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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俄罗斯政治文化传统
白晓红 来源:中国俄欧亚研究网 2015年03月02日

  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探讨俄罗斯政治的历史文化基础问题,大致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莫斯科——第三罗马。俄罗斯自我意识的最早形成可以追溯到16世纪费洛菲修士著名的“莫斯科——第三罗马”论断:“已经有两个罗马陷落了,第三罗马屹立着,第四个不会来临”。莫斯科即第三罗马要创造崭新的王国,代替两个陷落的王国(东西罗马帝国)。在“莫斯科——第三罗马”的概念下,首先派生出俄罗斯谋求世界权力的帝国政治传统,俄罗斯历代政治家们都利用第三罗马理念来加强自己的帝国政治自信。其次,“历史终结”的思想也源于此。“第四罗马不会来临”:俄罗斯政治的紧迫感不可改变地体验“历史终结”的焦虑:要求最大限度的责任感和集中性。正是从“第三罗马”、从莫斯科公国开始了保卫历史的命运。尤为重要的是,俄罗斯“负有世界历史使命”的思想、“俄国的世界意义”、弥赛亚意识也是由此产生的。最后,“莫斯科——第三罗马”还是俄罗斯政治激进主义的渊薮。在俄国东正教中,全世界统一性因素,具有绝对和极端的性质:“或者是全部、或者是一无所有”。在政治范畴内,形成了贯穿整个俄国历史的远离温和与中庸的政治激进主义线索。

  第二,村社的社会政治意义。村社作为俄罗斯传统文化的固有因素和俄国历史的基本现象,对于俄罗斯政治文化具有根本性的影响。共同性是俄罗斯自古以来的村社生活的主要特性,由此派生出的积极因素是集体主义:集体无条件高于个人、高于私利的意识。村社生活的另一特点是平均主义,它一方面体现了社会公正的理想,一方面包含着保守习惯势力的影响。同时,轻利益、重情感是村社农民关系的基础。他们更注重亲戚邻里的和睦关系,而不是斤斤计较的利益关系。作为情感、思维方式和生活风格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在传统上与俄罗斯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别尔嘉耶夫指出:“俄罗斯的灵魂不是资本主义的灵魂,而是一颗决不拜金的灵魂,仅凭这一点,它就可以得到无限爱恋。”最后,法律虚无主义在村社文化占有突出地位。村社以道德准则而非法律规范社会。村社生活是东正教道德生活的典范。村社要求村民要信奉上帝,反对农民贪图财富、迷恋美食、追逐权利、羡慕虚荣。村社精神强调,人在自己的行为中应当具有基于上帝信仰的道德感,应当听从良心的召唤,而不是服从外界法律。2008年1月,时任第一副总理、登记为总统候选人的梅德韦杰夫在公民论坛上的讲话中指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俄罗斯是一个法律虚无主义国家。这样藐视法律的国家在欧洲找不到第二个。”

  第三,专制主义传统。俄国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国家,强大的国家。著名史学家谢.索洛维约夫写道:“在俄罗斯的历史中我们发现一个重要的现象,即国家,其统治不断扩展的国家。”俄罗斯政治文化的特有现象:国家主义、国家至上、“奴役文化”等,都源于俄国的专制主义传统。俄国历史上的专制制度与西方的君主专制不同,它与东方专制主义接近,混合了拜占庭的君主专制主义和鞑靼蒙古东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专制制度被俄国传统思想家(斯拉夫派)认定,是一种俄罗斯人民自己创造的、对抗西方“伪善的”立宪制度的、最适合俄国的政治制度。他们认为,专制制度是俄罗斯人民精神力量的一种反映。它基于人民的道德感、宗教禁欲主义,基于人民对政权自我节制的结果。

  毋庸讳言,这种专制主义的传统(“强大权力的国家”)在当代俄罗斯政治中仍有体现。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中明确指出:“有着强大权力的国家对于俄罗斯来说不是什么不正常的事,不是一件要去反对的事,恰恰相反,它是秩序的源头和保障,是任何变革的倡导者和主要推动力。”安.米格拉尼扬认为,俄罗斯传统的国家就是一切,国家吞噬了社会和个人的现象是阻碍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他进而认为,在极度专权之后,不可能立即实行民主政治,需要经过权威主义政权阶段。既然俄罗斯缺乏民主政治所必需的完备的市场经济体系和公民社会,就应该出现强有力的政权。

  (白晓红,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苏联室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