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中亚 安全机制 军事合作
【作者简介】 朱新光,1965年生,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博士。(宁波 315211)
冷战后,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衍进,国际安全正发生着悄然转变,传统的军事安全地位下降,经济安全地位上升,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能源短缺、毒品走私等非传统安全变得更加严峻。如何护持国际安全,是关国际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归根结底,只有加强国家和地区间的安全合作,才能根本缓解国际间的矛盾和纷争,这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中亚地处欧亚大陆的结合部,战略地位重要。独立以来,中亚五国由于遇到政治、经济、军事等诸多困难,其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影响了中亚的声誉。为此,中亚国家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构建军事安全合作复合体、经济安全合作圈层结构、非传统安全合作雁行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合作,中亚安全格局明显改观,但从长远看仍面临严峻挑战。
一
冷战时期,中亚地区隶属苏联,出于国家安全考虑,苏联在该地屯有重兵,这时的中亚,应该说不存在军事安全忧患。苏联解体打乱了中亚传统安全保障体系,俄罗斯的“帝国”余威、伊朗的极端势力、阿富汗的政局动荡、外高加索地区的民族宗教冲突等,时刻威胁着中亚安全。面对这种情势,中亚各国审时度势,在军事安全合作上,突破冷战期间以意识形态为界线的安全观,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地区安全机制,双边或多边军事合作活跃,安全信任机制备受关注,打造出具有中亚特色的安全合作复合体。
首先,中亚国家在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地区安全机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多种力量围绕中亚安全事务主导权争夺激烈。
不言而喻,在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国际安全与合作成为维系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路径。为使国际社会不存在危险或不存在对国际社会各成员的威胁[1],一般要求国际社会广泛开展合作,并要求所有有安全利害关系的国家都参与其中,共同构筑起地区乃至全球安全体系的大厦。中亚国家作为国际关系的重要载体,从维护地区稳定和自身安全出发,一是先后加入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在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和平解决争端、不干涉内政、裁军与武器控制等前提下,各国积极参与独联体框架内的集体安全合作[2],依靠独联体集体力量,弥补各自的军力不足,遏制阿富汗战乱和塔吉克斯坦内战给该地区造成的军事威胁,确保中亚各国边界的稳定。二是扩大同北约的军事合作范围,尽快融入北约安全战略体系当中。通过“和平伙伴关系计划”,中亚各国与北约建立了长期军事互助关系。例如,北约规划和资助中亚国家的国防、保障对武装力量的民主监督、共同策划和实施特种分队就维和与人道主义行动而进行的军事演习、培训军事干部等,有利于中亚安全的平稳过渡。三是建立中亚无核区,营造安全合作的宽松氛围。乌、哈身为中亚地区大国,积极倡导该地区无核化,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配合国际社会销毁苏联遗留的核武器等[3]。特别是2002年9月中亚五国签署的《中亚无核区条约》,不仅使该地区免遭核武器的威胁,提升国际社会对中亚的信任度,而且迫使西方核大国放弃对中亚国家使用武力的政策,并承诺在中亚国家遭受或面临核国家的侵略威胁时,西方核大国将立即采取行动,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障等,这无疑为中亚国家安全合作赢得较大的回旋余地。四是倡议召开亚信会议、中亚安全与合作论坛、伊塞克论坛等,凸显中亚国家在解决地区安全问题上的“主人翁”地位。由哈萨克斯坦首倡的亚信会议,作为维护地区安全的场所,在协调各国立场、加强地区对话、建立包括交换军事信息和视察活动、签订有关协议降低军事对抗的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4]。而由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分别发起的中亚安全与合作论坛和伊塞克论坛也在解决地区冲突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诚然,由于中亚位居地缘战略的要冲,在建立地区安全机制过程中,各种力量相互制衡,围绕地区安全事务控制权进行着殊死较量。美国从全球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长远利益考虑,更加关注中亚的地区安全进程,通过实施单边主义、新干涉主义等战略,借“反恐”旗号,抢占中亚安全事务制高点,防止其他国际行为主体捷足先登[5]。俄罗斯也不甘示弱,在其出台的《俄罗斯武装力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报告中,俄宣布将“保留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权利”,强调“先发制人”[6]的核打击原则,利用毗邻中亚的地缘优势,依靠提高战略核力量的威慑和打击能力、启用先进的“伏尔加”导弹预警雷达系统等方式,联手欧盟、伊朗、中国,挑战美国在中亚安全事务上的主导地位[7],保证俄“靠东稳南保西”战略的实现[8]。中亚周边的地区大国(如伊朗、印度、中国等)为了地区安全,积极参与该地区的合作,充分发挥其纽带和桥梁作用。中亚内部的哈、乌势均力敌,为占据地区大国地位,两国也会不遗余力地利用各种机会争取中亚安全事务的主导权,这一切都势必导致该地区的安全合作更加复杂和艰巨。况且中亚合作涉及各种力量之间的相互调整,也只有在冲突或潜在的冲突状态中才得以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更具有脆弱性。
尽管各国为化解矛盾终将以合作达成妥协,但毕竟不能保障该地区安全的一劳永逸。
其次,中亚的军事合作日趋活跃,成为推动国家间关系发展和地区稳定的重要因素。
自独立以来,中亚各类军方高层互访明显增多。
(1)定期举行中亚国防部长级会晤(如哈、吉、乌三国建立的国防部长委员会制度等),就军事安全问题进行广泛磋商,签署一系列双边军事合作协议和多边安全条约,发展安全上的盟友关系。
(2)围绕加强独联体内部的军事合作,独联体国家的军事领导人经常接触,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军事合作文件,确立军事合作关系。例如,向中亚国家派驻武装力量、提供武器装备、参与该地区的联合演习与维和行动等,共同应对各种不测事件。
(3)保持与中国国防部长级的频繁互访,在许多国题上看法趋同。双方还签署了多个军事安全和军事技术合作协议,深化军事互信关系。(4)密切同美国、北约、欧安组织的军事往来。美国历届领导人及其军界要员、北约秘书长索拉纳和罗伯逊以及欧安组织的多位领导人(例如总干事阿拉贡、轮值主席乌格拉斯和瓦尔德内尔等)都曾先后造访中亚,中亚国家的领导人也多次回访。此间,双方签订了各种双边或多边军事合作协定。例如美国、北约、欧安组织向中亚国家提供各种军事援助和贷款(包括赠送或出售军事设备、武器、舰船、技术等),建立军事合作联合工作组,帮助训练军队,通报军事情报,定期召开国际性或地区性军事研讨会等,合作成效颇著。
中亚国家的联合军事演习频仍。从1997年起,为加强地区安全,中亚国家组建“帕米尔”联合部队和中亚地区快速反应集体力量,成立军事安全协调机构,联合进行军事行动;先后举行“’99独联体南部盾牌”联合指挥作战军事演习、“独联体—2000南方盾牌”首长司令部演习和防空部队司令部演习、“南方—反恐怖”联合军事演习,以及4次中亚维和营军事演习。九一一事件后,中亚地区的军事演习有增无减,仅2002年,该地区就举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联合军事演习。2002年4月,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成员国快速反应部队在中亚地区举行“南方—反恐怖—2002”军事演习;同年5~6月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俄罗斯周边地区举行大规模的军事演习,许多独联体国家应邀参加了这次演习活动[9];8月,俄罗斯在中亚里海地区举行大规模军事演习[10];10月,吉、中两国首次在边境地区举行双边军事演习。2003年8月,俄、中、哈、吉、塔五国在中哈边境地区又举行了“联合—2003”多边联合军事演习,参加演习的各国军队有千余人,并配有先进的武器装备[11]。
中亚双边或多边军事合作的增强,从总体上说有利于各国军队间的了解与信任,促进地区间国家关系的健康发展。但有些军事合作,如针对第三国的军事演习,则对地区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它只会加剧紧张局势,引发地区军备竞赛的升级。
再次,建立中亚地区安全信任机制备受关注,被视为防范军事冲突、确保地区安全的重要措施。
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立地区信任机制受到中亚及其周边各国的高度重视。中亚各国一致主张在国家安全战略上采取防御战略,不追求军事优势,把裁减和销毁核武器,限制常规军事力量作为国家安全的首要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中亚国家根据该地区安全形势的需要,开始将建立安全信任机制提上议事日程。
1996年4月,哈、吉、塔与中、俄领导人在上海签署《中、俄、哈、吉、塔五国关于在边境地区加 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根据该协定,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双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的规模、范围和次数;相互通报边境100公里纵深地区的重要军事活动情况等。
1997年4月,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五国领导人又签署《中、俄、哈、吉、塔五国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该协定主要是将中国与俄、哈、吉、塔四国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裁减到与睦邻友好相适应的最低水平,使其只具有防御性;互不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不谋求单方面军事优势;双方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 进攻;裁减和限制部署在边界两侧各100公里纵深的陆军、空军、防空军、航空兵、边防部队的人员和主要种类的武器数量,确定裁减后保留的最高限额;确定裁减方式和期限;交换边境地区军事力量的有关资料;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等。翌年7月,五国首脑在阿拉木图继续讨论协议的履行情况,并就各国“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军及如何解决边境问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12]。
中亚地区安全信任机制的建立,为地区安全合作铺平道路。它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防止爆发军事冲突,促进国家间睦邻友好、平等信任、互利合作关系的发展。但要真正落实协 议,尚需有关国家的不懈努力。
二
苏联时期,中亚经济是在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经济合作仅限于国家内部层次,一般来说,这种经济合作与地区安全没有必然的联系.随着两极格局的瓦解,在中亚持续近70年的苏联经济模式被完全打破。为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独立后的中亚各国立足本国,大胆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振兴中亚经济一体化的构想。在经济安全合作上,通过组建中亚经济共同体、参与独联体经济一体化进程、扩大与国家行为体、国际经济组织等的经济合作范围,形成了以中亚五国为内核,独联体为依托,世界大国、周边国家、国际经济组织等为外层的安全合作新格局。
(一)组建中亚经济共同体,发挥各国经济优势,增强地区经济的“造血”功能,使经济与安全合作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并行发展,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不断增强,经济合作日趋活跃。这种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和渗透,使各国认识到共同安全的重要性,注重安全合作,从而将安全合作与经济合作并轨。中亚国家山水相连,各国在人文地理、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宗教习俗等方面有许多共性,又面临着相同的困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完全具备实现经济一体化的条件。有鉴于此,中亚国家启动了经济共同体进程。
1993年9月,中亚的哈、吉、乌三国签署《建立多边伙伴关系协定》,标志着中亚经济共同体正式起步。1994年1月,哈、乌两国签署《在中亚建立统一经济空间条约》,决定成立中亚联盟,后来吉尔吉斯斯坦也加入进去。该联盟在经济合作上就关税、金融货币体制、商品价格等达成一致,并设立一系列联合委员会,协调共同体内部可能出现的相关经济利益问题。同年4月,哈、吉、乌签订了建立三国统一经济区条约《中亚同盟》。该文件在“睦邻友好、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及其他一些国际法普遍规范的原则前提下,为经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3]翌年2月,这三国又达成《进一步加强三国经济合作和巩固新建立共同经济合作区协议》,草拟了一项长期经济一体化方案。中亚经济共同体初具规模。
为加快中亚经济共同体建设,1996~1997年间,三国领导人多次会晤,磋商进一步实施经济一体化战略事宜,俄、塔两国则以观察员身份参加。
1998年1月,塔吉克斯坦加入《在中亚建立统一经济空间条约》;3月,哈、吉、塔、乌四国签署了《关于塔吉克斯坦加入〈在中亚建立统一经济空间条约〉的议定书》,塔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土库曼斯坦也获得了观察员身份。塔、土两国的入盟,拓宽了经济共同体的合作范围,有利于地区经济的优势互补,使经济共同体成为该地区名副其实的经济合作组织。以此为契机,中亚国家针对共同体内部的经济与安全合作问题(例如共同体章程、关税、货币、劳动力等)展开积极讨论。1999年6月,中亚国家领导人举行会晤,就共同关心的共同体章程、职能、效率等问题进行磋商,取得进展。翌年6月,各国通过《中亚经济共同体国家一体化发展战略》和《关于建立统一经济空间首要行动纲领》等文件,制定了统一海关立法的措施,决定加强在打击非法金融交易、经济犯罪等领域的合作。
2001~2003年,中亚国家又举行多次经济会议,继续商讨共同体面临的问题和发展前景,并在诸多领域达成共识。
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是发展中国家在探索走“自我式”发展道路上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中亚经济一体化,增强了各国的经济向心力和安全聚合力,提高抵御经济全球化风险的能力,为发展中国家的安全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应该看到,中亚经济一体化进程还存在许多困难。例如,中亚经济水平总体落后,各国在综合国力、经济战略的价值取向、对国家利益的维护等方面有着明显差异,加之外部强势的干预,使得中亚各国不可能、也没有能力为一体化进程拿出更多的“公共物品”来维持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致使中亚经济一体化进展缓慢[14],地区安全合作举步维艰。
(二)依托独联体,理顺彼此间的经济关系,构建跨地区安全框架,实现中亚与独联体在经济与安全合作上的成功对接
1993年,中亚国家与独联体其他六国签署《独联体建立经济联盟的条约》。其主要目标是: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缔约各方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分阶段在市场关系基础上建立共同经济空间;使所有经济主体保持平等,合作解决生态问题及消除后果[15];独联体经济联盟的建立,使各国能够相互协调其经济改革战略,更好地在独联体框架内运用市场机制管理经济,保证独联体经济与安全合作的正常运行。
为进一步深化独联体经济合作,1995年1月,哈、俄、白俄三国达成《海关联盟协定》,确定了三国落实继续深化合作共识的分阶段纲要。吉、塔两国后来加入。该协定在建立商品、服务、资本及劳动力共同市场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各国同意推行相互协调的经济改革政策,以及建立基于市场经营原则的同一类型的经济协调机制。同时,成立了海关联盟跨国委员会和一体化委员会管理机构等。次年3月,哈、吉、俄、白俄四国又签署《经济和人文领域加深一体化条约》,为各国商品、服务、资本及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加强经营主体间的直接联系,建立共同的信息、教育和人文空间等创造了条件。这两个协议的正式生效,预示着中亚经济顺利转入独联体一体化之中,实现了双方经济与安全合作的历史性跨越。
伴随着独联体一体化进程的推进,2000年10月,哈、吉、塔、俄、白俄五国共同签署成立欧亚经济共同体的声明和条约。这些文件规定了落实各项共识的组织法律工具,同步落实国际条约的机制,以及落实决定的监督机制,成立了跨国家理事会、一体化委员会、跨议会大会和一体化法院等一体化管理机构,使独联体一体化在体制、组织机 构、职责权限、法治化等方面更趋完善。
中亚融入独联体一体化的成功范例,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在经济实力不强的情况下进行经济转轨、完成区域经济大联合开辟了一条捷径。必须指出,这种经济联合是一柄“双刃剑”。它在带给中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对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例如,联合体内的有关国家在经济合作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在利益分配上的不公平现象,贸易保护主义、地区经济霸权主义有可能更加突出,各国间的经济竞争和摩擦、贸易纠纷等引发的争端将会大增。尤其是各国对经济更加关注,使资源争夺(特别是里海油气资源的争夺)、领土争端可能白热化,直接威胁地区的安全合作。
(三)广泛开展与世界经济大国、周边国家、国际经济组织等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宽中亚安全合作的外层空间苏联解体后,为尽早“脱贫致富”,中亚国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广泛开展与世界各主要经济体的联系,安全合作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
其一,中亚国家与世界经济大国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美国身为冷战后“惟一的超级大国”,向来为中亚各国所重视。双方签订了上百种有关贸易、投资、经济合作协议,在石油、采矿、运输、化学、机械制造、高新技术等领域,特别是在中亚油气开发和管道建设方面,合作成效卓著。仅美国的“谢夫隆”石油跨国公司就与哈政府签订了价值200亿美元的石油开采合同。欧洲的英、法、德也是中亚国家合作的重点。近年来,各方签署一系列双边友好互助条约、保护投资协议,贸易额大幅增长,投资范围逐年扩大。日本的“超经济强国”地位一直为中亚各国所青睐,是各国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双方高层互访不断、经贸往来频繁,石油开采和输油管建设成为双边合作的一大亮点。
其二,中亚国家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日趋活跃。
中亚各国凭借地缘优势和宗教文化的认同感,巩固与土耳其、伊朗已有的经贸合作成果,巩固安全合作的基石;改善与巴基斯坦的经济合作关系,以经贸合作促进安全合作的发展;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与中国在贸易、投资、运输、石油开发、输油管道建设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实现经济与安全合作的良性互动。
其三,中亚国家与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成绩斐然。中亚各国积极申请加入世贸组织,融入国际经济循环。目前,吉尔吉斯斯坦已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其他中亚国家也相继获得该组织的观察员身份;参加中西亚经合组织,与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等国一道在投资、交通运输、输油管道建设等方面共同探索新的合作途径;重视发展与世 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伊斯兰发展银行以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关系,寻求更多的外部资金支持,推动中亚各国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
中亚国家通过实施全方位经济合作战略,不仅消弭中亚与外部世界的经济障碍,“推动相互间稳定和消除贫困”[16],而且有助于安全合作的进一步加强,使“安全与经贸合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7],逐步扭转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被动局面。然而,也不能忽视这种经济合作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对地区安全构成的潜在威胁。一方面少数西方大国以提供经济援助和贷款为诱饵,肆意干涉各国内政,极易引发中亚国家的政局混乱和社会经济动荡;另一方面外部经济强势的大举渗透和中亚内部被动卷入经济全球化,也加重中亚经济的对外依赖程度,弱化各国政府管理本国经济的职能,导致主权内涵大幅“缩水”,行使主权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18]。国家主权特别是国家经济主权的非对等性让渡已在中亚安全合作中被普遍默认。
三
苏联解体前,中亚受制于苏联的高度中央集权,与外部世界几乎处于隔绝状态。尽管当时也存在诸如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毒品贩运等问题,但在苏联高压政策下,这些问题往往被视为“异端”或者内部矛盾而加以压制和掩盖。中亚国 家独立后,受内外环境的共同影响,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在该地区蔓延,成为社会公害。由此,中亚各国积极行动起来,在非传统安全合作上,打破国家和地区界线,以反恐为突破口,重点加强在反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问题上的合作,遏制三股恶势力的泛滥;积极探讨里海的法律地位,合作解决里海石油资源的划分问题;与国际社会通力合作,阻断毒品走私通道;形成了以反恐合作为领头大雁、能源开发合作和反毒合作为其两翼的安全合作雁行模式。
(一)中亚各国政府高瞻远瞩,把反恐合作视为其安全战略的第一要务,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反恐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反恐在非传统安全合作中的领头雁作用
中亚各国政府在反恐问题上坚持立场,矢志不渝。它们普遍认为,三股恶势力已成为各国的不稳定因素,“阻碍着社会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爱好和平的伊斯兰宗教”,必须采取措施与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进行“不可调和的斗争”[19]。一再声称不支持本国内的各种旨在推翻、颠覆、分裂他国的非法组织,禁止它们在其境内从事各种恐怖活动,并采取强有力手段。例如,乌兹别克斯坦颁布《反恐怖主义法》,将恐怖主义分子绳之以法,使其嚣张气焰有所收敛。
与此同时,积极建立和发展双边反恐机制。中亚各国政府倡导区域反恐合作,签订反恐合作协定,先后与许多国家组建了反恐工作组,设立区域安全联盟与恐怖主义斗争地区代表处等。并定期举行双边反恐怖会议,交换反恐情报,切断恐怖主义财源,积极支持他国的反恐行动,使中亚双边反恐合作机制日臻完善。
此外,广泛开展多边反恐合作。通过签署哈、乌、吉、塔《四国安全条约》,联合采取措施,打击破坏国家安全、挑起民族和宗教争端的活动,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威胁,确保不在本国建立恐怖主义基地和发生针对其他国家的恐怖主义行 为;借助独联体的力量,建立统一的反恐怖中心,联手打击三股恶势力;积极参与伊斯兰会议组织等各类国际组织,协调反恐立场,维护地区稳定。
特别是近年来,在参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合作方面,中亚国家表现出了极大热忱。2000年3月,中、俄、哈、吉、塔五国国防部长签署《联合公报》,强调绝不容忍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坚决反对这些势力在本国领土上从事针对别国的任何活动,并将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打击。2001年6月,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在上海成立上海合作组织,通过《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把维护中亚地区安全作为多边合作的一个重点。翌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又举行外长非例行会议,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联合声明》,再次强调合作打击本地区三股恶势力的必要性,重申进一步加大在打击“东突”、“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等恐怖主义组织和团伙方面的合作力度,将其作为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手段。
当然,由于中亚地区民族关系复杂、宗教传统悠久,社会经济落后[20],长期以来,这里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相互交织、盘根错节,每时每刻都在蛀蚀着中亚安全的堤坡。随着美国等西方国家打恐军事行动的升级,大批周边国家的三股恶势力组织和团伙可能会涌入中亚地区寻求避难,并同中亚各国的内部敌对势力相互勾结,融为一体,伺机作乱,严理威胁中亚国家的安全合作。
(二)积极探讨里海的法律地位,合作解决里海石油资源的划分问题,共同铸就中亚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支柱
里海问题作为中亚安全的一个焦点,它涉及沿岸五国(哈、土、伊、阿、俄)巨大的石油利益。冷战结束后,里海沿岸国家围绕里海划界问题,进行多轮磋商,达成了一些共识。1992年,里海五国启动谈判进程以确立里海的法律地位,各方在关于里海是海还是湖问题上存在分歧。俄罗斯认为,里海必须成为一个由各方在共同管辖基础上共同使用的海,各国对自己沿岸的狭窄水域拥有绝对主权,并在其所辖大陆架开采石油,其他区域则属于共同享有;阿塞拜疆强调里海是湖,建议按国家划分水体和大陆架;哈萨克斯坦则主张将里海划分为若干个经济区,各国在本区域内拥有开发石油的绝对权力,其他方面通过合作共同管辖。
1995年,里海沿岸国家举行副外长级会议,就建立专门工作组作为常设谈判机制取得一致,确立了里海法律地位问题只能由沿岸国家来解决的基本原则。之后,各方加紧就里海法律地位公约和航行条约及里海矿物资源的开采和加工条约的 草拟工作。1996年11月,里海沿岸五国举行外长级会议。会上,俄罗斯主张45海里为领海,其余地区为五国共有,土、伊两国原则同意该建议,而哈萨克斯坦提出80海里的领海权,阿塞拜疆主张将里海完全瓜分。1998年2月,俄同意哈的建议,两国决定按中心线原则划分两国里海海底疆界,水面部分共有;7月,俄、哈签署划分里海北部海底协定。目前,有关里海划分问题的双边和多边谈判仍在继续,各方的立场也正逐步接近,预计在各方协调磋商的基础上,有望签署里海法律地位公约,从而为中亚的安全与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确定里海的法律地位并非易事,它不单单需要有关国家的相互协调,更需要国际社会的积极配合,携手共进。否则,里海问题的久拖不决有可能危及中亚及其周边地区的稳定,加速各国在该地区的军事存在,并导致西方大国的介入,继而触发国际争端,给中亚安全合作蒙上阴影。
(三)与国际社会通力合作,阻断贩毒通道,遏制毒品蔓延,维护中亚的非传统安全合作
中亚国家在日益严重的毒品问题面前沉着应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与国际社会的合作。
一方面通过签署中亚国家关于就控制毒品、神经药物的非法生产、走私与使用加深理解与合作的备忘录,联手打击该地区的各种毒品犯罪活动,彻底铲除毒品产生的根源;另一方面扩大与独联体的反毒合作范围,除了签署一系列反毒合作多边协定外,还不定期召开独联体国家的反生产、贩运和吸毒会议,协调反毒立场,增强相互信任。例如,1999年5月,俄罗斯、中亚五国等在比什凯克举行“丝绸之路:中亚与毒品斗争”的国际研讨会,呼吁建立中亚无毒品区,共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此外,同联合国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积极参加联合国反毒品公约,承办多起联合国毒品监督讲习班会议,配合联合国在中亚开展的国际反毒品计划,并打算在阿富汗周围建立一个由各国参与的用来阻挡毒品过境的“缓冲安全地带”,以缓解中亚地区的毒品压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彻底解决中亚毒品问题,关键在于中亚各国、独联体国家、联合国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鼎力支持和持久合作,否则很难想象中亚毒品会泛滥到何种地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少数西方大国别有用心,在中亚反毒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无视国际准则,粗暴干涉各国内政,致使该地区安全合作严重受阻。
总之,建立中亚安全合作机制,是该地区稳定和繁荣的客观需要。它符合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有益于国际安全合作的大趋势。尽管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还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新问题,但机遇大于挑战,只要中亚国家有信心,齐心协力,中亚安全合作机制终将能够建立起来并造福于中亚人民。我们衷心祝愿中亚的明天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 刘庚岑)
[1]王逸舟:《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安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
[2]据〔英〕《泰晤士报》2003年10月24日报道,俄罗斯目前在中亚吉尔吉斯斯坦的坎特空军基地建立了首个海外军事基地。该基地位于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以东20公里,是依照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建立的。根据俄吉两国达成的协议,俄军在此基地部署5架苏—27战斗机、5架苏—25战斗轰炸机和数量不详的直升机以及大约500名飞行员和地勤人员。
[3]〔哈〕托卡耶夫:《中亚之鹰的外交战略》(中译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132页。
[4]同上,第213~220页。
[5]据西方媒体报道,美国已租用了乌兹别克斯坦的哈纳巴德、卡凯德和图泽利空军基地;还租用了塔吉克斯坦的艾尼机场和库利亚布军事基地,吉尔吉斯斯坦的玛纳斯国际机场,并打算斥资5亿美元改建玛纳斯国际机场,在该机场附近建立一个无线电中心,以便搜集阿富汗、巴基斯坦及整个中亚地区的情报;以后还要向北扩展到哈萨克斯坦,有关租用哈萨克斯坦机场及其设备的谈判也正在进行当中。
[6]新华社莫斯科2003年10月3日电。
[7]据〔美〕《纽约时报》2003年10月10日报道,俄罗斯国防部长谢尔盖·伊万诺夫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举行的北约国防部长非正式会议上表示:“我们认为,一旦阿富汗局势稳定,美军就应该尽快从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军事基地撤出。”
[8]参见朱新光《普京的新中亚战略》,载《当代世界》2001年第12期。
[9]中国东方网站,2002年6月28日。
[10]中国国际广播电台2002年7月26日讯。
[11]新华社2003年8月6日电。
[12]〔哈〕托卡耶夫:《哈萨克斯坦:从中亚到世界》(中译本),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194页。
[13]〔哈〕托卡耶夫:《哈萨克斯坦:从中亚到世界》(中译本),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128页。
[14]〔哈〕斯班诺夫:《中亚经济一体化及对华经济合作潜力巨大》,新华网2002年9月12日。
[15]〔哈〕托卡耶夫:《中亚之鹰的外交战略》(中译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
[16]新华社马尼拉2002年3月25日电:《亚洲开发银行推动中亚经济合作》。
[17]新华社圣彼得堡2002年6月7日电:《上海合作组织圣彼得堡峰会》。
[18]参见朱新光《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的“边缘化”现象刍议》,载《社会主义研究》2003年第1期。
[19]〔哈〕托卡耶夫:《中亚之鹰的外交战略》(中译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页。
[20]参见朱新光《英帝国对中亚外交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8~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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