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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基本功”及其他
李景阳 来源:《道德与文明》1986年第1期 2011年01月18日

  什么是“道德的基本功”?用句俗话说,就是“不坑人”。先莫谈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给予多,获取少,吃亏精神和傻子精神,作为一个人,首先要正直,老实,不坑人,用句理论的话说,就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我想,在我们的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首先要解决这个基本功的问题。

  我们社会上坑人的事还少吗?举几个例子来说吧里!我的住宅楼有个传达室,传达室里有部电话。规定:传呼电话一至四楼收费五分,五至十楼收费一角,十一楼至十五楼收费一角五分。其实一律用电梯传呼,十五楼比五楼不过多坐二十秒的电梯。借 此多勒索点钱罢了。

  你到熟食店买肉,那肉通常是七、八成熟,甚至五、六成熟,嚼不动。那是肉食加工厂故意让你嚼不动的。你嚼动了,他的锅里就得少出肉,少赚钱。夏天,你会经常买到发酸、发嫂甚至发臭的肉。发臭的肉倒好办,一退了之一他不好赖账。似坏非坏、反正变了味的肉就不好办了,说不清。所以,常常须要回家过一遍火,捏着鼻子吃。有味的食品,并非售货员没发觉,而是他没安好心:宁让你拉肚子,也不能亏了他的本。

  北京颐和园后山有一关口,几个人在那里把守,由此过,须买几张图片,一角五分,否则你就原路退回,因为只此路一条。

  好了,此类事不胜枚举。对于这些人,你对他讲朱伯儒,讲曲啸,讲云南边防战士,我不知道他们能听进多少?不仅如此,他们的行为还影响到别人对高尚道德的追求,别人会想,是“亏了我一个,富了十亿人”,还是亏了我一个,富了你一个人?

  所以,我想,整个社会的道德教育,首先要抓基本功。解决基本功的问题就不能全靠正面宣传,运要靠批判和揭露,取个术语,可以叫做“道德批评”,或“道德谴责”。玩人的人是失去了良心的,就是说他的道德意识处于一种不自觉的状态,那么就要批评,有时还要辅以一定的行政 手段,例如实行商业道德的检查。有意识让人拉肚子的,罚他几百元钱。否则,一些人天天想着吃亏,当傻子,另一些人天天想着坑人,当机灵鬼,此事实在有点不公平。

  归根结底,我们是在社会主义的现实土壤上播种道德。我们必须首先除掉杂草,去掉碱性,洒点杀虫剂,否则,高尚的牡丹、君子兰就长不起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多元的复杂钓社会有机体。创现实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为根基的道德也呈现为一种复杂的状况。我似是在这样的土壤上播种道德的,就要讲求点实际。改善民族道德精神要有一个起点矿首先要做一个老实的人,正直的人,诚实的人,不坑人的人,有良心的人,然后才谈得上做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我想,按照我们党历来倡导的“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道德要求,首先上好基础课,练好基本功,未必就是降低道德水准,很可能使社会的道德面貌大大改观。

  仅拿正面宣传来说吧。为什么不可以结合经将改革的实际,多宣传一些正确处理本企业利益与客观社会利益的关系的好事迹,多宣传一些在哄抬物价的恶风中不随波逐流、站稳脚根、以消费者利益为重的事迹,多宣传一些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搞特权的国家干部的事迹,多宣传一些坚持劳动致富、不搞投机取巧和邪门歪道的集体和个人的事迹,多宣传一些信守合同、讲求信誉、正派经商办企业的事迹呢?如此等等。

  宣传这样的事迹,也许收不到催人泪下的效果,但可能收到更大的实效,尤其是对于解决道德基本功的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东欧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