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月革命以来,苏联农产品的出售以及城市和工业的农产品供应是有组织地通过国家采 购的方式进行的。农产品的采购制度和价格政策一直是列宁、斯大林为首的苏联党和政府十 分关注的重大经济问题。本文目的是想对苏联一九五三年以前的农产品采购制度和价格政策 作一简要回顾,并对若干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农业集体化以前的情况 从十月革命后到一九三二年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前,苏维埃政权先后采用过余粮收集制、 粮食税制、货币税和合同订购制四种办法,作为获得农产品的途径。 (一)余粮的收集制(1918—1920年):规定除农民的口粮、饲料以外,所有剩余的粮、油、 肉和其他农产品一律按固定价格交售给国家,禁止粮食私人贸易。但是在工作实践中,常常 把一部分口粮和饲料也征收了。而且国家支付给农民的主要是已经贬值的货币。再加上当时 仅有的工业消费品绝大部分都运往前线;农民拿钱买不到东西,结果农民几乎是无偿地向国 家交纳农产品。列宁在评价余粮收集制时说:“……在当时条件下,这是唯一切实可行的政 策。并且这一政策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在一个遭到破坏和落后的国家中保全了无产阶级 专政。” (二)粮食税制(1921—1923年):国内战争结束后,苏维埃政权实行了“新经济政策”。一九二一年三月决定用粮食税制代替余粮收集制,把军队和人民最必需的粮食用税收的办法征来,其余的粮食则用工业品去交换。粮食税征收的粮食数量大大低于余粮收集制。农民缴税以后,可以自由处理自己的剩余产品。列宁称这种粮食税制是“在工业与农业之间实行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过渡办法”。 (三)货币税(1924—1927年):“新经济政策”实行的结果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迅速恢复, 货币流通也趋向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从一九二四年起用货币税代替粮食税,国家通过在自 由买卖市场上的采购来获得所需的农产品。实行这种办法,“使农民可以自由地适应市场情 况,选种最有利的作物并可以把自己的力量用来经营各种付业等等”。货币税实行期间,农畜 产品的采购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四)合同订购制(1928—1932年):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所需要的原料和城市人口所需 食品日益增加,过去主要依靠在市场-上采购的方法已不能保证满足国家对农产品的日益增长 的需要。因此,一九二八年起卉始实行国家采购单位同农业生产单位签订合同订购农产品的 办法。按照合同,采购单位必须向生产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农艺方面的援助,而生产者不仅 要承担按质按量地向国家出售农产品的义务,而且要承担采取促进生产发展措施的义务。这 样就加强了国家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的计划作用。把中间商从农产品市场上排挤出去。对 促进集体化的到来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农业集体化以后的情况 从一九三三年基本上实现农业集体化到—一九五三年斯大林逝世止,苏联在农产品采购方 面,采取了四种同时并存的制度:义务交售、对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国家收购、 合同订购。义务交售和实物报酬一直是这段时期中苏联农产品采购的主要方式,在农产品采 购中的比重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而国家收购所占比重一直不大。 (一)义务交售制。一九三二年下半年到一九三三年初,苏联人民委员会和联共(布)中 央连续通过决议,决定对农畜产品实行义务交售制。所谓义务交售就是由集体农庄、集体农 庄庄员和个体农户在一定时期,依照国家的固定价格,向国家按预先规定数量义务缴纳农产 品。这是一种强制性的缴纳制度,农庄和庄员必须按期完成交售任务,否则要罚款或追究法 律责任。 在一九四O年以前,种植业产品的义务交售量按作物的计划播种面积计算,畜产品则按 牲畜头数计算。按照这种方法,在种植业方面,多种多交,少种少交;在畜牧业方面,也是 多养多交,少养少交。这种“鞭打快牛”的政策对生产经营先进的单位极为不利。造成许多 生产单位为压低交售量,故意减少播种面积和牲畜头数,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苏联一直用极低的义务交售价格使农业创造的收入“流入”国家预算。例如,一九三五 年全苏谷物联合公司上缴国家预算的周转税达二百四十亿卢布,占当年周转税总额五百二十 二亿卢布的百分之四十六,成为周转税最多的缴纳者。这约相当于第二个五年计划(1933— 1937年)国家预算收入年平均数的百分之三十一点七,如果再加上国家通过农产品零售贸易 获得的利润,那么可以看出,仅仅通过义务交售,农业对国家积累所作的贡献就相当可观 I。其次,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利用工业和农业的不等价交换来为国家工业化积 累资金。从一九二八到一九五三年,苏联主要农产品义务交售价格提高的幅度不大,而工业 晶的价格却迅速上涨。例如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七年间,谷物义务交售价格只提高了百分之十 九到六十二,而同时期农民购买的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上涨了三至十二倍。一九四O至——九 五二年,农民所需要的工业消费品又上涨了近九倍1。一九二八年农民交售一公担小麦可换 取印花布二十三点六公尺,一九三七年换三点零九——四点三七公尺,到一九五二年只能换 到零点三——零点四公尺。 由于农产品义务交售价格过低,使农庄、农场亏损率很高。,据计算,一九五二年牛肉的 亏损率至少是百分之九十五,猪肉为百分之九十四,奶为百分之七十八。2也就是说,农产品 义务交售价格只能补偿其生产费用的百分之五到二十二。 (二)对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苏联机器拖拉机站属于国家所有,对机器拖拉机 站工作的实物报酬是机器拖拉机站和农庄之间结算的主要方法,用以补偿机器拖拉机站在农 产品生产方面的消耗。对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标准是很高的,其计算方法几经变 化。根据一九三四年二月批准的《机器拖拉机站与集体农庄示范合同》规定的原则,在拖拉 机站承担全套农活的情况下,收取的报酬占农产品产量的百分之二十至四十五。 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是当时国家获得农产品的主要途径。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 的提高,实物报酬制在国家农产品采购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例如,一九三三年谷物的实 物报酬在国家农产品采购总额中所占比重为百分之十六,到一九三七年就增加到百分之四十 五,一九三九年达到百分之五十点八,一九五三年已占百分之五十八点二。 对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不仅是国家获得农产品的主要来源,也是为国家提供资 金积累的重要途径。机器拖拉机站是预算拨款单位,不实行经济核算,全部费用由国家拨 给,全部收入上缴国家,因此很难找到关于机器拖拉机站纯收入的全面材料。但如把同一时 期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价值总额同国家对机器拖拉机站的投资总额作一比较,大致 仍可看出国家通过实物报酬从农业提取积累的情况。例如一九四六至一九五O年,国家对机 器拖拉机站的投资总额为八十八亿卢布,而国家取得的实物报酬,据大致估算,仅谷物一项 就接近国家对机器拖拉机站的投资。 (三)国家收购。农业集体化以后,苏联准许农庄和庄员在完成义务交售和对机器拖拉机 站工作的实物报酬任务以后,用剩余农产品进行市场贸易。对农产品的这种国家收购是国家 获得农产品的补充措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收购在农产品采购中的作用和地位也不 同。以谷物为例,一九三七年的国家收购在谷物采购总额中的比重为百分之十四点四,一九 三九年为百分之十一点四。到战后时期,由于义务交售和实物报酬任务常常加码,农庄所剩 产品数量大大减少,再加上市场价格高于国家收购价格,所以农产品的国家收购几乎处于停 滞状态。到一九五三年,国家收购的谷物只占其采购总额的百分之五点二。农产品收购大部 分通过集体农庄市场进行,只有一小部分是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的。 (四)合同订购。农业集体化基本实现以后,合同订购制为义务交售和对机器拖拉机站工: 作的实物报酬所代替,但在经济作物(棉花、甜菜、大麻、烟草、蚕丝、水果、葡萄、茶叶、 药用作物,等等)的采购中却保留下来。这是通过采购机关和集体农庄(或庄员以及个体农 户)之间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购计划,在合同中不仅写明预购产品的 数量、质量、价款、交货期限和地点,而且要写明保证产品生产的主要措施和价款使用方法。 三、对斯大林时期采购制度和价格政策的几点看法 从斯大林时期农产品采购制度及其价格政策总的情况来看,农业一直是苏联积累资金的 一个主要部门。这种作法,究竟如何,是值得总结和研究的。 (一)在苏联,实现工业化不能采用资本主义国家积累资本的任何形式,而只能主要依靠 内部积累来聚集资金,而在工业基础薄弱的苏联,内部积累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通过工农业产 品的不等价交换,即“剪刀差”来实现,也就是通过农民“贡款”的形式使资金从农业“流 入”工业。一九二九年二月联共(布)中央关于“农民除了向国家缴纳普通税即直接税和 间接税以外,还要缴纳一种超额税,即在购买工业品时多付一些钱,而在出卖农产品时少得 一些钱。”斯大林认为:“需要这种超额税是为了推进工业的发展,消除我国的落后状态”,同时他又指出,“我们征收这种税并不是出于自己的心愿,而且由于需要,我们布尔什维克必须采取一切办法,一有可能就尽快取消这种额外税。”由于农业向工业提供了大量资金,在这一时期,苏联工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一九二七至一九三六年间,苏联工业年平均增长速度为百 分之二十二。一九二六年,苏联生产的铁只相当于德国的十五分之一,发电量相当于七分之 一,煤相当于六分之一,但是到一九三七年,苏联在工业产量方面已超过了德国,在欧洲占 第一位,在世界占第二位,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一个“能自力生产必 需的装备的工业国。”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粉碎希特勒德国的侵略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 础。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在资本主义包围和面临战争危险的情况下,依靠农业提供资金发展 工业在当时苏联的条件下有其必要性,但这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 (二)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利用“剪刀差”迫使农民向工业提供“贡款”,这在党的决议 中,在斯大林的多次讲话中,都曾十分明确指出:这并非“出于自己的心愿”,“一有可能就 尽快取消这种额外税”,等等。但是,在整个斯大林时期,“剪刀差”并没有逐步缩小,而是日益扩大了。实现工业化之后,对农民仍然“挖得很苦”。一九四O年,集体农庄从向国家交售种植业和畜牧业产品中获得的货币进款仅占进款总额的百分之四十四点一,一九五0年占百分之六十二点九,一九五三年占百分之六十五点二。进款收入在分到农民手里的时候就变得更少了,所以农民生活很大一部分依靠个体经济。一九四O年个体经济在庄员收入中占百分之五十一点七,一九四六年占百分之六十九点五,一九五O年占百分之四十五点三。毛泽东同志在总结苏联农业政策时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斯大林并没有随着工业化的逐步实现采取坚决措施,较快地取消农民的额外“贡款”,这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是使农业生产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个重要原因。以粮食生产为例,一九一三年苏联谷物总产量为八千六百万吨,但到一九五三年只有八千二百五十万吨,按人口平均一九一三年为五百四十公斤,一九五三年却降到四百三十二公斤;而肉和奶的产量在这期间,只增长百分之十六和百分之二十四,而按人口平均几乎没有增加。另外,农业的严重落后,还造成国民经济各部门,特别工、农业两大部门、重工业和轻工业间的不平衡,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不平衡至今还难以解决。 (三)留下了长期难以解决的难题。悬殊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是几十年来实行极低的 农产品收购价格造成的。这一状况最终必须纠正,否则给农业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而纠正 的办法主要是提高农产品价格。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曾多次提 高农产品价格。但是,农产品价格提高了,而为了稳定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国家对购销差额 即“倒挂”现象,不得不采取财政补贴办法。据苏有关材料计算,一九六一年补贴占全苏预 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二,一九六六至一九七O车占百分之六,目前,仅对肉类、奶类两项的补贴每年就达二百五十亿卢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这种补贴政策虽然起到了稳定零售价格的作用,但对经济的消极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因为,长期靠价格补贴来维持固 定的零售价格,必然造成一种人为地长期使价格偏离价值,从根本上违反价值规律,使经济 活动不能正常地进行。另外,给企业实行经济核算造成困难,工、农业企业因价格与价值严 重偏离,它们的货币收益难以反映经营的实际成果。再者,长期的补贴,对苏联财政来说, 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补贴一年比一年增大,又不敢轻易取消,造成骑虎难下的局面。 (四)剥夺农民的结果最后必然要用更大的代价来偿还。斯大林时期对农产品实行高征 购,低价格的政策,结果是长期使农民不能从出售农产品的收入中弥补生产:成本,这两者之间差距很大,造成农业部门长期亏损。这实质上是对农民的一种剥夺。这种政策,最后会遭到历史的惩罚,迫使国家用更多的资金来偿还农民。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上台后,一方面逐年增加农业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不得不对农业进行大量投资。例如,“十·五”计划,头四年,由国家预算用于农业的投资达八百二十四亿卢布,而一九一八至一九六五年的四十八年中,国家预算对农业投资总额仅为五百三十六亿卢布。现在,农业投资已占基建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不少西方学者认为,苏联目前对农业的大量投资,是一种还账性质的,是在拯救农业。 | |
1 〔苏〕A·H·马拉费耶夫《苏联价格形成卑(1917--1963)》1964年俄文版第226页,第267—268页。 2 同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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