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互利双赢、稳步前行的中俄科技合作
自1992年12月签订《中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以来,中俄两国之间的科技合作不断发展,合作水平逐渐提高。特别是在1997年6月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内设立科技合作分委会之后,中俄开始从政府层面研究、分析两国之间的科技合作现状,探讨有关推动双边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确定新的合作领域和机制,统一协调、管理中俄两国的科技合作工作。中俄两国有关部门在核能、航空、航天、电信、船舶、电力、环保、生物技术等领域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民间科技合作也以其灵活的机制和多样的形式,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999年,随着中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框架内知识产权保护和权利分配议定书的签署,中俄开始将科技合作的重点转向技术创新领域,共同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10多年来,中俄科技合作的发展势头良好,其特点是:
(一)互补互利,讲求实效
俄罗斯拥有一批待产业化、商品化的科研成果(发明和技术诀窍专利),也培养和储备了许多优秀的科技人才,但缺少科研成果转化的资金和产业化的环境与机制。而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由此需要吸收更多的高新技术和优秀的科技人才。正是在这种优势互补的条件下,中俄双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技术、人才交流与合作。纵观10多年来的科技合作进程,中俄双方始终遵循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尤其在近年来的科技合作中,中俄双方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人员的交往也更加符合国际惯例,平等、互利、双赢的观念越来越强。
(二)合作方式逐渐升级
中俄科技合作目标明确,重点转向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领域。为了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中俄共建了一批科技园和产业化示范基地。例如,继1998年创立勺因台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之后,2001年建立了中俄科技合作基地“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和“黑龙江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2002年,中俄双方又达成协议,决定在莫斯科创建第一个中俄科技园。对于科技园的建设,中俄两国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都给予了支持。目前,中俄科技合作已经进入技经结合、技贸结合的阶段,而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逐渐成为中俄科技合作的重点。
(三)合作渠道日益增多
除了政府间科技合作主渠道外,中俄双方还开展了地区间科技合作及民间科技合作。在政府层面,一年一度的科技联委会例会使中俄双方能够从政府层面研究、分析中俄科技合作现状和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探讨有关推动双边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确定新的合作领域和机制。在地区和民间层面,中俄双方的一些地方政府均认识到开展科技合作能够为本地区带来效益,因此纷纷组团互访,为引进技术和人才、为扩大双边经贸和科技合作寻找伙伴,广泛开辟合作领域。这些举措既促进了双方企业间、科研院所和高校间以及行业协会和民间各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也为中俄政府间的科技合作注入了活力。
二 科技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俄两国山水相连,有着漫长的共同边界。加强科技合作,不仅对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而且对发展长期稳定的中俄睦邻友好关系,实现世界和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已进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到2020年中国的GDP要实现翻两番的目标。俄罗斯在摆脱多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困境之后,也进入到全面振兴社会经济的新时期,并提出了到2010年GDP翻一番的计划。为了实现各自的目标,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和俄方年度国情咨文都曾明确指出,应当把经济工作转向发展高科技领域,以期带动经济的发展。中俄两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为双方开展全方位的科技、经贸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
(一)科技合作有助于改善双边贸易结构
经贸关系一直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俄贸易发展迅速,不仅贸易规模持续扩大,而且贸易结构不断改善,特别是中国对俄出口商品结构有所优化。但与此同时,俄罗斯机电产品在中国机电产品市场上的份额却急剧减少,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俄方的极大关注。必须承认,产品质量问题是目前中俄经贸关系中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一方面,俄罗斯的许多机电产品就质量而言无法与西方机电产品媲美,而中国又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无法以行政命令要求企业购买俄罗斯机电产品;另一方面,如果任由双边贸易结构一直在低水平徘徊,中俄关系的长期平稳发展就将成为一句空话。
为了改善低水平的中俄贸易结构,中俄两国正在努力探索新的合作途径,其中大力发展科技合作,以科技合作促贸易发展成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第二个10年要实现的目标。
近些年来,中俄两国关系有了历史性突破。继2001年中俄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之后2003年中俄又签署了《中俄联合声明》。在该声明中,双方确定“在互利基础上积极发展两国经贸、军事技术、科技、能源、运输、核能、金融、航天、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以及边境和地区合作”,“使整个双边关系的发展取得突破并使经贸额大幅度增长”。2007年3月胡锦涛主席访俄时提出,中俄两国要做共同创新的科技合作伙伴,并带去“中国科技与创新”主题展。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要通过提高高新技术、机械、电子产品和其他高附加值产品在中俄贸易中的份额来改善双边贸易结构。
(二)科技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
科技合作,特别是中俄在军事及高科技领域的合作,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和巩固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美国严格控制对中国的军事技术及其装备的出口,中国要想从美国获得军事技术几乎没有任何可能。美国除了 严格控制自己对华军事技术合作,对其他国家与中国的军事技术合作也频频施加影响。近两年,欧盟一直试图解除对华武器禁运,特别是法国对解禁的态度比较积极,但在美国的重重压力下解禁至今无望。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一些军事技术引进项目和军事技术交流活动,也往往因为美国的种种阻挠而搁浅。在这种形势下从俄罗斯引进军事技术及其装备对于中国的军事及国防工业技术发展来说尤为重要。
当前,在军事技术引进方面,俄罗斯已成为中国最可靠的贸易伙伴。中国通过引进和消化吸收俄罗斯的苏-27、苏-30战斗机技术以及其他一些军事高科技产品,大大提高了国防 工业技术水平,充实了国防力量。在核能领域,中俄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开展了一系列的成功合作,现在中国单机容量最大的两个机组就是从俄罗斯引进的,这也是迄今为止中俄之间最大的单个合作项目。通过在核能领域与俄罗斯加强合作,中国的民族核工业在以往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飞跃发展。在航天领域,中国的“神五”、“神六”载人航天技术相继取得成功,从俄罗斯引进关键技术也功不可没。
三 提升科技合作水平符合中俄两国的共同利益
俄罗斯是世界上的资源大国、军事大国、科技大国和人才大国,其基础科学研究在世界科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应用科学研究领域拥 有世界许多先进的原创技术,特别是军工、宇航等领域与美国不相上下。经过多年来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中国不仅为俄罗斯的技术、资源、科技人员和科技产品提供了巨大市场,而且也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条件与俄开展多种形式的平等互利合作。中俄加强科技合作不仅有利于各自实现技术跨越,而且有助于双方在同西方打交道时留有更大的回旋余地。特别是在当今经济、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下,中俄在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许多共同利益和互补之处,这大大增强了科技合作对两国经贸合作战略升级的拉动作用。科技合作 作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以及未来两国的交往与合作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俄两国科技合作的水平同两国良好的国家关系以及巨大的合作潜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同两国所面临的经济全球化、经济科技一体化的机遇和挑战也不甚适应。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双方的互信程度不够,使得双方在合作中不能着眼于长远利益,急功近利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制度层面与市场秩序尚未理顺,投资保护与争端仲裁机制缺位,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够健全,政策随意性强,经营风险大。三是双 方战略性大项目偏少,在航空、航天、能源、水资源、核能、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尚未充分挖掘出来;而在诸多高新技术和军事高科技领域,俄对华合作的方式多以出售产品和装备为主,技术转让比较薄弱。
当前,中俄正在充实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内涵。普京总统曾多次表示,俄罗斯与中国具有广泛的共同政治及经济利益,两国关系将长期保持最佳水平。目前的俄中关系务实、友好,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国际政治格局和世界发展趋势决定两国将长期保持最佳关系。他还强调,俄中两国间除政治利益一致外,也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包括在航天、军事技术以及能源等各个领域。如前所述,胡锦涛主席此次访俄带去了“中国科技与创新”主题展,同样反映出中俄加强科技合作既要实现经济利益,也要实现战略利益的愿望和意志。中国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节能与环保、生物医药、医疗设备、现代交通装备等领域的产品及技术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俄两国在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国家某些重点项目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在开展科技、经贸合作上具有优势互补的有利条件。因此,抓住当前的大好时机,利用各自的科技优势或待产业化的科研成果有效地开展合作,不仅可以大大促进中俄两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对巩固国防、开展反恐斗争和加强社会保障等都具有现实意义。只要中俄两国抓住机遇、加强合作,就一定能够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四 中俄两国科技合作大有可为
为了使中俄两国科技合作关系日益深化并取得实效,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努力,将不无裨益:
(一)努力使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
俄基础研究实力雄厚,许多科研成果具有较大价值,但是俄罗斯的科研与生产长期脱节,许多科技半成品无法应用。中俄两国可以优势互补,在生物技术、能源、航空、航天、信息、新材料、核能、激光、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和军民两用技术等领域加强产业化合作,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且不断完善的合作运行机制。这不仅是两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提升两国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在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
目前,中俄在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已经成为双方科技合作的重点。随着俄经济形势的好转和改革的深入,俄更加重视经济发展中知识要素的作用。俄对华科技合作已不再满足于—般性的技术和高科技产品的转让和输出,而是更加关注自身科技创新体制的建立。因而在对华合作中,俄方也希望利用中方的管理经验和在一些高技术领域的投资,加强双方在信息、通信、医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和家用电器等领域的合作。
(三)鼓励开展直接对口合作
在俄罗斯的科技体制改革中,将会有更多的科研机构交由地方管理,中央和各部门的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将会更加密切。中国可以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为契机,支持并鼓励双方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开展直接对口合作,支持它们在对方举办国际科技博览会、经贸展览会和经贸洽谈会、技术交易会、高层论坛、报告会和其他形式的研讨会。通过直接对口合作,既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又可以大大提高合作效率。
(四)加强“引进来”,重视“走出去”
中国过去主要强调从俄引进技术和人才,而很少考虑将自己的成熟技术推广出去。现在,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应加大科技产品“走出去”的力度,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到俄方创业、投资建厂、建设高科技产业园区。目前,中国正处在国内产业升级动力最为强劲的时期,纺织、家电、轻工等领域的技术已非常成熟,完全可以走向俄罗斯市场。
(责任编辑:高德平)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一俄罗斯独联体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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