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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与欧盟关系的机制构建及前景
毕洪业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7年第1期 2010年11月25日

  【内容提要】 冷战结束后,俄罗斯和欧盟都面临着艰难的内部转型和对外关系的重建问题。在这一进程中,俄罗斯与欧盟关系的发展无论对于后冷战时期欧洲格局的重建,还是对于俄罗斯国内的转型和欧盟的深化与扩大,在很大程度上都具有决定意义。自独立以来,相对于同其他大国及地区的关系,俄罗斯与欧盟关系的发展可以说是较为稳定和深入的。而这种积极态势的出现,与俄欧在地缘、经济、政治和安全等领域的相互依赖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机制构建有很大的关联性。

  【关键词】 俄罗斯 欧盟 制度构建

  【作者简介】 毕洪业,1969年生,青岛理工大学国际关系与和平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博士。(青岛 266033)

  战后各种国际组织的纷纷建立,国际社会机制化、制度化的不断发展,推动了以研究组织和协调国际关系的原则、规则和程序等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机制理论的出现。1975年,约翰·鲁杰(JohnRuggie)提出“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概念,从而在国际关系领域对传统以国家为中心的研究方法形成挑战。约翰·鲁杰认为,国际机制是被一些国家所接受的一系列相互预期、规则、法规、计划、组织实体和财政援助。迄今对国际机制最为权威的定义是斯蒂芬·克拉斯诺(StephenKrasner)提出的。他认为,国际机制是指在国际关系既定的问题领域内各行为体预期趋于一致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1]。1977年,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和约瑟夫·奈(JosephNye)合作出版了《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该书提出了复合相互依赖模式,通过理论探讨和个案分析来解释国际机制的变迁,从而对新现实主义所强调的国际机制不过是权力和利益分配的反映、只能发挥辅助作用的理念构成强力挑战,奠定了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理论基础[2]。

  罗伯特·基欧汉指出,国际机制是“有关国际关系特定问题领域的、政府同意建立的有明确规则的制度”;“具体而言,制度能够减少某种形式的不确定性并改变交易成本,也即改变了‘阐释和实施以交换为基础的契约成本’,就是在缺乏等级制权威的情况下,制度也可以(通过监督)提供信息、稳定预期,同时通过创造实现互惠的条件等方式,制度也会使非集中化的实施具有可行性”[3]。这样,国际机制的概念被扩展到国际制度,并形成了较为严谨的国际制度体系。

  新自由制度主义者认为,国际机制并不是随处可见的,而只有在国际行为体认识到在它们之间存在某些共同利益(或者互补利益),并通过政策协调,采取措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整以适应其他行为体的需要,才会形成国际机制,而“机制的作用就在于协调国家行为,以便在既定的领域取得预期的结果”[4]。国际机制可以由国家间的协议或条约构成,也可以是一种隐含的(二战后美国和加拿大的关系),而且其所涉及的领域和各参加者对机制遵守的程度也有很大区别。虽然民族国家的主权原则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由于行为体对自身利益的界定本身带有一定的弹性和很大的主观性,这种界定决定于其特定行为可能取得结果的预期和所遵从的价值观念,这样,国际机制就可以通过对预期和价值观念的影响,从而对国家利益产生影响,进而对国家行为形成约束和限制。

  就冷战以来俄罗斯与欧盟关系的发展而言,同样存在着国际机制的作用。苏联解体后,由于在地缘、经济、政治和安全等领域的相互依赖,俄罗斯与欧盟关系中的协调机制也相继构建起来,促进了双边关系的调整和发展。随着常设伙伴关系委员会的启动,俄欧之间的协调与协商机制更加顺畅,这种以各层次对话为基础的框架机制将在促进双边关系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 对外政策的调整与双边互动

  为保证转轨的顺利进行,独立之初的俄罗斯推行面向西方的“一边倒”外交,要求与西方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当时的俄罗斯流行这样一种观点:“通向世界经济之门的钥匙不在的黎波里,也不在北京手中,而在华盛顿、波恩、伦敦和东京手中”[5]。20世纪90年代初,俄罗斯推行的是以美国为中心的政策,对欧盟各成员国更多的是要求其提供经济援助,而对其独立性和在欧洲大陆的独特利益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只是在受到美欧排挤和接受西方大规模援助的幻想落空后,俄罗斯才逐渐认识到同西方在国家利益上的分歧。在1993年的《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基本原则》中,俄罗斯在承认“政治新思维”构想作用的同时,指出这一构想的不足之处:“一方面热衷于某种无 冲突的全球主义的抽象概念,另一方面又把‘两大体系’对立的陈旧观念作为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的定向标”。构想“把保证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利益置于主要地位,是俄罗斯外交政策思想的核心”[6]。

  在欧盟方面,两极格局瓦解为欧盟的深化和扩大,进而主导未来欧洲大陆安全格局的重建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这一进程中,欧盟首先遇到的就是如何处理同俄罗斯的关系问题。在俄罗斯问题上,欧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探索过程。当然,主要原因在于俄罗斯方面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自身重新定位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与相邻的独联体及中东欧国家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国内经济、政治转轨前景不明朗。出于对俄罗斯发展前景无从把握而又力图对其转轨实施控制的目的,欧盟一方面支持美国以北约东扩为手段,将前华约成员国纳入北大西洋防御体系,以威慑俄罗斯;另一方面积极以发展经贸关系和技术援助计划(TACIS)[7]为手段,推行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试图控制俄罗斯改革方向。正如布热津斯基所指出,俄罗斯还远远不够格作西方的战略伙伴,西方战略的重点是“给俄罗斯创造一种良性的环境,以使其能够以俄罗斯这样一个政治实体重新定位”[8]。简单讲,就是以一定的威慑手段(非公开敌对),迫使俄罗斯彻底放弃超级大国的旧梦。

  北约东扩所带来的地缘政治压力和国内经济的持续滑坡导致俄国内政治的“左”转(俄共在国家杜马选举中的崛起),加快了总统集权体制的形成,民主受到极大削弱。同时,俄开始放弃自由主义的激进改革计划,国家对经济控制加强。在这种背景下,欧盟希望通过某种基于共同行为准则和法律义务的制度框架来确定相互关系的性质,而俄罗斯也希望通过正式的法律文件重新确定双边关系的性质和推动双边合作。经过谈判,1994年6月,俄欧签署了确定双边关系性质的《俄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

  1996年年初,以普里马科夫出任外长为标志,俄罗斯完成了从亲西方外交向以确保俄罗斯独立大国地位为核心的多极化外交的转变,开始强化欧洲外交的特殊地位。在谈到欧洲局势时,普里马科夫指出,“冷战结束后,两极对抗的世界向多极世界过渡的趋势得到发展。这不仅体现为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不再依赖俄罗斯以及俄罗斯与独联体各国的联系大大削弱,而且西欧国家也表现出较大的独立性,不再依靠美国的核保护伞,它们所提出的建立欧洲中心的思想正在逐步取代跨大西洋方针”[9]。

  由于车臣战争而导致双方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俄欧伙伴与合作协定直到1997年12月1日才正式生效[10]。协定生效后,1998年双方根据协定制定了第一个联合行动计划,还达成了纺织品贸易协定。但很快发生的俄罗斯金融危机和双方在科索沃危机中的分歧,使协定的执行再次停顿下来。

  由于欧盟对俄罗斯的基本战略是,待俄罗斯国家定位基本完成、经济趋于稳定、民主制基本完善后,再考虑采取以何种方式让俄罗斯重返欧洲,所以,俄欧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因北约东扩、南斯拉夫内战和车臣战争等问题龃龉不断,双边关系发展举步维艰。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除维持了双边关系的制度构架外,在其他方面的合作有限。

  最终,在科索沃问题上,欧盟支持并积极参与北约对南联盟的军事行动,导致俄欧关系出现严重危机。正如普京于2000年6月批准的《俄罗斯联邦外交政策构想》中所指出,“1994年6月24日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确定了俄罗斯与欧盟关系的性质,这一协定当时使俄罗斯联邦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建立起了伙伴关系,但它未能充分发挥作用”[11]。显然,欧盟在上世纪90年代的对俄战略并没有奏效,其在俄罗斯自身重新定位和国内转型的过程中并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

  正是科索沃战争给欧洲造成了巨大震动,使欧洲人意识到欧洲防务的极端虚弱,也清楚地看到没有俄罗斯的参与,欧洲大陆不可能实现稳定 与和平。至此,欧盟认识到,在对俄政策上完全追随美国是不明智的,必须制定独立的对俄战略。

  1999年6月,欧盟科隆首脑会议通过了《对俄罗斯共同战略》,阿姆斯特丹公约第13章规定的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新工具——共同战略,首次得到运用。欧盟此举旨在加强俄罗斯的民主、法制和公共机构建设,并帮助其融入“欧洲共同经济和社会区域”。在俄罗斯方面,针对欧盟《对俄罗斯共同战略》,当时还是总理的普京在1996年10月的俄欧赫尔辛基峰会上正式提交了《俄罗斯联邦与欧盟关系发展的中期战略(2000~2010)》作为回应。普京执政以来,开始推行实用主义外交,在继续坚持多极化外交战略的同时,打出“俄欧关系第一”旗号,强调俄罗斯与欧盟的关系具有关键性意义,欧盟是俄罗斯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政治和经济伙伴,要努力与其发展积极和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这样,欧盟与俄罗斯形成了某种战略伙伴关系。

二 俄欧关系中的机制构建

  从实践看,在国际安全问题的处理上基本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权力政治的平等敌对力量和国家忽视国际法及法律义务,积极努力寻求通过双方实力的接近来实现安全——力量平衡方式(例如,美苏在冷战时期的恐怖平衡);另一种是通过相互承担法律义务,使多个国家在经济、安全甚至内务政策上基本保持一致——制度制约方式(例如欧盟)。

  独立之初,俄罗斯的对外战略是希望与西方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甚至加入或组建新的组织,通过制度制约方式来解决自身的安全问题。俄罗斯曾建议把北约和华约统一于欧安会的框架之下,由欧安会负责欧亚大陆的安全,这不可避免地遭到西方的拒绝。这样,1991年以后,俄罗斯仅被欧洲委员会接纳为正式成员,而同欧洲大陆最有影响的两大组织——北约和欧盟,只签订了某种合作协议,并没有取得成员国资格,最终退回到传统的力量平衡体系之中。可见,在俄罗斯国内民主体制得到巩固和国家重新定位完成之前,采用二战后处理德国问题的方式解决新俄罗斯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俄德两国有相似之处(长期对外扩张、被削弱、宣称致力于民主和自由,而且都希望援助),但新俄罗斯相对于当时的德国而言依旧是世界大国(不仅国土面积辽阔、人口众多,而且拥有庞大的核武库),而且不像当时的德国处于盟国的控制之下。尽管如此,为对俄罗斯国内的转轨方向施加影响,欧盟还是尝试为与俄罗斯的关系确定某种制度性框架。

  从“以援促变”的立场出发,欧盟自1991年开始设立对俄技术援助计划。该计划不仅限于技术 合作,而且越来越被用于帮助俄—欧双方实施“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同时,欧盟也是西方国家中最积极的对俄援助者[12]。欧盟希望从物质上刺激和加速俄罗斯的西化进程。为确定双边关系的性质,并希望通过加强经济和政治联系来影响俄改革进程,1994年6月,俄罗斯-欧盟第三次首脑会议签署了《俄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13]。该协定从政治、经济和文化3方面确定了俄罗斯与欧盟关系的性质。俄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规定了以下具体目标:建立有助于密切双方关系的政治对话框架;为促进双边关系的持续发展,以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为基础,推进双方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关系的和谐;增进政治和经济自由;帮助俄罗斯巩固民主制度,完成向市场经济转轨;在共同进步、互相负责的原则指导下,提供一个经济、社会、金融及文化合作的基础;促进有共同利益的事业的发展;为双方在更广泛合作领域的渐进式一体化构建适当的框架;为俄欧之间形成庞大的货物贸易自由区创造条件,也为自由设立企业、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创造条件[14]。协定还提出了一个涉及30多个领域的广泛经济合作计划,并决定从1998年开始就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进行谈判。此外,协定规定,转型期的俄罗斯可就与其他独联体国家 的贸易作出特别安排。

  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是俄罗斯与欧盟签署的最广泛、最全面的协议,奠定了双边关系的法律基础和制度框架。俄罗斯前外长伊·伊万诺夫曾评价说,这是一份“在建立俄罗斯和统一欧洲伙伴关系中起着历史作用的文件”[15]。

  就俄罗斯而言,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为双边贸易确立了基础,也即以世贸组织的原则作为双边贸易的基础,这可以被看作俄罗斯商品进入欧洲和全球市场的手段,也可以说是对其丧失传统市场的一种补偿。俄罗斯所作的相关政治承诺是必要的妥协,相对于其所获得的潜在经济利益来说则是次要的[16]。从欧盟角度看,表面上它似乎没有从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回报,但重要的是通过该协定建构起了多层次的双边常设对话机制,为欧盟对俄转型施加影响提供了前提。

  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确定了俄欧关系的性质,更为重要的是它使双边关系具有了一定的制度基础,从而被视为俄欧关系的基石。这突出体现在多层次定期政治对话机制的规定上。

  根据这一规定,俄欧之间建立起了不同层次的定期政治对话机制,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机构,为双方阐述立场和增进交流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俄欧关系发展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增强。因为就 国际机制的功能而言,主要在于它为行为体之间的沟通提供了必要的渠道和准则,可以降低不确定性而有助于合作,“国际机制通过提高破坏他人财产权利行为的预期成本,改变一体之间的交易成本以及为其成员提供可靠的信息,促进协议的达成。与庞杂的互不相关的协议间的选择相比较而言,机制相对来说是有效的制度,因为其原则、规则和制度,在各个议题之间创造了联系,使行为者有强烈的动机去达成互相有利的协议”[17]。俄欧常设机制包括每年两次的首脑峰会、部长级合作会议、高级政府官员合作委员会、涵盖各领域的9个小组委员会以及欧洲议会和俄罗斯国家杜马之 间的联系。一年举行两次由俄联邦总统、欧盟委员会主席和欧盟轮值主席国领导人参加的定期首脑会晤机制(从1998年开始,截止到2006年5月已经进行了17次),通过这种高级峰会来确定欧俄关系发展的战略方向;新设立的常设伙伴关系理事会授权各国部长们尽可能多地举行会晤,灵活多变地讨论具体问题,成为解决双方所共同关注问题的重要场所;双方的高级官员还可以通过合作委员会和各小组委员会进行对话与合作,但俄罗斯已经多次拒绝举行除海关事务以外所有的小组委员会会议;在政治和安全委员会中,俄罗斯驻欧盟大使每月在布鲁塞尔同欧盟轮值主席国、欧 洲委员会和欧盟议会的专家级代表就国际问题进行广泛地磋商;通过欧盟-俄罗斯议会合作委员会,欧盟议会和俄罗斯国家杜马之间进行交流和合作。

  这种机制化、制度化的安排为欧盟对俄罗斯的转轨进程施加影响提供了通道。而这一点,对致力于主导冷战后欧洲大陆安全重建的欧盟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对外政策的调整,在多极化战略的指导下,为平衡北约东扩,削弱美国对欧洲事务的控制和影响,叶利钦把法国、德国当作欧盟内的主要合作伙伴,甚至希望建立所谓“莫斯科—巴黎—柏林轴心”。出于对多极世界格局的认同和反对美国过 多干预欧洲事务的共同立场,1996年9月,法国总统希拉克访问莫斯科,两国甚至宣布建立特殊伙伴关系。同时,俄德关系也由于苏联对两德统一的默许和俄罗斯从中、东欧的顺利撤军而一度取得较大发展。1997年10月,叶利钦甚至提出欧洲人自己管理欧洲的“大欧洲”设想,还建议俄、法、德3国建立首脑年度会晤机制,并得到希拉克和科尔的赞同。但这种机制只在1998年举行过一次,很快就因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而不了了之。

  科索沃战争后,随着双方在各领域合作愿望的加强,俄罗斯和欧盟都意识到原有以官方为主的政治对话体系过于僵硬和官僚化。为改变这种 状况,2003年5月,俄欧签署的圣彼得堡《联合声明》,在强调加强双方在政治、安全、反恐及经济领域合作的同时,认为应提高双边合作的有效性,并决定将原有的双边合作委员会改组为俄罗斯与欧盟“常设伙伴关系委员会”。在这种部长级合作框架中,不仅包括外交部长,还包括有负责运输、贸易以及农业等部长参加,而且该委员会可以独立讨论问题,并可以根据需要经常进行活动。但遗憾的是,由于双方在委员会的组成问题上争执不下,使常设伙伴关系委员会在近一年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正常活动。

  欧盟方面坚持要求俄罗斯相应的部长应该同 欧盟“三驾马车”(欧盟轮值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和欧盟外交与安全事务高级代表)进行协商、谈判。而俄罗斯方面则要求采取“25+1”模式,同欧盟各成员国所有对应官员举行谈判。许多欧盟官员对俄罗斯的要求非常敏感。他们坚持认为,第三国只能参加咨询、协调及合作,而决不允许其参与欧盟的决策过程。欧盟官方也坚持要求按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规定,双方只能在欧盟层次进行对话,认为按照“25+1”模式进行会晤将会使正在进行的谈判和妥协失去可控性。欧盟之所以不同意“25+1”模式,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欧盟认为俄罗斯这样做有使欧盟委员会与其成员国发生分化的潜在危险。欧盟的立场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自普京就任总统以来,积极通过发展与欧盟主要国家的双边关系来弥补俄欧关系的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欧盟内部的不和谐。例如,在俄与欧盟就加里宁格勒问题进行争执的同时,普京却与法国总统希拉克以及西班牙和意大利的领导人取得共识。2002年7月,希拉克在访问莫斯科时表示,加里宁格勒问题的解决不应损害俄罗斯和俄罗斯人的尊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11月在俄罗斯-欧盟罗马峰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当普京批评欧洲某些势力别有用心地利用车臣问题向俄施加压力时,时任意大利总统和欧盟轮值主席的贝鲁斯科尼解释说,他很了解俄罗斯的形势,在车臣问题和尤科斯事件上,意大利和欧洲新闻媒体都作了“传奇式的报道”,歪曲了事实真相。贝鲁斯科尼的讲话在欧盟内部引起强烈反响。欧洲一些媒体对贝鲁斯科尼进行了强烈的批评,法国《世界报》甚至说贝氏讲话是“欧洲的耻辱”。对此,欧盟赶紧表态,强调其对车臣问题的立场没有变化,表示对车臣人权状况的担忧。

  俄罗斯政治家认为,欧盟的政策缺乏长远考虑,为使双边关系拥有广阔的基础和动力,需要更深层次的制度性协商机制。俄罗斯方面希望,在各领域问题谈判中,能够有与此问题相关的国家官员参加。例如,在有关人权问题的讨论中,俄罗斯希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的参与(俄罗斯认为这两个国家存在践踏俄罗斯族人权利问题),而不仅仅是轮值主席国参加。最终,俄罗斯同意其外长应与欧盟相应负责外交事务的官员举行会晤,欧盟也原则上同意将来的会晤可以向其他成员国开放。2004年4月,欧盟与俄罗斯达成妥协,同意举行俄欧常设伙伴关系委员会首次会晤。2005年,在常设伙伴关系委员会的框架内,俄罗斯与欧盟各国的外交部长、司法和内务部长及能源部长一起就双方所关心的问题举行了多次会晤。这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观点是吻合的,也就是合作要求参与的行为体调整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但合作并不能保证相互之间不存在冲突,而合作恰恰是对当前冲突的一种反映或者是为避免冲突所做的一定努力。

  综观俄欧关系的发展,总体上保持了一种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尽管双方在民主、人权、能源、加里宁格勒及独联体等许多问题上仍存在相当大的分歧,但由于各层次定期政治对话和会晤机制的实施,为双方阐述立场和增进交流提供了制度框架,这也是转型以来俄欧关系虽有波动但基本能保持平稳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就欧盟与俄罗斯关系的现存制度结构而言,既不能说是简单,也不能称之为特别有效,双边关系的机制构建也远没有完成,但它能够确保双方在各层次有较为通畅的交流和沟通渠道,从而为俄欧关系的平稳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尽管如此,但大部分对于技术性合作极为重要的制度性机构还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俄欧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中规定的专家委员会。此外,在双边交往中,双方的谈判代表互相指责对方不够灵活。由于体制上的差异,俄罗斯负责谈判的官员要向自己的部长,甚至总统进行汇报,他们只有权就谈判中那些不太重要的妥协达成协议。而欧盟的谈判代表由于是欧盟各成员国间在艰苦的协商基础上产生的,相对拥有较大的谈判决定权。

三 俄欧关系前景

  经过艰苦的谈判,俄欧终于在2005年5月10日的莫斯科峰会上通过了关于建立俄欧4个统一空间“路线图”的一揽子文件,以期消除因欧盟扩大所引发的双方关系中的紧张气氛,进一步推动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4个统一空间,即环境和能源合作在内的经济空间,自由、安全和司法合作空间,外部安全合作空间以及科技、教育和文化合作空间。文件规定了发展俄欧关系的具体目标和双方应为此采取的行动计划[18]。

  俄欧“路线图”计划,不仅标志着双方伙伴与合作协定进程的结束,同时也是俄欧合作与对话的历史性进程中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在2006年5月25日的索契峰会上,俄欧签署了关于简化签证和遣返非法移民两个协定。根据协定,欧盟国家将简化俄公民进入欧盟的签证手续,可发给为期几个月到5年的多次和多年有效签证,并依据申根协定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费。根据遣返非法移民协定,从俄境内进入欧盟国家的非法移民,应经俄罗斯遣返。俄联邦总统助理、驻欧盟代表亚斯特尔任布斯基说,这是双方朝互免签证迈出的第一步。

  当前,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已经无法满足双边关系发展的需要,俄欧在政治领域的关系发展 早已超越了该协定;在经济领域,虽然协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执行,但某些条款也已过时,俄罗斯“入世”后,这一协定将更不合时宜。该协定在2007年即将到期,双方将重新考虑签署基础性条约问题,届时俄欧关系可能会出现较大的调整,特别是在未来发展方向上有可能作出更明晰的定位。

  不可否认,俄欧在很多问题上仍存在较大分歧,但由于双方在经贸、能源、投资及安全领域存在巨大利益,所以未来俄欧在重大分歧问题的处理上仍将以协商、妥协为主[19]。正如莫斯科卡内基基金会副主任、著名外交专家特列宁所指出,“欧盟不仅是俄罗斯外交的重点,也是影响俄罗斯国内政策的制定和俄罗斯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20]。同时,俄欧关系中各层次定期对话机制也为双边协商、妥协提供了制度基础。随着俄欧常设伙伴关系委员会的启动,俄欧之间以各领域对话为基础的框架机制将对双边关系发展发挥更大的稳定和促进作用,加之俄国内社会转型趋向成熟、稳定,未来俄欧关系发展将呈进一步深化的趋势。

  (责任编辑 陆齐华)

 


[1]Stephen Krasner, Structural Causes and Regime Consequences: Regimes As Intervening Variabl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36, 1982, p.186.
[2]关于国际机制的作用的分析可以参见门洪华《对国际机制主要理论流派的批评》,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3期;《国际机制的有效性与局限性》,载《美国研究》2001年第4期。
[3]参见Robert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M].Boulder: Westview Press,1989, pp.4,166.
[4]Stephen Krasne, International Regimes, Cornll University Press. 1983. p.7.
[5]Московскиеновости,1992№9.
[6]Концепциявнешнейполитики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Дипломатическийвестник,специальное издание,январь1993г.
[7]TACIS方案自1991年开始实施,受惠的伙伴国包括独联体国家及蒙古。该方案的核心是向上述国家提供向市场经济转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其民主和法制建设。
[8]Z. Brezinski, The Premature Partnership , in Foreign Affairs, March/April, 1994.
[9]Независимаягазета,22октября1996г.
[10]在欧盟的坚持下,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还是将经济条款与政治和人权联系起来,规定双方有义务支持民主权利和人权,声称如果一方违背承诺,另一方可以暂停协定执行。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墨迹未干,欧洲委员会就以很快爆发的车臣战争侵犯了人权为由,宣布停止协定执行。最终,俄罗斯被迫同意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在格罗兹尼设立办公机构,监督车臣人权状况。
[11]Концепциявнешнейполитики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Российскаягазета,11июля2000г.
[12]1990~1993年,以欧盟为主的西方国家向俄提供了120亿美元的政府间援助。TACIS方案一直是作为欧盟支持和参与俄罗斯转型的最主要的项目之一。1991~2004年期间,欧盟通过TACIS方案共向俄罗斯提供了26亿欧元的资金。此外,欧盟还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分别向俄提供226亿和105亿美元贷款,以促进俄改革进程。
[13]“伙伴与合作协定”是欧盟与独联体国家达成的、确定相互关系性质的文件,旨在加强这些国家的民主、法治和公共机构建设,帮助其融入“欧洲共同经济和社会区域”,包括同欧盟建立自由贸易区。
[14]Partnership and Cooperation,1994,Article 1,P7,taken from European Commission:http:europa.eo.int./comm/extenal-relations/Russia/pea-legal/index.htm
[15]Известия,10января2003г.
[16]Heinz Timmermann, Relations between the EU and Russia: the agreement on partnership and Co-operation, Journal of Communist Studies and Transition politics 12/2 (June,1996)p.219.
[17]〔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文版,第119页。
[18]Чтотакое“дорожныекарты”//Российскаягазета,11мая2005г.
[19]欧盟已经成为俄罗斯的最大贸易伙伴。俄罗斯对欧盟的贸易约占俄进出口总额的40%,随着欧盟扩大,这一比重已超过50%,俄外贸顺差的70%来自欧盟国家,而且俄50%以上的外资来自西欧国家。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关系最为重要: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出口的2/3输往欧盟,占欧盟石油消费量的17%和天然气消费量的20%,而且这一比重还在增加,欧盟的一些新成员国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达到90%,甚至更高。
[20]这是特列宁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表达的观点,载《新闻周刊》200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