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当代俄罗斯法治国家构建的文化探寻
杨昌宇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4年第2期 2010年08月24日
  【内容提要】 当代俄罗斯法治国家的定位已无可置疑,但专制主义的传统使西化法治在俄罗斯的生成举步维艰。俄罗斯国家历史深层积淀形成的文化传统,即俄罗斯思想既是法治国家生成的本土资源,也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法治生成的最大障碍,因此,俄罗斯法治国家构建中的文化批判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笔者从俄罗斯思想的内涵入手,对俄罗斯法治国家生成的困境与出路进行尝试性的研究。

  【关键词】 俄罗斯 法治国家 专制主义 俄罗斯思想

  【作者简介】 杨昌宇,1971年生,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哈尔滨 150080)

  从俄罗斯1993年宪法及10年来法制建设的 发展看,其法治国家的定位已经无可置疑。但法治国家的标志绝不仅仅是有一部确定法律至上的宪法和相应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及完整的司法体制。因为这只是法治国家生成的形式要素,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应包含极其丰富的内涵,特别是俄罗斯这样一个有着特殊发展历史、特殊文化背景的国家,从政治国家的理论涵义到法治国家的实际践行,都将有其独特性。笔者以俄罗斯法治国家定位与实践路径为切入点,着重阐述俄罗斯法治生成的文化背景即俄罗斯思想中的主要因素对俄罗斯法治国家生成的影响。

一 俄罗斯法治国家定位与实践路径

  俄罗斯作为苏联解体后的法定继承国,从社会制度到观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法律制度方面,总体来说是采取移植西方法律模式,进行法治国家的构建。法律的移植如同树木的移植一样,要充分考虑土壤和环境要素,否则很可能会产生“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后果。在俄罗斯建立西方式的法治国家,而它是否具备西方法治主义生长的土壤是俄罗斯国家所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长期的专制主义牺牲了社会的开放性和独立性,牺牲了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牺牲了自由、民主与法治[1]。俄罗斯有其特有的矛盾性与复杂性,“东方与西方两股世界历史之流在俄罗斯发生碰撞,俄罗斯处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之中。俄罗斯民族不是纯粹的欧洲民族,也不是纯粹的亚洲民族。俄罗斯是世界的完整部分,巨大的东方-西方,它将两个世界结合在一起。在俄罗斯精神中,东方与西方两种因素永远在相互角力。”[2]当前的社会变革也是如此,法治国家定位的背后是西方文明与俄国文明的冲突,是俄罗斯传统思想与西方现代意识的冲突。

  虽然从彼得大帝开始,就按西方模式改造俄国社会,但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和专制制度并未被触及。叶卡捷琳娜二世时期虽然提倡法治,但是仅限于贵族圈内,其个人专制丝毫没有受到动摇。

  亚历山大二世宣布废除农奴制度,引进资本主义因素,可当改革一触及皇权与专制制度时便终止了。20世纪初,俄罗斯的社会民主主义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非常推崇法治对政治的优先地位。

  索洛维约夫提出“以法的力量反对力量的法”的思想原则,强调“法律秩序是符合道德发达的人的需求的社会状态”[3],但现实却有悖于这个理论,“力量的法”很难受到“法的力量”的制约。十月革命后,俄国虽然在形式上完成了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但专制主义以相对隐蔽的方式仍然存在,人治的影子无处不在。20世纪90年代叶利钦仿效西方模式推行激进改革,但“许多改革所必需的法律无法在议会通过,而已经通过的许多法律在地方又无法落实”[4]。这背后有其深层的政治、经济、民族、宗教、历史等诸多因素在起作用。俄罗斯法治主义的生长在实践中是艰难的。

二 俄罗斯法治国家构建的文化背景考察

  法治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中的生成并不是理性所完全能够驾驭的。当前俄罗斯法治国家构建所面临的不是法律体系自身的完善与健全,更主要的是来自这个国家历史深层积淀下来的文化传统的障碍。这种文化传统已经融注在俄罗斯人的血脉中,在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细微之处都有所体现。这种文化传统被俄罗斯人表述为“俄罗斯思想”[5]。俄罗斯思想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弘扬一种民族精神,依赖一种斩不断的宗教情结,信奉一种国家观念,追求一种自由超越的艺术精神。它是俄罗斯民族灵魂、民族利益和价值取向的集中表达[6]。同时也是俄罗斯专制主义的思想根源。它既是法治国家构建的本土根基与资源,也是法治主义在俄罗斯生成的最大障碍。

  笔者选取认为对俄罗斯法治国家构建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来研究,希望通过这种文化角度的分析能对俄罗斯法治国家构建中的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一种启示。

  (一)俄罗斯的民族精神

  “俄罗斯民族包含着伟大的力量,俄罗斯民族是未来的民族,它将解决西方已经无力解决,甚至从其深层来说都不能提出的问题。”[7]自古以来,俄罗斯民族比任何一个民族更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民族救世主义使俄罗斯人觉得自己肩负上帝赋予的职责和拯救人类的使命。这对俄罗斯的历史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俄罗斯的使命是成为各民族的解放者。这一使命在它特殊的精神之中。

  俄罗斯的世界性任务的正义性已被历史的精神力量所预先设定。”[8]这种民族精神使俄罗斯理性主义发挥到了极端,救赎与拯救是大俄罗斯主义生成的基础,同时也是俄罗斯历史中专制主义挥之不去的深层原因。专制主义说到底是一种人治思想的绝对化。过分的民族自信使俄罗斯在追求世界霸权的路上屡屡受挫。苏联的成立是俄国人的创举,社会主义是20世纪的重大事件,它产生于俄国人的勇敢探索,同样它也毁坏于俄国人的勇敢践踏[9]。“布拉格之春”摧毁了由俄罗斯人亲手缔造的神话,社会主义国家对它彻底失去了信心。

  以“大俄罗斯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既是俄国人辉煌的动力源泉,也是红色巨人最终坍塌的重要原因之一[10]。然而,国家政治生活的历史性中断并没有破坏俄罗斯民族精神的延续。正因为如 此,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并未按西方人的理论与常规推理一蹶不振,而是开始积极深刻的反思。“俄罗斯人总是有对另一种生活,另一个世界的渴望,总是有对现存的东西的不满情绪。”[11]正是这种渴望与不满,支撑着俄罗斯民族进行改革与探索。

  (二)俄罗斯思想中的国家观念俄罗斯思想中包含着一种深刻的国家观念(或国家思想)。

  从基辅公国到莫斯科公国,从俄罗斯帝国到苏联超级大国,国家观念始终以绝对形式统治着人们的精神世界,“认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物质是由其‘国民信仰’或宗教决定的。对俄国而言,‘俄罗斯人需要的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和 一种强大的俄罗斯国家思想’。”[12]俄罗斯人需要依靠国家观念实现自己的民族理想。“追求强大,问鼎地区乃至世界的霸权。在俄国1 000多年的历史上,俄国人都在百折不挠地向大国地位冲击,都在努力实现强国之梦。”[13]正是这种国家观念的支撑,即使在国家病入膏肓之际也未丧失一种顽强的精神。俄罗斯人深信:“一个健康的国家或社会不允许超过一个以上的信仰”,“整体性就是俄罗斯思想”。在国家观念中,这种整体性的恰当表达就是国家意识形态,它在思想上占据统治地位。在根深蒂固的国家观念的指引下,俄罗斯人由对上帝的崇拜走向对人的崇拜,对领导者的崇拜。正因为如此,专制主义一直风头不减,在国家思想中,我们几乎找不到法治的影子,而处处是人治的阴魂不散。当全世界无产者为“十月革命”在帝国主义最薄弱的链条上的突破而成功跳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欢跃的时候,这种状况也并未中断,并一直延续至今。

  (三)俄罗斯思想中的宗教情结

  在俄罗斯思想中宗教精神起着一种支柱作用。在俄国诸多的宗教中,东正教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在俄国历史上,东正教、专制制度和民族性“三位一体”的思想被认为是俄罗斯思想的核心内容[14]。宗教与政权一直存在密切的关系,我国学者在研究中对俄罗斯政教关系进行了大致的分期[15]:单一宗教时期(10世纪末~17世纪中叶),认为在17世纪中叶以前,除了东正教,俄国再没有其他合法的宗教组织;各种宗教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时期(17世纪中叶~1917年10月),虽然宗教派别不断增多,但东正教仍占统治地位,享有国家给予的多种特权。东正教与国家基本上保持着一种相互配合和相互利用的关系;政教分离时期(1917年10月~1990年年末),在这一时期国家是借助政权的力量中止宗教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传播的;以法律为基础的政教协作时期(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新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和宗教世俗化。这种分期基本上客观地反映了俄罗斯的政教关系。

  宗教作为一种思想信仰并不是完全靠国家政权能在人们内心消除的,俄罗斯人与东正教有一种斩不断的联系。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坛上的各种政治势力在角逐中,有关人员不仅频繁参加宗教活动,而且还千方百计表明自己对宗教的虔诚和与教会非同一般的关系。”[16]叶利钦的总统就职仪式充满了宗教神秘色彩,全俄东正教会牧首阿列克西二世在叶利钦宣誓就职后,首先向他致贺词。叶利钦在就职仪式的讲话中说道:“我们国家复兴的基础是人的精神解放、信仰的真正自由 和完全放弃任何意识形态的强制,宗教界在这一进程中占有特殊地位。”[17]普京对东正教也非常虔诚,在祝贺东正教圣诞节时曾说:“东正教在俄罗斯历史上一直起着特殊作用。它不仅是每一个信教者的道德标准,也是全体人民和国家不屈不挠的精神核心。”[18]人需要精神指引和信仰,特别是当一种官方主流意识形态消解后,人们对精神依托的需求日益明显。苏联时期马克思主义被意识形态化,成为一种官方的强制性信仰,成为主流意识形态,非主流意识形态受到排挤而边缘化。当时“在俄国,社会主义是无神论的,同时又带有宗教的性质”[19]。

  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仰已经到了一种神化的境界,“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身的就越少。”[20]正是对个人、对领导者的崇拜,使俄罗斯人的主体性丧失,自我意识受到蒙蔽。苏联解体后,曾经凝聚俄罗斯人的强制性意识形态随之消解,宗教活动异常活跃,大大小小的宗教组织纷纷成立。这反映出人们对精神家园的渴望。主流意识形态丧失后,人们在精神上无家可归,这种精神的无以寄托使人恐惧、茫然,一种无根的、漂浮的情绪笼罩着俄罗斯民众。而宗教的世俗化有助于人的思想解放与心理的正常发展,对社会稳定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俄罗斯思想中的文学艺术精神

  人是自由的存在物,特别对俄罗斯这个一向把追求自由与拯救世界当作自己神圣使命的民族而言,这一点更是在社会生活领域有明显的体现。

  由于俄罗斯专制主义传统的影响,“官方一统天下识形态格局始终很有力量,导致直接表述与某种主流意识形态相左的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神学等思想行为随时充满着政治危险,并孕育出一种极端的副产品——哲学、社会学、历史学和政治学几乎也不能作为专门学科独立存在,只有通过意义多元化的艺术、尤其是语言艺术完成所有的思想性工作。”[21]因此,俄罗斯非凡的文学艺术精神得以充分的展现和发展。从语言艺术到造型艺术,从绘画艺术到舞蹈艺术再到音乐、电影艺术等各种有形的艺术,在本质上都是对个性自由的创造性与超越性的表达。俄罗斯文学艺术精神的发达,既是对专制主义在艺术形式上的反抗,同时也是专制主义催生的果实。正因为如此,俄罗斯文学艺术精神中时刻透着抵挡不住的人性魅力。

  在上个世纪初,“俄国文化生活(文学、艺术、智识发展)在力度、灿烂程度和多元方面达到了高峰。”[22]苏联斯大林时期的专制制度压抑个性,人对自由的渴求不能在国家和社会中实现,只能寻求精神上的自由,所以催生出“白银时代”[23]伟大的宗教哲学家与作家、诗人和艺术家的涌现并非偶然。只有在宗教和艺术领域,人的自由本性才能淋漓尽致地展现,人的创造性和超越性才能得以尽情地发挥。

  从文化塑造人的角度看,俄罗斯的文学艺术精神与政权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人类积累的精神和物质财富的全部总和,文化直接影响着政治制度的性质。在历史上当文化和艺术与国家的自由主义化时期合拍时,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24]。然而,“具有高水平文化的社会是无法与极权政权共存的”,“只有知识和文化才能带来真正的自由——不受教条和陈规陋习束缚的自由”,因为“文化以个性自由和个人相对于政权的自决性 原则为基础”[25]。在西方看来,“‘白银时代’是一种失落了的文化的形象,是遭受斯大林体制残酷摧残的文化的形象,是渴望的对象,是人们在一个集体性的回溯认同的努力中希望回归的一个领域。

  它废除了(即使只是精神上的)苏联官方文化所统治的这几十年间发生的一切。”[26]“白银时代”只是反抗专制主义过程中的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但又绝不是偶然的现象,它是专制主义传统下人对自由需求与渴望的一次张显。

  (五)俄罗斯思想中的哲学困境

  哲学是人类文化精神的自觉外显,同时也是人类文化精神的硬核。不同的哲学总是带有一定的地域和民族特征。“如果把俄罗斯哲学置于世界哲学进程中来考察,那么俄罗斯哲学代表了人类哲学史哪个发展阶段和哪个方面?有没有这样的俄罗斯哲学家去实践或完成这个使命?对这类问题,不仅作为外国读者和学者的我们,就连俄国人自己也茫然不知所措。”[27]俄罗斯哲学总的说来是贫困的,但充满拯救与终极关怀的宗教哲学却异常发达。这与俄罗斯民族对东正教的依恋有着直接的关系。“俄罗斯有不少哲学家,但是没有哲学”的说法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哲学研究的国家体制化是导致俄国哲学缺乏尊严的致命原因”[28]。

  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本人的哲学思想相差甚远。

  上述对俄罗斯思想中部分要素的分析具有一定的主观选择性,因为现实中这些文化因素并非界线分明,而是复杂地纠缠在一起,无法将其中的任何一个分离出来。我们只能通过具有整合作用的本体意义上的文化将它们统摄起来,从而将它们以及更多的要素作为研究俄罗斯法治国家生长的背景加以考虑。

三 俄罗斯法治国家构建的困境与出路

  通过相互关联的诸多文化因素的分析我们发现,有很多的深层问题困扰着俄罗斯法治国家的构建。从根本上说,俄罗斯社会转型包含着本民族文化危机及文化转型,俄罗斯人特有的文化模其固有的价值取向,它“以内在的、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制约和规范着每一个体的行为,赋予人的行为以根据和意义。”[29]俄罗斯特有的民族精神、宗教情结、国家观念、文学艺术精神及哲学困境等文化方面的因素既是它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也是其法治主义生成的巨大阻碍。对它而言,建设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不是一味地移植西方的东西,而是在其特有的文化传统基础上发掘和培育法治主义生长的本土根基。笔者认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非常迫切的。

  (一)俄罗斯法治理念的培育与现代性启蒙应当同步进行“法治表现为制度却生成于精神”[30],真正意义的法治不仅仅表现为法律制度的健全,更主要在于人们对法的认可与信仰,对法的自觉的程度。

  这种自觉不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努力的结果,而是自下而上的对法的需求与接纳。长期的集权制统治已经让俄罗斯人习惯命令与服从,但这并不是俄罗斯人的本性,也就是说,法治理念的培育还是有一定基础的,但关键是如何进行开发与运作,从何处入手。

  “法治国家及其理论构想之所以开始实现是因为它被能够重建人类存在的‘具有批判力的大众’所掌握。”[31]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对民众进行现代性启蒙是法治国家构建的一个基础条件。因为 法治国家及其理论构想的现实化不仅在于理论家集团和专业法律人士的工作,更主要在于“被能够重建人类存在的‘具有批判力的大众’所掌握”。作为一种生存方式意义上的法治,是人类争取自身自由的一场没有终点的运动,而“任何争取自由的运动都来自群众,而不是上层”[32]。“争取自由的运动”的主体或承载者是广大的俄罗斯民众。然而,长期的专制主义的统治、极权主义的偶像崇拜,使这个民族对自由精神的追求受到了阻止。对俄罗斯而言,当西方现代性批判走向深入的时候,俄罗斯的现代性启蒙才刚刚开始。“在具有悠久法律虚 无主义传统的地方,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很困难的。”[33]因而“以主体自由追求和理性自律精神为内核的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发掘就越发显得重要和突出。在俄罗斯,法治国家生成除从局部上“需要高水平的法律文化”外,“在整体上需要高水平的一般文化”。而这种一般文化正是以上述意义的公民意识为核心的法治的非正式制度,它是“构成法治秩序的内在支撑力量”[34]。俄罗斯人所希求的“民主国家并不奢望扮演引导盲目的人民走向富足的上帝的角色”[35]。而是希望“它只在于为个人的自我发展和个性理智而进步的生存及消除在这 一道路上不可避免会产生的障碍而创造必要的条件”[36]。可见俄罗斯国家所承担的启蒙工作任重而道远。虽然彼得大帝早已把俄国引向现代化之途,但现代化并不必然伴随现代性的发展。大俄罗斯主义思想已经融注在俄罗斯人的血脉中,天生对外来文明的排斥使理性主义很难在民族本性中生根。

  (二)法治本土社会根基的缺失与培育原苏联曾一度片面强调集体主义,忽视乃至抹煞个性自由,对个人的权利与利益没有给予应有关照。俄罗斯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私有化改革,但多元利益集团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制约关系尚未真正形成。要想对国家权力有效分解、平衡和制约,还需要对俄罗斯市民社会的培养。从国家发展实践上看“俄罗斯的社会结构转型经历了由国家与市民社会一体化到国家和市民社会二元分离,再到强化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干预和调控能力的不同阶段”[37]。在当代语境下,俄罗斯“对法治国家的期盼已不再是简单的诉诸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而是力图恢复国家控制能力,重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元互动关系”[38]。俄罗斯对于市民社会的培育是受西方法治社会生成的启示,但“西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发展经过了数个世纪,现在仍身处寻求二者良性互动关系的调适情境之中”[39]。

  因此,俄罗斯市民社会的培育和发展所遇到的滞障可能要远远超出其在西方社会的困难。当年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也给俄国人留下了诸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人剥削人的制度可以跨越,但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应予肯定的成果——先进的生产力、商品经济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因素等则是不可跨越的[40]。按照马克思当年的分析,俄罗斯传统中的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和专制国家“三位一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与西方国家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所在。现在看来,这也是俄罗斯建设法治国家的难点,它决定了俄罗斯的市民社会不单纯是自然生长的,还有国家自上而下打造的成分。

  (三)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与民族精神的重塑俄罗斯现代化进程缺乏明确的理论支撑,传统的俄罗斯思想虽内涵丰富,却支离破碎,以至在改革进程中功利主义和西方化常常成为主流,俄罗斯知识分子一直试图通过各种形态的文学艺术的创造来构建一种民族精神,但还是显得势单力薄。西方的自由主义是法治主义的基础,而西方的自由是一种个人原子式的自由,这与俄罗斯文化传统中国家观念与追求整体性的特征有本质上的差异。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已经让俄罗斯人无所适从,自上而下的法治国家的构建工程需要的是一种对自由的现实化的认知、理解与承认。单凭知识分子通过各种形态的文学艺术的创造来构建一种全新的民族精神是不可能的。而对原有的民族本性中的自由精神的张扬与过分自信的抛弃倒显得十分必要。作为生存方式的法治的生成,是以人的个性与社会性相互分离、个体性充分发展再到总体人的生成即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为基础的。

  而对于习惯了追求整体性的俄罗斯人而言,个人主体性意识是不明确的。法治的生成需要一种自由民主精神,但俄罗斯民族本性中的自由精神与法治主义所需求的自由精神是有差距的,后者的自由精神是落到权利上的对具体自由的追求,不再是单纯的理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使以往的官方主流意识形态被消解,多元化意识形态的冲击对俄罗斯人来说是致命的,但俄罗斯是一个坚强的民族,是一个不轻言放弃的民族,民族本性中的自信成分使她总是能绝处逢生。当然,这种自信应当是有限度的,是对“大俄罗斯思想”有所扬弃的自信。重塑俄罗斯民族精神,把追求自由、民主与生存方式意义上的法治作为民族精神的内核,在意识形态多元化的背景下具有特殊的意义。

  综上所述,俄罗斯法治国家无可置疑的定位,但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把“法治作为对所有人的一种要求和原则而确定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法治作为权力主体的活动方法而得到实施,并因此成为社会生活制度……”[41]而应将法治理解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42]但生活方式的转换不是轻而易举的,它涉及多方面的关系,特别是长久以来俄罗斯人特有的具有整合作用的文化模式的影响。文化传统具有极强的惯性,俄罗斯社会转型内蕴着深刻的文化问题。俄罗斯思想作为文化传统的载体,其民族精神、宗教情结、国家观念、艺术精神等内容既是法治国家构建的基础要素,同时在一定意义上也会成为法治生长的障碍。俄罗斯社会转型期进行法治国家构建时应将俄罗斯文化传统的有机因素 充分考虑进来。一个真正法治国家的建成,不仅有赖于法治的形式要素,更主要的是要重视法治实质要素的发掘与培育。当代俄罗斯面对法治理念的困乏、法治本土社会根基的缺失,在多元意识形态的背景下重塑一种法治型的民族精神是最根本的、也是最艰难的。实际上,法制的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制度选择的试错过程,法治的生成与完善是永无止境的。

    (责任编辑 向祖文)

[1]参见唐永春《苏联法学对中国法学消极影响的深层原因》,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
[2]〔俄〕尼·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页。
[3]转引自董晓阳《浅谈自由主义的俄国化问题》,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4期。
[4]董晓阳:《村社意识与俄罗斯社会发展》,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6期。
[5]一般认为,俄罗斯思想形成于19世纪中叶,最先由文学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提出,后被宗教哲学家索洛维约夫引用,最后由哲学家别尔嘉耶夫在《俄罗斯思想》一书中充分论证。
[6]吴嘉佑:《“俄罗斯思想”简评》,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4期。
[7]〔俄〕尼·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70页。
[8]〔俄〕尼·别尔嘉耶夫:《俄罗斯的命运》,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8页。
[9]王宇博等:《骁勇俄国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10]同上。
[11]同⑤,第94页。
[12]宋德星、许智琴:《大俄罗斯主义思想体系及其政治影响》,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1期。
[13]王宇博等:《骁勇俄国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14]参见吴嘉佑(《“俄罗斯思想”简评》,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4期。
[15]戴桂菊:《俄罗斯的宗教与现代化》,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3期。
[16]王宇博等:《骁勇俄国人》,第159页。
[17]同上,第160~161页。
[18]同上,第161页。
[19]〔俄〕尼·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01页。
[2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2页。
[21]林精华:《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哲学困境》,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4期。
[22]林精华主编:《西方视野中的白银时代》,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23]对于白银时代的时间跨度是有分歧的,一般认为是从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
[24]〔俄〕B.B.拉扎列夫主编、王哲等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54页。
[25]在斯大林统治下的整个20世纪30~50年代,“白银时代”遭到实际上的禁止,明显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话题”。白银时代被迫流落到西方,“经历几十年的中断之后,对白银时代的了解在苏联自由的60~70年代得以复兴;而后,80年代后期在‘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以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白银时代的复兴获得了一种新的动力。”参见林精华主编:《西方视野中的白银时代》,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26]同②,第5~6页。
[27]同①。
[28]同①。
[28]衣俊卿:《文化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29]汪太贤、艾明:《法治的理念与方略》,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页。
[31]〔俄〕B.B.拉扎列夫主编、王哲等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中文版,第352页。
[32]同上,第353页。
[33]同上,第355页。
[34]马长山:《社会转型与法治根基的构筑》,载《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35]同③,第356页。
[36]同③。
[37]马长山:《俄罗斯的市民社会诉求与“法治国家”定位》,载《求是学刊》2003年第1期。
[38]同上。
[39]同上。
[40]参见唐永春《苏联法学对中国法学消极影响的深层原 因》,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
[41]〔俄〕B.B.拉扎列夫主编、王哲等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中文版,第33页。
[42]孙笑侠、胡瓷红:《法治发展的差异与中国式道路》,载《新华文摘》200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