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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国有企业改革比较分析
赵传君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4年第5期 2010年12月23日
        【内容提要】 中俄两国都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国家。在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的转换是关键环节,也是所有制变革的全部内容所在。然而,两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理念与原则不同,改革的方式和进程不同,改革的成本和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通过比较分析可以互为参照、相互借鉴,从而更深入、更全面地认识和判断中俄国企改革的利弊和中俄国有企业目前面临的各种挑战,对我国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实行更加有效的管理进行理论探讨。
  【关键词】 俄罗斯 国有企业 改革比较
  【作者简介】 赵传君,1954年生,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黑龙江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主任。(哈尔滨 15000)

  中国经济改革已进行20多年,俄罗斯经济转轨也已10年有余。对两国整体改革及其他领域的改革我们暂且不论,仅就经济改革来说,两国的最终目标选择都是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具有经济学意义的可比性。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个关键环节;国有企业的转换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它蕴含着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全部内容。到目前为止,中俄经济体制改革都没有最终完成,但在经历一定时期的改革实践之后,把中俄国有企业的改革进行一番比较分析,将会给我们以多方面的启示。

  
一 中俄国有企业改革的理念与原则比较

  所谓国有企业改革的理念,是指在对国有企业与社会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及经济发展的关系认识与定位的基础上,形成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与观念。俄罗斯的改革者,尤其是激进派改革者认为,原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造成一切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源,所以要改变一党专制的社会制度,要使俄罗斯经济获得活力和效率,就必须废除而不是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就必须要按西方的理论和模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而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不能像以往那样对国有企业进行各种改革和完善,而是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亦即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产权关系实行根本性的变革。所以,早在改革开始阶段俄罗斯的改革者,无论是激进派还是温和派,在下述两个方面形成了共识。
  一是彻底扬弃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西方式的市场经济体制。
  二是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因此,对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要实行私有化。
  这种认识和共识是俄罗斯改革伊始的基本理念与原则,至于如何实行私有化,在什么范围和时间内实现私有化的目标,只是改革的方法和形式问题了。激进派和温和派的主要分歧不是改革的理念和原则,而是方法和形式。
中国对国企改革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摸索和逐渐深化的过程。在改革的初期阶段,中国一直坚持计划经济的理念与原则,只承认市场调节的补充、辅助作用,因而依次确定?quot;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等经济体制模式和管理模式。在这一基本理念和原则下,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改革和完善经营机制和管理方式。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此拉开了国企产权改革的序幕。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各种方式(包括出售和破产)实现抓大放小的目标。1999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除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应由国家控制外,其他竞争性领域的国企要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实行优胜劣汰。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中除极少数须国家独资外,其余国企要积极推行股份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由上述可以看出,中国和俄罗斯在国企改革的理念和原则方面,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一些共同之处。
  中国与俄罗斯国企改革理念与原则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中国认为,市场经济有各种模式,中国应依据国情和社会制度的本质特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必照抄照搬欧美市场经济的模式。
  二是中国认为,私有制不是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所以,中国的国企改革从未提私有化,对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一般统称为非国有经济。
  三是中国的公有制经济概念比较宽泛,除国有企业外,集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成份都纳入公有制经济的范畴。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俄在国企改革的理念与原则方面也有一些共同点。例如,中俄都把国企改革的目标取向定位于建立市场经济;都坚持涉及国家安全领域、自然垄断部门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与服务部门的企业应由国家委托经营或实行国家控股。国有企业都实行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组建横向或纵向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中俄都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或民营企业的大发展。   


二 中俄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比较

  俄罗斯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这样3个显著特点:一是国企改革的过程就是私有化的过程;二是国企改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而每个阶段的私有化方式又迥然不同;三是俄罗斯只在5年内就基本上完成了国企的转轨,亦即国企私有化的进程。
  1990年12月24日,俄联邦批准了《俄联邦所有制法》。1991年7月3日,俄最高苏维埃批准了《关于国家企业和地方企业私有化法》。1992年6月5日,对此法又作了修订。俄罗斯以上述两个文件为基本法律依据,从1992年开始了国企的私有化进程。该进程分为小私有化、大私有化和个案私有化3个阶段,但在前两个阶段就基本上完成了国企转轨的主要任务。俄罗斯的小私有化是指对国有小型工业、运输和建筑业及商业服务业的国有企业(其标准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100万卢布,职工人数不超过20人),通过拍卖、赎买、租赁、投标和企业员工出资认股方式进行私有化。1992~1993年,小私有化基本完成。
  大私有化是指对大中型国有企业(其标准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5000万卢布,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实行私有化。大私有化的过程又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证券私有化(1992年7月~1994年6月底);第二阶段是现金私有化(1994年7月1日~1996年年底);第三个阶段是个案私有化(1997年至今)。证券私有化又分为3个步骤:第一步是先将大型国企改造成开放型股份公司;第二步是向俄公民发放私有化证券,每人都可获得面值为1万卢布(按当时汇率相当于32美元)的私有化证券;第三步是在专门的拍卖市场上出售私有化企业的股票,公民可用私有化证券购买这些股票。
  现金私有化是指按市场价格出售国有企业资产,把私有化过程与投资活动结合起来,投资者可获得企业股票的控制额。在这一过程中,还实行了国企股票"抵押拍卖"办法,即政府把国企的控股权进行拍卖,银行或金融公司以国企控股权为抵押向政府贷款,3年后如国家不能还贷,国企控股权将作为抵押归银行或金融公司所有。到1996年年底,俄罗斯的大规模私有化已经结束,俄罗斯实现私有化的企业总共12.46万个,占私有化初期国有企业总数的60%。国有资产约占社会资产总量的40%,非国有资产约占60%。国有经济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非国有经济占72%,其中私有经济占28%[1]。
  从1996年起,俄领导人开始重视国有经济的重要性。叶利钦指出:"以任何价格出售一切可以出售的东西的办法不再适合我们。"[2]"俄罗斯经济虽然将以私营企业为主,但仍保留国有企业和国家控制的股份,同时将对国家的资产进行有效管理。"[3]切尔诺梅尔金政府从1997年起停止大规模私有化,改为按"点状方案"对大型国企有选择地进行私有化。1997年7月21日,俄政府颁布了新私有化法。普京就任总统后也表示,不会对企业重新国有化,但要注意私有化的效率。
  中国的国企改革方式与俄罗斯大不相同。一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是在私有化的旗帜下进行的;二是国企改革不是集中时间进行的,而是从1978年到现在延续进行了20多年;三是国企改革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目标和不断深化的过程;四是国企改革的每一步都是先试点再推开,各省市、各行业的国企改革进程不尽一致。
  中国国企改革的第一阶段(1978~1985年)是放权让利,其主要形式有3种:一是1978年到1980年的"扩大企业自主权";二是1981年到1982年实行的"经济责任制";三是1983年到1985年的"利改税"。国企改革的第二阶段是1986年到1991年实行"承包制"。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国企改革进入了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国有小企业的改革主要采取3种方式:一是职工出资,集体买断,变成股份制企业,国家退出资产和经营;二是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三是公开拍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抓大放小",国家尽可能从小企业中撤出资产和经营。而这一阶段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理顺产权关系、明确投资主体、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清理不合理债务,建立公司制度。
  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国企改革的目标,国企改革进入了第四阶段。这一阶段国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国企进行战略性改组,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形成优胜劣汰和劳动力合理流动机制。1999年中国与美国达成"入世"协议后,面临"入世"的挑战,中国国企改革进入了第五阶段。这一阶段国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打破国企对很多行业的垄断经营,迫使国企靠自身的竞争能力生存和发展;断绝国企与财政和银行之间的那种婴儿与奶娘之间的关系,让企业到市场上去融资;国企要尽快退出竞争性的领域;大中型国企进行跨部门、跨地区和跨行业的战略组合;国有企业资产以各种方式与外资、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进行融合,形成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国企要彻底摆脱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真正形成完全自我经营、自我决策的市场主体。
  从上述可见,中俄国企改革的方式是明显不同的,但在某些方面仍有相似之处。例如,俄罗斯对国企转轨采用的是私有化的方式,中国虽然从未提出对国企进行私有化,但对中小国企的拍卖、兼并、职工买断,推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对大中国有企业的并购和参股,推动社会资本与国有企业的融合等,与俄罗斯国企私有化的形式并无区别。俄罗斯实行私有化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都建立起现代公司制度,成为股份制企业,没有实行私有化的大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也改造为公司制企业。中国在1993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国有企业要实行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以后的国企改革中,建立公司制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在对大中型国企的管理方面,中俄都建立了国资委,把国企的生产经营管理职能与资产管理和产权管理职能分开。对国有独资或国家控股的大型企业,中俄两国都积极推动其实现横向或纵向集团化和跨国化,并将其视为国家的战略性企业和骨干企业。
  中俄两国的国企改革方式之所以存在共同之处,是因为两国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都是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国际竞争力。由于国企改革最终目标的趋同性,所以才有改革方式上的某些相似性。  


三 中俄国企改革的成本比较

  改革必然要有成本,中俄国企改革的方式不同,其成本自然也不同。那么,谁付出的成本更高呢?对此,学术界的看法差异很大,我们从4个主要方面试作一番比较分析。
  一是国企改革产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中俄国企改革都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只是流失的形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俄罗斯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证券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股份的无偿转让;二是在现金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资产的过低评估。根据《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一书的观点,在证券私有化过程中以各种形式无偿转让给企业职工的国企股份,占企业股份总数的75%以上[4]。据专家估计,由于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国家损失至少1万亿美元[5]。根据俄罗斯国家杜马听证会上公布的资料,几年里私有化的损失总计为9500万亿卢布(其中经济损失5500万亿卢布,社会损失4000万亿卢布),相当于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2倍,相当于"二战"期间损失的2.5倍[6]。按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俄罗斯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是相当严重的。
  中国国企改革中的资产流失虽然很难作出较为精确的评估,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在出售、买断、兼并中小国有企业时,其有形资产价值被低估,而无形资产几乎是忽略不计,此种情况具有普遍性。二是改革初期,中小国有企业多以承包、租赁形式进行经营,承包者和承租者为获得短期效益而拼设备、拼资产,几轮下来国有企业被拼成了空壳。三是国企改革延续了20多年,由于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约束机制和监管制度等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很多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甚至职工,利用各种方式占有、窃取国企资产。四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国企资产不断贬值,有很多20年前可以卖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国企,如今已一文不值,近些年很多大中型国企关门停产、破产倒闭,现在想要卖掉国企,但是问津者寥寥。
  俄罗斯国有资产的流失主要是1992~1996年的私有化期间,对流失的总量人们还可以进行大致的估算,而中国国有资产的流失延续了20多年,流失的总量简直是无法计算,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中国国企改革过程中的资产流失规模要比俄罗斯大得多,预计应是俄罗斯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俄罗斯的国有资产流失有很大一部分是透明的、公开的,甚至严格说不能算作流失。如证券私有化,每个公民都可平均分得国企的一部分资产。从理论上说,国企资产本来就是全民的资产,把它还给每一个公民不能说?quot;流失"。而中国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主要是流入极少数人手里,而且是以各种隐性的方式进行的。俄罗斯在5~6年之内就把国企卖掉了70%左右,国家毕竟还收回了很大一部分资本,而中国在改革20多年后再来出售国有企业,一是找买主很困难,二是与20年前相比资产价值大打折扣。
  二是国企改革引起的失业和两极分化问题。国企改革造成的大量员工失业不是成熟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正常现象,而是由国企改革带来的一种"转轨性失业"。俄罗斯对国企实行私有化以后,国民生产下降一半,企业大批裁员。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抽样调查,1992年失业人口为359.4万人,1999年达到920万人,2001年年底降为690万人,如果加上强制休假的职工和非全日制工人,失业人数超过1000万,失业率达到15%。根据俄罗斯的规定,失业者在未找到工作的前3个月不能得到任何社会保险。3个月后至一年内,可获得相当失业前两个月平均工资的75%至45%的失业救助金。由于俄罗斯经济不景气,失业者能领到的失业补助金只为月平均工资的15%或1/3[7]。大批失业者进入贫困阶层,而在职工人的工资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长期拖欠,使贫困群体的规模扩大,加之"休克疗法"引发的恶性通货膨胀更使失业者的生活处境雪上加霜。而另一方面,在国企改革中大获其利的权贵者们都成了腰缠万贯的暴发户,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社会最高阶层平均收入是最低层平均收入的14~15倍,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距为21∶1,10%的高收入阶层占居民总收入的26%,而占人口总数的10%的穷人阶层收入只占总收入的2·3%,400多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8]。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由于是采取了逐步推进、逐步深化的方式,一直延续了20多年,因而由改革而引发的失业问题也呈现出日益突出的态势。在改革的前期阶段主要是中小企业改革使一些职工下岗待业,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主要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陷于困境而使大批职工沦为失业者,成为中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1995年以后中国城镇失业率明显上升,到1999年年底累计结存(不计算已经再就业职工)的下岗职工达1174万人,2000年又有657万国企职工下岗,在以后的3年里还有1000万~1500万国企职工下岗。由于中国在统计上"下岗"和"失业"是两个概念,所以官方公布的3%的失业率仅仅是指在有关部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口,而不是下岗的人数,所以3%的失业率不能反映国企职工失业的真实情况。据学者和专家测算,1998年中国的失业率应该是8%~9%,2000年接近10%。一方面是失业职工日益增多,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以1997年为例。当年有310万下岗无业者没领到下岗生活补贴,有150万失业者没领到失业保险费,有190万退休人员停发、减发退休金。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认为中国城镇贫困人口应在1500万到3100万之间。
  从上述可以看出,严重的职工下岗、失业和贫困问题是中俄国企改革的一种成本和代价。从绝对数上看,中国职工下岗和失业的数量要比俄罗斯大,但俄罗斯的失业率要比中国高。俄罗斯失业问题最严重的时期是在国企改革后的几年里,以后由于较快地建立起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人们开始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失业情况了。而中国城镇职工的下岗和失业问题呈现出逐步尖锐,逐步严重的状态,加之国企改革拖延时间较长,又积累了相当可观数量的退休人员,使失业问题的解决难度大大增加了。俄罗斯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和国企改革之后主要是依靠市场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失业问题,而中国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主要是靠政府、靠行政安排来解决下岗和失业问题。国企改革在俄罗斯很快就引起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中国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两极分化,但国企改革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则是最重要的原因。
  三是国企改革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俄罗斯的国企改革,尤其是金融业的私有化给国家的金融安全埋下了隐患。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俄罗斯出现了很多私人控股和外资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这就为美元外流、国际游资进入创造了条件。同时,由于国家金融监管有很多漏洞,银行业的经营行为不尽规范,各种形式的不良资产日益增多。由于上述原因,当1998年金融风暴袭来时,爆发了损失惨重的金融危机,并导致了财政危机、债务危机和政府危机。中国在国企改革过程中,金融改革非常慎重,虽然在金融体制和金融管理方面也进行了几轮改革,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都控制在国家手里,至今还没有一家私人控股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所以,在1997年发生亚洲金融危机时,中国能有效地顶住货币贬值的压力和强烈的金融冲击,保证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四 中俄国企改革效果比较

  无论改革的理念、方式及成本如何,人们最关心的还是改革的效果。虽然中俄国企改革都没有结束,但是完全可以对俄罗斯10余年的国企改革效果和中国20余年的国企改革效果进行基本认定和比较分析。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俄国企改革的效果进行比较。
  (一)中俄国企改革对市场经济建设及对改革进程的影响比较
  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已经历了20多年时间,但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体系健全、运作规范和有效管理的市场经济,中国的市场经济离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有相当一段距离,所以西方国家至今也不承认我们的市场经济。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之所以比较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企改革滞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最关键环节就是国有企业的转换。国企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和基础,国企不转换,永远也建立不起来市场经济。其他领域的改革,如财政、金融、物价、社会保障体系,甚至政府机构改革和功能转换等,都是以国企改革为中心、为基础的,都可看作是国企改革的配套改革。因此,国企改革的滞后大大阻碍和延缓了其他领域改革的进程和改革的效果。我国国企改革无论是产权改革,还是机制改革至今都没有真正到位,有很多国企名义上变成了股份制公司,但却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国有企业的效率和效益远不如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这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俄罗斯的国企在"休克疗法"期间有60%左右实行了私有化,在以后的时期里国企私有化仍在进行。根据俄罗斯联邦资产注册局2002年3月25日资料,俄联邦政府仍在4354家经营公司中持股,国家在其中99家持股100%,在598家股50%以上,在763家联邦政府以特殊的权利(金股)参与管理。目前,国企私有化的比重已占66%[9]。俄罗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已提出计划,拟通过进一步私有化将国有公共企业数量削减至1000~1500家,国有股份公司削减至600~800家。与中国相比,俄罗斯的国企改革相对比较彻底,改革进程较快,产权改革比较到位,国企改革与金融、外贸、财政、物价等领域的改革几乎同步进行,国企改革过程中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所以,俄罗斯的市场经济从体制框架和内容结构到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上更像市场经济,更具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因此美欧国家已认可俄罗斯的市场经济性质。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俄罗斯国有全资和国家控股的企业数量还很可观,而且这些企业多为大型企业、战略性企业,公共事业部门、自然垄断部门和国防军工部门的企业多为国有或国家控股,在这方面中俄两国情况仍很相似。此外,改革后的国有企业也存在效率低下和各种管理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俄罗斯的国企改革也没有最终完成。
  (二)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
  中国自1978年开始改革以来,虽然国有企业的数量大大减少了,但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却在增加,国企的投资在增长,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仍然很大。以2000年工业企业为例。到这年年底,中国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共162885个,其中国有企业42426个,占26.05%。当年工业总产值87673.56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其中国有企业产值20156.29亿元,占23.5%。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占当年工业总产值的47.34%,其中有25个省市超过50%,有5个省区达80%以上[10]。国有工业企业占工业资产份额的65.93%。2000年国有经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32917.7亿元,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1%。同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税总额为4228.69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利税额的58.53%。国家及国有控股企业交纳增值税为2320.36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应交增值税的60.96%。全国工业职工人数为4102万人,其中国有企业职工人数为2096万人,占52%。
  由上述可以看出,中国的国有企业仍处于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国有资产的总量虽然逐年下降,但固定资产投资仍在增长。国有企业仍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工业利税中有3/5来自国有企业,企业增值税有2/3来自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仍是社会就业的绝对吸纳者。此外,在金融、保险、电信、交通、采掘及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国有企业仍处于垄断地位或主导地位。所以,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仍然是相当大的,这与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大不相同。
  俄罗斯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比中国高,在数量上比中国要少,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中国要低,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俄罗斯的全资国有企业虽然为数不多,但国家控股的企业还有相当的数量,尤其是联邦所有国家控股的产业领域还相当广泛。根据俄罗斯政府经济部的《公司治理白皮书》提供的资料,我们看到俄罗斯的武器生产工业、弹药和特种化学工业、航空工业及核工业、宇航工业,国家控股均在28.4%到48.2%;冶金、木材、石油、天然气、石化、电力、通讯、无线电、煤炭、能源、船舶、黄金等工业,国有控股从25.4%到42.7%;而在电子工业占38.1%,医药和微生物工业占27.1%,面包制品工业占33.7%,甜酒工业则占47.4%。在上述工业部门,既有基础工业和自然垄断部门,也有高新技术产业;既有战略产业部门,也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在俄罗斯的股份公司中,股本在25%到30%以上应该就是最大股东或最大股东之一。在上述这些领域,有17个领域国有股份在30%以上,有8个领域国有股份在25%以上,国有股份平均所占比重为34·1%。由此可以看出,在俄罗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仍然控制着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敏感部门和与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密切相关的部门。尤其是考虑到近些年来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外贸出口及外汇来源主要依靠军事工业、石油工业、木材工业和能源工业等,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对俄罗斯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同样,在俄罗斯就业形势比较暗淡的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一个较为稳定的部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对于市场经济仍不成熟的国家来说,国有企业的作用仍然非常重要,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公共产品、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要部门和领域,由国家控股或由国有企业经营不但是完全必要的,而且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社会要求。所以,不同国家、不同发展水平和不同发育程度的市场经济,对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态度和选择是不同的,把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完全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一种极端的,甚至是幼稚的看法。
  (三)改革后国有企业的效率和效益比较
  中国经过长时期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数量大大减少了,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改成了股份公司的形式,但国有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却没有相应地增长。以2000年中国工业为例。这一年国有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1999年下降了9·27%,而非国有经济的比重却增长了10个百分点,接近工业产值的2/3。同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1%,但产出却仅为社会总产出的1/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份额占工业资产总份额的65.9%,但利税却降低了7.4个百分点,利税率仅为6.92%,而非国有企业的股份公司利税率为14.66%,外资企业为10.20%。由此可见,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效率是最低的,效益是最差的。
  毫无疑问,俄罗斯的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相比,无论是生产效率还是经营效益也是相形见绌,否则俄政府也不会又提出一份数量可观的私有化清单。但与中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比,俄罗斯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有如下几方面的优点。
  一是国家的直接干预比中国要少,计划的色彩比中国要淡得多,国有企业主要是按市场需求和规则进行经营管理。
  二是国有控股公司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从程序到内容能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运作,在这方面中国一些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甚至是上市公司是有其名而无其实,致使现代企业制度扭曲和变形。
  三是俄罗斯在政企分离方面比较彻底,政府与企业的"脐带"关系基本割断,从而迫使企业自己解决自己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而中国的政企分离,尤其是大型国企与政府的关系仍然是千丝万缕,难以割舍,企业有困难、出问题,最终还得政府出面收拾残局。
  四是俄罗斯的国企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主要是按股份公司的规则选聘,即使由国家委托的代理人也不按行政级别选人,选派的代理人也不带有行政级别。而中国国有企业的老总选派都要经组织部考察任命,在任企业老总的同时,也身兼相应的行政级别,实际上仍是党、政、企三位一体的用人机制。
  综观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都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效率和效益都比私营企业低,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和共同面临的问题,但各国都有各自不同的原因。所以,中俄两国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共同课题仍然是探索如何提高国企的效率和效益问题。
  
                                  (责任编辑 常 玢)

 

        [1]参见许新主编《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经济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页。
  [2]〔俄〕国际文传电讯社1996年1月22日电。
  [3]〔俄〕叶利钦:《我们为俄罗斯负责》,载《俄罗斯新闻》1996年2月24日。
  [4]参见前引书《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经济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1~152页。
  [5]参见〔俄〕《真理报》1997年6月11日。
  [6]同[4],第151页。
  [7]参见刘冰《俄罗斯私有化进程评析》,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5期。
  [8]参见张树华《私有化是祸?是福?》,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9]〔俄〕《21世纪的俄罗斯经济》2002年第2期。
  [10]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527~5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