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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办理外国人赴俄手续的新规定
俄欧亚所 珍友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1997年9期 2009年10月14日

  今年上半年,俄政府公布了《关于实施邀请外国公民来俄罗斯的新规定》。俄驻各国领事机构为外国公民办理入境签证的依据是:

  须提供:1.邀请信。邀请信须是由俄外交部领事司、俄境内的外交部代表处或内务部颁发、填写的文件(已经过防伪处理);2.其他必需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明,签证表格、照片、俄移民局许可证、合同复印件、健康证明(未患艾滋病)。

  在俄境内具有合法地位的法人、常住自然人、在俄长期受雇(经俄移民局许可)的外籍工作人员均可办理邀请外国公民末俄的邀请信。

  外国公民赴俄的理由可以是经商、学习、治病、打工或到外国公司代表处工作等。办理邀请信和接待外国来俄公民的单位可以是:外国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和其他地位相同的国际组织代表机构;——俄罗斯国家级(预算)组织;——社会团体和组织,包括党派、运动、宗教组织等;——外国公司、银行和新闻机构派驻俄各组织中的代表机构;——具有法人地位的外国合资或独资企业;——具有俄法人地位的独资企业;——国家和其他学术机构;俄单个公民以及依法在俄居住并在个体经济中使用外国劳工的外国公民。

  对来俄探亲访友的外国公民以及具有俄法人地位组织中工作人员的客人的邀请信,将在俄联邦内务机关办理(期限由俄内务部决定)。

  对来俄旅游,包括专门旅游(以治病、举办展览、开会、狩猎、学习等为目的)的外国公民的邀请须通过具备组织国际旅游活动许可证的俄旅游机关办理。在此情况下,外国公民凭必要的文件,包括外国旅游公司的支付证明和俄旅游组织的接待确认件在俄外交部驻外领事机构获得旅游签证。

  对访俄超过3个月的外国公民的邀请,由俄联邦驻外领事机构受理。受理的条件是依据其所提供的文件,包括未患艾滋病证明的原件或有固定格式的经过证明的此类证明 的复印件、在俄有效的医疗保险单和在俄逗留期间具备足够的经济保障证明或是接待单位或自然人关于全部或部分对外国公民在俄逗留期间提供经济担保经过证明的保证。

  在邀请外国公民来俄工作时,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供俄联邦移民局关于招收外国劳工的许可,如无需提供这种许可,则须出示俄移民局地方机关颁发的就业许可证。

  为给外国公民办理入俄邀请信,每个组织首先应在俄外交部领事司或其他地区代表机构进行注册。目前在俄有19个地区代表机构,以后将增至40个。各组织每年应交纳一定金额重新进行注册。

  办理邀请信的时间,多次往返为3周,一次往返时间自定。俄外交部领事司还可提供加急服务。

  驻俄独资企业和外国公民代表处办理邀请信的手续费可以美元形式支付,其他法人需交纳卢布。

  俄注册公司地址:莫斯科涅欧帕里莫夫斯基胡同12号,联系电话:2443196。

  办理邀请信部门的地址:莫斯科沃兹德维任卡大街9号,联系电话:2900841。

  收费部门的联系电话:2442009。

    
                                                                                                      (责任编辑:李  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