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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中亚因素
李中海 来源:中国俄欧亚研究网 2015年06月02日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中亚地区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能否顺利发展并深化双边和多边合作,直接关系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成效。

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中亚国家地处欧亚大陆的地理中心,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其成为大国力量和各种政治势力争夺的地区。无论从地缘政治和安全角度还是从资源和文化角度看,中亚地区都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中亚是中国西北地区的安全屏障,也是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合作伙伴。中亚曾经是古代丝绸之路的枢纽,在古丝路繁盛时期,曾经出现过“使者相望于道,商旅不绝于途”的热闹景象。今天,这里现代化的公路和铁路成为连接东西方的交通大动脉,中亚国家在这条大动脉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在认识到中亚国家重要性的同时,也要客观充分估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首先应该看到,古代丝绸之路的兴衰,对今天“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仍然具有启示、借鉴意义。古代丝绸之路的衰落有其客观原因。第一, 14世纪地理大发现以后,欧洲和亚洲国家之间的联系和通商更多地通过海上航路,与陆路相比,海上航路有明显的优势。第二,古代丝绸之路过境地区安全环境时有恶化,有时盗匪猖獗,袭扰商队,致使商路中断。第三,商品过境被征收高额关税,贸易成本明显提高。第四,二战后地缘政治环境发展变化,阻碍了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沟通和交往,导致双方之间缺乏必要的了解。

  从目前看,欧洲和亚洲之间的陆路贸易通道在本质上没有变化。第一,海上通道仍有优势,虽然路途远、时间长,但有运输便捷、成本低的优势。这是因为运输便捷与否,不取决于距离的长短,而是取决于障碍的多少以及克服障碍的成本。第二, 丝绸之路沿线各国过境难度大,各国有各国的口岸,关税高,同时存在各种隐含成本。第三,通道基础设施状况差,中亚国家公路路况差,铁路网支离破碎。更主要的是中国和中亚国家的铁路轨距不同,列车需要在过境口岸换轨,影响口岸过货能力。

  其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应将重点放在非能源领域。“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不是攫取中亚国家资源的计划。正如习近平主席2014年11月6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所强调指出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抓住关键的标志性工程,要帮助有关沿线国家开展本国和区域间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早期预研,提出一批能够照顾双边、多边利益的项目清单,要高度重视和建设一批有利于沿线国家民生改善的项目。过去多年来,中国在与中亚国家的合作中,非常重视能源项目,双边和多边能源项目也确实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应该注意的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不应局限在能源领域,更不应以能源项目为牵引。如果继续在能源项目上发力、而不考虑增进中亚国家的经济增长能力和民生改善,这一计划就难言成功。

  在这方面至少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要正确宣传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活动,是基于基本经济规律的互利双赢的合作。能源富集国家不可能不对能源进行开发利用和出口,但能源合作不是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全部内容,如果单一地聚焦于此,不能让对象国民众得到更为丰富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这种合作必然是不可持续的。第二,不应将经贸合作只理解为商品销售。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对外贸易增长了800多倍,成绩喜人,但相当数量低端商品进入中亚,损害了中国商品的形象, 而消除这种后遗症则非常艰难。

经贸合作中非经济因素的干扰

  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互补性强, 互补性虽然是经济合作的必要条件, 但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在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贸合作中,非经济因素的干扰非常明显,对经贸合作升级有很大的制约作用。

  第一,中亚国家的政治和人文因素干扰经济合作。主要表现在: 一是中亚国家的民族主义情绪。在对外各领域合作中,往往片面强调本国利益。个别媒体和专家散布“排外论调”,认为经济一体化及能源合作等跨国经济合作“威胁”国家主权和安全。二是中亚国家的政治反对派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质疑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各领域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在跨境民族、水资源、边界划定或人员往来等方面做文章,为双边关系健康顺利发展制造舆论障碍。三是民间交流规模小、水平低,相互之间缺乏了解和信任。“国之交在于民相亲”,目前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民亲”程度有待提高。

  第二,“中国威胁论”尚有市场。近年来,在中亚各国领导人、政府和外交部门的努力下,“中国威胁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友好合作逐渐成为舆论主流,但“中国威胁论”仍时有抬头。一是“中国经济扩张论”,认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商品大量流入,对中亚国家形成压力。二是“中国攫取中亚自然资源论”,认为中国公司在中亚国家的能源资源领域大量投资,目的在于“攫取”自然资源, 已将中亚变成中国的能源资源“附庸”。三是“人口压力论”,认为中国人口过多,资源有限,迟早要向中亚地区“移民”。

  第三,“俄罗斯因素”对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的影响不可轻视。俄罗斯主张加快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关税同盟”及“欧亚经济联盟”建设。俄白哈“关税同盟” 启动后,哈萨克斯坦进口关税提高, 对中哈经贸合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吉尔吉斯斯坦加入“欧亚经济联盟” 后,对中国商品的转出口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俄罗斯在对外经济合作中将优先发展以俄罗斯为主导的“欧亚经济一体化”机制,对其他多边经济合作不够积极。

“人心相通”是重中之重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将“人心相通”置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为此,应重点做好人心相通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文化人文合作。文化是软实力的核心,文化人文合作也是经济合作的先导。中国与中亚人民有悠久的交往史,在文化人文领域的合作有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加强各领域合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在经贸领域应加强技术标准和制度协商,为促进贸易自由化、投资和人员往来便利化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三是充分考虑中亚国家对本国利益的关切。中亚各国政府都制定有自己的经济发展计划,中国与中亚国家加强在科技和非能源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中亚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这是双方扩大合作的增长点。

  此外,“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应着眼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前景。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与欧亚地区主要国家之间虽然提出了建立不同水平战略伙伴关系的构想,但一直回避经济一体化问题,地区内的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无法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融,更无法形成良性的地区经济治理模式,地区内各国自行其是,双边和多边经济合作很难有突破性进展。当今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大势所趋,是国家间经贸关系升级的表现, 或许也是必由之路。可喜的是,5月8日~10日习近平主席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纪念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庆典并访问俄罗斯期间,中俄两国签署了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加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内涵包括贸易畅通、货币流通、道路连通、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简称“五通”),如果实现了上述“五通”, 也就基本上建立起了“共同市场”。届时欧亚大陆会出现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稳定的地区大合作格局。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执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