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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国家创新体系的经济学分析
戚文海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0年第2期 2010年09月19日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经济转轨初期乌克兰国家创新系统的基本架构。剖析了经济转轨中乌克兰的国家创新体系的运行绩效及其主要制约因素:一方面是经济转轨危机削弱了乌克兰的创新资源;另一方面是乌克兰的系统配置能力较低,技术市场发育滞后从根本上阻碍了各种知识流动和要素循环。进入转轨新阶段,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乌克兰各界形成了广泛共识,即乌克兰只能通过广泛采用高技术之路融入世界经济共同体,舍此别无强国之路。从经济转轨中乌克兰政府对国家创新体系调整背景分析入手,揭示了乌克兰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的重构中具有特殊重要作用。针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系统失效,乌克兰政府采取了积极的应对举措。最后本文总结了乌克兰政府调整国家创新体系具体路径等重要经验与启示。

  【关键词】 乌克兰 经济转轨 国家创新体系

  【作者简介】 戚文海,1971年生,黑龙江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黑龙江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哈尔滨 150080)

一 经济转轨中乌克兰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构

  (一)乌克兰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架构

  乌克兰科研单位有三个体系:科学院系统、部分研究所和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约30万人,其中从事科研活动的近20万人(2000年1月),科学博士4 000多人,科学副博士24万多人。每千人中的高级研究人员占的比重居世界前列。

  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始建于1918年,在苏联科学院中占第二位(仅次于俄罗斯科学院)。该院设数学学部、信息计算技术和自动化学部、力学部、物理和天文学学部、地学学部、材料学和物理技术学部、动力物理技术学部、化工学部、生物化学生理学和理论医学学部、普通生物学学部、经济学学部,各学部下辖若干相关领域的研究所。科学院现有研究所120个。科学院下设出版社,每年出版近600种期刊、杂志、字典、指南等。还设有中 央科学自然博物馆、中央科技图书馆、利沃夫科学图书馆、科学展览馆、科学中心等。目前,国家科学院分成三部分,13个研究所。科学院有6个地区性科研中心,隶属于乌克兰教育部、科学部。科学院的研究领域和科研成就:科学院的学者通过无数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国际水平的发现,促进了科学和技术进步;完成了乌克兰90%以上的科学发现和许多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和文化的研究成果;实现了人造核反应,可以使锂原子转化为氦原子,制造了正粒子加速器,创造出了重水,发明了精确到分米刻度测量的三维雷达。

  国家科学院的最高机构是常务委员会,现在拥有512名协会会员和通信会员以及130名国外会员。在常委会休会的时间内,科学院的活动由主席团管理,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科学部长和主席团成员,五年选举一次。科学院组织结构中最基本的元素是研究所和其他相关研究机构,其按照自己的法规进行科研工作,这些法规经过国家科学院的批准和注册。科学院有一个研发网络,它包括飞行设备、设计代理、工程和计算机中心。在科学院研究所里,小型的商业活动和风险投资促进了科研成果的商品化。

  乌克兰设有国家农业科学院、国家医学科学院、国家建筑科学院、国家艺术科学院和国家教育科学院。还有乌克兰工程院,乌克兰科学家、工程师联合会等民间科学组织。乌克兰国家教育和科学部是国家主管科学技术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国家科学发展规划和科学政策,组织和协调实施国家科学计划,代表国家执行科技拨款,管理国际科技合作。

  (二)乌克兰国家对创新活动的基本政策和管理

  乌克兰国家主管科学技术的职能部门近年来几经更改。以国家科技管理部门为例,1991年乌独立以来,该部门的名称频繁更换:科技进步问题委员会(1991~1992年)、国家科技问题委员会(1992~1995年)、国家科技与工业政策问题委员会(1995~1996年)、科技部(1996~1998年)、国家科学与知识产权问题委员会(1998~2000年),最后又一次不让科技独立成部,把科技置于教育之下,统一为教育与科学部至今。乌克兰国家教育和科学部是国家主管科学技术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国家科学发展规划和科学政策,组织和协调实施国家科学计划,代表国家执行科技拨款,管理国际科技合作。乌克兰国家教育和科学部是中国和乌克兰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的乌方执行机构。

  经济转轨中乌克兰国家创新政策的目标是为保存、发展和最有效地利用国家的科技潜力而创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经济、组织和法律氛围,进而使一系列生态洁净、安全高效、节省能源资源的现代技术工艺得到开发和应用,促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以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经济转轨中乌克兰国家创新政策的根本任务是:在创新活动领域里建立规范性基础法律依据;营造能保护和发展科技创新潜力的环境;对创新活动给予经费支持;促进创新活动组织机构的健全和完善;对创新活动主体给予信息、资料和资源的保证;在创新活动领域里建立培养干部与加速人才培训和开发的环境。

  经济转轨中乌克兰国家创新政策的基本原则是:确定乌克兰经济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地应用本国科技潜力和世界最新科技成就;采用市场机制高效促进创新活动;将科技进步与社会、经济、精神、人文发展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保障科学、教育、生产潜力和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平衡,支持科学技术生产领域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民主化逐级分权独立管理,努力保护知识产权。

  经济转轨中乌克兰对创新活动的管理通过下列途径实现:规范法律依据和经济机制,以促进创新活动的开展和保障创新主体的利益和权利;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投资机制、组织机制和物质技术保障机制来促进创新活动;确保各层次、各领域创新活动的目标和方向。乌克兰对创新活动的监 督就是使创新活动的主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目前在创新活动领域的主要法规有《乌克兰创新活动法》和《乌克兰科学和科学技术活动法》[1]。其主要途径是组织创新中心注册和进行评审鉴定;科学技术领域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对创新活动的全权管理机构。

二 经济转轨中乌克兰国家创新体系的运行绩效及其影响因素

  国家创新系统的运行绩效取决于一国对现有创新资源配置能力的绩效,是资源状况与配置力相综合的结果,即:资源状况×配置能力=系统绩效。其中,资源状况是以往该国通过开发或创造过程积累的创新资源,即贮存变量;配置能力是指创新中各种资源(资金、知识、人力资源)在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分配;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是指经济主体依据市场发出的价格信号,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行为而实现的资源市场配置。一般来说,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由价格和竞争两大杠杆来实现,而要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必须满足充分竞争、价格具有充分弹性、市场信息充分、明确的市场规范和合理的市场行为这几个条件。由于市场环境往往不完善,存在市场失效,因此有必要通过适当的政府行为利用政策法令等杠杆加以补充。

  宏观层次上表现出来的创新活动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以下一系列因素:(1)人们愿不愿意创新,与创新收益多少相关,而创新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创新者与创新成果的产权关系,所以创新的主体——个人、企业或科研机构愿不愿意创新,取决于他们与创新成果的产权关系;(2)企业、个人愿不愿意创新,还与存在着什么样的交换关系、交换制度相关,其中市场化程度、市场结构是重要的因素;(3)创新水平的高低还取决于政府通过什么手段使创新的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趋于一致;(4)在创新越来越企业内部化的今天,创新水平的高低还取决于企业激励员工创新的机制是否有效。

  1.经济转轨后乌克兰用于经济创新发展的资金不足制约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经济转轨以来,乌克兰用于经济创新发展的全部资金不到GDP的1%,2000~2005科技投入为GDP的0.41%~0.48%[2];各工业部门对创新发展的投资小得微不足道。以黑色冶金业为例,该行业也只是接近其全部投资的2.6%而已,至于整个工业,则只达到了全部投资的0.6%[3]。因资金缺乏,近三年,乌克兰从事创新活动的企业只有1/5,比全国平均数高的是下列工业:炼油业(近45%)、医药业(41%)、天然气工业和微生物工业(38%)、黑色冶金业(33%)和机械制造业(29%)”[4]。银行对高技术部门从来就“另眼相看”,“全部高技术工业部门加起来所得的贷款也没超过1%。机械制造业和金属加工业所得贷款的总和不足1%。食品工业却占了贷款的绝大部分(达90%)[5]。”大量科技实力闲置,有所为的单位和个人也大都只能“小打小闹”,基本上都只是搞一些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小改小革,结果使乌产业的技术水平逐渐下降。同1990年相比,达到国内外最优产品技术水平的新产品减少了1/3。

  2005年乌“科研与科技活动”预算经费为20.28亿格里夫纳,占GDP的0.51%,离乌法定的1.7%还很远[6]。

  通过对世界许多国家科研体系及其经费的分析与研究后可得出结论,一个国家科研经费占GDP的比重低于一定指标,该国家的科研机构只能是一个消耗部门,不可能对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只完成着它存在的功能。对乌克兰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期的国家,只有当科研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7%以上[7],科研活动才能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才能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2000年乌克兰科研经费仅占GDP的0.34%,尽管有一部分研究所依靠科研人员科研热情取得了世界公认的成绩,但总体上科研体系的活动是低效率的,而西方等发达国家科研经费占GDP的比重在2%以上[8]。

  2.经济转轨后乌克兰科技潜力和水平以及工业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均在继续下降

  从转轨开始到2004年,乌克兰的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依然没有走出低谷,1~9月国家预算对国家民用研发的核心部分——《科研和创新活动优先发展计划》总共只拨款约1 100万格里夫纳[9]。其中得到国家拨款支持最多的计划依次为:国家计划“2001~2005年康复”、科技计划“半导体材料、结构和仪器参数自动化监测系统、科技方法及手段的研制”、国家计划“乌克兰儿童”、综合性科技计划“用于生态监测和节能的半导体微型传感器、电子仪表和以其为基础的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乌克兰通过实施上述计划研制出49种新型装置和48种新技术,包括13种节约资源的技术、4种新材料[10]。

  乌克兰创新问题研究权威之一、乌国家科学院科技实力与科学史研究中心副主任维切斯拉夫·索洛维约夫教授认为,该国的机械在发达国家缺乏竞争力,在世界高技术产品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与其科技能力很不相称。据专家估计,该比例为0.1%[11]。尽管从事创新的企业大都有不俗的生产业绩,例如,积极创新企业中,有90%以上提高了产值和产品竞争力,60%更新了自己的产品,43%显著降低了产品的能耗和物耗,35%采用了环境友好技术[12],即使生产的创新积极性稍有提高,“创新”这个因素也对经济指标有相当显著的影响。但是,乌克兰的经济尚未大规模地转为创新发展模式。

  3.经济转轨后乌克兰不合理技术创新的投资结构制约了技术创新的效果

  在2000年新组建的“教育与科学部”里,国家预算对“科学”的支持和过去10年一样,按“零头原则”办事,即别的项目划分完了,剩下多少“尾子”就归在“科学”名下。这些年乌克兰政府的年预算收入额不过200亿美元[13],尽管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在被抬到国家法律高度的《国家优先发展方向法》[14]里赫然有名,但真正得到实惠的还是采矿业、原料初级加工业和传统农业。根据乌克兰经济预测研究所报告,2003年乌克兰获得的投资,75%是投入从事第三级技术企业,包括建筑材料、铁金属、金属及木材加工、造船及车床制造业。

  20%投入从事技术层次较高的第四级技术的企业,仅4.5%投入最高的第五级技术的企业。该报告亦指出,目前乌克兰进口的产品中,低技术产品比重占49%,中技术产品占27%,高技术产品占11%。

  到2006年,乌克兰全年科学经费总数的22·4%用于基础研究领域,占预算支出的95·5%;15·7%用于应用科学研究,其2/3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款,22·6%的经费来源于国内外订货;用于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占51·7%,其中大部分(38·8%)来源于国内订货,其中基本部分由企业界机构的资金(84·5%)和国外厂家(33·7%)提供;剩余10·7%的经费用于科技服务。约50%的经费用以研制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或完善其技术工艺,有1/3的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由工业企业订购。需要指出的是,2006年的科研经费中国家预算和自有资金支出分别增长了4.1%和20.6%,与同期相比其他经费来源减少,其中国外订购减少了近30%,国内订购减少了18%。科研经费总数占GDP的0·96%,其中国家预算占0.38%[15]。

  4.经济转轨后乌克兰科学体系和机构设置的减少削弱了技术创新的基础设施

  乌克兰在独立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10余年中,科研人员缩减了2.5倍,科研经费下降了3倍[16]。如今国家的科学研究活动大大减弱,科研人员年龄趋向老化,总体科技水平在不断下降,科研体系处于危机状态。截至2007年,乌克兰的科学体系和机构设置没有明显变化。乌克兰现有科研机构1 452个,其中科学院系统372个,行业系统831个,高校175个,企业界74个。乌克兰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占其全部科研机构总数的半数以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可承担科研任务的科研机构数量逐年下降,由2000年的881个减少到2006年的740个,相当于从科研机构总数的59·1%降到51·0%。相比之下,社会科学和人文 科学领域的研究机构逐年增加,由2000年的131个增加到2006年的178个,由科研机构总数的8·8%增加到12·3%。尤其是经济科学领域增加明显,从51个增加到75个。此外,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数量也在增长,2006年达到科研机构总数的31%[17]。

  5.经济转轨后乌克兰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不作为阻碍着知识产权市场的繁荣

  乌克兰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现状以及国家尚未形成创新体系阻碍着知识产权市场的繁荣。

  根据乌议会清算委员会进行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检查结果,由于法律不健全,国家预算每年损失约7 000万格里夫纳。融资领域不透明和国 家相关机构缺乏监督造成腐败产生。一些腐败行为对乌克兰经济和技术安全造成威胁。在创新领域存在滥用职权问题。如,国家创新金融贷款机构未从乌克兰复兴和发展银行得到任何红利,该银行注册资金为7 200万格里夫纳,其中2007年投入4 000万格里夫纳[18]。

  经济转轨以来,乌克兰创新领域项目实施几乎没有进展,甚至减少。尽管根据统计,科研开支不断增加。在使用版权及相关权利方面违法现象严重,尚未建立有效的向作者支付相关费用制度。

  根据清算委员会统计数据,这方面每年仅收入3 000万格里夫纳,仅占应有收入的3%。专利保 护是对科研成果的认可。2006年乌克兰科研机构向国家专利局递交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申请比2005年增加5·9%,向其他国家专利局申请的专利保护数量减少16·5%。专利申请总数中科学发明占36·3%,植物种类占5·2%。同时,科研机构在乌克兰获得的专利保护增加了6·0%,在国外获得的专利保护减少了8·0%。所获得的专利保护中具有知识产权的占1/3以上,植物品种占4·2%。

  6.经济转轨后乌克兰服务于创新的职业技术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有待提高

  职业技术教育与国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各类教育中,职业技术教育与企业生产有着紧密的联系。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技术工人越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就越快。据乌克兰劳动和社会政策部的统计资料,在乌企业中,工人的平均年龄为55岁,其中,高级技工的比例仅占10%。相比之下,美国为43%,德国为56%;乌克兰企业就业人员再培训或提高技能所需年限为13~15年。而发达国家仅为3~5年[19]。以每万人占受教育的比例计算,受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比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减少了3.5倍,80%的劳动力市场热衷于技工,仅占不到20%的劳动力市场需要具有专家学历的人才。2006年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为85%[20]。根据乌现行的法律规定,企业只要有许可证,就有权自主培养技工。目前,乌克兰尚未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技工的办学机制。任何商品,也包括培养人才在内都有其价值,在现行的市场条件下办任何事情都须支出。

三 乌克兰政府与经济转轨中国家创新体系的调整

  一般而言,创新型国家特点主要有:第一是都把科技创新能力作为主要出发点和立足点;第二是综合竞争能力强;第三是衡量创新能力的综合指数高,其中包括在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登记的发明专利数量,合格工程师、科学家的数量等等指标;第四是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一般占到70%以上;第五是对外技术的依存度低;第六是创新型国家的研发投入一般占到 GDP的2%以上。建设创新型国家,最关键的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原始性的科技创新,它是基础和源头。第二就是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把很多技术创新集成在一起,变成一个真正的产品。第三就是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之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用创新型国家的一般要求衡量,乌克兰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乌克兰政府开始对国家创新体系进行积极的调整。

  (一)经济转轨中乌克兰政府对国家创新体系调整背景

  面对乌克兰日益严峻的形势,乌克兰许多著名学者普遍认为,基础科学及其智力潜力,是社会进步和提高民众福利的基本源泉,基础研究对创新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前乌克兰总统办公厅主任、现乌最高拉达(议会)主席、乌国家科学院通讯院士弗拉基米尔·利特温指出,这种关于基础科学在创新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关于发展基础科学对社会经济、政治与人文发展各方面影响的科学思考,对乌克兰和全世界都具有极其现实的意义。乌克兰国家科学院院长、国际科学院联合会主席鲍里斯·帕通认为,独联体各国的国家科学院,历来都是该国家基础科学的中坚和科技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许多现代生产方向甚至整个国家经济走创新发展之路提供保障;乌克兰国家科学院科技实力与科学史研究中心主任鲍里斯·马利茨基认为,乌克兰要想把本国的科技力量广泛利用起来,就必须改变自己对科技经费的态度,切实增加科研拨款。

  在前述背景下,2002年乌克兰在科技政策方面最为引人注目的动作是,积极向创新发展模式转轨。2月,库奇马总统宣布,政府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确保“乌克兰经济转变为创新发展模式”[21],创新政策的基础应是工业界与金融界联合建立工业金融集团,包括跨国控股公司、科技中心、技术开发区和技术园等,今后应由它们构成创新活动的轴心。乌总理也表示,在最后审定中的《政府行动计划》里已规定要在这方面实施一系列新的举措。

  2003年2月15日乌克兰总理亚努科维奇在顿涅茨克叶纳基耶沃钢铁厂举行的政府工作会议上,讨论了2002年3月通过的乌克兰目前至2020年的科技发展规划,着重研究了国家经济的创新发展模式问题。亚努科维奇认为,该钢铁厂近年来在摸索创新发展道路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和宝贵的经验,为制定乌克兰经济创新发展模式提供了可能性。

  2005年5月下旬尤先科总统提出国家科学院在保障乌克兰“实现积极转变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中的作用与任务”以及关于科研部门及其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的若干“要点”。5月25日国家科学院主席团通过决议,表示支持成立直属总统的工作组来制定国家科研领域改革的“构想”,同时提了一些“要点”实施措施。但直到10月3日尤先科才签发了一项总统令,指示成立上述工作组,并规定工作组在2006年1月1日前将“构想”的草案制定出来送审。

  2005年乌克兰国家科学院科技实力与科学史研究中心负责起草的“高效创新经济构想”终于正式出台。“高效创新经济构想”特别强调了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即世界经济实际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属于比较发达的外国经济或跨国大公司的国家经济,它们没有高技术产业,仅以自己的自然资源、廉价的劳动力和建设有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的国土的提供者身份加入世界经济行列。另一类是达到了很高的创新水平,能借全球化大势继续强化自己的国家经济。乌克兰学者认为,乌克兰尽管拥有很强的科技实力,但它的经济有一多半是原料初级加工产业,所以生产规模无论多大也不会导致国家经济的大发展,即乌克兰只能通过广泛采用高技术之路融入世界经济共同体,舍此别无强国之路。

  2006年乌克兰总统尤先科在其国情咨文中展示了他不同于库奇马时代的科技政策新观点,提出乌克兰要“造就智力导向的经济”,要制定新的“高技术发展计划”,借以吸引一些世界大公司来乌兴办高技术产业。尤先科还草拟了一份关于支持企业界建立“乌克兰硅谷”倡议的总统令,其中提出要以5个地区的科学院、科研院所和高校为基础建立几个国际技术中心,以此促进科研成果商品化。尤先科还强调要努力实施以提高能源消费的效率和使能源来源多元化为核心的“提高乌克兰经济能效计划”。

  (二)经济转轨新阶段乌克兰政府调整国家创新体系的具体路径

  1.制定国家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战略规划

  以实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的协调与整合,占领技术创新前沿,提升综合竞争力制定国家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战略规划,其目的在于实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的协调与整合,占领技术创新前沿,提升综合竞争力。西方发达国家历来重视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来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早在1999年年底乌克兰最高会议批准了“乌克兰科技发展总体构想(草案)”[22],这将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乌克兰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构想科学和创新发展的主要宗旨:优先发展方向,包括科学领域,技术领域,生产领域;完善国家科学和创新发展机制确保实施的措施;拟通过的激励科学和创新活动的途径;银行和金融业措施;经费保障;转变科学创新组织机构和功能的基本措施;为进一步密切科研单位、技术园区和企业界之间的联系,对地方的要求;改革科技创新领域管理体制;主管科技和创新活动各中央部委主要任务。

  2.新的税收法令为技术创新提供税收支持以完善技术创新的法律环境,以不断健全和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技术创新

  立法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基本法律保障。政府除了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支持和推动技术创新,还应该通过颁布健全而又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技术创新。各国政府都在国家法律的高度上对技术创新中的各种问题作出了明确而具体 的规定,一旦出现分歧或纠纷,都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和裁决,这为国家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保护。目前,乌克兰已经完成了技术立法的第一阶段工作,其主要成果《标准化法》、《产品与服务合格评定法》和《合格评定机构认可法》的修订案均已顺利通过并生效实施[23]。新法案的特点是:自愿采用标准,优先采用国际和欧洲标准,国家合格评定法规与国际/欧洲相关文件协调趋同,建立独立的认可机构。乌部长会议现已在其下面设立了标准化委员会,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定,诸如国家合格标志、技术法规制定权限等规定。第二阶段计划以欧共体新方法指令为蓝 本,制定批准11个新的技术法规。

  已通过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2002年乌克兰总统签署了一项新的税收法令,为技术创新提供税收支持。该法令于2003年1月1日起生效。新法令确立了对技术创新活动、创新产品和创新企业的定义及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2004年7月,乌通过《关于遵守有关发展乌克兰科技潜力和创新活动的立法的决定》,指出,乌的科技潜力和水平以及工业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均在继续下降,乌正沦入落后国家的行列,科研人才的老化达到危险程度,科研设备和科研物质技术基础的耗损率也达到临界点。《决定》建议政府严格遵守 《科技活动法》等科技法令的规定,尤其要兑现其今后将科研经费增加到占GDP1.7%的承诺[24]。

  在科技政策方面,2004年4月9日通过了《全国高技术综合发展计划法》,年底批准了《2015年前国家武器装备发展计划》。

  3.新开辟优先发展区、特别(自由)经济区和科技创新园区以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及市场经营管理办法

  1995年6月30日,乌克兰总统库奇马签署命令,宣布在克里米亚建立谢瓦什经济实验区。在该地区进行经济特区建设,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并以此为试点,借鉴国外经验,摸索出一条吸引、利用外资,并符合本国国情的经济发展道路。乌 克兰还在顿涅茨克州等地设立特别经济区和优先开发区。于1998年12月24日总统签署了《顿涅茨克州特别经济区和特别投资制度法》。在该法中规定了在顿涅茨克州的顿涅茨克市和马里乌波尔市分别设立了两个特别经济区:顿涅茨克特区和阿佐夫特区。

  通过立法,乌克兰还在顿涅茨克州、外喀尔巴阡州、卢甘茨克州、苏梅州绍斯特卡市、切尔尼卡夫州、沃伦州、哈尔科夫市、日托米尔州、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设立了九个优先发展区。其优惠待遇主要是关税及税收方面,与经济特区基本相似。

  为吸引外资,发展外资企业,以促进商品和服务出口增加,向本国市场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及市场经营管理办法,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对自然及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率,加速乌克兰的社会经济发展,乌克兰通过立法,建立了顿涅茨克、亚速、列尼、弗兰克港、斯拉乌季奇、雅沃罗夫、尼古拉耶夫、克里米亚港、考维尔国际机场、外喀尔巴阡、特鲁斯卡维茨疗养地等11个特别(自由)经济区。在特别经济区,适用特别经济法律规定,对本国及外国法人和自然人的经济活动提供关税、外汇金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待遇。2006年乌克兰议会批准增设六个科技创新园区,科技园享受特别的投资政策。法律条款规定了具体的期限,项目逾期拨款退回国家财政。项目完成后三个月拨款未用完的部分要退回国家财政。

  4.乌克兰将科技确定为优先发展领域,吸引有才干的青年从事科研工作以优化本国的人力资本结构

  一切创新来源于人才。国家创新系统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的因素。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是实现国家创新系统高效运行的关键。

  乌克兰已“痛切地感觉到缺乏”新一代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卓有成效地按欧洲规范工作的科学家、工程师、设计师和工艺师。因此,现在乌克兰特别寄希望于青年学者。库奇马就此提及2002年他签署的《关于扶持青年学者的补充措施》的总统令,其中规定,每年给青年学者提供资助其科研的课题费,并将乌克兰总统奖学金金额增加一倍,该奖学金专为最优秀的大学生而设立。其目的应当是使乌克兰的科技成为优先发展领域,吸引有才干的青年从事科研工作。库奇马强调说:“既然我们在经济上选择了创新发展的方针,科技领域人才的更新也就势在必行。”乌克兰议会陆续通过了《创新活动法》和《乌克兰创新活动优先发展方向法》[25],并在8个国家级技术园区取得初步工作经验,国际合作规模也显著扩大了。虽然成效“还相当地微不足道”,但为创新发展提供了经验。乌政 府还批准了《到2005年国家创新活动优先发展方向》法案,该法案规定了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技术、通讯、节能设备生产、基础经济部门技术流程的研制、医学诊断预防手段的开发和农业工艺等为优先创新发展方向。

  5.乌克兰改进政府提供拨款支持的创新活动企业认定办法以提高本国企业的创新能力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其创新能力的大小与科研经费投入的多少有直接的关系。在乌克兰的企业结构中,国有企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应该重点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科技投入,以提高国有企业的 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的竞争能力,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科研经费投入中,政府应当首先识别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产业和支柱产业,进而识别这些重点产业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利用公共财政经费,对开展这些领域研究开发和创新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促进核心技术的开发并应用于产业发展。

  乌克兰政府在2004年通过一项决议,对政府提供拨款支持的创新活动企业认定办法作出新的规定。这意味着乌政府将加大对国内创新活动的财政支持。该文件规定,列入政府支持的创新活 动企业名单的企业,其创新活动项目将能享受占项目总投资最多达70%的政府贷款支持,其余30%的资金由企业自筹。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如此大力度的支持,在乌克兰独立以来还是第一次。

  决议同时规定,企业要在7年内偿还政府贷款,其中头3年优惠期可以只付贷款利息。享受政府支持的创新活动项目的征集工作由乌克兰国家创新公司的贷款委员会负责,入选项目的总金额不得低于20万格里夫纳。乌克兰政府这一举措将提高工业和军工企业的开工率,并有助于其科研和设计单位的发展。

  6.乌克兰加强知识产权组织和制度建设促进了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资本化和产业化

  知识产权体制的适宜性对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形成和成功有重大影响,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动力,它作用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必须重视新知识的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权衡问题,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规制同时可能会阻碍知识的传播。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动力,作用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了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资本化和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乌克兰独立后不久便成立了“乌克兰知识产权国家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专利许可的各项发明、工业样品、著作等技术及知识产权进行认证、鉴定及专利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对商标进行审查、鉴定、注册并对商标权进行保护。目前,在乌克兰已有数家专门从事有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应客户要求解释有关法律,或帮助客户到乌克兰知识产权问题国家委员会办理申请专利许可证等业务。1993年年底乌克兰议会先后通过了《关于发明权保护法》、《关于工业样品权保护法》、《关于商标权保护法》及《关于著作权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对乌克兰专利发明权、工业样品专利权、著作权等的发放范围、条件、专利保护以及有关申请手续等作了明确和详尽的规定。

  7.大力改善科技人员工资待遇并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年科学家开展创造性工作的舆论与科学环境

  为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为乌克兰的科学发展作出贡献,从2006年开始,乌克兰每年设25个乌克兰总统奖金,金额为1万格里夫纳(约2 000美元),专门奖励那些在自然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文科学领域做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乌克兰总统还设立了60个“天才奖”,鼓励有天赋的年轻人从事科 学研究。此外,为激励高等院校和各部委所属科研机构的青年科学家投身于科技事业,乌克兰还专门设立了200个总统奖学金和320个政府奖学金,金额分别在200~300格里夫纳(40~60美元)和180~270(36~54美元)格里夫纳之间。根据乌克兰总统指令,每两年为那些有个人发明创造并为科技发展做出成绩的科学家颁发奖金,年龄超过70岁的终身享受总统奖金。从2006年起奖金额度由255(约50美元)格里夫纳增至385格里夫纳(约78美元)。为提高科技人员的生活待遇,体现政府对科技界的关心,从2007年起,乌克兰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 经济转轨中的乌克兰国家创新体系评价:结论与启示

  1.作为不同的转轨国家,国家创新系统的结构与特点也各不相同,因而不存在国家创新体系的最优模式,各国现有的国家创新体系都是长期历史演进和选择的产物,因而具有其历史合理性。

  正由于国家创新体系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国家创新体系的所有成分都是相互联系的,在任何一点上进行剧烈的干预都可能会在其他领域引发不可预料的后果,因此,它不但具有历史的相对性,而且还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即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国家创新体系不会发生剧烈的变化。

  2.乌克兰国家创新体系演化的实践表明,尽管拥有很强的科技实力,但其经济有一多半是原料初级加工产业,所以生产规模无论多大也不会导致国家经济的大发展。乌克兰只能通过广泛采用高技术之路融入世界经济共同体,舍此别无强国之路。但经济转轨初期乌克兰对科技投入的“零头原则”制约了国家技术创新的整体效果,加深了国家的经济危机,没有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在经济转轨和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3.不同国家的创新体制是大有差异的,并且不同国家的创新体制也有不同的目标。例如,法国认为,其国家创新体制的基本使命是造就更多的就业岗位。德国则认为,其国家创新体制的基 本使命是发展先进技术。但无论什么类型的国家,决定创新体制发展战略的都是其所实行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鼓励创新活动的法规,国家直接和间接调控的形式,科技和工业实力状况以及该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点。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即只有在政治局势稳定和经济运行稳定的条件下,创新过程才能顺利发展,而乌克兰最近十几年恰恰缺乏这一点。

  4.在经济转轨新阶段,乌克兰政府在调整国家创新体系具体路径中,制定国家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战略规划,将科技确定为优先发展领域,开辟优先发展区、特别(自由)经济区和科技创新园区,不断健全而又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 和保护技术创新,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有了明显的提高都是值得肯定的。制定国家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战略规划,其目的在于实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的协调与整合,占领技术创新前沿,提升综合竞争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经济转轨国家具有普遍意义。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07JA790018)、2008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黑龙江大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 向祖文)

[1]〔乌克兰〕姆·奥克兰捷尔、奥·雅什金娜:《乌克兰科技发展前景的市场营销研究》,载《乌克兰经济》,2008年第10期,第47页。
[2]〔乌克兰〕尤·贡恰罗夫、阿·卡西奇:《作为乌克兰投资创新体系发展因素的科学潜力》,载《乌克兰经济》2007年第3期。
[3]http://www.tt91.com/overseas/wenzhang_detail.asp?ID=64200&sPage=3
[4]http://www.tt91.com/overseas/wenzhang_detail.asp?ID=64200&sPage=3
[5]http://www.tt91.com/overseas/wenzhang_detail.asp?ID=64200&sPage=3
[6]前引文:《作为乌克兰投资创新体系发展因素的科学潜力》。
[7]《科技日报》2001年5月3日.
[8]前引文:《作为乌克兰投资创新体系发展因素的科学潜力》。
[9]http://www.c-mrs.org.cn/jx_info.asp? id=6
[10]http://www.c-mrs.org.cn/jx_info.asp? id=6
[11]http://www.tt91.com/overseas/wenzhang_detail.asp?ID=64200&sPage=3
[12]http://www.tt91.com/overseas/wenzhang_detail.asp?ID=64200&sPage=3
[13]http://www.tt91.com/overseas/wenzhang_detail.asp?ID=64200&sPage=3
[14]〔乌克兰〕拉·费都罗娃、恩·巴什乌塔:《乌克兰国家创新体系的发展》,载《乌克兰经济》2005年第4期。
[15]〔乌克兰〕伊·柳德、弗·特拉宾娜:《乌克兰税收体系改革构想与国家经济竞争力》,载《乌克兰经济》2007年第8期。
[16]《科技日报》2001年5月3日.
[17]中国科技信息网。
[18]〔乌克兰〕《乌克兰之声报》2008年5月13日。
[19]http://blog.sina.com.cn/u/1410104655
[20]http://blog.sina.com.cn/u/1410104655
[21]http://www. hsm. com. cn/node2/node116/node1414/node1941/node2204/node2206/node2208/userobject6ai144713.html.
[22]〔乌克兰〕姆·契契多夫:《市场转换的创新构成》,载《乌克兰经济》2005年第3期。
[23]前引文:《乌克兰科技发展前景的市场营销研究》。
[24]http://www.c-mrs.org.cn/jx_info.asp? id=6
[25]前引文:《乌克兰科技发展前景的市场营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