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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王国、必然王国与人的自由--《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的自由观辨析
2018年01月05日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1期 作者:王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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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从《资本论》及其手稿来看, 自由王国不等于共产主义,劳动的自由也不同于自由的劳动。自由王国中的自由表现为拥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即休闲、娱乐和从事科学研究、艺术创造等的时间,以便得到自由发展;而必然王国中劳动的自由则表现为克服障碍和实现主体的对象化。这两种自由是一切社会都具有的,只是二者在一切剥削制度中都处于分离和对立状态。共产主义实现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统一,不仅改变了必然王国中劳动的人,而且改变了人的劳动.使劳动成为一种自觉调控、锤炼身心和实现自我的过程。这种自由的劳动为共产主义社会所特有,并且以实现劳动的科学化和社会化为前提条件。 

  【关键词】《资本论》 必然王国 自由王国 人的自由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 

  作者简介:王峰明(1966),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4) 

 

  实现“劳动者一人”的自由与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旨和实践指归,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的不断深入.马克思的自由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对马克思自由观的确切内涵和精神实质,国际国内学界却多有歧义,一些人囿于早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马克思的观点作了极其片面的理解,甚至有一些人将之与自由主义观点混为一谈,从而完全背离了马克思的本意和立场。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资本论》及其手稿,从“自由王国”及其与“必然王国”的关系的视角切人,对马克思的自由观予以阐释,并对相关理解和解读做出回应。 

  一、自由时间与人的自由 

  谈及人的自由问题,人们自然会想到马克思关于自由王国的论述:“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 这里。物质生产领域就是必然王国。尽管说在其中展开的是人的劳动,但劳动本身却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获得物质产品以满足人的需要。劳动之所以必要,就是由这种外在目的所规定和决定的。与此不同,“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2]。那种由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同时就是自由王国开始的地方,在自由王国中,人类能力的发挥和发展成为唯一目的。当然,没有必然王国,就没有自由王国,因为“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3] 

  在此,需要弄清楚的是,物质生产领域(必然王国)的“彼岸”究竟在哪里?劳动即物质生产为什么会在这里终止了呢?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所谓的自由乃是对经验羁绊的超越⋯⋯这种自由观在马克思早期思想中表现为对伊壁鸠鲁哲学的推崇,在他的晚年则表现为对自由王国作为必然王国这一经验存在领域之彼岸的肯定。” 以此来看,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王国具有一种“形而上学性质”[4]。就是说,必然王国是一种经验的“形而下”存在,而自由王国则是一种超验的“形而上”存在。笔者以为,假设把这一解读运用于马克思早期的《博士论文》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尚且有几分道理,但若运用于《资本论》及其手稿,就失之偏颇了。因为这种观点不仅否定了自由王国所具有的既经验又实在的“形而下”内容,而且错误地把自由王国等同于共产主义,从而使马克思所提出的未来新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变得神秘莫测。一如论者自己所说的.“共产主义作为一种超验的目的”,“类似于马克思谈到康德意义上的‘共和国’时所说的那样‘一种永远不能实现但又是我们应该永远力求和企图实现的基准”[5]。照此逻辑,共产主义无疑是一颗北斗星,可望而不可及!共产主义被诟病为一种乌托邦空想也就不足为怪了! 

  实际上,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产领域(必然王国)的“彼岸”,既不是与“经验世界”相对的“超验世界”,更不是与“世俗世界” 相对的“神圣世界”,而是与“物质生产” 领域相对的“非物质生产”领域,即与劳动实践领域相对的交往实践领域。显然,这个交往实践领域即自由王国,不仅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中,也存在于其他一切社会形态中,因而决不能把自由王国等同于共产主义。这与马克思关于“劳动时间” 和“自由时间” 的论述是一脉相承的,因此,要弄明白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关系,就需要弄清楚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关系。 

  所谓“劳动时间”,就是必然王国中从事生产活动的时间;所谓“自由时间”,就是自由王国中从事交往活动的时间。具体来说,人的时间由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组成,其中,“自由时间 即不被生活资料的直接生产所占去的、可供支配的时间”[6]。自由时间是可供人们自由支配的,就是说人们有多种选择的可能,可以选择干这事,也可以选择干那事,不一而足;劳动时间则不然,在此,除了劳动,人们没有其他选择。此其一。其二,“所有自由时间都是供自由发展的时间”[7]。在自由时间里,人们可以得到自由发展。因为人类能力的发挥和发展成为唯一目的;劳动时间则不然,劳动的目的并不在于发挥和发展人类能力,而在于获得物质产品以满足人的需要。可见,自由时间之所以“自由”。就在于人们可以选择,可以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才能;前者是前提,后者是结果,没有选择的自由,就没有能力和才能的自由发挥和发展。 

  那么,在自由时间里,人们有哪些选择?这些选择何以能使人们的能力和才能得到发挥和发展?这种发展的具体表现又是什么呢?马克思一方面认为,自由时间由“闲暇时间”和“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组成[8]。这里,“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所指的就是用于科学研究和艺术创造的时间,因为“从整个社会来说.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创造产生科学、艺术等等的时间”[9]。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闲,从而为自由活动和自由王国、必然王国与人的自由发展开辟了用武之地。时间是发展才能等等的用武之地。”[10] 个人的才能要得到发展,就必须有娱乐和休闲的时间。可见,“闲暇时间”所指的就是用于娱乐和休闲的时间,例如参与影视、保健、旅游等各种文化、卫生、体育活动。用当下一些经济学家的时髦语言讲,就是从事各种所谓的“幸福产业”。显然,无论是闲暇,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这种自由活动不像劳动那样是在必须实现的外在目的的压力下决定的,而这种外在目的的实现是自然的必然性,或者说社会义务——怎么说都行”[11]。它们不是人们践行自己由外在目的所决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场合,而是作为目的本身自由地展示和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的场合,因而在本质上都不同于物质生产。正是在此意义上,物质生产即劳动在这里便终止了。 

  在谈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关系时,马克思说:“只要存在着一些人不劳动(不直接参加使用价值的生产)而生活的社会,那么,很清楚,这个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就把工人的剩余劳动作为生存条件。这些不劳动的人从这种剩余劳动中取得两种东西:首先是生活的物质条件,他们分得赖以和借以维持生活的产品,这些产品是工人超过再生产他们本身的劳动能力所需要的产品而提供的。其次是他们支配的自由时间,不管这一时间是用于闲暇、是用于从事非直接的生产活动(如战争、国家的管理),还是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潜力(艺术等等,科学),——这一自由时间都是以劳动群众方面的剩余劳动为前提,也就是说,工人在物质生产中使用的时间必须多于生产他们本身的物质生活所需要的时间。”[12] 可见,必要劳动是剩余劳动的前提和基础,劳动者没有为自己劳动的时间,就不能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剩余劳动是自由时间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劳动者提供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非劳动者即不直接参加使用价值的生产的人就不能拥有自由时间:而自由时间无论是用于闲暇和国家的管理。还是用于科学研究和艺术创造,都是发挥和发展人们多方面能力和才能的时间。在此意义上,自由时间意味着自由发展,因此“时间是发展的空间”。 

  因此,一方面,从自由时间来看,“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人的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作为必要的基础”[13]。自由时间不仅是非劳动者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且是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显示了自由时间对于人的发展和整个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并且这种发展超越了人作为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另一方面,从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来看,第一,一切非劳动者正是由于得到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产品,从而得到了发挥和发展自己能力和才能的自由时间。马克思说:“既然我们这里只是谈论工人和资本家的对立,那么,一切不劳动的阶级就必定要和资本家一起分配剩余劳动的产品;所以这些剩余劳动时间不仅创造他们物质存在的基础,而且同时创造他们的自由时间,创造他们的发展的范围。”[14] 劳动者提供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越多,非劳动者获得的自由时间就越多,其发挥和发展自己能力和才能的范围也就越大。第二,就剩余劳动在物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而言,“仅仅劳动时间越出即延长到超过它自然的或传统的界限.就将导致在新的生产部门中使用社会劳动。这是因为劳动时间被游离出来了;剩余劳动不仅创造了自由的时间,而且还把被束缚在某个生产部门中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游离出来(这是问题的实质),使之投入新的生产部门。但是,由于人类本性的发展规律,一旦满足了某一范围的需要,又会游离出、创造出新的需要。因此,资本在促使劳动时间超出为满足工人的必不可少的自然需要所决定的限度时,也使社会劳动即社会的总劳动划分得越来越多,生产越来越多样化,社会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的范围日益扩大,从而使人的生产能力得到发展,因而使人的才能在新的方面发挥作用”[15]。这就是说,对剩余劳动必须历史地看、辩证地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不仅促进了新的生产部门的产生和社会分工的细化,而且促进了人的需要的发展和人的能力、才能的发挥。这些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体现了资本推进文明进步的巨大作用。第三,就剩余劳动对于整个社会的作用而言.“这种剩余劳动一方面是社会的自由时间的基础,从而另一方面是整个社会发展和全部文化的物质基础”;剩余劳动物化为剩余产品,“这种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16]。没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不仅非劳动者无法获得自由时间,而且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全部文化和整个社会发展都将失去物质条件和基础。劳动者剩余劳动的极端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二、劳动的自由与自由的劳动与自由王国相对的就是必然王国。 

  对于后者,马克思说:“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搏斗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式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17] 可见,必然王国即具有“自然必然性的王国”,这个王国所指的,是也只能是物质生产或生产领域。因为,只有通过物质生产,才能获得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质产品,以维系和再生产人的生命:同时,物质生产是人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变换的过程,只有在物质生产中,才存在人与自然之间的斗争;最后,物质生产受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规律的制约,只有物质生产过程.才是一个具有自然必然性的领域。要完成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变换,就必须尊重和遵循自然规律。必然王国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中,区别只在于,随着人的需要的扩大和满足需要的生产力的发展,必然王国在社会形态的变迁和更替中也会不断扩大。 

  当然,把物质生产同必然性相联系,并不意味着物质生产与人的自由是彼此排斥和对立的。作为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安逸” 是适当的状态,是与“自由” 和“幸福” 等同的东西,而劳动则是一种诅咒,劳动就不自由, 自由就不劳动[18]。针对斯密把劳动即物质生产与人的自由对立起来的观点,马克思指出:一方面,“一个人‘在通常的健康、体力、精神、技能、技巧的状况下’,也有从事一份正常的劳动和停止安逸的需要,这在斯密看来是完全不能理解的”。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他就需要劳动,或者说劳动不过是一个人的正常需要。另一方面, “诚然,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自然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自由王国、必然王国与人的自由的自由,—— 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 这些也是亚当·斯密料想不到的”[19]。这就是说.从客体一物的方面看。各种自然的物质存在及其客观规律对人的劳动而言,是一种必须克服的障碍,这种障碍构成劳动的外在尺度,并决定了劳动的合规律性;从主体一人的方面看,任何劳动都具有各种明确的和必须完成的目的,这种目的构成劳动的内在尺度,并决定了劳动的合目的性。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过程,无论是克服障碍、从而实现对象一客体的主体化.还是达到目的、从而实现主体的客体一对象化,都是人的劳动即物质生产所特有的自由,正是这种自由把人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与必然王国相伴生的这种自由,同样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中.是一切社会形态中的劳动都具有的自由。 

  在马克思看来.尽管说自由王国、从而自由时间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中,但是在一切剥削制度和阶级社会中.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从而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处于分离和对立状态。这表现在,自由王国属于非劳动者。而劳动者则只能处于必然王国;非劳动者享受自由时间,而劳动者只能属于劳动时间。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情况就是如此,资本造成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的对立和对抗,也就造成了必然王国中的自由与自由王国中的自由之间的对立和对抗。 

  具体来说.一方面,工人无法享受自由时间,从而无法得到自由发展。因为,“如果说剩余劳动时间是自由时间的条件,那么,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的范围的扩大是以工人限于必要的生活需要为条件的”[20]。就是说,作为自由时间和自由发展的基础,工人的剩余劳动不仅促进了人的需要的范围的扩大,也促进了满足需要的手段的范围的扩大。然而,工人的需要的范围却限于必要的生活需要的范围。另一方面,剩余劳动由作为劳动者的工人来完成,而自由时间则为资本家等非劳动者所垄断。因为,“剩余劳动是工人即单个人在他必不可少的需要的界限以外所完成的劳动,事实上是为社会的劳动”,只不过“这个剩余劳动在这里首先被资本家以社会的名义占为己有了”[21]。劳动者没有自由时间,拥有自由时间的人则不劳动,这就是一种对立和对抗。 

  对于劳动者与非劳动者、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的对立与对抗,马克思在多个层面做了极为精彩的论述。例如:“不劳动的社会部分的自由时间是以剩余劳动或过度劳动为基础的,是以劳动的那部分人的剩余劳动时间为基础的;一方的自由发展是以工人必须把他们的全部时间,从而他们发展的空间完全用于生产一定的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一方的人的能力的发展是以另一方的发展受到限制为基础的。迄今为止的一切文明和社会发展都是以这种对抗为基础的。”[22] 既然劳动者在完成必要劳动之外,还得为非劳动者完成剩余劳动,劳动者就势必会遭受过度劳动的折磨,因此剩余劳动意味着过度劳动。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在总体上并非不发展,而是其发展仅仅局限于劳动过程即物质生产,因而是一种受限制的发展。又如: “一方面,同一方的自由时间相应的是另一方的过度劳动时间,受劳动奴役的时间——他们只是作为劳动能力存在和起作用的时间。另一方面。剩余劳动不仅实现为更多的价值。而且实现为剩余产品.即超出劳动阶级为维持自己本身的生存所需要和消费的产品量的产品剩余。”[23] 这里。马克思不仅把工人的剩余劳动与过度劳动相联系,而且进一步把 

  过度劳动与工人遭受劳动的奴役相联系。再如:剩余劳动物化为剩余产品, “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可见,“社会的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非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工人超出维持他们本身的生存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而延长的劳动时间的产生”。因此,“社会是由于构成社会物质基础的劳动群众得不到发展而发展的,也就是在对立中发展的”[24]。这里,马克思在社会发展的高度上,确认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和对抗:没有这种对立和对抗,就既没有社会的发展,也没有人类的发展。换言之,少数人的自由发展是以多数人受限制的发展,甚至是特定条件下的不发展为基础的,这正是千百年来阶级社会发展和分化为阶级的人的发展的实现方式和表现形式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情况不同,在未来新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之间的对立和对抗得以消除,从而使得必然王国中的劳动者成为一种全新的人,同时也使得其劳动成为一种“自由的劳动”。对此,马克思指出:“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 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25] 由此,不仅改变了人的劳动,而且改变了劳动的人.使人的劳动和劳动的人获得全新的面貌。就人的劳动而言,它作为“一般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作为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的人的紧张活动,而是作为一个主体的人的紧张活动”;就劳动的人而言,他作为一种主体,“这个主体不是以单纯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26]。就其现实作用和意义而言,这种全新的人的劳动, “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同时就是训练,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这个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实验科学,有物质创造力的和对象化中的科学。对于这两种人来说,只要劳动像在农业中那样要求实际动手和自由活动,这个过程同时就是身体锻炼”[27]。因此,在消除了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从而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之间的分离和对立的情况下. 当自由王国中的人进入必然王国,从事物质生产的时候,对于正在成长的人,劳动过程是一种训练;对于成年人,劳动过程则是发挥其聪明才智、运用科学知识、并使科学成为一种具有物质创造力的实验科学的过程;劳动过程对于这两种人,都是一种必要和重要的锤炼身心的过程,都是一种自由活动。同时,这种“真正自由的劳动”既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又会“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28] 

  众所周知,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29]。长期以来,人们对此疑惑不解,甚至充满了异议。试想,在现实中,只要创造出一些必要而重要的主观一客观条件,有谁不需要锻炼身体?有谁不乐于学有所用、用有所得?又有谁不追求个人的自我实现呢?按照马斯洛的观点,“自我实现” 处于人的需要的顶层,是最高层级的人的需要。在此,马克思则把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与劳动过程联系起来,不仅揭示了满足自我实现需要的现实基础和实在内容。而且揭示了未来新社会中自由的劳动所具有的全新内涵和历史特质,从而为我们理解和把握成为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的劳动提供了注解。 

  不仅如此.在谈到未来新社会中的必然王国时.马克思讲:“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30] 未来新社会“新”在哪里呢?在此,马克思从必然王国与人的自由的关系的层面作了总结。从前是各种不同的独立生产者.现在则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从前是劳动者受物质生产的统治,现在则是劳动者共同控制物质生产:从前是物质生产处于盲目运行状态,现在则是劳动者自觉调节物质生产;从前是极大地消耗和浪费资源,现在则是最大限度地节省人力、物力与财力;从前是劳动者的创造性受到抑制和压制,现在则是劳动者一人的创造性本质的充分展示。这从另一个层面表明,在未来新社会中,人的劳动除了具备前述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自由,还获得并显示出自身所特有的自由。如果说前者是一种“劳动的自由”.那么后者就是一种“自由的劳动”。 

  因此。社会发展以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和对抗为基础,以一部分人的自由发展与另一部分人受限制的发展并行不悖为基础,这种情况并不是自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马克思说:“我们这里所考察的剩余劳动的形式——超出必要劳动时间量的劳动——是资本和一切下面这样的社会形式所共同具有的,在这些社会形式中,发展超出了单纯的自然关系,从而是对抗性的发展,一方的社会发展把另一方的劳动作为其自然基础。”[31] 这种具有对抗性的发展反映了一切剥削社会的共性,但决不是一切社会形态所具有的共性。与马克思不同,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却“把这种对立作为自然的东西来考察”[32],从而把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之间的对立和对抗自然化、永恒化、绝对化。例如詹姆斯·穆勒认为: “为了使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能够享受闲暇,资本的报酬必须明显地增大。”[33] 对此,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无非是说:要使许多人有余暇,雇佣工人就得拼命干,或者说,社会上一部分人的自由时间,取决于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和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34] 就其所反映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真实情况和现实关系而言,穆勒和一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观点无疑是十分精准的;其偏颇之处在于.把存在于剥削社会中的特殊关系泛化为人类社会难以消除的一般的和普遍的关系。 

  同时,尽管说只要存在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就会存在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之间的对立和对抗:但是在不同的剥削制度和阶级关系中,这种对立和对抗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不能一概而论。例如,没有基于生产关系的强制或强迫,劳动者就不会在完成必要劳动之外,再去完成剩余劳动,从而形成对立和对抗。马克思说: “社会的自由时间是以通过强制劳动吸收工人的时间为基础的,这样,工人就丧失了精神发展所必需的空间.因为时间就是这种空间。”[35] 如果没有这种强制或强迫,谁愿意失去自由时间,即发展自己聪明才智的空间呢?正是由于“资本强迫社会的相当一部分人从事这种超过他们的直接的必不可少的需要的劳动”。所以“资本创造文化,执行一定的历史的社会的职能”。并且,“一切统治阶级在一定范围内都实行这种强制”,即“都迫使劳动超过单纯的必不可少的自然需要为它所确定的界限”[36]。尽管如此.在不同的剥削制度中实行强制的方式是不同的。例如, “这种强制在奴隶制条件下比雇佣劳动条件下更直接得多”[37]。个中原因在于,“资本所以迫使劳动者超出劳动时间的这些自然的或传统的界限,是因为资本同时使劳动强度取决于社会的生产阶段,从而使劳动强度打破了独立生产者或仅仅靠外部强制而劳动的奴隶所遵循的惯例”[38]。如果说独立生产者完成剩余劳动,依靠的是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那么奴隶完成剩余劳动,依靠的就是一种外在的强制,依靠的是皮鞭。同样是一种外在的强制,资本主义强制劳动者完成剩余劳动,所依靠的是生产本身的发展阶段,即依靠商品生产和自由竞争.依靠的是经济关系而不是奴隶制条件下的政治暴力。并且,“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交换价值首先支配着社会的全部生产和整个机构,所以,资本对劳动施加的使它超过它的必不可少的需要的界限的那种强制是最大的”。同样地,“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一切产品的价值量首先完全由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所以在这里,首先工人普遍地被迫只用一般社会生产条件下的必要劳动时间去生产某种物品,这就使资本主义生产下的劳动强度达到了更高的程度。奴隶主的鞭子不可能提供像资本关系的强制所提供的劳动强度”[39]。从其现实效应来看,正因为资本主义强制劳动者完成剩余劳动所采用的是经济手段,所以不仅使这种强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且使劳动强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三、劳动的科学化与社会化 

  第一,马克思对必然王国中劳动与自由的关系的论述表明,不能把自由与必然、自由与自然绝对对立起来。尽管如此,必然王国中的自由,无论表现为劳动的自由,还是表现为自由的劳动,都毕竟不同于自由王国中的自由。并且,对于具有全新历史内涵的自由的劳动来说,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的劳动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获得这种性质:(1)劳动具有社会性;(2)这种劳动具有科学性。”[40] 前者指的是劳动过程的社会化及其所呈现的性质,后者指的则是劳动过程的科学化及其所呈现的性质。而无论是劳动的社会性或社会化,还是劳动的科学性或科学化,都离不开大工业的发展。因为,正是“在大工业的生产过程中,一方面,发展为自动化过程的劳动资料的生产力要以自然力服从于社会智力为前提.另一方面,单个人的劳动在它的直接存在中已成为被扬弃的个别劳动,即成为社会劳动”[41] 

  第二,劳动的社会化或具有社会性的劳动,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从狭义上讲,它指的是物质生产中任何一个人的劳动与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形成不可分割的联系。这种联系表现在劳动产品上。即“产品不再是单个直接劳动的产品,相反地,作为生产者出现的,是社会活动的结合”[42]。就是说,单从物质生产过程来看,产品不再是劳动者个体的产物,而是物质生产领域所有劳动者联合生产的成果:任何个人都无力单独生产一种产品,而任何产品的完成都离不开每一个劳动者。从广义上讲。它指的是物质生产领域任何一个人的劳动与非物质生产领域其他人的(非物质生产)劳动形成不可分割的联系。马克思曾经讲: “在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力已定的情况下,劳动在一切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得越平均,一个社会阶层把劳动的自然必然性从自身上解脱下来并转嫁给另一个社会阶层的可能性越小,社会工作日中用于物质生产的必要部分就越小,从而用于个人的自由活动,脑力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时间部分就越大。从这一方面来说,工作日的缩短的绝对界限就是劳动的普遍化。”[43] 在此,劳动的普遍化就是广义的劳动的社会化,就是实现劳动在一切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平均化。在此情况下,没有谁是直接的劳动者,同时,又没有谁与物质生产没有联系;物质生产的完成依赖于所有人的劳动,所有人的劳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都参与了物质产品的生产。这显然是在社会整体意义上所说的劳动的社会化。 

  第三.劳动的社会化是大工业所推动的劳动过程的一系列变化的总结果。马克思指出: “正如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大工业所依据的基础— — 占有他人的劳动时间— —不再构成或创造财富一样,随着大工业的这种发展,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44] 大工业彻底改变了财富的基础,也彻底改变了生产的基础,使物质生产不再依赖于传统意义上的直接劳动。这是因为,第一,从劳动者来看,在大工业中,“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中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作用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45]。这是劳动者的身份和地位所发生的重大变化。第二。从直接劳动本身来看,在大工业中,由于“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所以“直接劳动变成主要是看管和调节的活动”[46]。这是直接劳动的性质和形式所发生的重大变化。第三,从劳动时间来看,正如大工业所显示的,“现实财富倒不如说是表现在⋯⋯已耗费的劳动时间和劳动产品之间惊人的不成比例上。同样也表现在被贬低为单纯抽象物的劳动和由这种劳动看管的生产过程的威力之间在质上的不成比例上”[47]。与大工业所创造的巨大的物质财富相比,其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却少得令人吃惊。可以说,没有直接劳动的这些变化,就不可能打通物质生产劳动与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的联系,并使社会的每个成员都胜任物质生产劳动,也就不会实现劳动的社会化。 

  第四,劳动的社会化是大工业所推动的劳动的科学化的产物。马克思指出: “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作用物的力量,而这种作用物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而是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农业将不过成为一种物质变换的科学的应用.这种物质变换能加以最有利的调节以造福于整个社会体”。当然,反过来看,“这种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以及和它有关的其他一切科学的发展,本身又和物质生产的发展相适应”[48]。物质生产过程与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的紧密结合,就是劳动的科学化,就是具有科学性的劳动。大工业推动了劳动的科学化,进而推动了劳动的社会化;不仅使劳动者与物质生产的关系发生了质变,而且使劳动者发挥作用的方式发生了质变。没有大工业的发展,就不会有劳动的科学化,也就不会有劳动的社会化。因为,一方面,物质生产中直接劳动的减少,物的要素和力量的增大,需要依靠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发展科学本身就是一项具有社会性的事业。诚如马克思所说: “在大工业的生产过程中⋯⋯发展为自动化过程的劳动资料的生产力要以自然力服从于社会智力为前提。”[49] 科学是一种社会智力,科学本身就具有社会性。在此意义上,劳动的社会化不过是具有社会性的科学技术应用于物质生产的结果。 

  第五,大工业绝不是自然的恩赐,因为“自然界没有造出任何机器,没有造出机车、铁路、电报、自动走锭精纺机等等。它们是人的产业劳动的产物”[50]。同时必须看到,在大工业的发展中.在劳动的科学化和社会化的过程中,资本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本推动文明的作用得以充分展现。一方面,从劳动的科学化来看,“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51]。并且,“生产过程从简单的劳动过程向科学过程的转化,也就是向驱使自然力为自己服务并使它为人类的需要服务的过程的转化.表现为同活劳动相对立的固定资本的属性”[52]。由于劳动与生产资料(固定资本)的分离,劳动的科学性表现为资本的属性,而不是表现为活劳动本身的属性。另一方面,从劳动的社会化来看,“单个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相反,它只有在征服自然力的共同劳动中才是生产的,而直接劳动到社会劳动的这种上升,表现为单个劳动在资本所代表的、所集中的共同性面前被贬低到无能为力的地步”[53]。劳动的社会性表现为资本所具有的共同性,在这种共同性面前,单个劳动不是更加强劲有力,而是更加孱弱无力。 

  尽管说资本主义实现了劳动的科学化,进而实现了狭义的劳动的社会化,但是它并没能也不可能实现广义的劳动的社会化,由此造成了劳动的科学化与广义的劳动的社会化之间的对立.它造成了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的对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的社会化仅限于物质生产领域局部工人的个体劳动向总体工人的社会劳动的转化,物质生产劳动与非物质生产劳动之间的社会联系尚未打通,物质生产劳动依然是社会的一部分人而不是所有人的事情。在此情况下,直接劳动虽然上升为社会劳动,但劳动者依然难以从直接劳动中彻底摆脱出来,其劳动时间对于物质生产的重要性也不可能有丝毫减弱。恰恰相反,“最发达的机器体系现在迫使工人比野蛮人劳动的时间还要长,或者比他自己过去用最简单、最粗笨的工具时劳动的时间还要长”[54]。根本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建立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价值增值是其唯一的生产目的,为实现此目的,就既不可能让劳动者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仅仅以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出现,更不可能减少和减轻其劳动耗费的长度(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因此,资本主义由于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只是为广义的劳动的社会化的实现,从而为自由劳动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劳动具有劳动的自由,却不属于自由的劳动。资本主义不可能实现自由的劳动。 

  第六,资本推动了大工业的发展.实现了劳动的科学化和狭义的劳动的社会化,并为实现广义的劳动的社会化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而劳动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反过来又成为促使资本主义不可避免地走向解体的内在因素。对此,马克思写道: “劳动时间— —单纯的劳动量— — 在怎样的程度上被资本确立为唯一的决定要素,直接劳动及其数量作为生产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决定因素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失去作用;而且,如果说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那么它在质的方面,虽然也是不可缺少的,但一方面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另一方面同产生于总生产中的社会组织的、并表现为社会劳动的自然赐予(虽然是历史的产物)的一般生产力相比,却变成一种从属的要素。于是,资本也就促使自身这一统治生产的形式发生解体。”[55] 这就是说,资本主义越发展,直接劳动在量上与其他物的要素相比,就越是占有极小的比例;在质上与应用于物质生产的科学力量和社会力量相比,就越是成为从属的要素。这是资本主义所具有的悖论性的集中体现,是其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运动的集中体现。因此,大工业使劳动过程发生了质的变化,为自由劳动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和可能性条件,同时加剧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促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走向解体。没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体,就没有未来新社会的诞生。也就没有自由劳动的实现。总之,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统一,劳动的自由与自由的劳动的统一,一方面有赖于劳动的科学化、狭义的劳动的社会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有赖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广义的劳动的社会化。这两个方面都有赖于大工业的发展。 

    

  注释: 

  [1]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8页。 

  [2]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9页。 

  [3]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o4年,第929页。 

  [4] 何中华:《重读马克思:一种哲学观的当代诠释》,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9341页。 

  [5] 何中华:《重读马克思:一种哲学观的当代诠释》,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1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6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页。 

  [8]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8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O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9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29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30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3214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5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5216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3224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0221215页。 

  [17]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8页。 

  [18] 参见[]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29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O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5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4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0221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4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4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5214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8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6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8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O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6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5页。 

  [30]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8929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5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16页。 

  [33] (]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要义》,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6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6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3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1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1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3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21222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O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6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5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5页。 

  [43]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05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4105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0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0105页。 

  [4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jE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0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0页。 

  [4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5页。 

  [5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lO2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4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5页。 

  [5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5页。 

  [5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lO4页。 

  [5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495页。 

    

  参考文献: 

  [1]吴兰丽:《劳动、时间与自由—— 马克思的社会时间理论的逻辑》,《哲学动态》2013年第10期。 

  [2]余静:《马克思的自由时间范畴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3期。 

  [3]李金霞:《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11年。 

  [4]王峰明:《历史唯物主义:一种微观透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5][瑞士]布伦诺·s.弗雷、阿洛伊斯·斯塔特勒:《幸福与经济学:经济和制度对人类福祉的影响》,静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6][加拿大]马克·安尼尔斯基:《幸福经济学:创造真实财富》,林琼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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