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8年11月,也就是在苏联出兵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镇压这里的改革运动三个月以后, 勃列日涅夫跑到波兰,在谈到这次入侵行动时,他公开宣称:世界上“存在着社会主义建设 的共同规律”,“离开了这些共同规律”,就是“离开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意味着“社会主 义成果的丧失”;如果在那里出现这种情况,苏联就不会袖手旁观”,就要向“兄弟国家” 提供“一切援助”,其中包括“军事援助”。人们都知道,勃列日涅夫所讲的“共同规律”, 就是苏联的社会模式,即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按照勃列 日涅夫的逻辑,如果哪个“兄弟国家”违背了苏联提出的所谓“共同规律”,不按照苏联的 那一套做,苏联就要进行干涉,其中包括进行军事侵略。这是苏联大国沙文主义和霸权主义 的一个理论基础。当时,勃列日涅夫的讲话引起了全世界的惊讶,人们把它的这个理论称之 为“勃列日涅夫主义”。其实,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和霸权主义理论并不是勃列日涅夫个人 的发明。把自己的社会模式强加给别的国家,并且使用各种手段,其中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 这种模式,这是苏联战后历来实行的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东欧国家除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以外,都是在苏联红军的帮助 下获得解放的。1945到1948年,东欧国家经历了一个短短的过渡时期,然后按照苏联模式自 上而下地进行了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但是,由于东欧大多数国家在大战以前资本主义发展水 平比十月革命前的俄国高得多,这些国家的社会政治传统和民族特点同苏联也有很大差异, 所以教条主义地照搬苏联的模式,从一开始就遇到东欧国家党内外人士的抵制和反对。他们 不赞成把苏联一党一国的经验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共同规律”,而主张把马列主义的普 遍原理和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运用于本国的实践,走一条符合本国情况和本民族特点的发展 道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掀起改革苏联模式的社会运动,但是每次都遭到苏联的干涉和镇压。 从四十年代末到现在,东欧的改革运动经历了四个高潮时期。下面简要地介绍一下这四个时 期的改革运动和苏联干涉的情况。 (一)四十年代末的党内斗争。东欧国家过渡时期结束以后,开始在政治经济和意识形 态各个领域推行苏联模式。这引起东欧党内一些活动家的反对。例如,在波兰,当时党的第 一书记哥穆尔卡认为,波兰的革命与苏联的革命情况不同,主张走“波兰的社会主义道路”。 他反对按照苏联的经验片面发展重工业,实行强制性的农业集体化,以及扩大阶级斗争范围 等“左”的方针。在捷共内部,也有很多人主张走“特殊的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在匈牙 利,当时内政部长卡达尔和农业部长纳吉等人也主张,建设社会主义要结合本国的特点。但 是,在苏联的指使和直接参与下,这一些党的活动家都遭到了清洗和镇压。哥穆尔卡于1948 年9月被解除党的第一书记职务,1951年被逮捕。卡达尔被以“右倾”和“民族主义”的罪名投入 监狱。这种镇压还同当时的清洗所谓“铁托分子”的运动联系在一起。匈牙利的外交部长拉伊 克,捷共总书记斯兰斯基等一大批党的高级干部都在苏联保安机关的直接参与下,被错误地处决了。当时,波兰党内四分子之一的党员,捷克斯洛伐克近七万人遭到清洗或受到牵连。这样,东欧党内试图走不同于苏联模式的发展道路和维护民族独立的势力被暂时地镇压下去了。 ( 二)五十年代中期的波兰、匈牙利事件。从五十年代开始,东欧国家开始全面推行苏 联的建设经验,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大搞农业集体化,结果导致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农业 减产,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再加上阶级斗争扩大化,压制民主与自由,致使社会关系全面紧 张,最后终于在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在波兰和匈牙利酿成了震撼世界的波兰、匈牙利事件。这两个事件有几个共同点:第一,在这两个国家都发生了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和严重的政 治危机。在波兰,波兹南的工人同军警之间发生了流血冲突。在匈牙利,成千上万的群众走 上街头,同保安部队和苏联军队发生大规模和长时期的武装冲突(这里应该指出,旧社会的 残余分子趁动乱之机,制造了杀害共产党人的反革命恐怖活动)。波兰统一工人党在这次事 件的冲击下,全体政治局成员辞职,哥穆尔卡上台担任党的第一书记。在匈牙利,原劳动人 民党第一书记拉科西和格罗先后下台,由卡达尔接替,纳吉出任总理。匈牙利劳动人民党由 于追随苏联,推行错误政策,在人民群众中威信扫地,不得不在事件发生后改名为匈牙利社 会主义工人党。第二,在这两次事件中,人民群众不仅反对苏联的驻军、反对苏联的控制和 剥削,而且提出了要求改革按照苏联模式制订的具体制度和政策。例如,要求改革中央计划 经济体制,民主选举各级领导,保证言论自由和罢工权利,等等。在运动中,许多工厂和地 区自动建立起工人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波兰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及人民掌权原则下的生 活民主化”的纲领,制定了改革政治经济体制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第三,在这次事件中,继 南斯拉夫之后,首次在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中公开批评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提出社会主义 模式应该是多样的。波兰报刊指出,苏联的社会主义是“特殊情况的社会主义”,1哥穆尔 卡在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不变的原则是“废除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而实现这 个目标的道路能够是而且也的确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可以是在苏联产生的那种形式,还可 以是象我们在南斯拉夫看到的那种形式,还可以有别的不同形式”。2波兰党八中全会决议也 强调,“机械地抄袭和搬用其他国家采用的模式和方式的方法是不正确的”。在匈牙利,早在事 件发生之前就有人提出,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历史条件“不可避免地赋于苏联的无产阶 级专政以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他们反对“机械地接受和运用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式和方 法”,主张“把马列主义运用于匈牙利的独特条件”。3第四,苏联对匈牙利事件是以暴力镇压的 形式加以解决的,对波兰则采用政治讹诈和武力威胁的方法。赫鲁晓夫指责波兰党实行的新 政策是“在‘扩大民主’的幌子下,破坏人民民主国家政权”,“毁灭社会主义”。但是,波党 领导人在人民的支持下,顶住了苏联的压力。 (三)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和匈牙利的经济改革。这次改革的共同特点是两国的改 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其次,这两件事都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五 十年代中期开始的改革运动的继续。1967年底,捷共领导进行了改组,改革派在主席团和书 记处占了优势。1968年4月捷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全面改革政治经济体制的《行动纲领》。纲领 的主要内容是;在政治方面,取消权力过分集中和以党代政的方法,建立民主和法制,确保 公民权力,在经济方面,扩大企业自主权,运用市场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在匈牙利,匈党 接受拉科西执政时期的教训,在六十年代经过几个阶段的充分准备和试验之后,于1968年1月 开始正式实行新经济体制。匈牙利改革同捷克斯洛伐克改革的不同点是,经济改革是在政治 方面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进行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指令性计划,扩大企业自 主权,国家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等等。 这两个国家的这一次改革都遭到了苏联的干涉和阻挠。在“布拉格之春”期间,苏联领 导集团一再向捷共领导人施加压力,指责他们的改革纲领是企图用“存在于议论中的‘新的 社会主义形式’”对抗苏联半个世纪积累起来的“全部经验”,是企图把国家“推上资本主义 道路”。1968年8月20日,苏联纠集东欧其他四国,以50万大军的兵力突然侵入捷克斯洛伐 克,并把捷克主要党政领导人武装绑架到莫斯科,强迫他们在所谓会谈的“协议”上签字。 勃列日涅夫对捷克领导人说:“我们不能再相信你们了,不能依靠你们了。你们就是一意孤 行。你们的对内政策我们不喜欢,不感兴趣,你们不听我们的话”。4苏联武装镇压捷克斯洛 伐克的改革运动以后,大肆开展对所谓“市场社会主义”的批判,这既是针对捷克的,也是针对匈牙利的。苏联指责匈牙利的新经济体制“违背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原则”,“助长了资本主义倾向”,协迫匈党放弃改革,撤换主持改革工作的领导人。面对这种情况,匈牙利领导人一方面坚持改革方向,另一方面采取灵活的策略,避免了苏联的进一步干涉,把改革运动不断推向前进。进入八十年代以后,苏联面对匈牙利的改革成就,不得不改变态度,承认匈牙利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某些经验。 (四)八十年代以来的波兰事件和保加利亚的新经济体制。1980年8月暴发的波兰事件, 实际上是苏联社会模式的一次空前危机。这次事件的特点是,改革首先是从底下以群众运 动的形式发动起来的。90%以上的工人和1/2以上的共产党员参加了全国性的统一组织——独立的“团结工会”。“团结工会”提出了“自治、民主和多元化”的改革纲领。在群众运动的冲击下,波兰党领导和政府进行了大改组。1981年7月,波兰党召开第九次特别代表大会,会议总结了1948年以来的经验教训,指出危机的根源在于1948年以后实行的“党、国家和社会的活动机制”,在于“中央集权的和反民主的”体制。代表大会通过了新党章。接着又公布了《经济改革方针》、《国营企业法》、《国营企业职工自治法》等改革文件。苏联领导人非常仇视波党所持的改革立场,攻击他们是搞“修正主义”、“机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一再强迫波兰党领导在国内采取镇压行动,并且在波兰领土上大搞军事演习,在波兰边境集结重兵进行武力威胁。以雅鲁泽尔斯基为首的波兰政府迫于国内外形势,宣布国家于1981年12月13日至1982年12月31日进入战时状态,并解散了“团结工会”,同时开始实施经济改革,尽管由于政局动荡和经济混乱使改革遇到了困难,但改革的方向仍坚持不变。 保加利亚经过三年的准备和试验,于1982年1月开始全面贯彻新经济体制。新体制不仅包括经济领域,而且包括上层建筑——科学、行政、管理等所有部门。从公布的材料来看,改革的深度在某些问题上甚至超过匈牙利。 现在再谈谈东欧国家在突破苏联模式方面提出的主要改革主张。 (一)关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在这个问题上,东欧改革派有一个重要观点。他们认为, 在实行苏联模式的国家里,政治当局和经济领导融合在一起,经济基础的进一步发展直接取 决于政治关系的发展,取决于“政治权力体制的变化”。因此,经济体制的改革要以政治体制 的改革为条件。同时,政治改革靠撤换领导人不能解决问题,必须从制度上采取措施,才能 保证不再回到旧的轨道上去。 1)关于党的领导。他们认为,苏联模式的党的领导体制主要有这样一些弊端:第一, 党的领导实际上变成了“一切权力由党的机构来垄断和集中”,党的机关取代国家机关和经 济机关,处于“专权地位”。第二,权力构分集中,存在个人崇拜。1956年波兰党领导人指 出,个人崇拜不仅是领袖人物的个人问题,而是采取苏联模式的国家里普遍存在的“行使权 力的制度”。第三,党内生活缺乏民主,压制不同意见。第四,党内,特别是上层领导内部 存在严重的宗派斗争。针对这些问题,东欧国家提出这样一些改革主张:关于党的职能和领 导方式,捷党和波兰党都强调,党的首要使命是激发人民的积极性,指明道路和指出实现共 产主义前途的可能性。党的机关的工作原则是进行“指导”,而不是进行“管理”。党的机构勿需研究所有的问题,而只需对重大问题的解决加以指导。党对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领导,主 要是依靠自己思想的正确性,通过系统的说服工作和党员的模范作用来实现。党的机关“不 能直接干涉”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为了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出现个人崇拜,波兰党 九大首次对第一书记采取了差额选举的方式,新党章不仅规定了第一书记的权限,而且规定第 一书记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波、捷、匈都提出,党的领导人不要在国家机关、议会和经济机 构中兼职的原则。关于实现党内民主,波兰党在1956-~-和1980年危机以后都提出了“党内生 活公开化”的口号,强调党员有权对“党的政策自由交换意见和进行争论”,要使党员知道 “在领导者这一层发生了什么”,把党的领导人“对当前政策中问题的态度告诉党员”。关于 发挥党员在制定党的路线中的作用和对党的领导人实行监督的问题,捷共在1968年强调,发 表不同观点和批评意见,批评任何一个干部,这不仅是党员的权利,而且是党员的义务。匈 牙利党实行改革以后,相应地扩大了民主,例如,允许上演讽刺党政领导人缺点的剧目和刊 登此类内容的漫画。 2)关于政权机构的建设。政权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弊端是:在一切权力集中于党的 机关的体制下,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只是举手“通过别人提出的议案”;以党代政,使行政机 构“不负责任”, “威信下降”;代表劳动人民利益的社会组织只起“传送带”的作用,有 名无实。针对这些问题,东欧国家提出的改革主张是:通过改革,首先确保人民选举产生的 议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它的宪法地位的“真实内容”,保证它能真正决定法律和重要的 政治问题。在议会内,各党派都是“平等的伙伴”,讨论问题时要有真正的意见交锋,排除过 去那种“形式主义的一致”。要加强议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监督,政府成员不得作为议员参加 议会。监督政府工作的最高监察院要隶属于议会,议会要拥有自己独立于政府部门的侦讯和 情报机构。关于政府同党的领导的关系,强调党的决议对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群众团体中 的党员有约束作用,但是国家机关、经济机构和群众团体的政策、管理活动和责任是独立的。 1968年捷共还提出一个理论:党是所有社会阶层中最先进部分利益的代表,即是社会目标的 代表,但不是多种社会利益的代表。因此,代表劳动人民其它各阶层利益的一切社会组织都 有权直接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直接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意见。关于工会,波兰1982年颁布的 新《工会法》。强调工会独立于党政机关。在匈牙利,规定部长会议制定的国民经济计划要征 得工会的同意。工会对政府部门和企业作出的有关工人生活条件的决议有否决权。关于社会 自治问题,前面已经说过,在历次改革运动中,许多企业建立了工人自治管理机构。1956年 波兰党内有人提出,除工厂自治机构以外,还要建立相应的省市和中央机构。1980年危机爆发 后,又有人提出通过自由选举建立区域自治; 自治团体和自治机关在议会中建立代表机构, 对政府的经济政策以及下级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 3)关于法制与民主。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按照苏联样板建立起来的秘密警察机构 滥用职权,破坏法制;少数最有权势的人物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宪法规定的公民民主权 利仅仅“停留在纸面上”,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东欧国家在改革中,除了平反过去的冤假错 案,限制秘密警察的活动以外,还提出了一系列实现法制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主张。在实 现法制方面,主要是确保立法机构——议会至高无上的地位,使司法机构独立,成为国家政 权体系的独立系统;法院和律师的业务只受法律约束,不取决于政治因素,等等。在保障人 民民主权利方面,1968年捷共中央强调,要以法律手段保证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捷克当时 曾一度取消新闻检查制度,认为不应该向人民隐瞒政治和经济的真实情况,报刊应把官方观 点同作者个人观点区分开来。匈牙利改革后,规定允许各种意见发表和争论,只要不对现政 府采取暴力行动,则不予镇压。捷共中央还规定,在准备做出重大决定时,要进行系统的民 意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公诸于众。还规定,要用法律保证宪法规定的公民迁居自由,包括出 国长期逗留或定居的自由。 4)关于干部制度。东欧国家的干部制度也是照搬苏联的。干部的选拔和任免由党的机关 负责。干部花名册严格规定,什么样的职务应由哪——级党的机关来配备。改革派认为,这种 自上而下地选拔干部的制度的弊端在于:往往是以权势和对上级领导的服从和忠心作为选拔 标准,这样就排斥了那些有创造性、革命性和独立思考的人,使领导班子的水平普遍下降, 同时,干部政策往往成为某些领导人谋取私利和扩大权势的工具,造成选用“自己人”和裙 带风盛行。在干部制度方面,东欧改革派主张实行“选举制”和“轮换制”。波兰一部分党员和知识分子在七十年代就向中央建议直接选举政府首脑、省长和乡长。捷共曾规定,一切重要的 干部安排要“经过秘密投票”。群众团体有权挑选自己的干部和领导人,不能从外部指派。关于 “轮换制”,改革派主张,民主选举产生的领导人一般任期不应超过两届。关于企业领导人的任 免问题,1956年和1981年,波兰党和议会都通过决议,工人自治机构有权参加任命和撤销企业 领导人。保加利亚的新经济体制规定,除企业经理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外,其他领导人包括经济 委员会和经济理事会主席均通过选举产生。波兰、保加利亚都规定,挑选干部采取竞争方法。 (二)关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在经济改革方面,东欧一些国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 上,对苏联模式都有了重大突破。从1968年捷共中央公布的改革纲领,1968年以来匈牙利的 改革实践,1981年波兰颁布的经济改革草案以及保加利亚从1982年1月开始实行的新经济体 制来看,一致的方向是用计划指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代替苏联模式的指令兼统配的体 制。具体来说,新体制同苏联模式相比,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关于中央的计划领导。新体制取消了包罗万象的中央指令性计划,改为实行确定主要发 展方向的指导性计划(亦称方向性或战略性计划)。中央计划的主要内容是规定经济发展的基 本速度和保证国民经济平衡的主要比例指标。中央除了提出某些具有全国意义的重大投资项 目、与国防有关和特别重大的国际合作任务以外,不再提出具体指令。中央计划对地方和企业 不再是法令。地方计划和企业计划借助经济手段和情报联系同中央计划挂钩。国家对经济的 领导,主要不再是行政命令手段,而是借助市场关系,利用价格,利润、利息和税收等经济调 节手段,使党的经济政策和国家计划得到实现。保加利亚新体制规定,中央各部不得干涉本 系统经济单位的业务管理问题。如果上级机关由于自己的决定给经济单位造成了损失,就必 须用自己的资金,包括用工资基金去赔偿。波兰改革草案还特别规定了党在经济领域中只“起 战略方针性、启发性和监督性的作用”,党的各级机关不得干预具体的管理工作。 2)关于商品货币和市场机制。承认社会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承认市场对生产的调节作 用。这是东欧国家经济改革的理论根据。社会主义企业是直接的商品生产者。企业根据市场 的需要组织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包括用于投资的生产资料,则直接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用 贸易制代替国家统一调配制)。市场是检验企业的劳动是否是有效劳动的场所,只有把企业 放到市场中去,通过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特别是通过国际市场的竞争,才能从根本上推 动企业实行生产节约和合理的结构改革。因此,国家的计划和经济政策都把发挥市场的正常 作用,取消个别企业的垄断地位,为企业间开展竞争创造条件作为目标。与此同时,对价格 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由旧的官定价格逐步过渡到主要按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比较自由的价格制度,并且使国内价格同国际价格逐步接近。 3)关于企业自负盈亏、自主和自治。保加利亚新体制规定,企业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 制”和“彻底的自负盈亏”。企业要用自己的收入,不仅补偿生产费用,还要保证劳动集体的工资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费用以及用于储备和积累的基金。企业活动需要的资金主要靠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自筹。如自己的资金不足,就得紧缩各项开支,包括减少工资基金。 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根据中央计划和市场情况,独立自主地制定自己的长期和短期计 划,决定经营和投资活动,确定工资政策、产品和产量。企业可以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自由的联合。企业不仅可以直接进入国内市场,而且可以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同外国公司组建联合企业。 关于企业自治。根据波兰去年颁布的《国营企业职工自治法》,企业的自治机构——企业 职工大会或职工委员会(亦称工人委员会),以独立于党政和社会团体的形式进行活动。其主 要权限有:就企业的年度计划、投资、企业的联合或分立、住房建设和福利以及任免经理等 问题作出决议;修改企业活动方针,在企业中组织公民投票,等等。职工委员会以秘密的方 式通过直接选举产生,其成员不得连任两届,,企业经理执行职工委员会的决议,对职工负责。 匈、保在改革后,仍实行一长制,但扩大了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此外,匈、保、波的改革都强调对外开放,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这也是不同于苏联模式的重要特点。 从前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下面几个结论: (一)改革苏联模式是东欧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东欧国家发生的政治经济危机和社会 冲突,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同现有的掌权和管理方式,即同 苏联模式的高度中央集权政治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当然,不能否认这种社会模式在消灭旧 的剥削关系和为新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政治和经济条件方面,以及在恢复经济和促 进经济的外延型发展方面,所起的积极的历史作用。但是,由于过分的中央集权,不管是在 几亿人口的苏联,还是在几千万或几百万人口的东欧国家,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的,都要由极少数人决定,作为创造历史的主体的人民群众始 终处在被动的地位,因此,整个社会的发展缺乏来自下面的自发的和自觉的推动力。官僚化 的管理体制不可能对迅速发展的特别是科技革命时代的社会经济生活做出及时的反应,不可 能充分地满足各种各样和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东欧国家的一些历史事实证明,苏联模式已 经成为这些国家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进一步发展的羁绊。波党九大决议指出,经过战后37年的发展,波兰国内“出现了新的社会”,首先出现了“具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新型的工人阶级”。但是,这个新型工人阶级所拥有的“巨大潜力”“在很大程度上被错误的管理体制和错误的劳动组织糟蹋了”。其他国家的发展情况也证明了苏联模式的严重弊病。捷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经济发展水平在欧洲名列前茅,同法国差不多,但是在实行苏联模式以后,经过三十多年,降到了中等发展水平,1979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不到法国的一半。 据计算,在捷克,每增加一个美元的国民收入,需要投入8.86美元,而在西德只需要投入3.67美元。东德和西德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但是,现在东德无论在劳动生产率方面,还是在居民消费水平方面,同西德都有很大的差距。这些都说明,改革苏联模式是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而绝不是象苏联领导集团所歪曲的那样,是什么“反社会主义势力”或是汁么“西方帝国主义”的“破坏阴谋”。 (二)改革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在东欧,改革苏联模式,为人心所向,势在必行。这 种历史潮流是不可阻挡的;企图阻挡这种潮流是注定要失败的;只有顺应潮流,因势利导, 才能推动历史前进。1956年,哥穆尔卡由于他敢于举起民族独立的旗帜,支持人民的改革愿 望和要求,所以得到人民的拥护,被人民的力量推上政权的顶峰。但是,过了不久,当他的 地位稳定以后,逐渐离开了改革的立场,走上了旧的轨道,1970年12月竟然下令向罢工的工 人开枪,这样就把自己置于历史和人民的对立面,终于为人民所唾弃,从权力的顶峰跌了下 来。人民的改革要求得不到实现,波兰的社会矛盾就无法从根本上缓和,因此经常以危机和 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最后终于导致1980年以来出现的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社会大 动荡。在匈牙利,则是另外一种情况,1956年事件平息以后,以卡达尔为首的匈党领导人能够审 时度势,顺应潮流,在正确吸取历史教训的基础上,采取稳妥的政策,谨慎而又坚决地将改革推 向前进,结果带来的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卡达尔本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也得到了提高。 (三)关于东欧国家改革的性质。从五十年代到现在,东欧国家提出的改革论点和主张, 虽然由于时代和国别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是,总的宗旨基本上是一样的:从过分 的中央集权向分权和民主过渡,正像1968年捷共中央决议所指出的,“改革的出发点是不使权 力集中于少数人,甚至个别人”。东欧的改革主张概括地来说,就是在承认党在社会中的领导 作用和保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更多地利用民主和市场的机制,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 机会参加社会和企业管理,从而调动基层和生产者本人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从改革的设想 模式来看,1956年波兰和匈牙利建立的工厂·委员会,1980年波兰“团结”工会主流派提出的“社会自治”主张,基本上类似南斯拉夫的模式。保加利亚1982年1月开始实行的新经济体制,同匈牙利的模式大体相同,1968年捷党和1981年波兰提出的济经改革纲领,在中央计划领导和扩大企业自主权方面,同匈牙利的模式相同,但是在企业管理方面,又吸取南斯拉夫自治制度的特点。苏联领导集团攻击东欧的改革主张是什么“修正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复辟资本主义”,等等,这是完全站不住脚和别有用心的,当然,当群众运动兴起的时候,各种势力和思潮都会出来表演,这是难以避免的,但这只是局部的和支流的问题。 (四)关于改革的阻力和前景。东欧国家的改革遇到最大的阻力是来自苏联的干涉。苏联统治集团的地位和特殊利益是同苏联社会模式联系在——起的。对苏联社会模式进行任何根本性的改革,都会触及这个集团的地位和利益。东欧国家对苏联模式进行改革,不仅会威胁它在那里的霸权利益,而且改革的潮流还会对苏联社会本身形成影响和冲击。这是苏联统治集团所害怕的,也正是苏联1968年出兵入侵捷克的原因。东欧改革面临的另外一种阻力是来自国内的保守势力和既得利益集团。改革不仅要改变领导机关长期形成的传统习惯,而且会使某些领导人部分或全部失去手中的权力和享受的特权。这就不能不引起他们的抵制。在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国内的保守势力和国外的霸权主义就会联合起来,反对和镇压改革运动。但是,到七十年代后半期,东欧各国经济增长率普遍下降,困难越来越多,波兰已陷入长期的政治和经济危机。在依靠原有的机制不可能从困难中解脱出来的情况下,各国都有可能不得不走改革的道路。随着苏联国内困难日益加重(看来它自己也可能不得不从改革中寻找出路)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它对东欧改革的态度也不能不作某些改变。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在东欧国家保持同苏联的联盟关系,国内政治体制不发生重大变革的前提下,苏联有可能容忍东欧国家在经济改革方面进行更多的尝试。可以预计,东欧其他国家在经济改革方面,也迟早会效法匈牙利的榜样。当然,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政治体制不可能原封不动。但是,要使政治体制发生重大的变革,看来还要经过一个困难而曲折的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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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沙生活报》1956~10P119日,叶日·普罗特曼特(波党中委):《问题的实质》。 2 哥穆尔卡1956年10月20日在波党八中全会上的讲话。 3 伊姆雷,纳吉;《为了保卫匈牙利人民》。 4 三兹镕涅克·姆利纳日(原捷共中央书记):《寒冷笼罩着克里姆林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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