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年来苏联的工资制度虽经多次改革,但至今还很不完善,存在着较严重的平均主义倾 向。职工的工资水平同其劳动成果联系很差,未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分 配”的原则.为了提高工资的刺激作用,加强工资同劳动成果的联系,苏联决定对职工工资 形成和分配的基本原则进行较大的改革。本文仅就苏联工资制度的演变情况,存在的问题和 新一轮改革的主要内容做些介绍。 一、苏联工资制度的演变情况 十月革命胜利后的最初年代,列宁根据当时国家经济遭受战争严重破坏的情况,曾提出 一切公职人员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原则,并实行“把高额薪金降低到中等工人工 资水平的政策”。 [1] 1917~1918年,在全国只有执行苏维埃政权当时的首要任务一一保证铁路畅通无阻一一 的铁路职工以及莫斯科和彼得堡苏维埃机关的工作人员开始实行劳动报酬的工资等级表.苏 维埃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级表分为四等,每一等又分为几级。高级干部的最高工资为 700~800旧卢布,中级职员为500~600旧卢布,勤杂人员和下级职员为350—40'0旧卢布。最低 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的级差为1;2.3。 1919年,制定了全国第一个统一的35级工资等级表。在这个工资等级表中工人占前14级, 而工程技术人员则占其余各级,两级工资标准的级差为1;5(600~3000旧卢布)。党政负 责干部的工资共分4级,相当于工资表中的22,,25级,即分别为1700、1800、1900和2000旧卢布。 1921、1922年,废除了35级工资等级表,开始实行17级工资等级表。列宁在签署《工资 基本条例》的法令中,强调把工资与职工的熟练程度,劳动条件和劳动生产率联系起来的必 要性。他强调指出, “在为各种不同熟练程度的工人、职员、中级技术人员和高级行政工作 人员规定标准工资时,必须抛弃一切平均主义的想法。” [2] 在17级工资等级表中,徒工占1~4级,工人占5~9级,财会、统计人员及办事人员占 0~13级,行政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占14~17级。两级的工资级差为1:8。 此后,又曾实行四种工资等级表以代替17级工资等级表.两级的工资级差是:工人为 1:3,职员为1:8,工程技术人员为1:2.5。 1931、1933年,苏联对工资制度进行了全国性的大改革,进一步扩大工资差距。1931年6 月,斯大林在《新的环境和新的建设任务》一文中指出: “工资等级规定得不合理,工资方 面有‘左’的平均主义”,强调“必须在规定工资等级时注意到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之 间,重劳动和轻劳动之间的差别。” [3] 这次工资改革给主要工种和在最重要部门工作的工人规定了较高的工资,扩大了党政负 责人同工人工资之间的差距。1935年以后,苏联陆续提高了各类脑力劳动者的工资,建立起 学位、学衔制,特定职务工资制,以及对部长、副部长等实行专门补贴。 30年代至50年代初,领导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同工人在工资方面的差距明显地扩 大了。例如,1931年9月,冶金和煤炭工业部门规定,企业领导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最高职 务工资为700旧卢布,同企业中最低工资相比,相差10倍。1932年职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平均 工资已超过工人的1倍。 1945年4月,苏联政府决定,对在机关、企业、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具有高深学识和 经验丰富的人实行特定工资制,其数额一般规定为2200~3000旧卢布,后来最高数额可达 4000~5000旧卢布。1953年,苏联的部长同勤杂工(平均月工资为260—360旧卢布)的工资 相差10倍。40年代,工程技术人员的平均工资比工人高1.2倍。 在1956年至1965年间,苏联先后进行了全国性的J(提高和调整”工资工作。在这次调整 中建立了统一的标准工资和职务工资制度。全国内以8级工资制为主的等级工资制度改为以6 级工资制为主的等级工资制度,其特点是,缩小最低工资等级和最高工资等级的级差,把最低 工资等级的月工资从22新卢布 [4] 提高到40新卢布,两级工资的级差缩小为1;1.8至1:1.26。 通过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的措施,使月工资在40/V50卢布之间的职工人数减少了75%。重工业 部门职工的最低月工资提高到46~76卢布,建筑业提高到56卢布,轻工业和食品工业提高到 41~51卢布。职员的最低工资每月为45—5O卢布,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为70卢布,井下工作的 工资标准比井上相同工作的工资标准高20~25%。高温工作、繁重工作以及有害健康工作的 工资标准比正常条件下工作的工资高10~15%。 在1968年至1972年间,苏联又进行一次局部性的工资调整工作。1968年把职工的最低工资 标准由40卢布提高到60卢布.在食品和轻工业部门、国营农业企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为60 卢布。所有其他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都超过60卢布。机器制造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62.5卢布,煤炭工业为82卢布,冶金工业为67.5卢布。 1972年,苏联把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0卢布提高到70卢布。 最近30多年来,通过5次提高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使苏联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有了明 显提高。1956年至1985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由75卢布提高到190卢布,即增长1.53倍。但 与此同时,工人最高工资等级和最低工资等级的级差都在急剧地缩小。目前工人最高工资标 准比最低工资标准仅高50~60%。 在这一期间,苏联职2E31资增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工人工资的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工程 技术人员和职员。例如,在1965年至1979年,工业部门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增长了77%,而工 程技术人员和职员只分别增长40.8%和66.5%。据Г·库拉金提供的资料,1940年工人和工 程技术人员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2.15;1965年为1:1.46;1975年为1:1.24;1980年为 1:1.5。 [5] 目前在苏联的机器制造业,采掘工业等许多部门,工人的平均工资已高于工程技 术人员的平均工资。 [6] 同时,应该指出,虽然在最近几次调整工资中标准工资230卢布以上者基本没有增加工 资,但苏联党、政、企业领导人同普遍工人在工资方面的差距仍然很大。据有关材料透露, 党的总书记月基本工资约900卢布,中央书记为700—800卢布,州委书记、部长为500~600 卢布;最大一类企业经理为400~600卢布,约为工人最低工资的6~1 3倍,如果加上特定工 资和“专门津贴”,估计要相差10~20倍。 二、苏联工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70年来,苏联职工工资的演变情况,概况起来是,1931年以前,各类人员工资的差距较 小;1931年至1956年,工资的差距拉大;1956年至今,工资的差距又逐渐缩小。 众所周知,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继承的是被战争和资产阶级经营搞得破乱不堪 的落后经济。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粮食和工业品的严重缺乏、饥饿的威胁,不容许实 行“按劳分配”原则。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巩固年轻的苏维埃政权和拯救劳动 者,列宁采取了缩小各类人员劳动报酬差别的政策,这在当时是唯一可行的正确方针。但 是,在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转向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为使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经 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使劳动报酬的提高同生产率的增长,同工人参加提高生产的程度直 接联系起来,在1921年9月由列宁签署的《工资基本条例》中指出,在分配上必须贯彻 “最 少的劳动领取最低工资”的原则。列宁的这一指导思想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在一个经济 十分落后,生产力很不发达的“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 配” [7] 是不可想象的。 从30年代开始,在斯大林提出“取消平均主义,打破旧的工资等级制”以后,苏联不断 扩大熟练劳动同非熟练劳动,工程技术人员同工人在劳动报酬方面的差距。这一政策对改变 苏联的科技落后状态,鼓励人们积极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曾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卫 国战争年代,给从事军工生产的部门和直接为国防服务的其他部门优先增加工资无疑也是必 要的。但是,不考虑已发生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和全面均衡地发展国民经济所有部门的需要, 长期地、机械地规定国防工业部门和重工业部门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方面,都大大高于轻 工业等部门的做法,不能认为是无误的。至于说给极少数人规定特定工资制和“专门津贴” 的做法,更谈不上有几分正确之处。 1956年以来,苏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步缩小各类人员在劳动报酬方面的差距。十分 明显,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缩小劳动报酬差距政策的历史背景和要达到的目的同列宁在苏 维埃政权建立最初年代采取缩小劳动报酬差距政策的历史背景和目的,是截然不同的。苏联 发展的客观现实证明,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对苏联社会发展水平的估价是不符合实际的。众 所周知,在今天的苏联,物质财富还不够丰富,人们的文化水平尚存在明显差距,体力劳动 远未达到智力化,更淡不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融合,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别依然十 分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想超越社会发展阶段,过早地拉平各类人员劳动报酬的做法,显然是一 种违背客观规律的冒进,是对“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破坏。 总之,从50年代中期形成的、已实行30年的工资制度存在着许多缺点: l.长期以来,苏联劳动报酬基金的形成办法,基本上是按照职工人数、平均工资和生产 计划的计划增长率给各部和企业规定绝对数额。大部分劳动报酬所需资金是由国家预算拨 款。企业工资基金的多少同企业的经营好坏联系很差,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也不同其劳动成 果直接挂钩,这种办法既不能刺激企业减少职工人数和挖掘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所有潜力,也 不能刺激劳动者的主动精神和劳动积极性。 2.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的工资比例不合理。在技术装备程度很高、进行大批量生产的 情况下,一个参加工作仅三四个月的基本生产工人每月就可拿到高于200卢布的工资,而一 个多面手工人(工具工、电工、修理工)要挣到200卢布的工资,就得经过三四年,而后者头 三四年的月工资要比前者少75~100卢布,但是,后者为获得技术所花费的精力却比前者大得 多。这使青年对技术熟练的工人职业的兴趣大大降低。 [8] 目前,苏联的工业企业十分缺乏熟 练工人,但由于工资规定得不合理;致使很多青年不愿意学习技术。很多担任工长和作业队 长职务的熟练工人的工资比普通工人低。例如,在通常情况下,作业队长要把30~50%或更 多的时间用在领导作业队的工作上。可是,按规定只给计件工资的作业队长补贴标准工资的 10~15%,给计时工资的作业队长补贴工资标准的10%。这根本弥补不了用在领导工作上的工 时损失。在许多情况下,作业队长的工资低于作业队成员,所以许多技术水平高的工人不愿 当作业队长。 3.脑力劳动者与非脑力劳动者的工资比例关系失调。在苏联,脑力劳动者(工程技术人 员,科学工作者、文化教育工作者、医生,以及其他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是按职务工资表领 取劳动报酬的,而劳动报酬的等级是根据所在部门的类别,技术熟练程度,即学位(学衔) 和工龄确定的。近些年来,由于脑力劳动者与非脑力劳动者工资比例关系的失调现象愈来愈 严重,-致使二者的劳动报酬水平已经接近拉平,在有些部门后者已经超过前者,在机器制造 业有很大一部分计件工资的工人大大超过技术熟练的专家——工程师。一个有三年工龄的四 级工的工资,加上20甲。的附加工资和15~20%的计件工资,就比所有专业工程师的平均工资 高。工程技术人员同工人工资比例关系的恶化,无疑,使大量受过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的人 作为工人参加劳动。其后果是:工程师职业的威望下降,社会教育资金的回收率降低,许多 青年中学毕业后不愿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甚至有相当多的专门技术人才,为了多挣钱,放弃 技术工作去当工人。 4.奖金(包括附加工资和各种补贴)平均分配,没有起到鼓励先进惩罚落后的作用。奖 金、附加工资和各种补贴占工资总额的比重很大,一般可达50%。但很多企业不是根据职工 的劳动成果和具体劳动条件,而是根据工龄、职务等把奖金作为基本工资的固定补贴使用。 按奖励条件规定,取消奖金应发布命令并要指出取消的原因,所以实际上在任何情况下都发 放奖金,对劳动者根本起不到物质刺激作用。 5.部门间的工资比例关系不够合理。苏联目前仍在继续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由 于产品价格规定得不够合理,使重工业部门拥有的工资基金和其他福利基金比其他部门,特 别是比轻工业企业多得多。应该承认,重工业有些部门的劳动条件比其他部门的确要艰苦 些。因此,对在井下、高温和有害健康条件下工作的职工给予补贴是完全必要的,但在基本 工资(目前重工业部门职工的基本工资比轻工业部门高20%以上)和其他福利待遇方面(诸 如住房。·卫生保健、文化设施等)都明显优于轻工业等部门,则不一定是合适的。如果说30 年代至40年代这样做还有其客观原因和必要性,那么在80年代的今天,再过份强调重工业部 门的国民经济意义,使部门间的劳动报酬水平继续保持很大差距,必然导致第一部类和第二 部类各部门发展的不平衡。苏联的轻工业长期落后,与这个政策直接有关。由于轻工业等部 门的物质待遇低,所以这些部门的职业吸引力很差,使这些部门的人员补充来源发生极大困 难。无数事实清楚表明,这些部门所属的企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工人和学生要 比重工业的机械工业困难得多。因为到这些部门工作,就意味着领取低工资。在劳动力紧张 的苏联,谁心甘情愿领取低工资去这些部门工作呢?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苏联的工资制度在协调社会总的利益和劳动者个人利益方面没有 起到经济杠杆作用。这一制度既不能鼓励劳动者的进取精神和劳动积极性,也不能促进苏联 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确切地说,它在抑制劳动者发挥积极主动精神和苏联加速社会经济 发展。 三、苏联新一轮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近年来,苏联各界对问题很大的工资制度提出极其尖锐的批评,苏联新领导也深深感 到,如不消除分配领域中的平均主义倾向,那么实现加速发展战略将是不可能的。因此,苏 共二十七大明确提出根本改革生产领域的工资制度。此后不久,苏共中央,苏联部长会议和 苏联工会中央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完善国民经济生产部门的工资制度和依靠劳动集体所 得提高工资的决定》。这次从1987年1月开始实施,预计在“十二、五”计划内完成的工资改 革,将涉及到国民经济所有部门(工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和农业)的7500万职工,即 约占公有经济就业人数的2/3。 这次工资改革的根本原则和目的,是消除分配制度中的平均主义,在职工的工资同其最 终劳动成果之间确立严格的依赖关系。为此要在各部门重新制定工资等级表并重新考虑熟练 工人的技术等级;规定新劳动定额的原则是多劳多得,工人的工资上不封顶;工程技术人员 的职务工资要比工人的基本工资有更大的提高。 这次改革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措施是: 1.提高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基本收入来源的作用。1975~1985年,基本工资在平均工资 中的比重明显地下降了。这一趋势严重地挫伤了职工对提高技术水平和掌握复杂劳动种类的 积极性和兴趣。为了鼓励职工掌握新技术和提高熟练程度,决定把基本工资从目前占工资总额 的50~55%提高到占70~75%。 2.企业必须依靠“自己挣得的资金”来提高职工的工资。这就是说今后企业提高职工工 资的财源不再是国家预算拨款,而是企业自己挣得的收入,因此,企业实施改革工资的具体 时间将完全取决于企业是否拥有调资所需要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使用自己挣得的 劳动报酬资金方面的自主权也明显扩大了,但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对合理使用劳动报酬资金的 责任。 3.扩大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的工资差距,这次改革工资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任 何情况下都首先照顾高度熟练的劳动。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1级)和最高工资标准(6级)的 级差将不低于1:1.8。如果说工人的基本工资平均提高20、25%,那么高度熟练的工人工资 将提高45~50%。同时,在机器制造业将首先采用规定更高工资的8级工资等级表。对操作 非常复杂和大功率汽轮机的高度熟练工人实行非等级工资一240和260卢布。 确定工人实际工资的新方法是:每五年进行两次评级。如果在两次评级之间定额没有发 生变化,而工人依靠采用合理方式提高了产量,那么工资应严格按照上次评级时所确定的定额 发放。规定新劳动定额的原则是;多劳多得。加倍的劳动得到加倍的工资,不规定工资的上限。 4,对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的劳动报酬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从整体来看,工程技术人员的 职务工资比工人的基本工资高10一20%。在工资方面特别照顾决定科技进步和生产效益的主 要类别专家:直接领导者(工段长和车间主任)设计师和工艺师等。他们的工资将增加40 ~45%。同时为专家们的高效率劳动成果和完成特别重要的工作规定数额为职务工资50%的 补贴。 为所有专家(工程师,设计师,工艺师,经济师、会计师等)规定等级。从目前的两级 (普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扩大到四级,即普遍工程师、二级工程师、一级工程师和主任 工程师。其中的每个档次都同职务工资挂钩。在生产部门,工程师的最低职务工资不低于 130卢布,而最高职务工资可达到260卢布。如果加上50%的补贴,工程师每月的最高职务工 资可达390卢布。 企业中各级领导的工资也有较大提高。车间主任和科室领导的职务工资将比工人的最高 工资标准高60~90%。企业经理的职务工资增加70~90卢布,机器制造业企业经理的职务工 资为400卢布;黑色冶金业为470卢布;轻工业为350卢布。建筑安装托拉斯经理的职务工资为 420~450卢布。铁路局局长的职务工资为500卢布。联合公司和联合企业总经理的职务工资: 食品工业为350卢布;轻工业为380卢布;机器制造业为430卢布;黑色冶金业为500卢布。 对企业领导人和专家实行定期鉴定制度。这种鉴定每三年进行一次。根据鉴定结果决 定,提高、保留和降低其职务(职称)和工资水平。 5.提高奖金、附加工资和津贴的刺激作用。在改革工资制度的同时,将消除发放奖金、 附加工资和津贴过程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倾向。新的奖金制度不再由上面统一规定,而由企业 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和特点自行制定奖励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条例。但发放奖金必须遵循的 原则是,奖金应该促进高度生产率和高度熟练程度的劳动,促进无条件地根据合同完成供货 计划和达到其他保证最终工作结果的指标。附加工资也不再是主要根据工龄来确定,而要取 决于劳动表现和劳动成绩。由此可见,无论是奖金还是附加工资不再是人人有份,而只有那 些工作成绩显著和对集体作出贡献的人才能获得,至于津贴也不再根据部门,行业而是根据 每个人的具体劳动条件发放。 企业领导人的奖金数额由各部规定。在工业和建筑业,企业领导人的奖金额可达职务工: 资的75%。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苏联的新工资制度较之旧工资制度有很大进步,在一定程度 上体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但贯彻新工资制度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困难和阻 力,其中最大的困难和阻力是人们的隋性心理和旧的思维方式。首先,那些在旧体制下成长 和教育出来的各级干部未必都欢迎改革工资制度。其次,有相当一部分工人并不讨厌旧工资 制度。因为在旧工资制度条件下他们出工不出力也可照样拿工资和奖金。第三,在新工资制 度条件下,企业经理有权给本企业职工职工增加工资。这就有可能出现不顾国家利益,而为 满足工人愿望,过多地给工人增加工资。结果导致由工资刺激引起的通货膨胀,等等。总。 之,贯彻新工资制度不会一帆风顺,但新工资制度所蕴藏的积极意义将会逐渐显露出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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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列宁选集》中文版,第3卷,第602页。 [2] 《俄罗斯联邦法律汇编》俄文版,1921年,第67期。 [3] 《斯大林选集》中文版,下卷,第280页。 [4] 1960年以前按旧卢布计算,1960年以后按新卢布计算。1新卢布=10旧卢布。 [5] 见苏《社会主义劳动》1982年第6期。 [6] 见B·谢巴尔科夫, 《提高工资的激作用》,苏《社会主义劳动》,1987年,第1期。 [7] 《列宁选集》,中文版,第4卷,第571页。 [8] 见И·安德里阿诺夫, 《进一步完善机器制造业的工资制度》, (苏)《社会主义劳动》. 1981年第8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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