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哈萨克斯坦将跨界河流合作视作对外关系的优先任务之一,认为国际水资源合作应遵循经济和生态相结合、水质和水量相结合、开发与补偿相结合三项基本原则。预计到2040年,哈全国可实际利用的水资源仅能满足一半的耗水需求,即缺水122亿立方米。因从中国境内流入的水量占哈境外补水量的75%,占哈年均地表径流总量的41%,哈对中哈跨界河流合作尤其重视。中哈两国约定2015年启动跨界河流的水量划分谈判。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水资源;跨界河流;中哈关系;
【作者简介】张宁,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
2013年1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间“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阿斯塔纳举行,约定在2014年完成两国水资源评估工作,并以评估结果作为2015年两国制定水资源分配协议的基础。
2013年9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哈期间,与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其中第三部分指出:“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愿进一步加强和扩大该机制下的合作,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期完成2010年11月13日商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技术工作重点实施计划》’自2015年起着手研究和协商中哈跨界河流水量分配协议草案。”这意味着,从2015年起,两国跨界河流的合作重点将从现在的“水质保护”转为“水量划分”。
一 哈萨克斯坦水资源利用现状[1]
为落实哈萨克斯坦2050年国家发展战略,加强国内环境保护,应对可能出现的缺水、气候变化、固体废弃物排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难题,哈萨克斯坦总统于2013年10月29日签署《进一步完善国家管理体系》的总统令,将农业和水利部下属的三个委员会(水资源委员会、渔业委员会、森林和狩猎委员会)转归环保部,环保部由此更名为环境和水利部,农业和水利部则改称农业部。2014年8月6日机构调整后,这三个委员会又重新划归农业部管理。
为规范协调水资源管理政策,哈政府于2014年4月4日发布《2014~2020年哈萨克斯坦水资源管理国家纲要》,计划2020年前总投资8.2万亿坚戈(按制定计划时的汇率约合560亿美元,按2014年2月后的新汇率约合455亿美元),其中5.4万亿坚戈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2.8万亿坚戈由民间和国际组织融资,用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应对水资源短缺。
(一)水资源总量。据哈萨克斯坦《2014年环境统计年鉴》数据,哈境内雪山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总水量约980亿立方米。全国约有8.5万条河流,其中长度超过10公里的河流有8000多条。河网分布不均匀,从每平方公里0.3亿立方米至18亿立方米不等,沙漠地区更少。河流水量主要来源于雪山和冬季降雪。2009~2013年,哈境内年均大气降水336.6亳米(最低270.2~372.8毫米);年均地下水资源总量421.85亿立方米(最低419.99亿立方米,最高423.16亿立方米)。地下水丰富的地区主要位于巴尔喀什湖一阿拉湖流域和额尔齐斯河流域;年均地表可再生淡水资源量1118.4亿立方米(最低亿立方米,最高143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量年均633.8亿立方米(最低492亿立方米,最高772亿立方米),境外流入484.6亿立方米(最低418亿立方米,最高664亿立方米)。
哈全国年均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约1055亿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3.7万立方米,人均6000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量1004亿立方米(本土产生557亿立方米,境外流入447亿立方米),地下水12亿立方米,海水淡化、打井、水库放水、废水利用、去盐水等共约39亿立方米。哈年均生态用水390亿立方米(其中巴尔喀什湖不少于120亿立方米,咸海不少于36亿立方米,锡尔河三角洲不少于27亿立方米,伊犁河三角洲20亿立方米),因水利设施不完善、蒸发、渗透、供应下游国家等需水290亿立方米,另有130亿立方米水质不安全,因此,年均实际可利用的水资源约245亿立方米。
(二)水资源利用现状。2009~2013年,哈年均供水量为111.43亿立方米(最低213.9亿立方米,最高238.1亿立方米),年人均1360立方米(其中克孜勒奥尔达州最多,达7240立方米)。其中取用地下水11.52亿立方米(最低10.75亿立方米,最高12.29亿立方米),年均运输途中的水量损失28.25亿立方米(最低25.07亿立方米,最高31.98亿立方米)。
2009-2013年,哈年均用水量195.63亿立方米(最低184.03亿立方米,最高208.56亿立方米),其中年均再生水总量80.49亿立方米(最低76.57亿立方米,最高83.55亿立方米),年均再生水占淡水用水量的比重为41%(最低38%,最高45%)。年均用水量中,年均居民生活用水7.44亿立方米(最低7.11亿立方米,最高7.9亿立方米),年均农业用水117.68亿立方米(最低106.72亿立方米,最高121.47亿立方米),年均工业用水59.57亿立方米(最低55.51亿立方米,最高62.22立方米),其他用途19.98亿立方米(最低12.45亿立方米,最高27.7亿立方米)。由此看出,农业是用水大户,占全国用水总量的60%。灌溉则是农业主要用水方向,占农业用水量的77%,占全国用水总量的46%(年均用水90.67亿立方米,最低88.4亿立方米,最高94.86亿立方米)。
2012年,哈萨克斯坦单位GDP(每万美元)耗水量高达970立方米’远高于澳大利亚(150立方米)、巴西(260立方米)、美国(3K)立方米)、俄罗斯(330立方米)、中国(670立方米)。当年哈全国用水量总计195亿立方米,其中:
农业用水134亿立方米:用于灌溉耕地38亿立方米;灌溉滩涂、草场、牧场8亿立方米;运输途中损失88亿立方米;节水技术(喷灌、滴灌、人工降水等)在农业中的普及率不足7%;回收水的利用率不足农业总取水量的1%。
工业用水53亿立方米:用于消费42亿立方米;运输途中损失11亿立方米。全国只有约20%的企业建有循环水系统,不再回收的水消费量为19亿立方米(约占工业耗水的一半)。若依照水消费年均增长率1.1%、工业年均增长率4%、每年水利用效率提高0.5%计算,预计到2040年,不再回收的水消费量将达26亿立方米,主要是采掘业和食品工业增长所致。
居民用水9亿立方米:城市居民消费占55%;农村占11%;其他是运输途中损失。年人均居民生活耗水量51立方米(巴西、土耳其、墨西哥、俄罗斯等人均GDP产值相似国家的人均耗水量高达80~100立方米),主要是缺乏全封闭水运输系统所致。依照2040年人口增至2100万、城市居民比重由53%增至73%、居民人均耗水量增加35%计算,届时居民用水量可能增至14亿立方米。另外,居民饮用水基础设施不足,全国只有67%的居民使用自来水,农村则只有47%,用水安全问题较突出。
另外,水质状况堪忧。每年约15亿~20亿立方米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全国只有29%的居民用水在确[前得到二次处理。全国88项水质安全指标中只有13项合格,污染主要来自矿山、冶金、化工、农业和居民用水等。每年因水质差而致死的居民占居民死亡率的0.9%(高于美国0.4%和英国0.1%的水平)。
二 哈萨克斯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根据《哈萨克斯坦水资源管理国家纲要》,参照该国2012年的发展速度和用水规模,加上气候变化因素,并假设与邻国签订水量划分协议(即上下游国家公平合理地利用跨界水资源),预计到2040年,哈国内每年地表径流量将减少114亿立方米(境外流人的水量从447亿立方米减至326亿立方米,其中从中国每年减少77亿立方米);每年耗水量为246亿立方米;全年取水量为297亿立方米,其中农业取水量211亿立方米,工业取水量71亿立方米,居民生活取水量15亿立方米。届时,哈全国可实际利用的水资源仅能满足一半的耗水需求,即缺水122亿立方米。尽管其中110亿立方米可通过国内措施消化,仍有10亿立方米无法解决。
该纲要认为,通过若干综合措施可解决短缺水资源中的110亿立方米,其中32亿立方米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尤其是农业;4亿立方米通过灌溉节水和土壤保湿措施;59亿立方米通过应用和实施现代化水利设施;16亿立方米通过改善农作物种植结构,既节水,又提高增加值;11亿立方米通过居民生活公用设施改造;提高水资源使用费标准,其中工业用水平均每立方米不低于200坚戈,居民用水每立方米不低于300坚戈,农业用水每立方米不低于5坚戈。
(一)水资源利用效率低的主要原因。该纲要认为,水资源利用效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水费较低。总体上,哈对农业和居民用水实施补贴政策(水费低于水生产成本),而对工业用水实施市场化政策(水费高于水生产成本)。农业水费平均约合0.004美元(0.5坚戈/立方米),用水成本仅占农业生产成本的1%(小麦0.9%、棉花0.1%)。工业水费(包括投资和运营)约合0.8~1.8美元(120~260坚戈/立方米),但对回收和循环利用水资源的企业缺乏鼓励和刺激政策。居民水费每立方米平均为0.5美元,全国平均用水支出仅占家庭人均月收人的0.2%。全国安装水表的家庭不足30%,农业水表安装率不足60%。水费低和水费计量设备不足,导致公民节水意识较差。
2.水质标准不统一。饮用水采用欧盟标准,工业用水标准仍延续苏联标准。哈全国只有215个地表水质监测站,尚无污染企业和污染源名单,水利调节设施老化较严重和水文监测点(全国只有643个点)数量不足。这也是造成水灾(尤其是春季融雪)频发的原因之一。
(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主要措施。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应对水资源短缺,哈政府计划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如由多部门交叉管理向垂直管理转变、完善和提高水费、增加森林覆盖率、跨区域水量调节、完善立法和国家标准、建立信息和资料库等。二是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如调整工农业和居民用水结构、增加水资源来源(地下水、回收水、循环用水等)、应对灾害等。三是改善水供应体系。既保障水质安全,又减少在途运输损失,如完善灌溉体系和水渠系统、改善市政管网、提高自来水供应普及率、完善计量措施、土壤保湿等。四是推广节水意识和节水技术、设备、设施。如应用滴灌、喷灌、AX降水、加装水表、循环利用、回收水利用、提高水费等。五是加强污水排放管理和提高污水处理技术、设备、设施。减少污染,提高水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六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如兴建或改造水库、疏通河床、引水渠等。七是筹建国家水务集团(Национальная водохозяйственная компания),统一协调国内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国际合作,如水利建设、地表和地下水利用、跨流域水资源调节利用、城乡供水系统、确定和收缴水费等。八是加强宣传和人才培养。如宣传国家水资源状况、缺水难题、节水意识和技能等。九是加强跨界河流国际合作,如建立水量和水质监测监控站,包括在邻国境内共同合作;利用计算机模型研究预测跨界河流的水量变化;制定中亚水资源综合利用纲要;借鉴国际经验,制定综合谈判战略;加强谈判和签署有关跨界河流的国际协议;签署长期水量分配协议等。
三 哈萨克斯坦的跨界水资源合作现状
哈跨界水资源合作主要分为三个方向:一是南部与中亚邻国,主要涉及锡尔河,难点在于水量分配与电力生产两个问题始终纠缠在一起;二是北部与俄罗斯,主要是东北部的额尔齐斯河和西北部的西伯利亚诸河流,难点分别在于水质污染和干旱缺水;三是东部与中国,主要是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难点在于水量分配和水质污染。
(一)与中亚其他国家的跨界河流合作。与中亚其他国家的水资源合作主要集中在锡尔河流域和咸海地区。哈认为,上游国家(吉尔吉斯斯坦)在满足本国发电和用水需求的同时,需考虑下游国家的灌溉、春汛等灾害以及水利设施安全,沿岸国家不能未经所有沿岸国共同协商而擅自兴建水库和大坝,既威胁下游安全,又加重咸海生态危机。
当前,哈与中亚其他国家水资源合作的难点:一是缺乏统一的信息资料库和信息通报制度,如水利建设规划、水利设施等;二是各方立场差异较大,因水资源总量呈逐年减少趋势,协调难度极大;三是已签署的协议多规定合作原则,缺乏具体执行条款,往往难以落实;四是阿富汗也加人中亚水资源分配问题,使问题愈加复杂;五是中亚地区的水资源利用与上游国家的电力生产需求、下游咸海生态危机三者紧密相连。解决上游吉塔的电力需求是合作的关键所在。苏联时期,因存在统一的电力分配保障体系,各国能源并不短缺,水利设施的主要用途是灌溉。苏联解体后,上游农业灌溉需求基本未增加,但发电需求增加,而发电(尤其是冬季发电)进一步加剧水资源分配矛盾。
(二)与俄罗斯的跨界河流合作。哈俄两国的跨界河流大体分为哈东北部(主要是额尔齐斯河)和哈西北部(即里海东北部,主要是乌津河)两大部分。除成立政府间水资源合作委员会外,两国的合作文件主要是1992年在奥伦堡签署的《关于共同利用和维护跨境水利设施的协议》。
当前,哈俄水资源合作的难点在于:一是在哈东北部,哈处于上游,俄处于下游。哈经常将工农业和生活废水、废物等直接排放到河流中,导致水质恶化。两国需要经常协调水质污染等问题。二是在哈西北部,该地区以沙漠、半沙漠为主’干旱缺水,尤其是大、小乌津河水量少,人畜饮水问题较严重。为此,除建立水文监测站外(主要是监测水质),哈希望在西北部地区修建运河’或将西伯利亚地区的河流改道,增加哈西部及俄南部地区的水量。
(三)与中国的跨界河流合作。中哈之间共有23条跨界河流,其中最大的是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两国的国界线长1783公里,其中河流边界长567公里。独立后至今,哈部分媒体经常炒作“中国水资源威胁”,认为中国在上游兴建水利设施和用水量增加,导致下游哈境内的水量减少,进而带来生态灾难,如土壤盐碱化和沙化、渔业损失、农业下降、牧场退化、水质污染等。
哈希望与中方明确两国的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权利。但哈国内一些人认为’中方始终不积极,有时甚至故意躲避。更让哈方心理不平衡的是,新疆大力发展石化工业,消耗大量水源,而其中很多油气原料是从哈萨克斯坦进口。如果哈不向中国出口石油,而是请中方在哈投资加工石油,既可增加哈商品附加值,又可降低下游水资源减少的威胁。因此,哈国内关于将石油和水资源谈判挂钩的呼声始终不断。
四 哈萨克斯坦关于跨界河流的基本立场[2]
推动跨界水资源合作是哈外交优先方向。2014年1月哈政府发布最新版对外政策纲领《2014~2020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对外政策构想》,确定对外政策11大优先方向,其中之一是环保国际合作,包括与周边国家完善法律基础、推动跨界水资源合作、开展节水和节能国际合作、加强咸海和里海环境治理。
哈政府认为,水资源国际合作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第一,经济和生态相结合。水资源合作本质是发展问题,是“怎样让人生活得更好”,需要在发展经济和维护生态二者间寻求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水质和水量相结合。前者关系健康,后者关系经济发展,需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建立综合的、长期的利用和保护措施。第三,开发与补偿相结合。即谁污染、谁治理。第四,上游与下游相结合。即流域内所有国家共同参与,而不仅仅是相邻的上下游两国解决各自河段的问题。
(一)哈感兴趣的跨界河流合作机制。哈与邻国建立的水资源合作机制主要有四个:一是与俄罗斯的“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委员会”;二是与中国的“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三是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利用楚河和塔拉斯河水利设施委员会”;四是与其他中亚国家的“咸海水系水资源利用跨国协调委员会”(即中亚水资源协调委员会)。
尽管当前哈与邻国建立的水资源合作机制总体运转良好,但仍未形成一个令各方满意的、长期稳定的流域管理机制。哈吉两国建立的“利用楚河和塔拉斯河水利设施委员会”是国际上有关跨界河流上下游国家的合作典范,即上游国家(吉)允许下游国家参与其境内跨界河流水利设施的管理和运营。此外,哈国内各界比较关注的水资源国际协议和成功案例还有:《赫尔辛基跨境河流利用和保护协议》;南非与莱索托1986年签订的关于南非资助莱索托建设高原水利工程与保障约翰内斯堡饮水系统的协议;1995年湄公河关于共同采集数据和信息的五年合作计划;1999年关于成立国际小组,降低多瑙河污染的国际合作计划;1995年戈兰高地“和平公园计划”,将争议地区变成生态保护区,由联合国派出国际小组管理区内水资源;1959年和1966年尼泊尔与印度签署的关于移植树木以畅通河道,增加下游水量的合作协议。
(二)哈国内关于跨界河流应对措施的主流意见。第一,加强信息沟通,如水质监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水文监测、科技等。建立“信息透明”、“信息通报”、“指标化管理”等制度。第二,加强沟通协调,了解并理解沿岸各方立场。第三,加强科研合作,借助科技挖掘合作潜力,如节水、污染控制等。第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新型河流开发、利用和保护模式。第五,统筹考虑跨境河流合作,制定综合措施与合作战略,如上游与下游,本国与他国,经济、生态与民生,使用者与需求者,水资源质量与公民健康,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第六,重视国际权威,如联合国、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亚水资源协调委员会、拯救咸海基金会、世界银行、欧盟等国际知名机构研讨或设计河流等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增加国际舆论影响力。第七,争取在多边框架内解决。在上海合作组织、亚信会议等多边合作机制内建立水资源合作机制,利用下游国家的共同立场向上游施压。第八,强调水量划分的意义和影响,如下游盐碱化、水源枯竭、生态危机等。
(三)世界其他国家关于中亚水资源合作的立场。中亚地区水资源难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塔吉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之间罗贡水电站问题;二是吉尔吉斯斯坦与下游的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之间卡姆巴拉津水电站问题;三是乌兹别克斯坦与哈萨克斯坦之间乌希望截取锡尔河水问题;四是哈与俄罗斯之间关于乌拉尔河流域的水资源分配问题;五是哈与中国关于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水量分配问题。受水资源日益短缺影响,上下游国家间的水资源矛盾(水电站建设+水量分配)是中亚地区的公认难题。各国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对中亚跨界河流的立场并不相同。
中亚国家间对立严重。同为下游的乌兹别克斯坦因担心本国水资源被上游国家控制,在要求合理分配水资源的同时,极力反对上游国家修建大型水利设施,提出上游国家修建大型水利设施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第三方国际评估机构的独立评估加尊重下游国家利益。作为上游的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则认为,水是商品(即如果上游国家为保障下游水资源需求而限制本国用水,则下游国家需提供补偿),为发展本国经济,两国努力排除阻力,除发展小水电外,还积极推动大型水电站建设,解决本国电力短缺难题。
作为在中亚地区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大国,俄罗斯对中亚水资源的立场经历三个递进过程。第一阶段是2009年前,强调愿意帮助上游国家修建水电站。既借机获得自然资源开发权益,又通过债转股等方式,将吉塔拖欠的对俄债务变作水电站的俄方投资股份。第二阶段始于2009年1月,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访问乌兹别克斯坦时表示,上游国家修建水电站应获得地区内所有利益相关国家的一致同意。此时,中亚地区的水资源矛盾愈演愈烈,俄不愿因“偏袓上游”而加剧地区不稳定因素,希望上下游和平协商解决。第三阶段始于2012年9月,俄总统普京访问吉尔吉斯斯坦时表示支持上游国家开发水电资源,同时欢迎下游国家参与上游梯级水电站建设。这表明,俄的立场已变为“支持上游建设水电站+下游国家同意+下游国家参与”,在不得罪下游哈乌两国的情况下,重启帮助上游国家修建水电站的计划,既增强自身在中亚的影响力,又削弱美国和西方对吉塔提供经济援助的诱惑力。
欧盟未对中亚水资源纠纷做出明确表态,其在中亚的主要任务是推进2002年提出的“水倡议”,旨在推广莱茵河和多瑙河合作经验,建议统筹考虑上下游利益,由相关各方共同制定流域的综合开发利用措施与合作战略。
美国在中亚水资源问题上比较实用主义:一方面借助国际组织,通过支持国际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间接在中亚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支持下游国家跨界河流开发中应发挥独立第三方评估作用的观点。为推进“新丝路战略”和解决2014年从阿富汗撤军后的军事部署等问题,美支持世界银行接受塔吉克斯坦委托,X#塔计划修建的罗贡水电站进行国际评估(2014年7月最终公布的评估结果是支持塔方)。
五 中哈跨界河流合作现状
哈萨克斯坦独立后不久,中哈两国就启动有关跨界河流的磋商活动,迄今为止已签署的政府间协议主要有:2001年9月12日签署的《关于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同意建立“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联委会2003年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截至2013年年底已举行12次会议);2006年12月20日《关于相互交换主要跨界河流边境水文站水文水质资料的协议》和《关于开展跨界河流科研合作的协议》;2010年9月13日《关于共同建设霍尔果斯河“友谊”联合引水枢纽工程的协议》和11月13日《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技术工作重点实施计划》;2011年2月22日《跨界河流水质保护协定》;2013年9月7日《关于共同管理和运行霍尔果斯河“友谊”联合引水枢纽工程的协定》及其实施细则。
(一)中国对中哈跨界河流问题的立场。哈对中哈跨界河流的担心主要源于新疆从20世纪90年代在北疆启动的“635调水工程”(以栏河水顼的海拔高度命名)。该工程将额尔齐斯河水和伊犁河水调至缺水地区,总投资144亿元人民币,共建设890公里水渠、5个水库和3个电站。工程分三期完成:一期工程“弓I额济克”,将额尔齐斯河的水调至克拉玛依市,年引水量4.5亿立方米。二期工程“引额济乌”,将额尔齐斯河的水调至乌鲁木齐市,年引水量4亿立方米,并在额尔齐斯河上游修建一座库容21亿立方米的调节水库。三期工程“西水东调”,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将布尔津河(额尔齐斯河支流)的水从下游调到上游海拔635米处,补充下游的生态和农牧业用水;二是将伊犁河的水从其支流喀什河向东自流调水10亿立方米(其中5亿立方米补充济艾比湖生态用水,5亿立方米补充奎屯地区的生产和生活用水);三是将伊犁河的水从其支流特克斯河向东自流调水进入南疆的渭干河流域,用于塔河干流的生态用水以及天山南麓、轮台、库车、新和一线的生活和石化工业[3]。
哈认为,随着新疆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工农业和生活用水需求增加迅猛,一来造成流入下游的水量减少;二来造成水质污染,威胁下游生态安全。为发展克拉玛依油田,中国每年需要从额尔齐斯河提取8亿立方米水量。如果提水量达到15亿立方米,将威胁斋桑湖。为灌溉40万公顷田地(未来可能扩大到60万公顷),中国每年从伊犁河大量提水。当前,伊犁河流入哈萨克斯坦的水量每年约120亿立方米,如果未来减少到100亿立方米,将使哈境内的卡普恰盖水库和巴尔喀什湖盐度增大甚至干涸.
中国在跨界水资源国际合作问题上,始终坚持“公平合理,不损害邻国利益”的原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006年2月1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哈萨克斯坦与新疆的跨界河流水资源问题时表示:“中国国土面积广阔,与周边众多国家有跨界河流。中方一贯高度重视跨界河流的公平合理利用以及水资源保护的问题,在对跨界河流进行开发和利用时,也都采用保护和利用并举的政策。中国政府正在落实这样一种科学发展观。中方会与有关国家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跨界河流产生的问题,中国政府将继续在跨界河流问题上采取负责任的、不损害邻国利益的政策。”[4]
(二)对中哈水量分配问题的争论及建议。跨界河流历来是国际社会的棘手问题,尤其是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上下游各方均需理解对方关切,支持对方发展经济、重视生态、关注民生的需求,在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和水文科技合作的同时,遵循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和国际法,公平、合理、互利、和平地解决水量分配问题。水资源仅是中哈众多合作领域的一部分,决不能因这个问题影响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大局。
当前,中哈两国学者就跨界河流水量分配争论较多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是如何理解“公平合理”?换句话说,当前中方用水量增加是否“合理正当”?尽管哈方认为流人哈境内的水量减少将威胁下游生态和经济民生,但问题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必然会增加取水量,因历史原因,中国北疆地区长期落后,很多经济社会指标均低于哈,不能仅仅为了保障下游利益而限制上游用水,固化这种发展差距。中方用水量增加属于“弥补历史欠账”。由此,在上游的民生和下游的生态之间作出合理平衡,才是真正的公平。
二是以何种方式解决跨界河流问题?哈很可能邀请俄罗斯,或者在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内与中国谈判,还可能提出“国际评估机构的独立评估加尊重下游国家利益”原则,请求联合国粮农组织、欧盟、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进行环保评估,借助国际权威施压。经验表明,流经多国的国际河流难以长期坚持分段合作,迟早要形成各国共同参与的合作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多边谈判的制约因素更多,达成一致的难度也较大。
为更好地解决中哈跨界河流水量分配问题,很多专家提出宝贵建议,主要有:一是请哈充分理解中国发展现状与需求。主要措施是积极主动地向哈介绍新疆和西部发展战略规划和用水状况,让哈了解中国的困难,同时全面认识中国调水工程,尤其是其积极影响。二是请哈相信中国的诚意。主要措施是介绍中国为解决跨界河流问题而作出的种种努力,改变哈长期形成的、关于中国对跨界河流合作“置之不理”、“躲闪回避”、“只顾自己利益”等偏见。民间友好人士、专家学者、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等可在此方面多发挥作用,在媒体发表文章或组织访谈,向哈传递正能量。
表12040年哈萨克斯坦境外水资源供应统计(单位:亿立方米)
流域 | 河流 | 邻国取水 | 流人哈境内的水量 | ||||
2012年 | 2040年方案1 | 2040年方案2 | 2012年 | 2040年方案1 | 2040年方案2 | ||
咸海一锡尔河流域 | 锡尔河 | 198 | 154 | 162 | 146 | 128 | 120 |
巴尔喀什湖一阿拉湖流域 | 伊犁河、卡拉塔尔河 | 35 | 79 | 74 | 122 | 79 | 75 |
额尔齐斯河流域 | 额尔齐斯河 | 12 | 45 | 90 | 78 | 45 | 0 |
里海流域 | 乌拉尔河 | 18 | 44 | 64 | 71 | 44 | 25 |
托博尔河一塔尔加河流域 | 托博尔河 | 0 | 2 | 2 | 3 | 2 | 2 |
楚河一塔拉斯河流域 | 楚河 | 10 | 17 | 17 | 19 | 12 | 12 |
楚河一塔拉斯河流域 | 塔拉斯河、阿苏河 | 8 | 8 | 8 | 7 | 8 | 7 |
总计 | 281 | 348 | 416 | 447 | 326 | 251 |
注:方案1是指根据与上游国家签署的水量分配协议或平均分配原则哈萨克斯坦可获得 的水量;方案2是指根据2012年上游用水趋势预测2040年可能流入下游哈萨克斯坦的水量。
资料来源:Указ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от 4 апреля 2014 года №786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 программа управления водными ресурсами Казахстана".
注释:
[1]Агентство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по статистике. Статистический сборник "Охрана окружающей среды и устойчивое развитие Казахстана 2009-2013". Астана, 2014; Указ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от 4 апреля 2014 года № 786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 программа управлен ия водными ресурсами Казахстана".
[2]Указ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от 21 января 2014 года № 741 "Концепция внешней политики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на 2014 - 2020 годы"; Председатель Комитета по водным ресурсам МСХ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Анатолий Рябцев." Доклад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5 Всемирный водный форум состоится в Стамбуле. Турция, с 15 по 22 марта 2009 года. http://www.cawater - info.net/5wwf/national_report_razakhstan.htm
[3]《西线南水北调:新疆无须变江南—兼与檀成龙老师探讨》,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95119-736481.html
[4]《外交部:中方在跨界河流问题上不损害邻国利益》, http://www.china.cn/chinese/kuaixun/1122765.html
(责任编辑:李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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