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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的合法性分析
邱芝 范建中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9年第1期 2010年08月27日

  【内容提要】 俄罗斯政治发展的演进历程中呈现权威主义导向越来越明晰的特征。但是作为一种过渡形态并存在固有缺陷的政治安排,权威主义在俄罗斯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一个相关性问题——政治合法性问题。政治合法性实际上就是公众对于政治统治的认同,它对政治权力体系有着重大的意义。本文结合政治合法性的相关理论来阐释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的合法性基础。
  【关键词】 俄罗斯 权威主义 合法性
  【作者简介】 邱芝,1975年生,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江苏省委党校世界经济与政治教研部讲师;范建中,1946年生,江苏省委党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南京 210004)

  政治合法性是当代政治学中一个普遍使用的基本概念,主要来自根据有关价值体系所判定的、由社会成员给予积极的社会支持与认可的政治统治的可能性和正当性。著名政治学家李普塞特认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1]。任何政治系统,若具有能力形成并维护一种使其成员确信现行政治制度对于该社会最为适当的信念,则具有统治的合法性。因此,政治合法性指的不是法学意义上的合法性,而是指公众对于政治统治的认同,它对政治权力体系有着重大的意义。一般来说,政治合法性程度越高,政治权 力的效能就越大。

  俄罗斯政治发展模式在经历自由民主的挫败后,开始转向历史传统,希望通过政治权威来摆脱现实困境,使其演进过程呈现出权威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厚、权威主义导向越来越明晰的特征。叶利钦中后期和普京执政以来的政治运作都印证了俄罗斯政治中鲜明的权威主义色彩。在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最突出的特征是超级总统制。超级总统制反映了俄权威主义政治构架和权力运作方面的集权特征。叶利钦时代尽管实行权威主义,但俄罗斯的民族信念、国家权威和社会法律秩序并没有真正恢复。普京上台后,面对严峻的民族 生存危机,不断强化中央作用和国家权威,着手构建以总统为中心的垂直权力体系,真正建立相对集权的权威主义政治。普京时期无论是“可控民主”还是“主权民主”,都是加厂修饰定语的“民主”,本质上都是权威政治,即在加强国家权威的基础上发展民主,强调有序和控制,通过政治治理为经济发展和复兴大国地位创造条件。梅德维杰夫也强调俄罗斯强大的国家政权与中央权威的重要性,他认为强大的总统制至少要维持到2020年。俄罗斯的历史与现实国情决定着权威主义在梅德维杰夫执政时期将继续得以延续。

  权威主义政治总体上是适应俄罗斯社会急速 变迁过程中对秩序与权威的需求的。但权威主义政治自身也存在诸多弊端,如排斥大众参与,缺乏相互制衡的机制和政治多元性以及在防止和遏制腐败方面所固有的局限性,等等。就俄罗斯而言,权威主义政治是这个具有集权传统的国家政治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过渡性政治形式,其实质是“社会赋予由全民选举产生的具有超凡能力的国家首脑以超出民主程序以外的最广泛的权力”[2]。与过渡性的特征相联系,权威主义政治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混合体,它既含有民主的因素,又具有集权的特点。事实上,权威主义要求把国家、民族的命运系于某一权威人物及少数政治精英身上,而这样做往往是十分危险的。因为权威主义要求权威人物必须具有高尚品质、民主意识、远见卓识和高度政治权能,但权威政治又不能从体制、制度上来保证权威人物的产生。在上述情况下,权威主义在俄罗斯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一个相关性问题——政治合法性问题。在体制转型期存在的权威主义能否具有合法性对于俄罗斯政治体系有着重大的意义。本文将结合政治合法性的相关理论来阐释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的合法性基础。

一 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

  “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即认为国家政治合法性的依据是其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与政治权力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种亲和关系,政治权力一般都需要意识形态为自身提供合法性支持。”[3]一般来说,政治合法性的水平与意识形态的一致性状况呈正相关关系。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制度而言,发挥其意识形态方面的教化功能,都是维持社会团结、秩序稳定、提高合法性的有效方式。

  出于对苏联长期意识形态控制的反感,新成立的俄罗斯上到高层下到民众都主张多元化的思想,排斥单一的官方的意识形态。但俄罗斯人很快就发现,虽然宪法正式确立了市场经济、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但是如果没有牢固的精神框架做 支持,所有这一切就只能停留在山头上,不能形成有生命力的制度。叶利钦总统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由于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识形态,最高执政机构只能在国内各种思想方向不同的力量之间搞妥协,结果是社会处于停滞状态,政府机构没有必要的权威而失去了组织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叶利钦在1996年总统选举后提出制订新民族思想的正式呼吁。事实上俄罗斯要持续推进市场化和民主化改革,需要统一全民族的思想,从政治文化的要求上说,就是迫切需要铸造价值核心,或者确立统一的意识形态。但是,叶利钦时期 并没有确立国家意识形态,“无论政府还是自由派都没有提出什么独特新鲜的意识形态主张,他们有的只是各种意识形态‘砖瓦’的堆砌”[4]。

  “只有意识形态才能对危机作出全面的回应,把社会动员起来去克服危机,显现出‘雷雨和闪电中的启示’。因此,任何一个想重视国家威力的政府,迟早会认识到,把意识形态看作国家政策中最重要的,也许也是最关键的因素的必要性。”[5]基于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普京就任总统前就提出厂“意识形态问题”,并认为,这一问题“从团结俄罗斯社会来说,在现阶段意义尤其重大”[6]。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中提出,要树立能为广大社会阶层普遍接受的“俄罗斯新思想”。“俄罗斯新思想”是一个合成体,它把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观与爱国主义、强国意识、国家观念和社会团结等俄罗斯传统价值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当普京的“俄罗斯新思想”提出后,不少研究者认为这就是未来俄罗斯国家的官方意识形态。这种提法并非没有道理:虽然普京反对“国家意识形态”的提法,但他主张的“社会统一的价值观和思想倾向”,实质上就是国家意识形态。当然,意识形态的建构也需要长期的时间进程。一种意识形态只有使其价值观深入地内化到国家和个人的价值和行为中去,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国家意识形态,即一种维护国家权威或“支配人”的精神力量[7]。目前,“俄罗斯新思想”正进一步发展成为一种建设性的思想体系,这就是具有浓厚强国主义色彩的“主权民主”思想。“主权民主”思想的核心就是权威主义,即在政治强人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强化中央权威,强化国家主权。2006年8月,俄罗斯的政权党“统一俄罗斯”党宣布,“主权民主”正式成为该党的官方意识形态。

  马克斯·韦伯在论及政治合法性基础时认为,“每一个权威系统的基础,相应的每一种服从的意愿,是信仰”[8]。在此,马克斯·韦伯将人们对政治权力主观上的信仰作为合法性的重要基础。哈贝马斯则从社会文化系统的角度来论述政治合法性的基础问题。在哈贝马斯看来,社会文化系统的发展,使得一套普遍有效的价值规范得以确立,从而保证了一种有效的群体认同,进而使政治权力在民众中取得一种广泛的信仰、忠诚和支持。哈贝马斯强调,“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9],应当说,权威主义在俄罗斯长期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取得了民众广泛的信仰、忠诚和支持。权威主义贯穿俄罗斯社会发展的主线,权威主义和强大国家的信念是俄罗斯最突出的政治文化特点。权威主义虽在形式上有所变异,但实质上千百年来的中央集权思想却始终为人们所信守,中央权威一直被人们当成是社会秩序的源头和国家强盛的希望所在。俄国著名哲学家,思想家别尔嘉耶夫认为,“极权主义是古老的俄国传统”,“极权主义始终融化在俄国的血液中”[10]。普京也强调,“俄罗斯自建立伊始就是一个超级中央集权国家,这一点已深深地根植于俄罗斯的遗传密码、传统及其民众的思想之中”[11]。面对苏联解体后最初的自由民主政治带来的政治动荡、经济萧条、人民困苦、社会失控,广大民众迫切要求加强国家权威和恢复社会秩序。这样,在传统政治文化和特定历史环境影响下,一度被打人冷宫的权威主义再次成为俄罗斯政治发展的现实选择。

  李普塞特在论及意识形态和政治合法性的关系时曾指出,“对合法性的主要检验,是看特定国家形成一种共同的‘长期政治文化’的程度,主要是指全国性典礼和节日”[12]。而在派伊看来,这种全国性的仪式及假日可以在一国公民中造成一种共同的认知取向,有助于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的形成,从而为政治合法性提供一种理念基础[13]。实际上,普京正是利用一些全国性盛典来凝聚民心,从而提高其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础。2000年普京上台后,他就颁布命令,采用沙俄时期的国徽,重新启用苏联国歌的旋律作为俄罗斯联邦国歌的旋律,在军队中恢复苏军旗帜。普京认为,在20世纪的所有事件之中,人民可以而且应当为之自豪的最重要的事件便是伟大的卫国战争的胜利。为此,俄在2000年举行了反法西斯胜利55周年庆典,在2005年又举行了规模与声势更为浩大的60年庆典。

二 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合法性的规则基础

  政治合法性的规则基础,即认为国家合法性的依据是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已有规则的遵循是政治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前提。合法性的原初含义就认为权力应遵循法律。因此,强调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是一定的法律的观点一直受到普遍的重视。韦伯的合法性的法理型统治就是针对法律而提出的,他将这种合法性类型解释为“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认为法理型统治的基本范畴是“一种官职事务的持续的、受规则约束的运作,这种运作是在一种权限(管辖范围)之内“[14],法理型权威是“建立在法律的确认,并按照法定程序更迭的基础之上”[15]。在他看来,只要是遵循规则、法律的政治行为,都应具有当然的合法性。阿尔蒙德则认为,“在一个现代的民主政治体系中,当权者的合法性将取决于其在竞争性的选举中是否获胜,取决于其在制定法律时是否遵守规定的宪法程序。选举和立法这两个程序被看作是政府对公民要求作出反应的保证”[16]。

  在对俄罗斯规则、规范的研究中我们主要看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及制度化水平。因为“政治制度是基于一定规则和程序之上规范个人和团体行为的长期稳定的安排,它体现为各种明确的带有强制性的规则和决策程序,具有正式和合法的特点,通常被视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17]俄罗斯在20世纪90年代的政治转轨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政治制度,包括宪法制度、选举制度、议会制度、司法制度和政党制度等。俄罗斯的重大政治决策均由政府和议会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做出。选举是相对公正自由的,并且经常进行。俄罗斯的集会和言论自由受到一定的保障。独立于政府的政党和利益集团也纷纷成立。更为重要的是,俄罗斯通过1993年宪法,确立了宪政制度。该宪法是一部反映并旨在促进法治精神的宪法,它为俄政局进入有序竞争、稳定发展的局面奠定了法律基础。“在1993年秋后,国内出现了稳定而且直到叶利钦时代结束,没有再发生什么暴乱、政变或好战的反对派同护法机构交锋的事件。”[18]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叶利钦时代俄罗斯虽已建立了现代政治制度的几乎所有的框架,但俄罗斯仍是制度化水平不高的社会。俄罗斯宪法构架的最大特点是建立在权威主义理念基础上的“超级总统制”。但遗憾的是,这种政治权威并没有真正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而更多地仍是传统型权威。叶利钦的个人才智和魅力成为提供权力合法性的主要资源,也成为决定俄改革成败的关键。1996年连任总统后,由于他的身体原因,也由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传统型权威的局限性逐渐显露:内阁频繁倒台,经济、社会危机交织,政局动荡不安。应当说,叶利钦时代尽管建立了个人的权威以及民主宪政的框架,却没有在民主、法律和秩序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政权体系和组织力量,没有建立起强大的政府与国家行政体系的公共权威。叶利钦时期,权威成为权力的同义词。这是导致叶利钦执政后期政治动荡、改革停滞的主要原因。所以,“对于现代民主政治来说,制定一部宪法不是终极目标,实现宪政才是核心所在。宪政是现代宪法的精髓。”[19]

  叶利钦时代的政治被认为是不可预测的。有人甚至认为,对于俄罗斯的局势而言,唯一可以预测的就是它的不可预测性。这种不可预测性的根源在于民主制度确立的初期,国家和社会缺乏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行为方式。这种状况在普京时代发生了变化。普京执政期间,为了整治和改造叶利钦时期的混乱和无政府状态,将突破口放在加强法制建设上。普京指出,“规则对于所有人和所有地方来说都是需要的和重要的”。“只有高效率的、强有力的国家能按规则生活。只有这样的国家能保障自由——经营自由、个人自由、社会自由。”[20]“社会没有规则就不行。而国家的规则就是法律,是宪法纪律和秩序”。“民主制度是法律专政,而不是根据职务应当维护这一法律的人的专政”[21]。实际上,国家政治权威的确立与行使依赖制度化的规则管理、法制建设在促成规则管理的形成中起到不可替代的杠杆作用。普京的法治措施具有纠错性质,即纠正叶利钦时期遗留下来的错综复杂的政治问题。同时,普京还根据国内外出现的新形势制定面向未来的法规文件。

  普京为了维护现行宪法的权威,以总统令的形式要求地方立法机构重新审议和修改违反俄宪法及法律的地方法规,废除了同联邦中央法律相抵触的各类地方法律和法规,建立全俄统一的法律空间。《联邦委员会组成法法案》、《联邦主体国家立法和行政机构组织原则修正案》和《联邦地方自治设置原则修正案》三个政治改革法律为建立垂直权力体系奠定了基础。2001年7月12日,普京批准了《俄罗斯政党法》。2004年9月别斯兰人质事件后,又批准了《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修正案》、《政党法修正案》。这些法律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党制度化水平,对俄罗斯规范政党活动和完善竞选运动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普京还启动了法院决议的执行机制、司法独立的保障改革[22]等。普京在逐渐理顺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议会的关系后,开始把法制建设纳入到自己的了作中心。俄罗斯的法制建设开始真正有了比较充足的动力和支持。针对法制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长期弊病,普京推出了规模巨大的“五年计划”,为法制建设注入了大量资金。可以说,普京时期的俄罗斯政治处于个人魅力型与法理型权威相结合的发展阶段。当前,俄罗斯在普京、梅德维杰夫的引领下正在探索一条迈向法理型权威即法治化的道路。当然,构建法理型权威、建设法治化国家,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艰难推进甚至可能出现反复的过程。

三 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合法性的有效性基础

  政治合法性的有效性基础,即认为政治合法性建立在有效性的基础之上。有效性是指政治权力对社会进行政治管理或政治统治的实际业绩。李普塞特认为,“有效性是指实际的行动,即在大多数居民和大企业或武装力量这类有力量的团体看政府的基本功能时,政治系统满足这种功能的程度”[23]。应当说,政治合法性与有效性确实有着密切的关系,只要政治统治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具有有效性,就会得到社会的认同,也就具有合法性。托克维尔在论及这一问题时指出:“每个人都因贫困而指责政府,连那些最无法避免的灾祸都归于政府;连季节气候异常也责怪政府”[24]。因此,当权者一般都会去谋求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普通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以增强自身政治的合法性。阿尔蒙德也强调政府的实际作为日益成为合法性的基础[25]。李昔塞特则指出:“有效性一再丧失,或长期丧失,则会危及一个合法系统的稳定性”[26]。

  俄罗斯独立后选择了西式民主道路,然而政局动荡、经济连年滑坡、居民生活不断恶化,致使俄罗斯人短暂的民主之梦破灭了,当时人们强烈要求社会生活有序化,呼吁强人政治、权威政治的出现。俄罗斯的政治精英认识到,在俄罗斯这样的具有集权主义传统的国家,走向民主化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果一步走到民主化,必然导致国家的失控和混乱。基于这样的理论,他们主张俄罗斯的政治现代化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由极权主义制度到权威主义制度,然后才能过渡到民主政治阶段[27]。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社会调查表明,俄罗斯民众也渴望“权威”,希望“铁腕人物”出现。比起“民主、自由”来,72%的俄罗斯百姓更希望“稳定和秩序”[28]。亨廷顿曾指小,民主政权若是长期不能提供福利、繁荣、公平、正义、国内秩序或外部安全,就会逐步瓦解民主政府自身的合法性[29]。可以说,俄罗斯权威主义回归直接与自由主义改革失败,俄国力下降,民众生活水平下降及法律和秩序失控有关。日本学者山口定认为,“从长期的角度看,即使是缺乏‘正统性’的‘政治体制’,只要它能长期成功地满足人们对‘效用’的期待,其‘效用’不久就可以转化为‘正统性’。反之,如果长期在满足‘效用’方面连续遭到失败,那么也很可能会使其原来具有的‘正统性’受到损害乃至全部丧失”[30]。由于俄罗斯民主在满足“效用”方面的失败,西方式民主在俄罗斯也受到损害乃至全部丧失。正是在此背景下,俄罗斯加强总统集权的一系列举措才会取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以超级总统制为核心的权威主义政治架构才得以确立。

  1999年12月,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中指出,“目前俄罗斯复兴和蓬勃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国家政治领域。俄罗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体系,也应该拥有这样一个政权体系。”[31]普京上台后,不断强化中央作用和国家权威,大力构建以总统为核心的权威主义政治。虽然权威主义政治同样面临着政治合法性问题,但普京时期把政治合法性很好地建立在有效性的基础之上。在2001年的国情咨文中,普京总结说,“牢固的有经济保障的国家稳定,是俄罗斯,也是俄罗斯人民的幸福、早就该学会按正常人的逻辑生活了。”[32]为实现上述目标,普京执政以来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基本扭转了叶利钦时期府院两派严重对立、地方诸侯权力膨胀、中央权威不断弱化的局面,结束了过去几年的政局混乱状态。对于经历过20世纪90年代痛苦时期的俄罗斯人而言,普京给他们带来的最重要的变化就是稳定。欧洲银行的首席顾问认为,“可以说普京时代的最珍贵遗产就是国家政治以及经济状况的稳定,因为稳定,投资者才第一次有了将钱放到莫斯科银行的想法。”[33]

  “提高生活的基本需要是赢得社会各阶层认同的一个基本方略,这是任何一个发展中社会的政府获得合法性的主要来源。”[34]俄罗斯的实践证明,在社会转型时期,权威主义政治比西方式自由民主更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从而也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是权威主义获得高度合法性的重要原因。在普京执政的八年时间里,俄罗斯的经济持续保持6.5%~7%的增长速度。2007年年底普京宣布,俄罗斯已重返世界十大经济强国行列,俄罗斯完全走出长期的生产低潮,进入了相对稳定的经济增长时期。由于普京政府实行居民收入超前增长的政策,俄罗斯民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连年高于经济增长速度。1999年,俄罗斯人均GDP只有1 700多美元,2007年已接近9 500美元。所有这些无疑增进了民众对国家政权的认同感和依赖程度。可以说,正是在“有效性”基础之上,普京加强中央控制力的一系列权威政治改革能够取得普通民众的广泛支持与理解。普京已使民众和多数政治力量信服:自由民主改革并不适合俄罗斯的国情,俄罗斯应实行一种有领导、有秩序、有一定限制的权威主义政治。所以,俄罗斯经济实现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与普京的权威政治相联系,反过来,经济增长和国家财政收人的稳定又为普京加强国家权威和提高总统权威提供了合法性和物质保证。

  根据以上分析,权威主义政治在俄罗斯具有坚实的理念基础、规则基础和有效性基础。俄罗斯政治文化中的权威主义传统、“俄罗斯新思想”、“主权民主”思想等,都充分发挥它们在合法化过程中的教化功能,促进民众形成权威主义政治合法性的信仰,信念。在宪政制度的约束下,拥有宪法所赋予巨大权力的总统,在政治生活中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制定法律,遵循法律,使权威主义政治合法性更多的建立在法理、法制的轨道之上。在权威主义的俄罗斯国家内部,政权的合法性更多的是建立在有效性基础之亡。“一般来讲,权威道路的最基本原则就是政治力量与市场机制的相互结合表现在政策趋势上,建立有效能的中央政府、采取适合国情的经济政策就是其最普遍的设计。”[35]在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也遵循着最基本的原则,发挥着其有效性,特别是在普京任期,将权威主义政治的两大目标——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发挥得淋漓尽致。应当说,由于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实现了理念基础、规则基础和有效性基础三方面的有效结合、良性互动,它就能有效地保持权威主义政治的合法性。总之,俄罗斯权威主义政治是一种与俄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治结构模式。俄罗斯的历史与现实国情决定着权威主义在俄罗斯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

  (责任编辑 向祖文)

[1][美]西摩·马丁·李替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上海人民出版杜1997年版,第55页。
[2][俄]维·特列季雅科夫:《普京的选择就是饿罗斯的选择》,载《俄罗斯报》2004年9月16日。
[3]燕继荣主编:《发展政治学:政治发展研究的概念与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5页。
[4][俄]安德兰尼克·米格拉尼扬:《俄罗斯现代化与公民社会》,新华出版杜2003年版,第276页。
[5]同上书,第282页。
[6]前引文:《千年之交的俄罗斯),第7页。
[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杜1995年版,第253页。
[8]Max Weber,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New York:Free Press,1964,p.382.
[9][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84页。
[10][俄]别尔嘉耶夫:《俄罗斯灵魂:别尔嘉耶夫文选》,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43~244页。
[11]秦德君:《把握时机提升领导形象》,http://news.sina.com.cn/c/2005.05.17/15186668053.shtml
[12]前引书:《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第58页。
[13]转引自前引书《发展政治学:政治发展研究的概念与理论》,第175页。
[14][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l~243页。
[15]同上书,第732页。
[16][美]阿尔蒙德、小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6页
[17]Andrew Heywood, Key Concepts in Politics, N. Y.St. Martin’s Press,2000,p 93.
[18][俄]列昂尼德·姆列钦:《权力的公式》,新华出版杜2001年版,第439页。
[19]李步云:《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49页。
[20]转引自庞大鹏《俄罗斯的民主与法治》,载《国际论坛》2002年第1期。
[21]同上。
[22]关于普京的法院决议的执行机制、司法独立的保障改革,参见冯绍雷等主编《转型理论与俄罗斯政治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02~207页。
[23]前引书:《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第55页。
[24][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10页。
[25]参见前引书《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第57~58页。
[26]前引书:《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第58页。
[27]参见[俄]安·米格拉尼扬:《俄罗斯的现代化之路——为何如此曲折》,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209页。
[28]参见张树华、刘显忠《当代俄罗斯政治思潮》,新华出版杜2003年版,第280页。
[29]参见[美]亨廷顿《民主的第三波》,载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66页。
[30][日]山口定:《政治体制》,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217页。
[31]前引文:《千年之交的俄罗斯》。
[32]前引书:《普京文集》,第292~293页。
[33]葛小瑜:《普京执政八年,俄罗斯翻了身》,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03/01/content_7696436.htm
[34]陈尧:《新权威主义政权的民主转型》,上诲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4页。
[35]朱可辛:《普京之治》,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