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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俄民营贸易的几个重要问题 --- 记对俄民营贸易研讨会
本刊编辑部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1年第4期 2009年10月14日

  2001年1月17—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欧中亚研究所、莫斯科华人联合总会、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等7个单位在京联合召开了《对俄民营贸易研讨会》。来自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界和学术界的代表,就我国进一步发展对俄罗斯民营贸易的几个重要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共识。

  一 对俄民营贸易是我国对俄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对俄民营贸易,经历了10余年的艰苦奋斗,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民营贸易队伍。其作用,从中国方面来说,繁荣经济,解决了一大批人的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从俄罗斯方面来说,帮助广大居民群众解决了很大部分生活上的应急需要。对俄民营贸易已成为我国发展对俄经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对俄整体贸易中,占据了“半壁江山”。它是联结中俄两国人民友谊的重要桥梁,是中俄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对俄民营贸易亟待完善、发展和规范化

  我国对俄民营贸易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商品品种过于单一,没有自己的品牌,缺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商品,经营层次低。这个队伍,从整体看,符合现代文明的高素质企业家为数不多。对俄民营贸易的金融、信息、法律等项服务,严重滞后。

  我国对俄民营贸易队伍必须以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尽快加以规范化。

  三 中俄双方政府应加大对在俄华商的保护

  在俄华商应当合法经营,同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俄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法制不健全、偷税漏税、野蛮经营、、结伙抢劫、甚至个别执法人员和机关执法犯法,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在俄华商已经不止一次遭到大规模抢劫,有的受到几百万美元、上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的损失。对这种野蛮的抢劫,俄罗斯当局应当依法予以处置。保护外商是任何一个国家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我国驻外使领馆有必要加大保护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正确解决这类纠纷不会影响两国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四 “包机包税”亟待完善

  “包机包税”这种运输形式在中俄民营贸易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每年的出口额大约20亿美元。这里所说的“包机包税”是指我国公司将货物委托给俄罗斯航空运输公司运抵指定机场,由俄方运输公司统一办理包括交纳货物进口关税在内的一切通关手续。中方公司支付给俄方运输公司的费用包括进口关税。但是,这里所说的报关手续都是俄方暗箱操作。中方公司只能取到货但拿不到握权凭证。一旦俄方有关机关查验起来,没有报关证明和完税单据的货物就变成“走私货”而被没收、枪走。这是我国在俄华商经常遭到抢劫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依法调整“包机包税”,使每一个运货人都能拿到合法的通关证明。

  五 中俄两国政府应将对俄民贸纳人双方经济合作议事日程

  中国对俄民营贸易方兴未艾,正处在大力发展的新时期。双方政府应将对俄民营贸易纳入经济合作议事日程。在两国政府的支持下,对俄民营贸易,将会发挥更大的潜力,为两国的经贸合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宋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