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以波兰统一工人党为首的执政联盟在议会多党自由选举中失利,出现了,被兰统一工人党被迫交权和由波兰尸团结”工会组阁,并成立波兰战后历史上第一个由非共产党人领导的政府的局面,从此,波兰的政体发生了根本变化:实行多党制议会民主制度,把战后实行的一院制议会改为众、参两院制议会,实行总统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随着政治制度的变化,经济体制也开始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1993年9月,在波兰“团结”工会执政后进行的第二次议会大选中,以波兰社会民主党(波兰统一工人党于1990年1月停止活动后,由部分党员组建的新党)为核心的民主左派联盟在议会大选中获胜,右派力量惨败,从而结束了“团结”工会历时四载的执政时期。10月26日,波兰成立了由民主左派联盟和波兰农民党(原称“统一农民党”,1989年剧变前为参政党之一)联合组成的新政府。波兰农民党主席瓦尔德马。帕夫拉克出任政府总理。
一、四年来的政治情况
(一)修改宪法并制定“小宪法”波兰众议院1989年》2月29日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宪法中规定“波兰是社会主义国家”和“波兰统一工人党是政治领导力量”的条款;把“波兰人民共和国”改名为“波兰共和国”;国徽由红色天幕下的白鹰恢复为解放前的红色天幕下戴皇冠的白鹰的图样。1991年4月5日,波兰众议院又通过一项法案,决定把5月3日(波兰1791年颁布宪法的日子)定为波兰的国庆节,取消7月22日(1944年人民政权建立的日子)复兴节。
1992年8月1日,波兰众议院通过《关于波兰共和国立法当局与执行当局之间相互关系以及地方自治问题的宪法法令》,简称“小宪法”,该法令在严格划分议会、总统和政府权限的基础上加强了总统的权力。按照这一法令,“总统有权任命政府总理和政府”, 但政府必须得到议会的信任。一旦政府组成,总统不能任意罢免。小宪法还规定,“在总统任命的政府得不到议会的信任时,总统可以解散议会或者在两周内任命为期半年的临时政府”。
(二)提前改选总统沃·雅鲁泽尔斯基(当时任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于1989年7月当选为总统。按当时规定,总统任期为6年。但“团结”工会及其主席瓦文萨多次要求提前改选总统,迫使雅鲁泽尔斯:基同意提前让位。1990年9月21—日,议会决定提前选举总统。随后,议会颁布了总统选举法,改变了由国民大会(众、参两院)间接选举总统的做法,实行全民直接选举总统。11月25日,波兰进行总统选举。正式参加总统竞选的有6人,其中包括瓦文萨和当时任总理的马佐维耶茨基,因所有的候选人得票均未超过法定的半数选票,12月9日又举行第二轮选举.在第二轮选举中,“团结”工会主席瓦文萨获74.7%的选票,当选为总统。12月22日;瓦文萨宣誓就职。马佐维耶茨基辞去总理职务,并组建了自己的组织——民主联盟。
(三)提前进行议会选举由于瓦文萨总统与议会和政府之间,以及议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议会对瓦文萨总统及政府的行动牵制很大.瓦文萨及其支持者不断要求提前进行议会选举,以排斥反对总统的人和完全确立“团结”工会在议会的统治地位.1991年10月27日,波兰议会提前1年零8个月进行了选举,但其结果未能使瓦文萨达到预期目的。这次选举的投票率是波兰历届议会选举中最低的一次,仅为40%,而且选票分散.:选举结果共有29个党派的代表进入议会.“团结”工会第一届政府总理马佐维耶茨基领导的民主联盟得票最多,在众议院(共460个议席)获62个席位,民主左派联盟获60个席位,居第二位广团结”工会仅获27个席位。
(四)第二次议会选举在“团结”工会执政的4年时间内,共更换过三届政府和四位总理,每届政府任期最长的为16个月,最短的不到半年。1992年7月波组建了第四届政府。1993年5月28日,波兰众议院以多数票通过由“团结”工会等党派的议员提出的对第四届政府的不信任案;当天,苏霍茨卡总理即向瓦文萨总统提出辞呈。瓦文萨拒绝接受苏霍茨卡的辞职请求,并宣布解散议会。9月19日,波兰议会(众、参两院)提前两年零一个月进行选举,波兰民主左派联盟在大选中获胜,“团结”工会及其派生的右派政党失利。新的众议院由上届的29个党派减为8个党派代表组成,其中民主左派联盟获37.2%的议席(171席),波兰农民党获28.7%议席(132席),上述两党在众议院中共占65.9%的席位。“团结”工会在众议院中未获一席。参议院(共100个席位)也由上届的13个党派代表和18位地方人士减为由12个党派代表和4位无党派人士组成,其中民主左派联盟获37席,波兰农民党获36席,它们在参议院中共占73%的席位,“团结”工会仅获9席。
1993年10月26日波兰左派联合政府成立,“团结”工会执政时期宣告结束。新政府继续奉行波1989年剧变后在政治上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和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的总方针。但是,新政府强调要建立强有力的社会市场经济,而并非自由市场经济。新政府总理帕夫拉克在施政演说中指出,新政府同前几届政府的区别“不在于总的目标上,而首先在于执行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上”,同时他又强调要对现行政策进行求实的修改。新政府宣布的政策要点是:
1、政治上加强波兰国家的主权和独立,并致力于稳定国家的政局。
2、经济上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放慢私有化速度,尽可能扶植有生存和竞争能力的国有企业,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3、社会政策的方针是“公正地分担”因经济体制转轨所付出的代价,提高预算领域职工的工资,缩小他们同物质生产部门职-FX资之间的差距,提高最低退休金和养老金;增加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创建新的劳动岗位,减少失业,。
这届新政府面临着比较复杂的政治形势,因为它只由参加本届议会的8个政党中的2个政党,即农民党同民主左派联盟联合组成,议会中的第三大党,即由“团结”工会第一届政府总理马佐维耶茨基领导的民主联盟拒绝参加新内阁.另外,总统瓦文萨尽管表示“尊重议会大选的结果”,但对现议会和政府曾多次流露出不满— 情绪。
(五)政党情况的变化
1、波兰统一工人党停止活动。波兰统一工人党1989年在议会大选中失败后,党内弥漫着“消极、失望、丧失信心的情绪”。党的领导人认为,党已失去人民的信任,主张结束党的活动,重建新党。该党于1990年1月27日至29’日召开了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党中央第一书记拉科夫斯基在政治报告中说;“波兰统一工人党未能应付时代的挑战,以垄断的方式执政数十年,从而对经济政策负有完全的责任。我们失败了”。代表大会通过了《波兰统一工人党停止活 动的决议),并决定成立新党,定名为“波兰共和国社会民主党”。至此,执政40多年的、拥有200多万党员的波兰统一工人党退出了历史舞台。
1990年1月28日,波兰社会民主党通过的党章中说,“社会民主党将致力于建设法制的、议会民主和公民自治社会的国家,致力于实现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在经济方面主张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主张“市场经济同国家干预因素和国家承担社会福利责任相结合”.波兰社会民主党成立初期只有4.7万名党员,目前拥有6万多名党员。参加波统一工人党十一大的部分代表另建立了“社会民 主联盟”,其成员只有3000多人,现已停止活动。绝大多数波兰统一工人党的党员既未参加社会民主党,也未参加社会民主联盟.2、颁布《政党法》。波兰众议院1990年5月24日通过《政党法),其中规定,可以自由组建政党,政党在首都华沙省法院登记注册后,即获得法人地位:政党的活动经费自筹,主要来自党费、捐赠,遗产、资产的收入和从事正当经济活动的收入,政党不能接受外国人的任何物质和财政援助,各政党不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军队建立组织。目前波兰共有200多个大小政党,有的是全国性的,有的只是在一定范围和地区进行活动。大的政党有党员几十 万、几万人,小的只有数百人或数十人,波兰众议院现由’下列8个党派代表组成;波兰民主左派联盟、波兰农民党、民主联盟、劳动联盟、独立波兰联盟、无党派支持改革联盟、奥波莱省德国少数民族党、卡托维兹省德国人社会文化协会。
二、四年来的经济情况
(一)“团结”工会政府的经济纲领和政策措施1989年9月,“团结”工会政府成立后,接受了美国经济学家萨克斯的建议,由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巴尔采罗维奇拟定了稳定经济的计划,即所谓“休克疗法”,其后“团结”工会的三届政府虽有政 策调整,但都未放弃巴尔采罗维奇计划。1989年10月,政府通过的经济纲领强调,要对波兰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建立“类似高度发达甲家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纲领提出将采取两方面行动:一是遏制通货膨胀,稳定经济;二是改造经济体制,实行市场化和私有化。稳定经济的主要措施有:通过放开物价,压缩银根,回笼货币,控制货币发行量等来遏制通货膨胀率的上升,通过大量减少国家对生产和商品的补贴,增加税收,压缩国防和公安的开支,取消对社会和政治组织的补贴等办法,减少国家的预算赤字;调整外汇比价,大幅度贬值本国货币,使波兰货币兹罗提逐步成为 可兑换货币。改造经济体制的主要措施有:改造所有制结构,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国家财政制度和税收制度,以增值税和所得税取代原来名目繁多的税制;改革银行体制,开辟资金市场;建立劳动力市场及实行贸易自由化等.波兰政府认为,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因此,“国有经济的私有化是有效地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条件之一”。
1990年7月13日,波兰众议院通过《国有企业私有化法》和《设置所有制改造部长职位的法令》,1991年通过《波兰合资企业法》等,并对过去的《国有企业法)、《劳动法》;《银行法》等进行了修改。:波兰的私有化分为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大私有化系指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小私有化则指小企业、加工工业、服务业和商业单位的私有化。波兰在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方面,主要采取下述两种方式:一是把国有企业改造成国库单股的股份公司,亦称资本私有化方式,使被改造企业的资产成为股票进入国内资本市场,这种方式一般用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股份公司的职工享有以优惠价格购买本公司股份20%的股票权,其余股票则向本国的自然人、外国的自然人和法人出售。二是通过撤销国有企业的方式实行私有化,亦称直接私有化,这种方式是先把国有企业撤销,然后出售整个企业或企业的部分资产或把企业的资产转入股份公司,或者租赁给自然人。迄今,波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主要是采用第二种方式,被撤销的企业一般都是中小型企业。
波兰的私有化活动始于1989年11月,首先是推行小私有化,即在商业、小企业、加工工业及服务业领域进行。1991年4月,波兰政府提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备忘录说,1991—1993年,政府准备加快私有化的速度,计划1991年把15%的国有企业私有化,1992年和1993年各私有化20%。3年后,国有企业将减少50%。
自从1990年8月1日《国有企业私有化法》生效以来,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波兰正在进行或已经实现私有化的国有企业共2685家,约占现有国有企业总数(5924家)的45.3%,其中资本私有化的为687家,直接私有化的共1998家。自1992年6月30日至1993年12月31日,国库农业所有制委员会已接管1350家国营农场,约占全国国营农场总数(1640家)的82.3%.因此,近几年来波兰的私营经济单位不断增加,从1991年底的7万多个增加到1993年12月31月的13;14万个,其中本国的私人股份公司共6.64万个,外资合资股份公司为1.5万个左右。随着私营经济单位的增加,它们在国内销售产值和就业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断上升,(二)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波兰经济采用“休克疗法”后,取得了如下效果;
1、遏制了超级通货膨胀。把通货膨胀率自1989年的2000%,降到1990年的250%;1991年的70%,1992年的43%和1993年的35%左右。
2、稳定了本国货币;使兹罗提成为可兑换货币。在1990年至1991年上半年的1年半时间内,兹罗提和美元的比价一直稳定在9500 11的水平上,从1991年下半年开始1兹罗提每年略有贬值,1993年12月底,兹罗提与美元的比价为21079:1,基本取消了外汇黑市。兹罗提成为可兑换货币。
3、经济走出低谷,开始复苏。1992年上半年以前的两年多时间内,波兰经济严重衰退,生产持续下降。国内生产总值1990年比1989年下降13%,1991年再次下降8—10%,工业产值1990,年下降23.3%,1991年又下降11.9%,农业产值1990年比1989年下降1.4%,1991年下降2.4%,1992年下降11.9%,国家预算赤字1991年为30.6万亿兹罗提,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7%,1992年高达69.3万亿兹罗提,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1993年计划预 算赤字为81万亿兹罗提,执行结果为43.9万亿兹罗提,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7%。
1992年下半年,波兰经济开始复苏。1992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工业产值增长2%。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4%,工业产值增长6.2%,农业总产值增长2.2%,粮食总产量达2340万吨,比严重歉收的1992年增加340万吨。
波兰经济转轨以来,取得了上述效果,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首先,失业人数直线上升,截至1993年12月底为止,波兰的失业大军巳达288.96万人,失业率高达15.7%,其次,社会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现象加剧,据波《论坛报)1993年10月5日报道,波兰80%的居民生活水平下降,40%的居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因此,近几年来,波兰的罢工等抗议活动连续不断,逐年呈上升趋势。
1993年头9个月共发生罢工7356起(1992年全年共发生6362起),参加罢工人数达37万。
此外,波国家预算赤字仍居高不下,内外债务相当沉重.1994年计划预算赤字为83万亿兹罗提(约合40多亿美元),1993年底内外债务达675亿美元,其中外债为468.2亿美元。
三、对外关系
1989年剧变以来,波兰政府在外交方面奉行的是面向世界,重点在欧洲的全方位外交政策。波兰同西方国家的关系得到较快 发展、,波兰领导人同西方国家领导人频繁互访。波兰同原苏联国家调整了关系,与俄罗斯及波罗的海三国等保持着良好关系。“团结”工会政府多次表示,它重视中国在国际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要继续发展同中国在各个领域的联系和合作。波兰左派联合政府也强调要加强同中国的关系,近几年来,波中两国领导人互访活动增多,两国政府在经贸、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保持着良好关系。根据双方协议,波中两国贸易自1990年1月1日起,把政府间传统的记帐贸易改为自由外汇贸易,同时不排除进行易货贸易的可能性。由于支付方式的改变和两国贸易体制的变化,两国贸易额 有所下降,1989年,波中进出口商品额为7.1亿美元,1990年为3.22亿美元,1991年为1.38亿美元,1992年为2.095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45%),1993年上半年巳达2.086亿美元。
1989年剧变后,波兰的对外贸易政策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过去国家垄断外贸变为贸易自由化。在贸易伙伴和地区结构上,由过去主要面向原经互会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转为主要面向欧共体和西方发达国家。过去波兰的主要贸易伙伴是苏联,约占波兰外贸总额的23%左右,但从1990年起,波兰同德国的贸易额跃居第一位,德国成为波兰最大的贸易伙伴。1993年,德国在波兰的出口中占36%,在波兰的进口中占27.6%,而同原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的贸易额则从1990年的21.7%,下降到12%。
据波兰国家银行的统计资料,1993的头11个月,波兰的出口为121.8亿美元,约比1992年同期减少4%,进口为142.2亿美元,增加19%,外贸逆差为20.4亿美元.(孙祖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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