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东欧研究室举办“《代顿协议》后波黑与巴尔干发展”学术研讨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所和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的专家学者以及《世界知识》杂志社和上海日报社编辑记者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这次研讨会正值《代顿协议》签署20周年之际,与会者对波黑战争结束后的国际治理、国家构建、政治转型、经济发展、国家认同与民族和解、波黑语的形成与政治意图,以及西巴尔干地区的民族冲突与弥合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所长李永全在会议上致辞时说,《代顿协议》是一个和平协议,它的签署,结束了导致数十万人失去性命、几百万人流离失所的波黑战争,避免了更多的牺牲。如果没有东欧剧变,没有苏联解体,没有南斯拉夫解体,没有大国博弈,也就没有波黑战争,也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不会有那么多教训。《代顿协议》反映的时代背景和国际关系原则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通过讨论《代顿协议》及其后的波黑与巴尔干发展,有利于我们更准确地认识国际形势的特点,处理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
一、《代顿协议》的意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马细谱、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中东欧研究室主任刘作奎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左娅先后发言,对《代顿协议》签署以来波黑地区的发展以及该协议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探讨。马细谱认为,《代顿协议》在波黑地区的发展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其本身存在缺陷。第一,它本是为停止内战签订的临时协议,没有预计到签署协议后这些年的社会发展和事态发展,但后来却变成了长期和解进程的永久法典,束缚了波黑的发展。第二,精心设计的协议与巴尔干地区的现实脱轨。签署《代顿协议》是西方外交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它并没有解决波黑三个民族在领土、权力和民族关系等战争遗留问题上的争议。第三,《代顿协议》没有促成波黑各族人民和解,波黑内部矛盾仍然存在,甚至说矛盾多于一致。三族间的分歧和矛盾远超乎人们的想象。第四,波黑前景堪忧。现在波黑不具备加入欧盟的条件。欧盟已明确2020年前不会扩员,波黑入盟遥遥无期。
刘作奎认为,《代顿协议》受关注的原因有三点:1.《代顿协议》要解决的不是一个国家的战争,而是整个巴尔干地区甚至整个欧洲地区的战争,涉及民族纷争、地区主义、历史矛盾,对欧盟、对地区利益攸关者都至关重要;2.欧盟是《代顿协议》后波黑地区的一个主导者,《代顿协议》使欧盟意识到自己军事力量的限度,对欧盟安全政策的发展、建设有实质影响,促进了欧盟共同安全和防务政策的推进;3.欧盟和美国高度关注波黑解决方案,与欧盟自身的建设有很大关系,二战后,欧盟的冲突调节模式与和平构建模式基本解决了二战后欧洲不同民族国家间的冲突问题。从万斯—欧文计划到《代顿协议》,到后来的《莫拉克维卡协议》,欧盟都在有意无意将其冲突调解模式套用到波黑的和平构建过程中。民族共治、轮值主席、比例代表等与欧盟的治理结构有很大的相似性。欧盟将波黑当成一个试点,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欧盟的和平调解和发展模式与波黑发展进程互相影响。结果,欧盟这种和平构建模式可能解决了欧洲几个世纪以来的战争与和平问题,但是没解决另一个极端走向,即不用战争的手段,而是用独立公投、选举等和平手段达到战争要达到的目的。波黑和欧盟内部都已出现这种现象。波黑的发展和欧盟的发展开始互相验证了一种极端的趋势和走向。
左娅认为,《代顿协议》是一个和平协议,其最大的功能和贡献在于结束战争,重建和平;其次,《代顿协议》确认了波黑作为一个独立统一国家的存在,为波黑的国家构建制定了框架;再次,《代顿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族分裂趋势,缓解了族群之间的冲突,并通过一系列独特的制度安排来达成广泛的权力分享,使波黑自此再未发生大规模的民族对抗。《代顿协议》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更强调各民族的权利而不是民族团结,这样一种各自为政的状态,事实上进一步强化了各自民族的认同,不利于民族和解与融合。在波黑,公民的身份认同是混乱的,有的人认为国家性应该超越民族归属感,而更多人则表现出强烈的民族认同。对大部分民众来说,政治忠诚度往往也建立在民族认同的基础上。其次,《代顿协议》设置了一个极其复杂的国家机制,这使得治理非常困难。最后,《代顿协议》强化了国际社会的监管作用,导致波黑难以实现独立自主。
二、《代顿协议》与国际治理
刘作奎对《代顿协议》后波黑国家构建的现状和前景进行了详细分析,他认为国家构建建立在国家性的概念的基础之上。国家性,包括固定的领土、居民、政府等基本要素,包括内部功能和外部功能。波黑的内部功能和外部功能都非常缺乏。内部没有稳定和权威的核心,实际上分为两个实体,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因为实体的存在被架空,经济领域统一的货币关税制度由欧盟推进,但实际上也很难达成。外部完全靠高级代表和国际社会的支撑,很难存在和发展。国家性不完整,就要进行国家构建。《代顿协议》后的国家构建,解决了波黑地区的民族矛盾和冲突。但波黑的先天不足在于:1.国家功能是松散的,不统一。2.每个实体都有自己的议会、政府、警察和军队,80%的行政权力掌握在各自的行政实体中,每个行政实体都可以对外进行类似一个国家的活动。3.波黑这种一个国家、两个实体、三个主体民族、四百万居民和五个层次的统治方式非常混乱。国家、共和国、联邦、州、市的功能都有交叉。2002年,在欧盟主导下,《代顿协议》进行了修正,3月27日缔结了《莫拉克维卡—萨拉热窝协议》,对国家构建采取了双轨的办法:规范性办法和技术性办法。规范性办法即重建和援助,包括奥波诺瓦计划、法尔计划,目的是引入民主、法制、人权等欧盟规范,增强波黑的国家性。通过技术性方法,即派军队、警务使团进入波黑,使其国防力量和军队警务力量统一,这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必要措施。截至2014年,国家构建的成就相对有限,最大的成就是解决了冲突问题。经过20年的发展,欧盟在波黑的治理成就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与国际社会展开有效合作,形成了合理分工;二是推动波黑走上入盟轨道,这也是欧盟主导波黑国家构建进程中的一个显著成就。存在的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1.宪法改革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2.功能性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建立;3.独立一体的警务力量没有建立起来;4.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国际社会高级代表的地位岌岌可危。对波黑的未来走向有以下判断:1.实体间的对立没有改观,国家权力基本被架空,将来可能还是通过全民公投或和平选举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最大的可能是各走各路;2.宪法改革不力,改变少数民族地位的立法无法落实;3.政党政治不稳定,政治体制受到挑战,严重影响入盟进程;4.入盟进展缓慢,入盟的吸引力在减小,入盟前景难以判断。5.伊斯兰极端势力在包括波黑在内的巴尔干地区有增长和加强的态势,但还不足以撼动民主体制和根基,国家和外部力量的支持能够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
左娅认为,参与波黑战后监管的主要是五大国际组织:联合国、世界银行、北约、欧盟和欧安组织。五大组织分工协作,联合国负责确立冲突和危机调解的框架,北约和欧安组织的职责在于防止冲突、危机处理、监督和构建安全体系等,世界银行主要对国家构建进行贷款或资金支持,欧盟在一体化框架内促进波黑的民主转型,实现长久和平。波黑战争结束后国际治理的特点有:第一,国际治理面临国家构建和民主转型的双重任务。波黑在战后经历了三重转变:从战争到和平,从共产主义到民主和市场经济体制,从联邦国家的共和国到独立国家,解决冲突、构建和平与民主转型几乎同时发生。国际行为体不仅要帮助波黑完成国家构建的任务,还需要在转型过程中对其予以引导和监督。第二,国际治理采用了自上而下的战略,该战略旨在通过外部强大的压力使波黑虚弱的国家机构实现现代化和欧洲化。不论是国际社会驻波黑高级代表在1997年12月和平执行理事会年会上被赋予更多实质性的权力,还是欧盟通过一体化来塑造波黑的政治经济转型,都是以一种强制性的手段来实施改革。短期看来,这样的治理方式可能会取得不错的即时效果,但从长远来看,外部对波黑社会施加的改革压力可能会遭遇强烈抵制,同时影响其内部改革。第三,多种国际行为体参与了战后波黑国际治理,其中欧盟起主导作用。欧盟成为波黑国际治理中最重要行为体的原因有三:一是波黑问题属于欧洲事务,波黑安全直接关系到欧洲的稳定。二是《代顿协议》签署后,波黑面临的主要问题从结束战争实现和平转为国家构建和民主转型,需要一个长期的制度和观念的演变。欧盟虽然不具备北约那样强大军事力量的支持,但自身积累了一整套成熟的价值观念和民主模式,因此在发挥规范性影响方面比北约更有优势,更能够充当地区稳定的主导力量。三是欧盟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可以运用贸易政策和援助手段帮助波黑重建,并对其施加影响和改造。第四,治理形式由军事干预向规范输出转变。《代顿协议》签署后的初期,国际治理以军事维和为主,随着欧盟成为波黑国际治理的主导,国际治理的主要性质逐渐转变为规范输出。但欧盟在波黑的治理也面临若干困境:首先,欧盟高估了波黑对入盟的渴望,三个民族并不愿意过多地牺牲他们的权利以换取入盟;其次,欧盟低估了波黑民族分裂的严重性,欧盟所要求的改革多数是把地方和实体的权力向国家一级转移,这被认为是维护了波什尼亚克族(波黑的穆斯林族)利益,而威胁到塞族共和国的生存,因而遭到了首先是塞尔维亚族人、其次是克罗地亚族人的反对;再次,欧盟扩大的公信力不足,波黑多数民众认为欧盟在接纳了克罗地亚后对扩大的激情已经所剩无几,而本国的结构性问题又使其与入盟标准相距甚远,入盟希望十分渺茫。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中心主任张迎红认为,波黑战争及后来的西巴尔干地区危机对欧盟重新启动防务联合有促进作用。第一,波黑危机直接导致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重新启动。虽然20世纪50年代启动一体化进程时,欧共体曾提出要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但始终裹足不前,欧共体防务一直由北约负责。波黑战争爆发后,欧共体/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虽有心干预,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还是依靠北约的军事力量结束冲突。此后,欧盟主要国家决心构建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2003年,欧盟出台了《欧洲安全战略文件》,欧盟的安全与防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第二,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最初的实践都发生在西巴尔干地区。首个行动是2003年波黑警察行动,这也是欧盟首个民事行动,首个军事行动是2003年马其顿军事行动。对于欧盟来说,军事行动的意义更大于民事行动,因为欧盟一直以民事力量著称,而在军事能力和军事合作方面向来比较薄弱。
欧盟在波黑民事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对安全部门、司法部门和警察系统进行符合欧盟标准的改造,其中对波黑警察体系的改造是欧盟民事行动的重点。当时波黑警察体系的主要问题是各地区分割而治。欧盟对波黑警察体系的改造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采取了三种方式。第一阶段,从2003年到2006年,采取“从上而下”方式,重点是推动波黑警察体系的中央化改造,警务改革的方向是中央化、技术化、去政治化。要想对警察体系进行中央化改造,必须修改《代顿协议》附录第4条以及相关的两大实体宪法和地区法律,这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第一阶段的改造失败。第二阶段从2006年到2008年,欧盟推行了“从下而上”方式,加强基层警察体系的一致化。虽然政治干预仍然存在,但是法律框架的一致化得到了地方当局的认可和接受,因为不影响地方当局的政治利益,一般意义的法律法规和功能性警务标准之间的一致化得到了推进,波黑警察的执行和运行效率得到较大的提高。第三阶段,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利用的是“欧洲一体化”方式。2008年初,欧盟开始与西巴尔干地区就参加《申根协定》签证自由化问题进行了谈判。波黑地区几乎所有的政党对签证自由化都抱支持态度,这对进一步推进波黑警务合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后,一体化方式越来越强,特别是避难和移民领域共同法的存在,使得波黑的警务改造最终被纳入欧洲一体化的轨道。2012年,欧盟将警务任务移交给了欧盟驻波黑特别代表处,并在代表处中设立了司法执行部,由该机构具体负责对波黑警察机构的改造。欧盟对波黑的“入盟前进程”对于波黑当局确保警务行动中的独立性、去政治化、提高职业水平、提高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杠杆性作用。
欧盟在波黑的军事行动主要是维和。2004年12月2日,欧盟启动“木槿花”行动,欧盟驻波黑多国稳定部队(EUFOR)正式取代了北约驻波黑多国稳定部队(SFOR)在波黑的军事使命。该行动延续至今,是欧盟迄今为止时间最长的一次行动。欧盟在波黑的维和行动较为成功,原因有三:其一,波黑经过北约的军事干预和维和,民族冲突得到有效控制,总体安全形势良好。而且,欧盟军事部队的主要任务不是军事打击,而是维持基本政策的安全秩序,避免新的冲突爆发,总体任务不太艰巨和复杂。其二,欧盟在波黑的军事行动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得到了包括联合国、北约、欧盟等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也较能为当地政府和民众所接受。其三,欧盟创造了与北约的合作模式。欧盟部队的主要构成直接来自北约,对当地情况较为熟悉。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东欧室主任高歌认为,波黑政治转型因战争和战后的国际治理呈现出与其他中东欧国家不同的特点:第一,政治转型是在国际社会主导下进行的。自《代顿协议》签署以来,波黑一直处于国际社会的监管之下,他们为波黑政治转型提供了和平环境,组织、监督和保护波黑大选,加强波黑的国家属性,促进波黑国家整合,推进波黑宪法改革。此外,国际社会还对波黑的人事任免施加影响。国际社会在波黑政治转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开启、保护、推动乃至直接参与了政治转型进程。然而,也正是国际社会的主导作用,波黑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主权国家,这给政治转型造成了巨大的障碍。波黑政治转型的第二个特点体现在政治体制设计与运作上。波黑在与其他中东欧国家一样实行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的同时,特别注重维护和协调三个主要民族的利益,保证其在政治决策和运作中的有效代表和参与,实现其自治权力。这种独特的政治体制符合美国学者阿伦.利普哈特提出的“协合式民主”模式。有助于促进波黑的民族和解与政治稳定,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固化了波黑各民族间的政治边界,不利于波黑的国家整合和民众对国家的认同以及政治家的责任感。首先,由于波黑主席团和议会由波黑联邦和塞族共和国分别选举产生,主席团的三个职位和议会席位在三个主要民族间平均分配,民族间的界限和代表民族利益政党的存在得以强化。其次,由于政府的组成要兼顾民族原则,波黑并非像其他中东欧国家一样由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单独或联合其他政党组阁,而是由进入议会的主要政党协商,组成几乎所有主要政党参加的大联合政府。综上,对波黑政治转型来说,国际社会的主导和“协合式民主”模式的确立是把双刃剑,既开启了转型进程,为转型提供了和平环境,推动了转型的进行,又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波黑的民族融合、国家整合和民众对国家的认同,阻碍了转型的推进。由此,她提出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如果说在政治转型之初,国际社会的主导和“协合式民主”模式的确立是保证转型顺利开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那么20年后,国际社会是否依然应该在波黑政治转型中发挥主导作用?第二,国际社会撤出后,波黑能否成为一个在越来越少的国际干预下管理自己事务的独立生存的民主国家?第三,“协合式民主”模式是否能像在荷兰、比利时、奥地利和瑞士那样帮助波黑建立起稳定的民主制度?
三、波黑民族与语言问题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东欧研究中心主任孔凡君认为,巴尔干地区的跨界民族太多,阿族有大阿尔巴尼亚情结,塞族、克族也都有类似的民族情结,对民族的认同感很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很弱。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大国利益。外部大国的干涉,使得按民族来构建国家不太可能实现。宗教、民族一旦被政治利用,表现出的残酷性要远远超过政治本身。有些民族曾有过历史疮疤,原已随时间推移慢慢弥合。伴随着南斯拉夫解体、外部势力介入,伤口被重新撕开、加深。这种伤口再重新愈合的难度很大。西巴尔干很多国家要解决的问题不是转轨,而是国家构建。这些国家军事上依赖北约,经济上靠欧盟,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不大。但多民族国家怎么构建,怎么形成认同,是要解决的最大问题。这些国家间的跨界民族问题、国家内的民族问题、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问题都亟待解决。巴尔干地区的历史记忆、民族特征很复杂,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关系到该地区的前景。
《上海日报》记者陈慧稚结合丰富的图文影像资料,探讨了波黑人国家认同和民族和解的困境。她说,在没有战争记忆的波黑年轻一代中存在几种现象:1.潜意识中有隔阂,各民族互相指责在战争中犯下的罪行。波黑塞尔维亚族青年人认为,波黑战争受到审判的都是塞尔维亚族,这是不公平的,波什尼亚克族和克罗地亚人也对塞尔维亚族犯过罪。波什尼亚克族则认为,波什尼亚克族在波黑战争中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尤其是在塞尔维亚族围攻萨拉热窝时。2.当今社会中民族矛盾被政治化了,对立情绪不断被挑起。虽然犯罪的是一小部分人,但一小部分人的犯罪变成了总体民族关系的负担。3.波黑年轻人渴望了解那段历史,他们意识到教科书中很多观点都是偏颇的,有必要坐下来重新讨论,波黑战争中发生了什么,分歧是如何产生的。4.虽然他们意识到这种分歧的存在,但目前还是相互指责多,对话意识不强。她介绍了波黑存在的一些民族隔阂的现象,例如,波什尼亚克族和克罗地亚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会有各自的学校,孩子分别去不同的学校上学,甚至是在同一栋大楼里有两所不同民族的学校,这种情况导致各民族间隔阂日趋加深。尽管波黑联邦宪法法院已经裁定同一屋檐下的两所学校是种族隔离制度,但仍然存在这种情况。在谈到当前波黑的政治经济状况时,她认为,波黑政治与经济发展相互影响。政治状况导致经济发展不力,经济被政治利益化,经济发展也更依赖政治体制。她提醒,要警惕大国在这一地区的博弈。随着俄罗斯与西方关系交恶,要警惕这一地区发生代理人冲突。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教师彭裕超介绍了波黑语的形成与政治意图。《代顿协议》中规定,波黑的语言为“波黑语”。“波黑语”这一名称自此正式出现。广义的“波黑语”是在波黑国内使用的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和波什尼亚克语三种语言的总称;狭义的“波黑语”仅指波什尼亚克语。从法律规定上看,波黑国家宪法没有规定官方语言;塞族共和国规定其唯一官方语言是塞尔维亚语,文字使用西里尔字母;穆克联邦宪法规定官方语言有三种,分别是波黑语、克罗地亚语和塞尔维亚语,官方文字是拉丁字母和西里尔字母,其他语言和文字也可以根据需要使用。从语言本体上看,根据统计,波黑三种语言的使用比例分别为:波黑语占48%,克罗地亚语占17%,塞尔维亚语占35%。语言学家布洛德尼亚克认为,波黑语、克罗地亚语、塞尔维亚语以及黑山语的相似程度高达95%。南斯拉夫百科全书(1992年)编者布罗佐维奇认为,波黑语的语言表达是南部斯拉夫民族语言中最为中立化的,是南部斯拉夫语言成熟化的象征。从民族历史来看,受天主教和奥匈帝国统治的影响,克罗地亚族人更多地被拉丁化以及日耳曼化;塞尔维亚族人受东正教和奥斯曼帝国统治的影响更为深刻,较为希腊化和土耳其化;波什尼亚克人则更多受到伊斯兰教以及其他东方元素的影响,更为土耳其化和东方化。宗教认同和民族认同的差异又反映在语言上,随着历史的推进和当代社会的发展,三个民族的语言差异有扩大之势。从语言政策来看,克罗地亚倾向于将同一语言中的不同发音(或方言)称为不同语言,人为制造差异。塞尔维亚强调已有语言体系的完备,认为自己的语言要素很稳定。波黑则主张包容的语言政策,忠于语言现实的整体性,采用模糊化手段,不强调某个语言的主体性,较好地保护语言功能的统一性。不同的语言选择,反映了波黑内部不同阵线或政党在公民竞争中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他们借之追求并体现自己民族身份的合法性,从而争取目标群体的支持。语言学家认为,理论上,波黑语言的规范化有三条“可能又不可能”的道路:一是全盘接受克罗地亚语言规范法或全盘接受塞尔维亚语言规范法——没有一方愿意做出妥协;二是由波黑当局制定专门的波黑语规范准则——会对原来承载民族文学、文化的语言基础造成不可恢复的损害;三是承认三种语言是同一种语言——纯属乌托邦式的构想。彭裕超认为,《代顿协议》后波黑国内的文化霸权忽然消失,内部的多元民族文化受到外部干预的强行平衡,语言的规范化失去来自本国文学和文化的内在动力,陷入政治的角力和推揉中。波黑语言的规范化在短期内不存在实现的可能性。
四、《代顿协议》签署后的波黑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鲍宏铮认为,20年来,波黑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显得乏力。如果波黑内部无法实现真正的政治统一与民族和解,未来的经济前景并不乐观。他将《代顿协议》后波黑经济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97—1999年为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主要是战争结束、外国援助剧增、基础设施大量重建所带来的恢复性增长。2000—2007年为经济低速平稳增长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幅一直稳定在5%左右。2008年至今为衰退和徘徊阶段,由于国际经济萧条,波黑经济也随之衰退。2013年起转为正增长,但仍不到2%。从波黑经济的发展看来,波黑保持了与本地区国家大体相同的增长速度,反映了波黑经济的潜力。《代顿协议》为了保证三大主体民族的自治要求得到满足,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尽管到2013年前后,波黑中央政府的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但由于民族矛盾和政治问题,统一内部经济空间的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波黑的私有化进程,进而又影响到波黑的营商环境、就业、财政等诸多方面,带来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1.私有化的延宕导致地方政治势力强化对国营企业的把控,以获取政治活动所需的经济资源;而这些民族主义政治势力越强大,就越不会推动其所掌控的企业私有化,同时,波黑的民族对立在有了经济支持之后,变得更加严重,各民族间的政治和解难以达成。2.波黑的失业率较高。波黑战后的民族矛盾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人员的自由流动。80余万未返籍难民对于总人口不过300多万、全部适龄劳动人口仅99万的波黑来说,形成庞大的就业压力,失业因此大幅增加。在无法正规就业的情况下,波黑的大量富余劳动力只得退而求其次,转入非正规就业市场。3.商业环境不佳、失业率居高不下,令很多人转而向政府寻求公务员的职务。在波黑,为了保持三大民族之间的平衡,三大民族在政府公务员中保持着1︰1︰1的比例关系,这使波黑政府成为了一个人员冗余的政府。同时,由于国际社会希望强化波黑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权威和能力,公务员工资大大高于企业人员,使得政府公务员工资占政府支出比重不断攀升,成为波黑一个很大的财政负担,甚至影响到了波黑的财政可持续性。目前看来,波黑经济中有一定积极的因素,不利因素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因此波黑经济仍将处于一种复杂的态势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朱晓中由波黑问题出发,提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问题。他指出,冷战结束后至今,社会主义国家的联邦制虽解体的方式各有不同,但最终都不存在了。在这种形势下,假如波黑能够生存下去,南斯拉夫联邦就没有解体的原因。换句话说,波黑不可能以现在的方式存在下去。冷战后几乎所有多民族国家,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都出现了民族独立的要求,即使是在非常富裕的荷兰、瑞士、比利时、加拿大,也都出现过大民族或者小民族要求脱离国家的运动。那么,如何看待欧洲一体化日益高涨背景下民族国家概念的消亡?是不是欧洲一体化越来越高涨的时候,民族国家、或者是以多民族为基础的民族国家就会日益走向消亡?是不是在今后的某个年代,欧洲所有的民族国家都将是单一民族国家?可以肯定地说,现在,巴尔干地区民族国家的建立进程远远没有结束。假如这样的结论基本成立,从18世纪下半叶到今天为止的欧洲近代史上建立民族国家的进程依然没有结束。比如在巴斯克、苏格兰、荷兰和比利时,都有某些民族要求脱离国家的情况发生,波黑的情况也是如此,即民众对国家的认同越来越弱,对民族的认同越来越强。这和欧洲一体化、全球化的总趋势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下的一种暗流吗?是什么让民族自决、民族自我意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如此高涨?从另一个意义上说,随着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单个民族成立国家并赖以生存的可能性比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期要大得多,成本却更低,这就使得小民族、中等民族有可能建立自己的国家,这是否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民族意识的高涨?科索沃的“独立”就是全球化提供的这种可能性。如何看待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发生的民族意识的高度膨胀?假如苏格兰自决成功、魁北克独立出去,这种大民族的独立,对欧洲版图、北美版图会带来什么影响?为什么美国的联邦制没有解体?假如不清楚一个联邦制为什么解体,那么维持一个联邦制需要什么就无法确定。美国为各种族的人提供了什么可能性,使得他们以作为美国人而骄傲。愈来愈多的人自称欧洲人,欧洲公民身份的建设到目前为止是否成功?欧洲公民身份建设的目的是什么?是欧洲一体化的高度认同吗?还是相反?这在多文化的背景下如何理解?卡梅伦曾说,欧洲一体化中的多文化失败了。这个多文化指什么,是各民族在一起的包容性?假如是这样,那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不难理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小民族、中等民族民族意识的自我膨胀。
小波黑、大舞台,波黑浓缩了西巴尔干地区的各种矛盾、冲突,这次研讨会不仅讨论了波黑问题和西巴尔干地区的发展,更力图透过波黑和西巴尔干,探讨类似的民族矛盾尖锐的国家或地区,如何在欧洲一体化的大背景和国际监管下,进行民族国家构建和政治经济转轨的问题,由此展开对民族自决、民族国家构建、欧洲一体化、联邦制、民主化与市场化、国际监管等一系列一般性问题的思考。这也是东欧研究室首次就一个貌似较小的国别和地区问题召开研讨会,是细化和深化中东欧研究的一次探索。
【作者简介】贺婷,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张自忠路3号 邮编:100007 信箱:北京1103信箱
电话:(010) 64014006 传真:(010) 64014008 E-mail:Web-oys@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