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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所有制改革模式的特点
林治华  李洪江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5年第1期 2010年12月24日
        【内容提要】 乌克兰在认真总结经济转轨国家所有制改革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本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所有制改革模式从急风暴雨到循序渐进地发生了变化,从而形成乌克兰所有制改革模式的特点。乌克兰所有制改革模式转变的总体脉络是:从转轨模式到传统模式再到国家模式。它既不同于"亚洲改革模式",也有别于中、东欧国家和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适应型模式",与俄罗斯的所有制改革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特点,所以研究乌克兰所有制改革模式的特点,可以为经济转轨国家的所有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乌克兰 所有制 多元化 库奇马
  【作者简介】 林治华,1954年生,大连大学科技处处长、教授、经济学博士
(大连 116622);李洪江,1964年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150090)

一 所有制改革模式论


  对所有制改革模式研究,各国学者提出许多不同的研究方法,比较常见的方法是,按照所有制改革的方式和进行所有制改革国家的特点,将所有制改革模式分为两组类型。在第一组类型中又分两种模式论、三种模式论和四种模式论。两种模式论:无偿私有化模式和有偿私有化模式 [1] ;三种模式论:第一种模式的特点是在居民中平等地、无偿地进行产权(股权)的分配;第二种模式主要是以优惠条件出售股票;第三种模式是按市场价值出售国有企业 [2] ;四种模式论:返还收归国有的财产,例如,恢复财产所有权;出售国有财产;财产的无偿分配;建立国家控股公司 [3]。
  在第二组类型中,有学者运用系统化分析方法,提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模式;中、东欧国家模式;独联体国家和波罗的海沿岸国家模式;日本、中国和其他东方国家模式 [4] 。有学者依据各国选择的私有化方式划分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私有化模式(英、法、日);东南亚国家的技术私有化模式;东德的独一无二的私有化模式;独联体国家不发达市场经济私有化模式;中国的增量所有制改革模式 [5] 。还有学者提出依据各国私有化的初始条件划分模式原则:经济制度和与之相联系的私有经济比重;国家调控形式;金融市场发展水平;法律基础和权力执行机构的状况;国有经济的规模、比重和形式;宏观经济形势 [6] 。作者认为,所有制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划分所有制改革模式必须坚持多元化准则。


二 乌克兰所有制改革模式


  研究乌克兰所有制改革模式,应遵循所有制改革范畴、形式和进行方式这三个原则 [7],以此构筑出乌克兰所有制改革的模式。
  (一)所有制改革范畴。 根据范畴特征可以划分为两种模式: 1.改变所有权形式的非国有化。2.不改变所有权形式的非国有化。
  (二)所有制改革形式。 根据所有制改革方式可以划分为: 1.改变所有权形式的非国有化方式: 私有化;在竞争基础上出售让渡企业财产;实行国有企业破产制度;企业不还贷、不纳税,拍卖其抵押财产;实现公司化,进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重新发行企业股票。 2.不改变所有权形式的非国有化: (1)利用国家所有制实现非国有化:商业、餐饮业和日常服务业国有企业联合体实现商业化;租赁;将国家所有制企业交给商业机构管理;建立混合经营公司、合资企业;建立国有企业控股公司;国有企业、机构和银行共同组建金融工业集团;建立商业机构,防止国有企业的破产。(2)利用国家的金融工具实现非国有化:股份公司不支付国有股的股息;国家对大型企业,例如,矿山冶金联合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自由经济区,对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国有企业实行价格垄断;适当冲销企业欠缴的税费;对货币兑换中心实施监控,防止"影子经济"逃税。
  (三)所有制改革进行方式。 根据所有制改革进行方式可以划分两种方式: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比如,"影子经济"通过货币兑换,谎报企业的实际耗费,达到逃避缴税。
  

三 策略手段:抓"大"放"小"、竞争与非竞争


  (一)国家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企业

  1."抓大"与效益
  所谓"抓大",是在大规模私有化运动中,国家没有放弃对国民经济命脉企业的控制。大量资料 显示,自1992年以来,非国有工业企业在国家工业中的比重没有扩大,生产产量也没有提高。比如,在1992年,非国有工业企业占全乌工业企业总数的29.8%,其产量占全乌工业总产量的18.2%;到1999年,非国有工业企业数量占乌克兰工业企业总数的84.9%,其产量占71.4%2 [8]。这说明,非国有工业企业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同时也证明,国家完全控制着大型国有工业企业。
改革之初人们普遍认为,非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一定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私营企业的生产实践表明,仅靠更换企业所有者并不一定能保证企业的生产提高效率。
  苏联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是建立在高度集权基础上的,其实质是国家掌握着大型企业,实行高度集中管理模式。在苏联计划经济的管理下,乌克兰的工业垄断程度也很高。
乌克兰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数量结构总体上反映出国家掌握国民经济命脉企业的状况。表1、2中的数据表明,在乌克兰所有制改革中,国家仍控制着主要的大型企业,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例如,占全乌企业总数8.34%的大型国有企业的固定基金占全乌固定基金的36.27%;而占全乌企业数量76.30%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占39.05%的固定基金;占全乌企业数量4.83%的私营企业占0.18%的固定基金。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00年,全乌国家所有制企业平均固定基金为2925.92万格里夫纳;市政所有制企业为1639.56万格里夫纳;股份制所有制企业为792.02万格里夫纳;私有制企业为25.04万格里夫纳 [9] ,所以乌克兰的大型企业还都掌握在国家手中。
  3."大企业"的行业分布
  从行业分布来看,乌克兰的特大型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力部门:电力企业的平均固定基金为18797.01万格里夫纳;黑色冶金行业次之,企业平均固定基金为12042.59格里夫纳;居第三位的是机器制造业和金属加工业,企业平均固定基金为1028.97万格里夫纳。2000年上半年,在乌经济中,国有大型企业的平均固定基金为672.39万格里夫纳。

表2的数据分析表明,截至2000年上半年,在乌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固定基金占60.38%,在国家工业中,国有企业的固定基金占39.04%,其中电力行业占57.39%;能源部门占
84.68%;有色金属工业占26.30%;机器制造和
金属加工业占20.76%。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乌克兰,国家仍然控制着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在乌克兰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中起着主导作用。乌政府"抓大"的特点是:专业化生产程度高,少数几家国有垄断企业控制着重要产品市场,国家垄断性行业在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仅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而且垄断程度还有所加强。

    表1            2000年上半年乌克兰各种所有制形式企业数量结构一览表(%)

  总 计
其 中
国有企业 其 中
集体企业
其 中 私有企业 其他所有制企业
国家所有 市政所有 合资企业 租赁企业 股份企业
企业数量 100 18.23 8.34 9.89 76.30 0.82 0.77 26.96 4.83 0.64
工业: 100 13.86 11.65 2.21 83.92 1.25 0.81 49.22 1.64 0.59
电力工业 100 40.60 25.56 15.04 58.65 0.00 7.52 31.58 0.00 0.75
燃料工业 100 83.25 82.54 0.72 15.79 0.96 0.24 6.22 0.72 0.24
黑色冶金业 100 7.77 7.25 0.52 91.71 3.11 0.00 68.91 0.00 0.52
有色冶金业 100 12.05 12.05 0.00 83.13 3.61 0.00 50.60 4.82 0.00
机器制造、金属加工业 100 10.33 9.87 0.45 88.14 1.01 0.31 57.78 1.15 0.38


  资料来源:〔乌〕《乌克兰经济》2001年第9期,第38页。


  上述分析说明,在乌克兰的基础行业中,电力、能源、机器制造、金属加工和化工等部门国家垄断程度高。目前,乌克兰政府加强了对天然垄断行业的控制。乌克兰法律明确规定了天然垄断行业的具体范围 [10] :石油运输和石油管道运输;天然品和石油天然气的分配以及管道运输;管道运输的其他物资;电力配送;铁路、车站和保障铁路运输基础设施的使用和调度;航空运输的管理;公共通讯;水资源的集中使用和分配;集中供热;运输、通讯终端、海港和航空港的专业化服务。
  (二)大力发展小企业
  1.学习波兰经验,提高"放小"认识
  "放小"是指政府支持发展生产规模小和有一定人数限制的小企业。"放小"第一次出现在1991年3月27日乌克兰内阁颁布的《企业法》的第2条中。这一条规定:界定小企业的依据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劳动者数量,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无关。该法案列出了界定小企业的人数标准:工业和建筑企业职工在200人以下;其他生产行业企业在50人以下;非生产行业企业在25人以下;商业零售企业在15人以下 [11]。
  
  
  表2            2000年上半年乌克兰各种所有制企业固定基金结构一览表(%)

  总 计
其 中

国有企业
其 中 集体企业 其 中
私有企业

其他所有制企业
国家所有 市政所有 合资企业 租赁企业 股份企业

企业固定基金
100 60.38 36.27 24.11 39.05 0.43 0.76 31.75 0.18 0.39
工业 100 39.04 38.45 0.59 60.54 0.60 0.77 55.29 0.06 0.35
电力工业 100 57.39 55.39 2.01 42.61 0.00 0.50 41.56 0.00 0.00
燃料工业 100 84.68 84.66 0.02 15.31 0.06 0.31 13.51 0.01 0.01
黑色冶金业 100 13.73 13.72 0.01 86.27 0.47 0.00 84.30 0.00 0.00
有色冶金业 100 26.30 26.30 0.00 73.63 1.20 0.00 68.71 0.07 0.00
机器制造、金属加工业 100 20.76 20.47 0.29 79.13 1.44 0.28 72.91 0.03 0.08
其他行业 100 22.03 21.31 0.72 76.47 0.81 2.34 64.42 0.18 1.32


  资料来源:〔乌〕《乌克兰经济》2001年第9期,第39页。

  乌克兰政府非常重视其他转轨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本国实际加以运用,可以说乌克兰的所有制改革具有博采众长的特点。乌克兰内阁经济部管理局局长戈·别洛乌斯指出:"波兰政府采取协调一致的措施,大力发展小企业,取得了巨大成绩:波兰现有小企业150万家,占波兰全国企业总数的99%,小企业的职工人数均在50人以下。其中,私人小企业劳动生产率最高,波兰小企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左右。" [12]
  乌克兰官方和学术界一致认为,小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小企业经营灵活,转向快,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小企业有利于技术创新;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补充,吸纳人员就业,缓解社会紧张局势;小企业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等等。
  2.乌克兰小企业现状
  目前,小企业已成为乌克兰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乌官方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小企业总数已达到15.14万家,就业人数为103.2万。此外,外国直接投资的合资小企业有0.47万家,就业人数达9.5万;3.55万家私人农场,就业人数达6.7万,还有93万名个体业主。在小企业中就业的人数已超过210万,小企业的产值占乌克兰国内生产总值的7%左右 [13]。
在乌克兰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小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相应地发生了变化。1992年,国家所有制形式的小企业由14%减少到2%,集体所有制小企业由原来的50%增加到70%,私人小企业仍然保持在32% [14]。
小企业的行业分布特征是:多数集中在商业和公共餐饮业,占小企业总数的51%;在工业、建筑行业、日常服务业和其他行业中分别占15%、10%、5%和19%。1998年,小企业的劳动、服务产值已达到125亿格里夫纳,占社会生产总值的8% [15]。
  3.支持发展小企业
  支持发展小企业是乌克兰总统、内阁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乌克兰总统和内阁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废除限制发展小企业的各种行政管理规定,排除各行政部门对小企业的干扰,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经济、组织保障。乌克兰经济部制定了《1997~1998年 小企业发展纲要》和《1999~2000年小企业区域发展综合纲要》。小企业得以迅速发展,新增5.5万家;外资合资企业760家;私人农场130家 [16]。根据《中小企业干部培训纲要》的要求,产、学、商相结合,各地政府举办各种人员培训班,提高小企业主的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均取得良好效果。在各级政府的帮助下,通过小企业安置就业,稳定社会局势。卢甘斯克州筹集资金1350万格里夫纳成立了4万家小企业,安置失业矿工1.6万人;向865家小企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加强对复转军人的职业培训。积极支持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活动,1999年上半年,各级小企业发展基金委员会为16项技术创新项目拨款890万格里夫纳 [17]。向小企业提供资金帮助是政府扶植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小企业的发展往往受到资金不足的严重制约,为了帮助小企业,各级地方政府多方筹集资金。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建立了小企业发展基金委员会,向小企业提供信贷、为支付贷款利息担保。乌克兰政府积极开展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吸引外资。实施"欧亚大陆"计划,分别从德国、法国、加拿大、美国和波兰等国家获得贷款和资金援助。
  (三)竞争与非竞争
  乌克兰所有制改革的竞争方式和非竞争方式,是乌克兰所有制改革模式的又一特点。企业私有化前后状况的对比表明,以竞争方式进行私有化更符合乌克兰企业结构改革的客观实际,比非竞争方式更具优势。因为,"私有化并非简单地将国有财产交给私有者,而是要将其交给最好的所有者。" [18] 然而,在实践中,人们并不喜欢以竞争方式进行私有化。
  1.两种私有化方式的区别
  竞争方式私有化是在平等的条件下通过竞争获得企业所有权;非竞争方式私有化是企业职工以优惠的条件得到企业所有权。竞争方式是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形式来具体实现:拍卖时将企业售给出价最高的竞买者;招、投标时不仅要看谁的标底最高,还要参考投标人的其他条件,例如,企业新所有者的生产经验、工作能力和企业基金状况等。非竞争方式主要采取企业职工和经理人直接赎买企业,或是先租赁企业,然后再赎买,长期租赁者可以用租赁企业生产利润赎买租赁企业。实践证明,拍卖方式最佳。拍卖的私有化企业在私有化后期能够较多地吸引投资。"竞争方式能更有效地扩大企业生产的商品流转额,而且新所有者对企业的结构改革有积极性。" [19] 非竞争方式也有一定优势。首先,企业职工赎买企业,方法简单易行,出售速度快,这有助于加速私有化的进程;第二,非竞争方式,提高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实现以较低的社会成本保证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第三,非竞争方式可以扩大私有化在广大民众中的影响,吸引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私有化进程。


  表3                  以竞争方式或非竞争方式私有化后
                       企业部分指标变化一览表

  非竞争方式(%) 竞争方式(%)
投资增加 29.45 58.82
租赁面积增加 12.33 17.65
供货人数增加75%~100% 13.01 8.82
供货人数增加50%~75% 15.75 14.71
国有企业供货人数增加比重 0.68 2.94
私有企业供货人数增加比重 67.81 70.59
就业率扩大比重 8.90 26.47
就业率降低 9.59 5.88
盈利企业 17.12 23.53
周劳动时间延长 5.48 26.47
劳动强度增加 38.38 47.06
职工收入增加 46.58 58.82
产量扩大 34.93 41.18
订货单增加 30.14 47.06
您愿将自己的企业重新私有化吗?    
表示愿意 71.92 58.82
表示不同意 16.44 26.47
计划扩大产量和服务范围 84.25 91.18
计划购买其他企业 8.22 26.47
申请贷款了吗?    
已获贷款 30.14 29.41
遭到拒绝 2.05 0.00


  资料来源:〔乌〕阿·德米特里耶夫:《乌克兰小私有化理论与实践》,基辅出版社1998年俄文版,第48~ 50页。

  非竞争方式的拥护者向政府施加压力,阻止以竞争方式进行私有化。他们认为,私有化竞争方式未体现出社会公平,那些个人存款不多的居民会丧失许多机会,无法得到属于个人的那一部分国有财产;"竞争方式私有化将国有财产送给了那些以非法手段积累了大量资金的犯罪分子。" [20]
  乌克兰政府顺应民意,在所有制改革初期阶段,采取两种方式同步进行的策略。由于乌克兰国内民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怀念情绪不断增长,引起社会动荡不安,乌政府决定以牺牲经济利益为代价,更多地采用符合民众心愿的非竞争方式。然而,所有制改革后期实践证明,竞争方式私有化效果明显,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紧张局势,乌政府开始大规模地以竞争方式进行私有化。
  2.竞争方式与非竞争方式的效果
  在乌克兰所有制改革中,以竞争方式实现私有化的企业数量明显少于非竞争方式私有化企业,非竞争方式占据优势。以竞争方式或非竞争方式私有化后企业部分指标变化情况,如表3所示,竞争方式私有化企业在吸引投资和安置就业方面均好于非竞争方式私有化企业;竞争方式私有化企业延长周工作时间,积极改革资本结构,准备收购其他企业。单凭私有化前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评价哪种方式效果好是不科学的,因为政府以竞争方式进行私有化的企业正是那些私有化前效益就好的企业。所以企业私有化前的经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私有化的方式。


四 模式演变:从急风暴雨到循序渐进


  所有制改革的进程中,乌克兰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模式转变的总体脉络是:从转轨模式到传统模式再到国家模式。
  (一)转轨模式与传统模式 依据以下准则:所有制改革的初始条件;国有经济的地位;改革的基本动因;改革的主要目的、条件和速度;社会发展方向;改革的规模;组织管理结构;支付方式,可以将乌克兰所有制改革划分为两种模式:传统模式和转轨模式。从表4中可见两种模式有不同的特点:
  1.初始条件不同 :在传统模式中,私有化的初始条件是私有经济占优势;转轨模式的初始条件是,国有经济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
  2.目的不同 :传统模式中,私有化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率和企业管理效率;转轨模式中,国有经济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改革的目的是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
  3.动因不同 :传统模式中,私有化的动因是加速科技进步,因为在科技进步迅速发展的条件下,国有企业墨守成规,跟不上科学技术领域中不断出现的新变化;转轨模式的动因是建立新型的市场经济;
  4.目标不同 :传统模式的目标中包括减少国家对企业的财政拨款,建立企业的竞争机制,因为国家财政负担过重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转轨模式的目标是广泛建立私有经济,改革经济结构,保证企业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
  5.条件不同 :传统模式是在相对稳定的经济条件下进行私有化,不要求迅速私有化,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私有化的最佳时期和最佳方式;转轨模式是国家经济走向崩溃的条件下进行私有化,行政命令管理机制陷入深刻危机,生产迅速下滑,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恶性通货膨胀持续发生,国家丧失经济调控的杠杆作用;
  6.速度不同 :传统模式的经济形势相对稳定,不要求快速私有化,要求渐进式私有化;转轨模式的经济形势处于崩溃的边缘,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实现私有化,战胜危机;
  7.社会目标不同 :在传统模式中,经济目标第一,社会目标第二,社会矛盾可以在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内得以解决;在转轨模式中,社会目标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社会保障体系面临很大挑战;
  8.规模及管理机构不同 :传统模式的国有经济规模相对较小,私有化所涉及的企业数量不多,因此,不需要建立专门的私有化管理机构,相关工作由现有的国家管理机构负责;转轨模式国有经济的现实不仅要求迅速私有化,而且要求对工业企业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包括对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国有大型企业进行私有化。为了解决私有化过程中出现的众多问题,必须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例如,乌克兰国有财产基金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


  表4               传统模式与转轨模式特点比较一览表

比较准则 传统模式 转轨模式
初始条件 私有经济居优势 国有经济居绝对优势
私有化的目的 提高经济和企业管理效率 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主要动因 加速科技进步 战胜经济危机和实现根本改革

基本目标

减少国家预算支出和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
广泛建立私有企业、进行经济结构改革、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保证企业发展
实现条件 总的经济形势不要求迅速私有化、政府确定私有化的开始时期 经济形势要求迅速实现私有化、在私有化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受到限制
实现速度 经济的合理性要求循序渐进 快速、经济缺少合理性
规模 涉及的企业数量不大 涉及绝大多数企业

社会方向
经济利益是主要的、社会利益是次要的 私有化的社会目标具有重要地位
管理机构 不增设机构,国家现有机构代行其职能 建立专门管理私有化进程的机构
支付手段 货币支付 货币支付与私有化证券支付

  资料来源:〔乌〕尼·班达尔:《战略性企业私有化模式与原则》,载《乌克兰国家私有化通报》2001年第1期,第7页。


  9.支付手段不同 :传统模式实行单一货币支付,有效需求充足,市场基础设施发达;转轨模式实行货币和私有化证券两种支付方式,建立大量私有企业,摆脱"短缺经济",满足民众需求,对部分国有财产实行了无偿分配。
  (二)国家模式与传统模式
  1.国家模式
  在乌克兰《2000~2002年私有化国家纲要》中提出,"战略性型企业私有化的国家模式"的主要任务是:将战略性企业出售给对这些企业最关注,并有能力搞活企业,坚持国家利益,对乌克兰人民负责的购买者,同时对严格筛选理想的购买者提出"十大要求。" [21] 《2000~2002年私有化国家纲要》中规定:"工业投资者可以是乌克兰国内投资者,也可以是外国投资者,或者是国内国外联合投资者,投资者必须保证企业在其产品市场中的份额,至少3年内不许转产,在生产中要使用原企业的产品,或为改制后企业提供原料加工产品,对改制企业实行一年以上直接监控。" [22]
为了吸引工业投资者收买战略性企业,必须改善企业的现有状况,对企业进行结构改造。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可采用不同的改造措施。施用于所有企业的措施有:明确划分出不能进行私有化的国家财产,并确定今后使用这部分财产的条件;在股份财产中要区分出社会文化、日常生活及文化的建筑设施,对其使用要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施用于个别企业的措施有:改革组织管理结构;将企业划分成独立的生产部门或与其他企业合并。市场价值是衡量这些措施执行情况的主要指标。
  2.国家模式与传统模式特点之比较
  乌克兰在进行战略性企业私有化中所采取的模式发生了演变:由转轨模式转向传统模式再转向国家模式。乌克兰官方代表--乌克兰国有财产基金委员会主席尼·班达尔指出:"乌克兰战略性企业私有化国家模式的特点说明,乌克兰私有化的国家模式与经济发达国家所采用的私有化传统模式十分相近,但又有所不同?quot;(见表5)
  对私有化国家模式与传统模式的特点比较研究证明,乌克兰私有化国家模式的基本特点是:企业控股权向工业投资者出售;出售国家对战略性企业的控股股票;企业私有化的主要方式是竞争,公开拍卖;在战略性企业私有化前的准备时期,应区分出结构改造的共同措施和个案措施;根据私有化前结构改造的特点,对某些个案措施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对战略性企业进行彻底改革的方法是将出售企业股票的资金全部用于企业发展;寻找融资渠道,减少国家债务;如果结构改造和金融整顿并没能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就必须在企业自有资产的基础上寻求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在采取防止破产的措施后,出售国有股份;战略性企业私有化,应采用买卖双方分阶段进行协商交易的特殊方式出售其股票,以保证国家的利益。


  表5                 私有化国家模式与传统模式特点比较一览表

指 标
私有化国家模式
私有化传统模式
组织结构改造 优化现有组织管理机构;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出售部分资产,开展竞争;根据反垄断法,采取措施,防止企业破产。
整顿金融秩序 债务重组;建立合资企业 估价、预算拨款支持企业
出售多于资产
私有化方案设计

既有具体方案,也有整体规划方案
改变经营方式 私有化前一般不改换领导班子 通过更换企业领导解决重大问题
吸引战略投资者参与私有化
投资者具有足够的投资信心
对战略性企业的某些部门进行改造  
股票出售机制
以竞争方式出售为主
允许外国资本购买 限制外国资本购买
偿还债务
企业资金困难而低估股票价值 一次性出让股票而低估股票价值
保护国家在私有企业中的利益 监督股票配额,实施经济集中管理,国家不掌握控股权。


  资料来源:〔乌〕《乌克兰国家私有化通报》2001年第2期,第9页。

                                   (责任编辑 刘庚岑)

 

        [1][乌]》转轨经济的基本理论《(教科书),基洛夫州出版社1996年俄文版,第320页。
  [2][俄]姆?舒贝拉:《经济转轨时期国家所有制改革》,莫斯科出版社1997年俄文版,第248页。
  [3][俄]特?杜沙尼奇、伊?杜沙尼奇:《转轨经济》,莫斯科国际法出版社1999年俄文版,第248页。
  [4][乌]阿?达维姆卡:《乌克兰私有化理论、方法及其实现机制》,乌克兰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利沃夫出版社1998年俄文版,第399页。
  [5][乌]伊?齐若娃:《乌克兰私有化:总结与问题》(理论、方法与区域观点),乌克兰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俄文版,第279页。
  [6][俄]拉?巴尔采洛维奇:《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与转轨》,莫斯科出版社1999年俄文版,第352页。
  [7][乌]夫?拉尔采夫:《乌克兰非国有化进程、实质和基本形式》,载《乌克兰经济》杂志2001年第9期。
  [8][乌]乌克兰国家统计委员会:《1999年乌克兰统计年鉴》,基辅科技出版社2000年俄文版,第316页。
  [9][乌]《乌克兰经济》杂志2001年第9期。
  [10][乌]《乌克兰天然垄断法》,载《乌克兰经济》杂志2001年第9期。
  [11] [乌]《乌克兰经济》杂志2001年第7期。
  [12]戈[乌]《乌克兰经济》杂志2001年第9期。别洛乌斯:《乌克兰小企业的发展》,载《乌克兰经济》杂志2000年第2期。
  [13] [乌]《乌克兰经济》杂志2001年第2期。
  [14]同上。
  [15] 同上。
  [16] 同上。
  [17] 同上。
  [18][乌]阿?德米特里耶夫:《乌克兰小私有化理论与实践》基辅出版社1998年杂志,第34页。
  [19] 乌]阿?德米特里耶夫:《乌克兰小私有化理论与实践》基辅出版社1998年杂志,第35页。
  [20]同上。
  [21][[乌]尼?班达尔:《战略性企业私有化模式》,载《乌克兰私有化通报》2001年第2期。
  [22][乌]《2000~2002年私有化国家纲要》,载《乌克兰最高议会公报》2000年第33~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