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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
范纯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9年第6期 2011年01月17日

  【内容提要】 俄罗斯金融危机具有三层结构,即全球金融危机的传导、资本外逃导致的危机深化和殃及实体经济的危机蔓延。俄罗斯积极从应对信用收缩、应对短期景气下滑、应对失业扩大、激发中小企业活力角度采取相应法律对策,具有一定经济效果。通过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重新安排,改进了非效率的制度结构,具有一定实效性。因俄经济易受油价变动等因素影响,对未来一两年经济前景不能过于乐观。

  【关键词】 俄罗斯 金融危机 法律对策

  【作者简介】 范纯,1964年生,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哈尔滨 150080)

  2008年9月,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美国次贷危机升格扩大为全球金融危机。危机在短期内迅速向世界蔓延,快速殃及实体经济。各国央行和政府纷纷采取对策,抗击危机。俄罗斯在抵抗全球金融危机的洪流中,能清醒认识本国金融危机的性质和结构,采取积极的法律对策,凭借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制度创新抵御危机的影响。

一 审视俄罗斯金融危机的法律视角

  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大规模的危机。美国和欧洲损失惨重,俄罗斯等其他地区均受较大冲击和影响。实体经济方面,美欧经济处于调整中,俄罗斯等其他地区因国际信用收缩和外需减少而受到严重冲击,进而出现 从国际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困难、对内直接投资减少、工资下降等多方面消极影响。从法律角度审视俄金融危机首先应坚持以下三点。

  (一)把握市场经济的权利本位

  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市场是人们获取资源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机制,关系着人们的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最容易导致投机和失范,因此对经济活动必须加以规范。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行为的资格。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形式,就在于它对权利的配置[1]。

  权利的本质具有排他性,在排他性权利制度中,权利边界是清晰的,各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权利,必须受到他人权利的约束[2]。

  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每个市场主体都具充分活力,都能自由展现活力。人身自由、财产自由和契约自由是市场主体对自由的基本要求,缺少任何一个自由,就不能成为市场经济。自由也会受到破坏,如其他市场主体对个人自由的侵犯、自身对自由的滥用、政府对个体自由的侵犯。若有一方被放任,都可能毁坏整个自由[3]。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主体需要法律确认,市场经济运行需要法律调整,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载体,是一定数量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权利实质上是一个人自由的体现。无论强调权利还是强调义务,它们在逻辑上具有等同效果,权利的实现等于义务的履行。但在社会实践中,首选权利作为着眼点,比义务更有号召力,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因此以权利为本位成为法治经济的突出特征。

  (二)认清金融危机的法律本质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我膨胀、自我增值的特殊资源,具有潜在的高风险。金融危机是市场经济失败的典型,经济学表现为各类金融资产价格暴跌、金融机构大量破产、金融指标急剧下挫,通过波及效应等给一国乃至数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动荡。金融危机的法律本质在于金融领域的主体权利受到侵害,作为客体的货币、资本等遭到严重毁损,金融体系运行规则失效,处于无序状态。当金融危机蔓延到实体经济领域时,整个社会的权利体系均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商品、货币、资本等客体毁损更加严重,市场监督者的责任无法履行,既有法律安排的经济秩序失效,最终导致经济增长率大幅下挫。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已是不争的事实,表现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等。经济全球化意味着经济活动的全球性交叉、经济因素的全球性分布、经济影响的全球性扩散[4]。金融全球化是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联系日益紧密的过 程,它促使资金在全球范围重新配置,既给各国带来益处,也带来风险和灾难。

  如果说美国次贷危机是由房地产泡沫、金融市场动荡、通货膨胀、美元贬值形成的复合型危机,那么,俄罗斯金融危机则为输入加复合型危机,即在全球化条件下有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同时也是体制性、结构性、周期性的复合,是油价下跌、卢布贬值、股市下挫的复合。美国次贷危机的法律本质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权利蔑视和剥夺,是美国投资银行式金融制度的破产,是新自由主义过度的金融自由化政策对自由的滥用。俄罗斯金融危机表现对对权利侵害的同时,也显示出既有法律对体制和结构安排的不合理、不完善。二者具有一致性,也各具独特性。

  (三)发挥法律制度的调控本能

  一般来讲,应对金融危机均通过法律安排来实现。法律制度的基本职能是社会控制和建立规范本身,通过分配权利与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最后达到实现某种社会秩序的目的。任何法律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多元的法律分别承载着不同的功能,具有不同的作用,使整个社会活动的有序化。通过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运用贯彻秩序、公平、效率、安全、自由精神的法律手段,对金融业进行调控,实行严密的法律监督,可在不破 坏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实现应对危机的政策目标。

  本次全球金融危机既暴露出国际金融秩序的不合理,同时也暴露出俄罗斯依存油价的经济结构和依存外资的脆弱的金融基础以及体制的不完善。对俄罗斯来说,危机也是通过法律重新调整经济结构和完善经济体制的转机。

二 俄罗斯金融危机的三层结构

  (一)全球金融危机的传导:俄罗斯金融市场急剧动荡

  2008年9月以后,全球金融危机波及俄罗斯。传导路径体现在股票市场、短期利率市场和外汇市场上。首先,最初做出反应的是股票市场。从股价指标RTS来看,2008年5月19日为过去最高2 488点,其后,以银行股为中心急剧下挫,2008年10月24日下滑至549.43点。后虽有反弹,11月5日上升到829.8点,但11月中旬再次转为下滑态势,11月21日返回580.12点的低水平。股价从最高到最低,下降率为78%,为世界之最。俄罗斯股价下跌的原因主要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同时也受俄格冲突导致外商资本抽逃、油价暴跌导致石油企业收益恶化[5]、俄国内资本外逃避险等因素影响。

  其次,俄短期利率市场也对全球金融危机做出反应。近年,俄罗斯的银行与企业从国外金融机构的借贷急速增大,约20%的借款是不到一年期的短期借贷。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从国外金 融机构的新借或借换变得十分困难,同时国内企业因偿还外债导致流动性短缺,最终短期利率骤然攀升。在国际银行市场,2008年9月中旬以后,因雷曼兄弟破产冲击,频繁发生短期利率超过俄央行规定的政策利率上限的异常事态。需要指出,俄罗斯的银行与企业在国内外筹集资金时,多以股票为担保,因担保价值下挫,筹集资金困难,为确保流动性不得不抛售股票,形成股价进一步下挫与再次引发流动性不足的恶性循环。

  再次,从外汇市场来看,2003年以来因油价攀升,俄经常贸易黑字扩大,加之国外资本的流入,卢布兑美元汇率5年来持续上升。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8月以来,卢布兑美元汇率开始下降,至2009年2月的7个月间卢布兑美元下降率为34.7%。从对欧元汇率来看,到2008年11月一直比较平稳,其后转为下降,至2009年2月的3个月间下降24%。与股市和短期利率市场相比,外汇市场的震荡相对轻微。

  (二)俄罗斯金融危机的深化:资本外逃与制度变革

  俄罗斯金融危机深化的原因在于资本外逃。

  从民间部门的资本收支来看,2006年的民间资本净流入为418亿美元,2007年净流入为831亿美元[6]。民间部门的资本净流入主要是银行和企业从国外的借款以及负债增加所致,因此,俄罗斯对外债务以民间部门为中心急剧增加。民间部门的 短期债务比率从2005年年末的14.7%,两年间增加到23.2%。2008年发生戏剧性变化,民间部门资本转为大规模流出,净资本流出为1 299亿美元,也就是说,前两年的1 249亿美元的资本流入在2008年均流出国外,此外,俄罗斯资本也向国外流出。

  2007~2008年,俄罗斯民间部门之所以发生急剧的资金流量变化,主要因为2006年7月俄罗斯对资本交易实施了自由化变革。俄罗斯现行汇率制度的法律基础是2003年12月制定的《外汇管理法》,2006年7月经过了大幅修改。法律修改前,俄央行和政府对资本交易设定了汇率规制上限,还引入一系列法律规制,如交纳保证金义务和特别账户的利用义务,这两项义务规定均加重了俄方和外方企业资本交易成本。2006年的法律修改,撤销了资本交易的各项法律规制,由此,俄罗斯民间部门的资本交易从根本上实现了自由化,形成外资容易流入和流出的制度。

  2008年4月29日,俄颁布第57号联邦法,对涉及国防及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的外国投资,规定了政府事前认可义务。同日颁布的第58号联邦法,对大陆架地下资源的开发,规定开发者必须是有5年以上开发经验,俄联邦出资在50%以上的法人。这对外国投资者来说,事实上等于不可能参与开发。从整体来看,2006年7月以来,俄罗斯基本形成了国际资本交易自由制度。

  (三)俄罗斯金融危机的蔓延:实体经济遭受重创

  2008年俄罗斯实际GDP(速报值)增长率为5.6%,与2007年的8.1%相比,减速明显。2008年四个季度增长率分别为8.7%、7.5%、6.0%、1.2%,可以看出第四季度实体经济快速恶化[7]。2009年经济增长势头明显下滑,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9.5%。为此,俄经济发展部将全年经济增长预期从-2.2%下调至-6%。经济学家预测,2009年俄罗斯经济有滑落到-8%的可能性,为政府预测负增长的4倍[8]。

  金融危机迫使俄罗斯各个银行惜贷和大幅提高利率措施,结果从国内银行积极借贷资金谋求 事业发展的不动产部门和流通部门,资金周转恶化,进而影响企业固定资本投资。更严重的是,2008年10月以后,国际油价暴跌使俄罗斯几家石油公司纷纷缩小投资规模,全球金融危机对俄罗斯所有的产业开始产生影响,石油业、钢铁业、汽车业遭受重大影响。从制造业增长率来看,2007年为7.8%,2008年骤减至0.9%。

  个人消费是牵动2008年经济增长的主力,但2008年11月以后,零售销售额增长不佳,恶化征兆增强。个人消费不足的原因是工资增长率下滑,就业形势恶化,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失业率在20%以上徘徊[9],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过去支持消费热的国内银行对个人融资也出现锐减。需要指出,2007年俄罗斯的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助成度为2.2%,2008年仅为0.1%,降幅较大。

三 俄罗斯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

  面对金融危机,俄央行首先做出反应,动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利率调节手段应对危机。近年,俄从控制通货膨胀角度分阶段地提高了准备金率。受危机影响,2008年9月18日和10月15日两次大幅下调准备金率,给银行部门带来3 800亿卢布的流动性效果。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为银行部门追加了3 500亿卢布的资金量。但为阻止卢布贬值,不得不提高利率,利率调节陷入两难境地。因此,俄罗斯通过法律修改和法律新设,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反危机法律对策。

  (一)应对信用收缩的法律对策

  首先,为确保资金流动性,2008年10月13日,俄颁布第171号联邦法,即《修改中央银行法第46条的法律》,强化了央行权能,引入新的资金供给工具,向具有一定评级的商业银行提供最长6个月的无担保融资。也就是说,该法将6个月内的无担保融资的供给权赋予央行。同时,该法规定,判断债务者偿还能力的评级、评级机构和具体融资条件等由俄央行理事会决定。2008年12月30日,俄颁布第317号联邦法,将最长时间6个月扩大到最长一年。至2009年3月23日融资余额为1 758亿卢布。

  其次,为救济银行和企业,2008年10月13日,俄颁布第173号联邦法,即《支援金融体系措施法》,该法赋予开发银行外经银行两项权利,即对企业在2008年9月25日前借入的外债,到2009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偿还外债有提供外汇供给的权利;对2008年9月25日前借入的外债,开发银行和外经银行可取得企业海外债权人的请求权。为行使这两项权利,央行分配给开发银行和外经银行最大5 000万美元。该法还赋予央行与其他信用机构签订契约的权利,通过契约规定,到2009年12月31日前,央行承担该信用机构与其他信用机构交易时发生损失的补偿义务,但这只限于到2009年12月31日前银行业务许可证无效的信用机构。央行和开发银行对企业在2008年9月25日前借入的外债提供信用供给。央行向开发银行提供500亿美元,再由开发银行向民间银行融资。央行以无担保方式向最大商业银行、储蓄银行提供5 000亿卢布贷款,返还期为2019年年末,年利率为8%。

  第三,为保护个人存款、提高存款保护上限额度,2003年12月23日俄颁布第177号联邦法,设立存款保护制度,对银行破产时应100%保护的个人存款提供了10万卢布的上限。在本次金融危机中,为防止存款外流,2008年10月13日,俄颁布第174号联邦法,即《银行个人存款保险法第11条和其他俄联邦法令的修正》。该法规定,个人存款保护限额从10万卢布提高到70万卢布。

  第四,为确保银行体系稳定性,2008年10月28日,俄颁布第175号联邦法,即《到2011年12月31日前强化银行体系稳定性的追加措施法》,该法能以快速简便方法实施银行财务健全化措施,是早期回避银行风险的有效对策[10]。其主要规定是,当银行财务出现不稳定征兆,威胁银行体系稳定性和存款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央行和存款保险局积极介入,实施防止银行破产措施,迅速恢复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该法的制定扩大了2004年设立的存款保险局的任务与权限,强化了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督功能。

  第五,为扩大流动性,2008年10月28日,俄颁布第176号联邦法,即《中央银行法及证券法第12条的修改》。该法规定,央行与国内外的信用机构以及与俄政府之间,在公开市场不仅可进行国债交易,今后还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这是俄罗斯扩大流动性的一个重要举措。正如经济学家亚辛指出,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对金融体系的支持力度,政府对银行支持不可能导致危机恶化[11]。

  第六,为保障流动性充足,积极利用国民福利基金。俄动用国民福利基金主要用在两方面,一是向商业银行放贷,二是向国内证券市场投资。根据2008年10月13日第173号联邦法的有关规定,国民福利基金以7%的年率,以2019年年末为返还期限,向开发银行提供4 500亿卢布。该行再以8%的年率以无担保方式提供给其他金融机构。根据2008年10月15日的第766号政府决定,国民福利基金拿出1 750亿卢布给开发银行,偿还期为2013年,利率为7%。这些资金用于国内证券市场投资,支撑低迷的股票市场和公司债市场。至2009年3月1日,国民福利基金用于证券投资金额为1 750亿卢布。

  (二)应对景气下滑的法律对策

  1.对主要出国商品实行减税。首先,对原油出口税实行减税。2008年10月原油出口税为每吨372.2美元;2008年11月1日起,减至每吨287.3美元,12月1日起减至每吨192.1美元,2009年1月1日起减至每吨119.1美元,2月1日起减至每吨100.9美元。根据2008年12月3日第234号联邦法,即《关税法第3条的修正》,计算方法实行变更,作为原油出口税的计算根据,对油价的监督期间由2个月缩短为1个月。其次,根据2009年1月21日的第25号政府决定,即《关于非合金镍和铜的出口税率的规定》,从2009年1月30日起,对非合金镍和铜的出口税实行无税化。再次,根据2009年1月27日的第65号政府决定,即《从俄联邦向关税同盟域外出口肥料的 特定品目的出口关税规定》,对氮肥和含有氮、磷、钾两个种类以上的化肥的出口税从2月1日起实行无税化。

  2.降低法人税等。2008年11月26日,俄颁布第224号联邦法,即《税法典的修改》,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法人税从24%下调至20%。同时,对附加值税实行免税,即从2009年1月1日起进口在俄境内不能生产的技术设备,免除附加价值税。此外,还提高个人所得税的住宅取得扣除额,提高减价偿还率,降低中小企业简易税制的税率等。

  3.对促进国内生产的原材料及机械进口实行关税减免。首先,对铁屑实行无税化。根据2008年11月7日联邦政府第813号决定,即《关于铁屑、钢铁废弃物及压延材料的特定品目暂时性进口关税税率的规定》,从2009年1月14日起9个月内,对铁屑实行无税化。其次,根据2008年12月10日联邦政府第936号决定,即《关于天然橡胶的暂时性进口关税税率的规定》,从2009年1月16日起9个月内,对特定天然橡胶实行无税化。再次,根据2009年1月9日联邦政府第8号决定,即《关于机械、设备、装置、机器及零件特定品目的进口关税税率的规定》,从2009年1月14日起,对起重机、升降机、卷扬机、木材加工机械、半导体制造装置、测量机器、医疗机器等实行无税化或下调至5%的关税。

  4.提供财政支援措施。2008年11月8日,俄颁布第193号联邦法,即《关于2008年补充预算的规定》,通过补充预算,对存款保险机构、住宅抵押融资公司等政府系统的金融机构,提供总额3 410亿卢布的财政支援。同时,大幅修改2009年联邦预算,从2009年起,对飞机、汽车、农工综合体、军工综合体等个别生产部门的银行融资提供政府保证和利率补贴。此外,增加工业品出口补贴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失业救济金等。这些项目合计在2 563亿卢布以上。

  (三)应对失业扩大的法律对策

  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金融机构,存在着削减职 员的可能性。但俄罗斯金融部门占就业人口的比率较小,影响轻微。就俄罗斯全体来说,裁员减薪不可避免。俄联邦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第四季度的失业率比上季度增加约20%。2009年3月正式登记失业的超过200万人。就业形势的恶化,要求俄罗斯采取有效的对策。

  首先,从2009年1月16日起在联邦劳动就业局开设招聘信息网页,登载来自各地的招聘信息。其次,为缓和劳动市场严峻形势,俄罗斯发布了第1089号政府决定,由联邦中央向联邦构成主体提交财政补贴,决定在2009年度联邦预算中拿出440亿卢布作为补助金交付地方,2009年1月1日施行。这些资金一部分将用于濒临解雇危险的劳动者的职业训练、充实非正式就业、普及自我创业等。再次,根据2008年12月30日修改的联邦居民就业法,2009年1月以后,雇佣者解雇劳动者要履行报告义务,雇佣者须向联邦劳动就业局提交报告。政府对企业解雇实行严格监督,2009年1月14日,12 623家企业受到政府监督,与2008年10月的情况相比,增加11倍。通过扩大和强化政府监督,控制失业的蔓延[12]。最后,2008年12月,俄选定250家企业作为国家优先融资的特定企业,国家提供3 250亿卢布资金。这一政策目的虽是确保国内经济稳定发展,但也是防止失业的一种有效对策。

  需要强调的是,现行俄罗斯法律制度不允许大量解雇劳动者,俄罗斯一半以上的企业不得不实行工资减额和降低劳动条件的措施。从改善企业财务状况角度看,解雇会出现加速态势。因此,需要俄政府积极致力于濒临解雇危险的劳动者的再就业斡旋和改善就业保险环境,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四)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法律对策

  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普京时代就注重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法律构建。2007年7月24日俄颁布的第209号联邦法,即《中小企业发展法》就是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立法之一。2008年5月,梅德韦杰夫执政后,继续推动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法制改革。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法制改革主要有两部法律:

  一是2008年7月22日颁布的第155号联邦法,即《税法典第2部的修改》,该法规定了适用于中小企业及个人企业家的简易课税制度。简易课税制度是将各个税种作为统一税的纳税简略化制度,是为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人企业家税负担而引入的,规定在税法典第2部第8篇的特别税制中。简易课税制度适用的条件是从申请该制度的9个月内总计收入不超过1 500万卢布、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及个人企业家。适用简易课税制度的企业由统一税取代法人利润税、法人资产税、统一社会税、附加值税。适用简易课税制度的个人企业家由统一税取代个人所得税、个人资产税、统一社会税、附加价值税。简易课税制度的益处是,通过扩大非课税对象范围使中小企业更加活跃。当支出超过收入时所发生的损失额的一部分可移到其他课税期间,纳税者可灵活适用损失额扣除制度,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13]。

  二是2008年7月22日,俄颁布第159号联邦法,即《中小企业赁借的不动产让渡法以及一部分联邦法令的修改》。该法为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激发中小企业活力,规定了不动产赁贷让渡关系,是规范赁贷资产所有权转移的一部新法。2008年8月5日施行的第159号联邦法,可促进中小企业参与赁贷资产的民营化,作为将来承担创新型经济发展的主体,可确立和强化成为重要投资单位的中小企业的经营基础。

四 法律对策评析

  上述法律对策使俄罗斯经济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得以稳定,避免了银行业崩溃,减轻了存款人的恐慌[14]。反危机措施在一些领域开始显现成效,成功稳定了国内金融局势。从俄经济发展部对2009年的经济预测来看,法制变迁的经济增长效应再次显现[15]。法律对策具有较强的经济效果,总体上将提升2009年GDP1.8%~2.0%的经济效应。工矿业生产将增加2 400亿卢布。固定资本投资方面,法律对策可带来3 150亿卢布的投入。实际工资上升率2009年虽为负4.1%,但法律对策可增加1.3%的效果;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长2009年虽为负8.3%,但法律对策可提升1.1%效果[16]。俄联邦政府根据法律对策要求,2009年增加339亿卢布的失业补贴,法人利润税下调带来3 309亿卢布的效应,对个人购买国产汽车贷款利率补贴支付20亿卢布,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援300亿卢布,对商业银行的劣后融资分担2 250亿卢布,对银行向企业融资的国家保证追加3 000亿卢布,财政资金的融资扩大1 500亿卢布。

  上述法律对策也具体制改革性质。俄罗斯正 处转性期,法律转型存在相当大的难度[17],本次金融危机为法律转型提供机遇,促进了法律发展,改善了非效率制度结构。可以肯定,应对信用收缩的法律对策一方面强化了俄罗斯金融体制,新的权利安排和旧的法律规制的放宽,增强了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金融运行机制方面提供了较为充足的流动性,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市场信心。应对景气下滑的法律对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宏观经济下降的压力,尤其是税制改革为宏观经济运行注入新的活力,政府的财政支援增添了抵抗危机的信心和勇气。应对失业扩大的法律对策,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个人消费水平,保持了社会稳定。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法律对策,为宏观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带来生机,夯实了经济基础,也增强了中小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总体来说,金融危机为俄罗斯提供了法制改革的机遇。法制改革的使命在于保障法律在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地位,维护法律秩序[18],同时,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理论指导。

  需要强调,俄罗斯自1992年推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虽在金融制度、税收制度和雇佣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制度成果,但在支撑国民经济活动的制度环节方面存在不足。如俄罗斯中央银行法还保留着苏联时代的痕迹,该法第8条规定,央行没有参加金融机构资本的权限。另外,在存款市场国营储蓄银行占据着55%的比重,这种垄断结构妨碍着金融领域的发展。因此,构筑防范银行危机的稳定的银行制度、建设投资家存款人债权人信赖的银行制度、强化存款者和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强化央行监督功能、构筑存款保险制度、发展住房贷款制度等一直是俄联邦银行制度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本次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与俄罗斯体制改革和制度发展战略具有一致性,可以定位为应对市场经济波动的一次重大制度调整。

  过去,俄罗斯税制复杂不透明,阻碍企业投资,企业活动缺乏激励。2001~2005年俄罗斯进行税制改革,减轻税收负担、税制简便化、保护纳税者是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2002年法人税从35%下调到24%,2004年附加值税从20%下调到18%,2005年统一社会税从35.6%下调到26%。纳税负担从加工产业向一次产业(石油、天然气、矿石等)移位,发挥了纠正出口结构偏颇的作用。需要指出,税制问题是俄罗斯构建创新型经济的一大障碍,下调附加价值税、在法人所得税方面灵活适用减价偿还制度等也是梅德韦杰夫政权的政策重点。本次应对金融危机的减免税制度主观上是防止宏观经济破底,刺激经济景气,但客观上延续了税制改革,起到进一步构筑合理税制的作用。

  在俄罗斯,作为规定雇佣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劳动法典。对应市场经济机制需求和劳动市场流动性较高的现实,2002年俄罗斯修改劳动法典。新法规定,解雇时无需雇佣者与劳动工会的协议,劳动工会与政府当局交涉时,承认形成雇佣者联合的权利,还承认限制雇佣期限的定期雇佣契约。定期雇佣契约制度原本是想保护劳动者权利,但相反却使非正式雇佣形态蔓延,反而侵害了劳动者权利。本次应对失业扩大的法律对策,强化了政府对解雇问题的监督,控制失业者人数的增加,弥补了劳动法制的漏洞,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利。一定程度上实践了2020年俄罗斯发展战略中提出的扩大就业机会,增加社会保障,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目标。

  总之,17年来,俄罗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果,尤其是1992年危机和1998年危机使俄罗斯积累了应对危机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1999年以来,依靠能源出口积累强大的外汇储备,较好的制度基础和强大的经济实力,使俄罗斯能够从容应对本轮金融危机。应当说,本次应对金融危机的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实效性。但是,还应看到俄罗斯经济中还存在危险因子,即俄经济容易受原油价格波动、卢布贬值等因素的影响,对未来一两年的经济前景不能过于乐观。

  (责任编辑 张红侠)


  注释:

  [1]邱本:《短缺权利的经济》,载《江海学刊》1998年第6期。

  [2]王蓉:《资源循环与共享的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6页。

  [3]卓泽渊:《法治国家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03页。

  [4]何志鹏:《全球化经济的法律调整》,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5]宋魁:《俄罗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对策及其走势》,2009年1月7日,http://commerce.dbw.cn/system/2009/01/07/000101970.shtml,2009年6月19日。

  [6]〔日〕金野雄五:《金融危机下的俄罗斯经济》,载《瑞穗总研论集》2009年第2号。

  [7]同上。

  [8]《俄罗斯普京总理评价政府的经济危机对策》,2009年4月6日,http://www.worldtimes.co.jp/news/world/kiji/2009-04-06T190802Z_01_NOOTR_RTRMDNC_0_JAPAN-373492-1.html,2009年6月15日。

  [9]俄罗斯失业统计有两种方式:国家登记统计方式和LLO的国际统计方式,前者是以接受失业补贴的人数为基准进行计算,在失业补贴额度不高的情况下,会有即使失业也不申请补贴的情形,统计结果要比实际失业人数低。对此,LLO的国际统计更接近实态。本文采用的数值是LLO统计方式。见〔日〕日台健雄《世界金融危机下的俄罗斯经济》,载《石油天然气评论》2009年第3期。

  [10]〔日〕津田憂子:《俄罗斯紧急经济政策现状》,载《外国立法》2009年3月号。

  [11]王遒:《俄罗斯如何应对金融危机》,2008年10月27日,ht-tp://hi. baidu. com/dorang2/blog/item/79a6d139a09dc6f53b87ce7d.html,2009年6月20日。

  [12]〔日〕津田憂子:《俄罗斯失业就业对策现状》,载《外国立法》2009年4月号。

  [13]〔日〕津田憂子:《俄罗斯面向中小企业活力的法制改革》,载《外国立法》2008年12月号。

  [14]李深观:《俄罗斯可能面临爆发银行危机》,2009年4月15日,http://cfi.cn/p20090415001725.html,2009年6月16日。

  [15]范纯:《俄罗斯制度改革与经济增长》,载《中国对外贸易》2007年第4期。

  [16]〔日〕日台健雄:《世界金融危机下的俄罗斯经济》,载《石油天然气评论》2009年第3期。

  [17]Charles Cadwell:《转轨经济中的法律改革》,载克里斯托夫·克拉格著、余劲松等译《制度与经济发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06页。

  [18]张俊杰:《俄罗斯法治国家理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