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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联失败的经济根源
许志新 来源:《东欧中亚研究》2001年第3期 2009年10月15日

  【内容提要】苏联的崩溃无疑是一种社会性失败,社会性失败必须从经济基础找原因,根本的原因在于苏联的基本经济制度——计划经济制度。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种种弊端实际是这一制度内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的反映,这一矛盾就是:计划的指令性与个人消费的不可计划性之间的矛盾。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纳入统一计划,是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存在前提。个人消费的选择性特征,决定了个人消费不可能由社会统一计划。由此便形成了否定苏联计划经济存在前提的计划与个人消费的对立。在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下,解决这一矛盾的惟一办法是压制个人消费,用供应短缺方式使原本不可能由社会统一计划的个人消费变成可以统一计划的,这实际上并没有消除这种对立。计划与个人消费的对立对社会再生产产生了致命的影响,使社会经济陷入危机循环,而危机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以猛烈的形式爆发出来,最终导致经济基础乃至整个苏联社会的崩溃。压制个人消费是苏联计划经济赖以存在的内部条件,与外部世界的制度性隔绝是其存在的外部条件,从长期看这些条件都是难以为继的。

  【关键词】经济基础 苏联 计划经济 个人消费及其选择权 按劳分配 外部世界 制度性隔绝

  【作者简介】许志新,195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007)

  苏联的崩溃是一种社会性失败,也是制度性失败。如果说苏联的制度是成功的、先进的,而苏联却崩溃了,这在逻辑上显然是说不通的。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社会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1]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已为人类历史所反复证明。苏联社会的失败,最根本原因不是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而是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其上的经济基础所能容纳的社会生产力已消耗殆尽、社会发展已难以为继的问题。因此,我认为,研究苏联解体问题,必须从苏联社会经济制度——计划经济制度[2]入手,正是这一制度内在的矛盾性决定了苏联社会失败的必然性。

一 苏联计划经济及其弊端

  以往的研究多为苏联经济体制弊端分析,这显然是不够的。但为论述清楚起见,本文仍需要对苏联计划经济及其弊端做一介绍。

  首先描述一下苏联计划经济及其构成要素。为了表达准确,我采用经典教科书的用语。

  计划经济,简单说,就是由社会(通过国家)制定计划来管理国民经济。

  计划经济的前提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社会公有制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各地区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联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才能使国民经济按照统一的计划向前发展。

  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斯大林曾作过这样的表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主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2]

  计划经济的任务是组织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促使生产高速度发展。因此,它遵循的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其依据是:在以社会分工和协作为条件的社会化生产中,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相互依存,这要求在它们之间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生产社会化程度越高,社会生产各部门彼此联系越多,相互依赖程度越高,这种在统一计划下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就越大。

  国家有计划地规定的统一的计划价格,是计划经济调节经济活动的杠杆。价值规律不再是生产调节者,其作用被严格限制在以下几个方面:(1)作为劳动消耗的“测量器”,为计划价格的制定和劳动者工资的分配提供依据;(2)在大大缩小了的商品流通领域,包括通过买卖的商品交换,以及主要是个人消费的商品的交换,保持着调节者的作用;(3)在生产领域,对企业经济核算、节约劳动 发生作用[4]。

  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为分配原则。“各尽所能”体现的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反对不劳而获(即反对剥削)的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产品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原则,是由社会(国家)根据每个人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5]。

  苏联计划经济及其构成要素可以概括为;计划经济,即是由社会(通过国家顺定计划来管理国民经济,以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高速发展;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满足社会物质文化需要为生产目的,以计划价格为主要运行杠杆,以按劳分配为分配原则。

  苏联计划经济制度在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后,其各种弊端已暴露无遗。这里仅针对上述要素做一概括。

  1.生产资料公有制把各部门、各企业、各地方的利益联成一体,由国家在统一计划和财政统收统支的基础上对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指挥。但在实际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并没有因此而消失。最主要的是,生产资料名义上是社会所有,实际只能是国家所有,结果国民经济变成了“无主的经济”,即“人人都当家,人人都不管”。

  2.斯大林所表述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以满足社会物质和文化需要作为生产目的,但这 从没有成为现实。苏联人民的物质和文化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长期存在的是物资短缺、消费品匾乏,是“排队经济”。实际上,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结构)功能与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是完全相反的,这一点我在后面详谈。

  3.国家通过计划来管理国民经济,是苏联计划经济的本质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与生产有关的各个环节必须执行统一的指令性计划,计划就是法律[6]。这种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方式的优势是,国家可以不计成本地、集中力量于某一事业,使之得到快速发展。在工业化初期这种管理方式的作用尤为显著。但是在随后的持续发展时期, 它的问题便显露了出来:

  (1)世界科技革命和科技创新的速度越快,人民群众的需求越广泛,僵硬的计划经济制度就越不适应,并逐渐沦为生产和科技进步的阻力。

  (2)集中计划管理所不可避免的决策失误、盲目投资,经常给国民经济带来长期和巨大的损失。

  (3)集中计划管理必然导致政府机构臃肿和官僚化,并滋生出“特权阶层”,社会公正必然遭到破坏。

  4.价值规律调节劳动和生产资料分配(即调节社会生产)的作用,以及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计划分配(计划调拨)和计划价格。但是,计划分配和计划价格并不 能解决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节约资源的问题,在这个方面,整个社会特别是其经济细胞——企业都缺乏内在的动力。

  由于计划价格排除了市场供求关系对价格形成的作用,大量地产生了产品(计划)价格与其价值严重背离(扭曲)的现象。在计划价格体系下,同时还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也是苏联计划经济所特有的现象,即由国家补贴的计划亏损企业的大量存在。

  5.计划分配和计划价格同时也在许多产品方面切断了与世界市场的联系,仅在计划所辖范围;内流通,与世界的贸易仅仅是“互通有无”,规模狭小。苏联计划经济是一种封闭性经济制度,它排除了充分利用世界市场资源的可能性。

  6.按劳分配不可避免地走向平均主义。(关于按劳分配问题也放在后面去谈。)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弊端是严重的。但是,如果仅仅认识这些弊端,那就还停留在问题的浅层次上。这些弊端实际是这一经济制度内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的反映。

二 内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

  苏联计划经济内在的矛盾是:计划的指令性与个人消费的不可计划性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个产理论.把社会生产分为两大部类,即生产资料生产部类(第1部类)和消费资料生产部类(第Ⅱ部类),只有两大部类的生产是平衡的,社会再生产才会顺利地进行。这一理论适用于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任何社会形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表明:(一)生产与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必须是平衡的,否则部分产品就无从实现,发生危机;(二)消费资料是社会生产的最终产品。

  苏联计划经济也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

  它为了使社会再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地向前发展必须把社会生产的四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均纳入计划,并严格按照统一计划进行循环。因此,苏联计划经济的前提是:社会生产的四个环节必须是可以(由国家)统一计划的。然而,情况却并非如此。问题出在消费,准确地讲,出在社会消费活动的最主要部分——个人消费领域。

  个人消费具有两重性:既是物质决定的行为,也是意识决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行为特征:分散性——个人消费是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为主体的消费行为,是独立和分散进行的;主观性——消费者在消费市场选择消费品,选择什么,由消费者个人主观决定;多样性——社会成员消费心理和消费爱好不同,如喜欢不同的口味、样式和色彩等等,使个人消费呈现多样性;易变性——个人消费因消费者消费兴趣(心理)的变化和受社会消费时尚的影响,而经常发生变化。

  上述行为特征可以集中地概括为个人消费的选择性。个人消费的选择当然是消费者个人(分散)的行为;选择行为也就是由主观决定的行为;选择的主观性产生了消费的多样性和易变性。

  消费选择具有淘汰落后产品的性质,尽管这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但却是促使社会生产不断推陈出新和技术进步的客观动力。

  因此,消费选择也是市场机制得以成立的基础。

  消费选择是消费者个人的权利,是劳动者与社会相交换的“平等的权利”。(关于这种权利是如何产生的,也放在后面去谈。)

  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利只有通过消费市场才能得到实现。消费者本能地要求供应丰富、选择范围广泛的消费品市场。因此,不管消费者是否意识到,从消费本能出发,他所要求的是市场经济。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成员用于衣、食、住、行、医疗等生存资料的消费比例会逐渐减少,用于文化、教育、娱乐、旅游、社交、保险、保健等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消费比例会逐渐增加。社会越是发展,生产力越是进步,后者的比例就越大,个人消费的选择范围及其不确定性就越大,社会提供给消费市场以便消费者进行选择的(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消费品也应越多。

  个人消费的上述特点决定了:

   第一,由社会(国家)对个人消费实行指令性计划是不可能的,准确地讲,这种可能性与生产力的发展成反比。

  第二,社会对个人消费的总量只能大体估计,在此基础上产生指导性计划。但是,指导性计划没有约束力,它以企业的独立经营和交换的市场关系为基础,与指令性计划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制度。

  因此,集中统一的指令性计划与个人消费这种不可能(由社会)统一计划的性质相矛盾,也可以说,指令性计划与个人消费的市场要求相矛盾。

  这一矛盾具有不可克服的性质。

  既然苏联计划经济的前提是,社会生产的四个环节都必须是可以(统一)计划的,并严格按照这种计划进行循环,那么,个人消费这种不可能由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性质,便会摧毁这种计划经济赖以存在的前提。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最初曾设想彻底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即取消商品交换、取消市场和货币,代之以实物分配办法。这实际才是计划经济的应有之义。但是实践很快就证明这是行不通的。道理很简单:统一分配的,未必是个人消费所需要的,必须给予个人消费以选择的余地。因此还必须保留消费品买卖市场。这样一来,不仅消费中的商品交换关系,而且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也都是不可缺少的。可见,正是个人消费,在苏联计划经济建立之初便对它进行了否定,并以消费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客观必要性撕开了这一经济制度的第一道缺口。在后来的发展中,为了消除“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来的”这种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对计划的影响,采取了把它们严格控制在“大大缩小了的”范围内的办法,把它仅仅作为对计划的补充。

  也就是说,在苏联计划经济条件下,必须把原本不可由国家计划的个人消费变成可以由国家计划的。为了做到这一点,通行的也是惟一的办法是,控制供应以缩小个人消费的选择范围,这表现为消费品供不应求和短缺。压制个人消费,成了解决矛盾的出路。由此形成了计划与个人消费的长期对立。

  计划与个人消费的对立,以及由此决定的对个人消费的压制,必然会在社会再生产中表现出来,并对整个社会产生致命的影响。

三 苏联计划经济的危机

  计划与个人消费的对立导致:

  1.社会不可能生产大量的消费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由于消费选择只能通过消费市场来进行,当着社会以满足居民生活消费为生产目的,把大量的最终产品(消费资料是社会的最终产品,其中以个人消费资料的总量最大)提供给市场以便 消费者进行消费选择,这就意味着社会需要通过市场来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平衡。但是,这样一来,就不是计划经济,而是市场经济了。

  既然压制个人消费是计划存在的前提,那么消费市场就不可能是发达的,这在现实中表现为商品供应不足。由此便产生了消费资料长期性短缺现象。在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短缺是绝对性短缺。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物资匾乏而导致居民买不到或很难买到想买的东西,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社会对居民的强制性储蓄。

  2.由于难以计划的个人消费受到压制,可以计划的社会消费7特别是其中的军事消费便膨胀了起来。生产的目的是消费。社会产品如果不能表。

  现为个人消费的最终产品,并通过个人消费得到。

  实现,那么它就必须表现为社会消费的最终产品,并通过社会消费得到实现。也就是说,社会生产能力必须要找到一个使其产品能够得到实现的出口。需要强调的是,社会消费非军事领域的需求是相对有限的[8],而军事消费需求则相对无限。在个人消费受到压制、社会消费的其他部分需求有限的情况下,具有无限升级可能的军事消费需求便成了实现这股日渐巨大的社会生产能力的出口。

  3.社会生产目的发生了异变。如果说“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是生产目的,那么,真实的情况是,得到“最大限度”满足的是社会消费需求,尤其是其中的军事消 费需求,而不是个人消费需求[9]。

  4.在消费资料短缺条件下,社会失去了消费选择对生产的促进作用,生产失去了技术进步的客观动力。由于计划排除了市场竞争,产品不愁卖不出去,企业仅仅是单纯的生产者,而不再是社会技术进步的承担者,社会的经济细胞(企业)发生衰竭。

  由于消费权利得不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提高缓慢,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随之下降。劳动者对生产活动的敷衍了事,对生产资料和技术进步的漠不关心,对劳动管理的懈怠,这些在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下常见的现象,说明在社会生产的两大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中,人仅仅充当劳动力的物质载体,而在相当大程度上失去了他在劳动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5.从国民经济运行的角度看,个人消费拉动和促进生产的作用基本消失,代之以社会消费对生产的拉动和促进,后者的需求主要通过投资来满足。由于不存在市场竞争和淘汰机制,投资是无风险的,在社会需求的促动下整个社会有着一种强烈的投资冲动,追求经济的增量扩张和数量增长。社会需求对生产的拉动和促进作用导致投资膨胀。在苏联,多数年份投资增长率大大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率。

  在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如工业化时期,市场经济国家的积累率也是比较高的。不过,积累起来的生产能力最终都应当实现价值转移,在消费中得到体现,也就是说,积累终归要与消费特别是居民的最终消费取得平衡。因此,在工业化时期结束后,积累率就会随之下降,最后稳定在相对低的水平上。在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积累更多地是与社会消费包括军事消费取得平衡,由于生产的发展来源于增量扩张,积累率的居高不下就是不可避免的,高积累和低消费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

  6.从社会资本总量的角度看:由于军事消费比重过大,第1部类占用的资本总量远远大于第三部类的资本总量;但是,军事产品既不能用作消费资料,也不能用作生产资料,这部分产品就从社会再生产的循环中退出。

  假定:社会简单再生产的比例关系为第Ⅰ部类:生产资料生产60%十军事生产10%一70%第Ⅱ部类:消费资料生产30%总计100%那么,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就有10%的国民收入(即军事生产部分)从生产领域退出,危机开始酝酿。

  如上所述,在苏联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日益提高的社会生产能力越来越多地通过社会消费尤其是军事消费得到实现,个人消费比例呈递减趋势,军事消费比例呈递增趋势。因此,在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条件下,随着社会再生产的不断循环,从生产领域退出的国民收入会越来越多,社会资本总量中浪费的比例逐渐加大,危机不断积累。

  7.上述原因必然导致国民经济结构的畸形化。苏联的经济结构呈现出下列特点:从生产和居民消费的关系看,生产总量远远大于居民消费总量,表现为“国强民穷”;从农、轻、重比例来看,农业极度落后,轻工业畸轻,重工业畸重[10];从三次产业来看,第一产业落后,第二产业发达(其中真正发达的是重工业,苏联重工业的比重 高达75%左右),第三产业发展缓慢[11]。

  畸形的经济结构说明有相当大一部分的社会生产能力是通过社会消费尤其是军事消费实现的。

  8.经济结构畸形化必然导致结构性经济危机。苏联计划经济的危机不表现为消费资料的过剩,同时,在国家的控制下,也不会出现企业大批倒闭、工人大量失业的情况。它表现为:(1)结构失衡,即生产与消费失衡,农、轻、重比例失衡;(2)资源相对不足,即资源的开发跟不上重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3)投资锐减,在建项目下马、缓建,以及由于资源短缺(“资金缺口”)而导致建设周期延长; (4) 部分重工业生产能力闲置。由于危机对居民生活震动较小,解决危机又主要是国家的计划行为,危机在表现形式上比较隐蔽。但这不是绝对的,如苏联20世纪60年代初曾采用新旧卢布替换的办法,对居民进行隐性剥夺。

  这种危机的严重性在于:它不仅会大大破坏已形成的生产力,而且与市场经济的危机不同,还不会带来任何技术上的进步。由于形成危机的社会条件没有丝毫改变,社会生产仍继续在技术水平不变、从而生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进行从投资膨胀、结构失调、资源由浪费(低效或无效使用)到短缺、进而到危机的循环。这既是苏联计划经济制 度使然,也是在这一制度下永远走不出去的怪圈。

  如此周而复始,危机日益深化。由于大量资源是无法再生的,加之这一制度的封闭性在绝大程度上排除了利用世界市场资源的可能性,当着资源接近枯竭时,社会生产就会出现停滞,继而发生难以抑制的大幅度下滑。

  9.苏联计划经济在经过数十年发展后,其经济结构严重畸形化,实际已形成二元经济结构。这种二元结构是:(1)民用经济结构,表现为生产一个人消费十社会消费的非军事部分一生产……的循环;(2)军事经济结构,表现为生产一军事消费一生产……的循环。

  提出苏联经济二元结构的理由是:军事经济 已占苏联国民收入的20%~25%左右[12],比重相当大;两个结构都形成从生产到消费的自我循环,相互之间关联度小。

  10.从军事经济结构的形成表明苏联社会资源浪费巨大。不仅如此,军事经济还带有加速度发展趋势。我们看到,60年代中期苏联完成了从防御性军事战略向进攻性军事战略的观念性转变[13],此后直至80年代,苏联军事经济的车轮越转越快,规模越来越大,军费开支的水平、武装部队的数量、武器装备的先进程度、对外军事扩张的势能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一方面是军力在国内国际的无限扩张,另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无度浪费,苏联经济仿佛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旋涡,危机四伏。当着社会资源满足不了军事需要时,军事经济便更大量地挤占民用经济资源,以致整个经济逐渐失去了持续发展的后劲,在多年停滞之后迅速走向衰退。当着社会资源接近枯竭时,积累起来的危机爆发了,经济很快失去对整个大厦(社会)的支撑力,大厦轰然坍塌。

  坍塌是从帝国的外延——东欧势力范围的脱离开始的,紧跟着便是各加盟共和国的独立,最后是俄罗斯经济几乎长达10年的下降。社会发展的自然法则强制性地去构建生产与资源、生产与消费的平衡。

  总之,苏联的剧变、解体,以及后来俄罗斯长期化的经济危机,都可以在深刻的结构性危机中、从而在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矛盾性中,找到最初始的根源,找到其必然性。

四 相关的两个理论问题

  下面回答前文遗留下来的两个问题。

  (一)个人消费的选择权利是如何产生的。

  在社会主义时期,消费者拥有个人消费的选择权是由下列因素决定的。

  第一个因素:劳动力私人所有。

  资本主义相对于封建主义的一个伟大进步,就是使劳动者摆脱了奴隶地位和人身依附地位,成为自身劳动力的拥有者,即成为自由人,这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社会主义继承了这一 进步遗产。

  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是相对容易的事情,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很快就可以做到这一点[14]。但是在这同时,劳动力仍然是私人所有的。这种生长于人身体包括头脑内部的能力,是社会或其他人都无法剥夺的。

  因此,即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生产的两大要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属性上仍是对立的。这种对立决定了劳动力的拥有者——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国家在利益取向上的差别。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也影响到劳动集体,并决定了劳动集体与国家的利益差别。在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下,国家试图通过对生产资料的 占有来构筑全民利益的一致性,然而,由于劳动力的私人所有,这种利益的一致性便受到劳动者自身利益要求的影响。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仍是客观存在。

  第二个因素:社会主义时期劳动的性质。

  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尚未达到“充分涌流”,因此劳动仍是“谋生的手段”[15]。

  我理解劳动是谋生手段有两层含义:人没有其他的谋生手段,劳动力是他所拥有的赖以生存的惟一资本,他只有劳动才能生存;劳动的目的首先是为自己,即为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的生存。

  出于生存需要,劳动者的劳动首先是为自己,而不可能首先为国家或其他什么人。为自己而劳动,表明劳动还没有脱离自私的性质,这与社会主义时期生产力水平和道德水平是相符的。劳动者:为社会贡献的劳动,如马克思说的从劳动中所作的“必要的扣除”[16],是劳动者为了使自己有更好的社会生存环境,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劳动者自身,这与劳动者的劳动首选为自己(生存)的性质是不矛盾的。

  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对劳动者并无多大意义。劳动者不可能凭借对生产资料名义上的占有(即以社会公有名义的占有)去牟取财富,他对生产资料没有实际的支配权,这一支配权只能掌握 在社会的代表——国家手中。劳动者所拥有的仍然仅仅是对自身劳动力的权利,而权利的实现方式也仍然是用劳动(即劳动力的支出)换回消费品。因此,劳动者首先关心的是,他的劳动能够得到多少报酬,能从社会换回多少可供自己(和家庭)消费的物品。

  第三个因素:社会主义时期分配的性质。

  劳动力私人所有和劳动首先是为自己(生存)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在各个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还必须遵循资本主义所通行的等价(等量)交换的原则,哪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 量劳动相交换”;这种平等的权利还是“资产阶级法权”。

  马克思的解释是,所以存在资产阶级法权,是因为:社会主义“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由于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因此,分配还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平等原则,“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即“按劳分配”;这种分配原则还没有脱离资本主义的权利范畴,还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这种资产阶级法权是不可避免的[17]。

  劳动者的劳动所以能与社会等价(等量)交换,有两个前提条件:劳动力必须是劳动者私人所有的;劳动者的劳动必须是社会所需要的。

  只有社会需要从而使用了劳动力,劳动者才有权从社会换回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同样,作为“平等权利”的体现,从社会换回的东西也应当是劳动者所需要的。由此便产生了劳动者在个人消费时对消费品进行选择的权利,即他有权选择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品。

  对上述三个因素的分析表明,在社会主义时期,个人消费的选择权是消费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现在我们可以对个人消费的选择权做如下的界定:个人消费的选择权,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力私人所有和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劳动的基础上,从社会有选择地换回自己所雳要的消费品的权利。

  但是,苏联计划经济却是以压制个人消费选择权、压制个人消费作为存在前提的。

  (二)按劳分配是如何走向平均主义的。

  前文曾指出,在苏联计划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不可避免地走向平均主义。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按劳分配应当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与社会相交换的平等权利体现,“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18]。为了实现这种“等价交换”,就需要对劳动进行计量。

  关于劳动计量标准,马克思说用“劳动来计量”,并具体解释说;“而劳动,为了要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应当按照时间长度和劳动强度来确定,不然劳动就不成其为尺度了。”[19]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的以“劳动量”作为标准,与马克思是同一意思。

  在确定计量标准时,社会不是以单个企业的劳动时间长度和劳动强度作为标准,而是以社会平均的劳动时间长度和劳动强度,即以生产同一产品的社会平均条件作为标准,这种平均条件最后简化为物化了的平均劳动时间,或者说物化了的劳动量。

  但是,在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下,下面的情况使 社会在计量劳动时发生了困难:(1)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一种产品有许多道工序,能够实行计件工资的范围越来越小,这使得对单个人劳动量的计量变为难事;(2)低于社会平均条件的企业通常是由于技术装备落后,而技术装备作为生产资料由国家提供,因此效率差的责任不在劳动者;(3)计划价格往往与价值相背离,这是导致计划亏损企业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4)从事精神产品创造和发明工作的劳动者(社会越是发展,从事此类活动的人员就越多),其成果很难用劳动时间来衡量。所有这些都使得社 会对劳动的计量变得不可能。

  由于劳动量难以计量,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于是用劳动时间、参加工作年限和技术等级(职称和职务)作为分配的标准。后两个标准用于划分分配等级,在此基础上再以劳动时间进行计量。但是,既然无法计量劳动者对社会的实际贡献,那么分配就与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成果无关,而只能与劳动时间有关。在工作日法定条件下,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时间基本相同,因此分配就必然是大体相当的,只不过多了几个等级,即在不同等级上的平均化,问题的实质并没有变。因此,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也就成了苏联计划经济的基本分配方式。

  克服平均主义的惟一办法就是按照劳动者对社会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我认为,不论马克思、恩格斯,或是列宁,就他们的本意而言,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者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而不是搞平均主义,否则,他们就不会提出把劳动作为计量尺度。

  既然分配应当是平等权利的体现,那么,劳动者也就有权要求社会,以他对社会财富的实际贡献作为衡量劳动和进行分配的标准。否则权利就是不平等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对劳动的计量,从而确定不是按照劳动时间、而是按照劳动者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大小作为分配标准。这种计量标准 必须是客观的,反映劳动价值的;既然劳动与社会相交换所遵循的仍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那么这一标准也应当遵循价值规律。这个标准只能是市场标准,即把劳动成果通过市场价格化。

  除此之外很难找到其他标准,例如,人为制定的计划价格,因经常发生与价值的背离,就不能成为计量的标准。

  矛盾在于:如果以市场判断作为分配标准,从事价值增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劳动成果就必须统统面向市场,这就要求市场经济制度,但这是苏联计划经济所不能允许的;而不以市场为标准,社会就无法确立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就不可能按 劳动者实际贡献大小来进行。

  苏联计划经济质的规定性决定了它没有其他选择,只能是排斥市场标准。因而,分配的平均主义就是不可避免的,按劳分配实际上成了平均主义分配的同义语。

  在苏联计划经济条件下,下列现象具有普遍性:一个人少劳动,如出工不出力,却可以拿到与他人一样多的工资,所得大于实际贡献,这就形成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一个人的所得小于他对社会的实际贡献(指在社会作了“必要的扣除’空后),这就形成社会对个人劳动的无偿占有。在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下,社会必须压制个人消费,因此后一种情况具有绝对的性质。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计划与个人消费的对立,也就是与社会主义时期劳动力私人所有性质、劳动性质和分配住质的对立;2.由于排斥分配的市场标准,社会失去了按劳动者实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客观标准,分配变为平均主义;3.由于分配只能按照国家确立的标准来进行,这就使国家压低居民消费成为可能,而计划与个人消费的对立,使这种可能成为必然。

五 与外部世界的制度性隔绝

  马克思主义曾预言,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单独在一个国家取得胜利,而只有在先进国家同时取得胜利。是否社会主义革命在先进国家同时胜利,苏联计划经济就能行得通呢?历史不好假设,我们的分析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事实是:社会主义革命只是在俄国率先获得了成功,其后过了30年左右,又在其他少数国家取得了胜利;包括俄国在内,这些国家几乎都是相对落后的“农民国家”[20];它们面对的是最发达国家所主导的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

  前面在分析苏联计划经济制度的弊端时已指出:苏联计划经济制度要求把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纳入统一计划,同时实行计划分配和计划价格,因而在许多产品方面切断了与世界市场的联系,与世界市场的关联度小,这一经济制度具有封闭性质。但是问题到此并未结束。苏联计划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对立物,它在排斥世界市场价值规律影响的同时,还排斥人才、货物、资本和信息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从而也排除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积极利用世界(他国)资源的可能性。

  如果说压制个人消费是苏联计划经济制度得以存在的外部条件,那么,与外部世界相隔绝就是它得以存在的外部条件。首先,它必须把自己包起来,以防止外部市场经济因素的影响和渗透,即闭关锁国;其次,紧张的外部环境是闭关锁国所必备的政治条件。与世界市场和资源的脱离,不仅可以把它对外部世界的经济需求减少到最低限度,而且还为它维持与外部世界的紧张关系提供了可能。同时。为了达到闭关锁国的目的,它必须充分利用来自外部世界的威胁,甚至不惜夸大和创造这种威胁;再者,苏联计划经济制度既然在理论上被解释为比市场经济更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那么它就需要以市场经济的失败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因此,苏联计划经济制度本能地期望外部世界越乱越好,并尽可能推动外部世界的革命,把自己的胜利建立在对市场经济失败的期盼上。

  从实践来看,50年代苏联曾设想和计划过通过和平经济竞赛战胜资本主义,当它发现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无从显示优越性时,便转而采用军事威胁和四处扩张的办法试图压垮资本主义,两军事力量恰恰是它惟一可以超越西方的领域。这反倒验证了,与外部世界进行军事对抗从而大力发展军事力量,正是苏联计划经济制度优势所在。

  苏联与外部世界形成的对抗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比较。这表现为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占据科技领先高地、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竞赛,这被提到“准战胜谁”根本问题的高度;(2)价值观念对立。苏联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截然不同、难以兼容的意识形态表现方式。激烈的意识形态之争的核心,是与苏联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国家集权主义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念对立;(3)民族国家对抗。这表现为闭关锁国,以自己的排他性的民族主义与外部世界相抗衡。大俄罗斯主义的极至发展,使苏联不仅与市场经济国家、甚至与同类计划经济国家相交恶;(4)军事对抗。这表现为与西方的地缘政治争夺、相互军事威胁和军备竞赛。

  斯大林曾指出:“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争夺市场的斗争以及它们想把自己的竞争者淹死的愿望,在实践上是比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之间的矛盾更为剧烈。”[21]但是斯大林这一思想没有也不可能进入苏联理论的主流。二战后,苏联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矛盾比资本主义国家相互间的矛盾要剧烈得多。计划经济制度的结构功能决定了它与外部世界对抗的必然性。

  与外部世界的对抗,因下列理论的学说而得到强化:

  ——世界革命理论,包括资本主义总危机理论、世界革命中心论,等等;

  ——社会主义阵营理论,包括两大阵营对抗学说:

  ——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理论;

  ——战略平衡理论;

  ——进攻性核战略学说,以及从美国人那里学来的“有限战争论”和“局部战争论”;

  ——有限主权论。

  对这些理论和学说,苏联都做了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粉饰,成为教条,成为制定对外政策和国家安全政策的指导思想。在苏联的对外活动中意识形态的作用及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苏联计划经济制度存在的外部条件是紧张的国际环境,与外部世界的对抗所产生的一整套意识形态理论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对抗;对抗尤其是军事对抗,促进了军事经济结构的形成;军事经济结构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使苏联经济深陷危机;危机导致改革,而改革又因僵化的意识形态而困难重重。

  这种与外部世界截然对立的关系是导致苏联失败的重要原因。在各国相互间联系日益紧密的现代世界,封闭只能是相对的。面对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不论苏联把国门关得多紧,它仍要与外部世界进行交往和比较,仍要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和压力。没有外部世界的影响和压力,没有与外部世界的对抗,苏联的失败是不会发生的。外部世界的影响和压力是促使苏联失败的外因。

  既然与世界市场相隔绝是苏联计划经济的存在条件,这就暴露出它又一根本性弱点:苏联计划经济所能利用的仅仅是计划所辖范围(通常是一国范围)内的资源,而不可能充分利用世界市场的资源。因此,那些必须参加国际分工、从而离不开世界市场的资源贫乏国家,是不可能效仿这种经济制度的,如硬性地搞计划经济,这些国家也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苏联计划经济制度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苏联丰富的资源,是其封闭的经济得以延续70年的支柱,也是经互会国家经济的支柱。但是,由于资源的浪费以致逐渐枯竭,苏联计划经济的失败终归是不可避免的。

六 结束语

  苏联计划经济制度赖以存在的内部条件或外部条件,从长期看都是不能成立的,因此这一制度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计划经济的失败不是苏联一国的现象。世界上凡是搞计划经济的国家,都已经发生或将会发生很大变化。不论是原苏联地区和东欧各国的向资本主义过渡,或是中国、越南的社会主义改革,纵有千差万别,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放弃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中国和越南的例子还说明,在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只要变计划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生产力就会得到极大的释放和发展。这些现象表明:1.计划经济不仅没有在任何一个国家获得最终成功,而且还成了弃着敝展之物,它的失败是普遍性的;2.根本的问题不在上层建筑,不在基本政治制度,而在经济基础,在基本经济制度22。

  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认为,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创立之初就不符合苏联“农民国家”的国情,再加上后来的失误,因此失败了。可是,如果我们跳出苏联一国范围,横向和纵向地看待问题,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种体制与什么样的国情相符呢?从计划经济提出至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先进国家的生产力已发展到如此高度,又有哪个国家的国情能够与之相符?答案是:没有。因此,不论是用计划经济去套国情,或是用发展阶段来套计划经济,都是不对的。

  戈尔巴乔夫在改革中所犯的严重错误是导致苏联社会失败的直接原因。但是,如果没有僵化的计划经济制度,如果这一制度没有耗尽其全部潜力,戈氏改革及其错误是不会发生的。审视戈尔巴乔夫改革史,还可以发现,正是在苏联计划经济基础上所长期形成的与之配套、僵化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培育出了戈尔巴乔夫这一代人,同时也造成了他们的低能,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而且也是整个民族的悲剧。

  (责任编辑李禄)

  注释:

  [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页。

  [2]本文下面所谈论的计划经济制度,专指苏联所特有的与市场经济相对立、中央高度集权、指令性计划经济制度。

  [3]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载《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602页。

  [4]参阅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说:“……这一切就使得价值规律在我国发生作用的范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使得价值规律在我国的制度下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载《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87页。

  [5]以上关于苏联计划经济的描述,参见:许志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三联书店1960年版;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科学社会主义》,1980年版。

  [6]斯大林说:“我们的计划不是臆测的计划,不是想当然的计划,而是指令性的计划。这种计划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执行。”见斯大林全集》第10卷,第280页。

  [7]社会消费是可以计划的,如社会把多少钱用于文化、教有、体育、卫生等事业,以及用于国家行政管理和国防,都是比较容易计划的,并在国家的年度预算中得到体现。

  [8] 过了十几年,即到20年代末30年代初,斯大林同样是用“革命的打击手段”,实现了农业集体化。

  [9]不能笼统地说苏联领导人不关心人民生活。在苏联,社会消费的非军事部分,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事业,也是很发达的,人民群众还享受免费教育、免费分配住房、公费医疗、休假制度、退休保障等一系列福利待遇。苏联在这一领域所取得的成 就曾令我们艳羡不已。但与此同时,苏联的个人消费却远远得不到满足。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不是主观上不重视,而是体制上的原因抑制了个人消费。

  [10]例如:从1940~1985年,苏联重工业增长了34倍,年均增速8.3%;轻工业增长了12倍,年均增速5. 9%,农业仅增长了1.7倍,年均增速2.2%。

  [11]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学说认为,国民收入仅仅是由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不包括商业、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收入,因此不存在第三产业的概念。这一认识导致第三产业的落后。

  [12]我在(苏联剧变研究》一书中估计苏联军费开支占其国民收入的20%~25%,王金存先生估计占25%左右,详见该书第191、69页。我们的估计与西方和多数苏联学者的估计基本相同。

  [13]有关这方面的论述,详见拙作《六十年代苏联军事战略的变化及其后果——防御性战略向进攻性战略的历史转变》,见《苏联东欧问题》杂志1986年第5期。

  [14]列宁说:“我们用革命的打击手段立刻办到了一般可以立即办到的事情.例如,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天,即1917年10月26日(公历1917年11月8日),就废除了土地私有制,无偿地剥夺了大土地所有者。在几个月内,又无偿地剥夺了几乎所有的大资本家和工厂、股份公司、银行、铁路等等的私有主。……但在农业方面,事情还只是刚刚开始(由工人国家在国有土地上组织‘国营农场’,即大农场)。”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见《列宁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87~96页。

  [15]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

  [16]见马克思:《哥选纲领批判》,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12页。

  [17]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论述,见马克思:《哥选纲领批判》, 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12页。

  列宁在其经典著述《国家与革命》中,进一步阐释了马克思的观点。见(列宁全集)第25卷,第443~461页。

  [18]马克思:《哥选纲领批判》,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

  [19]同上。

  [20]东欧某些国家虽非农业国,但它们的社会主义是苏联输出革命的结果,不具有典型意义。

  [21]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载《斯大林文选》,第598页。

  [22]我这样谈问题,并不是要否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