理解……团结一致和相互援助的观念, 是在生活必需品得到满足的地方产生的。恰恰因为“历史辩证法本质上不是阶级意识的辩证法冶, 所以, 人对自身的占有和他们的生活联系的重建, 才要求每个人同其他人团结一致和相互支援。相互支援和团结的观念不是事先由绝对主体的活动决定的。在历史唯物主义中, 找不到阶级作为一个成为历史的主客体的论述; 这种论述和相互团结的观念, 只有在卢卡奇的新黑格尔主义的观点中才能发现。显然, 哈贝马斯试图超越卢卡奇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解读, 并将辩证法与交往关联起来。
哈贝马斯在《社会科学的逻辑》一书中还提出了另一个有影响的命题: “交往关系是辩证法的网络。”[24]在这本书中, 他将自己的辩证法叫作“解释学的辩证法冶, 并说明这种辩证法在改善人们的语言关系、走向社会全面谅解中的作用。进而, 在阐释“解释学的辩证法冶与其交往理论的相互关系中, 强调“交往关系是辩证法的网络冶。在他看来, “解释学的辩证法冶与“历史的解释学科学冶有根本区别。“历史学的解释学科学冶, 如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等尽管以“解释学的解释冶为基本方法, 但它们处理的只是社会生活实践中所产生的某一类具体问题。“解释学的辩证法冶则总览社会总体, 思考的是怎样实现人类的主要目标———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可见, “交往冶问题在哈贝马斯的“解释学的辩证法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交往的关系是辩证法的网络冶这一命题的提出, 正是从这一考量出发。因而, 哈贝马斯又把自己的“解释学的辩证法冶叫作“交往的辩证法冶。又因为在他看来实现交往的合理化是人的解放的根本路径, 因此, 他有时还将自己的“解释学的辩证法冶称为“解放的辩证法冶。
的确, 如何实现交往的合理化是哈贝马斯的根本理论旨趣。他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庞大市场体系、国家权力体系导致生活世界被殖民化, 使得生活世界的交往难以正常化, 因此, 如何摆脱体系的干扰, 实现生活世界的交往合理化就成为理论和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由于哈贝马斯认为“对话冶对于“交往行为冶来说具有根本意义, 这就使交往的问题与对话、商谈内在地关联起来,如何创造利益相关者的主体间平等对话的条件和民主机制就有了规范意义, 凡是经过商谈获得共识、同意的原则, 就应该得到遵守和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一般认为哈贝马斯创立了商谈伦理学,也开启了对话的制度化。问题是这种基于对话、商谈的交往是否能确实实现交往的合理化呢? 如何解决商谈的异议风险? 这都是交往辩证法有待进一步反思的问题。
三、“否定的辩证法冶“科学的辩证法冶对卢卡奇辩证法解读的背离
阿多尔诺在《否定的辩证法》一书中, 为了表明辩证法批判的彻底性, 而在辩证法前加上“否定的冶限定词。他认为, 否定的辩证法的彻底性主要体现在矛盾的“非同一性冶, 怀疑一切“同一性冶, “辩证法就是对非同一性的一贯认识冶; 黑格尔强调矛盾对立面的同一, 而实际上, 矛盾是排斥这种同一性的, 同一与非同一绝对地对立。
否定的辩证法在阿多尔诺那里, 不仅仅考察客体, 即被思考的对象, 而且也考察主体, 即普遍意识。否定的辩证法又是一种逻辑学和认识论, 即以探讨思维方法和概念理论为主要内容的“辩证逻辑冶, 因此, 辩证地思考成为否定的辩证法的应有之意, 需要摆脱矛盾同一律, 在矛盾中思考,不要对对象进行本质抽象、做出同一的肯定。这是由于不仅对象—客体自身是矛盾体、是非同一性的, 而且思维、概念也不能穷尽对象, 就是说思维、概念与对象不能同一。于是, 他指出, 否定的辩证法的根本作用就在于消除对一切概念的崇拜, 而“解除概念的魔力乃是哲学的解毒剂冶; 它(否定的辩证法) 阻止概念的不断升级而成为自身的绝对; 甚至它反对一切概念, 并指责: (1) 概念仅仅体现普遍, 不能与特殊的对象同一; (2) 概念没有能力把握运动于。[25]
显然, 阿多尔诺的否定辩证法是建立在对以往传统形而上学与体系哲学批判、对同一性辩证法(肯定的思辨辩证法) 批判、对绝对主义思维方式批判, 以及对概念与逻辑霸权批判的基础上的。也可以说, 阿多尔诺的确贯彻了马克思关于辩证法的批判性与革命性本质。为了为自己的否定的、非同一性的、寻求差异的辩证法辩护, 他首先集中火力反同一性辩证法, 并鉴于这种同一性哲学与寻求本原、始基、本体的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密切相关, 与逻辑优先的实体论密切相关, 与建立在概念及其运演之上的体系哲学, 特别是与绝对主义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 进而解构基础主义的本体论哲学, 解构具有融贯性诉求的体系化哲学, 解构逻辑优先的原则, 解构概念的霸权, 解构一切绝对主义的思维方式。因此, 阿多尔诺的激进的否定辩证法具有很强的后现代主义的精神气质。无疑,也自觉背离了卢卡奇“以黑解马冶的辩证法阐释理路。
阿多尔诺甚至认为, 以往的哲学偏爱解释世界, 在现实面前畏缩不前, 没能发挥改变世界的功能, 以至于弄残了自身。但哲学本来要和现实相统一, 却破坏了这一誓言。因此, 它就应批判自身[26]。然而, 哲学却偏偏丧失了这种批判力量。因为, 各具体科学迫使哲学重新成为一门具体科学。由此就产生了哲学的狭隘性, “产生了哲学与现实的比例失调冶。为此, 必须探索一下“如果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不成功的用哲学概念去结合所有与哲学概念相异的东西的尝试, 那么就得说明他的失败尝试与辩证法的关系。”[27]阿多尔诺确信: 辩证认识的任务并不像它的对手喜欢指责它的那样是自上而下地解决矛盾, 是靠解决矛盾来进步; 相反, 适合于辩证认识的是探求思想与事物的“不相称性”[28], 在事物之中体验这种不相称性盂。进而, 他强调, 辩证的矛盾有它的意图。以这种意图, 辩证法倾向于不同的东西。辩证的运动作为哲学的自我批判仍然是哲学的。阿多尔诺认为, 黑格尔在同一性哲学下借助于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 也即思辨的肯定辩证法是成问题的。因为“否定之否定冶并不会使否定走向它的反面, 而是证明这种否定不是充分的否定。于是, 阿多尔诺主张: “被否定的东西直到消失之时都是否定的。”[29]他举出黑格尔的一句话: “真理作为与客体相符合的知识也是肯定的, 但只有在知识否定地达到他者时, 在它已渗透并取消它所是的这种否定时, 它才是我的纯一。”[30]对此, 阿多尔诺做了如下评价: 这句话表明了一种最深刻的见解, 也表明了这种见解的毁灭。他还给出大段分析, 试图说明辩证法的经验实质不是否定之否定原则, 而是他者对同一性的抵制, 正是这种抵制成为辩证法的力量所在。既然主体的现实统治产生着矛盾, 那么主体也隐藏在辩证法中, 但这些矛盾已渗入客体之中[31]。
不同于黑格尔和卢卡奇, 阿多尔诺重新考察了“主客体辩证法”[32], 并在解构了基于同一性原则的辩证法之后, 阿多尔诺提出了“星丛冶概念。他认为, 没有否定之否定, 统一的要素也可以生存下来, 但它用不着委身于至上原则的抽象, 不是靠概念攀升, 而是因为概念进入了一个星丛。这个星丛阐明了客体的特定性[33]。为了让读者能够明白“星丛冶的观念, 阿多尔诺进一步解释如下: 第一, 星丛只是从外部来表达被概念在内部切掉的东西。第二, 概念聚集在认识的客体周围, 潜在地决定着客体内部, 在思维中达到了必然从思维中被割去的东西[34]。就是说, 对客体的认识是对客体自身中积淀的过程的认识。作为一个星丛, 理论思维围绕着它向打开的概念转。因此, 不是靠一把钥匙或一个数字, 而是靠数字组合, 才能获得对客体的认识[35]。
这样, 阿多尔诺就解构了概念的统治, 从而也就动摇了同一性原则。因为在他看来, 逻辑优先的传统本体论哲学, 正是凭借概念把同一性原则给实在化了。但问题是, 阿多尔诺仍然生产了“星丛冶这一概念, 看来概念是思想表达难以摆脱掉的。
正如佩里·安德森所看到的, 在意大利, 德拉·沃尔佩第一次用意大利文翻译和讨论了青年马克思的巴黎手稿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他从此开始在理论上进入历史唯物主义, 并创建了一个很大的流派———德拉·沃尔佩派马克思主义, 对马克思的早期著作有其特殊的选择和解释。但和卢卡奇、马尔库塞或列斐伏尔等有很大不同, 安德森认为, 不像人本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往往强调马克思与黑格尔学理上的继承与发展关系那样, 德拉·沃尔佩和他的学派主张, 马克思的思想同黑格尔哲学是完全决裂的。德拉·沃尔佩本人追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经伽利略、直到休谟的渊源, 来解释马克思,认为这些人都进行过马克思针对黑格尔所做的那种实质性批判。而德拉·沃尔佩的学生科莱蒂针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所产生的黑格尔主义做了系统抨击, 在《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中, 科莱蒂批评黑格尔是一位基督教直观哲学家, 他的基本理论目的是为了宗教而抹杀客观现实和贬低才智, 因此他同马克思有天壤之别。科莱蒂认为, 马克思的真正哲学前辈是康德, 因为康德坚持客观世界是超越一切认识概念的独立现实, 预示了从存在到思想的不可反复性这个唯物主义命题。康德的认识论预见到了马克思的认识论, 虽然后者从未了解到前者对自己的教益有多大于[36]。
上述情况就决定了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德拉·沃尔佩学派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解读理路完全不同于卢卡奇的“以黑解马冶, 特别是在苏共二十大之后, 在意大利为了重建党的理论权威, 该学派成员拒绝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解模式、正统辩证唯物主义和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试图回到马克思的文本, 并建构一种不受黑格尔主义污染的新型解读模式, 即以科学主义方法论为后盾的“科学的辩证法冶。德拉·沃尔佩最先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表达为“科学辩证法冶。在探寻了马克思“科学辩证法冶与伽利略的科学的实验方法的内在联系后, 他进一步论述了“科学辩证法冶的具体内容和“唯物主义逻辑冶, 并把它们归结为“具体———抽象———具体冶这一公式。科莱蒂在《矛盾和对立: 马克思主义和辩证法》一文中提出, “只有真正的对立才是纯粹的对立冶, 并阐释如下: 存在两种对立, 即“真正的对立冶和“矛盾的对立冶, A 和B 是真正的对立, 而A 与-A则是矛盾的对立。后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对立, 双方不能独立存在。在真正的对立A 与B 之间, 对立的双方互不依存, 它们是纯粹的对立。真正的对立由康德所揭示, 而矛盾的对立来自黑格尔, 恩格斯继承了黑格尔矛盾的对立, 列宁也把这两种对立混淆了。然而, “现实世界存在的对立是真正的对立冶, 矛盾的对立仅存在于思维之中[37]。
在《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等著作中, 科莱蒂主张, 马克思的辩证法不同于黑格尔思辨的辩证法, 而是科学的辩证法, “可以在黑格尔的逻辑学里找到辩证唯物主义的出生地[38]。这可以看作卢卡奇批判自然辩证法的继续和最激进的极端表达, 但同时也完全背离了卢卡奇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阐发。
四、分析马克思主义、现象学马克思主义对辩证法的重新阐发
分析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大都诉诸语言的分析或者对社会现象和问题的研究采取理性博弈和个人主义的方法论, 而拒斥辩证法的总体性研究方法, 即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但也有学者热衷于研究辩证过程并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辩护。
奥尔曼在《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一书中直接追问, “为什么需要辩证法? 为什么是现在? 或者说, 如何在资本主义现在中研究共产主义未来?”[39]” 对此, 他基于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认识做出如下回答: 辩证法是以整体作为既定的东西开始的, 这样, 构成整体的内在关系和变化就被看成与任何事物的性质不可分离, 内在于事物的生命之中, 因而对于理解事物是必不可少的。孤立的和本质上是死的事物的世界, 在我们的思想中, 变成了处于相互依存关系中的过程的世界, 这是辩证的思考的第一步。辩证法的范畴如“矛盾冶“量变—质变冶“对立面的相互渗透冶“否定之否定冶等, 在按照事物变化和相互作用的方式来反映实际范式的同时, 也可以充当为思考的目的而进行组织的方式, 并对任何它们所包含的东西进行研究。在这些范畴帮助下, 我们就永远不会忽视整体是如何存在于部分之中的, 我们就能以这样的方式来研究所关心的具体条件、事件和问题。随后, 我们可以用对部分的认识来加深对整体的理解, 包括它是如何发挥功效的, 如何发展的, 以及它正朝哪里去[40]。分析与综合两者都显示了辩证的关系。
在奥尔曼看来, 辩证法是研究由处于不断演进之中的相互依存的过程所构成的世界的唯一明智的方法, 也是解读这一方法的最主要研究者马克思的唯一明智方法, 所以辩证法是必要的。因为“理解巨大而又复杂的资本主义、理解帮助我们认识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总是并且完全是辩证的, 所以, 马克思主义对于理解资本主义也总是必要的, 而辩证法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又总是必要的。[41]
不同于梅洛-庞蒂在《辩证法的历险》[42]中对卢卡奇辩证法阐释的肯定及其辩护, 诺曼·莱文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注意到恩格斯与列宁、斯大林关于辩证法阐释的差异, 区分了毛泽东与列宁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解读, 并未将它们统统称为教条的马克思主义或“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冶而加以拒绝, 试图语境化地现象学分析和描述东方社会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 在意识形态与认识论、方法论统一中把握辩证法的结构, 以期彰显列宁哲学、毛泽东哲学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中的地位和价值。
此外, 跟随怀特海, 当代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也积极探究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并在过程、关系和整体观、文明观框架下, 基于过程辩证法, 寻求并推动马克思与怀特海思想的学术对话。
总之, 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阐释因理解理路不同,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内呈现了辩证法解读的多种样态和思想张力, 展示出对卢卡奇的跟随与超越、背离与重释的研究路向。从中不难看出,大多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跟随卢卡奇把辩证法仅仅限定在社会历史领域, 强调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和主体间的互动, 而否定自然辩证法存在的合理性, 将马克思的辩证法与恩格斯的辩证法对立起来,这是很成问题的。无论马克思还是恩格斯, 他们都强调世界的整体性、有机性、过程性, 以及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统一性; 主张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 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延续, 人们的实践活动也这里指劳动、生产实践(practice), 是作为政治实践的阶级斗争, 以及意识与文化革命、交往实践(praxis) 的基础页既超越自然又依赖自然, 历史只能被理解为自然历史过程, 人类史是自然史的一部分等。因此, 任何将自然与社会历史、劳动与交往割裂开来的解释都是传统形而上学和二元论思维方式的产物。
实际上, 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新版序言中早已做了自我反省: 不仅指出他自己仅仅以社会为中介来理解自然的局限, 而且认识到自身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狭隘化解读, 最终导致对自然辩证法的否定甚至背离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应该说, 葛兰西在肯定并跟随卢卡奇拯救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过程中, 也已经意识到卢卡奇导致的社会与自然二元分割的问题, 并确认了只要不把历史与自然人为地分开, 自然辩证法就有其存在的合法性。
除此之外, 阿多尔诺否定的辩证法激进地反对一切同一性, 而诉诸绝对否定, 无疑违背了辩证的否定观; 萨特的人学辩证法还设定了个体实践与集体实践的冲突, 进而重视前者而否定后者, 然而任何个人都是共同体中的个人, 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属性; 哈贝马斯把劳动与交往对立起来, 甚至把实践只是理解为交往行动, 单纯强调交往辩证法, 而忽视了劳动和生产辩证法对于提升人的本质力量、推动人类解放的积极作用, 毕竟, 在马克思那里, 人们是在改变对象世界的劳动实践过程中改变自身的, 即使解放的问题也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和农业状况决定的。科学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尽管试图矫正人本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解读的偏差, 但却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而且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现代科学基础重视不够。
所以, 当下有必要重新厘清西方马克思主义关于辩证法阐释的思想轨迹与发展脉络, 并在回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本的基础上, 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及解释原则, 对其加以审视和反思,在重新解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过程中, 尽量避免文本的过度诠释与“理论的叛离”[43]。
注释:
[1] 卡尔·柯尔施: 《马克思主义和哲学》, 王南湜等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89 年, 第60 页。
[2]卡尔·柯尔施: 《马克思主义和哲学》, 王南湜等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89 年, 第70 页。
[3]葛兰西: 《实践哲学》, 徐崇温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0 年, 第152 页。
[4]参见葛兰西: 《实践哲学》, 徐崇温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0 年, 第152 页。
[5]在本人看来, 对马克思主义作“实践哲学””的称谓, 只有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上才是恰当的, 详见拙文《现代实践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 《哲学研究》2015 年第3 期。
[6]参见葛兰西: 《实践哲学》, 徐崇温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0 年, 第162 页。
[7]参见葛兰西: 《实践哲学》, 徐崇温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0 年, 第127 页。
[8]葛兰西: 《实践哲学》, 徐崇温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0 年, 第128 页。
[9]参见葛兰西: 《实践哲学》, 徐崇温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0 年, 第142-143 页。
[10]参见卡莱尔·科西克: 《具体的辩证法》, 傅小平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89 年, 第6-7 页。
[11]卡莱尔·科西克: 《具体的辩证法》, 傅小平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89 年, 第19 页。
[12]参见卡莱尔·科西克: 《具体的辩证法》, 傅小平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89 年, 第23 页。
[13]让-保罗·萨特: 《辩证理性批判》(上、下), 林骧华等译,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8 年。
[14]让-保罗·萨特: 《萨特哲学论文集》, 潘培庆等译,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8 年, 第136-150 页。
[15]参见让-保罗·萨特: 《萨特哲学论文集》, 潘培庆等译,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8 年, 第136 页。
[16]参见卢卡奇: 《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 杜章智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2 年,
第85 页。
[17]让-保罗·萨特: 《萨特哲学论文集》, 潘培庆等译,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8 年, 第137 页。
[18]让-保罗·萨特: 《萨特哲学论文集》, 潘培庆等译,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8 年, 第137-138 页。
[19]参见让-保罗·萨特: 《萨特哲学论文集》, 潘培庆等译,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8 年, 第138 页。
[20]陈学明: 《“西方马克思主义冶命题辞典》,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4 年, 第130-131 页。
[21]尤尔根·哈贝马斯: 《理论与实践》, 郭官义等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年, 第336-344 页。
[22]转引自尤尔根·哈贝马斯: 《理论与实践》, 郭官义等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年, 第341 页。
[23]尤尔根·哈贝马斯: 《理论与实践》, 郭官义等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年, 第341 页。
[24]尤尔根·哈贝马斯: 《理论与实践》, 郭官义等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年, 第342 页。
[25]参见陈学明: 《“西方马克思主义冶命题辞典》,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4 年, 第92 页。
[26]参见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 页。
[27]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2 页。
[28]参见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50 页。
[29]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57 页。
[30]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57-158 页。
[31]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58 页。
[32]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72 页。
[33]参见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59-160 页。
[34]参见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60 页。
[35]参见阿多尔诺: 《否定的辩证法》, 张峰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3 年, 第161 页。
[36]参见佩里·安德森: 《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 高铦等译,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1 年, 第82 页。
[37]参见陈学明: 《“西方马克思主义冶命题辞典》,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4 年, 第143-144 页。
[38]陈学明: 《“西方马克思主义冶命题辞典》,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4 年, 第56-57 页。
[39]伯特尔·奥尔曼: 《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 田世锭等译,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年, 第200 页。
[40]伯特尔·奥尔曼: 《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 田世锭等译,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年, 第202-219 页。
[41]伯特尔·奥尔曼: 《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 田世锭等译,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年, 第204 页。
[42]莫里斯·梅洛-庞蒂: 《辩证法的历险》, 杨大春等译,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9 年。
[43]《侯惠勤: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现实社会主义实践之间的几个重大界限》, 《红旗文稿》2017 年第5 期。
参考文献:
[1] 卢卡奇: 《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 杜章智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2 年。
[2] 卡尔·柯尔施: 《马克思主义和哲学》, 王南湜等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89 年。
[3] 葛兰西: 《实践哲学》, 徐崇温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0 年。
[4] 陈学明: 《“西方马克思主义冶命题辞典》,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