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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的投资环境
一 叶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4年第4期 2010年12月04日
  土库曼斯坦位于中亚地区中心,是南北和东西间重要的运输桥梁,地理位置十分有利。土库曼斯坦国内政治稳定,社会秩序良好,是外商在中亚主要的投资信任国之一。从投资吸引力的角度看,在该地区国家中能与之竞争的惟有哈萨克斯坦。两国人均外国直接投资额大大超过其他独联体国家,至2003年上半年,哈萨克斯坦的这一指标为363美元,土库曼斯坦的这一指标为162美元,而独联体国家的平均指标只有87美元。
  特别重要的是,土库曼斯坦在德意志银行存有外汇储备,作为对外商在其国内投资的特殊保证,对外资的分配和保护也按国际惯例操作,同外商签订的《产品分割协议》更是保证了他们的经济利益。
外商在投资方面所以看好土库曼斯坦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 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土库曼斯坦境内硫磺、溴、碘、钾、镁、重晶石等矿物十分丰富,天然气、石油、煤和芒硝储量也相当多,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1992年土库曼斯坦地质工作者测定,80%的国土面积下面都储存有油气。据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 1994年2月3日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说,土库曼斯坦可开采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分别为63亿吨和15.5万亿立方米。另据专家们估计,土库曼斯坦的石油储量约为100亿~12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21万亿~23万亿立方米。
  根据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制定的《土库曼斯坦至2020年油气工业发展构想》,土库曼斯坦的油气产量2000年分别达到2 800万吨和1 300亿立方米,2010~2020年分别达到 8000万吨和2 300亿立方米。目前,土库曼斯坦正根据上述构想大力发展油气开采业、加工业和运输业。无疑,这为各国投资者提供了巨大商机。

二 立法基础和税收基础不断完善

  (一)1993年土库曼斯坦通过了《土库曼斯坦外国人租赁法》。根据该法,在土库曼斯坦的外国人的租赁范围可以扩大到土库曼斯坦蕴藏自然资源的水陆空间,进行勘探、开采和加工自然资源的工业企业,租赁期可达5~40年。
  (二)1997年通过的《土库曼斯坦的碳氢化合物资源法》许可外国企业主在签订《产品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参加土库曼斯坦油气矿产地的开发,并可作为合资企业的股东。
  (三)《土库曼斯坦的货币兑换调节法》则有助于本国外商投资活动的开展。根据该法,土库曼斯坦非侨民如因业务需要可自由地将本国货币马纳特兑换成硬通货。该法也许可非侨民出口早先进口到土库曼斯坦境内的某些商品,如果这些商品在人关申报单上已经申报过的话。在土库曼斯坦的外国公司购买硬通货不需要专门的许可证,但应向土库曼斯坦的某个商业银行递交申请,后者则将申请转交给土库曼斯坦货币兑换国际银行。为兑换马纳特, 1996年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确定了土库曼斯坦货币兑换国际银行在提供硬通货时应考虑的标准。该标准为下列业务活动需要兑换货币的外国公司提供了方便:
  --投资活动;
  --购买原料、设备、配件和生产所需的其他材料;
  --支付贷款债务和国际协议规定的其他债务;
  --执行土库曼斯坦政府同意签署的合同。
  但在非侨民进口到土库曼斯坦的商品的销售收入获得之前,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则限制他们将存放在土库曼斯坦银行账户上的马纳特兑换成硬通货。
  (四)《土库曼斯坦的利润所得税法》规定外商必须支付的税费有:25%的利润税,15%的红利收入税、利息收人税、版权收入税、许可证使用收入税、租赁税,6%的国际货运收入税。
  (五)《土库曼斯坦的外国投资法》确保了外商投资的法律范围。该法规定了在合资企业法定资本中拥有30%以上硬通货份额的外商免缴红利税的办法,即合资企业在外商没有收回自己最初投入的资本之前免缴利润税。此外,外商将自己的利润再投入土库曼斯坦境内的项目免缴再投资税。
  土库曼斯坦对外商运进其境内的财产不征收海关规费,如果这些财产是用于生产目的或是企业法定资本的一部分的话。

三 建立自由经济区

  土库曼斯坦在1992~1997年期间建立起来的自由经济区对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土库曼斯坦共有10个自由经济区。它们是马里-拜拉姆阿里、奥卡雷姆一切列肯、查尔朱-谢伊迪、巴哈尔登-克勒阿尔瓦特、达什霍武扎航空港、阿什哈巴德-安纳乌、阿什哈巴德-别兹梅因、阿什哈巴德国际航空港、谢拉赫斯和古涅什利-土库曼斯坦自由经济区。
  这些经济区的经营业务由1993年通过的后在1994年加以补充的《土库曼斯坦的自由经济区法》协调。该法保障了土库曼斯坦外商的权利,也保障了本国投资者的权利。自由经济区法禁止区内企业国有化和歧视外国企业主,保证外商在缴纳税费后汇出利润和出口产品,对任何公司所获得的利润都不加限制。另外,区内企业可以独立自主地规定各种商品和劳务价格,在经营的头3年免缴利润税。在法定基金中份额超过30%的合资企业在随后的3年只缴纳50%的利润税,在此后的10年只缴纳 30%的利润税。自由经济区对面向出口和技术上实行现代化的企业进行再投资的利润免予征税。
  土库曼斯坦对外商的投资条件虽然不错,但也不是尽善尽美,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一是土库曼斯坦不能及时和全额清理同外商的债务,也不能及时为他们供应商品和提供相应的服务,有时没有应有的理由就要重新审议同外商签订的合同条款。美国专家认为,产生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土库曼斯坦不是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成员,它没有签署承认和履行其他国家早在1958年在美国纽约通过的《仲裁裁决公约》。
  二是土库曼斯坦同某家外国公司签订合同的最后决定权依然掌握在总统手里,具体办事机构没有决定权,而且在签订合同时政治因素往往大于经济因素。
  三是土库曼斯坦的自由经济区还没有全部发挥作用,真正起作用的只有阿什哈巴德国际航空港自由经济区,其余自由经济区经营积极性不高,作用不大。
  专家们指出,缺乏土库曼斯坦政府的财政支持、基础设施不发达、私人经济成分刚刚起步是土库曼斯坦自由经济区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原因。

                               (责任编辑:李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